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高中的招生制度中有一项政策备受关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初中。政策的初衷是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然而在实践与逻辑层面,“优质高中” 这一身份本身,就暗含着难以回避的教育公平悖论,对于已经进入高中的学子造成自尊与心理的伤害,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优质高中” 的提法,天然自带二元对立 —— 有优质,便有非优质、薄弱乃至 “劣质”。优质相对劣质而存在,这一分类由官方划定、社会认可、政策执行,本质上是用制度给学校贴上三六九等的标签。当前优质学校的“优质”,并不是表现在教育教学方法上的“优质”,而是在区域范围内“掐尖”招生,集中优秀的教师和更多的教育资源对付高考和中考,这种优质学校是典型的“应试学校”。当前教育部门公开推行的 “优质高中名额搭配”,看似在学位分配机会上均等,实则是承认并且固化这种教育资源的严重不均等。公平的教育,本应让每一所学校都获得同等的资源保障与发展尊严,而不是一部分天然优质、一部分先天薄弱。
在实际中,没有任何人愿意主动选择所谓 “劣质学校”,而只有对“优质学校”的追逐和焦虑。目前中考时期,初中毕业生的孩子家长狂热追逐与焦虑就是这种人为制造出来的“优质高中”,这种学校分层制度的设计,使中考成了 “人生第一道分水岭”,演变为全民紧绷的战场,造成广大家长的严重焦虑。优质高中资源高度集中,普通学校发展受限、大多数学生上升通道狭窄。众多学校的命运从确认“优质高中”之时就被划定,因而广大家庭的焦虑、学生的内卷,便成了必然结果。
我要追问的是:优质高中究竟是如何 “优质” 起来的? 其实,“优质高中”并非自然生长出来。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早出人才,国家集中资源“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40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1980年以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遵照国务院批准原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1995年7月,国家教育委员会文件(教基[1995]17号)《关于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旨在2000年前分批评估验收约1000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如果说集中优秀教师和教育资源举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和重点大学,对于当时条件下早出人才,早出成果确实具有促进作用的话,那么进入90年代之后,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地变化,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已经普及的情况下,政府与教育部门仍然没有改变传统的教育发展战略,继续集中投入、重点打造所谓优质学校(重点学校、示范学校),这已经属于违反教育公平的操作了,造成了全国义务教育、基础教育的严重失衡。不少教育专家早在当时就对这种重点中学制度的优劣做了非常可贵的研究:“重点中学政策对加剧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风气,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对造成重点中学的教师、学生甚至家长的心理负担,有明显的消极影响。由于对重点中学的片面倚重政策,而造成的对教育平等的威胁,对非重点中学的师生、家长的心理打击,以及更为广泛的消积的社会影响,则是更加令人担忧的。”(袁振国著《论中国教育政策的转变:对我国重点中学平等与效益的个案研究》第107-198页。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可惜的是,这样的研究和建议没有被教育当局采纳。经费倾斜、硬件优先、政策扶持,优秀师资等汇聚成了少数重点学校(或优质学校、示范学校)的光环。换句话说,优质高中的 “优质”,很大程度上是公共资源人为集中的结果。用公共资源打造出少数头部学校,再让全社会为挤进这些学校而焦虑而内卷,这一循环本身已经背离了教育公平的初衷。
真正的教育公平,不是在不均衡的格局里分配名额,而是从根源上打破分层、实现普惠优质。当前要破解这一困局,必须走出打造 “重点学校”学校的旧思路,转向均衡发展、特色发展。
第一,取消学校等级标签,淡化所谓示范、重点、优质学校等等学校身份的划分,让所有高中学校处在同一水平线上。第二,资源均衡配置,实行教师轮岗轮校、经费均等、所有学校的硬件实现标准化,改造薄弱学校。严禁掐尖招生、挖抢师资。第三,推进特色办学,鼓励学校发展科技、艺术、体育、人文等多元方向,让每一所高中学校都有不可替代的价值,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而非仅仅追逐唯一的分数。第四,改革评价导向,不再以升学率论英雄,以学生的成长、学校的进步、教育的生态作为教育评价的核心标准。
基础教育的本质,是点亮每一个生命,而不是筛选少数精英。“优质高中” 的存在提醒我们:公平不是分配名额的技巧,而是让每一所学校都实现优质化,均衡化,让每一个孩子都被平等对待。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唯有取消中考,拆掉人为筑起的围墙,让教育回归均衡与普惠,让学生健康快乐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