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宏 梁家婧:内涵式发展: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理论意蕴及其具象化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34 次 更新时间:2026-02-11 23:05

进入专题: 现代化人民城市   微观治理   内涵式发展  

文宏   梁家婧  

  [摘 要]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作为宏观层面的国家战略部署,需要在微观治理层面得到具体落实。聚焦新时代城市治理实践情境,深度分析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的现实诉求,能够发现微观治理应成为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的转型方向,有助于系统重塑城市治理理念、主体、结构、空间与方式。通过探讨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理论意蕴与实践路径,有助于明晰“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特色优势为依托、以治理能力为支撑、以统筹协调为路径”的内涵式发展意蕴。本文提出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要激活微治理细胞、织密微治理网络、重塑微治理场域、优化微治理流程并贯通微治理层级,旨在实现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效能提升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现代化人民城市 微观治理 内涵式发展 理论意蕴 具象化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最后一米”困境

城市作为一个开放复杂且处于动态变化的“自然—社会”复合系统,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1]逐步成为生产、生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挥着组织、联结、服务及引领等多重作用。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2]强调要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主线。现代化人民城市如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又该如何治理?这些问题成为新时代城市工作需要回答的重要命题。

在现代化进程中,人民城市治理情境相对复杂、城市系统持续演化、风险问题日益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市微观治理的难度。人口从农村和中小城市加速向中心城市转移,城市规模从千万级走向上亿级巨型城市,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建筑日趋密集,逐步转向立体化发展。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区域不平衡等城市问题逐渐凸显。宏观治理实践逐渐呈现出高度不确定性与“抗解性”特征,[3]难以有效应对多元诉求、解决基层一线难题、实现预期治理成效。第一,治理空间呈现碎片化。城镇化进程打破原有的行政边界和空间格局,不同区域因区位规划、资源禀赋及发展势能等差异,难以形成整体统筹。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带来线上与线下空间统筹治理难题。第二,治理方式趋于僵硬化。普遍遵循策略主义逻辑执行任务,主张运用权变思维平衡制度情境张力,[4]追求以绩效为导向的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5]相对忽视城市治理的公共性与人民性立场。过度依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治理手段,加大对基层社会各项事务的治理力度,[6]接连陷入“工具理性主义”困局,致使城市政府与基层社会之间存在信任危机与互动梗阻。第三,治理结构分割化。条块分割的体制逻辑强化了部门行政边界,“条条”与“块块”各有分工、互相制约。[7]各主体之间存在共识与利益差异,横向协同机制尚不完善,难以有效凝聚合力,经常出现“政出多门、界限不清、职责不明、效能受阻”等城市治理难题。第四,治理理念多元化。多元化治理理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丰富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的价值维度,推动城市治理的活力与创新力。但是同时带来共识凝聚困难、社会信任受损、利益协调复杂、责任界定模糊、治理效率低下等弊端。第五,绩效感知日趋具象化与个体化。此阶段城市治理主张用可量化、可感知的现实结果,运用公开化、透明化与参与化的平台载体,倒逼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效能的持续性提升。强调在建立价值共识的基础上,将治理价值真正落脚于人民的体验,让治理成效最终由人民来评判。基于上述认识可以发现,适时转变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方式,从微观治理层面将城市治理工作做细做实显得尤为重要。那么,何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微观治理又该如何实现?这是本文意欲探讨的重点问题。

二、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核心表征与现实诉求

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是新发展阶段下城市治理范式的系统性更新。关键在于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与价值理念,在微观层面建构起一个价值导向明确、多元主体协同、行动组织有序的城市治理实践体系(图1)。

(一)治理理念内嵌化:遵循人民城市的核心价值

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的宏观指导思想能够为治理实践提供方向与指引,但需要重点化解宏观理念与微观价值诉求的内在张力。有鉴于此,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需要将多元化的宏观理念内嵌到具体的社会场域中。其核心在于明确人民至上的思想主线,精准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增进民生福祉。一是从角色、责任、行动、利益等维度强调“人人”。通过内嵌人民城市理念,超越西方基于个人主义范式的传统治理模式,打破“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原始框架。遵循“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宏观思想,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嵌入到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具体环节。打破政府单向度管理格局,推动人民群众主客体角色转变,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城市治理的深度融合。二是聚焦人民群众期盼,找寻微观治理的切入点。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以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和价值期待为理念原点,倡导积极引导与帮助群众参与自治。从路面维修、垃圾清理、园林美化,到添设公共图书室、口袋公园、现代“两社三中心”等,微观治理主张在城市细微处回应群众日常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合法权利。三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并密切回应群众关切。人民群众不仅是微观治理的对象,而且是城市治理的主体与合作者。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鼓励人民群众自发探寻治理方案,形成自下而上的创新动力。倡导将回应性治理理念贯彻到城市治理的全过程与全环节,在发展中创造更多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实现治理效能跃升。

(二)治理单元颗粒化:细分城市事务的治理要素

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需要重点回应绩效感知具象化与个体化的宏观情境。主张细分宏观治理事务为可感知、可评估的微观治理单元,以此再划分与再匹配治理对象、治理空间与治理责任等要素。这种方式变革深刻反映出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从“整体治理”向“精准治理”的范式转型。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小且功能完整的组成部分,治理单元承担着具象化与个体化的治理事务,开展着精细化与协同性的治理行动。城市社会中每一个行动主体被具象化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网络中的行动节点。行动者围绕共同目标开展多元、复杂的沟通对话,[8]依托网络结构开展横向关系动员与利益联结,整合各类治理资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与此同时,治理事务被细分为社会成员个体行动,不再停留于宏观层面的制度设计与任务分解,更多体现在对人民需求的精准落实与动态协同中。社区党组织、居民议事会、社会组织、物业公司、志愿服务组织等构成“微观单元集群”,对社会空间与公共事务进行再生产与再匹配。

(三)治理结构延伸化:形成科层组织的延伸管理

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是一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系统工程。微观治理并未完全脱离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层架构,而是倡导在宏观制度框架内形成科层组织的延伸管理。一方面,科层组织的延伸管理表现为组织体系的逐级下沉与末端触达。随着城市事务的复杂化与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精细治理”的要求。微观治理亟需破解因治理结构分割化与碎片化所导致的集体行动困境。主张利用先进性的管理技术,缩小城市治理的颗粒度,创设扁平化的组织形式;合理界定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力边界与运作空间,明晰各单元在不同治理任务中的协同职责;打破纵向层级与横向部门之间的职能边界,克服传统管理模式下的条块分割、运动式治理等问题。[9][10]另一方面,科层组织的延伸管理表现为职能体系的分解与协同。我国地方政府体系依据中央架构逐级创制,形成了“上下对口、左右对齐”的基本结构。遵循“自上而下”的建构原则,各级政府职能配置趋于一致,呈现“职责同构”的结构特征。具体承载政治功能的制度现象,[11]发挥着政府体系的整体性治理能力。微观治理倡导通过授权、委托、共建等方式,将部分公共管理职能分解至基层治理单元,如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进一步实现治理权责的延伸匹配。

(四)治理空间生活化:打造有机更新的互动场域

空间结构失衡功能紊乱、治理生态失序、空间承载力不足等,已然构成城市化发展中的社会治理瓶颈。如何有效利用碎片化的城市治理空间,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是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意向亟需解决的重点难题。微观治理更加强调治理空间的基础性、社会性与公共性等价值属性,在具体场域内开展生活化治理行为。首先,秉持人民城市立场,主张创设城市微治理场景。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切实关注人民群众需求,强调以具体的公共治理事务链接单个主体,实现治理的公共性与集体性。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倡导建立“微网格、微服务、微站点”等平台机制,精准对接老人照护、青少年托育、困难群体帮扶等多样化需求。其次,倡导共建空间,激活微观治理文化。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主张运用动态调适的目标管理与非协商性的治理手段,[12]嵌入公共性社会关系,增强城市多元群体社会凝聚力与向心力。培养城市浓厚的志愿文化、邻里文化、自治文化,拓宽本地人口与外来务工人员等多元群体的融合渠道,以此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最后,关注基础空间与社会空间的融合贯通。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强调发挥社会空间的治理效能,促成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在原有的宏观基础空间基础上,再分配空间资源、平衡空间主体利益,实现空间功能的公共性与社会性转向,防止城市功能性与结构性衰退。

(五)治理方式精细化:提倡细致入微的柔性治理

作为实现城市治理目标的抓手,治理方式变革取决于客观存在的社会基本矛盾。[13]“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反映出人民群众已从基本生存型需求转向高质量、个性化和公平性的服务型需求。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政策供给、制度安排与行动响应等治理方式,难以有效对接与匹配人民的需求。亟需转变传统城市治理方式,坚持以服务为导向,提供细致入微的精细化与柔性化治理服务。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主要利用更贴近民生、更贴近群众的治理方式,实现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具体而言,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主张管理于服务之中,强调人文关怀,推动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选择更具温度与灵活性的治理手段,采取儒化、吸纳和整合等柔性化策略,[14]统合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满足城市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秉持服务为先、执法为民,理解与尊重社会多元群体与治理情境的差异性,以此搭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共治平台,营造具有包容性与平等性的社会氛围。

三、内涵式发展: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理论意蕴

内涵式发展作为新时代城市工作主线,强调塑造更有温度、更具特色、更有底蕴、更具品质的城市微观治理,凸显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中“以质取胜、以内涵立本”的底层逻辑。不仅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实践提供了精准性的价值指向,而且在学理层面有效填补了城市治理理论的空白(图2)。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作为内涵式发展的理念本源,成为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核心导向。第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重在明确城市治理的人民主体性。“人民性”集中体现“中国之治”的核心价值,[15]成为我国城市治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价值标识。秉持人民至上、民意优先、协商共治的核心理念,完善基层人民群众需求表达、民主协商、自我管理的机制与途径。重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意在明确人民群众的治理主体责任,激发群众自觉参与微观治理的主观能动性。第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重申城市治理工作的公共价值属性。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具体指向公共行政的根本目标与价值属性。围绕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场域中多重交织的复杂诉求,微观治理工作需要解决个体诉求与公共价值、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张力问题。亟需通过确立正当性、公共性的治理目标,重塑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结构,为人民城市建设提供稳定、持续、可共享的价值支撑体系。

(二)以高质量为目标的治理方式

坚持内涵式发展主线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工作倡导集约高效与可持续发展,更加强调对内优化、质量优先。基于此,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要进一步明确以高质量为目标的治理方式,转变城市增长路径,推动城市治理工作的品质提升。第一,高质量发展不只是经济层面的增长范畴,更是治理层面的系统考量。立足整体性与系统性思维,重构治理过程的行动规范与组织逻辑。聚焦城市内部、存量空间、管理模式等既定要素,寻求深层次创新与变革,推动城市治理系统的结构嵌套、行动响应与高效协同。进一步激发现代化人民城市发展动力,挖掘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潜力与基层活力,助力城市内涵式发展。第二,高质量发展不仅体现在结果层面的可观可感,更体现在过程层面的可溯可控。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流程设计、资源配置、功能发挥等环节,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与安全秩序,关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因此,要保持城市治理工作的战略前瞻与大胆创新,又要避免急躁冒进或墨守成规,确保城市微观治理工作的稳步前行。

(三)以特色优势为依托的治理动能

内涵式发展主张转变城市发展动力,更加注重特色发展。探索形成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特征与地方特色的城市治理品牌,形塑以特色优势为依托的治理动能,成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基础。第一,以特色优势为依托的发展动能,意在强调整合特色治理资源,塑造城市治理品牌。城市治理品牌作为城市外部形象展示,是社会共识与文化记忆的凝练表达。不同城市在区位条件、产业结构、文化底蕴与社会结构等方面存在天然差异,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需要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跳出城市间“同质化竞争”与“指标追赶”的路径依赖,促成现代化人民城市布局与功能的错位发展。第二,以特色优势为依托的发展动能,旨在强化特色治理文化认同,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鲜明特色。治理文化本身蕴含着社会秩序的意涵,在城市治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意识形态作用。以内涵式发展为理论遵循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强调以人为本,激发多元主体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文化。这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市治理场域中的具体呈现。通过利用共同遵循的文化认可与信念认同,潜移默化形塑多元主体治理行为,维系社会安全稳定与人民幸福。

(四)以治理能力为支撑的工作重心

内涵式发展强调转变城市工作重心,更加注重治理投入,这意味着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工作内容的拓展与深化。其更加需要关注城市本身的价值底蕴与能力结构,转向质量优先、效益提升和创新驱动的发展重心。第一,要求具备复合型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能力包含过程精准式治理、协同组织、系统整合、关系调节等多重功能,体现着科层组织与制度机制的完备程度。基层政府、街道、社区等单元作为行政末梢,应当具备嵌套制度资源、统筹多元主体、回应社会诉求的复合治理能力。第二,主张转变治理工作重心。城市逐步进入存量优化与结构更新阶段,社会结构日益复杂、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与复杂化。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工作重心亟须从物的管理转向人的服务,从宏观管理单元转向微观治理单元。聚焦回应公共价值、重构社会关系、满足社会需求等,提升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能级,为实现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与行动支撑。

(五)以统筹协调为路径的工作方法

内涵式发展倡导转变城市工作方法,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基于此,构建以统筹协调为路径的工作方法,成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重要任务。在方法上重点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系统协同,加快“上下贯通、左右配合”的制度体系建设。第一,统筹协调强调跨部门、跨区域、跨要素的统筹整合。开展协调与权责整合为基础的组织间合作,关注城乡区域现实差异。统筹协调各类生产要素,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与共享发展。重点通过制度体制与行动机制的方式,打破组织边界与行政壁垒,厘清多元主体治理职责,实现资源共享与任务协同。第二,统筹协调关注系统集成与多元协同。依赖于多主体多资源的生态系统,[16]强化区域联动与主体联结,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与职能协作。并在此基础上,围绕共同性、公共性的微观治理目标,协调多方利益需求与价值诉求,建立协同共治机制。

四、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具象化路径

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以内涵式发展为理论遵循,重点聚焦价值、方式、动能、重心与方式等方面。在行动层面具象化为激活微治理细胞、织密微治理网络、重塑微治理场域、优化微治理流程与贯通微治理层级(表1)。

(一)激活微治理细胞:将治理需求嵌入公众议题

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需要回应多元化与个性化的治理需求。作为治理需求的来源者,人民群众更是治理过程的参与者、治理资源的贡献者与治理成果的评判者。因此,激活微观治理细胞,形成多元治理合力,亟须关注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从根本上回应“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核心理念,将多元化治理需求嵌入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众议题,肯定人民群众在城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一是明确治理需求与行动的公共价值。“人民性”作为城市价值新坐标,重点在于集中性表达与满足公民期望。[17]在学理层面,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立足以人为本、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治理行动的公众效用集。在实践层面,强调城市微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围绕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展开。具体而言,通过清晰界定公共价值的属性功能,设定以人为本的政策纲要与制度机制,发挥政府治理行为的正外部性效能。积极引导规范治理行为,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向基本民生、公共安全、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倾斜,回应人民最真实需求与最殷切期望。

二是拓展群众参与的生活空间。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治理力量与场域主要来源于群众,也主要作用于群众。要以解决基层社会问题矛盾、满足多样化治理需求为主要目标,构建群众参与协同治理的良性运行机制。通过开展基层议事协商、搭建数字参与平台、创新社区情感治理模式等方式,积极拓展城市微观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构建覆盖面广、响应度高、精细度密的多层次群众参与体系,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引导城市治理行为逐步成为社会自觉。

三是激发群众参与的主体意愿。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采用可观可感可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集中感受到治理变化与需求满足。在此基础上,采用媒介宣传、激励引导、党建引领等方式,强化群众主人翁意识与规则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内化治理责任为主体责任。聚焦基层社区工作人员与治理力量,定期开展专业性与功能性的业务培训,培育群众自治的能动性与可行性。旨在增强城市社区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二)织密微治理网络:塑造协同共治的联动体系

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主要通过统合行动者网络、资源网络与供需网络,实现多元主体之间的行为联动、资源联动与功能互补。以此有效应对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治理情境,回应多样化的城市治理需求,推动构建具有弹性、韧性与适配性的治理生态。一是重组行动者网络,构建多元协同参与格局。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以人民群众为核心节点,建构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构成的行动者网络。政府及治理精英能为城市治理带来极大效能,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才是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理想模式。[18]通过互动、协商与交流等方式,不断开展联合行动、协同发展,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共创。具体而言,政府通过问题化、利益赋予、转译、征召与动员等过程机制,推动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搭建纵横交错、弹性协同的行动体系。人民群众主要通过参与议事协商、组织社区自治、自觉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嵌入式参与城市治理公共事务中,共同促进城市微观治理工作的发展与完善。

二是整合资源配置网络,优化跨界共享的支持保障体系。整合与共享治理资源是多元主体形成有效集体行动的重点和难题。在行政体系中合理运用政府的公共权力,创设常态化的协调平台与机构,汲取、调配与编排相关治理资源,为社会治理增势赋能。在社会场域内,采用自主化、志愿性的方式,秉持互益、共益与公益性价值,积极整合城市志愿服务资源,实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

三是建构供需匹配网络,实现多样需求的精准响应。供需匹配网络作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效能发挥的重要渠道,旨在解决服务错配、资源浪费与群众不满等问题。有效匹配治理供需应当基于对治理需求的三重划分,[19]明确群众基础性需求、治理性需求与社会性需求的差异,并采取针对性治理供给。与此同时,综合使用多种治理手段,建立健全治理精准式供给体系。明确以社区为基础单元重构公共服务供给网络,以街道为平台统筹协调条块资源,以数据平台为载体联动网格治理。

(三)重塑微治理场域:形成协调互适的空间治理

空间治理作为城市微观治理的重要维度,涉及对各类空间构建要素、地域范围、用途路径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在国家宏观治理层面,作为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空间治理主要通过资源配置实现国土空间的可持续利用,推动各地区间的相对均衡发展。[20]在城市微观治理层面,空间治理重点在于优化治理场域,统筹各类治理要素,协调各类社会、经济、功能及利益关系等,目的在于通过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实现城市集约化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工作,推动空间再生产与要素再整合。城市更新是坚持内涵式发展主线,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重要抓手。开展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实践需要系统施策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兼顾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推动经济发展转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品质需求。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基本原则,鼓励并支持零散用地的集中使用,支持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加强城市存量物理空间的更新改造,大幅度提高城市空间的综合承载能力与舒适性。例如打造“口袋公园”“城市绿道”“健身步道”等,为人民群众提供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城市要素整合与动能转换,推动城市动能升级。结合既有的城市基础设施,串联各类特色要素资源,创新形成体系化、绿色化、特色化的城市空间网络,并主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重点关注老城区的当代复兴,以“绣花功夫”焕发城市活力。

二是构建横向协同与纵向统筹的制度场域,推动空间治理的协调互适。城市空间治理既包含物理空间的规划与利用,同时也指向辖内多主体与多层级的互动空间。横向协同需要协调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开发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多元权益主体需求,纵向统筹需要协调垂直分管问题。[21]一方面,实行不同层级、不同职能和不同区域间的规划整合。要基于公共性决策共识,明确城市治理与更新的空间规划。要求多元主体、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之间打通信息渠道,协同开展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等工作。另一方面,平衡多元主体的空间需求,构建空间治理共同体。城市作为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的空间,承载着人民群众最真实、最广泛的民生需求与发展愿景。因此,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城市空间的公共价值属性。通过赋予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主体的合法性地位,进一步整合各相关多元主体的治理功能,[22]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治理共同体。

(四)优化微治理流程:构建精准高效的治理机制

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更新服务体系、创新供给机制、开展多元协作及推动技术赋能等举措,精准匹配多元治理需求,动态调节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市治理整体水平。旨在实现以治理能力为支撑的工作重心转移,推动治理逻辑由职能履行向需求响应转变。[23]一是建构数字驱动的问题识别与任务分派机制。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微观治理全过程,推动城市微观治理能力的高质量供给。依托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城市大脑”、网格子系统等渠道,进行公开性的数据采集、智能化的数据分析与自动化的问题响应。借助数字技术的技术优势,系统性压缩信息不对称性,精准匹配城市治理的供需关系。[24]在此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弥补线上数据采集漏洞,进一步精准捕捉人口结构变化、重点人群需求及热点舆情分布。

二是构建弹性调度机制,增强城市平急衔接的综合能力。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在常态情境中,主要通过广泛收集并整合相关资料与讯息,建立涵盖人员、技术和信息等要素的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前置风险防范,明确分层分级的任务优先级体系与应急响应措施。因此,面对非常态情境,微观治理能够有效地实现平急状态的精准转化与衔接。依托常态数据库、资源库等要素,及时识别问题并采取初步响应措施,迅速转换应急状态下城市治理模式。坚持以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为中枢,联动街道网格、应急指挥与职能部门,短时间内调度各部门的人力、物资与技术力量,确保指令高效传达、行动有效执行。

(五)贯通微治理层级:强化末端响应的治理链条

现代化人民城市是自上而下的治理和自下而上的基层自治之间的一个耦合系统,[25]其治理过程融合国家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两种治理路径。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主张治理结构延伸化,在行动层面具体表现为贯通治理层级,强化末端响应的治理链条。主要通过开展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机制设计,推动治理权责在空间与功能上相互嵌套,最终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场域与不同层级之间的组织性连接与功能性耦合。一是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打破条块分割格局。通过强化党的政治统领,理顺条块关系,采用网格化管理、清单化管理等方式,推动职能扁平化、权力清单化、责任明晰化。充分发挥政党价值引领、组织动员和党组织的领导作用,[26]以街道、社区等微观单元为平台核心,设置常态化议事协调平台、工作专班等,建立从上到下、从块到条的常态沟通与协作通道。以此解决政府机构庞大,协调机制缺位,中央决策“中间梗阻”等诸多问题。[27]

二是开展治理任务项目化运作,整合协调跨场域资源要素。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需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治理能力,而非坚持传统的治理绩效。重点聚焦教育、养老、环境、卫生等场域,制定微观治理项目的任务清单,转化碎片化问题为具象任务。通过建立任务项目制的方式,聚合跨部门、跨领域资源,汇聚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社区力量,并强化项目化运作的绩效评估,用可量化的治理结果推动治理效能提升。

三是完善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实现多层级协同的运行机制。采用清单式授权与扁平化调度的方式,配套权责匹配的相关治理资源,实现流程清晰化与责任信息化。与此同时,由网格长牵头统筹明确治理任务分派机制,强化末端反馈机制的行动支撑。运用三级响应机制和综合网格例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各项治理事宜,并强化对基层治理力量的专业化培训与激励保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五、结论与讨论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作为新时代城市工作的重要目标,既是一场深刻的理念变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围绕“现代化人民城市如何治理”的现实议题,对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开展深入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路径探索,旨在为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工作提供理论借鉴与实践启示。具体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微观治理是现代化人民城市治理的转型方向。在新时代城市发展背景下,城市治理重心逐步下沉至居民生活的微观场域。微观治理作为落实人民城市理念的重要路径,能够有效弥补宏观制度场域下城市治理的缝隙与缺漏。根本价值在于遵循精准回应的核心理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导向。集中表现为治理理念的内嵌化、治理单元的颗粒化、治理结构的延伸化、治理空间的生活化与治理方式精细化。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着重聚焦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主张遵循人民城市的核心价值,细分城市事务的治理要素,形成科层组织的延伸管理,并强调在城市空间内打造有机更新的互动场域,提倡细致入微的柔性治理。既有效关注城市治理最容易忽视的实践空间,也有效回应城市治理的多层次、多样化治理需求。

第二,城市内涵式发展的主线成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理论意蕴。坚持内涵式发展主线是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城市治理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需要遵循内涵式发展主线,实现治理领域的对内优化与系统发展。在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领域中,内涵式发展的核心要义与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的价值取向高度契合。在理论层面,要求以人民主体性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特色优势为依托,以治理能力为支撑,以统筹协调为路径。这不仅提供了微观治理的理论支撑,也构成推动人民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法论。

第三,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多元协同的工程。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涉及多层级、多主体、多场域的耦合互动,需要处理好机制创新与路径落地、政府统筹与社会参与、稳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基于此,要立足理念、行动、空间、能力、结构等多重维度,激活微治理细胞、织密微治理网络、重塑微治理场域、优化微治理流程、贯通微治理层级。具体而言,在理念层面,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要将治理需求嵌入公众议题,以此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与参与度;在行动层面,要统合行动者、资源与供需网络,塑造协同共治的联动体系;在空间层面,要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工作,打通城市治理的制度空间,形成协调互适的空间治理模式;在能力层面,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并建立弹性调度机制,促成城市治理的精度与韧性;在结构层面,要建构扁平化组织体系,并明确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打通条块壁垒,以此强化末端响应的治理链条。总体而言,现代化人民城市微观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城市治理领域的重要方向与实践路径。唯有在价值引领、制度创新与协同推进的共同作用下,才能实现城市因人民而建、城市为人民而治的现代化治理目标。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56页。

[2]《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25年7月16日第1版。

[3]姜玲、杨开忠:《韧性城市:城市治理“抗解性”的应对》,《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2025年第3期。

[4]陈水生、罗丹:《权变与调适:基层政府政策执行偏差的生成机理与纠偏机制》,《政治学研究》2025年第2期。

[5]陈振明、李德国:《以高效能治理引领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人民论坛》2020年第29期。

[6]何钧力:《精细化的限度:指标治理的基层运作》,《浙江学刊》2024年第6期。

[7]田先红:《中国基层治理:体制与机制——条块关系的分析视角》,《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2年第1期。

[8]刘硕、章荣君:《农村环境多元共治网络的建构逻辑——以南京舒村为例》,《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

[9]陈天祥、蓝云等:《双重嵌入:以数字技术打破基层治理中的条块分割》,《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3年第1期。

[10]叶敏:《从运动式治理方式到合力式治理方式:城市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变革与机制创新》,《行政论坛》2017年第5期。

[11]何艳玲、汪广龙:《不可退出的谈判:对中国科层组织“有效治理”现象的一种解释》,《管理世界》2012年第12期。

[12]王路昊、刘宣等:《差异性如何得到保护:城市空间治理中的“共存”逻辑》,《中国行政管理》2024年第10期。

[13]高小平:《加快推进政府治理方式创新》,《行政管理改革》2024年第9期。

[14]胡卫卫、杜焱强等:《乡村柔性治理的三重维度:权力、话语与技术》,《学习与实践》2019年第1期。

[15]陈水生、罗丹:《找回治理的“人民性”:人民建议征集的价值共创与运行机理》,《理论与改革》2023年第5期。

[16]王洛忠、徐成铭:《跨部门协同:我国智慧城市治理的运作机制与实践路径》,《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6期。

[17]王学军、张弘:《公共价值的研究路径与前沿问题》,《公共管理学报》2013年第2期。

[18]金晓雨、孔繁斌:《社会治理行动主体:存在方式及关系结构》,《江海学刊》2020年第4期。

[19]张文松、汪家源等:《互联网整体性治理模式构建和路径设计——基于治理供需匹配的视角》,《管理世界》2024年第11期。

[20]刘卫东:《经济地理学与空间治理》,《地理学报》2014年第8期。

[21]张兆欣、杜勇等:《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路径研究——以贵州省湄潭县为例》,《规划师》2024年第11期。

[22]吴子靖、顾爱华:《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整合》,《行政论坛》2018年第5期。

[23]文宏、王晟:《制度嵌入与组织调适:数字治理视角下“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现机制——基于佛山“秒报秒批秒付”改革的案例分析》,《电子政务》2025年第8期。

[24]邓哲、刘鸿轩等:《长尾理论视角下数字化对公共服务供给的重塑——以“互联网+城乡供水”对长尾群体福利改善为例》,《管理学刊》2025年第4期。

[25]曹惠民:《基于耦合理论的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研究》,《探索》2015年第6期。

[26]肖滨、姚媛:《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工协同的运作机理——基于领导权逻辑的分析》,《学术研究》2025年第3期。

[27]周振超:《打破职责同构:条块关系变革的路径选择》,《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9期。

原载于《学术研究》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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