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在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后,更加关注“好不好”的问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政策界和学术界提出了金融健康的概念。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21年)》中首次正式引入并阐释“金融健康”概念,提出要有力谋划和促进金融健康建设。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消费者金融健康建设”,并将其与金融教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机结合。当前,打造一个开放、包容、负责任的金融健康生态,让金融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每一位社会成员,已成为各界共识。
当前,在金融强国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之下,实现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成为发挥金融作为国民经济“血脉”价值的关键环节。对此,一方面要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高效、精准、可持续;另一方面应使得居民和企业能够强化自身的金融知识与能力,更有效地利用金融资源。在此背景下,金融健康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可以从金融需求侧优化入手,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步深入,从而更好地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一、金融健康的理论与内涵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愈发重视金融体系的风险传染性与内在稳定性,并且逐渐转向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监管思路。除了有效规制金融机构的行为“失控”之外,更重视通过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抵御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需求能力等,从源头上缓解金融市场内在脆弱性。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金融在快速发展中也产生了许多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由此引发了对普惠金融、包容金融、负责任金融等概念的探讨。在应对日益复杂的金融风险、推动金融公平普惠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健康”的概念应运而生,并且逐渐被纳入各国金融政策制定的考量之中。应该说,金融健康对促进家庭财务稳定、企业经营稳健及国家经济增长都具有深远影响。2015年,美国金融服务创新中心(CFSI)首次明确提出个人金融健康的概念,内容包括消费、储蓄、借贷和计划四个方面。
就国外相关研究来看,一方面关注影响金融健康的因素,如收入、教育水平和金融知识等,研究者认为,具备较强金融素养的个体更倾向于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并在债务管理中表现出更高自律性;另一方面则聚焦金融健康测量指标,如收入稳定性、债务水平适度、金融资产多样性等,也有一些实证研究引入了储蓄率、投资回报率等指标,以更全面地刻画金融健康状况。低收入者、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金融健康被重点关注,因为其通常缺乏稳定收入和足够金融资源,财务脆弱性较高,所以更需要特定政策的支持和保障。
国内学者的研究则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阶段、金融体系特殊性、城乡和区域差异等因素,在金融健康测量指标与模型构建方面,结合国内数据可得性和金融环境特点开展了大量创新性研究。也有研究尝试把宏观与微观层面的金融健康指标结合起来,从而更全面地反映金融体系的健康状况。同时,针对农村居民、中小企业等特定群体的金融健康研究,也是国内学者的关注重点。
综合来看,目前的金融健康研究在概念界定、测量指标及影响因素等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但整体仍处于探索阶段。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认为,金融健康包括居民日常收入基本能覆盖支出、能够应对重大意外事件带来的财务冲击、具备基本金融素养并能够循序渐进地实现自身财务目标,从而达到健康的个人财务状态。就影响因素来看,在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和金融素养普遍较低的经济体中,如何有效评估常规因素与本土因素对金融健康的影响,也存在诸多挑战。在金融健康的指标评价方面,还需探索推动模型与指标的标准化、可比性与差异性相融合,并且充分厘清经济金融政策与金融健康变化的内在关联性。
为了避免涉及内容过于庞杂,笔者建议可把金融健康限于微观层面展开研究。一是从金融需求侧来看,可着眼于居民和小微企业,强调金融健康能力、金融健康状态的并重;二是从金融供给侧来看,需推动与客户金融健康相匹配的普惠金融创新,实现金融主体与经济主体的同步健康发展;三是从政策与制度来看,需着力解决影响金融健康的外部因素,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从而提升经济金融适配性。
二、基于金融需求侧优化的金融健康
首先,就个人和家庭来看,一方面,在主观上需提升金融健康能力,从而更好地进行理性金融决策,增加选择和接受合适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具体看,通常指管理财务、应对风险和规划未来的综合能力,包括:有足够的基础能力,从而进行日常财务管理;有更好的专业能力,把握好应用金融工具的目标与机会;有足够的风险判断与承受能力,从而应对潜在危机的冲击;能够综合判断形势与趋势,了解自身金融状况,从而提高金融掌控力等。另一方面,在客观上争取改善金融健康的状态,包括:在日常管理中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收入比率、结余比率等;在把握目标与机会时,理性布局投资性资产配置,用好财富管理工具进行合理长期财务规划;对于财务韧性,设置合适的流动性资金、应急资金准备以及家庭保险保障条件等。
其次,就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看,一方面,其金融健康能力普遍有所不足。大部分小微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报表,在与外部投资者或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时,往往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金融知识的储备不足,难以进行有效的信贷产品选择、利率计算、风险评估等,其现金流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有限;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为2~3年,难以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财务规划;人才短缺制约规范发展,如很多小微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可能会将财务工作外包给代理记账机构或者兼职会计;数字化能力不足,无法通过运用新技术来提升金融健康等。另一方面,在国家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情况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健康状态近年来得到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金融准入壁垒、担保能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隐性成本推高负担等。客观来看,对于多数中小微企业来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已得到较大缓解;而对于处于尾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讲,仍然受困于“短、小、少、高”,即融资期限短、信贷额度小、融资渠道少、综合成本高。
对个人和家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健康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一方面,要更加精准地判断是否处于“金融亚健康”状态(可理解为经济主体处于金融风险与财务挑战持续加剧的阶段,迫切需要进行适当的内部改变或外部干预);另一方面,如果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或企业存在金融健康能力不足、金融健康状态不佳的情况,需细致甄别其是需要依靠需求侧改革来“自救”,还是更需要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来“康养”,抑或只能依靠外部政策与制度完善来“治疗”。
三、基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健康
就个人与家庭而言,建议从金融供给侧方面助力其金融健康程度不断改善。一是优化居民金融产品服务结构与能力。金融机构应该以家庭生命周期为核心构建产品支持体系,围绕不同年龄阶段,设计差异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并动态调整。探索多元化产品功能组合创新,例如,把消费金融、理财与财富管理等结合起来,把不动产与金融资产结合起来,为家庭提供更加丰富互补的金融支持。同时,着力推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产品设计,不断优化保险类产品与投融资产品的匹配,以增强家庭金融韧性与风险承受力。再如,影响居民金融健康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是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财产性收入占比及家庭资产中的金融资产占比过低。因此,只有努力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且围绕权益资产投资提供更多“有效供给”,才能从根本上为改善家庭金融健康拓展空间。二是推动居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升级。不断提升数字化与智能化服务能力,探索面向家庭的“金融+增值服务”融合,打造全生命周期金融规划能力。三是助力提升居民金融素养。金融机构应依托自身专业能力与客户触达能力,加强政银企校合作、行业协同机制建设,共同建设良好金融教育生态。同时,通过突出场景化渗透、互动式体验、科技赋能等,将金融知识转化为客户可感、可及、可参与的日常体验;强调精准分层教育,实现靶向施策,针对“一老一少一新”群体定制差异化教育内容。
就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言,一方面,需促使现有普惠金融服务从“够不够”转向“好不好”。建议普惠金融服务跳出“运动式”发展思路,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弱势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真正实现把合适的金融资源通过合适的渠道匹配给合适的经济主体。着力解决“最后一百米”的服务难题,把普惠金融与小微企业金融健康结合起来,从重抵押向重信用转变、从重规模向重质量转变、从重传统向重创新转变,真正站在客户角度设计产品和服务流程。同时,金融机构应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风控模式、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的商业可持续性,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的金融健康度“同向提升”。另一方面,普惠金融供给不应只限于信贷或直接融资等,还应包括支持小微企业提高战略规划能力、经济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水平、财务规划水平等。
四、提升金融健康水平的政策与制度保障
首先,应持续完善金融信用体系,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归根结底,金融供求的失衡和错配导致了金融健康问题。近年来,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一方面,政务数据、公用事业数据等涉企信用信息尚未完全打通,个人信息仍存在充分利用和隐私保护的权衡难题;另一方面,替代数据应用不足,对消费支付、生产经营、合同履约等多元数据的融合应用不够深入,难以有效评估“长尾客户”的信用状况。对此,应该持续加强专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深入落实个人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并合理探索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工作。
其次,着力防范重大风险并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一方面,应始终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重大金融风险不仅影响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而且会导致居民资产价值缩水、融资渠道受限、消费能力下降,也可能使得小微企业面临突出融资困难、经营成本上升、市场需求萎缩,带来金融健康的恶化。另一方面,应努力推动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缓冲经济个体面临的突发财务风险,获得金融健康韧性的外部加持。例如,在相关金融活动中探索“政府引导基金+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框架,明确各方责任比例,构建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
最后,完善监管约束与导向、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出政策协同,有效平衡市场效率与风险防范,促进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一是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和改善金融健康过程中,兼顾“促发展”与“防内卷”的双重目标,通过制度设计引导良性竞争,避免引发同质化竞争、价格战、资源浪费甚至风险累积。二是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细化相关法规的操作细则,压实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投诉处理等方面的义务。对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打击各类金融“黑灰产”的常态化机制。三是促使货币金融、财税、产业等各项政策形成合力,持续优化金融资源供给、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改善支持精准性,构建一个安全、公平、普惠、稳健、耐心的金融生态系统,为金融健康奠定良好的支撑基础。
原文载于《中国金融》202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