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字说作为一种应用性文体,初兴于宋代,至元代日臻完善,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写作模式。字说的书写服务于礼俗生活,兼具冠礼与社交礼的双重属性。字说创作可以作为冠礼仪式的一部分;可以统合多个冠礼仪节,基本等同于冠礼;还可以脱离冠礼仪式,融入文人的社交礼俗和生命历程之中,并在社交活动中衍生出具有礼仪功能的文本,发挥着规范训诫、情感交流、家族治理、民族融合的作用。通过字说以及衍生文本的创作,文人群体编织着亲友之间、代际之间、不同家族以及族群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创造出独特的礼俗生活。
关键词:字说;礼俗文体;冠礼;社交礼;礼俗实践
字说滥觞于周代冠礼祝辞,兴起于北宋时期,其主要内容是叙说命字缘由、解说字义和冠义,并对受礼者进行训诫和勉励。叶国良指出,周代冠礼的“加冠”与“命字”两个仪节在历史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传承趋势,其中加冠仪节在周代以后逐渐衰微,命字仪节在宋代以后转化为字说创作形式,一直延续到清代。字说研究近年来逐渐引起学界重视,但相关讨论主要集中于字说的文体源流、创作模式、文体特征与文学价值等方面,部分学者涉及包括字说在内的应用性文体的社会功能及其与礼俗实践的关系。
叶国良较早注意到“礼仪”中的“文体”现象,但他没有对此类文体作出明确的概念界定。他指出,字说是因礼仪需要而产生的应用性文体。因礼仪而产生的文体种类和数量众多,此类文体应用性强,依附于礼仪而存在,也会随着礼仪功能的消失而走向消亡。刘成国对宋代字说的文体功能进行了总体性讨论,他认为字说能够传播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可以对士人进行道德规训和伦理约束,还有助于士人编织社会关系网络。但文章未对字说与礼俗实践的关系再做细致的展开。郗文倩明确提出了“礼俗文体”概念,她认为,“‘礼俗’一般指的是最高权力控制范围内统一规定的礼仪规范,以及民间一些经过选择的习惯和仪式”,“中国古代许多文体都萌发于特定的礼俗活动中”,“针对特定群体、在特定场合下所采取的特殊言辞方式,由此表现特定内容,实现着特殊目的”。接着她论述了礼俗文体的社会功能,并特别强调文体与礼俗仪式之间的动态过程,主张礼俗文体的研究要回到历史现场,从礼俗实践中理解文体的使用和发展。邵凤丽从民俗学视角提出“礼仪文体”概念并做出明确界定,她认为,“‘礼仪文体’是指在各种国家礼仪和民间礼仪实践中被使用的文体形式”,“基于某一具体礼仪实践需要而产生的特殊文体,并在指定的时空中被不同身份群体展演出来,具有丰富的文化意蕴,承担了特定的礼仪功能,是整个礼仪活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她以祭文为例,从礼仪文体与礼仪实践的互动关系入手,着重讨论了礼仪文体的历史流变。
基于以上梳理,本文想说明的是:第一,关于“礼仪文体”或“礼俗文体”的概念,以上学者的看法基本一致,均指代包括国家礼仪和民间礼仪在内的礼仪文本形式,并且偏重于冠婚丧祭礼部分。为了呼应民俗学界对于“礼”“俗”二分以及礼俗互动关系的讨论,笔者倾向于采用“礼俗文体”概念。第二,上述学者为民俗学传统礼俗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但在礼俗文体与仪式活动的关系、礼俗文体与礼俗生活实践的复杂关系以及字说文体功能的分析上仍可进一步开拓。为此,笔者利用中国基本古籍库、《全元文》等文献,对元代字说的总体创作进行了考察,发现字说与冠礼仪式并非绝对的依附关系,与礼俗实践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复杂。字说因礼俗生活需要而兼具双重礼仪属性,承担多种社会功能,也会随着时代发展而进行动态变化。
一、宋元文人的取字之风与字说书写
字说与冠礼祝辞有着渊源关系。韩高年指出,西周冠礼的礼辞用词典雅,到了春秋时期已经明白如话,呈现出口头话、个性化、散文化的趋势。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仪礼・士冠礼》礼辞大多产生于春秋时代。此后,冠礼祝辞的变化,在礼仪方面受到冠笄礼仪衰落的影响,在文章写作方面与魏晋以后的名说相互叠加。北宋初年,文人之间又新兴起命名取字行为和请字、改字(包括名)之风。字说写作的兴起满足了文人坚守儒家道统的理想追求,也成为他们编织社会网络的路径。
元代文人延续了宋代的字说书写传统,请字释名之举较为普遍。季小乔从《全宋文》与《全元文》中分别翻检到483篇和667篇字说,以宋代319年、元代98年的享国时间来看,元代的字说创作是相当可观的。相较于宋代,元代字说创作日臻完善,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写作模式。字说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首先是叙说命字缘由;接着论说取字之义和冠礼之义,也有的略过前面的名字缘由,直陈字义和冠义;最后对受礼者提出期待和鼓励。但是,元代字说文学性偏弱,论说性较强,更加重视名字义理的阐释和儒家道统在实际生活中的普及,一位受礼者常常求得多篇字说,一位写作者也常为他人撰写多篇字说,体现出时代的新变。
叶国良曾提醒,元代字说较之宋代的写作规模更大,表明字说创作的仪式功能在扩大。或者说,字说作为礼俗文体的应用性在增强。在当时,字说的撰写基本出于两种情况:一是将字说写作作为冠礼仪节,或者基本取代冠礼。字说的写作者通常既是冠礼的主持者,也兼作字说。二是以字说创作进行社会交际,将字说的规训意义融入个体生命历程中。一些请字者邀请社会名流取字和解说字义,却未必举行冠礼,只是通过字说来达到社会交际以及自勉自警的目的。同时,字说在礼俗生活中的流动,还衍生出一些具有礼仪功能的文本,例如书写于字说卷轴前后的序、跋等,这些文本或者重申冠礼和字说的意义,或者表达对前辈先贤或祖先的景仰,勾连起代际之间以及家族之间的情感沟通,展现出字说在礼俗实践中的动态变化。
二、融合冠礼与社交礼的字说书写
按照冠礼本义,命字仪式主要有两项功能:一是通过为即将行冠礼者取字,传达对于受礼者的尊重、祝福和训诫;二是命字之后,成年男子之间不再直呼其“名”,而是以“字”相称,表示相互之间的尊重。“字”也成为日常交往中的工具。宋代命名请字之风兴起之后,文人之间通过“请字”“取字”“撰字说”“赠字”,将“字”的中介性进一步扩大。如果对照冠礼仪节来看,字说的书写过程有时整合了命字作祝辞、冠礼后执贽拜见乡先生、听从乡先生训诫等仪节,并未局限于冠礼中的命字仪节,权可以被视作一场“冠礼”。因此可以说,字说的创作过程连接起冠礼与社交礼,兼具了双重属性。
请字并非随意而为,而是有着一套规范和流程。元人请字说通常遵循宾者命字传统,邀请德高望重的乡先生或社会名流撰写。如吴澄《宋诚字说》所说:“古之冠者,宾字之,有辞以致祝颂,载在《仪礼》。后世因此,或别作字说以寓规戒焉,然必出于所师尊之人而后可。”出于对字说写作者的尊重,请字被制造出一种仪式感。
请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晚辈直接向长者请字。求字者有的因求学心切而求字,例如 “临川李絅,字伯尚,来从余游。他日,请说其所以名字者。”有的受父兄之命而求字,“姻友黄氏,名实,字立诚,皆父兄师友命之,而求余绎其说。” 二是借助亲人(父或兄)、朋友等中间人请字。例如,“予以户部尚书分治闽海之三月,佥宪郑君彦昭遣其子桓来受学,则又进曰:‘桓冠而未字,敢求所以美其名者’。”“余假馆萧洲之曲,郡庠弟子员多从余游,清江周铨其一也。铨尝偕其弟衡谒余而言曰:‘铨昆仲二人,祖若父命之名矣,尚未之字也,幸先生为之字,而绎其义’。”“武夷潘君早中童子科,今年已成人,回同年乙科进士陈此竹天应建宁乡前辈引之来见,其名易风行水上之卦也,其字曰友文,就求字说。”
在请字过程中,主客之间通常要进退揖让,往来以礼。例如熊禾《虞彦忱字说》:“前礼部进士梅庄先生虞君令子仲海……长子迪,从于游。一日仲海贻书,诹字为迪加冠,俾余莅之。余喟然曰:‘冠礼不行久矣。学以礼为先,礼以冠为先。余虽不敏,学固将以行之也。其何敢辞。’”主人通过书信邀请熊禾作为宾者参加冠礼,被邀请者首先表达了对于行冠礼的肯定,并以 “余虽不敏,何敢辞” 的谦恭语词回应。再如《章命字子舆说》:“永嘉章命字子舆,学于其乡李季和先生。又从之钱塘,见行省元僚泰兼善公,公为篆刻‘子舆’两大字。子舆求余说,余谓:‘生名字之义,著于《中庸》诸书详矣。李季和先生又能言,归求之。’子舆曰:‘吾日从先生受诸经,不患无闻,子试为我言。’请之数,乃舆之言。”撰者首先以他人的学问为尊,表示辞让,请字者又数次相请,才得赠言。请字之时还要携带礼物。如刘因的《皇甫巽字说》:“既长,误以予为乡先生,以巽执贽来见,而欲予有以字而教之。”
“请”字说之后是撰写者“赠”字说。字说常常蕴含着对亲友的祝福与叮咛,大多会以“某某某勉之哉”“某某某思之”“思而有以自朂焉”收尾。在现实生活中,长辈们有的会主动为晚辈命字相赠。例如,胡炳文“友人汪维德,予从兄之甥也。从学甚勤,予甚喜之,故字之曰‘季修’,且为发修字之说以教焉”。吴澄的《陈君璋伯琬字说》:“予与璋之父同里而相得,嘉其子之有嘉名嘉字也,于是作字说以贻之。”有些字说甚至就写于双方的饯别之时。例如,吴澄的《聂谊字说》:“宋侍郎聂公之裔孙名谊,字隆道,将如京师,肄行业于国子学,来告行……既以斯言勉之,因书之为字说以赠。”再如,陈旅的《郑涛自序》中郑涛之兄郑深代郑涛请字,“涛慕先生之风,当深来燕时,涛再三为深言,欲求先生之文以自朂。今深将南辕,愿先生有以教涛也。”也是写于郑深即将南行之时。以上表明字说创作在宋元时期及以后,随着当时礼仪生活的需要,不只是取代了冠礼命字功能,有时基本取代了冠礼,还兼具了社交礼的属性。
三、字说书写与文人的冠礼实践
元人的字说创作一部分是作为冠礼仪式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品官冠礼,例如虞集家族、曾巽初家族;二是地方世家大族冠礼,以浙江浦江郑氏家族为代表;三是中下层文人的参与。限于篇幅与资料丰俭,主要论述前两类。
(一)品官冠礼
《礼记・郊特牲》云:“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至唐宋时期,《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均仿照士冠礼增入了品官冠礼。元代国家礼仪建设的整体氛围虽不及前代,但一些品官士大夫自觉坚守儒家道统,并付诸礼仪实践。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理学家吴澄家族及其交好的虞集家族、曾巽初家族。吴澄(1249—1333),字幼清,号草庐,一生讲学著书,弟子无数,交游甚广。他与翰林院编修虞汲交往甚密,虞汲育有五子,长子虞采、次虞集、三子虞槃,其中虞集和虞槃均曾求学于吴澄。至元二十五年戊子(1288)七月初六,虞集年十七岁,与兄虞采一起举行冠礼。吴澄应邀为宾,为之命字、作字辞,并作《虞采虞集字辞》记录了虞氏二子加冠之礼,阐述了取字之义:
着雍困敦,相月六蓂。虞氏二子,丱突而成。既加元服,乃敬其名。字采曰受,字集曰生。采也维孟,集也维伯。爰加尔字,用朂尔德。孰采孰受,忠信于礼;孰集孰生,道义于气。礼喻夫采,受者其本。如绘之初,质以素粉。义在夫集,生者其效。如耘之熟,苖以长茂。予告汝采,自诚而明。行有余力,一贯粗精。予告汝集,自明而诚。及其诚功,四体充盈。念念一实,表里无伪。言动威仪,浸浸可备;事事一是,俯仰无怍。盛大周流,进进罔觉。采匪词华,集匪辩博。希贤希圣,尔有家学。相门有嗣,礼义有传。是究是图,毋忝尔先。
在元代,字说与字辞有所不同,字说写作形式多样,偏重论说字义,有的夹叙夹议;而字辞一般是四字韵文,形式规整,直接应用于冠礼仪式中。在这篇字辞中,吴澄作为宾者参加了虞氏二子的冠礼,分别为虞采命字为 “受”,为虞集命字为“生”,并以“忠信于礼”“道义于气”加以解释,告诫二子要坚守儒家忠、信、诚、义的文化精神“自诚而明”“自明而诚”,保持威仪,立身端正,传承家族先贤精神,弘扬礼义,光耀门楣,“毋忝尔先”。
此后,吴澄又分别为虞采二子命字撰字说、为虞槃三子字辞作序。在《虞丰虞登字说》中,吴澄提到:“潭州路教授虞先生之子采,有子曰丰、曰登。先生命之名,俾予字之。”“潭州路教授虞先生” 即虞汲,虞汲亲为长子虞采的两个儿子分别取名为虞丰、虞登,并邀请吴澄为二孙命字。吴澄据 “丰者,期之积而大也;登者,期之升而高也” 分别为二人命字为 “与京”“与齐”。在《虞氏三子字辞序》中,吴澄又写道,“辰州路儒学教授虞槃德常,字其子宣曰雷、旦曰新、岂曰悦,而授以辞…… 子及先生,吾兄也;槃,犹子也;宣、旦、岂,犹孙也。是以识于其字辞之右方。”即虞汲之第三子虞槃为三个儿子分别命字并作字辞,邀请吴澄为字辞作序。虽然相关资料并未直接表明吴澄是否参加了这些后辈们的冠礼,但吴澄在冠礼前后所撰写的字说,足以强化虞氏家族冠礼的意义。
此外,曾巽初家族也是冠礼的实践者。曾巽初 “博记览,尤谙于典故,能文章,尤工于制诰”,“先代多闻人,家故多书,博古而尤详于礼,悉心与力,用意远甚。”元武宗时,曾巽初因上《郊祀卤簿图》和《郊祀礼乐图》而得到朝廷起用,进入太常礼仪院,参与制定郊祀制度。曾巽初育有三子,长子如璋加冠时由吴澄为之撰《曾尚礼字说》。
在这篇字说中,吴澄首先叙说了冠礼虽最易行,但“废也久矣,司马公及程子、朱子,惟恐人之惮其难,故又斟酌古礼而损益之,庶几便于今而可行,然人亦莫之行也。故其在吾乡,惟蜀郡虞氏及予二家犹不废此礼,他盖鲜有闻焉。”这其中不乏对曾氏的溢美之词,因为事实上元代品官士大夫行冠礼者不在少数。紧接着,吴澄提到,“翰林应奉曾巽初在京冠其子,有宾有赞,有三加,若醮若字,其仪一仿朱子所定。”元代中期以后,随着程朱理学地位的不断上升,朱熹《家礼》逐渐被看重,至元末成为民间普遍遵守的礼仪指南。然而,吴澄因身 “有疾,弗及往观”,于是 “冠毕,巽初以其子求见,且曰:‘巽申之子如璋既冠,宾字之以尚礼。赐一言以绎其字之义,可乎?’” 严格意义上说,宾者已经完成了冠礼,在仪式之上应该有命字与祝辞,但是曾氏又在冠礼之后别作字说,进一步申说字义。这种做法在宋元时期很常见,按照吴澄的解释,“夫冠而字,礼也;字而有辞,亦礼也。然其辞载在《礼经》,祝颂之微,寓训戒焉尔。及考《大戴礼・公冠》篇所记,亦有别为冠辞者,近世弥多。”所以他不吝笔墨,为他人撰写了几十篇字说,并以《诗经》“如圭如璋” 关于 “粹美之德如圭璋之玉”,为曾如璋命字 “尚礼”,期望如璋勉修德行,无愧于家族长者的期望。
(二)地方世家大族冠礼
王瑞来指出,北宋文人的关怀是全国性的,南宋以后开始向地方性转化,到了元代,文人们虽然在异族统治之下失去了南宋时的优势,但却维系了在地域社会中的社会、经济领导地位。他们承袭了儒家的道统,并付诸祭祖等礼仪实践,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抱负,也推动了宋元思想变革的进一步铺开,其中婺州郑氏家族便成为文人冠礼实践的典范。
郑氏家族乃宋元时期江南巨族,孝义传家、以礼治家,事迹被载入宋元正史,元末丞相脱脱还亲笔题写 “白麟溪” 以示称颂。戴良、柳贯、朱震亨等浙东名士均与郑氏家族唱和往来。家族几代主事者制定了 168 条的《郑氏规范》,作为治家的主要依据。第八代主事者郑泳,“遵《书仪》《家礼》,而以谓古礼于今不能无少损益,比求其可行于今、不悖于古者,并录其家日用行之礼,编次成书,名曰《郑氏家仪》。”在《郑氏规范》与《郑氏家仪》中,冠礼作为礼仪之首,有着细致的规定。《郑氏规范》曰:“子弟未冠者不许以字行,不许以第称,庶几合于古人责成之意。子弟年十六以上,许行冠礼,须能暗记‘四书’‘一经’正文,讲说大义方可行之。否则,直至二十一岁。弟若先能,则先冠,以愧之。子弟当冠,须延有德之宾,庶可责以成人之道。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这一规定将读书和对于儒家经典的掌握程度作为衡量成人的标准,不仅实践了儒家“学以成人”的理念,也强化了家族诗礼传家的家风。当然,家族也根据个体差异,给出了长大成人的弹性空间,“若年至二十一岁其业无所成就者,令习治家理财,向学有进者不拘。”
在冠礼实践中,郑氏家族强调复古,筮日、宿宾、加冠、命字之礼皆备。例如戴良《郑梴冠子祝辞有序》曰:“义门郑伯阳,将冠其长子梴。亦既筮得穆日,乃以其从祖贞和先生之命,宿宾于同里戴良。良因屡辞不敢…… 遂往,与兹户酌醴,且本《商颂》‘松桷有梴’之义制其字曰‘叔高’,而祝之以辞。”柳贯《郑泳冠字祝辞》记载,郑氏家族长者顺卿 “筮得穆日,始用三加之礼冠其诸孙泳,而责之以成人之道焉”。柳贯采《易范》“潜之为用” 之说,为郑泳制字 “仲潜”,并撰字说复申其义以祝之。朱震亨也曾为郑湜加冠命字撰字说:“龙湾先生郑君以从孙湜将冠,属震亨为宾。震亨虽不敏,既与之成礼,敢伸规戒之义,勗之以辞。辞曰:制行以正,比德以清。具见天则,勿爽其贞。字尔仲持,戒之在盈。执善守仁,以昭厥声。”此外,陈旅《郑涛字序》记载,郑深之弟郑涛 “已尝筮宾,行三加之礼”,再请陈旅为之撰字说。尽管这些字说所展现的仪式细节有限,但可以窥见郑氏家族以礼治家并非虚传。郑氏家族对当时浦江地方大族也有一定影响,如浦江王氏家族、金华莲塘张氏家族均仿效郑氏合族同居、定家范、行家仪。
此外,在元代冠礼传承中,有一个重要的行动主体 —— 乡先生值得重视。乡先生原是 “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也就是返乡的官员,冠礼中的受礼者在加冠命字之后,要拜见乡先生听从教诲。宋元时期,乡先生的所指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一般指的是民间私学教师,也有的指乡贤,或者两者兼有。元代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实行科举,文人难以实现阶层跃升,于是一些人返乡成为塾师 —— 乡人和学子口中的 “乡先生”,他们饱读诗书、熟悉地方文化传统,并主动承担儒家传统道义,教学化人,开展礼仪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字说的书写与士庶礼俗融合。例如,刘将孙《刘志立兄弟字说》:“安成乡先生耕斋之从孙、审斋之孙,昆弟者三,其长者质甚粹,意甚,间以其名若字请曰:‘愿有以易之,以及二季,且于此乎语也。’”耕斋、审斋先生恪守儒家道统,坚持为孙辈改字请字说,以示教训。更多的乡先生指引着年轻人明理弘道。例如王礼《贺子亨字说》:“贺君嘉会,以乡先生之命,易字子亨,而问其说于某。”这也是宋元以后礼制下移、礼下庶人的重要表现。
四、字说书写与文人的社交礼俗实践
除了与冠礼的紧密关联之外,字说还渗透到文人的生命历程与家族生活中,衍生出一些带有礼仪功能的文本,不仅满足了个体教化和交游往来的需要,还促进了亲友之间、代际之间、家族之间以及族际之间的互动交流。
(一)字说及其衍生文本的写作与个体教化
按照周代冠礼,冠者在加冠命字后,要拜见诸位乡先生,接受他们的祝福与告诫。字说书写兴起之后,拜见乡先生转化为遍访名流请撰字说,在获得字说之后,还会遍访名儒撰写题、跋,汇编成字说卷轴,以终生自警。
字说卷轴中的序、跋主要是评述已有字说、补充字说义理。例如,蒲道源的《跋李景韩字说》通过申说字说撰写者的宏旨,对受赠者提出期待:
史称韩昌黎,学者仰之若泰山北斗。则世之慕望者,宜众矣。李生以昌黎讳自讳,其慕有甚于羹墙之见。翰学山木先生,为字曰“景韩”。又掇取昌黎文章事业焯焯者数事,为生指南而着于说。生持来且有请,余曰:此说至矣,而复何言。虽然,昔李氏子蟠,好古文,行古礼,通六艺经传,昌黎公作《师说》以贻之。今李氏子愈颇好学,山木公作《字说》以诏之,二说并行于世。生既以景韩为字,又当以景韩为心,从事斯说,无愧于昔之蟠可也。
此篇跋文重申了字说作者山木先生为李生命字“景韩”的意图,并对宾者的字说义理给予了高度赞扬,他将该字说与韩愈《师说》相类比,既是对山木先生的赞美,也引申出对受赠者的期待,希望其以昌黎先生为楷模,修身修德,成人成才。
王礼的《跋王子春名字说后》的撰述内容更为完备。文中首先记叙了王子春携字说集前来请题跋文,然后对字说卷轴中所涉篇章,包括冯公、刘君所作字说依次进行评点,通过圣贤先儒关于 “无妄之谓诚不欺” 的行为和阐释补充说明了自己对于王子春字说的义理解释,最后对于受赠者提出勉励:
礼近留枫墅子春所,有一日之闻,辱以其先府君及二守冯公子羽所为志伸说,洎刘君云章子春字说示余。余阅之,尽叹其言皆可服膺而勿失。父之于子也,欲其志于学,以求其伸之道。冯公戒其毋以富贵利达得志为伸,当知所以为志。刘君则以人物同得天地之心以生,天地之心在乾坤曰元,在四时曰春,在人则仁是也。士之希圣贤者,必曰求仁。日用之间无一事而天地之心不存,即无物而非春矣。皆药石之训也。虽然,用功之要,未有以告之,不几泛言乎。窃闻之格言,求仁当自诚敬入。先儒尝曰:“无妄之谓诚,不欺其次也。”故《无妄》初九之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孔圣答仲弓之问仁,以 “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则在邦家无怨。至是,非吾志之伸乎?子春勉之。与物为春,实自兹始。
这种由字说衍生出的文本,与字说之间内容相续,互相呼应,也将字说所具有的意义进一步强化,因此笔者认为这些文本也带有一定的礼仪功能。
(二)社交仪式中的字说与个体生命转折
字说有时不会因冠礼仪式和请赠行为的结束而失去意义,而是作为受礼者及其家族后人的训诫书,出现在外出求学、为官赴任、亲友饯别等重要的社交仪式上,在个体生命历程中持续发挥作用。有时会衍生出新文本,延续礼俗文体的实用功能。
在古代文人生活中,为官赴任通常被视为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亲友都会前来饯别迎送,送上叮咛与祝福。字说有时就出现在这种迎送仪式上,成为情感交流的载体。例如,吴师道的《潘观我所作叶审言字辞跋》记载:
审言主簿将之官晋江,过余兰皋,持其冠时乡先生潘公所作字辞见示。审言惟不忘家庭之训与其执友之言,枢机之发,日慎一日,式克至于今兹也。矧莅官临民,规条万端,约而摄之,又岂出于谨审之外?审言固将益充其持守之功,而坐致夫敬信之效矣。予家祖获交于菊庄先生,而审言与予契分弥笃,凡其家所藏前辈片言只字无不得观,如此纸特未之见耳。潘公自云辞仿蔡忠惠公,今观其字亦如此。考之嘉祐间,蔡公书授其子旬正泉州安静堂书者。晋江隶泉城,审言往焉,以挹其高风,祝颂称愿之辞殆有先兆,非偶然者。因喜而书之,以识别。
吴师道为元代江南著名文人,与叶审言、黄溍交好。这一篇章透露出:第一,叶审言曾行冠礼,并请乡先生潘观为我作字辞。对于这份字辞,叶审言极为珍视,一直作为修身交友的家训,珍藏在身边,并不轻易示人,即使是交情甚笃的吴师道也不曾见到。第二,在为官上任、即将远游之时,叶审言将字说拿出来与友人分享,既是重温前辈对自己的训诫,也让观瞻者借以共勉。通过字说,后辈之间以及后辈与前人之间在特定的时空实现了对话。
再如,虞集所作《书曾仲礼字说后》文中提到,“仲礼初拜御史,行台江南,出是说求予识之。”此处的字说指的是临川先生吴澄所作《曾仲礼字说》,接着虞集写道:“吾于临川先生所为仲礼字说,而窃有感焉。何其言之富而意之足也?知古书而行天理,可谓至矣。又示之以慎独之说,启其端而方,使之求之可也。……因临川之言而用力于慎独焉,极其至则天道也。噫!观美之空言乎哉?”看到吴澄以慎独之说来解释 “仲礼” 字义,勉励其修德的话语,虞集甚为赞叹。紧接着,他以曾仲礼即将赴任的御史一职,对其进行勉励:“夫御史,职事要重,有巡行纠察断决之劳,不得如经生学子,朝讽莫诵矣。而一事之至,一念之发,必以是求其沛然可胜御哉!”在这里,字说既作为 “礼物”,促进了朋友间的情感沟通,又衍生出新的文本,再次申说和强调了吴澄所撰字说的训诫之意,对处于生命关键节点的曾仲礼给予提醒和鼓励,从而延展了字说对于个体的意义。
(三)字说的流动与家族内外的情感连接
字说有时还会被请字者经典化为家族内的家训族规,教训子弟、传之后世。这一传统在宋代已经形成,元代赓续传承。例如,傅若金的《跋廖敬亮所藏乃祖字说》中记载,江西新喻廖敬亮向撰者展示了宋代太常丞太山萧先生为其乃祖所作的《幼声字说》及诸贤题跋卷轴一卷,他盛赞敬亮承袭乃祖之志,并期待其能将先贤手泽传之后代,文中曰:
呜呼!逃虚空者,闻足音而喜矣。故人之不忘其先者,虽琴瑟、书策,无所不敬焉,况名若字,本乎先哲之言,可以训者乎?观太常当幼声始冠,切切焉责之以成人,期之以相业,使大其鸣。然幼声值宋之季,积学而未试于用,卒隐声以殁,是有非人力所能也。吾闻蓄之盛者其发闳。鸣之大者其振远,发而未闳,振而未远,其必有余声者矣。夫能益盛其蓄,大其鸣以振发其先世者,将不在后之人乎?今去咸淳且七十余岁,敬亮能葆藏其先祖之手泽以传于后,幼声之令闻固未已也。《记》称:“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敬亮能不忘其所由生矣乎!《诗》曰:“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敬亮尚修其德而勿替乎!将见声之远者,益闳于后矣。
在这里,字说已经不再依附于冠礼仪式,而是将训诫规范功能扩大到家族治理范围内,成为家族共享的精神文化遗产。同时,通过在朋友之间的分享,字说成为跨越几代文人的情感中介,让尊宗敬祖、尚德修身等儒家理念实现了代际传承。
此外,字说还会成为延续家族之间或者代际之间关系的媒介。例如,杨翮的《题富察仲敏字辞后》:
字辞一首并序,昔翮先君子为富察仲敏氏作也。后十余年,仲敏复来升,翮遇之于逯彦恒氏而问之,仲敏愀然曰:曩者世之大贤君子先生长者为予之字,而以文发其义者,皆合为一卷。日在维扬时,一友人假观于予,适民居不戒于火,友人之室庐在延燎中,卷因毁焉。予念之不忘,常往来于怀。今不可见矣,将复寻其文而藏之。先大夫之文当在遗藁,子其为我书之也。翮闻之,火之象为文明且炎上之义也。仲敏之字托诸当世名笔,而火实烈之,仲敏殆将光显乎?其发也,必以文明,其征在兹矣。遂再拜敬书先君子所著辞,复识其后。
文中所提到的杨翮之“先君子”即杨翮之父杨刚中,杨刚中为江南名宿,与虞集、方回等元代大儒有来往,其生前曾为富察仲敏作字辞并序,富察氏十余年后又再次以这一字辞作为交接杨翮的媒介,巩固和建立与杨氏的关系。正是通过向众多名人名家求字说和题跋,文人群体在持续编织着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
(四)字说书写与多民族的礼俗融合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民族融合时期,各民族同沐华夏之风,互相交往、交流、交融。在文人群体中,盛行一时的字说书写,不仅为汉族文人所传承,也吸引了蒙古、西域等不同民族文人的目光,他们主动学习汉文化,采汉姓、取表字、求字说,蔚然成风。
以理学家吴澄为例,他曾为一些兄弟民族文人撰写《沙的行之字说》《玉元鼎字说》《崇仁县元侯木撒飞仁甫字说》等字说。这些字说的书写表现出一定的模式性,作者首先在文中叙述多族群共处大元一统之下的时代背景,或者解说求字说者的族群身份,以俗之不同作为区分华夏文化与他族文化之标准。随后赞扬求字者慕华夏之风、从中原之俗的做法,并引经据典重点对“字”义进行解说,对求字者给予勉励。这类字说与写给汉人的字说有所不同的是作者所坚守的儒家文化主体立场,作为当时的学界巨擘,吴澄以弘扬儒家经典为己任,在礼仪实践方面身体力行。在与非汉人进行交往过程中,他注意到族群和身份的区隔,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礼仪的教化和经典的阐释,化民成俗,以文一统。例如,《沙的行之字说》中说:
皇朝区宇之广,鸿蒙以来所未有。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九州内外,靡不臣属。合诸国、诸郡而为一家,盖各从其俗而莫之或同者也。
建康贰侯沙的公,西北贵族,于今日为能吏。其治所至有声,同列嘉之,字之曰行之,以从中夏之俗。夫所贵乎中夏之俗者,以周公、孔子所置之礼法可慕也。所慕乎周公、孔子之礼法者,以行之为贵也。慕之切而行不继,则虚文耳。尚文而虚,不如尚质之实也。行之之行既取信于同列,行之之字非直倅其名而已,抑亦表其实云。
另一篇为西域人阿鲁丁所作字说《玉元鼎字说》,先述以玉氏始祖为“从太祖皇帝出征,同饮黑河之水,为勋旧世臣”,强调西域人与汉人、蒙古人等同属一国之民,而今 “其苗裔乃能学于中夏,慕周公、孔子之道,可谓有光其先者矣”。他强调玉元鼎学中夏之俗为“光其先者”,说明当时主动学习和通入中原文化已成一时之风,也被非汉人族群看作是开化耀祖之举。对于玉元鼎的字义,吴澄以《周易》展开解说,他指出《周易》“巽下离上之卦为鼎,盖取卑逊于内,文明于外之义”,修身进德,穷理进学,“成其重大之器也”。最后提到,元鼎 “读《大学》《论语》甚习,所谓穷理克己,岂俟他求哉?于二书格言,实用其力而已”,以赞扬之语对元鼎进行勉励。
此外,吴澄的《雅德思诚字说》中还提到北庭巨族雅德弥实养阿,慕华风,请吴澄立字。该家族“高祖武都王,开府仪同三司,国朝重臣”。吴澄希望 “王孙晨夕念尔祖之忠实”:“忠实者,诚也。于是以思诚字之。”另一篇《雍吉剌德新字说》引用《周易》《尚书》“德日新” 为贵戚巨族雍吉剌脱脱解说字义,“学之益新,而德之常新也。”《崇仁县元侯木撒飞仁甫字说》盛赞为政为民的元侯木撒飞,“莅政以来,凡所施设,无一不当人心,而使民悦服,咸曰:‘仁哉元侯!二三十年所未尝有也。’” 通过解字说之举,以“字以表德”之功,称赞元侯“慕效华风”之举,肯定元侯字配其德,所作字说为“表其可表之德”。
结语
字说作为冠礼祝辞的变体,经由宋代的发展,至元代书写规模扩大、写作模式相对固定。作为一种礼俗文体,字说与诞育礼中的洗儿诗、婚礼中的催妆诗和撒帐歌以及祭礼中的祝文等相比,既有共性也存在差异。字说在文人礼俗实践中应用广泛,承担着多种社会功能,这是其实用性的表现。但字说创作并未单纯依附于冠礼,而是因应宋元时期礼仪生活需要,融合了冠礼和社交礼的属性,体现出礼俗文体在历史传承中的动态变化。一方面,字说写作是宋元以后冠礼的转化形式,也是冠礼实践的记录文本。从字说中所见的既有品官士大夫、地方世家大族的冠礼实践,也有乡先生推动下的士庶礼俗融通。另一方面,字说是文人书写的产物,一开始就付诸文字,大多数缺乏口头的念诵和仪式的展演性,这使得字说可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文本,脱离冠礼仪式,打破时空的界限,贯穿文人的社交礼俗和生命历程中。有的还经由经典化过程,成为家族内部和家族之间共有的精神文化遗产。另外,在多民族共存的时代背景下,字说创作还作为一种交往的媒介,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与交融,这是元代字说书写与礼俗实践的时代特色。总之,字说文体的传承及其与礼俗实践的关系,让我们看到了古代文人构建自身礼俗生活的努力,为我们理解传统社会的礼俗传承打开了新的窗口。
原文刊载于《民间文化论坛》202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