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涛:“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的成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7 次 更新时间:2026-01-0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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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涛  

“十四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财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围绕“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等一系列目标要求,取得了开创性进展和突破性变革。

国家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宏观调控能力得到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国财税改革成果持续显现,以财政收入的稳健增长和质量效率的显著提高,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重大战略任务提供坚实财力支撑;以支出规模的持续扩大和结构的持续优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从收入端看,财政实力有效夯实,宏观调控底气更足。“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健增长,从2021年的20.25万亿元稳步增长至2024年的21.97万亿元,展现出较强的经济韧性和财源基础。预计“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累计达到约106万亿元,相较“十三五”时期,增幅19%左右,总量规模实现了17万亿元的跨越式增长。地方财政实力也实现了稳步壮大,截至2024年,有16个省份的财政收入比2020年增长20%以上,发展势头强劲。区域财力支撑格局不断优化。财政实力的提升为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奠定了更加坚实的财力基础。

从支出端看,资金投入保障升级,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提供了坚实保障。“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较快增长,从2021年的24.63万亿元上升至2024年的28.46万亿元。预计“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将累计超过136万亿元,相较“十三五”时期增加26万亿元,增长率达24%。与此同时,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更多“真金白银”投向了发展大事和民生实事。在科技创新领域,“十四五”期间全国财政科技支出预计达到5.5万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34%,其中基础研究累计投入达7300亿元,有力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加快转化。在民生保障方面,民生领域财政投入预计近100万亿元,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其中教育支出达到20.5万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到19.6万亿元,卫生健康支出达到10.6万亿元,住房保障支出达到4万亿元,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

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十四五”时期,我国财政政策从“积极”迈向“更加积极”,在战略上更加主动、在战术上更加精准,以不断健全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机制,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坚实支撑;以结构性减税降费和精准的财政资金投入,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动能。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宏观调控精准有力。一方面,财政赤字规模持续扩大,财政支出强度前所未有。“十四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赤字率平均为3.3%,2025年赤字率提升至4%,释放出明显的扩张性政策信号,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彰显中央稳经济的坚定决心。与此同时,以中央赤字为主的结构设计强化了政策集中效力。2025年中央政府赤字规模预计达4.86万亿元,有效降低地方财政风险。另一方面,“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投资引导作用显著增强。在投资上,财政多措并举,成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期间,累计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9.4万亿元,支持约15万个建设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3万亿元,重点用于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1.5万亿元,推进“两重”建设。财政直接投资不仅带动经济增长,更通过乘数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扩大整体社会投资规模,形成财政引领、社会参与的投资联动格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在消费上,“十四五”期间,国家大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截至今年8月底累计投入约4200亿元,带动各类商品销售额超过2.9万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增长24%,乡村消费潜力明显释放,这背后离不开财政专项资金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持。在民生保障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升、大学生奖助学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并向困难群体发放生活补助;在培育新动能上,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平稳转换。

减税降费持续发力,助企纾困成效显著。一方面,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地生效,市场主体负担明显减轻。“十四五”期间,减税降费从“规模导向”逐步转向“结构优化”和“效能提升”。在政策实施下,企业现金流状况明显改善,居民和企业的税费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市场信心和投资活力显著增强。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达10.5万亿元,年均超2万亿元,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另一方面,结构性减税力度持续加大,税收政策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十四五”时期,我国税收政策从普惠性减负转向结构性优化,实施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精准减税降费措施,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和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政策力度大、靶向精准。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设备更新抵扣、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创新驱动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

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十四五”时期,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以预算管理制度的持续深化和不断完善,为财政运行规范化和资源配置高效能奠定坚实基础;以现代税制改革与减税降费的协同推进,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的持续深化,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入强大动力。

“十四五”时期,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加强法治化建设、增强资源统筹能力、创新预算管理方式,为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加强法治化建设。2021年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透明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全面系统构建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四本预算”统筹衔接规模大幅度扩张,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增强调控保障能力。2022年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24年跨省调剂规模达到2533亿元。三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一方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安徽、四川、甘肃等多地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践,优化支出结构,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另一方面,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推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十四五”期间,围绕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目标,我国在税制改革的多个关键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财税基石。

一是直接税比重提升与体系健全并举。一方面,我国税制结构正朝着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方向持续优化。具体而言,直接税(含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稳步提升,税收体系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功能得到实质性增强。另一方面,直接税内部结构优化,通过强化研发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激励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也着力于引导企业将政策红利向劳动者合理传导,通过优化税收对利益分配的调节作用,逐步扭转“重企轻人”倾向,实现企业发展与个体权益的协同增进。

二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坚持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一方面,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与个人养老金扣除项目,调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实现个税扣除项目基本覆盖了大部分民生支出。另一方面,个税APP普及与汇算清缴系统的建成,便捷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与年度汇算。从今年刚结束的个税汇算看,超1亿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1300多亿元,超700万纳税人自行依法申报补税480多亿元,税收大数据增强对高收入者股权转让、隐匿收入精准监管能力,提升申报遵从度、降低行政成本。

三是增值税改革精准赋能制造业与稳固产业链。持续推进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针对重点产业链,实施并逐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制造业等4个行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留抵税额,减轻制造业等行业税收负担;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化安排长期实施,大力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四是推进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十四五”时期,全面开启“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税收征管现代化变革。坚持“以数治税”,通过建成功能强大的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并深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了全景式、全流程的税收大数据。依托于动态“信用+风险”的监管体系,对纳税人进行精准画像,对涉税风险实现智能识别与处置,实现了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十四五”期间,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持续优化,有力地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纵深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23年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不断完善,进一步理顺了政府间财政关系。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为10.03万亿元,转移支付规模不断增加,财政统筹能力不断增强。2021年起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基本实现了民生补助资金的全覆盖,保障基层“三保”和落实惠企利民政策。三是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202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响应,相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力有效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十四五”时期,我国持续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以存量隐性债务的有效压降和治理机制的不断健全,为牢牢守住区域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供坚实屏障;以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的显著优化和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为全面提升财政可持续性、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根基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存量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十四五”时期,财政部门坚持底线思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通过优化化债政策、创新化解模式,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有序压降。2024年11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提出“6+4+2”一揽子增量政策措施,大幅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债务规模与地方经济承载能力的匹配度持续提升。

二是隐性债务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坚持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保持对违法违规举债的高压监管态势,完善问责闭环管理与集中公开机制,从源头杜绝隐性债务扩张。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分级化债机制,同时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优化。2024年启动法定债务置换隐性债务后,用于化债的地方政府债券期限大幅延长,短期流动性压力显著降低。地方债期限利率结构得到改善,有效节约了利息支出,为民生与经济投入腾出了宝贵的财政空间。同时,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定期公开债务信息,提升了市场信任度,进一步推动了融资成本下行。此外,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建设得到加强,2024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助力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优化。

四是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加速。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退平台”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融资平台有息债务的增速出现明显下降,债务管控成效显著。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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