许云和 丁卓源:文以字传 :《兰亭集诗》的幸与不幸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22 次 更新时间:2026-03-19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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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和   丁卓源  

摘要:原本《兰亭集诗》今已不传,今所传者乃唐代选家在其基础上以断章形式形成的一个选本,这个选本后又被另一选家改编成一个新的选本。柳公权手书本《兰亭集诗》是照抄前者,而怀仁集字本《兰亭集诗》则是照抄后者。考察柳抄本和集字本所负载的历史信息和相关记载,可以明确原本《兰亭集诗》所录诗并非今所见37首,诗的体制也非律诗和绝句。其编辑体例是以年龄为次,先四言后五言,四言诗王羲之为序,五言诗孙绰为序。王献之三字为编者所在位置,但其是否就是编者,不敢遽断。兰亭禊饮本为亲故之间的亲子游,参预人员并非一个严格的文学家阵容,且其作品又属玄言者流,故在六朝不为世所重。今传《兰亭集诗》是玄言诗创作情形的一个缩影,借此可以充分体认它和东晋玄言诗深刻的历史联系。

作者许云和,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丁卓源,中山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6年第2期。

在中国文学史上,东晋永和九年(353年)形成的《兰亭集诗》是流传方式最为特殊的一部诗总集,据《世说新语》,它最初是以文集的形式编辑成集,但却没有以文集的形式传下来,反倒是为书家所重,在书法的领域以书法作品的形态流传至今,这就是宋桑世昌《兰亭考》所载怀仁集字本《兰亭集诗》书轴和故宫博物院藏柳公权手书长卷《兰亭集诗》绿绢本。柳公权手书《兰亭集诗》为乾隆藏兰亭八柱第四,此本《兰亭集诗》录四言、五言诗37首,文录有孙绰序,王羲之序则略而不录,诗文中间附有编者的编辑说明。关于它的真伪,古代学者并无异议,近代学者则多有怀疑,如徐邦达即认为,“从书法特征、艺术水平来作鉴别,可以断定决非柳公权之笔”,“此本应是盛中唐间,一般的书手所抄写的抄卷,原与柳公权无涉”。又云:“此卷绢质古厚,亦可信为唐代之物。”徐说甚是。不过,虽然其书法可疑,但这并不影响文本内容的真实可靠,这主要是怀仁集字本《兰亭集诗》已经对其形成了强有力的印证。怀仁集字本《兰亭集诗》书轴今不传,桑世昌《兰亭考》载有其本文字,云是“弘福寺沙门怀仁集写晋王右军书”。此本《兰亭集诗》也录四言、五言诗37首,并录王羲之和孙绰的序,其间编者的编辑说明与柳抄本大同小异,而诗文编排形式则不同于柳抄本。原本《兰亭集诗》今已不传,宋代以前的史志目录也无著录,今所见兰亭诗实赖此二本得以保存,所以此二本世虽目为书法作品,但却具有非常重要的文献价值。考察此二本《兰亭集诗》所蕴含的历史信息,不仅可以确定其所据文本的形制和性质,还可以据此推见原本《兰亭集诗》的大致面目和编辑情况,并进一步窥见兰亭诗形成的诗学背景和诗学意义。

一、柳公权手书《兰亭集诗》的断章体性质

今传柳抄本《兰亭集诗》有宋人邢天宠、杨希甫、益习之、李处益、孙大年、王易、宋适等人的题款,但据徐邦达的考鉴,其中的宋金诸跋多为好事者移配或伪造,非本卷原有;徽宗宣和御府、高宗绍兴御府诸印,除个别外,大多为伪印;而黄伯思跋则为后人托名抄录其《东观余论》中相关论述。因有此疑,这些题跋就不能轻易作为与之相关的历史文献来使用。所以要了解柳本《兰亭集诗》的情况,还得仔细考察传世文献和诗集本身所显示的信息。从现存宋代文献来看,除黄伯思《东观余论》外,论者大多是从书法角度来讨论柳抄本《兰亭集诗》,鲜少从文本和文献角度来认识它,故宋代文献中俱不见载其文字。及至明代,才有人从诗文文献角度留意到柳抄本的存在,如孙鑛就认为,“兰亭诗文本多此,但裁取佳句,实藉诚悬笔迹以传,余弃者遂不传”,指出柳抄本《兰亭集诗》并非东晋永和九年编定的那个原本,而是好事者在原本基础上重新删定的一个选本。毫无疑问,孙鑛的判断是正确的。不过,孙鑛只是据张彦远《法书要录》的记录和陆柬之手书王羲之《兰亭诗》五言诗五首来说明柳抄本并非原本,实际上,柳抄本形成的情况远比孙鑛所言复杂得多。

柳抄本首题云:“王献之四言诗并序。四言诗,王羲之为序,序行于代,故(不)录。其诗文多不可全载,今各裁其佳句而题之,亦古人断章之义也。(次)之如右。”孙绰序末又有云:“其诗亦裁而掇之,如四言焉。”这些文字,显非原本《兰亭集诗》所有,而是后来编辑者留下的编辑说明,它清晰地透露了此本《兰亭集诗》编选成集的全过程,借此可以明确柳抄本在当时是怎样的一种选本形制。

首先,编者所谓“其诗文多不可全载”,即是说柳抄本的这些四言、五言诗并非全取原本,而是在原本四言、五言诗中精选而来。柳抄本的这一情况,四言固难寻其例,五言却可得其实。唐陆柬之曾手书王羲之《兰亭诗》五言诗五首(现藏上海图书馆),而张彦远《法书要录》又录褚遂良右军书目“第一永和九年二十八行兰亭序,‘缠利害’二十二行”并文字,即王羲之序和五言诗五首,诗与序同在一帖。对比可知,陆柬之手书文字与褚遂良右军书目五言诗五首完全相同。而这五首诗中,柳抄本只录其中的第二首,余则不及。这就说明,原本《兰亭集诗》所载王羲之五言诗并不止一首,而是多首,其他四首不见录,显已被柳抄本所删汰。王羲之五言诗的删汰之例表明,柳抄本收录的五言诗确如编者所言,乃是“其诗文多不可全载”,经过了他的拣选。五言诗如此,其四言诗的编选也自当是循此“不可全载”之例而为,经历了一个删汰的过程。据此而言,柳抄本不过就是在原本基础上形成的一个选本,原本《兰亭集诗》收录的四言诗和五言诗肯定是多于柳抄本的。

其次,编者所谓“各裁其佳句而题之”“其诗亦裁而掇之,如四言焉”云云,即是说柳抄本精选的这些四言、五言诗,也并非照录原作,而是去其劣者、裁其佳句而成之。那么,编者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裁掇这些诗歌呢?考察可以看到,四言诗中王羲之、谢安、谢万、孙绰、孙统、袁矫之、王徽之的都是四言八句,余者均为四言四句,形成了一种非常统一的四韵或二韵之式。五言诗也复如此,如柳抄本中王羲之的五言诗其二,据《法书要录》,其前面尚有“三春启群品,寄畅在所因”二句,但柳抄本却删此二句,成八句之式。而其他人的五言诗,除王涣之五言三句外,也全呈八句或四句之式。从诗歌形式的演进历程来看,东晋尚未正式形成律诗八句、绝句四句的近体诗体式,而柳抄本所录却全是清一色的四韵八句律诗、二韵四句绝句的近体诗体式,这显然不符合东晋时代诗歌体式的实际。这就表明,柳抄本之所以形成这样的面目,完全是编者按照唐代的近体诗体式删削而形成的。

再次,编者不仅裁减其诗,也裁减其文,王羲之序即因“序行于代”而不录,孙绰序也是因“文多不备载”,后面被裁一截,且序中文字也被删削不少,只要把它和欧阳询《艺文类聚》所载孙绰序作比照,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柳抄本孙绰序云:

古人以水喻性,有旨哉,非以渟之则清,诸之则浊耶。故振辔(于)(朝)市,则充屈之心生,闲步于(林)野,则辽落之意兴。仰瞻羲(唐)(既)远矣。近咏台向,顾探增怀□,于暧昧之中,思蓥拂之道。暮(春)(之)(始),(稧)(于)(南)涧之滨,高(岭)(千)寻,(澄)湖万顷,乃席芳草,镜清(流)卉。物观鱼鸟,具物同荣,资生(咸)畅。于是和以(醇)醪,齐以达观,(怏)(然)兀矣,焉复觉鹏鷃二物哉!曜(灵)促辔,玄景西迈,乐与时过,悲亦(系)之,往复推移,新故相换,今日之迹,明复陈矣,原诗人之致兴,良咏歌之(有)(由)。

而《艺文类聚》所载孙绰序则曰:

古人以水喻性,有旨哉,【斯谈】!非以停之则清,混之则浊耶。【情因所习而迁移,物触所遇而兴感。】故振辔于朝市,则充屈之心生,闲步于林野,则辽落之意兴。仰瞻羲唐,邈已远矣;近咏台尚,顾深增怀。为复于暧昧之中,思萦拂之道。【屡借山水,以化其郁结,永一日之足,当百年之溢。】以暮春之始,禊于南涧之滨,高岭千寻,长湖万顷,【隆屈澄汪之势,可为壮矣。】乃席芳草,镜清流,览卉木,观鱼鸟,具物同荣,资生咸畅。于是和以醇醪,齐以达观,泱然兀矣,焉复觉鹏鷃二物哉!

对比可以看出,二者除了一些字词不同外,还有一些句子也不相同,在前面一大段中,《艺文类聚》的句子较柳抄本为多,笔者所加方头括号中句子,即柳抄本所无。字词不同,可以理解为传抄之误,但柳抄本略去《艺文类聚》所载孙绰序的句子,就明显是编者删减原作的结果了。

最后,其编辑之言还透露,柳抄本在拣选、删削这些诗歌之后,又对它们重新作了编辑,其“自此已下十一人,兼有五言”“自此已下三人无五言”“自此已下十一人,兼有四言”“自此以下一十二人,无四言”云云,即为其编辑说明,显示他在“各裁其佳句”的过程中,最终选择哪些人的哪些佳作,共得诗多少,又是如何编次这些作品的。遗憾的是,这些编辑说明往往被一些学者误作原本兰亭诗编者所加,因此认为当时兰亭宴集规定每人作诗两首,有的完成两首,有的只写了一首,而兰亭宴集总共就写了37首诗。如今看来,这样的读解是十分错误的,实不足为凭。

那么,编者为何要将原本《兰亭集诗》删减成这种形式的一个选本呢?这当然是有其目的和意图的。按编者的说法,他是秉承古人“断章之义”的原则,具体就是“各裁其佳句而题之”,意思是他认为《兰亭集诗》诗文并不全佳,希望选其优者而汰其劣者,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重建一个新的选本。柳抄本的这一选本性质,其实正属于唐代流行的“断章”选本形制,《崇文总目》即载唐成伯玙撰《毛诗断章》二卷,云“大抵取春秋赋诗断章之义,钞取《诗》语,汇而出之”。《玉海》亦云:“《毛诗断章》二卷,取春秋赋诗断章之义,钞《诗》语,汇而出之,凡百门。”关于《毛诗断章》的面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有详细的描述:“伯玙尚有《毛诗断章》二卷,见《崇文总目》,称其取春秋断章之义,抄取《诗》语,汇而出之,盖即李石《诗如例》之类。”认为其面目有似宋代李石《诗如例》,李石《诗如例》一卷,《四库全书总目》云:“又以《左传》引诗不皆与今说诗者同,因取所载一篇一句,悉裒集而阐论之,以蕲合于断章取义之指。凡一百六十八条,名曰《诗如例》。”《诗如例》载《方舟集》,将其与柳抄本比勘可以看到,柳抄本对原作的删述,一如《诗如例》之例,说明柳抄本是因循唐代流行的《毛诗断章》之类断章体著作而成。这一点,也确实在柳抄本《兰亭集诗》中得到鲜明的体现,从其裁剪的诗来看,它们都有一个比较集中的主题,这就是叙写兰亭山水之美,抒发聚会的欢乐之情,表达对自然、人生的玄学感悟,与其断章取义的编选宗旨深为契合。这一做法,可视为编者以重新编集的形式来显现自己对《兰亭集诗》诗旨的文学批评,他从自己的美学趣味出发,体认和发掘出《兰亭集诗》寄尚萧远、轶迹尘外的诗学精神,洵可谓“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

明确柳抄本的选本性质,再来看看与柳抄本相关的其他几个问题。

一是柳抄本的编辑者。柳抄本编辑者,宋以来即认为是柳公权,其主要依据是世传的柳公权《紫丝靸兰亭诗帖》:

张兰亭诗,公权续得者,亦坿上,伏惟检领入箧。余冀面话,不次。十一日,公权状,上给事阁老阁下。青褾辄换却旧者,谨空。

然而,从这个帖中却读不出编者为柳公权的意思,所谓“张兰亭诗兼公权续得者亦封上”,是说兰亭诗是张某得者与柳公权续得者,即柳公权从他处得到,而不是经公权之手删述形成的集子。所以这个选本的编者不能因此就判定为柳公权,应另有其人,退一步说,抄者即便是柳公权,也不过是以书法形式抄录他人编辑的东西而已。

二是柳抄本书轴开头所题“王献之”三字的含义。徐邦达说:“考王献之是既未撰文,又没有成诗的一个人,列名于首,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意已有所疑而不能决。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王献之”三字是“王羲之”的笔误。此说看似合理,实则不然。从文理顺序来讲,其后已有“四言诗,王羲之为序”之语,前面似不应再有“王羲之”名氏的重复,所以“王献之”的题款,颇值得进一步玩味。考永和九年山阴兰亭禊饮时王献之九岁,他既为“诗不成者”之一,这里就肯定不会把他作为作者列入。而最大的可能是,柳本所据之断章本是把王献之视为《兰亭集诗》的编辑者,断章本的编者在编辑时将其照抄下来。这一信息,其实宋代释惠洪的《跋兰亭记并诗》也曾有透露:

宣和四年夏,弥月不雨,稻田龟兆出。予晨兴,垂头坐西斋,方与造物者游,而厨丁聿来告米竭,余作白眼久之。希先送此轴来索跋,欣然见王子敬诸君子,忘其厨丁。厨丁求与决,予曰:“当以三筏用事,正不必逼人也。”

希先即李宗师,他送《兰亭记并诗》书轴请惠洪作跋,惠洪展开书轴看到的不是王羲之等人而是“王子敬诸君子”,子敬即王献之字,这句话颇值得注意。如上所言,永和九年王献之九岁,为“诗不成者”之一,诗作者中显无王献之之名,只是在那个“诗不成者”名单中,才有他的名字,而“诗不成者”的名单,按照《世说新语》显示的顺序,是位于诗成者之后。所以惠洪看到的“王子敬”之名,必在卷轴开头,因其名字处于如此显要的位置,且又是后世景仰的大书法家,故而惠洪一眼看到,心中才会顿起“欣然”之意。这就意味着,李宗师所得《兰亭记并诗》书轴,大体上应与柳抄本同一面目,开头均题“王献之”三字。因此即可明确,柳抄本“王献之”三字并非抄者误书,而是原来就有的题款。《兰亭诗集》有“王献之”这一题款,自然就会使我们想到他就是原本《兰亭集诗》的编辑者,不过,永和九年王献之年仅九岁,虽然他幼即善书,少有盛名,但与会者将如此重要的一个文集交与一个小孩去抄录编辑,这总是令人未之敢信。所以此处“王献之”的题款,因文献不足,究为如何,不敢遽断,请待来哲。

二、怀仁集字本《兰亭集诗》对断章本的改造

怀仁集字本《兰亭诗》书轴今不传,有幸的是,桑世昌《兰亭考》载录了其全部文字。关于它的来历,桑氏于集后题云:“乾道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弘福寺沙门怀仁集写晋王右军书。”后又有云:“按群贤赋诗,刻本有二。会稽者内避本朝讳,多代以它字,又多阙损,殊失其旨,且先后次序与中山王子高写本稍异。若《后序》,与《艺文类聚》所载详略亦多不同,姑以集字本为正。”是桑氏所见《兰亭集诗》有两个版本,一为会稽本,一为集字本,比较二者,桑氏以集字本为善,于是就录了集字本。按,“乾道”为南宋宋孝宗赵昚的第二个年号,而怀仁则是唐太宗、高宗时弘福寺沙门,这个记录存在明显的错误。有学者认为,“乾道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与“弘福寺沙门怀仁集写晋王右军书”之间可能有脱文。但细读其文,二者一说时间一说作者,表达的就是一个什么时间什么人写的题款,前后联系非常紧密,语义极为完整,不像是中间有脱文,故应考虑是过录错误所致。考唐高宗有乾封的年号,沙门怀仁又恰生活于此时,故此“乾道”当是“乾封”之误。如此,则此本形成的时间又早于柳抄本。本来,怀仁集字本早于柳抄本,照理来讲应是最贴近原本《兰亭集诗》面目的,但是,通过二者的比较,我们却发现以下几个意想不到的情况。

首先,怀仁集字本与柳抄本所据实际上是同一个本子,这个本子即柳抄本所据的那个断章本。理由有三,一是怀仁集字本所录孙兴公后序与柳抄本孙兴公五言诗序文字完全相同,就连编者之言全都一样,怀仁集字本编者云:“文多不载,大略如此。所赋诗亦裁而缀之,如前四言五言(五言二字衍)焉。”而柳抄本编者之言也复如此,唯“所赋”作“其”,“缀”作“掇”,且少“前”字,虽有此异,但无关宏旨。二是集字本所录诗不出柳抄本范围,数量完全一致,均为37首。三是两个本子诗人和作品排序也全然相同。

其次,虽说怀仁集字本与柳抄本均据断章本而来,但集字本在编排上却有不同于柳抄本者。比较可以看出,集字本对这个断章本作了大量修改,具有鲜明的增删痕迹,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第一、柳抄本未录不能诗者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姓名,而集字本则将十五人姓名补录置于卷末。这个补录,与天章寺碑记所载相同,施宿《会稽志》引天章寺碑云:“羲之、谢安、谢万、孙绰、徐丰之、孙统、王彬之、王凝之、王肃之、王徽之、袁峤之、郄昙、王丰之、华茂、庾友、虞说、魏滂、谢绎、庾蕴、孙嗣、曹茂之、曹华平、桓伟、王玄之、王蕴之、王涣之各赋诗,合二十六人。谢瓌、卞迪、丘髦、王献之、羊模、孔炽、刘密、虞谷、劳夷、后绵、华耆、谢藤、任儗、吕系、吕本、曹礼诗不成,罚三觥,合十六人。”马一浮以为,天章寺碑记乃本唐石本而来,根源极古,怀仁集字本足可与其相印证。第二,柳抄本未录王羲之序,而集字本则将其序文载录。王羲之序,据柳抄本编辑提示,乃为全部四言诗而作,而集字本却将其视作全部兰亭诗的前序。第三,柳抄本中孙绰序,编者已明确是专为五言诗而作,故列之全部五言诗之前,而集字本则名之为后序,将其置于整个诗集末尾,视为整个兰亭诗的后序。第四,柳抄本所录诗先四言而后五言,集字本则未将四言五言诗分开,而是混编在一起,将成两篇者列之于前,即所谓“已上十一人各成四言五言诗一首”者,而将成一篇者置之于后,即所谓“已上一十五人一篇成”者。第五,柳抄本开篇有“王献之”三字,而怀仁集字本则无之。

怀仁集字本和柳抄本既然来源同一个本子,那为什么二者之间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呢?笔者以为,柳抄本是完全照抄这个断章本,而集字本则是有人在这个断章本基础上重新编辑而形成的另一种选本,所以才出现与柳抄本既同且异的情形。集字本编者之所以要在其基础上重新编辑兰亭诗,应是基于重现《兰亭集诗》原貌的考虑。因原本《兰亭集诗》已不可见,他有幸见到这个收录兰亭集作品的选本,看到其中缺少世传的王羲之序及能诗者和不能诗者的姓名,于是就想利用世传的这些材料将其增益成一个较为完整的集子。然而遗憾的是,这位编者似乎并不了解这个本子的性质,误以为它就是《兰亭集诗》原本,所以在很多方面并不尊重这个本子的编辑提示,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肆意修改,结果是事与愿违,不仅没有恢复《兰亭集诗》原貌,反而破坏了断章本保留的一些原始痕迹。这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一是王羲之《兰亭序》的录入。编者既然是将其作为文献载入,就得要寻求完整的《兰亭序》文本,然而他却没有做到这一点,基本上是将唐代书法摹本中的《兰亭序》文字录入。据刘孝标注,原本《兰亭序》尚有“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之言,而他却未将此言录入。二是孙绰序的录入,编者不识孙绰序是个剪裁过的文本,不唯照录其文,即连编辑之言也作为孙绰序中的文字录入。这说明编者既未详查文本,也未寻求其他更为详尽的文本,因此并未达成恢复原本《兰亭集诗》的目的。三是王羲之《兰亭序》,据柳抄本编辑提示,乃是为全部四言诗而作,而集字本却将其视作全部兰亭诗的前序。柳抄本中孙绰序,编者已明确是专为五言诗而作,故列于全部五言诗之前,而集字本则名之为后序将其置于整个诗集末尾,视为整个兰亭诗的后序。这一篡改,实有违原本编者旨意。因其无知而横生枝节,无端给后世认识理解兰亭诗文设置了障碍。四是柳抄本所录诗歌,先四言而后五言,这种编排当然是因序而设,以序为统摄的结果。而集字本则无视这种联系性,以人为中心来重新编辑,有两篇者列之于前,一篇者置之于后,并重新加上“已上十一人各成四言五言诗一首”及“已上一十五人一篇成”的编辑说明。这种无知妄改,等于是在编造事实,制造混乱,告诉世人兰亭禊饮诸贤限定每人作诗两首,有人完成两首,有人完成一首,共得37首。而据上面的考察,其实际情形却并非如此。如此看来,怀仁集字本实际上就是一个在柳抄本所据断章本基础上形成的一个较柳抄本为劣的版本,其文献价值远不如柳抄本。

虽说怀仁集字本是一个较柳抄本为劣的版本,然而奇怪的是,柳抄本在后来其文献价值反而不彰,今传清代以前文献中竟无一人抄录编辑柳抄本所载诗文。相反,集字本倒是作为诗文文献而大行其道。揆其原因,主要在于下面几点,一是它抄写的年代较柳抄本为早;二是它比柳抄本完整,载录了王羲之序及能诗者和不能诗者的详细名单;三是柳抄本在文字上错讹较多;四是柳抄本是否为柳公权真迹尚存在很大争议;五是学界并没有人从版本角度来清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二者的优劣作出考量。因此,在不知其情的情况下,人们自然就会觉得集字本作为文献较柳抄本为善,成为文学文献也就在情理之中。在唐代,怀仁集字本尚作为书法作品入鉴赏之目,但到了宋代,它的地位从书法作品一变为诗文文献而入藏书之家,在学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崇文总目》总集类及《宋史·艺文志》著录的《兰亭诗集》一卷,即是此本。这一点,《玉海》有过说明:“《书目》兰亭诗一卷,晋永和九年上巳,右将军王羲之会群贤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一十一人诗各二篇,一十五人诗各一篇,羲之为序,孙绰为后序。”描述的就正是怀仁集字本的面目。吴曾《能改斋漫录》、葛立方《韵阳秋语》、周密《齐东野语》等著述提到《兰亭集诗》,亦据集字本而言之。集字本所载诗文,宋代其他学者也竞相传抄编录,除桑世昌《兰亭考》外,施宿《会稽志》、孔延之《会稽掇英总集》、张淏《云谷杂纪》等著作也有载录。而时人评价兰亭诗,也是以此本为据,如黄彻《䂬溪诗话》谈到兰亭诗的创作就说:

曲水修禊之会,人各赋诗,成两篇者,自右军、安石而下才十一人;成一篇者郄昙、王丰之而下十五人。诗不成罚觥者凡十六人。今观所传诗,类皆四言、五言,而又两韵者多,四韵者无几。四言二韵止十六字耳,当时得预者往往皆知名士,岂献之辈终日不能措辞于十六字哉?窃意古人持重自惜,不欲率然,恐贻久远讥议,不如不赋之为愈。

所谓“成两篇者”“成一篇者”,均为怀仁集字本编辑者言语,很明显,黄彻读到的就是怀仁集字本,他对其中编者之语所反映的兰亭诗创作情况深信不疑,并据此以推测王献之等人当时不为赋诗的原因,认为“四言二韵止十六字耳,当时得预者往往皆知名士,岂献之辈终日不能措辞于十六字哉?窃意古人持重自惜,不欲率然,恐贻久远讥议,不如不赋之为愈”,周密则认为,“今王氏父子群从咸集,而献之诗独不成,岂不平日静退之故邪”?据这样一个背离原本体例、编辑失真的本子来讨论当时兰亭诗的创作情形,无论作怎样的努力,结论都显得极为可笑。

到了明代,冯惟讷编《诗纪》,怀仁集字本《兰亭集诗》首次被纳入了诗歌总集之中,标志着集字本作为诗文文献正式得到了肯定。然对于冯惟讷的收录,清代冯舒却对之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据柳公权书本云:“四言诗,王羲之为序,序行于代,故不录。其诗文多不可同载,今各裁其佳句而题之,亦古人断章之义也。”则知今世所传,俱非全文,皆诚悬删本也。其五言诗序,亦删兴公之作,序下小字注曰:“文多不备载,其略如此,其诗亦裁而掇之,如四言焉。”明是右军为四言之序,而兴公为五言之序也。今混载四、五言而移孙序于末简,又并柳公所注而添入序中,又增末句曰“所赋诗亦裁而缀之,如前四言五言焉”,妄而窒矣。

冯舒不知,《兰亭集诗》世有怀仁集字本和柳抄本,冯惟讷《诗纪》收的是集字本而非柳抄本。而冯舒执柳抄本批评《诗纪》,以为是冯惟讷动手脚妄改柳抄本,郢书燕说,亦妄而窒矣,所以冯惟讷实际上是很冤枉的。不过,根据上面的考察,就文献本身的质量和价值而论,柳抄本兰亭诗是高于怀仁集字本的。冯惟讷作为总集的编撰者,不选柳抄本而用集字本,且没有对集字本作文字上的甄别,也是有失察之嫌的。

三、原本《兰亭集诗》形制蠡测

史上最早记载山阴兰亭修禊之事的是刘孝标《世说新语注》和唐修《晋书·王羲之传》。《晋书》本传只言羲之为修禊事作序以申其志,而刘孝标于其情况则言之甚详:

王羲之《临河叙》曰:“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娱目骋怀,信可乐也。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矣。故列序时人,录其所述。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

据刘孝标注所引文字,知当时兰亭禊饮赋诗之后是编了集子的,所谓“列序时人,录其所述”,即是其证。而且,根据此注,还可知这个集子编撰的具体情形是,王羲之序列之于前,后则将孙统等二十六人的诗次之如左,复又将不能赋诗者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姓名著之于后。《兰亭集诗》这一编撰体例,颇仿石崇《金谷诗集》,所谓“故列序时人,录其所述”,即石崇《金谷诗叙》“故具列时人官号姓名年纪,又写诗著后”,而“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云云,则《金谷诗叙》所谓“或不能者,罚酒三斗”。另外,考《金谷诗叙》,又有“凡三十人,吴王司议郎关中侯始平武功苏绍字世嗣年五十为首”之言,是知《金谷集诗》乃按年齿为序来编次各个作家的诗作。那么,兰亭诗是否也是这样的情形呢?按《临河叙》,王羲之是将孙统作为第一人来统领诸人的,意思也是以孙统为首。孙统为孙绰之兄,生卒年不可详考,然《晋书》本传云孙统“幼与绰及从弟盛过江”,孙盛生于西晋永宁二年(302年),孙统既为其从兄,则其生年自是在孙盛之前。而在兰亭与会者四十二人中,生年可考者如王羲之生于西晋太安二年(303年)。谢万、谢安、郗昙俱生于东晋太兴三年(320年)。曹茂之的年龄,据《世说新语》庾龢之语,可知其与王羲之、谢万等人同时。这些人虽是与会的长者,但年岁皆不若孙统之大。王蕴之生于东晋咸和五年(330年),王彬之与其俱为广汉人,二人恐为兄弟或族兄弟,年齿相当。庾友为庾冰第三子,庾蕴为庾冰第四子,其父庾冰生于西晋元康六年(296年),则其年岁自是比孙统为少。其他如桓伟为桓温(生于312年)第五子,孙嗣为孙绰之子,王玄之、王凝之、王涣之、王肃之、王徽之、王献之为王羲之之子,皆是与会的少者,其年岁更是不及孙统。因此《兰亭集诗》的编辑也应如《金谷诗集》按年齿为序来编次各个作家的诗作。柳抄本和集字本由于是选本,显然打乱了这个顺序,其四言诗的编次以王羲之为先,五言诗则以孙绰为先,这种编排,大有以序者为尊的意思。又,石崇《金谷诗叙》有“故具列时人官号姓名年纪”之语,《临河叙》虽不有此言,但据其“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之语,仍然还是可以明确,《兰亭集诗》也一如《金谷集诗》“具列时人官号姓名”,桑世昌《兰亭考》所载怀仁集字本《兰亭集诗》有诸人官号姓名,诸如“前余姚令孙统”“前永兴令王彬之”之类,应是保留了原本的体例。只不过,《兰亭考》所载集字本的时人官号,有的已显非其旧,比如谢安,预兰亭集时三十四岁,尚未为司徒,其为司徒在太元二年(377年),而集字本则称其为司徒;郗昙预兰亭集时尚未为散骑常侍,为散骑常侍在升平二年(358年),而集字本所称则为散骑常侍,显为后来追改。

以上据刘孝标《世说新语注》引《临河序》考知了《兰亭集诗》的一些编辑情形,下面即按柳抄本和集字本提供的信息,来追溯原本《兰亭集诗》编辑的其他方面的情况。

首先是原本兰亭诗序的问题。据柳抄本和集字本,《兰亭集诗》有王羲之和孙绰两序,因柳抄本和集字本是在原本基础上改定的文本,所以是可以确定原本《兰亭集诗》有王羲之和孙绰两序。原本《兰亭集诗》之有两序,与《金谷集诗》有石崇序和潘岳序的情况是一样的。石崇有金谷序,见《世说新语》刘孝标注。然《世说新语》又云:“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诗序》,又以己敌石崇,甚有欣色。”此所谓《金谷诗序》,并不言作者为何。但同一件事,在《晋书》羲之本传则表述为:“或以潘岳《金谷诗序》方其文,羲之比于石崇,闻而甚喜。”明言这里的《金谷诗序》作者为潘岳,按此,则《金谷集诗》就存在石崇、潘岳两序。不过,近代学者多以为是《晋书》记载之误,潘岳当为石崇。如余嘉锡即言:“今《晋书·羲之传》乃云:‘或以潘岳《金谷诗序》方其文,羲之比于石崇,闻而甚喜。’与此不同。考诸书引用《金谷诗序》,无题为潘岳者,其文已略见《品藻篇》‘金谷中苏绍最胜’条注中。观其波澜意度,知逸少《临河叙》实有意仿之。故时人以为比。潘岳《金谷集诗》在《文选》内,不闻有序。纵安仁尝别为之序,亦必非逸少所仿也。桂馥《札朴》六据《羲之传》遂谓石崇《金谷诗叙》即安仁代作,实非崇文。夫石季伦非不能文者,何须安仁捉刀?况他书并无此言,《晋书》单文孤证,恐系纪载之误,未可便以为据也。”余嘉锡以王羲之《临河叙》实有意仿石崇序,主要是认为二者“波澜意度”颇相仿佛,但是,潘岳有“潘才如江”之誉,作为同一题材的文字,石崇序的那种“波澜意度”,潘岳并非不能为。再者,论才气名声,石季伦实非潘安仁之敌,所以王羲之最想得到的比拟对象恐怕应该是潘岳序而非石崇序。另外,从句子结构来看,使用“又”是表示几种情况或性质同时存在,如此,这段话下一句说石崇,那么上一句就肯定是说别人而非石崇。因此,《晋书》作“潘岳《金谷诗序》”是没有问题的,若将其理解为“石崇《金谷诗序》”,反倒有悖文理。至此,也就可以很清楚地了解这段话的真正含义了,是当时有人把王右军写的兰亭序和潘岳的金谷诗序并论,且又把组织兰亭宴集的王右军与组织金谷宴集的石季伦相比,故而王右军才感到无比的高兴。即此也就可以明确,《金谷集诗》并有石崇、潘岳两序,《兰亭集诗》之有王羲之、孙绰两序,乃是仿金谷宴集的做法而来。

其次是原本《兰亭集诗》的数量和形制。根据以上对柳抄本和怀仁集字本的考察,我们发现,此二本实际上是据同一个选本(即断章本)而来,所载37首诗并非《兰亭集诗》的全部,这就意味着原本《兰亭集诗》的数量要比现存多得多。而且,由于这些诗是选本编辑者“各裁其佳句而题之”,各首诗已不得其全。按照前面的考察,其诗的体制,当初绝不是近体诗二韵、四韵的格局,而是东晋时代的诗歌体制,或二韵、四韵、五韵、六韵、七韵不等。

再次是原本兰亭诗的编排。据柳抄本编辑者言,四言诗和五言诗是分别而居,四言诗居前,五言诗系之于后,并指出王羲之序为四言诗而作,孙绰序为五言诗而作。柳抄本既有此断语,即可以肯定,原本兰亭诗应就是按照这个顺序来编排的。

最后是原本兰亭诗的编者。柳抄本开头有“王献之”三字,根据前面的考察,此处应是原本兰亭诗抄写编辑者名氏所在的位置,但署为“王献之”,实让人不敢遽信,所以还需作进一步的考察和研究。

《兰亭集诗》编定后,世也有流传。上引《世说新语》云“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诗序》,又以己敌石崇,甚有欣色”,可见时人对王羲之《兰亭集序》已有所关注和评论。而刘孝标注《世说新语》也引以为注,用以彰显王羲之的行为风操,表明这早已是文学史上广为传诵的一段佳话。至于《兰亭集诗》的流传,史虽无载,但宋黄伯思《跋唐人书兰亭诗后》有云:“顷见晋人一帖云:‘三日诗,文既佳,兴趣高,览之增诸怀。年少作,各有心。’”说明兰亭诗在东晋也曾一度受到关注,得到一些人的赞赏。由此可见,《兰亭集诗》编辑成集后,当初并不如四库馆臣所言是“归赏鉴之家”作为书法作品来收藏,而是作为文学作品流传于世。世人关注的是《兰亭集诗》的文学成就,而并非其书法上的造诣,从王羲之的“甚有欣色”可以看出,他自己在乎的还是《兰亭序》在文学创作上是否成功,所以对别人的赞扬和认可才感到得意。而实际上,当时也的确不见有从书法上讨论《兰亭序》和兰亭诗的记载,这说明人们是没有把它视为书法作品的,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基于《兰亭集诗》是一次文学创作活动而不是一次书法创作活动的产物。然自此以后,六朝文人似不再关心《兰亭序》和《兰亭集诗》,《文选》不录其文其诗,《文心雕龙》《诗品》等批评著作也无一语及之。及至唐代,始有柳抄本和集字本所据之断章本出现,这个断章本以断章取义的方式修改原本《兰亭集诗》,如前所言,其实质是摘句批评,表达编者对《兰亭集诗》诗旨的认知和理解。原本《兰亭集诗》作为诗歌总集,《隋志》《唐志》均未有著录,不过,因有柳抄本和怀仁集字本的见证,可知它在唐初还存在于世。遗憾的是,唐人只重视其书学价值而不知惜其文献价值,没有将其作为诗文文献完整保存下来。柳抄本和集字本作为挦撦原本之物,尽管已不得其全,但能传至今日,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四、山阴兰亭禊饮的性质及《兰亭集诗》的文学史意义

那么,《兰亭集诗》在六朝时期为何会遭受到如此冷遇、没有获得文学批评界的认可呢?这显然与兰亭禊饮的举办目的和大多参预人员的非文学家身份以及《兰亭集诗》的玄言诗性质有密切的关系。

魏晋南北朝文人雅集盛行,如邺中宴集是曹丕为代表的邺下文人的创作文会,石崇金谷宴集是达官贵人为送别同僚而设,宋文帝元嘉十一年禊饮乐游苑和齐武帝永明九年禊饮芳林园则是官方组织的君臣宴集。相形之下,王羲之组织的兰亭禊饮就显得极为民间化和私人化,没有那么大排场和阵势。参预禊饮者四十二人中,王羲之携王凝之等七子,孙绰携其子孙嗣,庾氏有庾冰子庾友、庾蕴,桓氏则有子弟桓伟,其中最小者王献之九岁,年少者几占禊饮人数的三分之一,正羲之序所谓“少长咸集”者,所以此次的兰亭禊饮,实际上就是一次亲故之间的亲子游,这应是王羲之在组织时就已设定的目的。这一点,通过其作品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如王羲之诗云:“咏彼舞雩,异世同流。乃携齐好,散怀一丘。”孙绰诗云:“春咏登台,亦有临流。”袁峤之诗云:“古人咏无雩,今也同斯叹。”桓伟诗云:“宣尼遨沂津,翛然心神王。数子各言志,曾生发奇唱。今我欢斯游,愠情亦暂畅。”都是把这次宴集比作曾晳所向往的那种“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暮春之游,与此次活动设定的亲子游目的相合。而上引黄伯思所见晋人帖“年少作,各有心”之言,其实也就是针对《兰亭集诗》有诸多“年少作”这一情形来说的,表明晋人也充分注意到了兰亭禊饮为亲子游的这一特点。可想而知,这种以亲子游为目的的私人禊饮活动,是不易在社会上造成极大影响、引起当时舆情的轰动的。另一方面,兰亭禊饮中王羲之的亲故除孙绰、谢安、孙嗣、桓伟外,其他如谢万、孙统、郗昙等数十人,在刘勰《文心雕龙》、锺嵘《诗品》、江淹《杂体诗三十首》及其他史传论著中,大多均无有以文学见称者,可见兰亭宴集中的大多数人并非擅长文学,在当时的文学评价体系中,其成就尚不足序入文学家之列。诸多不善文学的亲故加上年少者,这样的人员结构,本就不是一个标准的文学家的阵容,就很难想象他们此次的创作会取得很高的成就,引起主流文坛的注意,获得主流文学批评家的推崇和认可。更何况,《兰亭集诗》为玄言者流,玄言诗在当时的评价普遍不高,本就没有多大的吸引力,所以王羲之所谓“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道出的乃是此次禊饮活动的真实意图,他并不指望他们的作品能够在当时文坛形成影响、引起世人的关注,只不过是希望这一创作活动能够满足禊饮所设定的这个游乐环节而已。也正是这个原因,王羲之《兰亭序》在历史上虽然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将其“方《金谷诗序》”,《兰亭集诗》也得到了“三日诗,文既佳,兴趣高,览之增诸怀。年少作,各有心”的表彰,但总体上讲却是波澜不惊,没有引来多少注视的目光。

《兰亭集诗》在六朝虽然是这样的境遇,但却不能因此而忽视它在文学史上的存在。实际上,它的存在,犹如一面历史的镜子,照见了那个时代玄言诗的发生过程,对于认识玄言诗的历史背景和创作旨趣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东晋玄言诗是中国诗歌史上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刘勰和锺嵘都曾作过专门的总结,刘勰云:“自中朝贵玄,江左称盛,因谈余气,流成文体。是以世极迍邅,而辞意夷泰,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锺嵘云:“永嘉时,贵黄、老,尚虚谈。于时篇什,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爰及江表,微波尚传:孙绰、许询、桓、庾诸公诗,皆平典似道德论。”虽然二人对玄言诗都持批评态度,但毕竟还是认可它们在诗史上的存在和影响。然而,玄言诗究竟起于何地?这个作家群体又是由哪些人组成?刘勰、锺嵘却并未详言,在此情况下,山阴兰亭禊饮及其《兰亭集诗》所负载的历史信息就显得弥足珍贵,可以说为认识玄言诗打开了一个的重要窗口。考察可知,在《兰亭集诗》提供的四十二人大名单中,孙绰就是东晋玄言诗的领袖人物,他与另一位领袖人物许询并称诗坛,二人均长期居于会稽,《晋书》谈到二人的关系时说,孙绰“少与高阳许询俱有高尚之志,居于会稽,游放山水十有余年,乃作《遂初赋》以致其意。”又云:“绰与询一时名流,或爱询高迈,则鄙于绰;或爱绰才藻,而无取于询。沙门支遁试问绰:君何如许?答曰:高情远致,弟子早已伏膺,然一咏一吟,许将北面矣。”可见二人乃是同志而友,并以才藻相高。而兰亭宴集的不少著名人物,也多居于会稽,与孙绰、许询相游处。王羲之“雅好服食养性,不乐在京师,初渡浙江,便有终焉之志。会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谢安未仕时亦居焉。孙绰、李充、许询、支遁等皆以文义冠世,并筑室东土,与羲之同好。尝与同志宴集于会稽山阴之兰亭,羲之自为之序以申其志”。谢安“寓居会稽,与王羲之及高阳许询、桑门支遁游处,出则渔弋山水,入则言咏属文,无处世意”。孙统“家于会稽,性好山水,乃求为鄞令,转在吴宁居职,不留心碎务,纵意游肆,名山胜川,靡不穷究”。这一情况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参加兰亭宴集的群贤如王羲之、谢安、孙统等人,不唯是孙绰、许询游放山水的同道,同时也是孙、许为首的玄言诗阵营中的人物,《续晋阳秋》所谓“询、绰并为一时文宗,自此作者悉体之”,指的应就是王羲之、谢安以及“桓、庾诸公”等对孙绰、许询玄言诗创作的追随。这也就解释了玄言诗的重镇,为什么不是人文荟萃的京师建康,而是僻处江南一隅的会稽。十分清楚,正是生活在此地的一批文人,在孙绰、许询带领下,成就了中国诗歌的这段历史。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兰亭宴集群贤赋诗就绝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东晋玄言诗的一个组成部分,可视为东晋玄言诗创作活动的一个剪影。二是兰亭禊饮生动地表明,玄言诗乃是文人游放会稽山水间的一种文学创造,是山水启动了人们思考玄言哲理的大脑,从而催生了玄言诗,所以山水与玄言诗本就存在天然的关系,它们从来都不是天敌。王羲之就说:“山阴路上行,如在镜中游。”王献之的感受是:“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目不暇接。若秋冬之际,尤难为怀。”可见他们对会稽山水的亲近和热爱。不难看出,山水不仅是其赏玩发趣的对象,更是其体道之具。后来宗炳提出的“山水以形媚道”就是这种自然观在山水画中的延伸。明确这一点,刘勰所谓“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的著名论断在此也就有了重新解释的依据。很显然,刘勰将老庄和山水相提并论,足见他已经意识到老庄和山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认为玄言诗是文人游放山水间对老庄哲理的体认,他们通过山水的体验来发抒自己对玄理的理解和认识,只是后来诗人已志不在玄理,故而才把重心放在山水理趣的阐发上罢了,这才是刘勰这句话真正含义所在。

情况也正是如此,原本《兰亭集诗》虽然已经亡佚,但通过今本《兰亭集诗》的考察,我们对这一问题将会有更为深入的认识。

前已有说,今本《兰亭集诗》是唐代选家在原本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断章本,这个断章本选取原本《兰亭集诗》中最优秀的37首诗作,且“各裁其佳句而题之”,把37首诗中不合适的句子裁去,形成了一个“诗皆一槩,亦各寻所寄”的统一主题。这个主题,宋及宋以后批评家都有过充分的揭示。黄伯思《东观余论》云:“魏正始中,务谈玄胜,及晋渡江,尤宗佛理,故郭景纯始合道家之言而韵之,孙兴公、许玄度转相祖尚,又加以三世之辞,而诗骚之体尽矣。今山阴修禊诸贤诗体正尔,然皆寄尚萧远,轶迹尘外,使人怀想殊深。”黄伯思认为,《兰亭集诗》从本质上来讲固然是东晋玄言诗者流,却有超拔玄言的情怀,即遗落世事、飘然尘外的隐逸之志。黄伯思的诗评影响极大,后来明代徐树丕、锺惺,清代陈祚明、张玉穀等评价兰亭诗,基本都是在此基调下进行。如徐树丕言王凝之“兰亭集诗言简语超,居然名士也”。锺惺谓“予当服右军通识随俗行藏之言,今吟‘寓目理自陈,适我无非新’二语,真是通识所发,非一意孤高绝俗之流”。又评王徽之诗云:“读右军父子兰亭诗,可悟其微,严紧中藏有森秀,然不如凝之高简。”陈祚明评王羲之诗云:“旷达之旨,射洪古诗中多此等语,易流宋人。”张玉穀评王羲之诗云:“即序中仰观宇宙数句意,寓目理陈。贴视说群籁适我,贴听说只渌水滨,略带兰亭,绝不粘,诗境清超。”这些评价,皆着眼于《兰亭集诗》的寄尚萧远、别有怀抱而言。它们虽然都是在一个“洁本”的基础上进行,并不能反映原本《兰亭集诗》诗歌的全部情况,但是,在玄言诗已大量亡佚的情况下,通过这个“洁本”所反映的内容,正自可以对已往玄言诗“淡乎寡味”“平典似道德论”的评价进行反思。以上黄伯思等人对《兰亭集诗》的考察充分说明,玄言诗固然有老庄玄言的叙说,但其中不无“恬淡之词”,有着比较实际的生活内容,这主要是玄言诗人本就不是坐而论道,而是“乐隐遁之事”,在会稽山水间游走,因此就少不了其隐逸怀抱的抒写。

结语

《兰亭集诗》不以文传而以字传,虽说是命途多舛,但能流传至今,已属不幸中的万幸。通过对柳抄本、怀仁集字本的考察,我们推原了原本《兰亭集诗》的编撰和永和九年山阴兰亭禊饮的性质,并考察了它和东晋玄言诗创作的关系。了解这些情况,对于拓展《兰亭集诗》相关问题的研究将会形成重要的支持。

比如王羲之《兰亭序》书法的真伪问题,倘若以此为基点进行重审,对之就会提出一种文献学上的思考。根据《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兰亭序》在“故列序时人,录其所述”之后,尚有“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之言,然今存王羲之《兰亭序》书法仅止于“故列序时人,录其所述”,后面的这些文句则不知所终。很显然,作为一次书写完成的序文,必是呈首尾完整的形态。至此就不禁要问,世所景仰的王羲之《兰亭序》书法为何会是一种残缺的书写形态,原本的这后一半截文字究竟去了哪里?由于王羲之书法作品有此文本构成上的缺陷,相对于此前学者对其真实性的质疑,这无形中又形成了一次更为严厉的学术拷问。

又如《兰亭序》未入《文选》的问题,说者极多,或以为是文有语病,或以为是内容上的玄谈倾向,或以为是格局不高,基本上都是从文本本身找原因。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这就是一篇作品经典地位的确立,并不是个人话语所能决定的,必须要建立在集体认同的基础上。从以上呈现的情况来看,《兰亭序》当时只是受到了个别的关注和赞赏,在东晋南朝并没有获得一种集体的认同和接受,南朝重要的文学批评著作如《文心雕龙》《诗品》等曾无一语及之,足见遭到了集体的无视。萧统编《文选》,所选作品当然不是仅凭其个人喜好来决定,而是在尊重集体认同的基础上进行,《兰亭序》既未获得集体的认同,萧统不选也就在情理之中。

要之,唐前总集《隋书·经籍志》著录有二百余部,今传者不过《文选》《玉台新咏》《文心雕龙》《诗品》而已,损失极为惨重。总集文献的缺失,给研究当时总集编撰过程、文学发展情况带来了极大的障碍。《兰亭集诗》从书法作品回归到诗文文献,唐前留存总集由四而五,又为唐前文学研究领域增添了新的研究对象,也为东晋玄言诗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文本依据,这无疑是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虽然《兰亭集诗》因柳抄本和集字本编者的改易已不得其全,但其文献价值仍不容小视。随着研究的深入,将会揭开它身上隐藏的更多文学、历史之谜,发见与之相关的更多历史联系或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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