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鸽:宋襄公的蠢与奸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 次 更新时间:2026-01-30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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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鸽  

春秋属于霸主时代,齐桓公、晋文公是霸主的典范。齐桓的霸业,“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得到孔子盛赞。可惜桓公死后诸子争立,齐国雄风不再,霸主地位一去而不复返。在晋文公崛起前,宋襄公一度以齐桓的继承人自居。鲁僖公二十二年(公元前六三八),也就是齐桓死后五年,宋、楚在泓水(今河南柘城)边上打了一仗,襄公大败而归,自己还受了伤,第二年就因伤去世了。宋襄在此战中的表现,令人瞠目,成了后世广为流传的笑柄,毛泽东戏称其为“蠢猪”。

《春秋左传》记载了战争的详细过程。宋军已经摆好阵势,楚军尚在渡河。宋司马子鱼(襄公的异母兄)建议:“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襄公拒绝了。楚军渡河完毕,尚在混乱之中,子鱼又提议出击,襄公又拒绝了。等楚军摆开阵势,两军交战,宋师大败。

事后宋国上下人等都埋怨襄公,而他死不改悔,振振有词:“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所谓“重伤”,指再度伤害已经受伤的人。所谓“二毛”,是头发斑白的老者。所谓“阻隘”,指据险阻击敌人。宋是殷商后裔,故称“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即在敌方没有排好战斗阵型前,不发动攻击。要之,襄公宣称自己是在遵循仁义道德。

《春秋公羊传》对此推崇备至:“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认为宋襄公的表现,不输于周文王。所谓“有君而无臣”,东汉何休注云:“惜其有王德而无王佐也。若襄公所行,帝王之兵也。有帝王之君,宜有帝王之臣;有帝王之臣,宜有帝王之民。未能醇粹而守其礼,所以败也。”将襄公兵败,归咎于宋国臣民德性不够,拖累了君主!

不过,襄公的辩解未能说服当时的宋国臣民,子鱼反驳道:“劭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强大的敌军迫于地势,没法展开阵型,这是老天给我们的好机会,为什么不能发起攻击?即便发动攻击,还怕不能取胜吗?“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战争的目的,就是杀敌。敌人虽然受了伤,但还有能力打击我们,怎么能放过呢?战斗时怜悯伤员,还不如别打伤他;怜悯老年士兵,不愿动手,还不如投降算了。

而《春秋穀梁传》云:“倍则攻,敌则战,少则守。”战争当然要根据对手的情况,相应调整策略,怎么能死守教条,不知变通呢?“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信?”好比守信是人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但这不意味着教条地看待守信,不论任何情况,都要履行承诺。《左传》记载了郑国大臣子驷、子展的话:“要盟无质,神弗临也。”孔子也说过:“要盟也,神不听。”被胁迫立下的誓言,没有必要遵守。打个通俗的比方,两个人约好了去偷东西,其中一个天良发现,后来改了主意,不愿去了。我们能说,他必须履行承诺吗?

南宋吕祖谦指出,若“人皆服其德”,就不会有战争。战争的爆发,“生于人之不服也”,意味着事情已经发展到了温良恭俭让不能解决的地步。“彼既不服矣,稀纵豕突,亦何所不至?我乃欲从容揖逊以待之,适遗之禽耳。”如果战场上还讲究温良恭俭让,等于让士兵自投罗网。

列国君主之死,《春秋》例书“卒”书“葬”。如僖公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僖公十八年:“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而宋襄公之死,仅见僖公二十三年,“夏五月甲寅,宋公兹父卒”,不书“葬”。《穀梁传》解释道:“兹父之不葬何也?失民也。其失民何也?以其不教民战,则是弃其师也。为人君而弃其师,其民孰以为君哉!”何休反驳说,襄公在战场上因守礼而败,并非平日没有组织民众进行军事训练。而汉末大儒郑玄云:“教民习战而不用,是亦不教也。”哪怕平时训练再完备,用襄公的方式打仗,等于没有训练,白白去送死。

鲁宣公二年,宋郑战于大棘。狂狡是宋国大夫,在战场上表现英勇,手持长戟对着一个郑国人冲过去,逼得对方躲闪,不小心掉入了一口井。狂狡很善良,倒转长戟,锋刃朝自己,柄朝下,让这个郑国人抓着,把他救出了井。没想到郑国人上来后,顺势握着戟朝向狂狡,把他俘虏了。《左传》记载了某君子的评论:“失礼违命,宜其为禽也。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易之,戮也。”狂狡自作自受,上战场的任务是杀敌,违背这一使命,自然要受到惩罚!

不过,宋襄公引用的“不禽二毛”,确实是儒家的主张。《礼记·檀弓》云:“古之侵伐者,不斩祀,不杀厉,不获二毛。”郑玄注曰:“祀,神位有屋树者。厉,疫病。获谓系虏之。二毛,鬓发斑白。”仁义之师,获胜后不会刻意捣毁敌人珍视的宗教场所以泄愤,也不会杀害有病的人,不会抓捕老人。这和襄公的行为有什么不同呢?

《檀弓》另外记载了一个故事,正好可以说明这一点。故事发生在春秋晚期,鲁昭公十二年,楚军击败吴师后,商阳和陈弃疾追击零散逃亡的吴国士兵。商阳是神箭手,但为人仁慈,每追及吴国士兵,都需要陈弃疾用“王事”(楚僖号称王)勉励,才弯弓搭箭,仅射死一人就把弓收起来了。就这样,连续追及三拨逃窜的吴兵,射杀了三个人,商阳命令战车驭者停止前进,掉转马头回去了。孔子很欣赏商阳的举止,评论说:“杀人之中,又有礼焉。”

元代学者陈浩解释道,孔子并非主张上战场要慈悲为怀,只是强调胜负已分,不能过于残忍,非得赶尽杀绝,因此赞扬“商阳乃能节制其纵杀之心”,“特取其善于追败者”。这和宋襄公的态度截然不同。

更何况,襄公真是因为衷心信奉仁义道德,而犯下了愚蠢的错误吗?

《春秋》僖公十九年载:“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齐桓公称霸时,《春秋》两次记载他“执”别国大臣,加以谴责。而宋襄变本加厉,抓了别国国君,更为恶劣。因此元人程端学云:“出乎尔者反乎尔,故楚人效尤而执宋公矣。”没过两年,襄公自己在盟会时,被楚成王当场抓了起来。

到了这年六月,发生了更残暴的事:“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邾子会盟于邾。己酉,邾人执邾子,用之。”邾子是小国之君,本希望通过邾国引荐,参加这次盟会。不料宋襄公为了拉拢东夷,命令邾文公将邾子杀了,作为人性给次唯之社献祭。子鱼感慨道:“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日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明遗民魏禧一针见血地指出:“襄公用国君于社,而不鼓不成列,开后世真假道学一辈。若王莽,其嫡裔也。”而这年秋天,刚刚歃血为盟的宋曹两国失和,宋军包围了曹国国都。

鲁僖公二十一年春,“宋襄公欲合诸侯”,充当霸主,先和齐、楚盟会,希望取得楚国的支持。楚成王虚与委蛇,假意答应了。子鱼私下慨叹:“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如果只是打败仗,那就谢天谢地啦!

这年秋天,宋楚陈蔡郑许曹七国在孟相会,子鱼很为襄公担心:“祸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果然,“楚执宋公以伐宋”,但后来还是把襄公放了。子鱼没有因此松一口气:“祸犹未也,未足以惩君。”宋襄贪心不足蛇吞象,利令智昏,最终用泓之战完美验证了哥哥的预言。

《穀梁传》论曰:“泓之战,以为复雩(即盂)之耻也。雩之耻,宋襄公有以自取之……执滕子,围曹,为雩之会,不顾其力之不足而致楚成王,成王怒而执之。……过而不改,又之,是谓之过。”襄公之谓也!”宋襄公这个利欲熏心的人,“过而不改”,执迷不悟,关键时刻竟丧失理智,在战场上表演起仁义道德。害了自己还是其次,他害苦了宋国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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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读书》2026年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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