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是实现新的文化使命的关键路径,其动力体系和协同机制共同构成文化繁荣的立体框架。内在动力包括:一是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的战略引领,以系统性顶层设计强化政治定力与方向把控;二是数字技术驱动全链条革新,以智能化手段重构文化生产传播体系;三是多方主体协同治理,构建共建共享的开放生态;四是科文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以科技创新赋能智力支撑。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需建立五大协同机制:一是人文精神与文化产业融合机制,推动价值创造与经济转化有机统一;二是文化创新与传统传承协同机制,实现文脉赓续与现代创造动态平衡;三是文化领域新型生产关系与新质生产力协调机制,破解文化产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四是供需双向互促机制,以优质内容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五是文化自主与国际传播共进机制,在坚守主体性中增强文明影响力。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是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信息的获取、处理、传播和应用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极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也深刻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新的市场需求和受众习惯。因此,只有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才能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当前,文化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以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和影响力,是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推进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出场逻辑: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与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数字化时代,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理论逻辑根植于文化与制度的共生关系之中。数字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正倒逼生产关系层面的文化体制创新。从历史逻辑看,人类文明史是科技与文化互构的进程,技术的迭代不断重塑着文化生产与传播范式。从实践逻辑看,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发展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构建统一市场、强化国际竞争力,推动文化软实力的跃升。
理论逻辑:共生、连接与动态适配。共生关系、连接机制以及动态适配性来源于生物学领域的“双螺旋”理论,该理论揭示了DNA分子的结构和复制机制,在其他领域中同样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在信息技术与文化体制机制的交织互动中,“双螺旋”理论为理解当前文化发展的动力体系与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新视角。
一是共生关系。信息技术与文化体制机制之间存在共生关系,这种关系是双方相互依存和促进的必然结果。一方面,信息技术作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其每一次飞跃都深刻影响着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从早期的印刷术到如今的人工智能,技术的每一次革新都极大地拓宽了文化的传播渠道,丰富了文化的表现形式,提高了文化的整合效率,为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文化体制机制作为文化发展的制度保障和调控手段,对信息技术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文化体制机制通过政策引导、法规制定和市场监管等方式,为技术在文化领域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空间。
二是连接机制。信息技术与文化体制机制之间的连接,主要体现在技术、产业和社会三个层面。技术层面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使得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变得更加高效和精准,提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了文化服务的个性化和智能化发展。同时,信息技术的应用也为文化监管提供了更加便捷和有效的手段,促进文化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产业层面上,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催生了新的业态和模式。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产业是文化与经济双向互动、相互融合的新兴产业载体。数字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业态的兴起,丰富了文化市场供给,促进了文化体制机制革新。社会层面上,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改变了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和价值观念,人们愈发倾向于通过数字化、网络化的方式获取和消费文化产品,这对文化体制机制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其在文化传承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动态适配。信息技术与文化体制机制的动态适配性是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带来了深刻影响,要求文化体制机制必须保持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应对技术变革带来的挑战。首先,文化体制机制需要密切关注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例如,针对数字版权侵权、网络文化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文和监管措施,以保护创作者权益并维护网络文化生态。其次,文化体制机制应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利用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新时代的高品质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农村倾斜,缩小城乡文化发展与建设差距。最后,文化体制机制应具备一定前瞻性和预见性,提前布局和规划,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此外,还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历史逻辑:技术迭代与文化变迁。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技术迭代与文化变迁始终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历史上技术的每一次飞跃都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引发了文化的深刻变迁,文化的变迁又进一步影响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方向,为技术发展提供新动力。
远古时期,人类从使用简单石器到逐步掌握磨制技术进入新石器时代,技术的进步不仅提升了人类获取食物和防御野兽的能力,还促进了社会分工和群体协作,为文化的初步形成奠定了基础。随着生产力的提升,人类开始定居,形成了早期的村落和社群,语言、艺术、宗教等文化元素逐渐萌芽。青铜时代的到来标志着金属冶炼技术的突破,人类能够制造更复杂的工具和武器,加速了社会结构的演变并扩大了文化交流。
农业革命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它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随着农作物种植技术的提高,人类从游牧生活转向定居的农耕生活。技术发展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人口增长和社会发展。农耕文化的兴起使得人类开始重视土地、家庭和血缘关系,形成了独特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农业革命也推动了农业技术不断发展,如灌溉技术、耕作制度等创新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农耕文化的内涵。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以机器化大生产为核心,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蒸汽机、纺织机等机器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了工业化进程。工业文化强调效率、竞争和理性,推动了科学、教育、艺术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同时,工业革命也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和全球化的初步形成,使得文化交流和融合变得更加频繁和深入。
21世纪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将人类社会带入了信息革命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重塑了信息交互、社群沟通与娱乐消费的行为模式,更通过数据渗透与算法干预,持续改写思维范式、伦理坐标及文化认同的底层逻辑。数字文化迅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打破了传统文化的界限和壁垒,促进了文化的多元化和全球化发展。同时,文化数字化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如网络文化中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对青少年的影响,以及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和数据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
实践逻辑:文化和科技融合浪潮。文化和科技赋能融合,文化发展为科技创新提供新场景、新应用、培育创新环境与人才体系,其本质性作用是为科技创新把握人文价值的“守正”之道,实现软创新与硬创新的深度共生共促。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浪潮不仅为传统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催生了诸多新型文化业态,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
融合动力日益增强。一方面,前沿技术不断成熟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为文化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推动了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例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兴起提高了文化产品创作效率和个性化水平,而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则为用户提供了沉浸式的文化体验。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文化生活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促使文化产业不断寻求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以满足市场对高质量、多样化文化产品的需求。新媒体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重要载体。短视频、直播、社交媒体等新兴传播方式为文化产品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渠道。基于数据驱动的传播方式不仅提高了文化内容的传播效率,也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
融合领域不断拓展。在出版领域,数字出版已经成为主流趋势。电子书、有声读物、知识付费等新兴出版形式不断涌现,智能校对、智能推荐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出版行业的应用提高了出版效率和质量。在影视娱乐产业领域,特效制作、3D打印、无人机拍摄等技术的应用使影视作品呈现的效果更加震撼人心,流媒体平台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影视传播方式,智能剪辑、智能配音等人工智能技术提高了视频制作效率和效果。在文旅和会展产业领域,智慧旅游、虚拟景区、在线展览等新兴业态的兴起,打破了传统文旅和会展的时空限制,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旅游和参展体验,增加了文旅和会展产品的生动性和趣味性。
融合成效愈发显著。首先,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催生了数字文博、云演艺、网络文学、在线教育等新型文化业态,丰富了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推动了文化产业的持续创新和发展。其次,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显著提升了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小类实现了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对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高,表明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最后,文化和科技的融合还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一方面,二者融合促进了文化的普及和传播,提高了全民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另一方面,推动了文化的创新发展,为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文化和科技的融合还促进了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了我国文化的国际美誉度。
内在动力: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数字技术的深度渗透不仅解构了传统“中心-边缘”的文化权力结构,赋予个体前所未有的文化表达权,更重塑了文化软实力的全球化竞争逻辑。技术革新的深层动力源于数字文明对“人何以为人”的哲学叩问与“文化何以为文化”的本质反思。这种变革的根源在于数字时代“人-技术-制度”三者关系的系统性重构和动态调适,本质上构成了数字文明存续和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系统驱动。
政策驱动:战略规划与政策统筹的引领力。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文化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仅改变了文化领域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还重塑了媒体形态、舆论生态和文化业态。面对这一新形势,政策引导与顶层设计作为改革的动力源泉,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通过一系列政策制定和战略规划为改革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专门部署,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强调要“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这些政策文件和战略规划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指导思想、行动纲领和实践路径。
完善的顶层设计是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保障。科技部等六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为文化科技融合提供方向指引。各地方政府发布“文化数字化行动计划”,为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指明路径。同时,政府还注重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将新型文化业态纳入统计范畴,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财政投入是保障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政府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为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例如,设立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文化科技项目;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科技创新,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是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动力。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为文化领域企事业单位和人才提供有力支持。例如,对文化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对优秀文化作品和创意人才给予奖励和表彰;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这些措施有效激发了文化主体的创新创造热情,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
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中,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市场活动的实践推动与文化体制改革的制度拉动是中国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构的“双轮驱动”力量。以政策引导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这种模式既保证了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又激发了文化产业的活力与创造力。
创新驱动:数字转型与产业赋能的驱动力。中国式文化现代化将文化创新视为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全面发展的首要动力。文化数字化与数字文化化作为文化创新的重要体现,已成为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驱动力,深刻改变了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注入了新活力。
文化数字化是现代信息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延伸和扩展,使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具有显著的数字特征。文化数字化充分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极大地提高了文化内容的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使得文化创作和传播更加高效便捷。数字化技术使文化遗产、文物等文化资源得以实现数字化采集、存档和展示,跨越时空限制被广大公众接触和了解。同时,借助于算法推荐和大数据采集等技术,人们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偏好便捷地获取海量优质的公共文化内容,精神文化生活得以丰富。此外,文化数字化改变了文化传播的方式和形态,打破了地域、时间等因素限制,使得文化传播更加广泛、深入和高效。文化内容通过数字平台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可以迅速传播到全球各地,实现跨地域、跨文化的交流与传播,这推动了不同文化和价值观念的交流与交融。
数字文化化是指数字技术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使网络数字空间日益成为与现实世界并存的虚拟世界,塑造人与人之间、人与机器之间交往互动的范式、规范、道德和伦理,由此而衍生出基于数字空间的新兴文化形态。数字文化化不仅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和商业模式,如数字娱乐、数字出版、数字旅游等,丰富了文化市场的供给,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还推动了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数字化技术挖掘和再创造传统文化资源,使其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此外,数字文化化促进了文化产业与制造业、农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文化产业能够与其他产业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生态驱动:生态协同与平台融通的支撑力。文化生态系统与数字平台成为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支撑,不仅为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提供了广阔空间,还通过构建多样化的文化生态和高效的数字平台,促进了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文化生态系统是一个包括文化资源生产、传播、消费等多个环节的复杂系统,涉及文化主体、文化环境、文化政策等要素。在信息技术的影响下,文化生态系统正经历深刻的变革。一是多样化文化生态的形成。信息技术的发展打破了地域、时间限制,使得不同地域、民族、风格的文化得以在全球范围内交流和融合。多样化的文化生态不仅丰富了人们的文化选择,还促进了文化的创新与发展,进而推动文化的交流互鉴。二是文化资源的优化与高效配置。在数字化时代,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变得更加高效和便捷。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使得文化资源的精准分析和投放成为可能,提高了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文化环境的持续优化。政府和企业通过构建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完善数字文化监管体系等措施,为文化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社会公众也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积极参与文化环境建设,推动文化环境持续改善。
数字平台作为信息技术与文化融合的重要载体,对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数字平台通过提供高效、便捷、个性化的服务,推动了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了文化产品价值,推动了文化体制机制变革。相关功能包括:一是数字平台的文化传播功能。数字平台强大的传播能力使其成为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能够迅速将文化内容传播到全球各地,实现跨地域、跨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同时,数字平台通过算法推荐、个性化推送等技术手段为用户精准提供文化内容服务,满足用户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二是数字平台的产业创新功能。数字平台不仅为文化传播提供了便捷渠道,还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创新与发展。通过应用数字技术文化产业可以开发更多新颖有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同时,数字平台还可以为文化产业提供数据分析、市场预测等支持服务,助力文化产业实现精准决策和高效运营。三是数字平台的生态构建功能。数字平台在构建文化生态系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形成了包括文化创作者、文化消费者、文化服务商等在内的文化生态体系,各个文化主体可以相互协作、共同创新,推动文化的发展繁荣。
人才驱动:科文融合与人才创新的引领力。高素质文化和科技融合型人才以其独特的优势与潜力,成为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引领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从发达国家发展经验看,融合型人才不仅促进了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还加速了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为文化的发展繁荣注入了新的活力。
融合型人才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文化发展的脉络与趋势。他们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古老的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同时,融合型人才也是新兴文化形态的开拓者,他们不断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路径、新模式,为文化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文化产业正处于深刻的转型与升级之中。融合型人才凭借其在文化和科技领域的双重优势,引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拓宽文化产业边界并提升其附加值和竞争力,成为技术创新的实践者和产业升级的推动者与引领者。
在信息爆炸时代,文化传播的速度与效率至关重要。融合型人才擅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传统文化传播的时空限制,实现文化内容的快速传播与广泛覆盖。他们打造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传播平台,让文化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有效提升了文化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融合型人才具备跨文化交流的能力与素养,成为不同文化之间沟通与理解的桥梁。他们通过参与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等方式,促进中外文化相互了解与交流,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文化力量。
实践进路: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路径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践路径应遵循“问题-方法-价值”的三重逻辑:聚焦结构性矛盾,以系统性改革打通体制机制梗阻;倡导方法论革新,通过政策试点与基层探索提炼中国经验;回归人本价值,以高质量文化供给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深层期待。这场改革并非技术驱动的单维跃进,而是文明基因、制度效能与治理能力的复合嬗变,需在历史纵深中校准方向,在时代潮头重构范式。
构建人文精神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机制。构建人文精神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机制,不仅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关键。一是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融通,以创意表达和多元载体激发文化生命力。二是探索人文精神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新模式和新业态。以数字技术赋能业态融合创新,培育沉浸式文旅、非遗文创等新业态,实现人文价值与经济效能双向转化。发展“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教育”等新业态,拓宽文化产业边界,丰富文化产品形态,提升文化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三是建立健全促进人文精神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政策支持体系。统筹财税金融支持和知识产权保障机制,推动人文资源活化利用,促进人文价值向产业动能转化。四是加快培养既懂文化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通过高校教育、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人文精神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提供人才支撑。五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促进人文精神与文化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深度融合。
构建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承的协同机制。构建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承的协同机制是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的关键路径。一是强化政策引导与制度创新。明确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承的发展方向,鼓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支持新兴文化业态的发展,同时注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二是搭建文化创新平台与传承载体。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创新平台,为文化创作者提供展示交流和合作创作的空间。同时,积极运用VR、AR、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传统文化传承的载体和形式,使古老的文化以更加生动的方式呈现,增强公众的文化体验感和参与感。三是激发文化传承动力与创新活力。加大对优秀文化创新项目和传承人的扶持力度,提供资金、技术、市场等多方面支持,形成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此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活动,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力和保护意识。四是在尊重和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深度挖掘、整理、再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更加符合现代审美和人们接受习惯的方式融入生活。鼓励文化创作者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融入现代艺术创作和产品设计,创造出既有文化底蕴又具时代特色的文化产品。
构建文化领域新型生产关系与新质生产力的协调机制。文化领域新型生产关系的建立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和条件,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文化领域新型生产关系的完善和优化。因此,加快构建二者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至关重要。一是建立新型生产关系创新机制。构建文化领域新型生产关系需要以创新为驱动力,不断调整和优化生产关系要素,这包括推动文化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文化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鼓励文化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激发新质生产力的活力。新质生产力是文化发展的核心动力。为此,需要构建一个开放、包容、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文化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同时,大力培养和引进文化创新人才,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的文化创新人才队伍。此外,完善文化创新激励机制,确保创新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从而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新热情。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政府应在文化领域新型生产关系与新质生产力的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为文化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和市场支持。
构建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的互促机制。构建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的互促机制,旨在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实现文化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和动态平衡。一是精准把握文化需求新趋势。信息技术的普及使得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征。因此,构建互促机制的首要任务是精准把握文化需求的新趋势,利用大数据分析、社交媒体监测等手段,深入了解不同群体的文化偏好和消费习惯,为文化供给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创新文化供给模式。在精准把握文化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文化供给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三是建立文化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有效互动反馈机制。设立文化消费反馈平台并开展文化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公众对文化供给的意见和建议,为文化供给的调整优化提供参考。鼓励文化供给方主动了解市场需求,根据市场反馈调整供给策略,实现供给与需求的良性互动。四是积极构建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的互促机制。此外,加强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文化供给的质量和效益符合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
构建文化独立自主与文化国际传播的共进机制。文化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立自主与国际传播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为在复杂环境中保持文化的独特性和影响力,必须构建以巩固和发展文化主体性推进文化国际传播的共进机制。
一是巩固和发展文化主体性,守护文化根基。文化独立自主是国家文化发展的基石。面对外来文化的冲击和影响,应坚定文化自信,强化文化主体性,深入挖掘和传承本土文化精髓,保护文化遗产,并在现代社会中赋予其新的生命力。同时,鼓励文化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利用信息技术,拓宽国际传播渠道。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文化国际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数字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文化国际传播的渠道和方式。制作影视作品、音乐作品、文学作品等高质量文化内容,向世界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和价值,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三是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促进文化交流互鉴。文化国际传播不仅是单向的输出,更是双向的交流与互鉴。应积极建立国际文化合作机制,加强与世界各国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世界文化发展繁荣。举办国际文化节、艺术展览、学术论坛等活动,为不同文化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和尊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四是培养国际化人才,提升文化软实力。人才是文化国际传播的关键。应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文化人才,包括文化创作者、文化传播者、文化管理者等。加强教育培训、提供实践机会并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文化事业,为文化国际传播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鼓励文化人才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五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在推动文化国际传播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守国家文化安全底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文化国际传播的原则、范围和责任,加强对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的审查和管理,防止不良文化内容传播。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下,文化领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技术创新为文化的生产、传播与消费开辟了新路径,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与无限可能。面对历史性的机遇与挑战,必须以开放的心态、创新的思维、坚定的步伐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不负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是实现新的文化使命的必由之路。要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和制度藩篱,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推动文化领域的全面变革。这包括构建适应全媒体时代要求的文化传播体系,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打造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格局。同时,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与优势,推动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把握文化消费的趋势和特征,为文化产品的创作与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创新文化传播的方式和手段,让文化以更加生动、直观、互动的形式展现,激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文化人才,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在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以更加深厚的文化底蕴涵养民族精神,以更加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需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文化力量与智慧。
陈能军,南方科技大学全球城市文明典范研究院研究员,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人文经济、城市经济与文化产业。主要论文有《新型生产要素融合创新——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内容》《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用人文经济建设丰富中国式现代化内涵》等。
来源:《学术前沿》杂志2025年第5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