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晓虹:晚清人眼中的秋瑾之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5 次 更新时间:2025-04-20 08:54

进入专题: 秋瑾  

夏晓虹 (进入专栏)  

 

晚清时期,统治者已不能漠视舆论的力量。民间声音的存在,使官府在行动时因受到牵制,而不得不有所忌惮。张曾敭、贵福的公布口供、刷印传单、影写秋瑾的革命文字,未尝不是对其仓促办案、大受报刊攻击的极力弥补;二人的仕宦前程亦因此而断送,则更可见出代表民意的舆论对现实政治的积极参与及实际作为。其中,尤以实行民意的群体不分省域的联合行动最有效力,也最具近代色彩。

民间结社的大批涌现与勇于任事,使得这类团体俨然成为晚清社会结构中重要的支配力量。戊戌变法前,康有为、梁启超们反复开导、论说的“合群”之义,“群故通,通故智,智故强”,到了二十世纪初年,已是群相信奉的常识。并且,“合群”不只是民间社团成立的动因,也为消泯省界的隔膜、产生民族国家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基础。在秋案讨论中极其活跃的江苏教育总会,便早有此自觉。其所采取的致函浙江省学务公所等学界同人的方式,便有联络民意机关及绅学界共同负责的用心;公开信中也明确宣告:

……苏之与浙,击柝相闻,固非春秋时吴与越之比。省界之说,乃行政人之区域,非国民之区域。

因而,过问秋瑾死事,要求调查报告,正是其作为社会群体“应担之责任”。其间,“国民”一语的使用,显然系以国家为根基,意在肯定凡在此共同体生活的人,都不应该强调地区的特殊性,而自外于国民全体。一方之事,便是全国之事。以为事不关己,袖手旁观,即丧失了作为国民的资格。

与之同声相应的一位江苏人,在《敬告为秋女士呼冤者》一文中也大力提倡:“若我同胞士绅,今日对于浙省,论地势虽有省界之分,论人民则全国皆为一体,同舟救溺,义不容辞。”其声讨浙江大吏“媚上取荣”“不遵法律”杀害秋瑾的罪行时,便能独具只眼,从全国一体的角度,揭示此案争论的实质:

夫同胞所谓“幸福”者何?不过欲国家明定法律,上下共守,俾我同胞能有自保其身家性命财产之权耳。东越之狱,是官吏夺我同胞身家性命财产之权矣,于此而不争,是天下无当争之事矣。且今日之争,非仅仅为秋女士一人也,为我同胞士民之前途计也;抑非为我同胞士民之前途计也,实不啻为我一人身家性命财产计。………故今日之事,非浙绅一部分之事也,凡我国民,与有责焉。

此种国民意识的觉醒与自觉的担当精神,虽源自其乡前辈顾炎武“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卷十三《正始》)的名论,却已注入现代国家观念。随后发生的苏省拒张运动,因而恰如水到渠成,不过是具备此种觉悟的江苏士绅付诸实践的一次成功的力量显示。

在民间一片斥骂声中,直接办理秋瑾一案、为清延立下大功的浙抚绍守,在其署理当地则因威信扫地,不能再安于位。民国后,为张曾敭作墓志铭的陈宝琛尽管有意回护,含糊其词,谓其将秋瑾“檄捕鞫实置诸法”后,“而当事中人言,调公江苏,旋复移山西。公乃连疏乞退,三上始得请”,但其间实有一场大风潮在。

考索当年的案卷,可以发现张曾敭在处决秋瑾时原堪称“勇毅”,态度强硬。7月14日(阴历六月五日)贵福电请“将秋瑾先行正法”,张立刻覆电,同意“秋瑾即行正法”。次日又亲笔写信给贵福,催问“秋瑾已否遵办”,指令严厉镇压:“此事人手,必须从严,始能解散,若意存消弭,酿祸必大。”对贵福的担心与恐惧也大加斥责:“派去兵队,系为拿匪之用,岂为府县看家,种种畏葸,办理乖方,……若再因循误事,非我所能宽贷也。”16日贵福的回电中,因称“惶悚感激”,并表白:“卑鋆籍长白,必不为彼党所容,非有见好求庇意。”强调自己正是种族革命的对象,不会通融办理,以解张氏之疑。而张曾敭对此案的后果,其实远不及贵福看得清楚。起初以为不过杀一乱党而已,论功只会得赏,却未曾料到招来的竟是民间抗议的风暴。甚至吴芝瑛以真名实姓发表的《祭秋女士瑾文》,也公开对张氏进行辛辣的嘲骂:

反常移性者欲也,触情纵欲者禽兽也。以浙帅之贤,岂嗜欲之流、禽兽之类与?

张曾敭爆发的勇气,一旦遇到如此猛烈的攻击,也立即消失,转为惶恐,而别求退路。

正当民报民刊同仇敌忾声讨浙省地方大员最激烈的时分,张曾敭称病乞退的消息也开始流传,各报均明确将其与舆论的压力联系起来。7月27日,《申报》已抢先报道:

浙江巡抚张曾敭因此次查抄绍郡各学堂暨严惩秋瑾女士,颇遭物议,渐自引咎,故于日前托病奏请乞假二十天。所有公务,悉委藩、学、臬、运四司分办,员绅往谒,概不接见。并闻张抚假满后,尚拟续请展假。如绍事竞干查办,则即须乞恩开缺。

消息的准确度相当高,有日后的事实可证。8月2日,张氏上奏折请病假一月。8月6日《申报》“专电”稿又进一步透露出清廷内部对张如何处理的依违不决:

浙抚张曾敭因秋瑾事不利众口,奏请开缺养病。某军机恐张新党气焰,拟驳。而醇邸谓现当预备立宪时代,应准开缺,以息浮言。是以未定。

驳、准双方显然均以要求追究法律责任的民间呼声为潜在的对话者,张氏本人的宦途已无足轻重。在此背景下,16日《申报》刊载的《浙抚张中丞更动消息》,所述应是朝议折中的结果:

浙江巡抚张中丞办理徐案,逮捕株连,遇事操切,大受内外时论所攻击。中丞颇不自安,曾具折乞退。现闻政府亦有将张更调之意,以谢舆论云。

9月5日,报纸的传闻即得到证实,当日《上谕》有“张曾敭著调补江苏巡抚,迅速赴任”的命令。谕旨发布,以为找到避风港的张氏,又意外地遇到了强烈的抵制,一如丧家之犬,进退失据。

张曾敭调任苏抚的消息6日正式见报,早已义愤填膺的江苏士绅立即做出集体反应。两日后的《申报》便刊出了《江苏绅士致都察院电》,电文明确表示了拒绝张到任的民意。虽说是“朝廷因地择人,臣民何敢妄议”,然而偏要一议,正见出国民义务所在,对地方执政者应有评议、选择的权利。拒斥最有力的理由,即是其人在浙江任内已为民愤集注:

惟张曾敭近因绍兴党狱,纵兵枪毙无辜学生,又派员搜查学堂,更肆骚扰。苏浙接壤,舆论已哗。……张曾敭遽即来苏,人情汹惧。为此迫切沥陈,伏乞据情代奏。

报纸刊载时未列出发电人姓名,但据出版于1909年的《越恨》披露:“苏人电奏预名者三十余人,而领衔者为常熟曾君孟朴。”曾君即为小说《孽海花》的作者曾朴,其时正在上海办小说林社及《小说林》杂志,此前已参加江苏教育总会与张謇发起的预备立宪公会(下文简称“两会”),为“两会”的积极分子。其子虚白三十年代追述其事有云:张曾敭因杀害秋瑾,株连多人,激起“浙省民众大哗,积极进行驱张运动”,政府只得将其调任江苏。“时先生和上海一班同志以为浙省之所拒,宁可以苏省为藏垢纳污的所在,也就联名电请清廷,收回成命。”“其实,秋案发生后,攻张最猛烈的便是隶属江苏省的上海一地。因而,调张于苏,实为一招错棋。列名“两会”的曾朴作为拒张电奏的发起人,也令人不能忽视其背景,即江苏教育总会与预备立宪公会在上海民间社会的巨大号召力。

电文公布,风潮发动。苏省民意所向,令决策者与当事人深感不安,因而无法立即执行《上谕》,使张曾敭“迅速赴任”。9月10日,《申报》已传出张之“来苏迟早,又须视江苏绅学界之有无动静,始定行止”的小道消息;17日的新闻中,则更言之凿凿地引张曾敭致江苏巡抚陈夔龙的电文大意,谓“本拟俟一月假满,即赴苏任;惟近日病益增剧,假满之后尚须续请,请公奏派护理”。官场上的托词惯例,一看便知,张氏始终得的是“政治病”;即使身体确实欠佳,也该是由于舆论的声讨,郁闷所致。电函中流露出的退意,于是被正确地理解为“苏人议论咸以公电都察院拒阻之力”,而关于张曾敭“或即设法改调他省”的揣测,不久也得到证实。10月5日,又有新的《上谕》颁布:“张曾敭著调补山西巡抚。”尚未履任的张氏,亟亟由江苏改派山西,表明宣布预备立宪的清廷,已不得不对民意表示相当的尊重,做出让步,苏省绅学界颇具声势的拒张运动终于完满地落下帷幕。

而当运动初起时,从曾朴个人的安全考虑,出名电请确要冒生命危险。曾虚白便提到,“风潮逐渐扩大,清廷为之侧目,曾密电捕先生等三人,先生屹然不为动”。而当时人分析此事,言之亲切,也对曾氏的大勇极表钦敬:

领衔电奏,幸而获济,倡言者与噤若寒蝉者所得正同,无私利焉;若其不济,则大足以获罪于朝廷,其次亦足构怨于张抚,其危甚矣。而批鳞犯难,竟有其人,毅哉曾君也!

曾朴的壮举及拒张的获胜,为他带来了普遍的赞誉,在随后进行的江苏教育总会选举中亦有反映。10月27日的年会,曾朴以27票当选为干事员,票数远在同时当选的徐念慈等人之上。

还应该补叙的是,张曾敭虽一时获调山西,仍然不久于任,转年1月24日,即以病免职。至于直接审案、执行死刑的贵福,下场也不比张氏好。办案当时,贵福已忧虑重重,7月16日致张曾敭电中便禀称:“卑府老母受惊,致病垂危,还念大局,悲愤填胸。”而其调迁他处,所遇也适步张氏之后尘。秋瑾幼弟宗章尝有记述:

“是年(引者按:1907年)十月初四日,贵福卸事,调补宁国府,为皖人所拒,不获履新。”并且,“卒清之世,蹭蹬终身”;“入民国后,易姓名为赵景琪”,而不敢以真名行世。被公论钉在耻辱柱上的张、贵,已是终生难获解脱。回首当日,三十年后秋宗章总结这段历史的话,今天仍不妨引用为此段作结:

……张曾敭者,南皮张之洞(时官大学士)之族人,贵福又为膻胡之族类,奥援既厚,驱逐綦难,乃以文字之鞭挞,口舌之声讨,竟产生不可思议之效力,虏廷卒亦不得不酌予量移,以慰民望。此诚胜清一代,破天荒之创举。而民权之膨胀,亦有以肇其端矣。

民间势力的迅速增长与联合行动,正是民权赖以发生、存在、壮大的条件。秋案善后中接连出现的成功拒斥难以对付的刽子手事件,其解读的关键意义在此。

本文节选自《秋瑾与二十世纪中国》(夏晓虹 著,商务印书馆,2023)。

进入 夏晓虹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秋瑾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散文随笔 > 大浪淘沙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61818.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评论(0)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