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马克思晚年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本质进行了追问。在具体指涉对象上,应将原生社会形态理解为以共同体为纽带、以“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为所有制形式的原始共产主义;在对“复活”的理解上,不能将“复活”理解为复制或映射,而应当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将“复活”视为原生社会形态在更高层次的复归与超越;在“更高形式”的原生社会形态的存在形式上,必须坚持其存在论根基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形式,这一高级形式为原生社会形态更高形式复活提供了历史载体和实践基础。正确理解原生社会形态更高形式复活的内涵,有助于加深对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及其未来表现形式的理解和领会。
关键词:《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 原生社会形态 复活 共产主义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作者简介
黄河(1982- ),四川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重庆 400031)。
文章来源
《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年第9期,注释从略。
《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以下简称《复信》)是理解马克思晚年思想的重要文本,其中“现代社会所趋向的‘新制度’,将是‘古代类型社会在一种高级的形式下(in a superior form)的复活(a revival)’”的论断,深刻蕴含了马克思晚年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本质追问。国内外学界普遍将这一论断作为论证马克思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核心依据,但在若干基础问题上仍存争议。例如,《复信》语境中未来“复活”的原生社会形态的具体指涉对象是什么?“复活”是否是原生社会形态在更高形式下的复制或映射?原生社会形态的“复活”呈现为何种形式?本文深入考究马克思原生社会形态更高形式复活论断的历史背景和相关文本,在对原生社会形态的指涉对象、原生社会形态“复活”的实质及其存在形式的反思与追问中,更为全面地把握这一论断的本质内容和致思理路,这有利于深刻理解马克思晚年思想的理论内涵,凸显马克思主义在当今人类文明语境中的真理性意义。
一、原生社会形态的具体指涉对象
在《复信》的初稿中,马克思以“古代类型社会”代指原生社会形态,剖析了人类社会演进的发展序列,整体呈现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向和一般规律。具体而言,作为“古代类型社会”的原生社会形态究竟指涉历史上的何种社会形态?对于这一问题,有学者倾向于根据《复信》的文本语境以原始社会的特定阶段“农村公社”或“农业公社”来阐释这一概念,也有学者从生产关系视角出发将原生社会形态看作古代“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条件下的社会形态,还有学者以摩尔根所指明的古代氏族特征作为解释框架,将原生社会形态理解为“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澄清这一问题,有必要重新走进马克思《复信》及其草稿的文本细节,揭示写作《复信》时马克思面对的历史难题与理论纠葛,还原原生社会形态的本质内涵与具体指向。
假设原生社会形态的指涉对象为原始农村公社或农业公社,这意味着马克思将农村公社以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原始共同体排除在外,这显然与马克思撰写《人类学笔记》与《复信》的原初意旨不符。马克思在对人类社会史前史、成文史的考证中既剖析了人类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较古的公社”,又考察了作为“古代社会形态的最近形式”的农业公社,并根据对人类社会文明起源的史料考证重新阐释了原生社会形态的历史样态,这表明马克思在“较古的公社”和“农业公社”中并非将任何一端视为“古代类型社会”或原生社会形态。在1880—1881年间,马克思在阅读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时接触并以摘要的形式考察了人类从原生形态到更高社会形态发展演化历程的相关史料,如早期原始社会的发端、人类文明的起源、私有制的孕育等,马克思对原生社会形态的哲学思考主要建立在对“蒙昧时代”“野蛮时代”以及向“文明时代”过渡时期的史料的比较与考证基础上。在《复信》“初稿”和“三稿”中,马克思对“较古的公社”与“农业公社”进行了比较研究。在马克思看来,早于“农业公社”而出现的“较古的公社”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系谱树的结构”形式运作的原始共同体;“农业公社”是“最早的没有血缘关系的自由人的社会组织”,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原生的社会形态既包括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较古的公社,也包括由没有血缘关系的自由人构成的农业公社。马克思倡导的原生社会形态的未来复归,并非回到较古的公社或农业公社,也非回到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而是主张以原始共同体为纽带、以“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为所有制结构的原生社会形态取代以剥削、压迫与奴役为基础、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次生社会形态。因为在原生社会形态中,人类以原始群——由于共同的血缘、语言、习惯等特征“自然形成的部落共同体”——的状态而存在。所有成员在这一共同体基础上共同生活和进行相同的营生(如战争、狩猎、捕鱼),集群式的共同劳动、协作式的分工合作逐渐应运而生。家庭或氏族成员在劳动中获得集体占有的劳动成果,成员之间的关系平等,氏族之间的级别之分基本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在没有压迫与剥削的自由、平等的原始共同体之上。因此,原生社会形态并非仅仅指涉原始农村公社或农业公社,其指涉范围应涵盖包括“较古的公社”和“农业公社”在内的早期原始共同体,指涉内容应为原生社会形态中蕴含的以共同体为纽带、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共产主义。
按照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资本主义的现代性困境必然将其自身推向被“消灭”的现实境地,现代社会以“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告终”,即“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有学者据此推论,“复活论”中的原生社会形态所指涉的对象为“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笔者认为,马克思在《复信》初稿中从两个维度对人类社会的未来走向展开解析,“回复论”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出发,阐明未来社会的公有制趋向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历史必然,揭示了人类社会从公有制起步、经私有制最终走向公有制的所有制发展规律;“复活论”借用美国学者摩尔根对未来社会的剖析,以史料为依据,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暂时性与非永恒性,阐明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回复论”和“复活论”互为补充,共同揭示了人类社会演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未来趋向。虽然从“回复论”的视角能理解马克思所描绘的未来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图景,但难以全面把握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整体认知。要清晰把握原生社会形态的指涉对象还需回到“复活论”的文本呈现,揭示原生社会形态的本来面目和原始共同体的本质。马克思所指明的原生社会形态更高形式的复活并非对古代类型社会中落后的社会生产的赞许与认可,而是对曾出现于古代类型社会的生产关系即“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向往。马克思在“初稿”中对古代公社进行比较研究,强调较古的公社“这种原始类型的合作生产或集体生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太小的结果,而不是生产资料社会化的结果”。从马克思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原始类型的合作生产或集体生产是原始共产主义的重要形式,是一种“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的原始共同体。在“二稿”中,马克思就直接使用“合作生产”代指原生社会形态。他指出:“欧洲和美洲的一些资本主义生产最发达的民族,正力求打碎它的枷锁,以合作生产来代替资本主义生产,以古代类型的所有制最高形式即共产主义所有制来代替资本主义所有制。”马克思希望复活的原生社会形态以协作式分工合作、共同生产、共同劳动为基础,采用平等互助、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共产主义生产关系或生产形式。这种共产主义生产关系也必将取代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异化生产关系,推动人类社会走向理想的社会形态。而马克思笔下的人类未来社会形态又与摩尔根描述的未来社会图景存在内在一致性,因此,在马克思“回复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使用摩尔根式话语具体呈现意图复活的原生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将原生社会形态理解为“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表明学界在对《复信》的研究中充分意识到“原始公共集体主义在形式上与社会主义社会中发达的集体主义相似”,但并不能全面表达原生社会形态的本质内涵。
马克思在《复信》的写作语境中所指涉的原生社会形态也并非“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考察《复信》的文本呈现,可以发现马克思对原生社会形态以及人类社会未来形态的认识与话语表达是不断深化的动态演进过程。在《复信》“初稿”中,马克思以俄国公社的发展道路为逻辑线索,以“‘古代’类型的公有制”“古代类型社会”“‘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等原生文明的重要表征指代原生社会形态。而在《复信》“二稿”文本中,马克思修正并重新阐释了原生社会形态的指涉对象,“以古代类型的所有制最高形式即共产主义所有制”的完整表达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图景,并清晰指明原生社会形态的指涉对象就是共产主义。在1882年撰写的《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的结尾处,马克思恩格斯也提出类似表述并印证了上述观点:“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演进的最终形态,是原生社会形态在更高形式下复归的历史样态。晚年马克思通过深入考察摩尔根的人类学史料,以《人类学笔记》展示出人类社会由原生社会形态过渡到次生社会形态进而向共产主义社会复归的发展演化规律,揭示了原始社会中蕴含的共产主义因素的内在奥秘。原始社会在所有制结构上展现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或共产制,以集体劳动、共同生产为生产组织形式,劳动成果按需分配,氏族成员之间没有剥削与压迫,公共事务由氏族成员民主管理。原始共同体“流行生活上的共产制”,氏族之间没有任何“级别{rank}之分”,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也不存在“任何形式完备的贵族”。原始社会塑造的更高形式的文明秩序与社会形态,正是马克思认可的平等协作、共同劳动、集体占有生产资料的原始共产主义样态,即原生社会形态。应该看到,以共同体为纽带的原始社会虽然处于一种平等、互助、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之中,但仍然处于马克思“三形态”论中“人的依赖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体上属于“三形态”论中的人身依附关系阶段。以血缘或亲缘关系为中介的氏族成员处在族群“依赖性的群体本位”的原始共同体之中,所有成员尽管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却并非完整“独立的个体”,而是附着在“自然共同体”之上的“依附性的个体”。处于其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以这一共同体为存在前提,以血缘或亲缘为纽带相互依存。作为从属于一定共同体而存在的个体,其主体性的彰显必然受到共同体内部规定性的牵制与束缚,也就不可能存在制度性的“自由”。所有成员之间的自由、平等与民主只是相对的、形式上的,而非绝对的、实质上的。这一原始共同体在本质上依然没有超越“人的依赖阶段”的相关表征,仍属于马克思“三形态”论所指涉的范围,与马克思意欲在“三形态”论中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阶段复活的“自由、平等与民主”具有本质性区别与层次性差异。因此,不能过分渲染“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也不能将摩尔根对原始社会超历史的理论构想等同于“复活论”所指向的原生社会形态。
马克思将以共同体为纽带、以“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为所有制形式的原始共产主义视为原生社会形态,从人类文明的开端剖析了社会结构演化发展的全过程,阐明了人类社会必将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原始共产主义必将在未来社会复活的历史趋势。通过还原马克思写作《复信》的文本基础和历史背景,结合晚年马克思所遭遇的人类社会发展走向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历史难题,借助马克思对史前史和成文史研究的思想语境,可以发现“复活论”中原生社会形态指涉的就是原始共产主义。
二、“复活”是否是原生社会形态在更高形式下的复制或映射
如果“复活论”中的原生社会形态特指原始共产主义,那么,这一经典论断中的“复活”应该如何理解呢?学界在该问题上存在争论,部分学者认为“复活”并非纯粹对原生社会形态的复制或映射,也有学者将“复制”视为原生社会形态复活的重要方法。在“复活论”文本呈现之前,马克思还提出了“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的相似论断以表达同一语义,这也表明马克思不仅意欲“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原始共产主义所有制,而且借用摩尔根的话语作出未来社会将迎来原生社会形态“复活”的基本趋向研判。无论是“回复”到原始共产主义,还是原生社会形态未来“复活”,都蕴含着马克思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趋向的深度哲思。其中,“复活”与“回复”是两个论断中的核心词,“回复”一词又是理解“复活”概念的关键线索。为把握“复活论”的思想内核,有必要以“复活”概念为切入点,探讨“复活论”的历史语境和立论基础,还原马克思的真实意旨。
“复活”并非原生社会形态的简单复制或映射,而是原生社会形态在更高程度上的复归与重生。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发展演进表现为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向共产主义复归的基本规律。这一“复归”绝非马克思晚年才萌发的一种全新理论认知,而是一条贯穿马克思思想始终的理论线索。《共产党宣言》宣告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命运,阐释了人类社会演进发展的一般规律,论证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人类社会发展趋向。而在1848年欧洲革命和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充分意识到:资本主义社会在其内在限度全部发挥出来之前,决不会灭亡;共产主义社会的胚胎在成熟之前,决不会诞生。马克思晚年借助摩尔根等人的实证研究史料,将研究时间从资本主义社会回溯到前资本主义社会,研究空间转向考察东方社会。他以“从后思索”的思维方式,在充分把握人类社会的过去与现在的基础上,贯通人类社会演进的逻辑链条,修复了原始社会中原生社会形态的“真容”,重新发现了人类社会演进发展的历史趋势。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形态演化是从原生社会形态起步逐渐向共产主义社会演进的发展历程。马克思从原生社会形态的所有制结构、家庭形式和生产关系等原始共同体的基本因子起步,剖析氏族社会、血缘家庭向以私有制为主导的阶级社会、现代家庭发展的历程,揭示原生社会形态如何演化为次生社会形态并最终向共产主义社会复归的时空序列、因果联系与演进逻辑。马克思站在世界历史的宏大背景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视野,在《复信》中所说的“古代类型社会在一种高级的形式下的复活”,是对人类文明起源与人类社会发展演化规律的整体认知和对人类社会发展趋向的总体性研判。“复活论”中的“复活”本质上是原生社会形态在更高社会形态上的复归与重生,是人类社会形态演进序列中终极样态实现的重要形式,是对原生社会形态中原始共产主义文明因子的辩证扬弃和整体超越。将原生社会形态更高形式的复活理解为在未来社会的复归与重生,承续了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整体认知,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回复”与“复活”这两个核心词汇从不同视角表达了马克思力图恢复的原始共产主义的所有制结构和文明特质,但这种“恢复”是在“否定之否定”的基础上更高形式的继承与超越。这也是早期《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人性的复归”的论断在马克思晚年思想中的延展与深化。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人的异化与复归进行了一般、抽象的哲学思考,他指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一论断与“复活论”关于人类社会未来发展趋向的预判具有一致性,共同擘画出马克思对于人类未来社会形态的理论构想与学理哲思。马克思从哲学人类学视角以“人类解放”为核心,阐释了将共产主义视为扬弃异化、实现人的本质复归的社会形态的哲理思辨,为马克思晚年从实证视角论证人类社会发展道路提供了理论资源。而马克思《复信》中的“复活论”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系统解剖与对史前史、成文史的实证考察基础之上,以唯物史观科学预见人类将扬弃私有制的异化文明、向共产主义社会复归的历史必然。“复活论”本质上是对早期“复归论”的拓展式深化和实证式验证,是原生社会形态在更高形式下的复归与超越。
“复活论”中的“复活”并非复古主义和浪漫主义,也非脱离客观实际简单重返古代社会的原生社会形态,而是在批判中复活原生社会形态,是对过去人类社会形态在“否定之否定”基础上的复归与超越。这种复归与马克思“三形态”论所指涉的未来趋向具有内在一致性,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颠覆性超越与革命性重构,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思想在人类社会发展理论中的集中体现。将“复活”理解为原生社会形态在未来社会的“复制”或“映射”,既偏离了马克思“复活论”的本真意图,也不符合未来更高形式社会形态的客观实际。未来社会形态必将在批判性继承包括原生社会形态在内的一切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实现对过去一切社会形态的历史性超越,走向原生社会形态更高形式的复归。
三、原生社会形态在何种形式下能够复活
如果原生社会形态将在一种高级的形式下复活,那么原生社会形态究竟在何种“高级的形式下”才能复活?针对这一问题,学界大多数人认为原生社会形态将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重建与复归,也有学者认为原生社会形态复活的高级形式是“社会主义社会”。笔者认为有必要通过剖析“复活论”的孕育背景与文本呈现,把握这一重要论断中“高级的形式”的具体指涉,全面理解“复活论”的本质内涵。
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来看,人类社会的演进与人的发展构成紧密的共生同构关系。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逻辑展开就是人自身发展的过程,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历程也是人类实现自由和解放的过程。而人类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在推动对人的异化的扬弃、消灭私有制,最终实现原生社会形态的未来复归,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社会主义作为走向人类全面解放的必经阶段,是实现原生社会形态复归的共产主义社会、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的必要前提。马克思晚年在对史前史和成文史史料的实证式考察中,剖析了原生社会形态从兴起、演化到覆灭的历史进程,验证了原生社会形态的存在前提与基本结构,贯通了原生社会形态未来复归的逻辑链条。在马克思的考证中,原始社会呈现出以血缘关系为天然纽带、以氏族为基本单元的显著特征。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氏族内部平等协作。而私有制的产生则撕裂了原始社会的美好图景,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也消除了原生社会形态的存在论基础,使过去、现实和未来抽象地对立起来。在“普照的光”的统摄和笼罩之下,劳动和资本的复杂性关系被资本披上“文明”的外衣,“建立在劳动奴役制上的罪恶的文明”成为盘剥、压榨、吞噬人的“精巧的剥夺手段”,将人卷入异化扭曲的“文明时代”。作为真正的文明形式,社会主义以优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社会制度、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形式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超越。社会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而原生社会形态是建立在原始共产主义基础上,以“生活资料的生产”与“种的繁衍”为社会发展的驱动引擎,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所有制形式,原始共同体内部遵循集体劳动、共同占有的社会形态。只有生产力高度发达、彻底消灭剥削与压迫、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为原生社会形态的历史复归提供稳固基石,超越私有制的羁绊,最大限度地保障原生社会形态的因子在未来社会的充分彰显。
从生产力状况看,社会主义生产力还未达到高度发达的水平,与“更高层次复活”的特定阶段所立足的生产力水平还存在明显的距离。社会主义虽已打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部分桎梏,但整体生产力仍处于较低水平,发展不均衡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孕育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个别因子存在必然的联系,清除这些成分还需要一个过程。“更高层次复活”的特定阶段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的高级社会形态。在高级形式下,财富极大丰富,人摆脱了物的束缚,能够从异化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实现每一个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原生社会形态更高形式下复活的历史载体,高级阶段突破了前序社会生产力低下的历史局限,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重构人的劳动境遇与生存环境,超越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异化的困境,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
从所有制结构看,社会主义实行“与私有制并存的公有制”,而“复活论”所指涉的“更高的形式”建立在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基础上。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公有制在一定时期内将与私有制并存,这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所有制形式。而《复信》“二稿”明确指出,未来社会“复活”的所有制形式是“共产主义所有制”,是消灭剥削与压迫、建立在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单一公有制基础上的所有制结构,是“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完整公有制形式。
在《复信》中,马克思贯通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历史进程,思考资本主义历史发展及其内在限度,审视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走向,提出了原生社会形态更高形式复活的经典论断。这一论断构成我们理解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重要理论前提。我们应汲取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未来道路的理论精髓,深刻洞悉其揭示的发展规律与未来形态,在把握当代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方位与时代坐标中,明晰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实践路径与关键环节,凝聚智慧力量、把握历史主动,矢志不渝朝着共产主义的光明前景奋勇迈进。
参考文献:
[1]陈先达:《走向历史的深处:马克思历史观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2]赵家祥:《东方社会发展道路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
[3]张凌云:《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与当代社会主义》,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年。
[4]曹典顺:《马克思〈人类学笔记〉研究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
[5]谌中和:《马克思晚年学术转向的思想史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6]王伟光:《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文明观》,《哲学研究》2025年第1期。
[7]吕薇洲、刘海霞:《社会形态更替的“五形态”论与“三形态”说》,《史学理论研究》202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