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煦:论“以笔为文”说与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7 次 更新时间:2025-06-11 07:03

进入专题: 刘师培   “文笔”之辨   以笔为文  

伏煦  

摘要:刘师培《论文杂记》第一则提出的“以笔为文”说,反对源于经史子三部、形式上单行散体的“古文”为“文”,坚称其为六朝的“笔”体,其逻辑基点在于以六朝“文笔”之辨的概念衡量唐宋以降的古文。“以笔为文”说的实质是刘师培上承阮元之说,将古文排除于“文”的畛域之外,但其说针对将经史子三部视作古文的文学批评传统,无法切断韵语俪辞之“文”与六经、诸子的源流关系,故而“以笔为文”说存在无法弥合的理论罅隙。反思“以笔为文”说的最终旨归于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一方面是建立以六艺子史为源,而后世文集文体为流的文学统绪,如章学诚从历时性的视角建构的“六艺”—“战国之文”(子史)—“后世之文”(文集)体系;另一方面则是构建一个兼容四部而又打破四部分类法的桎梏,以文体形式和功能为本位的文学分类体系,如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三门十一类与章太炎《文学论略》的“二分法”,以此实现文学观念上的贯通四部。

关键词:刘师培 “文笔”之辨 文学统绪 分类体系

“以笔为文”说是阮元、刘师培有关六朝“文笔”之辨的重新阐释中,涉及的一个重要的子论题。六朝“文笔”之辨的实质乃是作为“文”的韵文和作为“笔”的非韵文的区分;到了清代,阮元将“文”视作骈偶韵藻之文,并将唐宋以来的单行散体古文斥之为“笔”,取消其作为“文”的资格,以此作为推尊骈文的策略。在这一语境下,源于经史子的诸多古文文体,便成了“以笔为文”。尽管阮元、刘师培反对“以笔为文”,但其说在某种意义上隐含着“文”由集部拓展到四部的观念,这一侧面还未经学界的充分讨论。本文将从“以笔为文”说立论的逻辑基点开始,尝试从文学批评史上将经史子集四部皆视作“文”的观念,反思其说的理论罅隙,并结合相关的理论论述,揭橥“贯通四部”实现的可能性。

一、“以笔为文”说成立的逻辑基点与理论罅隙

“以笔为文”说是刘师培在《论文杂记》第一〇、一一则提出的论断:“降及唐代,以笔为文”,“之唐人以笔为文,始于韩、柳”。具体的理论论述,则是第一〇则对“文”的界定:

夫文字之训,既专属于文章,则循名责实,惟韵语俪词之作,稍与缘饰之训相符。故汉魏六朝之世,悉以有韵偶行者为文,而昭明编辑《文选》,亦以沉思翰藻者为文。文章之界,至此而大明矣。降及唐代,以笔为文,如昌黎言“作为文章,其书满家”,梦得言“手持文柄,高视寰海”是也。……若以笔为文,则与古代文字之训相背矣。而流俗每习焉不察,岂不谬哉?

刘师培以“韵语俪词”为“文”的主张,理据在于汉魏六朝“文笔”辨析以及《文选》“沉思翰藻”的选文标准;而中唐以后,韩柳古文“以笔为文”无疑违反了这一标准,刘氏甚至提出了“世有正名之圣人,知言之君子,其惟易古文之名为杂著乎”的主张,这无疑受到了阮元文学观念的影响。

在《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一文中,阮元以《文选序》所界定的“文”为立论的准则,不遗余力地将作为经史子之流派的唐宋古文摒弃于“文”的畛域之外,将其视作“子派杂家”:“然则今人所作之古文,当名之为何?曰:凡说经讲学皆经派也,传志记事皆史派也,立意为宗皆子派也,惟沈思翰藻乃可名之为文也。非文者尚不可名为文,况名之曰古文乎。或问曰:子之所言,偏执己见,谬托古籍,此篇书后自居何等?曰:言之无文,子派杂家而已。”刘师培对“以笔为文”说的批评,包含着反对以“古文”为“文”,“易古文之名为杂著”的主张,直接来源应该是阮元将“立意为宗”之作视作“子派”,并以己作为“子派杂家”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不仅经、子、史三部皆不属于“文”,出于三部而以单篇文章形式存录于唐宋以降诸家文集中的“说经讲学”“传志记事”“立意为宗”者,即“经派”“史派”“子派”亦不可名之为“文”。

由此可见,刘师培认为,韩柳“古文”出于六经、子史,是“笔”而非“文”,在“以笔为文”这个命题中,“文”的含义并非“用韵比偶”之“文”,而是唐宋以降“古文”或“文章”之“文”,是阮、刘二氏眼中被排除出“文”之畛域的“笔”体在唐宋之后的通名。刘师培甚至已经意识到了“文”作为总名,而“文笔”对举以区分文体,所以“以笔为文”这一命题的原意是批评唐人“误笔为文”:唐宋之后的古文统绪,形式上单行散体、学术渊源上继承经史子三部的“古文”占据了“文”的主流地位,若以六朝“文笔”之辨作为标准,“误笔为文”固然是成立的,但考虑到文学史的发展,难免刻舟求剑之嫌。以六朝“文笔”之辨为标准衡量唐宋以降古文成为“文”的主流,与文集兼容四部之文的现象,正是“以笔为文”说成立的逻辑基点。

“以笔为文”说实际上面对的是包括史传、诸子在内的各种著述及文章源于六经的文学传统,阮元为了确立“文”作为比偶韵语的合法性,将其传统追溯至《周易·文言》,更使得“文”与“笔”虽有韵散之分或骈散之别,实际上都在同一个强大的语境之中:一方面,作为韵语俪辞之“文”与诸多“笔”体一样,属于六艺子史之流,无论阮元还是刘师培,都不可能回避这一文学史发展事实及其后的文学批评传统;另一方面,虽然中古时代四部分类法确立,集部无论别集还是总集,都是作家单篇文笔之作的汇集,但诸多与经史子三部相关而难以独立成书的著述,往往编入作者别集,源于经史子的经说、传记、论辨等也发展为文集中的文类,考虑到历史上属于经史子三部的著述,本身可能集合了不同性质的著述与不同形式的文类,某一种著述或文类共存于四部之中不同部类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四部皆文”乃至“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才是反思“以笔为文”说的最终旨归。

《论文杂记》与《中国中古文学史》反复提及“文笔”之辨,其目的在于崇“文”抑“笔”,尤其是努力为“文”寻找早于经传诸子的起源:如《论文杂记》第六则引述经传中关于诸体韵文的记载,以说明其发源“本于三代”“始于五帝”,力图证明在“文”的起源相对独立于经传及其后的诸子;如颂体作为“古人揄扬之词”,有《庄子》“黄帝张《咸池》之乐,有焱氏为颂”和《史记·乐书》“黄帝有《龙衮颂》”的记载,将其体无疑可以追溯到五帝。然而刘氏亦承认颂与《诗》之间的密切关联:“《诗》有六义,其六曰颂;《周颂》、《鲁颂》、《商颂》皆载《诗经》。”由此可见,虽然刘师培坚持“足证上古之世,崇尚文言,故韵语之文,莫不起源于古昔”。以此为阮元《文言说》张目,但诸体“有韵之文”发源于经典,依然是刘师培无法全然回避的文学史事实,这就成为重释“文笔”之辨过程中,“以笔为文”说无法摆脱经传、诸子甚至史传影响的关键所在。

刘勰《文心雕龙·宗经》将诸多“文”“笔”之体溯源于经传诸子,无疑是刘师培文体论的一个重要理论来源,《论文杂记》第六则述及《文心雕龙·杂文》所列三种文体,其中“答问”与“连珠”源于诸子,而“七”体源于楚辞,而“俪语韵文”之外,诸多“笔”体亦出自诸子,《论文杂记》第七则指出:

诚以古人不立文名,偶有撰著,皆出入《六经》、诸子之中,非六经诸子而外,别有古文一体也。如论说之体,近人列为文体之一者也,然其体实出于儒家。书说之体,亦近人列为文体之一者也,然其体实出纵横家。推之奏议之体,《汉志》附列于《六经》。敕令之体,《汉志》附列于儒家。又如传、记、箴、铭,亦文章之一体。然据班《志》观之,则传体近于《春秋》,记体近于古礼,箴体附于儒家,铭体附于道家,是今人之所谓文者,皆探源于《六经》、诸子者也。

由此可见,刘氏无法改变诸多“有韵之文”在《汉志》中附于六经、诸子的事实,“古代之文言”本身得以流传,亦与六经、诸子等载籍密不可分。何况“有韵之文”中最重要的诗赋二体,皆发源于六艺中的《诗经》,《论文杂记》第八则在讨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首三家之时,将其分为“写怀之赋”“骋辞之赋”“阐理之赋”,并指出“写怀之赋,其源出于《诗经》。骋辞之赋,其源出于纵横家。阐理之赋,其源出于儒、道两家”。或许篇幅较为短小的箴、铭诸体,直接源于“古代之文言”,尚有“别于六艺九流之外”的可能,作为“文”体大宗的诗赋,尤其是两汉成就最高的“赋”体,实则无法别于“六艺九流”,再一次印证了阮元引《周易·文言》为据,却将经史子三部之文排除出“文”之畛域的做法,存在着无法弥合的理论罅隙。整体而言,阮、刘二氏所论的韵语俪辞之“文”,实际上也很难与“笔”体划清界限,毕竟被阮元狭化的“文”本来就不符合《文选》取文的实际情况,阮元界定的“文”也为刘师培论古今文类源流以及背后的四部之文关系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由以上的例证可知,在诸多具体的文体源流辨析之中,基于重释六朝“文笔”之辨,并狭化“文”之畛域,批评唐宋以降古文“以笔为文”的观念,难以成为刘师培文体理论以及讨论六经、诸子与后世文集的前置性条件,不仅“以笔为文”自身存在着难以弥合的理论罅隙,在与其他相关理论的互动之中也可以发现刘氏以韵语俪辞为文的观念无法成为宏观的理论前提。刘师培所接受的,是从刘勰《文心雕龙》以来“宗经”观念影响之下,各体“文笔”源于六经、诸子甚至史传的既有文学史事实及背后的观念,尽管阮元推崇韵语俪辞的“私见”深受刘氏认同,但与一个有着强大传统的“公论”抗衡,恐怕需要更精密的论述,至少从逻辑上尝试弥补,然而刘师培所作的理论弥合,几乎仅仅是在《论文杂记》第七则指出“古人有韵之文,源于古代之文言,故别于六艺九流之外”,而这显然有悖于文学史事实,和刘勰以降将诸多文体溯源于经传诸子的观念不符,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直面文集兼容四部之文的传统。

二、从文集兼容四部之文的传统反思“以笔为文”说

经史子三部著述是否亦属于“笔”,也就是说“以笔为文”说的前提是否限于集部之文,则是经由此说审视从六朝“文笔”之辨到唐宋“古文”观念演进的关键:虽然阮元《与友人论古文书》在提及经子史三部之时,仅强调其不属于“文”之畛域,“《选序》之法,于经子史三家不加甄录,为其以立意纪事为本,非沈思翰藻之比也。今之为古文者,以彼所弃,为我所取,立意之外,惟有纪事,是乃子史正流,终与文章有别”,但“古文”所谓“立意”与“记事”,渊源正是子史,可见“笔”体与经史子三者的源流关系无法割断,何况阮元定义“文”为“用韵比偶”之文,依据为《周易·文言》,也在无意中把经典纳入“文”之畛域。

而关于“笔”的定义与范畴,阮元之子阮福在《学海堂文笔策问》中提及“笔从律,亦名不聿。聿,述也。故直言无文采者为笔。《史记》‘《春秋》笔则笔’,是笔为据事而书之证”。并以《论衡》《梁书·任昉传》《唐书·蒋偕传》等关于“笔”的用例,指出“此笔即记事之属”,“任彦昇长于碑板,亦记事之属,故曰笔”,“此笔亦记事之属”。记事之文多为单行散体,这与阮元主张“文”为韵语俪辞恰为补充,记事之文源于史传,这与阮元强调的“立意之外,惟有纪事,是乃子史正流”亦保持一致。刘师培亦根据《汉书·楼护传》《梁书·任昉传》《南史·沈约传》等正史记载的“笔札”“载笔”“工于笔”等指出,“是官牍史册之文,古概称笔。盖‘笔’从‘聿’声,古名‘不聿’,‘聿’、‘述’谊同。故其为体,惟以直质为工,据事直书,弗尚藻彩。……后世以降,凡体之涉及传状者,均笔类也。陆机《文赋》,诠述诗赋十体,弗及传记,亦其明征”。

由此可见,将“以笔为文”说局限于集部视域之内,多有不合理之处。回溯六朝“文笔”之辨的诸多论述,很容易注意到颜延之与刘勰所论“文笔”,实际上超出了集部之文的范畴,颜延之的观点今见于《文心雕龙·总术》篇的转引: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颜延年以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请夺彼矛,还攻其楯矣。何者?易之文言,岂非言文?若笔不言文,不得云经典非笔矣。将以立论,未见其论立也。予以为发口为言,属笔曰翰,常道曰经,述经曰传。经传之体,出言入笔,笔为言使,可强可弱。分经以典奥为不刊,非以言笔为优劣也。

逯钦立《说文笔》曾指出“初期文笔说”即晋代的所谓文笔,“不包括经、史、子等专门的著述”,而南朝的文笔说在延续晋人的基础上扩大了范围。颜延之将经典传记引入“文笔”的畛域,突破了前代从集部视域中讨论“文笔”的局限,但经典中诸如《周易·文言》是所谓“言之文”者,不应将其排除出“文笔”的畛域,黄侃亦主张:“然《易》明有《文言》,是经典亦可称笔,彦和以此驳之,殊为明快。近世阮氏谓文非经史子,而亦引《文言》成说,可谓矛盾自陷,与颜氏异代同惑矣。”故而刘勰主张“经传之体,出言入笔”。从《文心雕龙》本身的篇目设置来看,其“论文叙笔”(《序志》)的20篇,从《明诗》到《谐隐》为“文”,而《史传》到《书记》为“笔”,刘勰将经史子著述皆纳入“笔”体,其观念并未限于集部,没有被南朝时业已形成的四部分类法限制,而《宗经》篇又阐发了“文笔”诸体发源于五经的观念。刘勰的宗经意图和文源五经的文体观念,决定了“文笔”之辨势必难以囿于集部之内;即便站在阮元、刘师培的立场上,唐宋以降源于经史子三部的“古文”兴盛,成为“文章”甚至“文学”的代名词,也是他们无法回避的既有事实。

文集作为诸体文章之作的汇集,虽然常被视作辞章之学,无论总集还是别集,实际上都很难完全排除经史子三部,而限于单篇的“文笔”之作。刘师培批评唐宋以降,有韵无韵、奇体偶体皆入文集,而“文章之体,至此大淆”,实际上意识到了文集与经史子三部存在界限不明之处,而经史子三部之文阑入集部,主要是唐宋古文孳乳出经义、传记、论说、序跋等诸多新文类的结果。从集部本身的发展来看,汇集相对独立于专门著述的单篇之作,本来就是文集的著述功能,即章学诚《文史通义·诗教上》所谓“经学不专家,而文集有经义;史学不专家,而文集有传记;立言不专家,而文集有论辨。后世之文集,舍经义与传记论辨之三体,其余莫非辞章之属也。”虽批评文集非专家之学,但不得不承认文集亦是子史衰落之后汇集四部之文的重要著述形式;将经义、传记、论辨排除出集乃至“文”的畛域,实际上也使得这些单篇著述难以存录。尽管集部本身遮蔽了学术源流的发展脉络,但其在子书等专门著述衰变之后接续了汇集学者各体文章和单篇学术著述的传统,从这个角度来看,源于经、史、子的各类著述与各体文章在唐宋以后以“集”的形式存录,在很大程度上回归了先秦时代“文学”兼容“文章”与“学术”的传统,“文”的观念具有了贯通四部的意义。

在近代,以王葆心《古文辞通义·总术篇》、来裕恂《汉文典·文章典》为代表的文章学著作,力图以文学批评史上的成说为依据,较为系统地论述“文之总以经(史、子)者”与“文当本经(史、子、集)”,从学术渊源、文学风格、文体形态等多方面,将四部之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论述,最终形成“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如王葆心所谓“文之总以经者”指出“经与文之合”胜于“经与文分”的论述,“然刘彦和、颜之推均主文出于经、经可统文之说,后儒乘而衍其绪,于是而经与文合之一面胜,经与文分之一面微。”继而以明清诸多文源于经的相关论述作为佐证。类似地,来裕恂论“文当本经”,在援引《文心雕龙·宗经》《颜氏家训·文章》《文史通义·诗教上》有关文源五经与“战国之文”即诸子九流源于五经的论述之后,指出韩柳古文的根底在于经传诸子,战国西汉之《庄子》、楚辞与《史记》亦发源于六艺。而论及文章源于史之说时,王葆心在“以文与史合谊者,有二家之说”题之下,引述了王世贞“天地之间,无非史”之说,与章学诚《文史通义·书教中》所谓“由文之辑录处铨配以史”之说;来裕恂“文本当史”则以“中国历史,若《史记》、《汉书》、《三国志》、《五代史》,皆事与文并美者。其余诸史,备稽考而已,文章不足观也”为旨趣,讨论了史书的文章价值。在论及“文之总以子者”时,王葆心与来裕恂则回归了子、集二部的源流关系与体制上的相通之处,如王氏引述《文史通义·诗教下》论赋作为纵横家之流,兼有诸子之余风,可以成一家之言,各有其宗旨;而“文之资于子者”,则是后世文家取法于诸子,文风上与诸子相通。来氏论“文本当子”,所谓“今人学汉、唐、宋文以为古人,汉、唐、宋文家,学周秦诸子以为古文、诸子之文章,变化百端,莫可测度,后世之文家,无不本之”,其立论亦主于古文家学文取法于诸子,并在文章风格上与某一子相通。

实际上,“以笔为文”说与“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所面对的文学史阶段是一致的,即唐宋古文以“文”作为类名,容纳了属于六朝所谓“笔”体的文类:若从以韵语俪辞为“文”而将“笔”摒弃于文学的畛域这一角度看,这种现象可称之为“以笔为文”;若以唐宋“古文”包括源于经史子的诸多文类,经义、传记、论辨、序跋等诸多六朝时代尚未独立于三部著述的文体,获得了极大的发展,那么相应的观念则是贯通四部,这正是“以笔为文”说与贯通四部相通之处,也是贯通四部之所以为反思“以笔为文”说的旨归所在。无论是后世古文家取法经史子三部典籍,还是在学术渊源与著述体制上,四部之文得以跨越部类而融通,相关的论述可以追溯到南北朝后期的刘勰、颜之推,经由韩、柳为代表的古文家在写作实践和理论总结两方面的努力,以及明清文家和学者进一步阐述部类之间不同著述相通的可能,最终由王葆心、来裕恂等近代文章理论家有意识地进行更加系统化与学理化的总结,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已由零散的、不自觉的论述,成为一种引人瞩目的文学观念,因而从四部自身的本末源流关系这一文学史进程,以及文学分类体系何以兼容四部而又跨越四部分类法的局限,建构一个系统的文学分类谱系,则成为今天深入探究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所必须讨论的话题。

三、贯通四部:文学统绪与分类体系的建构

从学术著述与文学文体形式等层面讨论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必须认识到经史子集作为源于目录学四部分类法的部类名称,虽然代表了魏晋时代初步形成的四种学术著述形态,但在历史上,四者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学术史历程。经子两部脱胎于《汉书·艺文志》的“六艺略”与“诸子略”,而史集则在魏晋以后独立于六艺诸子,成为代表新兴的史学与文学的部类。以历时性的眼光来看,六艺、子史与文集等著述形态之间存在着源流本末关系,西汉以降个人诸体文章之作独立于六艺子史而蔚为大观,即“文章”与“学术”分离,固然值得关注,而唐宋以后诸多“古文”文类兼容源于经史子的单篇著述,孳乳出经义、传记、论辨、序跋等文体,同时诸多文章总集亦选录经史子三部的文章,最终使得文集之文兼容四部之文,实现观念上的贯通四部,亦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现象。王葆心《古文辞通义·究指篇一》即以“一宜知从前文家,其迹象有分合之异”为题,概括了文学观念发展史上“文”与“学”分而复合的历程:

学术、文章,中外通循之轨,无不由混合而析分,由析分而混合。方析分之时,无不各趋于极致,攻文者由此推究,观其变迁,并可得变迁中之宗主。今略分之:一为文与笔联合之文,六经、诸子主之;一为由笔入文之文,汉后至南北朝主之;一为由文入笔之文,唐、宋以后至明主之;一为由笔入文之文,本朝主之。

所谓“若江左文人以纪叙为笔,必沈思翰藻乃得称文”,代表的是“此尚骈俪极致之说也”的文学观念,与之相对的是,“至宋人论文,或以说目前话为主,或以平易、浅质为主,此尚散体极致之说也”。王氏所论学术与文章的“由混合而析分”,即由先秦西汉时代六经、诸子为代表的“文与笔联合之文”,到汉魏六朝的“由笔入文之文”,一方面是独立于经史子著述的单篇文章的写作发展起来,并汇编为别集与文集;另一方面则是文章的骈俪化使得“文”重于“笔”,甚至影响了子史两部本属于单行散体的著述。而“由析分而混合”的阶段,则是唐宋古文所谓“以笔为文”,先秦经传诸子的传统恢复,“古文”取代骈体文而复兴,直至明代复古派依旧推崇“文必秦汉”,王氏称之为“由文入笔之文”;而所谓清代的“由笔入文之文”,恐怕是指清代骈文复兴与不拘骈散的文章创作实践和理论主张。

与之相对的是学术与文章“由混合而析分”,即先秦西汉经传诸子至后世文集之文渐兴的历程,实则在章学诚《文史通义·诗教上》所论“战国之文,其源皆出于六艺”与“后世之文其体皆备于战国”中得以揭橥,章氏从历时性的视角,建构了“六艺”—“战国之文”(子史)—“后世之文”(文集)这一文学史统绪。无论“六艺”还是“后世之文”,包括作为专家著述的子史,内部都蕴含着多样化的著述形式与文学类别,在《上朱大司马论文》中,章氏指出后世子史分别源于六艺中不同的经典:“《春秋》流为史学,官礼诸记流为诸子论议,《诗》教流为辞章辞命;其他《乐》亡而入于《诗》、《礼》,《书》亡而入于《春秋》,《易》学亦入官礼,而诸子家言,源委自可考也。”无论“古文”还是文集之文,在唐宋以降兼容四部之文都是一种无可回避的文学史现象。

在从历时性的眼光建构六艺、子史、文集之间的源流关系的基础上,认识到了部类之内著述形态与文体形式的多样化,并进一步追溯、辨析其学术渊源,以此建立起更为多层次而立体化的文学史统绪。与之相对的是,经史子集四部被置于同一理论体系中加以讨论的情况,四部共存于“文”这一畛域的观念一直存在,早在刘勰《文心雕龙》、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等南北朝后期的文学理论著述中,“文”的畛域都没有局限于集部。正是经史子与后世文集文体存在源流关系,而四部之间的界限并非黑白分明,建立一个超越目录学意义上四部分类的、以文学体式为本位的分类体系,才有了实现的可能性。今以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和章太炎《文学论略》为例,论述文章总集和文学理论论著如何以文学文类为标准,建构一个兼容四部之文的文学分类体系。

曾国藩的《经史百家杂钞》所建构的三门十一类的分类体系,以“著述门”“告语门”和“记载门”统摄了论著、词赋、序跋、告语、诏令、奏议、书牍、哀祭、传志、叙记、典志、杂记诸多文类,“每类必以六经冠其端,涓涓之水,以海为归,无所于让也”,甚至“记载门”中的叙记与典志两类,以出于经史的篇目为主,而属于集部的后世古文之作甚少。在曾氏的分类体系之中,同一部经史著作的具体篇目,往往依据其文体形式与功能的特质,被归入不同属性的文类之中,如《尚书》的相关篇目,《洪范》隶属“著述门”的论著类,而《甘誓》《汤誓》《牧誓》《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则隶属“告语门”的诏令类,《无逸》被编入奏议类,《金縢册祝之辞》则入哀祭类,“记载门”的叙记类收录了《金縢》《顾命》,典志类收录了《禹贡》。由此可见,《尚书》诸篇孕育了后世多种文类,在整体上将其划入某一类只能在目录学范围内实现,在以文体形态及功能的角度上作为一个整体将其归入某类,则会遮蔽其文体形式的多元性。

认识到经史子著述内部文体形式及其功用的多样化,打破目录学意义上的四部分类法,以此建构一个兼容四部之文的分类体系,亦有文章总集之外的理论论述,章太炎《文学论略》以“无句读文”和“有句读文”二分法为基础,尝试建立了一个包罗万象的分类体系,其中“有句读文”之下再分为“有韵文”与“无韵文”两大类,前者之中的三级类目(章氏成为“科”)包括了赋颂、哀诔、箴铭、占繇、古今一体诗和词曲六科,“无韵文”亦分为学说、历史、公牍、典章、杂文与小说六科,而前五类有更为细致的分类,如学说分为诸子、疏证和平议三类,典章分为书志、官礼、律例、公法、仪注五类。如“无韵文”的“学说”一科中,所立诸子之目似与历史上的先秦诸子及汉魏子书相侔,“凡自成一家之书,名为诸子”,然而作为目录学部类的子部,兼容了《汉书·艺文志》诸子以外的兵书、方技、数术等略:“《隋·经籍志》始以兵家、天文家、历数家、五行家、医方家尽入诸子。自今以后,科学渐兴,则诸子所包,其数将不可计。儒家、道家,同为哲学;墨家、阴阳家,同为宗教,似亦不须分立矣。此与历史、公牍、典章、小说诸科皆相涉入,惟于杂文则远耳。”不仅申发了“学说”一科之下“诸子”类的局限性,亦揭示出诸子兼涉“无韵文”中杂文以外诸科的著述性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诸子也包括了四部分类法中隶属于经部的多种著述,如《礼记·中庸》《礼运》等篇和《论语》《孝经》之属,可见其作更接近于“自成一家之书”。而就章太炎所建构的文学分类体系的特定类别而言,其中包括的诸多兼涉经史子集中两个及以上部类之作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或自成一家,或依附旧籍,而皆以实事求是为归者,则通名为疏证”,除了经部《礼记·昏义》《冠义》等篇和《尔雅》《说文》之属,子史中的疏证之类,即“其最古者,若《尚书》有《大誓故》(见《周语》),《管子》有《形势解》、《立政九败解》、《版法解》、《明法解》,《韩非》有《解老》、《喻老》”,集部中的经说之体亦是疏证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近人别集,如戴震、钱大昕、段玉裁、阮元辈,其间杂文甚少,而关于考证者多,是亦疏证类也”。

由《经史百家杂钞》和《文学论略》建构的分类体系可见,以文学文类为主并辅以经史子三部的著述形式,在兼容四部的基础上贯通四部,有其可行性和意义,借此不仅重新认识经传子史本身具有丰富的著述形态,后世诸多文体发源于经史子三部的认识得以深化,而且相对于以历时性的眼光看待六艺—子史—文集的文学统绪,共时性的分类体系的建构则从根本上打破了四部分类法的桎梏,为“文”从文集之文回归四部未分之“文”提供了以文学形式与功用为基础的分类体系,这一点在《文学论略》建构的“二分法”分类原则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相对于唐宋以降古文复兴,经史子三部之文重归于“文”之畛域,贯通四部这一观念更为系统而深入的理论总结则未能与之同步:以清代中期的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厘清四部之文的源流关系为基础,经由曾国藩编选《经史百家杂钞》确立的三门十一类的文体分类体系,从文体形式与功用的层面兼容四部,使得经史子三部之文进入文章总集,不再拘泥于原属的部类;而章太炎建构的则是包括“无句读文”在内的将著于竹帛的文字都纳入“文”的领域,在这一前提下,同一科、类得以兼容目录学意义上不同部类的著述或文类,同一由不同性质著述或文类的经传子史之著也被归入相应的科、类,在这一过程中后世文集之文与经传子史的源流本末关系得以辨明,而文集兼容四部并贯通四部亦得以实现。

四、余论

“以笔为文”说与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作为两种看似对立、实则如一体两面的文学观念,对于“文”的界定显然是其相悖之处。“以笔为文”说反映了刘师培推崇以韵语俪辞作为最符合汉语体性的文体形式,即“此一则明俪文律诗为诸夏所独有;今与外域文学竞长,惟资斯体”的观念,其说虽然将“文”狭窄化,但也在某种意义上对接了20世纪初流行的“以抒情感人有艺术者为主,诗歌、剧曲、小说为纯文学,史传、论文为杂文学”的“西说”(《文学正名》)。而章太炎在《国故论衡·文学总略》中纠正阮元之说的偏狭,主张“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这一概念既容纳了四部之文又远远大于四部;刘咸炘则进一步将文学分为“广义之文”与“狭义之文”,“惟俱体性、规式、格调者为文,其仅有体性而无规式、格调者止为广义之文”,刘咸炘的定义具备折衷众说的意义,在肯定“纯文学”价值的基础上,亦尊重了中国传统的“文学”概念。不过,面对唐宋以降学术与文学重新由分向合这一现象,章学诚、曾国藩、章太炎等学者理论性的阐发与总结远远晚于文学创作的实践与文学史的发展进程。从历时性的文学统绪与共时性的分类体系两个方面,实现了“文”这一畛域贯通四部的可能性,虽合于先秦西汉经传诸子未分而文集未立,唐宋古文兼容四部之文而改变六朝“文笔”之辨的历史进程,但却在“文”与“学”于20世纪初叶再次走向分离的时代完成。而这一分离,依然影响着今日的文学史与文学理论研究。在这一背景下,重新思考历史上存在过的贯通四部的文学观念,以及诸多被现代的文学史与文学理论研究排除出“文学”领域的著述和文类,则是借助激活传统来反思当下的一种重要方式。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5年第4期

    进入专题: 刘师培   “文笔”之辨   以笔为文  

本文责编:chendongdong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文学 > 文艺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63686.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评论(0)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