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睿:北宋《论语》诠释中的道德省思与制度渊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7 次 更新时间:2026-01-22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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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睿  

 

摘要:北宋《论语》诠释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课题。在宋初集权强化背景下,田锡所作箴铭通过化用并重释《论语》,透露出对太宗乾纲独断和宰相权力萎缩、风骨不存的反思,以及对台谏制度废弛、士人谏议精神失落的担忧。仁宗年间,陈舜俞《治说》亦注重运用《论语》义理,揭示科举兴盛下士人为利求仕的现象和磨勘制度使士人德行考察近乎虚悬的问题。是知士人道德危机乃制度变动所导致。与此同时,时人愈发意识到道德衰颓的根源是取士制度的诱导,正本清源需由此入手,故“德冠四科”的理念在此背景下频频出现,成为理解北宋士风变化和《论语》“四科”诠释嬗变的关键,这对选才理念的转变也有着积极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北宋《论语》诠释 道德 政治制度

 

五代以来的道德文化真空,使合理安置道德秩序成为赵宋统治者必须考虑的问题。五代帝王个人道德与智识上的缺陷是导致王朝短命的重要原因,故宋初统治者尤为注重道德修养。然治国理政不仅需要君主正身修德,还要求士大夫具备道德自省的精神,以便让庶民在官员身上看到一种不同于政治权力,却又具备长久影响力的治理策略和价值取向。在宋初右文政策的保障下,士大夫主体意识得到空前强化,加之义理之学的兴起,促使《论语》诠释不断衍生出对士风衰颓及其制度根源的反思和检讨。

既往研究侧重从道德伦理和哲学思辨角度出发,对北宋《论语》诠释进行逻辑疏解与价值分析,对于从历史动态维度观察其政治意涵则有所忽视。这主要是因为《论语》诠释史的书写往往以理学为中心,注重考察相关文本的思想观念、诠释特点和演变脉络,略于寻绎《论语》诠释与历史语境之间的关联。伴随近十年来有关宋代《论语》学研究的日益深入,一些学者注意到北宋《论语》诠释中的政治理念。譬如乔芳认为苏轼《论语说》存在批评时弊的面向[1],陈雅玲指出苏轼《论语说》中非孟和反理学的倾向实际是蜀洛之争的诱因之一[2],申冰冰认为王安石的《论语》诠释与其政治思想存在一定契合之处[3],唐明贵提出范祖禹和侯仲良的《论语》诠释具有经世致用的特点[4]。不过,专题研究在强化文本解读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考察范围的封闭性,难以兼顾文集与史料中的《论语》诠释文字。因此,相关研究在聚焦《论语》诠释与政治互动时依然显得较为概略,在探讨诠释文字的形成原因及其在现实中的运作状况方面还有待深入。

事实上,如若考察《论语》诠释在北宋道德重建语境中的生存实况,可以发现田锡和陈舜俞对《论语》经义的阐发,反映了北宋士人对五代士风和北宋政治制度的省思。与此同时,士人成德的可能性却似乎因科举“以文取士”的导向而遭遇挫折,由此又引发时人关于守“文”还是重“德”的思考,《论语》“德冠四科”的理念在此背景下频频出现,成为理解北宋科举制度下士风变化和《论语》诠释嬗变的关键。

一、集权强化背景下田锡的官箴书写

宋初治平之世亟需道德之士,而五代混乱的政治秩序使君臣大义面临严峻的现实考验。五代到宋初共发生十五次政权更迭,其中正常登基者仅有五人[5],剩下十次中除梁、晋之亡为军事战胜和外族入侵所致,其余八次皆由禁军哗变造成。后人多认为五代之际君臣之义薄,罕见忠义正直之士,确为事实。与此同时,宋初文人在政治决策中的地位大幅上升,但台谏制度的废弛却不足以保证文官谏议的落实,促使文官对士人道德和谏诤精神展开反思。总之,唐末五代以来,传统君臣德目日渐抽象,如何有效地使为臣之道与君臣大义重回人心并落实在政治实践中,是摆在宋初君臣面前的一大问题。

宋初君臣以箴铭的形式总结了诸多为政经验,谓之“官箴”。其中,宋太宗所作《戒石铭》历来备受瞩目。史载《戒石铭》改写自后蜀国主孟昶的《颁令箴》[6],太宗略加剪裁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6],并颁发郡国,告诫百官。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士人也常以箴铭创作反思为臣之道与君臣关系。值得注意的是,田锡的箴铭多通过敷衍《论语》教义阐明为臣之道与事君之法,且其对《论语》的理解并非完全沿用传统注疏,而是在不同的政治场域中游走,作为一种话语策略参与政治实践,以此获得特定的历史意义。就此层面而言,田锡的政治理念与《论语》意义的相互绾合,实际可视为在宋初政治视域下对《论语》的创新诠释。

田锡《相箴》通过反思君、相之职,强调宰相在国家存亡中的重要作用,试图纠正宋初统治者过度集权和台谏废弛的问题。《相箴》云:“惟君有相,调燮天下。……尧得元凯,垂衣而理。”[7]君主有宰相辅佐,便可调和阴阳、治理国事,甚至无为而治。这不仅是一种纯粹的理论主张,而且是田锡针对宋初君主过度集权提出的解决方案。终太祖一朝,仅赵普一位宰相,然太宗却频繁换相,借以强化君主集权。端拱二年(989)九月,田锡上言指出之所以出现干旱饥馑这种“阴阳失和,调燮倒置”之象,原因在于“上侵下之职而烛理未尽,下知上之失而规过未能”[8],将过错归结于君主过度集权与宰相只知奉旨行事而无规谏之能。咸平五年(1002)正月,田锡再次将河北饥荒归咎于君相渎职,认为“百姓饿死,乃是陛下孤负百姓也”,宰相“调燮阴阳”而“惠泽不下流”,“是宰辅孤负陛下也”[9]。

因此,田锡《相箴序》指出:“为相不易,为君亦难。不惑谗疑,君之难也;不事富贵,相之不易也。”[7]此句化自《论语·子路》“为君难,为臣不易”,汉魏旧注皆不作解[10]。皇侃首次指出“为君难”和“为臣不易”的具体内容,认为为君之难在于有罪“不可轻脱”,为臣不易在于为国须“致身竭命”。[11]与此不同,田锡将“臣”具象化为“宰相”,并指出为君之难在于“不惑谗疑”,“相之不易”在于“不事富贵”[7]。这一解释在田锡的政治实践中同样有迹可循。雍熙元年(984)八月,田锡针对太宗亲决庶务以致宰相“止于奉行圣旨”的问题,提出“今宰臣若贤,愿陛下信而用之,宰相非贤,愿陛下择可用而任之,何以置之为具臣,而疑之若众人也”[12],请求太宗消除疑虑,使宰相竭忠尽智而不至沦为备位充数之臣。可见田锡对“为君难”的重新解读,实际直接关涉其对太宗乾纲独断和宰相权力萎缩的担忧。

“相之不易”在于“不事富贵”的看法,则更多源自田锡对宋初官僚风气的反思。宋初诸多官僚仍秉承唐五代之遗风,故田锡《相箴》以裴延龄、李林甫、元载、李吉甫专权忌贤为鉴,指出“禄厚骄生”“专宠弄权”乃宰相之大忌[13]。他一反传统儒家“君子群而不党”的观念,提出宰相应“进贤为党”[13]。因为若奸臣专宠弄权,而贤臣却位备而礼隔,不能合力犯言直谏,则国家难免倾亡。田锡在《贻青城小著书》中亦有相似的表达,其云若树德而无邻,“则君子之道孤弱。孤弱则未能斥小人而行古道”[14],故当树君子之党,与贤良共济世道。可见在宋初统治者过度集权和士风不振的背景下,田锡主张宰相当不以富贵为念,积极引导士人加强道德品性与节气风骨,并结为君子之党,以补朝廷政策之失。

田锡以谏诤为己任,因直谏而闻名,有关“直道”的论说在其箴铭创作中亦反复出现,蕴含了田锡对直谏的价值判断和对台谏废弛的担忧。《箭铭》化用《论语·微子》“直道而事人”章云:“婞讦非直,忠信为直。勿枉道而谄人,常守道而保身。”[15]孔安国、李充、皇侃认为《论语》此章意谓若以直道事君,则无论身处何地皆难免罢官[16]。然田锡指出,真正的“直”是忠信,而非刚愎自用、攻讦朝政,且坚守忠信的同时亦需明哲保身,可见“直”与“忠”紧密相连。但是,由于宋初致力于营造“纪纲总于人主”的局面,故统治者对台谏之言往往颇为轻视。端拱元年(988),太宗虽下诏鼓励谏官直言,但更多是为塑造和展示帝王虚心纳谏的形象与姿态,一旦谏议内容不合其心意或触碰逆鳞,便会遭到太宗戒止或贬斥。并且,谏官多被差遣在外,不得侍奉皇帝左右[17],士人谏诤意识以及对谏诤行为的认同亦比较淡薄。田锡曾批判太宗年间“谏官废职”“御史不能弹奏”[18],谏官“碌碌随众,遑遑惜身”“敢言之节不及古人”[19]。他深刻认识到士大夫忠义之气和直言进谏对于匡正救过的重要意义,其《箭铭》无疑是针对宋初台谏废弛和士人谏议精神之失落而发。

值得注意的是,异于“直道而事人”章传统解释所传达的不惧被黜之义,田锡转而强调“常守道而保身”[15],反映了宋初谏议风气和名节意识尚未完全形成背景下,士人对因言被黜的抗拒心态。尽管士人直谏是出于对朝政的纠错,但因含有违逆皇帝的意向而屡遭不幸,不免使宋初士人对“直道事君”产生疑虑。端拱二年(989),田锡上疏谓京畿久旱乃君相失职所致[20],太宗、宰相不悦,田锡被罢知制诰,以户部郎中出知陈州。遭遇贬谪后又云“物论之间,以臣为诫”“迹疏性拙,言直道孤”[21],既表现出守道不屈、无愧于心的坦然,又流露出被贬之后同道甚少的孤寂无奈之情,由此便不难理解其“勿枉道而谄人,常守道而保身”的感慨。因此,田锡《规过箴》化用《论语·颜渊》“子贡问友”章提出“虽云忠告,不能者止”[22]。《颜渊》“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本是针对交友而言[23],然田锡将其植入政治语境,认为此章意在戒力诤也。在他看来,尽管君臣乃“义合之重”者,但与朋友之义并无本质区别,臣子再三进谏而不见从,亦应“止而不重告也”[24]。这与北宋中期范仲淹、欧阳修等人百黜不悔的谏诤心态大相径庭。尽管谏议心态的不同可能源自于个体性格的差异,但在宋初台谏制度废弛的环境下,士人虽有直谏意愿,却难以形成坚定不移、洒脱豁达的风貌。

二、为利求仕风气下陈舜俞《治说》的道德自觉

陈舜俞《治说》31篇(原50篇)是为应试制科而作,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长期以来,学界关于陈舜俞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庐山记》和《太平有为策》[25],对其《治说》的探讨尚不充分。陈舜俞《治说》多借《论语》诠释阐发为利求仕风气下的为士之道,蕴含有待深究的思想内容和现实指向。并且,《治说》乃陈舜俞应试制科的贤良进卷,贤良进卷考评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后续的秘阁六论考试与御试对策。但秘阁六论乃命题文章,御史对策则需要临场发挥,因此贤良进卷相对而言是应试者更为深思熟虑和自由表达的结果,也是应试者入仕之前学问与观点的集中显现,理应受到重视。

仁宗庆历年间,儒学复兴渐成思想主流,士大夫在重建社会秩序方面主张超越汉、唐,回到“三代”[26],而陈舜俞所作《臣难论》正是在“回到三代”成为君臣共同愿景的语境下对《论语·子路》“为臣不易”的诠释成果。他认为修德并非只是人君的责任,三代之后治少乱多的根本原因,在于大臣缺乏伊尹、吕尚、周公辅翼君德、启沃君心的能力。因此,不同于田锡“为臣不易”在于“不事富贵”的观点,陈舜俞认为“臣非难于必治,而难其所以治”[27],即为臣之难在于引导人君以正道治理国家,而不仅是辅佐其达到社会安定的状态。他指出,三代君主虽不尽圣明,然有周公、伊尹以正道辅政,故即便太甲昏庸、成王年幼,国政依然能够稳定发展。三代以下,齐桓公和秦孝公虽有雄才大略,惜乎管仲、商鞅之徒未能以正道启沃君心,先圣之法隐而不显,致使齐、秦难成大治[27]。可见在陈舜俞看来,臣子是否以正道辅佐君主乃实现“三代之治”的关键。

具体而言,古之贤臣助其君选贤任能,使其君“日闻正言、见正道”,如此则君心日善,纲纪日正,国家自然可长治久安;不善辅佐君王者则不顾“纪纲道德”,欲“致其君国富兵强”[27],苟于一时之安。今之臣子欲致君尧舜、“臻于三代”,宜以此为鉴。在这一论述中,“回到三代”和重建道德秩序成为“为臣不易”诠释的核心关切,充分体现出陈舜俞对君臣道德养成的关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熙宁年间其与王安石“以财利兵革为先务”观念的矛盾冲突。熙宁二年(1069)九月青苗法推行后,陈舜俞直指此法“是别为一赋以敝海内,非王道之举也”[28],奏上,被贬监南康军盐酒税,于熙宁五年(1072)弃官归隐。

以辅翼君德诠释“为臣不易”实际也隐含陈舜俞对北宋为利求仕风气下士人道德衰颓的担忧。北宋科举取士规模的扩大,以及不问家世的平等精神和“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公平制度,极大改变了“权势争前而孤寒难进”的局面,鼓舞了众多知识分子入仕的热情。但与此同时,士人读书入仕的功利色彩也逐渐强化。某种意义上讲,利益是道德真伪的试金石[29],在利益驱动下,士人往往忽视道德涵养,这并不完全符合国家选拔人才的设想,且士人道德的衰颓势必影响君德的养成与社会秩序的稳定。鉴于此,陈舜俞《说士》通过重新诠释《论语·宪问》“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指出士人皆为求道而学方可使天下大治。此章孔安国注曰:“为己,履而行之;为人,徒能言之”[30],即“为己”乃践行先王之道,“为人”则只会空谈,此解为邢昺所沿用。范晔云:“为人者冯誉以显物,为己者因心以会道也。”[31]皇侃承继范晔之说,认为“为己”乃行先王之道以成己,“为人”则只为他人言己之美、卖弄学问,并将孔安国之说作为别解置于疏文之末[32]。尽管陈舜俞亦以“古之学者”寄托自己的理想,但却将“求道”和“求利”视为“古之学者”与“今之学者”的根本区别。他认为古之学而为己者修身求道,其入仕也是为了行道,且承担道德使命之人懂得接受个人际遇而具有内在超越性,故面对任何结果都可以泰然处之;今之学而为人者修身无法持之以恒,入仕只是为了谋求利禄,这种功利心态使其难以面对现实中的种种不测,总是因惧怕求之不得而惶恐不安。陈舜俞认为若天下士人皆如“今之学者”,则礼义廉耻无复立于世,是以圣王明君治理天下,致力于使学者为己、为道,“然后天下可得而治也”[33]。

陈舜俞对为利求仕风气的批判并未停留在表面,而是力图揭示士风不振的制度渊源,故其《说士》又云:“古之言也经,其赋也史,犹可以通天下之事业,犹足以得多闻博达之类。今之言唯是声病工拙,有司持以为度量,以待天下之士”[33]。此言乃针对宋初科举以诗赋取士、不务修德而发。古之学者其言论具有典范性,所作赋文亦有史可依,尚且可以传达天下大事,达到学识渊博、通达事理的水准。宋初科举承唐制,进士科以诗赋为主。真宗咸平、景德以来兼试策论,然策论仅具参考价值,处于首场的诗赋仍是科举的重要依据以及士人进退去留的关键,致使今之学者为趋仕奔竞而泥于声律优劣,无暇穷究圣人之道,更遑论守道不屈。可见陈舜俞《论语》诠释中的道德自觉很大程度上来自其对士人处境的认识,即科举以诗赋声律取士导致士人的学习动机由学经行道变为绮饰日繁,道德失落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结果。

陈舜俞对《里仁》“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章的创新诠释同样强调士人不可因利而放弃操守。此章何晏和皇侃皆将“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的“道”解释为正道,将“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的“道”解释为常道(即有道宜富贵、无道宜贫贱),“不去”的宾语和“之”意为贫贱。二者认为此句是言“不以其道得富贵,则仁者不处”“时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贫贱。此则不以其道得之,虽是人之所恶,不可违而去之”[34]。与传统解释不同,陈舜俞《上昭文相公书》云:“孔子、伯夷、叔齐得其所去,去之不为固。……故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35]“孔子、伯夷、叔齐得其所去,去之不为固”,是说君子没有机会被任用,坚守正道而归隐,不会被视为鄙陋之举。换言之,人虽厌恶贫贱,但若不能以正道见用而得到富贵,就不抛弃贫与贱。可见在陈舜俞看来,《里仁》“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章中的“道”皆为正道,并非“常道”;后半句“不以其道得之”的“之”指代“富贵”,而非“贫贱”。这一解读改变了旧注“道”字两释的情况,强调士人在面对利害时应坚持操守,最大程度地强化了《论语》此章的道德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与陈舜俞同年进士的刘敞在《论语·雍也》“子见南子”章的诠释中也提出士人的责任是行道而非屈身求仕。“子见南子”章,旧注皆认为孔子屈身见南子,是为了在卫国推行其道的权变之举。对此,刘敞认为“富贵人所欲也,为不正而富贵者,我所不欲也;得势而行道者所愿也,为不正而行道者,我所不愿也”,“夫欲行道而求合于人者,吾未之闻也。求合于人而欲以行道者,吾亦未之闻也”[36]。在刘敞看来,行道不可屈身,屈身已非行道,子见南子只是为遵守君臣之礼[37]。这一解释反映出刘敞对士人道德及其职分的反思,也构成了庆历年间士风复兴的潜在动力。

行道虽是士人获得正当利益的前提,但陈舜俞也意识到“有道去贫贱易,行道保富贵难”,进而在《说进》中揭示了这样一种社会现实,即由于士人乐进高位,故多“无道而富金玉者”“无德而贵轩冕者”[38]。这种德不配位、名不副实现象产生的心理动因,是士人求仕心切,以致不能正确认识自身德行与能力:“乐进之世,人不省己力不足以敌匹雏,而气凌三军;材不足奉刀笔,而志慕公相。”[38]因此,陈舜俞认为治国理政“莫先乎使仕者量力而进,指高位而人不敢为”[38],并借《论语·子路》“名不正则言不顺”章指出“正名”的关键并非“名”本身,而在于“实者,天下之先务也。实为成德,名为虚位,有名而不实者有矣,未有不循名而能致其实者也”[38]。此章王肃和皇侃皆强调“名”对“实”的召唤[39],而陈舜俞则重新界定了“实”的内涵,即将“实”视为“成德”。《易·乾》“君子以成德为行”,孔颖达疏云:“君子之人,当以成就道德为行。”[40]陈舜俞强调“实”的道德意蕴,显然是针对当时德不配位、名不副实之现象而发[38]。

陈舜俞认为这种贤者退而不肖者进的名虚实亡现象,其制度根源在于磨勘制的施行[38],故于《说智》中提出“不度德而任使,则官不称而百工隳”[38]。宋初对官吏德行与才能的考察逐渐被对年资的重视所替代,真宗咸平年间考课制变形为磨勘制[41]。磨勘制的核心是“率以法计其历任岁月、功过而序迁之”[42],即德行和才能在铨选中的地位和作用让位于资历。李觏曾抨击磨勘制“进人不问其功而问其久”[43],主张德行功过应与所授职务相符。更有甚者,依序转官的制词也不尽属实。宋神宗就曾指出,“每转官,盛称其材行,皆非实”[44],反映出铨选过程中常有德不符实的情况。庆历新政的纲领之一就是改革磨勘,反对例迁官级和“士大夫以无过犯为能”[45],主张凡有善政异绩即可迁官升任[46]。但这一方案遭到诸多官员反对,最终夭折。在新政精神的启发下,陈舜俞亦以考课选官不重德才为公患,针对磨勘制度下士人德行评判受到压抑的情况,在《论语·子路》“正名”的诠释中赋予“实”以“成德”的内涵。

由此,对于田锡的官箴书写和陈舜俞的贤良进卷,不仅应基于当时五代衰颓士风延续之状况,还应置于宋初台谏、科举、铨选、磨勘等政治制度的脉络中思考其意蕴与诉求。事实上,士人和道德都不是孤立自存的概念,探讨《论语》诠释背后的制度渊源,有利于深入理解经典诠释及其映射的士人道德危机并非偶然,而是制度变动塑造的结果。但这也意味着田锡和陈舜俞对士人道德的反思,作用终究有限,变革其背后折射的制度形态才是解决士人道德危机的关键。且时人亦愈发认识到道德衰颓的根源是取士制度的诱导,正本清源仍须由此入手。

三、“德冠四科”与科举尚文的调适

北宋关于《论语·先进》“四科”的诠释充分反映出对科举重文轻德的担忧,其背后的逻辑是科举“以文取士”致使士人德行养成受到忽视。士人道德滑坡不仅造成经师地位的动摇,还导致了整个社会的解体与溃败。可以说,北宋关于“四科”之诠释,目的是要以追本溯源的方式,即再度确立“德冠四科”的理念,呼吁统治阶层重视士人立身之本的儒家道德,并将其贯彻于科举制度结构中,以此重振士风。

在考察北宋“四科”诠释之前,不妨先回顾一下宋前相关解释及其生成背景。《论语·先进》“四科”是从仕进角度进行划分的结果,首列“德行”应与孔子的“德政”理念有关。同时,“四科”也通过指明四种不同类型的政教人才或能力,显示出统治阶层和职官制度的内在结构[47]。何晏取郑玄“以合前章”之说,认为“四科”章应与前一章孔子所言“从我于陈、蔡者,皆不及门也”一句合而观之,意谓“弟子从我而厄于陈蔡者,皆不及仕进之门而失其所”[48],遂列举弟子中才德尤高、可仕进之人。然而,将“门”释作“仕进之门”在先秦文献中并无先例。细究东汉、魏晋时期的政治语境,郑玄与何晏对“四科”章的独特诠释,应出于对现实选官制度的不满。

两汉时期,以儒家道德为标准的乡党舆论是朝廷选官的重要参考,史称“乡举里选”。东汉后期,外戚、宦官擅权,选官腐败,遂有大批“清流”名士对“清浊不分”的选官制度进行谴责和抨击,主张王朝选士应当根据士林舆论对个人名望的评价。自此,士人名望逐渐成为支配选官的核心要素之一,致使“多助者为贤才,寡助者为不肖”[49]。与此同时,世家大族对选官特权和优遇的占据,也破坏了汉末选官的公平。郑玄从仕进角度理解“四科”章,应是借“四科”这一理想的标准来批判东汉选官制度的腐败和以名取士的倾向。

何晏在诠释“四科”章时承继了郑玄提出的“仕进”这一话语领域,但是在其所处的政治语境中,从仕进角度对“四科”章施加限制的意义是在魏晋九品中正制的脉络下凸显“四科”取士的合法性。东汉选官制度的腐败以及士林品题的兴起,已不能使德才兼备之人尽入仕途,因而维持“乡举里选”的传统成为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得以创立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提供士人品状的中正由朝官兼任,因其早已远离乡里,根本无法真正了解士人在乡里的道德与才行状况。并且,随着士族政治势力的扶摇直上,中正定品往往系于门第,优遇士族的倾向开始主导整个选官格局,“四科”对于选官影响甚微。在此情形下,何晏沿用郑玄之解,正隐含其对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优待士族、不重才德的不满。

异于郑玄与何晏“以合前章”之说,南朝梁皇侃认为“四科”章与“从我于陈、蔡者”章为各自独立的两章[50]。究其原因,在于皇侃发现“四科”章与前一章所载并非出自同一人之口,“从我于陈、蔡者”章起始有“子曰”二字,而“四科”章初无“子曰”字样,是知乃门人弟子所记,后经孔子认可而载于《论语》[50]。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皇侃保留了郑玄与何晏以“门”为“仕进之门”的解释,并不否认《先进》篇前三章乃针对仕进而发。更重要的是,皇侃首次明确提出了“德冠四科”的观点,认为“德行为人生之本,故为第一以冠初也”[50]。在此之前,“四科”次第并非焦点问题,这可能与汉代察举原则的并列结构有关。作为汉代丞相辟士标准的“四科”虽为征辟而设,却也影响了汉代察举制的标准,甚至是汉朝总体的选官标准[51]。而无论是作为汉代丞相辟士标准的“四科”[52],还是顺帝时期的新“四科”[53],大致皆指士人符合“四科”之一即可得举。因为汉代儒法兼综的政治形态,体现在用人方面即儒生、文吏兼收并用[54]。在此情形下,“四科”诠释可能受到察举原则“四科”并列结构的影响,自开始便不强调次第问题。然而伴随南北朝察举功能的日益弱化和考试作用的愈发显著[54],《论语》“四科”诠释话语开始发生转向:“四科”次第成为皇侃诠释的焦点,“德冠四科”的观念隐然呈现与现实选官制度不重德行考察的对立。

与汉代察举“四科”不同,隋代诏诸州荐人的“四科”是指“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55],“德行”在“四科”中已逐渐失落。旧题唐代韩愈、李翱所作《论语笔解》一改旧注,将“四科”章“皆不及门”之“门”解释为“圣人之门”[56]。此解虽未涉及对科举的反思,但开元中后期刘秩提出的“士不饰行,人弱而愚”[57],已经开启尔后将士风恶化归因于科举偏重考察文学之端绪[58]。在刘氏看来,由于汉代察举制和魏晋九品中正制都包含“乡举里选”,故士人德行能受到乡论的制约。然隋朝废除乡官、实行科举,士人为追求仕进而离开乡里、前往京师,其德行资质的评定不再受到乡里制约,士风遂渐趋浮竞。限于唐代经学“疏不破注”的诠释原则和科举“重文轻儒”的倾向,隋唐时期的“四科”诠释难以真正面向现实政治,但刘秩的论断还是为理解北宋“四科”诠释及其背后的制度根源提供了重要启示。

北宋太平兴国八年(983),王禹偁作《省试四科取士何先论》,借《论语·先进》“四科”章指出取士应以“德行”为先,如此则“言语、政事、文学可以兼而有也”[58],意即言语、政事、文学乃个体德行丰盈后的自然外溢。此说不仅受皇侃影响,也是在王弼“颜渊德行之俊,尤兼之矣”的基础上做出的推论[60]。在王禹偁看来,“四科”以“德”为首的原因,还在于单以言语、政事和文学取士存在诸多弊端。以言语取士,不过善于应对和议论,其失可能流于纵横辩说;以政事取士,不过奉公守法,其失可能苛刻聚敛;以文学取士,不过贯通古今、擅长纪述,其失则可能追求浮华巧艳,甚至制作谄谀之辞。孔子在“周道下衰,儒风不竞”的情况下设立“四科”而以“德行”为首,正是因为“立身者莫若德”[60],使后代君王知“凡欲取士,必先考德”[61]。王禹偁在《祭张都曹文》和《省试四科取士何先论》中亦申明“仲尼四科,德行称其首”[62],是以取士“在乎厚德行而薄言语,卑政事而贱文辞”[61]。

宋太宗也意识到举子品行难测的问题,不仅下诏结保,还规定须“为乡里所推誉”方能获得解送资格[63]。另一方面,太宗希望对德行出众之人越级擢用。端拱二年(989)十二月,太宗与宰相吕蒙正就用人问题展开讨论,认为国家取士不应囿于资级,并提出“孔子四科,以德行为长”[64],主张治平年代的用人标准当偏重德行。这显然与端拱改元后太宗对政治态势的判断有关。端拱改元意味着太宗搁置武力夺取燕云的计划,接受了赵普“无为而治”和“修德来远”的主张,将重心转向内政,致力于维系“治平之代”。具备才略之人能够更好地适应乱世,凭借智谋获得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但治世是一个“才”效难见的时代,“德行”的重要性由此凸显出来。在此情形下,皇侃以“德行”为“四科”之首的解释自然得到太宗垂青。

然而,宰相吕蒙正并不认可太宗的提议,主张“迭试事任,则能否洞分”[65],即不断考察士人才能,方可区分贤愚,且德行优劣亦可久而察之。“迭试事任”显然是更为理性的考核升迁原则,对于维护赵宋王朝的稳定性和官僚理性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太宗对吕蒙正的意见表示肯定,这也意味着“德冠四科”与历级而升、迭试事任等考绩原则的交锋,以前者的妥协告终。

咸平二年(999),邢昺奉诏撰《论语疏》。《论语疏》乃改定皇侃旧疏而成,然其诠释《先进》“四科”章时仅采取郑玄“以合前章”之说,并未保留皇侃“德冠四科”的解释[66]。这恐怕是德行考察在北宋科举和考绩制度中影响微弱的表征。科举和考绩的高度理性化本身就意味着排斥抽象道德的过度介入,更遑论使“德行”成为取士的决定性因素。皇侃“德冠四科”之说显然无法有效地解释北宋科举与考绩制度的完善与兴盛,故邢昺《论语疏》以郑玄旧注取而代之。

科举“以文取士”以其巨大的影响力裹挟着众多士人投身其中,道德安顿似乎已与考试判然两途,“德行”在科举中的失落遂成为北宋“四科”诠释关心的焦点问题。咸平四年(1001)四月的贤良方正科制策问道“渊、骞事业,何以首于四科”[67],景德元年(1004)州郡又试《文行孰先论》[68],皆反映出朝廷已经深刻认识到科举取士对道德因素的忽视会导致士风恶化,而重申“德冠四科”的理念可能是挽救士风的关键所在。

司马光对“四科”的诠释颇具针对性。他深刻意识到士人浮华奔竞是制度影响的结果,故对科举“以文取士”的考察方式提出质疑。其《十哲论》(1042)指出“四科”章旨在强调“四科”以“德行”为首,“尊十哲非孔子意”[69],又于《论选举状》(1061)提出“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70],主张进士科改试经义与时务,“但以义理优长为上,不取文辞华美”[70]。其《答孔文仲司户书》指出,“德行”之所以为“四科”之首,是因为行贵于学,孔子有云:“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次则言语、政事,是因为国家外交需要接待宾客以排难解纷之士,亦需务农训兵以保卫国民之人。若只习得表象而不能践行其义,“虽敏而博,君子所不贵,此文学之所以为末者也”[71]。且“今之文”与“古之文”相去甚远,古之文乃诗书礼乐之文,今所谓“文”者只是古之“辞”也[71]。无论是在“文”和“行”的对比,还是在“今之文”与“古之文”的对比中,司马光认为皆不当如今日这般专事华藻宏辩。治平四年(1067),司马光又借“德冠四科”指出士子之所以舍本逐末、弃实取华,就是因为受到科举“以文取士”的诱导[72]。在此期间,欧阳修、李觏、尹洙、刘敞等人也纷纷批判科举重文轻德导致了士风衰败,主张变革科举、改革教育以救时弊。

由此可见,“德冠四科”在北宋频繁出现的背景和原因,是科举取士方式与士人立身之本和国家治理所需之间差距过大。但与此同时,面对要求“德冠四科”甚至恢复“乡举里选”的呼声,欧阳修也有相当的警惕。他认为如果既想速取人才,又欲察其德行,“是朝廷本欲以学劝人修德行,而反以利诱人为矫伪”[73],其结果必然是出现诸多迎合德行考察标准的“伪君子”。尽管“德冠四科”因过于理想主义而难以实施,但这一理念仍为北宋科举和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熙宁年间废除诸科、明经,进士科罢诗赋,徽宗朝创立三舍贡士法,都是为了缩小取士制度与士人立身之本和国家治理所需之间的差距,选拔德行敦厚、通晓儒道和经世致用之才。并且,宋儒还寄希望于通过倡导“文以明道”使道德渗透到文章中以补制度之弊。换言之,士人虽不能因追求“文”而失去对“道”的切身体验与实践,但“文”不必非要处于“道”的对立面,而是可以深刻地锲入现实与道德。古文运动“文以明道”的诉求最终形成声势浩大的儒学复兴局面,引导并规范了天下文士的文体选择与道德风气。

结 语

北宋士人对自身政治角色的反思非常活跃,期待通过箴铭或议论使儒家道德渗透到政治制度和官僚体系中,这是当时政治领域颇有活力的表征。田锡官箴书写中的《论语》诠释,反映出其对宋初集权强化和台谏废弛背景下宰相沦为具臣以及士人谏议精神失落的担忧,流露出希望直谏人君却屡遭挫折的孤寂与无奈。陈舜俞《治说》同样注重运用《论语》义理反思科举和磨勘制度下士人道德评判受到压抑的情况。士风之变非一朝一夕之事,田锡与陈舜俞的《论语》诠释固然可以使这一问题引起更多关注,但士人道德衰微的根源实际与取士制度的诱导密切相关。田锡对此已有所察觉,其《知人安民孰难论》谓汉唐科举取士驳杂,不复乡举里选,致使士林真伪无由知之[74]。因此,科举“以文取士”所导致的道德评价环节的失落,逐渐成为北宋《论语》“四科”诠释所关注的重要问题。这种倾向其来有自,《论语·先进》“四科”原本就是从仕进角度进行划分的结果,而郑玄、何晏、皇侃的诠释皆隐含对取士制度的不满。尽管唐代经学“疏不破注”的诠释原则使此间“四科”诠释难以真正针对科举“重文轻儒”的倾向,但刘秩“士不饰行,人弱而愚”的观点依然为宋儒理解士风恶化的制度根源提供了重要启示。身处科举制度愈发严密下的北宋士人,对制度变动下士风和文风的衰落有敏锐的感知。他们普遍认为这是“以文取士”无法甄别德行的结果,是以频繁搬出“德冠四科”来论证变革科举的合法性,这对矫世厉俗和选才理念的转变有着积极的历史意义。

注释

[1]乔芳:《北宋〈论语〉诠释史论》,扬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125页。

[2]陈雅玲:《北宋〈论语〉学研究:从注疏之学到义理之学》,淡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197页。

[3]申冰冰:《北宋〈论语〉学研究》,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129-131页。

[4]唐明贵:《宋代〈论语〉诠释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34、231页。

[5]五位继位者分别为后唐闵帝李从厚、后晋末帝石重贵、后汉隐帝刘承祐、后周世宗柴荣、后周恭帝柴宗训。

[6]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续笔》,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20-221页,第220-221页。

[7]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十三《相箴》,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113页,第113页,第113页。

[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端拱二年九月戊子,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89页。

[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十一,咸平五年正月丙寅,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13页。

[10]何晏撰,孙钦善校点:《论语集解》,《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1页。

[11]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1页。

[1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五,雍熙元年八月癸巳,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85页。

[13]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十三《相箴》,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114页,第114页。

[14]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四《贻青城小著书》,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48页。

[15]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十四《箭铭》,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130页,第130页。

[16]何晏撰,孙钦善校点:《论语集解》,《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2页。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23页。

[17]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一《上太宗应诏论火灾》,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2页。

[1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壬寅,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96页。

[19]田锡《上太宗论军国要机朝廷大体》,《咸平集》与《全宋文》所收文字稍有不同,本文此处所引见于《全宋文》,《咸平集》未收。参阅田锡:《上太宗论军国要机朝廷大体》,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5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4页。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一《上太宗论军国要机朝廷大体》,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10-13页。

[2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端拱二年九月戊子,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89页。

[21]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二十四《陈州谢恩表》,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255页。

[22]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十三《规过箴》,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118页。

[23]王素:《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及其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136页。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0页。

[24]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0页。

[25]例如李勤合:《陈舜俞〈庐山记〉》版本述略》(《图书馆杂志》2010年第10期),虞万里:《陈舜俞〈庐山记〉卷帙辨证》(《中国典籍与文化》2012年第1期),林莉莉:《〈庐山记〉版本研究:兼论大正藏本的问题》(《中国佛学》2022年第1期),张建坤:《论宋儒陈舜俞“太平有为”的政治构想》(《原道》2019年第1期)、《宋儒陈舜俞“富教相济”的治理思想》(《原道》2021年第2期)。

[26]《宋史·史浩传》:“本朝之治,与三代同风,此祖宗家法也。”参阅脱脱等:《宋史》卷三百九十六《史浩传》,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068页。

[27]陈舜俞:《臣难论》,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71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4页,第25页,第24页。

[28]脱脱等:《宋史》卷三百三十一《陈舜俞传》,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664页。

[29]孙泊:《新时代道德良序优化机制的建构进路》,《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

[30]何晏撰,孙钦善校点:《论语集解》,《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7页。

[31]邢昺撰,陈新、沙志利点校:《论语注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0页。

[32]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7页。

[33]陈舜俞:《治说四·说士》,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71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71页,第72页。

[34]何晏撰,孙钦善校点:《论语集解》,《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0页。

[35]陈舜俞:《上昭文相公书》,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70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45页。

[36]刘敞撰,项杨整理:《七经小传》卷下《论语》,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2年版,第459页。

[37]刘敞撰,项杨整理:《七经小传》卷下《论语》,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2年版,第459页。

[38]陈舜俞:《治说三·说进》,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71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66页,第67页,第67页,第49页,第50页,第49-51页,第45页。

[39]何晏撰,孙钦善校点:《论语集解》,《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9页。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4页。

[40]王弼、韩康伯注,孔颖达疏,于天宝点校:《宋本周易注疏》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34页。

[41]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北京: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97页。

[42]脱脱等:《宋史》卷一百六十三《职官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840页。

[43]李觏撰,王国轩点校:《李觏集》卷二十二《精课》,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39页。

[4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熙宁四年二月辛酉,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341页。

[4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三十二,庆历元年五月壬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122页。

[4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四,庆历三年九月丁卯,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476页。

[47]赖区平:《中国古典文明政教结构的“原型”:〈论语〉四科章疏解》,《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48]何晏撰,孙钦善校点:《论语集解》,《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0页。

[49]徐幹撰,孙启治解诂:《中论解诂·谴交第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31页。

[50]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5页,第185页,第185页。

[51]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14-20页。

[53]“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仪》卷上,《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5页。

[53]“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黄)琼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事竟施行。”参阅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卷六十一《左周黄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020、2035页。

[54]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98页,第219-231页。

[55]魏征、令狐德棻:《隋书》卷三《炀帝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3页。

[56]旧题韩愈、李翱:《论语笔解》卷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6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4页。

[57]刘秩:《选举论》,董诰等:《全唐文》卷三百七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786页。

[58]王德权:《为士之道:中唐士人的自省风气》,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版,第69-72页。

[59]王禹偁:《省试四科取士何先论》,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8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52页。

[60]皇侃撰,陈苏镇等校点:《论语义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5页。

[61]王禹偁:《省试四科取士何先论》,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8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52页,第52页,第53页。

[62]王禹偁:《祭张都曹文》,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8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91页。

[63]宋太宗:《慎择贡举人诏》,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4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页。

[6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端拱二年十二月庚申,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92页。

[6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端拱二年十二月庚申,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92页。

[66]邢昺撰,陈新、沙志利点校:《论语注疏》,《儒藏》(精华编)第10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0页。

[67]宋真宗:《试贤良方正制策》,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11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1页。

[68]张咏著,张其凡整理:《张乖崖集》卷十三引《宋朝事实类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38页。

[69]司马光著,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卷七○《十哲论》,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277页。

[70]司马光著,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卷一九《论举选状》,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87页,第88页。

[71]司马光著,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卷六○《答孔文仲司户书》,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546-547页,第546-547页。

[72]司马光著,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卷五六《诫励举人敦修行检诏》,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374-375页。

[73]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一百一十《议学状》,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672-1674页。

[74]田锡撰,罗国威校点:《咸平集》卷十一《知人安民孰难论》,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版,第97页。

 

黄睿(1994—),女,博士,扬州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学文献与经学史。

来源:《东岳论丛》202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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