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娜:东西会通中汉语“语法”术语的生成与流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3 次 更新时间:2025-07-0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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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  

摘 要:汉语“语法”术语的生成与流变不仅是语言学术语的演变过程,更体现了东西方文化交流与本土知识体系互动的复杂机制。文章采用历史语言学与概念史视角,考察了“语法”术语从汉译佛典的初始萌芽,到西方传教士、汉学家的中介作用,再到日本学术界的二次加工与传播,直至最终在20世纪中国本土语言学中确立现代意义的历史过程。研究发现,“语法”术语的确立经历了从修辞规范到语言结构规则的跨文化转型;同时,日本汉学作为桥梁加速了术语的流变,并显著影响了中国本土语言学的发展方向。文章首次完整勾勒了这一术语的演变路径,为语言学概念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视野,也为全面地把握术语演变背后的知识谱系、理解文化交流如何塑造了现代学术话语体系提供了一个样本。

关键词:语法; 术语; 生成; 概念史

本文发表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  #语言学研究  栏目

随着全球语言学知识的传播与交融,“语法”术语的生成与演变体现了跨文化交流与本土知识互动的复杂过程。目前学界对汉语“语法”术语的研究多局限于个别时期或单一文化来源,未能从整体上考察佛典翻译、西方传教士著作、日本汉学以及中国本土语言学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聚焦于东西方文化交流视域下“语法”术语的生成与流变,尝试从语言学史与概念史的角度出发,系统梳理和分析汉语“语法”术语在佛典汉译、西方传教士著作、日本汉学研究及中国本土语言研究四个关键环节中的发展路径与转型机制。通过文献考察与历史语义分析,本文力图揭示“语法”术语演变过程中的跨文化知识生产机制,凸显术语变迁背后的语言观念转型逻辑,为语言学概念史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论参考。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关于“语法”一词的来源,学界有多种观点:一些学者认为始见于隋唐时期,如郑奠、陈望道等;但赵振铎和李葆嘉指出唐宋文献中“语法”实指“语助之法”。近年的研究表明,“语法”最早可能出现于佛经《大智度论》 ,孙良明认为其是梵语“vyākaraṇa”的译词,但王庆持有不同意见,他认为梵文中“vyākaraṇa”从不译为“语法”。

西学东渐方面,张西平发现《天主实义》 中的“语法”可能是拉丁语“grammatica”的对译词。但17—18世纪传教士的汉语语法书多用“文法”“言法”等术语翻译“grammar”,如艾儒略1627年《名理探》 将“grammatica”译为“文法”。19世纪中期前西方编撰的汉语教材中几乎未见“语法”作为“grammar”的译名。日本方面的研究显示,明治维新后日本将“grammar”多翻译为“文法”,并创造了一系列语法术语。清末民初中国留学生通过日语教材引入这些术语,如“主词”“名词”“形容词”等。松井等日本汉学家在江户时期已开始使用“文法”概念研究汉语。邵敬敏、李葆嘉等从中国语言学史出发,探讨了晚清以来语法概念的引入和本土化过程。研究表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逐步接受日本传来的语法术语体系。然而“语法”作为现代学科术语真正普及是在20世纪30年代后,民国初年“文法”“语法”一度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彻底以“语法”取代“文法”。白话文运动和教育政策被视为推动“语法”成为标准术语的重要因素。

现有研究虽覆盖了上述各个方面,但整体而言缺乏一篇将佛典渊源、西学冲击、东洋传播与中国自创贯通起来的综合性论述。本文的研究正是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打通这些链条,以完整展现“语法”术语在中西会通进程中的知识转化轨迹。

二 “语法”术语的本土生成:汉译佛典的贡献

前人研究显示,“语法”一词可追溯到佛教经典的翻译实践。据文献记载,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翻译印度佛经典籍,一批新词汇随之出现,“语法”即是其中之一。不过,更准确地说,是魏晋时期的汉译佛典的实践孕育了“语法”的表达式和“语法意识”。根据魏晋时期的相关语料可知,在汉译佛典中,“语”“法”时有共现,意义均与“讲说佛法”有关,如:

1.今言妙法者妙名是绝粗之奇,语法则因果双谈。(梁 光宅寺法云撰,法华经义记)

2.“汝族姓子,不能语言,云何欲问如来义乎?”无言答曰:“一切语法,悉无文字亦无言辞。”(西晋 月支三藏竺法护译,佛说无言童子经)

3.善男子。世间语法凡有三种。一者欲作。二者作时。三者作已。(南北朝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卷40 )

4.且举佛有四种语法耳。下次第解释。(南朝梁 法朗奉敕集注,大般涅槃经集解, 第66卷)

5.答曰已下。明天竺语法。以众字为语。众语为句。四句为偈也。(南北朝 慧影抄撰,大智度论疏卷第十七,蜀地潼州迁善寺沙门释,释第四十四卷)

6.叹德之总称。西方语法。言及尊者。不敢直斥其名。(唐 沙门一行阿闍梨,大毗卢遮那成佛经疏)

7.天竺语法一言多含。且如轮王先陀波一言下智臣能知水盐器马亦如一瞿声能含九种名……(安然,胎藏金刚菩提心义略问答抄,1662)

“语法”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在句1中,“语法”指“说法的规则”或“表达法义的方式”,通过“因”和“果”阐释佛法。句2认为法义是自然显现的,不依赖言辞,其中“语法”指“语言表达的方式”或“言说之道”。句3的“语法”指人类行为和语言的时间序列表达方式,分为意欲、进行、完成三个阶段。句4的“语法”指“佛陀说法的种类”或“言说方式的分类”,具体而言是“有条理的分类论述方法”。句5的“语法”指梵语的语言规则或文法结构,描述了字、语、句、偈的构成方式。句6的“语法”指“西方的语言习惯”或“表达礼节”,具体而言是指印度文化中的称呼规则。句7的“语法”指梵语的多义性表达规则,一个词可包含多种含义,显示语言的多义性和灵活性。

这7个句子中“语法”的含义并非完全独立,而是存在一定的关联。在魏晋至南北朝初期,“语法”的使用主要集中在佛教语境下,指涉与佛法理解和传播相关的根本法则、阐释方式或组织体系,其侧重点在于超越具体语言文字的深层规律或佛法的表达框架,见例句1、2、4。南北朝中晚期,“语法”的含义开始向语言本身靠近,但仍带有广义性,既可以指世间事物的规律与次序(例3),也开始出现指代具体语言结构规则的用法(例5,特指天竺语)。唐代及以后,“语法”的含义进一步发展,侧重于具体的语言表达层面,指代语言表达规范和语言特点,反映出随着文化交流的深入,人们对语言本身的规律和特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例6和7所体现的印度语言的表达习惯和特点。

从佛教语境下侧重于深层规律和表达框架的“语法”,到逐渐泛化并具体化为语言结构、表达规律乃至语言习惯,“语法”的历史演变过程展现了语言观念与文化交流互动的轨迹。这一演变过程也为近现代汉语“语法”概念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历史基础。

可以说,“语法”的出现,是汉译佛典的产物。其实,这也与“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语法的形成与外语学习的需求有着深厚的渊源”这一观点相呼应。“在英国语法研究史上,最早的语法都是跟外语学习有关的。拉丁语本身就是外语,早期的英语语法不是为学习拉丁语作阶梯,就是为学习其他外语或帮助外国人学习英语作阶梯。”汉语“语法”意识与西方“语法”意识都是出于同样的目的而出现,汉语“语法”意识是为了学习梵文、翻译梵文而出现的。

三  “语法”术语的西学影响:耶稣会传教士的角色

“语法”这一表达式在我国虽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但长期以来,语法研究并未形成一门独立科学,而是依附于传统语文学的框架内。我国传统语文学研究“为考证、钩沉、注释、推绎经文,产生了为经学而存在的文字、音韵、训诂之学,而语法的研究亦由此而隐匿其中,并受其限制”。隐匿于传统语文学中的语法研究内容集中在虚字领域,毕竟“实字易训,虚字难释”。正因如此,元明以来陆续出现各种虚字研究专书,如元代卢以纬的《语助》 、清代袁仁林《虚字说》 、刘淇的《助字辨略》 、王引之的《经传释词》 。可以说,明清时期我国语法研究的重心始终是虚字。自明代西方人士东渡以来,该研究领域悄然发生变革。在西方传教士的影响下,汉语语法研究逐渐突破传统语文学的局限,开始与西方语法学的分析框架和方法论相融合。

最早入华的西方人士主要是天主教传教士。随着欧洲的全球扩张,天主教传教士踏上海外传播福音之路,而远东地区富庶的中国成为他们的重要目的地。传教士入华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语言障碍,这对他们的传教活动和日常生活构成了显著的障碍。因此,学习并掌握中国语言是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正是这些传教士,开启了欧洲语言和中国语言的接触与交流。在传教士汉语研究中,“语法”术语经历了从修辞到语言结构的转型,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来了解。

(一)耶稣会传教士教义中的“语法”

在明代,意大利传教士罗明坚和利玛窦分别于1579年和1582年奉耶稣会之命抵达澳门,开启传教之路。他们遵从耶稣会的既定传统,将“首重熟悉华语”作为行动纲领,一踏入中国即投身于汉语学习,并随后走上翻译与创作之路。罗明坚留下的汉文文献和著作包括《祖传天主十戒》 《圣教天主实录》 等。利玛窦的中文著作多达13部,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坤舆万国全图》《天主实义》 《西字奇迹》 《畸人十篇》 等。张西平在其研究中指出,《天主实义》 中出现了“语法”一词,他认为此“语法”是“grammatica”的对译词。其实《天主实义》 并未明确阐释“语法”的意义。通过对原文的分析可知,“君子如或称天地,是语法耳。譬若,知府县者,以所属府县之名为己称”,此处提及的“语法”并非现代意义上的grammar(指句法结构或形态规则),而更接近于“语言表达的习惯”或“说话(修辞)的规则”。《天主实义》 作为一部汉译耶稣会的典籍,其与汉译佛经之间的关联,不禁引人深思。

经考察发现,《天主实义》 与汉译佛经的确存在关联,该书为利玛窦翻译罗明坚所编撰的《新编天竺国天主实录》 而成,取名《天主实义》 。此书后被乾隆皇帝收入四库全书,并衍生出满、蒙、日语等语言译本。早期耶稣会传教士入华后主要采取适应性的传教策略。利玛窦入华伊始,着僧服,剃须发,并自称是来自天竺的僧侣,也一度被视为和尚。在传教的实践中利玛窦发现佛教徒在中国的地位以及受尊重程度远不及儒家士大夫。于是,利玛窦等人脱去僧服,开始着儒服,采取“合儒适耶”的策略进行传教,同时对佛教展开批评。《天主实义》 表面上是耶佛对话集,本质上是一本天主教护教论著,是基于天主教之教义批评佛教观念的。正是由于早期对佛教怀有期待,甚至“借用佛教术语来确定身份”,耶稣会传教士才能深入了解佛经,并在了解与批评的过程中,对“语法”有所认识。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天主实义》 中的“语法”一词很可能源自汉译佛典。“语法”一词在汉译佛典中多指语言表达的规范或修辞方式,这种用法可能为利玛窦所借鉴。然而,由于《天主实义》 主要服务于护教目的,其对“语法”的使用并未深入探讨语言结构,而是停留在修辞层面。这一现象表明早期传教士对汉语语法的初步认知仍受限于其文化背景和传教需求。

“语法”在汉译耶稣会典籍中的出现,不仅极有可能对西方人士产生影响,也埋下了对日本产生影响的伏笔。正如张西平所指出的,从利玛窦开始,中国的历史和知识已不再完全以中文为载体,传教士用西方语言撰写的著作亦应被视为中国历史的一部分。这与梁启超所倡导的“在中国研究中国,在亚洲研究中国和在世界研究中国”的三个研究境界相契合。本研究对“语法”术语的探讨亦遵循此路径。随着东西方交流的不断深入,不仅西方学者展开了对汉语语法的研究,东方的日本等国亦对汉语语法进行了探讨,并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汉语语法研究成果以研究日语语法。在语法研究的历程中,“语法”这一术语作为核心元素,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二)耶稣会传教士汉语研究中的“语法”术语

16世纪末利玛窦等传教士在《天主实义》 中首次使用“语法”一词,虽未形成系统的语法理论,但为后续传教士的汉语研究奠定了基础。进入17世纪,随着耶稣会传教活动的深入,传教士开始更有针对性地探讨汉语的语言结构,初步形成了以西方语言学为框架的语法研究。

由于早期来华西人主要是耶稣会传教士,基于传教目的与传教策略,他们入华后积极投身于汉语学习,并在学习汉语的过程中对汉语语法进行了初步的探索。17至18世纪,来华传教士编撰并出版了一系列的汉语语法论著。其中,流传最广的包括卫匡国用拉丁文撰写的《中国文法》、瓦罗用西班牙文完成的《华语官话语法》 、旅法华人黄嘉略与法国学者合撰的《中语文法》,以及马若瑟用法语完成的《汉语札记》 等。这些语法著作主要是为各国传教士编写的,由于著者的汉语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加之当时缺乏可供参考的系统性语法著作,因此这些作品大多停留在经验总结的层面。在这种情况下,对语法术语的创造、翻译或规范使用的需求并不强烈。正因如此,在上述语法著述中仅出现“arte”“grammatica”“notitia”等术语,而未见“语法”这一现代术语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在西方,18世纪及以前的语法研究著作多以“arte”或“téchnē”命名。这些词汇在拉丁语中意为“技艺”,更侧重于语言使用的实用技巧,而非现代语法学的系统分析。从西方语法学经典著作特拉克斯的《读写技巧》 (téchnē grámmatikē)可知,“téchnē”包括语音韵律、解释词语、分析词源等,范围与中国传统语法研究十分接近,“两者的区别就是希腊语产生了以形态标记为对象的‘归纳类比规则’研究,而汉语产生了以词汇标记为对象的‘虚字使用规则’研究”。早期耶稣会入华虽然对汉语语法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但其研究范畴远超现代“语法”概念的界定,并且主要采用西方语言学标准研究汉语,研究结果亦多以西方语言呈现,因此对于西方语法术语的汉译并未给予足够重视。

(三)新教传教士及汉学家多元化的“语法”术语

19世纪以降,欧洲本土学者和新教传教士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了对汉语的学习和研究。他们逐步意识到汉语语法与西方语法的差异,并竭力挖掘汉语语法的特点。这一时期,汉语语法著作多达数十部,其中有15部流传较广。在这15本语法书中,以Grammar及同义词命名的有12部,有汉语译名的共7部,以“文法”为译名的有3部。其中,江沙维的《汉字文法》 和罗存德的《英话文法小引》 题名均出现了“文法”,巴赞的Grammaire Mandarine虽然题名中无“文法”,但在介绍中出现了“文法”,“什么是文法?文法大得紧”。其他几部有中文译名的著作中,grammar、Grammatik、Grammaire,或被译为“言法”“言之法”,或被译为“文学书”或“经纬”。综观这15部语法著作,无一将“grammar”译为“语法”。

由此可见,19世纪“grammar”的译名以“文法”和“言法”为主,如马士曼的《中国言法》、马礼逊的《通用汉言之法》、江沙维的《汉字文法》、罗存德的《英话文法小引》等,均以“文法”翻译书名。巴赞的Grammaire Mandarine,无中文书名,不过正文中出现了“文法”。该时期,“语法”尚未成为通用译名,不仅在语法著作中如此,在当时的教材、词典中亦如此。卫三畏的广州话教材《拾级大成》以及《英华韵府历阶》中,均出现了“文法”一词,却不见“语法”的踪影。因此,可以断言,该时期“语法”术语尚处于译名多元化阶段,而“文法”这一术语占据了主导地位。

该时期的arte、grammar或者Grammaire多译为“文法”“言法”,这一现象反映出传教士对汉语的掌握程度较以往有所提高。随着研究的深入,传教士开始在中国古籍中寻找合适的词语来翻译西方术语。这种选择反映了语法术语的演变过程:从“作文之法”逐渐专门化为语言结构规律。

综上所述,“语法”一词在传教士的汉语研究中经历了从修辞规范到语言结构分析的转变。16世纪耶稣会士传教士在《天主实义》 中首次使用“语法”表达“语言表达的习惯”或“说话(修辞)的规则”之义。当时虽未形成系统研究,但为其后17—18世纪的初步探索奠定了基础。19世纪新教传教士和汉学家则进一步推动了“文法”译名的规范化,使汉语语法研究逐渐融入西方语言学的框架。这一过程不仅反映了东西方语言学观念的交融,也彰显了传教士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关键角色。

四  “语法”术语的东瀛流变:日本学术的推动

“语法”作为现代语言学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术语,在东亚世界的传播并非一蹴而就。日本学术界在吸收佛典与西学著作基础上逐渐形成自身语法术语系统,推动了汉语“语法”术语的进一步演化。

(一)佛典、汉译西书与日本语法概念的萌芽

东亚传统对语言结构的探讨,起源于佛教典籍和西方传教士著作。这些文献为“语法”术语的孕育提供了土壤,并通过中日文化交流影响了日本。佛教典籍自6世纪中叶传入日本,经过几个世纪的吸收和创新,日本佛教在镰仓室町时代本土化。在此过程中,日本吸收了大量汉译佛教典籍和汉语词汇,“语法”即在其中。镰仓时代的《宝册抄》 提到“若不达两国语法者,辄以难一定者欤”,强调译经者必须精通源语和目标语的语言规矩,才能确保译文准确无误。此处“语法”含义广泛,总括了语言的表达习惯及表达方式,核心在于跨语言转换时对语言习惯和规律的掌握。这为“语法”一词在日本的世俗语文学中的采用埋下伏笔。

除了佛典,明末清初传入日本的汉译西学著作也将“语法”引入日本。江户时代,长崎的中国书籍贸易兴盛,包括《天主实义》 在内的汉译西书传入日本。在此过程中,“语法”随《天主实义》 于江户初期传入日本。该书中的“语法”主要指语言表达习惯和修辞规矩。日本学者通过研读汉译书籍对“语法”有了字面和概念上的了解。

在艾儒略的《名理探》 中,译者采用“文法”对译拉丁文的 grammatica这一概念,“制言语者有二:一设语言,二设文法”。赋予“文法”与西方语法学相近的含义,即语言内部结构及其规律的学问。这种语义转换通过翻译策略实现,译者选择了一个中国读者熟悉却内涵丰富的词来承载全新的概念。从这一翻译实践可以看出,早期传教士倾向于借用汉语现有词汇来表达西方概念,以降低接受门槛。当这些译著传入日本时,日本学者阅读汉译本,可以直接接触到“文法”这一术语及其新的含义。

综上,佛经汉译实践和明末西书翻译为“语法”术语的出现提供了两个源头:一个是在宗教文化内部产生,对应泛指语言习惯或表达方式的“语法”;另一个是跨文化译介引入,对应较为普遍化的“文法”。这两个源头在17世纪前后经由汉籍传播到日本,成为日本知识界可资借鉴的观念要素。然而,早期阶段“语法”和“文法”在中日双方都只是零星用例,尚未成为系统研究或广泛使用的术语。

(二)江户时期的汉语语法研究

江户时代,日本汉学兴盛。学者们在深入研究中国典籍的过程中,开始关注汉语的结构规律。当时日本学者主要关注汉语虚字,如助词和语助词,称为“助字之学”。该时期日本学者总结了大量关于虚字的使用规律以及句读规则,从而开始了系统观察汉语语法现象。

德川幕府初期,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中国明代卢允武的《助语辞》 传入日本,引起日本的广泛重视。日本学者对《助语辞》 进行研读、注释和扩充,日本对汉语虚字和句读研究走向高潮。这些研究虽未形成对汉语句法结构的系统性理论。但总结了语言中词与词、句与句的关系规律,已经触及了语法范畴。可以说,江户时代的汉学研究积累了深厚的语文学知识基础,为后来日本正式接触西方语言学提供了“先验”的理解框架。

值得一提的是,“文法”一词在日本学界的出现也源于江户时代的汉语研究。日本学者松井可乐在其《语助译词》 后附的《文法要略尾语》 中言道:“名之曰文法要略,编后所附《语助译词》 ……”此处为日本学者在汉语研究领域首次采用“文法”概念之例证。松井的“文法要略”虽非独立成书,不过他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文法”要点,并将自己的见解添加其中。这说明松井已经意识到了可以用一般性的“文法”来概括汉语的用法规律,可视为是对汉语文法的初步归纳。

江户时代初期,日本对汉语的学习和研究几乎完全针对文言典籍,所谓“汉语文法”实际特指汉文文法。当时汉学著作中,“语法”一词并不流行,反而是“文法”更易于接受。日本学者倾向于使用“文法”一词,体现了对书面语规范的偏好和尊重。

除松井可乐的开创性使用外,江户后期可能还有其他学者在评论汉籍时提及“文法”概念。随着对汉文句读和章法研究的深入,学者可能会谈到如何遵循“文法”使文章通顺。总的来说,在19世纪中叶前,日本对于语法的探讨主要限于汉文传统,未超出汉语经典语料的分析,也未形成独立的语法理论。尽管如此,这一时期为后来研究西方语法奠定了基础,日本学者开始使用“文法”术语,并积累了汉语结构知识,为明治维新后全面研究语言提供了先决条件。

(三)幕末西语语法书中的“文法”与“文典”

19世纪初期,日本外部环境剧变。西方列强的逼近迫使幕府意识到学习西方语言和科学的迫切性。自“黑船事件”后,幕府开始系统培养荷兰语翻译,兴起一股兰学热潮 。在此背景下,日本涌现了大量西方语言语法书和辞书。这些著作在翻译西方grammar概念时,不可避免地涉及如何用日文(常常是汉文词汇)来对应“grammar”。于是,“文法”“语法”“文典”等术语在当时的外语语法书中频繁出现,其用法和含义也发生了一定变化。

据统计,19世纪(主要是幕末时期)日本人撰写或翻译的西方语言语法书中,对“grammar”的译名有不同的选择。其中以“文典”命名的多达10本,如箕作阮甫的《和蘭文典前編》 、竹內宗賢的《和蘭文典讀法》 、開成所的《英吉利文典》等;以“文法”命名的有2本,如馬場佐十郎的《魯語文法規範》;“语法”1本,如藤林普山《和蘭語法解》 ;“文范”1本,如馬場佐十郎译《和蘭文范摘》 。

不同译名的并存,反映了幕末学者对“grammatica”“grammatik”“grammar”这一概念的认识并不统一。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对“grammar”概念认识的演进和术语选择的考量。藤林普山的《和蘭語法解》 中,“语法”用于书名,而正文中“文法”和“语典”则用于描述语言规则和翻译西语术语。这表明当时术语尚在摸索阶段,同一作者在不同场合可能使用不同表述。

19世纪40年代后,“文典”在书名中更为常见,如《英吉利文典》 等,而“文法”则在诸类文典的正文中频繁出现。例如大槻磐里和大庭雪斎的作品中,“文法”被用来强调语法知识的重要性。这说明“文典”和“文法”在当时日本对“grammar”的翻译中占据主导地位,而“语法”使用较少。音译词如“斯普罗加公斯多”等并未广泛流行。总体而言,“文典”和“文法”构成了日本近代翻译语境中“grammar”的主要表达体系,而“语法”使用频率较低。

(四)明治时期的汉语文法热潮

明治维新后,日本积极学习西学知识,学科发展迅速。语言学领域中,日本不仅关注日语文法的现代化,也对中文产生了浓厚兴趣。1871年,日本与清政府签订《中日修好条规》 ,正式确立外交关系,催生了对汉语人才的迫切需求。为此,日本政府专门设立汉语学堂培养译员。这种现实需要,加上学者的学术兴趣,使得日本在19世纪70年代兴起汉语文法研究热。

事实上,早在明治初年,日本学界已接触到汉语语法书。清同治年间,中国出版了第一部中西合璧的官话语法书《文学书官话》 。这本书融合中英文表述体系讲解汉语官话语法,被视为中国近代语法学的起点。此书在清末传入日本后,日本学者非常重视,将之奉为研究汉语的新范本。加上幕末时期,日本已有研究西洋文法的方法和理论工具,汉语语法研究在日本迅速发展起来。

据统计,从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的二三十年间,日本共出版了16部汉语语法著作,如大槻文彦解《中国文典》 、岡三慶之《岡氏之中國文典》 、金谷昭之《大清文典》 、豬狩幸之助之《汉文典》 、児島献吉郎之《汉文典》 、六合館之《新撰汉文典》 等,其中15部作品以“文典”命名,这显然受到了自幕末以来西语“文典”译名的影响。

由此可知,“文典”几乎成为明治时期日本汉语语法书的通用名称,延续了先前西洋语法书的命名传统,这表明日本学者视中文为需要掌握文法典则的语言。无论是文言文,还是官话,日本学者都倾向于编撰一本“×文典”加以规范总结。在他们看来,语法书应当像典籍一样权威严谨,故以“文典”冠名,以示郑重。

明治时期日本学者在讨论汉语语法时,多沿用“文法”一词表示语法概念,较少使用“语法”。他们虽然在著作标题上倾向于使用“文典”,但在书中对grammar的泛称经常是“文法”。如大槻文彦在《中国文典》 序中提到学习汉语需明晓“文法”;再如児島献吉郎《汉文典》 的前言中也提到“文法”。相较而言,“语法”出现频率仍不高。若仔细检索这些“文典”类书籍,会发现书中章节通常涵盖字类、字法、句法、文法等内容,而“语法”一词仅在引用中文资料或特定场合下才出现。

日本的汉语语法研究不仅关注汉文文言,也关注官话口语。有些著作主要讨论文言文法,而另一些则专门研究清朝官话的语法。日本学者普遍认为文言是正统、高级的语言,口语则属于低级语体。这种观念也影响了术语的选择:他们更乐于讨论文言的“文法”,对于口语语法有时会特别标注。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明治时期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很快传回中国,对近代中国语法学的建立产生了影响。清末民初,许多中国学者留学日本,接触了日本编写的汉语文法书或国文法理论。他们回国后,有的翻译日本语法书,有的自编汉语教科书。可以说,日本明治时期对汉语语法的大规模研究,为中国建立现代汉语语法学提供了蓝本和启示。

五  “语法”术语的现代确立:中国本土语言学的贡献

清末民初是中国语言学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转折期。此前,中国语言研究主要聚焦于传统语文学,并未形成与西方相当的现代语法理论。尽管“语法”很早就见于汉译佛典和明清传教士的译著,但这些零星用例并未引起国人的重视。19世纪中后期,随着西方和日本知识的传入,中国开始接触西方语言学观念,“grammar”概念逐渐被认识。下文将着重梳理清末民初“文法”与“语法”术语的演变,比较中日两国术语使用差异及互动,探讨中国语言学术语体系从“文法”到“语法”的本土发展。

(一)术语源流与古代用法

“文法”一词在中文中由来已久,但古今含义变化显著。西汉《史记》 中已出现“文法”一词,主要指法则、规律之意。此后历代,“文法”的含义逐渐变得更加具体:两汉至魏晋多指法令科条,宋代开始部分指代作文之法(写作技巧)。金代学者王若虚在《滹南遗老集》 中并用“文法”“语法”“句法”等术语讨论作文法,可见在传统语境下“语法”一词亦已露端倪,但当时所指仍是作文和修辞方法。清代开始,“文法”的意义进一步狭窄化,经常与“语法”并列使用且含义相同,多指语言结构和句法规则。孙良明研究显示,宋代“句法”与现代“grammar”相当,而“文法”虽同义但使用较少。换言之,19世纪以前,中国传统中并没有严格区分语言学意义上的“语法”,相关概念多以“句法”“文法”等术语体现,其内涵从泛指文章规律缩小至语言结构规律。

(二)清末民初:“文法”与“语法”的术语演变

19世纪中后期,中国语言学进入新阶段,开始接触到西方语言学概念。“grammar”除了被译为“葛郎玛”外,越来越多地被译为“文法”,相关的著作则被称为“×文典”。除了西方传教士、汉学家外,国人在汉语语法研究中也开始使用“文法”。

值得注意的是,《马氏文通》 作为中国近代语法学的开山之作,并没有采用“文法”“文典”作为书名,而是巧妙地使用“文通”,既传达了“通晓文章之法”,又避开了当时尚未定型的术语之争。其实,马氏沿用了不少传统术语,如“字法”“句法”“实字”“虚字”等,可见他仍深受传统语文学的影响。不容忽视的是,《马氏文通》 出版本身,意味着中国亟须建立自己的语法术语体系。

20世纪初,留日学者开始编写汉语和外语语法书,普遍采用“文典”“文法”术语。例如,《汉文典》 《中国文典》 《中等国文典》 《中国文法通论》 。这些语法书多以“文典”命名,具体内容部分则明确使用“文法”来指代语言的语法规则。胡适在其著名的《文学改良刍议》 中也大声疾呼“须讲文法”,将“文法”视为白话写作不可或缺的要素,表明20世纪初“文法”普遍用于讨论语法。

在这一时期“语法”一词也开始在书名中崭露头角。杨树达的《中国语法纲要》 是少数以“语法”命名的语法书之一。与之对照,陈望道的《文法简论》 、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 等仍沿用“文法”概念。可以说,清末民初是“文法”和“语法”并行的过渡阶段:多数作者出于习惯和日本教材影响沿用“文法”,但也有学者开始有意识地使用“语法”来强调口语和白话的语言规律。表1列举了不同时期几部具有代表性的语法书,展示该阶段术语使用的倾向变化。总的来说,表1呈现了不同时期“文法”与“语法”术语在书名及正文中的使用情况。早期语法书多用“文法”命名,20世纪20年代前后开始出现“语法”用法并逐渐成为主流。

(三)中日术语体系的差异与互动

近代中国语法术语体系的建立深受日本影响,同时也表现出中日两国在关键术语选择上的差异。日本明治维新后迅速吸收西方语言学,将“grammar”译为“文法”并创造了一套系统的日语语法术语用于语言教育和研究。大量赴日求学的中国学生通过日语教材接触到这些术语,并将其引入国内。例如,汉语语法中“主语”“宾语”“副词”等,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日本对西方语法范畴的翻译。日本术语体系的输入极大丰富了汉语语法元语言:据研究,从20世纪20年代起,日本所创制的术语逐渐取代了严复等晚清学者自行翻译的一套术语体系,成为现代汉语语法术语的主要来源。1920年出版的一批汉语语法书大多采用了日式术语体系。这一现象表明,中日术语系统在近代发生了密切互动,日本在术语规范方面的实践有效地推动了中国语法术语的现代化。

然而,在吸收日式术语的过程中,中日两国对“文法”和“语法”用词出现差异。日本长期用“文法”指称语言的句法规律,例如“国语文法”“英文法”。“语法”在日语中并非主要术语(虽有“语法学”用作学术用语的情况,但日常和教学中仍以“文法”为主)。相比之下,中国在20世纪初期虽然一度跟随日本称语法为“文法”,但很快出现了改用“语法”的倾向。例如杨树达等学者用“语法”来强调口语和书面语通用的语言规则,新文化运动后的语法教材也逐步统一使用“语法”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语法”成为标准叫法,“文法”仅存于对日本语法的称述或对古典著作的引用中。这种区别显示出中国学者在吸收外来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本国语言实际,对术语进行了本土化选择——确立了“语法”而非“文法”的现代地位。

(四)从“文法”到“语法学”:本土语法学的建立

20世纪上半叶,中国语言学界逐步完成了语法术语的现代转型,并建立起独立的语法学科体系。“语法学”作为一门学科概念,意味着不仅关注语法规则本身,更研究语法背后的理论与普遍规律。清末前,语法研究散见于经学、小学领域,民初学者主要编写实用语法教材。20世纪20年代,汉语语法专著的出现,标志着现代汉语语法学的创立。此后,学者们开始系统研究语法,使用“语法学”一词指称对语法现象的系统研究。如20世纪30年代的语言学论文中已出现“汉语语法学”的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语言学研究机构和高校设立语法研究部门,“语法学”成为现代汉语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分支。王力、吕叔湘等语言学大师出版了大量汉语语法论著,对汉语语法进行科学描述和理论探讨,将中国的语法研究提升到新的高度。他们统一采用“语法”术语,并明确以“语法学”指称自己的研究领域。可以说,“语法”术语的现代确立标志着中国学者以现代科学态度研究本民族语言,构建了完整的汉语语法学科。

从“文法”到“语法”,再到作为学科的“语法学”,这一术语演变反映了中国语言学现代化的历程。清末民初之际,受西方和日本的影响,中国学者开始重视母语语法研究,“文法”一词开始由传统涵义转变为现代术语。经过20世纪初的探索和融合,中国最终确立了“语法”这一概念用于指称语言的规则体系,并借助大量日译新术语完善了汉语语法描述体系。在这一过程中,中日术语系统既有共同的基础,又因语言文化差异而有所不同。中国选择了最符合自身语言特点的表述,使“语法”成为标准术语。这一术语的确立不仅反映了中西语言学知识的融合,也体现了中国本土语言学家的创新。经过百余年的发展,汉语语法学已经建立起完整的概念框架和研究范式,展示了中国学者在吸收外来术语的同时,赋予其新的生命力,为现代语言学贡献了独特的东方智慧。

六  结 语

本文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梳理和分析,揭示了汉语“语法”术语的生成与流变并非一个简单的翻译过程,而是中国本土学术传统、西方传教士的文化交流以及日本学术的域外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塑造的结果。“语法”一词从汉译佛典中最初的“讲说佛法”,到耶稣会传教士文献中的初步运用,再到日本学术界对“文法”和“文典”的广泛使用,最终在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本土语言学研究中确立其现代意义。通过系统考察东西文化互动过程中“语法”术语的生成与流变,首次完整呈现了这一跨文化知识生产的轨迹。这一历程清晰展现了中西文化交汇背景下术语演变的复杂路径,也揭示了知识转化的内在机理:即外来概念往往需要借助本土既有观念才能被接受,本土知识体系也会因外来刺激而重组自身框架。对于“语法”术语而言,中国传统的语言思想提供了最初的土壤,西方传教士带来了全新的观念冲击,日本学者则充当了二次创造和传播的桥梁,三股力量交织促成了这一现代术语的定型。

本研究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汉语“语法”术语的历史渊源和演变逻辑,也为探讨其他汉语学术术语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展望未来,还可以进一步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在“语法”术语传播和演变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不同时期人们对“语法”概念理解的差异。近代中国提倡“开启民智”“救亡图存”的社会思潮,对语言文字改革和语法教育的推动作用也值得深入研究。通过这些视角的拓展,可以更加全面地把握术语演变背后的知识谱系,理解文化交流如何塑造了现代学术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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