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同构、家族本位是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特质,家庭在传统中国社会具有根本的地位,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放大,只有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现代社会结构和人伦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社会已经从家庭本位变为个人本位,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殊日益明显,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较之传统社会也相对弱化,这是不争的事实。家庭不再是主要的生产单位,而被社会大生产所取代,其生活功能也在削弱,比如在大城市,有工作的人在家吃饭的几率明显减少,而生活的公共服务功能则愈发完备。人们白天的时间大多在职场,家庭亲人之间的联系、交往较之传统社会的聚族而居,显然也变得越来越少。甚至,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和个人独立意识的强化,夫妻分房居住现象也越来越多;兄弟姐妹之间的联系变少,家庭成员的互相依赖和帮助变弱,夫妻关系甚至也因个人本位的冲击而矛盾重重。这种种客观的变化,自然有社会时势的客观因素,但从主体内在思想意识的角度看,则在于随着西方个人本位思想的引入,家庭本位的意识逐渐被个人本位意识取代,使传统家庭伦理面临诸多冲突和挑战。传统社会是家族本位,而当代社会大多数人的价值心理已然是个人本位,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家族本位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心理受到严重冲击,最起码也可以说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念的重大变迁。这是一种进步,还是必然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尚有待研究。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或者说是道德本位的文化,家庭伦理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内容,伦理道德在组织传统家庭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精神纽带和黏合剂的作用。儒家伦理的基本结构,主要体现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可以大致理解为:修身伦理即个体伦理,齐家伦理即家庭伦理,治国伦理即政治伦理,平天下伦理则相当于社会伦理与国际伦理。在这几个方面中,个体伦理是基础,因为儒家相信只有“内圣”才能“外王”;家庭伦理是核心,因为传统中国社会就是以家庭为核心的,孟子所言“五伦”或者“五教”中,有“三伦”为家庭伦理(父子、夫妇、长幼),其地位由此可见一斑。而治国伦理和平天下伦理则是目的和发用。
传统家庭伦理在当代社会遭遇了诸多挑战,这里仅以家庭关系的核心三伦即亲子、夫妇、长幼(兄弟姐妹)为例略作分析。
维护亲子关系的家庭伦理显然是父子有亲、父慈子孝。中国传统家庭是以父子关系的纵轴为核心的,而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一对夫妻带一个或者数个小孩)似乎是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在我看来,孟子“五教”中的“父子有亲”,不仅是指父与子这种具体的人伦关系应该有亲情,而且包括所有家庭亲人间都应该建立在亲情的基础上。换句话说,就是家庭关系主要是建立在亲情这种感情基础上的,而不是像“君臣有义”那样建立在理性基础上。在家庭关系中,亲情重于理性,可是现在有些人把处理社会公共关系的理性精神、功利精神、算计精神带入家庭,在处理家庭人伦关系中总是爱讲道理,而不重爱情与亲情,这种不能共情只想同理的思维方式,是很多人不能处理好家庭关系的思维和心理根源之一。以具体的亲子关系来说,显然具体落实“父子有亲”的伦理义务就是“父慈子孝”。所谓“慈”即爱、利子女,如汉代学者贾谊在《新书·道术》中指出的那样:“亲爱利子谓之慈。”从情感上爱子孙,从目标追求上以有利于子孙的健康成长为根本利益,这是衡量父辈是否做到慈的情理基础。先看有无真正发自内心的爱,有了爱自然会产生爱的义务,但又不能溺爱,因为溺爱是不利于子孙身心健康发展的,这就是爱的基础上的理性裁断即义。因此,我们处理亲子关系的伦理原则就是“有情有义”,即情理的统一。爱子孙在一定意义上是人的一种自然情感,因此容易做到,当代社会在慈道上存在的问题仍然是溺爱、纵容。某些人由于溺爱,放弃或者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子不教、父之过”,从而导致某些孩子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以为鉴。因此, “我们如何做父母”这个百年之问在今天仍未过时。在要求子孙讲孝道的同时,为人父母亲祖者,仍要不断反思如何行慈道。当然,在现代社会,父母亲祖在行慈道上还是相对较好的,而子孙辈的孝道问题却比较多,如在日常生活中时闻有弃养父母的,这或许是孝道失落的一种体现。
从夫妇之伦来看,由于自由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盛行,在一段时期内,夫妻的忠诚度降低,严重影响夫妻关系的稳定,离婚率不断攀升。这种现象最大的受害者是子女,单亲家庭增多,孩子在缺乏完整的父母之爱的环境里成长,导致部分孩子的心理不健康,甚至成为“问题少年”,不仅影响家庭和谐,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矛盾不断,进而影响夫妻感情,导致恶性循环。造成这种问题就是因为失去了儒家伦理的“互以对方为重”(梁漱溟语)的精神,而是事事以个人为上,私利私见优先,缺乏忠恕之道的换位思考和将心比心,缺乏儒家倡导的反求诸己的意识,遇事先是指责别人而不反省自己。自由主义、享乐主义直接导致自由先于义务,而不是像儒家伦理所强调的义以为上、义务为本的原则。
在长幼之伦或者兄弟关系上,现代家庭的“四二一”(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结构容易使独生子女成为小皇帝,长幼之伦的关系彻底颠覆,家庭都是以孩子为中心,在某些独生子女身上体现出很强的个人主义倾向,孩子多具有唯我独大的性格特征。独生子女的存在现实,使这些孩子已经失去了悌道的实践条件。悌道的失落使这些孩子在社会上相对缺乏对同侪与长上的尊重。在部分年轻人心里,根深蒂固地认同或者服膺来自西方的平等主义,不认可年龄、资历和经验的差别。如果真是这样也不无道理,但往往他们不是基于平等的互相尊重,而是唯我独大。
如上所述,我们处于一个古今中外价值观念冲突融合的时代。上文分析了一些新出现的颠覆传统的负面现象,但同时也存在着对传统采取保守主义立场的态度和行为。从总体上看,儒家传统家庭伦理尽管受到诸多挑战,但某些价值理念在现代社会还是为人们所坚守传承。比如在亲子关系上,能行孝道的人还是大多数,而且还涌现出一些新型孝子的典型;在夫妇关系上,多数人还是恪守夫妻之道,相爱相敬,忠贞不二。在长幼(兄弟姐妹)关系上,很多人还是处得很好。本来兄弟姐妹是同胞关系,相对于父母,互相陪伴的时间更长,常言道: “兄弟齐心,其利铄金。”传统悌道不仅有利于兄爱弟悌,而且还可以把这种爱敬之心推扩到社会同辈甚至代际关系中,对社会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爱敬关系也是大有好处的。
儒家传统家庭伦理在现代社会遇到严峻挑战,甚至存在很大程度的失落,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从客观上讲,社会情势和条件已发生变化。比如,我们不再是传统家族社会,现代社会的家族结构和居住方式等都发生改变,人作为社会公民,不仅要对家族关系中的父母亲祖行孝道,而且要更多地承担社会义务,家族结构也由大家族变为核心家庭(父母和小孩组成的两代家庭),居住方式也由聚族而居变得空间距离越来越大,因此侍奉在侧、承欢膝下在空间上已经不可能了。过去是若干个儿女养一对老人或者多位子孙供养父祖亲辈,而现在却是一对年轻夫妻要养四个老人,显然从养老责任的角度看负担更重了。夫妻均以独立的个体身份参与社会生活,男女平等的意识深入人心,生活时空变动不居,使夫妻相处的时间也变得相对较少。有的人忙于社会事务,连与妻儿吃一顿饭的机会都少了。广泛的男女交往机会,使夫妻关系的稳定性、忠诚性受到影响。兄弟姐妹之间,小时还能相聚一起,成家立业后各立门户,现代生活的繁忙使兄弟姐妹交往的几率也大为减少,在客观上影响着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从主观上来说,部分人在现代生活中存在反传统、崇拜西方的价值倾向,导致其缺乏对传统伦理的认同和领会,从而使儒家传统伦理遇到挑战甚至被否定。五四运动时期,在反传统的潮流中,家庭伦理中的孝道首当其冲。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明确指出:“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2019年11月发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自觉传承中华孝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感念长辈关爱之情,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良好品质”。近代以来,传统家庭伦理一方面受到西方个人主义思想的冲击,另一方面又被社会救亡图存的民族大义和革命理想的社会价值所消解,这在当时是有启蒙和革命的社会进步意义的。我们当下的社会是一个和平发展的时代,是一个应该兼顾社会价值与家庭价值的时代。但是,随着西方价值观念的引入,西方个人本位思想对家庭关系的冲击不可轻视。
在夫妻关系上,近一百多年来我们长期坚持倡导男女平等的观念,这对妇女解放、社会进步自然功不可没,但过分强调平等却不承认传统儒家伦理中“夫妇有别”的伦理原则,这实际上有一种铲平主义的绝对平等偏向,否定了男女差异和分工合作,并不利于夫妻关系的和谐。殊不知,儒家伦理并不是一种绝对专制的伦理。按蔡元培先生的说法,它是一种基于分工的原则,实际上按现在的研究,它是一种讲求各尽义务的对等式平等。因此,在现代处理夫妇关系,我认为要坚持平等与有别的统一,这样才会使夫妻关系更加和谐。因为和不是齐,和而不同,有差别的统一才是客观的、生动的生活真实和伦理原则。
要传承儒家家庭伦理,首先要认为它仍是有价值的,否则就会使得传承发展缺乏必要的思想认知前提。在现代社会,家庭关系虽然发生了很多变化,但重视家庭和家庭伦理仍然是中国重要的文化国情和民族心理。习近平总书记说:“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既然家庭这些基本职能没变,国人又有着深厚的家庭情结,那么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重视家庭的和谐美满也仍然是国人的向往和追求。家庭关系在现代社会虽然也要依靠法律进行调节,但家庭关系作为一种私人关系具有浓厚的伦理意蕴。因此,家庭关系还是要依靠伦理进行调节,亲子、夫妇、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关系是要在家庭中不断培养的,而不能仅依靠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手段。家是人的本根,是人的出生之地,没有家和父母就没有我们。家不仅是生我之地,更是养我之地,是人的生活依托和物质家园。我们需要父母亲人的抚养,才能完成生理成长、学业发展,才能成家立业。不仅如此,我们既需要一个物质家园,也需要一个精神家园。如果我们缺乏一种家园感,我们的灵魂就无处栖息安顿,而难以安身立命。有父母才有家,这就是无数中国人过年时都要回家省亲的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我们要认识到,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家和万事兴”是中国人的传统价值理念,“家和”不仅能够兴业,更重要的是它还能提高我们每一个人的幸福指数。幸福不仅来源于我们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成功和取得的成就,更体现在我们家庭生活中的天伦之乐,夫妻和谐、儿女得到较好的成长和发展,这是一种更为深刻内在的幸福。要使家庭幸福和谐,就离不开儒家传统家庭伦理精神资源的调节。
那么,如何使儒家传统家庭伦理在现代社会得到发展呢?根据上面的分析,既然客观情势已经变化,那么我们就要与时俱进、革故鼎新,将传统儒家伦理中合理的成分与现代生活变化相结合,既坚持恒常不变的“经”即原则,又要根据变化了的具体情况行之以“权”即灵活处理,以取得最好的效果。“经”就是常道与原则,对于儒家传统家庭伦理而言,就是要坚守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的伦理原则,各自履行父慈子孝、夫义妻顺、兄爱弟悌的角色义务和美德伦理。这些优良传统并不因时代变迁而变化,仍然具有重要的伦理价值。只要人类的亲情在,家庭人伦关系还存在,这些原则与美德就永远具有价值。但时代又是发展的,情况也是有变化的,因此,我们在守“经”的同时也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具体分析,这也就是行“权”。但行“权”并不是抛弃“经”与常道,而是使其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使其更加符合现代生活的实际。比如,现代社会因为生活空间范围的扩大,很多人不能侍奉亲侧,但他们可以通过打电话、发微信或常回家看看,以表达对父母的关心和孝敬,等等。
另外,伦理是人的一种精神和品质,因此,它的形成离不开文化的塑造和涵化。要弘扬发展儒家传统家庭伦理,就要不断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以利于人格的养成和德行的涵化。人是教育的产物,人格的形成自然离不开文化影响和教育。这种教化或者教育,自然也离不开社会的责任,但主要是家庭的责任。
家庭确实具有人口生产与养育的功能,但除此之外,也具有重要的教育功能。人的成长不仅是生理成长,也包括精神与人格成长。俗语“养儿不教如养猪,养女不教如养驴”,可谓话粗理精。中国人都有望子成龙的理想,因此普遍重视子女教育,当代社会主要的问题是重智育而轻德育。各种兴趣班、特长班、技能班,家长普遍愿意花钱投入,但却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放松对孩子的德育,甚至溺爱娇惯,这不仅不能使其养成一种健康的人格,甚至还可能会形成一种病态的人格。家风作为一种历代传承的家族文化风气和氛围,是以陶冶的形式对人产生无形而持久的影响。如在家人和睦、夫妻恩爱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往往具有健全的人格与心理,也有较强的爱的能力;而在一个充满暴力、冷战的家庭环境里成长的孩子,其人格与心理很难不受负面影响。
总之,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是人格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现代社会传承和弘扬儒家家庭伦理的优良传统,有利于为社会培养出栋梁之才,为立德树人作出贡献。
肖群忠,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荣休教授,研究方向:伦理学与中国传统伦理。
本文发表于《天府新论》2025年第4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