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玉俊 韦晨怡:数实融合下的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动因、机理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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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数实融合   产业集聚   数字化  

纪玉俊   韦晨怡  

摘要:数实融合正推动产业集聚从地理集中向数字生态跃迁,这一进程如何重塑集聚演化逻辑、重构经济空间格局,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产业组织变革的核心命题。文章基于技术—经济范式理论,构建“动因解构—机理阐述—路径探索”分析框架,系统揭示了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内在规律。在动因维度,从数字技术变革下集聚收益和成本的角度进行分析,发现数字技术除通过马歇尔“三大效应”与集聚形成替代关系外,也会使得集聚和技术成本约束减弱,从而以上述双重机制重构集聚均衡;在机理层面,创新性提出数字经济—产业—空间复合三位一体模型,发现以产业数字化、空间数字化的互动为基础,数字化后的新产业和新空间重新聚合而形成更合意产业集聚模式,从而实现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在路径层面,识别出要素配置结构主导的差异化路径,即实体要素重塑驱动优化型集聚、虚拟要素嵌入催生深化型集聚、双重要素协同形成强化型集聚。研究可为我国构建“虚实空间融合”的新型产业格局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数字经济 数实融合  产业集聚 数字化转型

一、引言

产业集聚是区域发展中重要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所形成的集聚效应是经济增长的强力引擎。伴随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地理集聚下的“拥挤效应”逐渐凸显,从而使得产业集聚面临着巨大挑战:作为高速增长阶段的传统动能,其效应正在减弱,而高质量发展阶段所需的新动能尚未完全形成。面对这一现实困境,产业集聚该如何转型?数实融合所形成的丰富应用场景为此提供了契机,即利用数字经济与产业集聚的深度融合实现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

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是指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通过重构产业集聚的空间组织形式、要素配置方式和协同生产网络,实现地理邻近性集聚向“物理—虚拟”双空间耦合集聚跃迁的动态过程。数实融合与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趋势密切相关。《“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要“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在相关政策支持下,数字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前者为后者带来技术、模式、业态的提升,而后者则为前者提供需求、场景和市场,从而促进双方的创新发展。企业数字化、产业数字化是数实融合的典型特征,伴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日益渗透和融合,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问题也显得重要且迫切,且数字化转型能否实现也势必会成为衡量其能否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的重要标准,由此如何认识产业集聚这一转型主体自然亟待探讨。

数实融合下的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研究涉及两方面:其一是从工业时代到数字时代,产业集聚的内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其二是数实融合下产业集聚涉及的高质量发展效应研究。从工业时代到数字时代,影响产业集聚的因素不断发生变化。具体而言,传统产业集聚理论诞生于工业经济时代,马歇尔提出的劳动力蓄水池、中间投入共享和知识溢出以及克鲁格曼提出的规模经济和冰山成本,构成了产业集聚相关研究的出发点。随着第四次信息技术革命的进行,互联网从发明、普及到广泛应用以其独有的网络化特征影响了集聚理论。伴随着互联网在集聚中重要性的逐渐凸显,组织形态相似、功能距离优势等也扩展了产业集聚的内涵。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与产业集聚的融合日益深入,产业集聚新特征与新影响因素也更加凸显。数字经济时代以通过数字空间进行生产活动、实现资源配置为特征,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缓解过度集聚的拥挤效应;进一步,有学者提出数字经济下的产业布局呈现地理空间的“大分散、小集中”“实分散、虚集中”的特征。可见,数字经济将空间扩展至实体和虚拟两个层面,这也是产业集聚在数实融合下实现动能转换的新契机。

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日益深入,产业集聚新模式涉及的高质量发展效应主要以数字技术为主导。当前以数字化、全时空、多主体为特征的“数据+连接”的经济体系,以数据为内容、以连接为方式,逐步形成了将数据从资源转化为信息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了由于空间范围限制而产生的信息不确定性,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在这一背景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人才流动、基于制造业企业上云的上下游集中、基于互联网企业地理集聚与虚拟集聚的融合,都体现出数字技术驱动下集聚效应的新变化。分析这些变化的本质原因,不难看出,数字技术变革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数字技术成为推动新工业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引擎,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虚拟集聚形态,正在重构基于传统集聚形成的产业布局。不同于传统技术,数字技术通过改变生产要素的交互方式,丰富且重塑了集聚的产业特征、空间特征和成本特征,使得集聚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在此背景下,有学者讨论了虚拟集聚的经济效应。基于数字平台的网络空间,虚拟集聚能突破知识溢出的距离壁垒、提升创新效率、增强城市韧性,从而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通过上述文献梳理发现,数实融合背景下产业集聚内涵及其影响因素呈现出新特征,相关论述为本文提供了较好的研究基础,但仍存在拓展空间。首先,在研究内容上,关于产业集聚新特征的研究颇多,而基于数字化转型视角进而系统性阐述产业集聚变化的研究较少,相关学术研究亟需与之匹配。其次,在理论分析上,现有的少量研究仅阐释了虚拟集聚、数字产业集聚等在空间或产业单维度下的理论框架,而对空间与产业耦合下产业集聚新模式形成的理论机制缺乏深入研究。那么,数实融合下如何阐释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理论动因?如何剖析其机理和路径?这些是本文重点关注和分析的问题。

本文的边际贡献是针对理论缺口所做的三重突破。首先,在研究内容上,通过构建技术—经济范式下的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动因分析的新框架,创新性地将数字技术与马歇尔“三大效应”结合,从集聚收益与成本约束两方面切入,揭示数字技术如何推动集聚形态从“地理空间依赖型”向“虚拟空间调节型”转型的核心逻辑,为理解“为何数字化转型”提供理论支撑。其次,在机理分析上,以数实融合为背景,提出数字经济—产业—空间复合三位一体的机理模型,突破了空间与产业割裂的研究范式,通过构建包含产业数字化、空间数字化及其聚合效应的互动框架,系统阐释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如何实现“1+1>2”的协同增值,弥补了既有研究对“产业—空间”复合维度关注不足的缺陷。最后,在实践方向上,设计了基于要素驱动的差异化转型路径体系,依据实体要素、虚拟要素及双重要素的配置特征,提出精准匹配产业—空间关系的三类路径,这一分类体系破解了“如何实现有效转型”的方向性难题。

二、数实融合下的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动因

数实融合日益普遍和深入,而产业集聚作为重要的产业布局形态和本地化生产组织体系,势必会受到数字技术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如何认识数实融合下产业集聚的数字化转型动因?根据卡萝塔·佩蕾丝创建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新技术—经济范式的形成将引发生产组织、劳动力技能和商业模式等各方面经济实践的变革。同时,关键生产要素决定着技术—经济范式的特征和不同类型,随着数据要素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数字经济下的新技术—经济范式也在形成并日臻完善,而技术变迁会对产业集聚影响因素以及集聚效应、拥挤效应等不同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因而,数实融合下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动因可概括为:技术变迁影响了产业集聚这一本地化生产体系,在这一过程中,数字技术一方面替代且扩展了集聚影响因素,另一方面延伸和强化了集聚效应的作用空间与范围,从而推动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

1.数字技术与传统集聚影响因素的替代

传统的集聚影响因素以马歇尔提出的劳动力池、中间投入共享和知识溢出为代表。其中,劳动力池指依靠集聚中充足且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企业能以较低的招聘和培训成本等实现供需匹配;中间投入共享指通过地理集聚共享专业服务、基础设施与供应链等,以实现降本增效;知识溢出指企业间由于地理临近促进技术交流、非正式互动以及创新网络的形成。集聚均衡的打破源于数字技术和上述集聚因素的替代关系。首先,“上云用数赋智”使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替代了部分劳动力。劳动力需求呈现技能升级特征,企业对数字化素养和智慧化技能的需求增速显著高于以规模化为特征的传统用工需求,同时劳动力供给也基于互联网平台以低成本实现数字素养提升;进一步在劳动力匹配上,供需双方通过平台提高匹配效率,缓解了由于地理壁垒、信息不对称等导致的结构性错配。因此,劳动力需求和匹配都不再单一地依赖于地理临近。其次,对于中间投入,“大平台+小企业”的模式推动数字平台连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使劳动力、设备设施、物流仓储等呈现分布式形态。生产环节突破了地理空间限制,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促进分工、合作和产品共创,形成网络化、灵活化、生态化的社会生产方式,实现了虚拟空间中的“中间投入共享”。最后,数字技术重塑了信息和知识流动方式。“数据+连接”的经济体系将数据从资源转化为信息,有效降低了由于空间范围限制所产生的信息不确定性,使得分工与合作突破地理空间,依托数字技术,实现了高效的非面对面信息交流与知识共享。由此,数实融合下,产业集聚通过数字化赋能降低了马歇尔三要素对地理空间的依赖,在虚拟空间中形成新的集聚效应,表现为地理空间上趋于分散、虚拟空间上则趋于集聚。

2.数字技术与集聚净效应提升

基于上述分析,地理集聚的动能正逐步弱化,而数字技术主导的虚拟空间集聚亟需注入新动能。一方面,数字技术为传统的地理空间集聚效应赋能,起到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另一方面,数实融合下形成的合意产业集聚模式会推动集聚水平动态调整,并提升集聚净效应。具体而言,可以技术和产业集聚为纵横坐标,绘制无差异曲线及成本约束线进行分析(见图1)。

在图1a中,RE1、RE2和RE3分别代表不同层次的产业集聚净效应,从数量关系来看,RE3>RE2>RE1。假设在T1的技术水平下,与之相匹配的产业集聚模式由A2决定,此时最优集聚净效应为RE2曲线上的E1点。假设在E1点由于土地要素稀缺、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集聚过度现象,那么若技术水平未突破,产业将从集聚转向扩散,集聚水平会从A2降至A1,相应的最优集聚净效应降至E2点。但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集聚净效应已降低,但由于拥挤效应,E2点仍然是现有技术水平下的最优状态。数字技术的突破将技术水平由T1提升到T2,此时即使集聚水平维持在A1,借助数字技术在虚拟空间中所形成的集聚优势,也可以实现与A2相同的集聚净效应,即达到RE2曲线上的E3点。也就是说,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与普及,采用较少的资源也就是较低的集聚水平(A1),可以达到与低技术却较高集聚水平(A2)相同的集聚净效应。同样,如果是在A2集聚水平下,数字技术不仅可克服拥挤效应,还能在技术与产业集聚最佳匹配下推动净效应进一步上升,达到RE3曲线上的E4点。

由E1到E2、到E3再到E4的过程,体现了技术—经济范式下数字技术与产业集聚的关系。具体而言,作为本地化生产组织体系,产业集聚受到技术变迁的显著影响,而数字技术的应用会影响“集聚三因素”效应,从而形成对传统产业集聚模式的替代,这种替代缓解了地理空间上的过度集聚,减少了对集聚净效应的不利影响,推动产业集聚向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在图1a的分析中,并未考虑技术与产业集聚匹配时的成本,而图1b则考虑了这一成本下的不同情况。假设产业集聚水平的单位变动成本为CA,变动数量为ΔX;采用新技术的单位变动成本为CT,变动数量为ΔY,则成本约束线可以表示为C=CA*ΔX+CT*ΔY,其中C为面临的总成本约束。假设最初的成本约束线为L3,L1表示集聚净效应不变而单位变动成本发生变化的成本约束线;L2平行于L1,L4平行于L3,分别对应L1、L3仅成本约束由紧变松后的情形;同时,由于L2和L4与集聚净效应提升后的无差异曲线相切,因此二者也分别表示相对于L1、L3,在集聚净效应提升后对应的不同成本约束线。

假设最初的均衡位于图1b中的A1点,随着拥挤效应的出现,在A1点会面临如下困境:为了减少拥挤效应,就要降低产业集聚水平且相应降低集聚净效应;要在降低集聚水平的同时保持集聚净效应不变,又会受到采用新技术所面临的成本制约。数字经济的发展降低了采用新技术的成本,从而可以实现由A1到A2的转变,也就是虽然集聚水平降低,但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集聚模式发生了变化,集聚净效应得以保持。从动态角度来看,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A2点又面临两种选择:一方面,如果CA和CT不发生改变,为实现更高的集聚净效应B2,可在提升产业集聚水平的同时,采用更高水平的数字技术;另一方面,如果CA和CT发生了改变,假设CA增加而CT下降,则可更多地提高产业集聚水平而适当降低数字技术的采用,也就是到达图1b中的B1点。当然,在A1点也可以直接跃迁到B1点或B2点:如果是由A1点到B1点,则表示在CA和CT未改变的情况下,提升产业集聚水平的同时采用更高水平的数字技术,从而提升集聚净效应;如果是从A1点到B2点,则表示由于数字经济发展导致技术变动成本大幅降低,就可以在大体保持原有产业集聚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应用更高水平的数字技术而实现集聚净效应提升。

综合考虑图1b中的不同情况,A1点的变动虽面临多种选择,但受制于集聚水平变动和技术水平变动的成本约束,最优路径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我国不同区域间的发展差异较大,因此各地区要因地制宜,通过融合数字技术形成合意的产业集聚模式,从而更好地促进集聚净效应提升。

三、数实融合下的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机理

产业集聚是产业与空间的融合体,数实融合不仅推动产业自身变革,也会重塑空间格局。两者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相互联系,在数字化转型中打破原有集聚均衡而形成新的集聚均衡。基于此,本文提出复合三位一体模型进行阐释:首先,该模型基于传统的产业—空间双维度,引入了数字化这一维度,以产业数字化和空间数字化为基础形成产业—空间—数字的第一重三位一体。其次,数字化后的新产业和新空间会在数字经济的进一步作用下再次聚合,形成新的集聚模式,即第二重三位一体。整个过程中,产业和空间分别融合数字经济产生新变化,对应着集聚均衡的打破和再均衡。其打破表现为产业—空间特征的数字化,再均衡则体现在数字化后产业—空间的多维交互。

1.产业—空间的数字化转型特征

产业—空间—数字的第一重三位一体,既包括产业数字化,又包括空间数字化,二者集中体现为产业优势的重构与空间的虚实共生(见图2)。

(1)产业优势重构驱动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机理

数实融合下的产业数字化体现为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衍生以及两者间的互动。首先是传统产业升级,在要素价格刺激的推动下,产业升级通过技术和组织形式的重塑形成新的比较优势。由数字技术主导的经济结构下,其最佳实践模式在产业层面体现为技术密集型和知识附加型,在特征层面也呈现出灵活性、多样性、适宜性的新需求。依据生产要素嵌入、产品形态重构、产业链整合等不同路径,数字技术促进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在这一过程中,生产方式实现了从规模化、标准化向定制化的转变,形成以用户需求大数据驱动的C2M定制系统,并且产品属性也从同质化向多样化和灵活性发展,从而有利于产业在分工合作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和降低交易成本。其次为新兴产业衍生,这一过程主要以打破产业边界、加速产业渗透、提高产业链上下游融合速度三种方式出现。期间,数据新要素及其对传统要素的赋能使得新产品具有生产端高附加值、消费端高效用值的双重属性,所形成的新产业在数字技术应用上更具优势,体现为以数字技术为纽带加速要素流动、提高需求匹配精度以及促进基于产业链的分工合作。最后,数字技术的通用性和渗透性也会加速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协同发展,这一过程促进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反过来支撑传统产业升级、扩大新兴产业规模。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集聚效应可以更好地发挥数据要素在专业化分工协作、创新成本降低、产业竞争力提升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产业数字化的实现。上述三种模式是数实融合在产业维度的体现,也是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基石,为空间集聚发挥规模经济、成本降低、创新互动的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撑。

(2)空间虚实共生引领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机理

空间数字化主要表现为实体空间重塑、虚拟空间衍生和实体与虚拟的叠加。第一,数字经济通过发挥“数据要素×”效应,重塑产业所在实体空间的比较优势。这种重塑既涉及相比原空间比较优势的绝对改变,又涉及地区间比较优势的相对改变,进而影响产业在地区间形成集聚的机会成本。由于空间是经济活动的载体,实体空间重塑会进一步伴随着产业转移、产业更替以及产业升级,从而推动区域间协调发展。第二,数字技术催生了虚拟空间,具体表现为工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等平台逐渐形成,并为虚拟要素流动、产品价值共创、供给需求匹配等搭建载体,形成新的集聚模式。虚拟空间以其长尾效应和规模效应,形成了虚拟空间上的集聚新优势。其中,长尾效应通过聚合少且分散的多样化偏好,拓宽了市场边界;规模效应则以虚拟空间的开放共享特征优化了要素配置,促进了知识跨界融合,从而提高创新和协作效率,推动经济效益提升。第三,由于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并不冲突且互补效应强,两者的叠加从地理空间上依托集聚分工的比较优势、从虚拟空间上借助互联网平台的跨区域合作,拓展了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空间。上述三种模式是数实融合在空间维度的体现,也是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通过拓展产业的市场边界、互动范围以及创新潜力,助力产业与多样化需求相匹配并形成规模优势,使产业集聚有效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新旧动能转换。

1.产业—空间的数字化转型特征

产业—空间—数字的第一重三位一体,既包括产业数字化,又包括空间数字化,二者集中体现为产业优势的重构与空间的虚实共生(见图2)。

(1)产业优势重构驱动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机理

数实融合下的产业数字化体现为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衍生以及两者间的互动。首先是传统产业升级,在要素价格刺激的推动下,产业升级通过技术和组织形式的重塑形成新的比较优势。由数字技术主导的经济结构下,其最佳实践模式在产业层面体现为技术密集型和知识附加型,在特征层面也呈现出灵活性、多样性、适宜性的新需求。依据生产要素嵌入、产品形态重构、产业链整合等不同路径,数字技术促进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在这一过程中,生产方式实现了从规模化、标准化向定制化的转变,形成以用户需求大数据驱动的C2M定制系统,并且产品属性也从同质化向多样化和灵活性发展,从而有利于产业在分工合作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和降低交易成本。其次为新兴产业衍生,这一过程主要以打破产业边界、加速产业渗透、提高产业链上下游融合速度三种方式出现。期间,数据新要素及其对传统要素的赋能使得新产品具有生产端高附加值、消费端高效用值的双重属性,所形成的新产业在数字技术应用上更具优势,体现为以数字技术为纽带加速要素流动、提高需求匹配精度以及促进基于产业链的分工合作。最后,数字技术的通用性和渗透性也会加速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协同发展,这一过程促进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反过来支撑传统产业升级、扩大新兴产业规模。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集聚效应可以更好地发挥数据要素在专业化分工协作、创新成本降低、产业竞争力提升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产业数字化的实现。上述三种模式是数实融合在产业维度的体现,也是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基石,为空间集聚发挥规模经济、成本降低、创新互动的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撑。

(2)空间虚实共生引领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机理

空间数字化主要表现为实体空间重塑、虚拟空间衍生和实体与虚拟的叠加。第一,数字经济通过发挥“数据要素×”效应,重塑产业所在实体空间的比较优势。这种重塑既涉及相比原空间比较优势的绝对改变,又涉及地区间比较优势的相对改变,进而影响产业在地区间形成集聚的机会成本。由于空间是经济活动的载体,实体空间重塑会进一步伴随着产业转移、产业更替以及产业升级,从而推动区域间协调发展。第二,数字技术催生了虚拟空间,具体表现为工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等平台逐渐形成,并为虚拟要素流动、产品价值共创、供给需求匹配等搭建载体,形成新的集聚模式。虚拟空间以其长尾效应和规模效应,形成了虚拟空间上的集聚新优势。其中,长尾效应通过聚合少且分散的多样化偏好,拓宽了市场边界;规模效应则以虚拟空间的开放共享特征优化了要素配置,促进了知识跨界融合,从而提高创新和协作效率,推动经济效益提升。第三,由于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并不冲突且互补效应强,两者的叠加从地理空间上依托集聚分工的比较优势、从虚拟空间上借助互联网平台的跨区域合作,拓展了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空间。上述三种模式是数实融合在空间维度的体现,也是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通过拓展产业的市场边界、互动范围以及创新潜力,助力产业与多样化需求相匹配并形成规模优势,使产业集聚有效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新旧动能转换。

四、数实融合下的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路径

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载体包含数字技术、产业、空间三个关键维度,对应实现路径为产业与空间两大维度在数实融合下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更为精准的匹配。产业集聚是要素不断向某一地区集中的过程,每一代技术变革都伴随实体空间中要素禀赋与比较优势的转变,进而推动产业和空间重新组合,不同之处在于,数字经济以虚拟要素——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赋予资源配置另一渠道——虚拟空间,这就使得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会分别在实体和虚拟要素双重驱动下完成产业和空间的精准匹配。这一匹配过程中实现路径具体体现为:实体要素驱动形成优化型集聚,虚拟要素驱动形成深化型集聚,双重驱动叠加形成强化型集聚,最终形成“三化”齐驱下的互促共进(如图4所示)。

首先是实体要素驱动的精准匹配,该路径基于“实体空间主导+数据赋能”,通过优化实体要素、重构区域分工,促进形成合意产业集聚模式——优化型集聚。数据要素不仅可以自身创造价值,还通过赋能传统生产要素而改变区域原有比较优势。伴随数字技术渗透、新兴产业衍生,附加值高、技术密集的行业由于更加契合高质量发展目标,更容易受地方政府扶持,势必会逐渐集聚于核心地区并形成集聚效应。与此同时,传统产业集聚便面临更新、转移的双向选择:或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集聚质量,留在核心地区;或通过数字平台构建专业化协作网络,以梯度转移机制化解过剩产能,向外围扩散。上述具体过程体现为优化型集聚模式,这一模式仍然依托于地理优势、以实体空间集聚为基础,体现出产业集聚在实体空间上质量和结构的优化。同时,这一模式也优化了实体空间的分工格局:随着数字经济下的新技术—经济范式逐渐成熟,实体要素有效融合数据要素而重构区域分工格局,触发“集聚力—分散力”的新一轮动态博弈,形成新分工格局下的集聚均衡。

其次为虚拟要素驱动的精准匹配,这一路径基于“虚拟空间主导+平台整合”,通过驱动跨域协同网络,进而形成合意产业集聚模式——深化型集聚。数据要素催生网络效应,优化了产业链分工并扩展了业务覆盖范围,通过互联网共创形式深化协作,形成规模经济和产品覆盖率的耦合协同。要素和产品流动可由虚拟空间实现“互联互通”,而传统经济模式下由于区位因素难以对接市场的产业也不再受限,市场潜在的社会产能和资源配置能力得以释放,使产业与空间的匹配面和匹配率均得以提升,从而促进了集聚效应的有效形成与作用发挥。上述具体过程体现为深化型集聚,这一集聚模式为数字技术特征下衍生的转型路径。具体而言,基于区块链、互联网平台等新生技术形成“虚拟空间”,实现了上下游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高效连接,各类市场主体在网络信息空间中实现集聚,以智能化合约实现交易和合作。其去中心化的数据积累与信息开放使信用建设更加直接、便捷,从而降低交易不确定性、提高交易频率。此时产业集聚的金融和技术外部性均通过数字经济而得以实现,竞争优势也随之因数字经济下的虚拟空间而形成。

最后是实体和虚拟要素共同驱动下的精准匹配,这一路径是数实融合下要素共同驱动的产业和空间精准匹配,基于“虚实协同+要素交互”,形成双重要素赋能的数字化生态群落,是上述两种合意产业集聚模式更为成熟的阶段——强化型集聚。实体和虚拟要素在发挥作用时并非泾渭分明,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新兴产业的衍生都依赖于实体要素与虚拟要素的融合。乘时转换的相关企业在竞争更加活跃、创新更加动态、联系更加密切的环境下,必然具备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的特征,而通过虚拟空间加持则有利于这些特征的最优化呈现。新兴企业的颠覆性创新仍需借助地理临近效应以降低试错成本,因此为不脱离头部企业发展、不掉队行业创新,新兴企业也会逐渐集中于创新氛围更加浓厚的核心地区,例如创新孵化园、互联网创新集聚区等。前者突出产业要素,后者突出创新要素,那么数实融合下产业集聚的数字化转型必然要求产业和创新协同配置,形成创新能力内生化的集聚态势,这就使得企业在实体和虚拟空间形成了共性转型需求。在这一过程中,深化型集聚主要承担辅助角色,为企业创造了新的集聚成本和集聚收益进行权衡选择,进而有效推进优化型集聚的形成。根据表1中不同集聚类型的成本收益,对于难以支付集聚租金又依赖于劳动力和资本投入的企业而言,可以选择分散于外围、通过平台高效匹配不同核心—外围的需求,形成深化型集聚,以较低的成本重获集聚外部性,同时缓解在实体空间过度集聚造成的环境污染,也通过“腾笼换鸟”为区位优势重塑后趋向集聚的企业“挪位”,趋虚拟之利、避实体之弊,取深化之长、补优化之短,形成强化型集聚。在这种情况下,虽包括双重集聚成本,但双重集聚外部性也促进了规模报酬递增,从而在实体和虚拟空间的融合和互动中提升了集聚效应。

总之,产业和空间是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两大维度,无论是优化型、深化型还是强化型集聚,都是两者精准匹配的组合方式。当数字技术将产业和空间的原有优势打破且重组后,精准匹配成为实现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路径。通过不同要素驱动形成的三种集聚模式,为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提供切实可行路径,是数实融合下产业集聚实现集聚效应提升的关键。

五、结论与启示

数实融合重塑了实体与虚拟空间格局,引发了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本文围绕“动因解构—机理阐述—路径探索”三个核心问题展开研究,探索了其内在逻辑与实施路径。首先,数字技术的变迁通过优化劳动力池、中间投入共享和知识溢出,形成有利于区域效应提升的新集聚模式,并减弱了传统集聚的成本约束,成为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动因。其次,在产业—空间—数字化框架下,基于产业数字化和空间数字化的互动,数字化后的新产业与新空间重新聚合而形成五种集聚形式,此为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机理。最后,以实体、虚拟和双重要素的精准匹配为核心,通过优化型、深化型和强化型集聚推动集聚效应的提升,形成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

以上结论为政策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当前我国推进数实深度融合仍面临多重挑战,如区域与产业数字鸿沟加剧、数据要素市场分割、关键核心技术受制、数字化人才短缺等。破解上述瓶颈,需以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为抓手,通过区域协同、平台赋能、空间融合和生态培育,为数实深度融合提供动力支撑。

1.区域协同:重塑比较优势,构建核心—外围动态分工网络。数字经济和产业集聚的深度融合重塑了地区间比较优势,进而重构传统的“核心—外围”空间结构。因此核心城市需围绕功能升级,聚焦知识密集型产业,打造“研发—标准—服务”输出高地。例如,北京中关村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从电子制造集群转型为全球AI创新策源地。外围区域需聚焦动能激活,引导传统制造业向中西部梯度转移,通过“工业互联网+飞地经济”模式,实现产能共享与远程协作。如贵州以数据中心集群承接东部算力需求,形成“东数西算”产业联动。地方政府则需完善“新基建”区域协调布局,填补中西部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缺口;同时实施“数字结对”工程,鼓励长三角、珠三角与成渝、中部城市群共建数字化产业联盟。

2.平台赋能:强化工业互联网生态,破解中小企业转型困境。平台是引导虚拟空间发挥集聚效应的关键,也是赋能实体空间高质量集聚的抓手,然而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低、平台垄断和歧视等问题约束了集聚中企业的转型。因此需要站在集聚角度考虑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在生态治理上,推行“链主企业+平台+服务商”协同模式,支持三一重工、海尔等龙头企业开放平台接口,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SaaS工具与数字化转型“工具箱”。在网络协同上,可利用平台网络外部性,构建“研发—生产—服务”全链条虚拟集聚体。例如,浙江“supET”平台连接近10万家工业企业,实现了产能在线匹配与协同设计。在政策抓手上,须制定工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指南,禁止数据封锁与算法歧视,同时设立中小企业数字化专项基金,补贴“上云用数赋智”成本。

3.空间融合:拓展虚实边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数实融合通过空间数字化与产业数字化双向互动,推动产业集聚从“地理依赖”向“虚实共生”跃迁,因此需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互动优势,推动构建“虚实一体化”发展模式。在虚拟空间增值上,需利用电商直播、跨境数字服务等新业态扩大市场半径,如义乌小商品城通过“市场采购+数字贸易”模式,有效扩大了出口覆盖面。在实体空间升级上,可通过数字孪生、智能物流等技术优化园区运营,如苏州工业园建成“一网统管”系统,实现了能耗、安防、供应链的实时优化。在政策抓手上,可推广“数字保税区”“虚拟产业园”等制度创新,试点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并构建城市级产业大脑,整合政府、企业、平台数据,实现产业地图动态可视与资源精准匹配。

4.生态培育:三链协同,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体系。面对数实融合和产业集聚数字化转型的现实所需,需构建“产业链—数据链—服务链”三链协同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在创新链上,推进国家数字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实施“数字工匠”工程,培育数字化技能人才。在数据链上,持续培育和发展数据交易市场,推动数据要素加快市场化流动;完善《数据安全法》配套细则,规范数据分类分级授权使用制度,构建安全的数据要素流通环境。在服务链上,推广浙江“产业大脑”模式,持续建设行业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产业园区内共享实验室、数据中心和生产设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以提供数字化咨询、培训和解决方案,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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