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极为深刻的历史意识,有极为深厚的史学传统,也有极为悠久的历史记载与史学研究。自司马迁创纪传体体裁记载历史,所谓“二十五史”,历代不衰,举凡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列国关系乃至底层社会生活,多有记载,重点还是历代政治变迁。浩繁的历史典籍是中华民族繁衍发展历程的记述,也是传承中华文化最重要的载体,蕴含着中华文化的基因密码。
中国古代盛行“一治一乱”的循环史观与颂扬“黄金三代”的退化史观,认为历史是循坏的,甚至以上古三代为理想蓝图。近代以来,受西方进化论影响,资产阶级史学家看到了历史的进步,却得出资本主义终结历史的错误结论。
近代以来,对中国历史学影响最大的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1930年出版的郭沫若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提出殷商、西周是奴隶社会的论断,开创了运用唯物史观指导中国历史研究的先河。吕振羽、范文澜、翦伯赞、侯外庐等前辈史家做出了极大努力,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逐渐成长,蔚为大观。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界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唯物史观指导史学研究方面没有根本分歧。当然,在具体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具体的历史事实时,会有不同的认识,会出现分歧,这是不难理解的。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史学界开展百家争鸣,学术讨论极为活跃。这些学术争鸣既包括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问题、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汉民族形成问题,也包括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近代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近代中国发展基本线索问题、近代中国的革命和改良问题、关于洋务运动性质的讨论等。以上这些争鸣的核心是如何理解社会形态理论,以及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分析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国古代史分期的争论聚焦于奴隶社会何时向封建社会转化,主要有西周封建说和战国封建说的不同意见。中国近代史分期,主要体现在以1919年为下限还是以1949年为下限,这就涉及如何理解近代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和何时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化问题。
一、什么是社会形态学说
1938年,苏联共产党中央审定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以下简称《联共党史》)出版,其中文版于次年传入中国。《联共党史》第四章第二目“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由斯大林亲自执笔。他在文中写道:“历史上生产关系有五大类型: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他还对这五种生产关系分别展开论述。
关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历来有不同的认识和解说。斯大林将其解释为五种社会形态。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一个特殊阶段。”这个处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具有独特特征的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就是一定的社会形态。马克思又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是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最经典的一个定义,也是社会形态理论的经典定义。笔者理解,一定发展程度的生产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构成的社会架构,可表述为社会形态。社会的经济结构,也就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构成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进步,这就形成了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这就是社会形态学说的理论基础。因此,社会形态学说不仅是阐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学说,也是指明人类社会前进方向的学说。马克思接着上面的话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这句话一个世纪以来引起中国学术界反复论辩。其实,如果把这个“大体说来”与上面所引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相比较,这句话的含义是不难解释的。古典古代社会与古希腊罗马同义,指的是奴隶社会。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因其具有公有制特点,是指原始社会。斯大林在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时,为了说明“社会发展史首先是生产的发展史,是各种生产方式在许多世纪中依次更迭的历史,是生产力和人们生产关系的发展史”,强调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生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他指出随着生产力在历史上的发展、变化,人们的生产关系、人们的经济关系也相应地变化和发展。他抓住生产关系,抓住占有制关系,提出生产关系的五大类型,是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所定义的社会形态理论的,是与前文所引马克思的论述相符合的。斯大林是在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他描述的人类社会的五种形态,是一般的描述,并未限定世界各国各地区都要按照五种形态迭次演进。后人的理解有教条主义倾向,不能完全归咎于斯大林。批评这种教条主义倾向是对的,但不能由此舍弃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否则就是因噎废食了。
列宁肯定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理论。他说:马克思“推翻了那种把社会看做可按长官意志(或者说按社会意志和政府意志,反正都一样)随便改变的、偶然产生和变化的、机械的个人结合体的观点,探明了作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探明了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从而第一次把社会学放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列宁强调:“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唯物史观、社会形态理论是将社会科学、历史学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理论,这就是说,社会形态发展这种自然历史过程表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人类历史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而一个世纪以来,历史已经显示资本主义社会正逐步被社会主义社会取代的趋势。取代的过程有多长,我们无法精确预计,但趋势是确定无疑的。列宁还认为,五种生产方式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但不排除有特殊、有个别不同的发展阶段。他说:“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中国历史中只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没有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就表现了这样的特殊性。对历史发展规律,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
二、四十年来关于社会形态学说的认识
改革开放后,出于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出于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认识,国内思想界的解放、进步是巨大的。这方面的进步主要体现在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一直到党的十九大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提出中国式现代化,通过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人类文明新形态,都是对这一问题与时俱进的理论探索与理论创造。从社会形态理论的角度看,这些既直接关涉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也关涉社会形态理论的中国化。这说明党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是肯定社会形态理论及其发展的。
我国学术界、史学界的主流是支持社会形态理论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现更名古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世界历史研究所都是坚持社会形态理论的。曾任历史研究所所长的林甘泉在回忆该所50年发展历程时,用具体事实说明该所老一辈学者如杨向奎、贺昌群、王毓铨、孙毓棠、张政烺等,都是努力学习社会形态理论,在史学研究中坚持用社会形态理论指导的。林甘泉自己也是坚持社会形态理论,坚持“五形态说”的。卢钟锋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也是马克思社会形态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这一理论概念内涵的理解,大体可以分为“五形态”体系内说和“五形态”体系外说。其中,“五形态”体系内说的“原始社会说”更切合马克思社会形态学说史的实际。曾任近代史研究所所长的刘大年也是坚持社会形态理论、坚持“五形态说”的。曾任世界历史研究所所长的廖学盛是坚持社会形态理论、支持“五形态说”的,他的观点反映在《廖学盛文集》中。曾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高翔也是坚持社会形态理论的。哲学界在讨论社会形态学说时,主流意见也是支持“五形态说”的。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研究所所长的靳辉明认为,没有社会经济形态的思想就没有唯物主义历史观,社会经济形态及其演进的规律,也即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具有普遍意义。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光不仅出版了专著《唯物史观·社会形态理论与大的历史时代观——铸就中华思想史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派》,而且主持大型学术文化工程——多卷本《中华思想通史》。他认为,坚持唯物史观及其社会形态演变一般规律,就是把社会形态发展进程作为基本依据,实现思想史和社会史的结合。为此,他专门编写出版《中国社会形态史纲》,作为《中华思想通史》全书编写的依据。
北京大学赵家祥认为,“‘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贯穿在马克思、恩格斯一切有代表性的著作之中。而且‘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符合客观的历史事实。”他还强调,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首先提出来的,“是他们经过长期的、艰苦的理论研究工作逐步完善的”。2007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召开了“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不少与会学者对《“封建”考论》一书做出了评论。从会议发言看,出席讨论会的学者,包括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经济史、世界历史专业,如李根蟠、栾成显、马克垚、张岂之、庞卓恒、龚书铎、方行、廖学盛、刘丹忱、刘秋根、李红岩、林甘泉、卢钟锋、卜宪群等,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对运用该理论指导中国历史研究取得的学术成果是充分肯定的。
在学术讨论中,对于社会形态理论有“三形态”还是“五形态”的不同意见。有学者考察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形成、发展过程,认为:“马克思从未提出过五种形态理论,而只提出过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所谓三大社会形态,只是把前资本主义的各种社会形态概括为前资本主义,再加上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已,似乎算不上什么重大发现。历史学界也有类似看法,认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笔下并不存在着所谓的‘五种生产方式’依次演进的理论,但存在着按历史先后顺序出现的奴役形式的明确表述,即奴隶制、农奴制、雇佣制三大奴役形式。”对此,王伟光评论说,“三形态说”实际上同“五形态说”并不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形态进程的这两种划分,都是根据唯物史观分析社会形态演变而得出的正确结论,二者是一致的,只不过是角度不同。”他同时指出,围绕着“五形态说”与“三形态说”的争论产生了某些思想混乱。“这场争论的实质,在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及社会形态演变进程的判断是不是客观真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不是历史必然;市场经济能不能与公有制相结合,社会主义要不要发展市场经济,涉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不是必然趋势,马克思主义是不是真理、有没有生命力。”
笔者曾在《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一文中指出:一些考察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形成过程的学者,却未能考察马克思、恩格斯两人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从代表作看,1848年出版的《宣言》,属于学者所说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日趋成熟的阶段,有学者认为“我们仍不能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这时已经成熟。”笔者认为这种判断是不能成立的。
《宣言》出版后,马克思、恩格斯在1872年德文版的序言中强调:“不管最近25年来(1848年以来——引者注)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恩格斯在为1883年德文版写的序言中指出:“贯穿《宣言》的基本思想: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因此(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而这个斗争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在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再次强调了上述思想。他说:“虽然《宣言》是我们两人共同的作品,但我认为自己有责任指出,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思想是属于马克思的。这个思想就是: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因此人类的全部历史(从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以来)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这个阶级斗争的历史包括有一系列发展阶段,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一切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恩格斯接着指出:“这一思想对历史学必定会起到像达尔文学说对生物学所起的那样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1872年马克思主义成熟时期,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1848年《宣言》中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这个“一般原理”就是1883年德文版序言和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强调的《宣言》的“基本思想”。这个基本思想就是“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或者“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尽管这两处对基本思想的表述文字有所不同,但其精神是一致的。这两处的表述实际上就是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也是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思想。恩格斯强调这个思想“对历史学必定会起到像达尔文学说对生物学所起的那样的作用”,就是说,这个基本思想可以准确地判断历史上不同时代的社会形态,准确地判断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阶段。
阅读《宣言》全文,可以发现,体现上述“基本思想”的,主要在第一、第二两部分,即“资产者和无产者”“无产者和共产党人”。第三、第四两部分是“社会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文献”“共产党人对各种反对党派的态度”。马克思、恩格斯在序言里说:“《宣言》是一个历史文件,我们已没有权利来加以修改”,所以完整保留了下来。
在“资产者和无产者”部分的论述中,《宣言》对人类社会从古代到资本主义各个历史阶段做了概括:
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主、臣仆、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
从封建的灭亡中产生出来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并没有消灭阶级对立。它只是用新的阶级、新的压迫条件、新的斗争形式代替了旧的。
但是,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这里的论述从阶级斗争入手,分析了历史上的各个时代,揭示了资产阶级的产生过程,由此导出资产者和无产者,再导出无产者和共产党人,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和逻辑框架。这种从阶级斗争入手的分析,实际上是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出发,探讨不同时代的阶级斗争,进而揭示人类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形态。《宣言》指出现代资产者与无产者之间有阶级斗争,古代奴隶与奴隶主贵族、农民与地主之间也有阶级斗争。这些斗争所揭示的其实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结合序言中强调的原始公社,即原始社会,《宣言》较为清晰地说出了人类历史经历过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再加上资本主义后的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宣言》所阐述的一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里,不是从学理上阐释历史上的社会形态是如何形成的,而是把学理语言用论断形式放进宣言中。《宣言》的写作形式只能是宣布研究结论,宣布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不是展开学术论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个一般原理是完全正确的。研究社会形态理论的学者不应该忽视《宣言》的存在,不能忽视马克思、恩格斯在序言里反复强调的“一般原理”整个来说“是完全正确的”论断与恩格斯在序言里强调的“基本思想”完全相符。这个“基本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成熟表达。换句话说,研究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不能不高度重视《宣言》提及的“一般原理”和“基本思想”,不能不高度认可这个“一般原理”和“基本思想”是“完全正确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时代撰写的著作中,对社会形态概念的运用,对不同时代的社会形态具体内容表述,文字容或不同,但作为一般原理或基本思想是一致的。在不同时代有关社会形态表述中,我们应该更注意《宣言》的表述,因为《宣言》讲的是“一般原理”,讲的是“基本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并没有讲三种或者五种社会形态,他们只是把不同时代的社会形态分别或者展开来阐述。所谓三种或者五种社会形态的表述,都是后人概括出来的。无论说成三种还是五种,都符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原意,把三种社会形态和五种社会形态对立起来是不合适的。斯大林所说五种生产关系,其中最后一种是社会主义,但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它应该是共产主义,而社会主义只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至今尚未跨越这个阶段。
三、加强社会形态理论研究,打好中国历史学知识体系建设基础
史学界在改革开放以后,反思“文化大革命”,反思《联共党史》,反思斯大林提出的“五形态”说时,许多学者结合中国历史研究发表了意见。据笔者了解,这里基本上有两种倾向。
一种倾向是,沿着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方向探讨中国的社会形态问题,包括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私有制、阶级、城市、国家的出现,中国何时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制国家,中国奴隶社会与欧洲奴隶社会的同与异(中国奴隶社会的形态问题),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的问题,等等。关于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史学界有多种说法,包括西周封建论、春秋封建论、战国封建论、秦统一封建论、西汉封建论、东汉封建论、魏晋封建论甚至中唐封建论。这些讨论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即使讨论中国是否存在奴隶社会,也是鉴于对史料的解读不同,实际上还是运用社会形态理论在思考。关于中国是否存在奴隶社会,郭沫若、翦伯赞、吕振羽等人有专门著作,他们根据掌握的大量史料和考古发掘资料,论定中国存在奴隶社会。当然,他们的具体意见也不尽一致。郭沫若是最早论证中国存在奴隶社会的学者,他从一开始就明确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指导自己的研究。从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到解放后出版的《奴隶制时代》《十批判书》,他反复思考、论证和修改,最终将中国奴隶社会定在殷商、西周到春秋战国之交,具体为公元前475年。他认为,从考古资料、历史文献、甲骨文和铭文来看,生产力的发展、铁器的出现,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变化都表明,公元前475年之前中国是奴隶社会,此后转变为封建社会。郭沫若还从人殉、人牲的角度,结合井田制以及众和众人、庶人等生产者的身份,将他们解释为生产奴隶。今天,固然有学者对这个观点进行挑战,但似乎尚无人直接针对他们的考证与论述进行争鸣。否认中国存在奴隶社会的学者,应该在自己的著述中正面面对郭沫若提出的论据,如果认为他的解释不对,也应该正面辩驳。对郭沫若的论据不正面辩驳,就否认中国古代存在奴隶社会,恐怕是没有说服力的,是难以站得住的。在中国史学界,中国历史存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仍是主流观点,不同的见解也有,但应该说不占据主流。
还有一种倾向,是背离社会形态理论,甚至认为社会形态理论是“伪命题”,从根本上否认中国存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认为中国只有西周的封邦建国才是封建社会,或者认为秦统一中国后封建社会就解体了,反对把秦统一至明清时期称作封建社会。这是把作为政治制度的西周封建和作为社会经济结构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下的封建社会混为一谈了。混为一谈的结果是否认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也有人提出远古、上古、中古、近古概念,或者中国只有前帝制社会、帝制社会和后帝制社会这样一些混乱的认识。这些观点之悖离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是显而易见的。
除了在明清史领域否认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在近代史领域,也有人否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20世纪80年代有人提出质疑和挑战。有人认为,帝国主义“破坏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但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辛亥革命之前和之后,都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要求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个说法究竟是否恰当,似有必要重新加以研究”。有学术刊物开辟“中国近代社会性质讨论”专栏,发表林有能《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再认识——广东史学界的一场争论》,其第一个标题就是“毛泽东‘两半’论的权威面临挑战”。该文指出,有学者对“两半”论提出了直接的质疑和驳难,认为“‘两半’论把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过程与半封建过程视为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是不当的”,是“失误”,“延误了我们反封建历史任务的完成”。该刊同期还发表记者凌峰《李时岳关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答记者问》。记者问,“您的意思是不是说,应该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理论概括,提出新的概括,以突破现存的近代史的框架,探索新的架构呢?”回答是:“显然有这样的意图,确切地说,重新检讨‘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提法,是要为设计新的近代史构架寻找理论基点。”这个回答把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认识讲得很明确了。此外,还有人认为:“以新民主主义理论原原本本地指导通史性的近代史研究……值得推敲。”
从以上所引材料看,少数学者对社会形态理论的认识,对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上社会性质的认识,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是相悖离的。
中国社会从封建社会演进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再演进到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事实。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历史发展就是朝着这个方向演进的。一个多世纪前,中国共产党成立,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结合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明确了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于这个认识,中国共产党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从而站在历史正确方向一边,站在为人民大众谋长远幸福的立场上,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赢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屹立于世界已经76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中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中国消除了极端贫困,社会稳定。中国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门槛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对这个基本事实,历史学者不能视而不见。
承认这个事实,认识这个事实,研究这个事实,是历史学者的责任。就像郭沫若在1929年所说:“对于未来社会的待望逼迫着我们不能不生出清算过往社会的要求。”我们应该研究明末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及其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演变,研究中国社会为何在面对资本主义列强时不能应对,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研究中国共产党及中国社会进步势力如何运用社会形态理论,准确分析社会性质,把握历史方位、基本矛盾、前进方向和主体力量,并制订革命路线纲领,进而坚持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使中国成为一个现代化大国、强国。
历史学者还要研究秦统一后两千年中国封建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形态变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形态变化,以及明末的资本主义萌芽为何进展缓慢、不能突破资本主义的门槛。
历史学者要研究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形态变化,研究生产力的进步如何打破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禁锢,引发上层建筑及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的变化,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
历史学者要把丰富的考古发掘资料,把甲骨文、金文资料变成历史研究的宝库,研究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在中国远古时期原始社会里生产力如何发展,如何从公有条件下产生私有制,产生阶级,产生国家,形成夏商周的时代巨变。
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不懂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由来。中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最有发言权。我们要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形态变化,研究苏联社会主义的演变及其失败教训,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汲取苏联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更好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坦途。我们要研究中国式现代化如何区别于资本主义现代化,如何区别于苏联社会主义现代化,走出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子。我们还要研究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路径,如何把社会主义的发展区分为不同的阶段;研究社会主义不同阶段的社会形态,如何把这种社会形态向更高级阶段推进。
笔者认为,中国历史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要在打好社会形态研究的科学基础上,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5年第1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