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传统中国思想在理解风俗时,往往着重关注政教对风俗的塑造作用。然而,政教与风俗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天然张力:从王者之教的普遍性与统一性上讲,天下的风俗无疑应以同一性为旨归;而从风俗自然本有的差异性上讲,天下人的生活方式则是复杂而多样的。对此,儒家的态度可以用“风俗虽异,趋向则一”概括之。从儒学经典来看,一方面,儒家认为政教应出自王者一人,并在“辟无常之失”和“辟人为之乱”的意义上肯定了以教易俗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又通过分辨差异性风俗的两种来源和强调圣王之德的至公无私,为多样化风俗的存续留出了空间。“风俗虽异”与“趋向则一”的结合,使儒学经典视域中的文明生活方式有得以实现其多元一体的可能。
关键词:儒家;政教;风俗;统一性;差异性
根据现代学科的一般定义,风俗是“一定社会共体中,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各种行为方式的总和”,包括生产生活、礼仪节日、宗教信仰、社会交往等各个方面。(参见徐杰舜主编,第5-15页)因此,它通常被纳入人类学、社会学或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范畴。近年来,也有学者在传统的研究方法之外开辟出了新的路径,如鞠熙提出,现今民俗学者们普遍熟悉的“中国古代民俗”可以被概括为“遗产”之学,而在“遗产”之外还有一种“天下”之学,它指向的是由儒家秩序主导的、以“正俗”教化“本俗”的风俗观。(见鞠熙)所谓“天下”面向的风俗学,本质上就是关注政教对风俗的塑造作用。
风俗这一话题,在中外思想史上均留下了重要印记。不过,大部分外国学者的理解都将自然意义上的风土当作第一性的存在,而将人们的性情、品质或者制度、文化当作风土影响下的结果。反观中国则有所不同,《汉书·地理志》云:“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地理志》以“风”为受水土风气所养,以“俗”为随君上情欲所得,这样一来,人为的政教就不是被自然风土所塑造,而是与其处于平等的层面上,共同构成了风俗的来源。除此之外,如《诗序》“美教化,移风俗”、《孝经》“移风易俗,莫善于乐”、阮籍《乐论》“造始之教谓之风,习而行之谓之俗”、司马光《谨习疏》“上行下效谓之风……众心安定谓之俗”等语,均格外注重政教与风俗之间的关系,这也是传统中国思想在理解风俗时的独特之处。
针对这一面向的研究,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深入历史之中,探讨现实中的政教如何影响、改变风俗。例如,汉代“大一统”的政治要求就对风俗产生了毋庸置疑的影响,使自然差异服从政治格局,也是统一王朝进行行政管理时的必然要求。正如周振鹤所言:“如此长期稳定的行政区划,必然使同一区划之中的语言、风俗等文化因素趋向一体化。”(周振鹤,第43页)但问题在于,仅仅关注政教的塑造作用是有局限的,它限制了风俗本身可能展现出的多样化图景,似乎只有王者规范下的“正俗”才具有正当性。因此,另一种方式便是跳出单一性的政治需求的束缚,回到经典文本之中,从思想自身的逻辑出发看待风俗问题。细读儒家经典可以发现:一方面,若从王者之教蕴含的普遍价值理念上讲,天下的风俗无疑应当以同一性为旨归,在经典中,也常以“国异政、家殊俗”为衰乱之气象,而以“同风”“共贯”为治世之表征;但另一方面,儒家却并未真正否认风俗本有的差异性特征,天下人的生活方式仍是复杂而多元的。本文想要探讨的是,究竟应当如何看待统一性政教与差异性风俗之间的张力?这一“同”与“异”又该以何种方式在同一个秩序中共存?
一、以统一政教辟“异政殊俗”:以《诗序》为中心
首先需要肯认的是,在儒家看来,以王者为核心的政教体系天然具有普遍性与统一性的特征。《春秋》有“五始”之说,是为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五者。颜师古曰:“元者气之始,春者四时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公即位者一国之始,是为五始。”(见班固,第2824页)根据汉代何休的注解,这五始之间并非各自独立,而是环环相扣,“同日并见,相须成体”,共同展示了王者政教的根本来源与形成过程。天下政教出自王者,因此“正月”系于“王”之后;王者受命本之于天,因此“春”在“王”之上,以示其制作法度必须法天而行;天地又由元气所生成,因此先“元”后“春”,以示天地起始有其本原。在“五始”的连续意义上,人间政教的创制得以推本于天地生成的开端,这即是王者之教在根源上的统一性。此外,《公羊传》又有“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之说,何休解云:“‘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见刁小龙整理,第12页)依照何注,“正月”是由王者布政施教所制定,“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意味着世间万物均处于此政教体系的统领之下,这即是王者之教在作用上的普遍性。
既然王者政教在根源与作用上是普遍而统一的,那么其教化之下的文明秩序与生活方式,亦必定有着共同的价值旨归。将天下人的生活纳入这一共同价值体系的状态,常常被形容为“同风”“共贯”。据《汉书·王吉传》记载,王吉上疏汉宣帝时,便云:“《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是以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诈伪萌生,刑罚亡极,质朴日销,恩爱浸薄。”(班固,第3063页)王吉首次以“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来解“大一统”之义,此后,历史上与之相似的说法便屡见不鲜。所谓“同风”“共贯”,也就是指政教归于一人,天下同风共俗的状态,这正是“大一统”政治的题中之义。反过来讲,既然理想中的社会状态应当上下趋于一致,那么“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所代表的异政殊俗,则是世风败坏、苛政频出的体现。
王吉以风俗是否齐一来判断治乱与盛衰,其立场渊源有自。在《诗序》中,有一段关于“移风易俗”的经典叙述,其云:
《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见朱杰人、李慧玲整理,第6-19页)
不难看出,《汉书·王吉传》对待天下风俗不齐的负面态度,与《诗序》此处一脉相承。二者均认为,从一国、一家乃至一人所展现出的风俗习惯中,能够窥得政教的好坏与得失,而“国异政,家殊俗”正是礼义政教缺失的结果。在此基础上,《诗序》以风俗之同异区分了治世与衰世,又以治世、衰世之别,分出了正风、正雅与变风、变雅。以风为例,孔颖达论正、变之风的区别云:“王道明盛,政出一人,太平非诸侯之力,不得有正《风》。王道既衰,政出诸侯,善恶在于己身,不由天子之命。恶则民怨,善则民喜,故各从其国,有美刺之变《风》也。”(见朱杰人、李慧玲整理,第18页)孔说之旨,即正风出自王者一人,天下皆服从王者教化;而变风出自各国诸侯,诸侯之政有好有坏,故各地风俗亦有好坏,变风据此有美诗、有刺诗。这说明,天下风俗之所以齐一,根本上是由于“政出一人”,它与《论语·季氏》中“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说法得以相互印证。至于为何“政出王者”与“政出诸侯”之间存在如此巨大的区别,将在第三节中详细说明。
由上可见,以风俗是否齐一来判断治乱与盛衰,可以说是传统儒家的一种共识。那么,若是适逢“国异政,家殊俗”的衰世,王者必然需要通过教化手段来移风易俗,以正其不正。然而,在风、雅、颂三者中,虽然雅专载王政之诗,但从上引《诗序》中可知,一国之风同样承担起了改恶为善、敦风化俗的功能。例如,变风之诗具有“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特点,既能讥刺君上之失,还能通晓世事、追怀旧俗。并且,《诗序》还将“情”解为“民之性”,“礼义”解为“先王之泽”。孔疏云:“‘发乎情者,民之性’,言其民性不同,故各言其志也。‘止乎礼义者,先王之泽’,言俱被先王遗泽,故得皆止礼义也。”(同上,第19页)各地皆因曾受先王之教而有旧时美俗,这自然属于王政的范畴;但“民性不同,各言其志”一句,却表明风乃一国之音,生活在不同地方的民众,情性也有所不同。“性”乃生而有之,一国之民性自然会与当地风土有关。所谓“国风之音,各从水土之气”,“民性”与“水土”的存在,使得变风之诗在体现普遍王政的同时,还兼具一国一地的风俗差异。这就要求王者政教必须与地方风俗相兼容。
以乐教为例,孔子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见皮锡瑞,第100页)《礼记·乐记》云:“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见吕友仁整理,第1498页)乐教之所以能感动人心,成为移风易俗的最佳方式,正是因为它本就“从民心而兴”。《乐记》疏云:“乐之善恶,初则从民心而兴,后乃合成为乐,乐又下感于人。善乐感人,则人化之为善;恶乐感人,则人随之为恶。是乐出于人而还感人,犹如雨出于山而还雨山,火出于木而还燔木。”(同上,第1500页)根据“乐出于人而还感人”,既然各地之民的性情有刚柔、缓急、轻重之异,那么乐教的形成也必定会带有民心民性的特殊气质,就像雨和火一样,出之于山木而又反作用于山木。
按理来讲,政教自王者出则风俗齐,自诸侯出则风俗异。既然异政殊俗是天下衰乱之象,那么自然应以王者之政匡正诸侯之政。但若从《诗序》对国风功能的形容和对民性、水土的强调来看,儒家虽然极度重视“大一统”之义,认为文明教化必须由王者制定,却又保留了地方风土的特殊性,强调政教不可离于本俗。即使王者之政需要齐正天下,也无法以同一种方式致之。它提示出了几个重要问题:如果风俗的差异性无法忽略,为何“国异政,家殊俗”会被视为天下无道的表现?以教易俗究竟意味着什么?统一政教与地方风俗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二、“易俗”的本质与限度:以《王制》《乐记》为中心
如果细思文章开头《地理志》对风俗的定义,便可发现,无论水土、民性之“风”,还是好恶、动静之“俗”,都与上节所引《诗序》和《王吉传》中代表纯粹负面形象的异政殊俗并不一致,而是有善有恶、驳杂不纯的。特别是因循“水土之风气”而产生的“刚柔缓急”“音声不同”,更属于一种自然形成的客观差异。然而,《地理志》虽然视自然风土为“本”,但为了展现大一统政权的实力,突显“汉承百王之末”的时代背景与历史责任,终究认为圣王得以“移其本,而易其末”,使天下之俗皆从王者教化。但除此之外,《礼记·王制》中有一段话,同样对这种客观的风俗差异作出了描述: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见吕友仁整理,第537页)
可见,《王制》的立场与《地理志》不同,其认为民性“不可推移”,因此应当遵循“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原则。也就是说,经由差异性的自然风土所塑造的民性民俗,即使王者政教也无法使其混而为一。这样一来,《地理志》与《王制》在面对“易俗”这一问题时,就产生了殊异的答案。针对二者之别,学者们已给出了一些调和之法。如《诗·关雎》孔颖达疏将《地理志》的“易俗”与《王制》的“不易”分属于两种不同的政教空间,前者指中国以内,后者指四海以外;又如《礼记·王制》孔颖达疏解释“不易”时,认为“不易”并不是真的丝毫不加改易,而是指制定政令、施行教化时需要尊重并保护各地的自然风俗,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与《地理志》之间的张力。
在承认风俗有“不易”之一面的立场上,与《王制》相近的还有《礼记》中的《乐记》。只不过,前者肯定的是自然风土之异的“不可易”,后者则在区分善恶的基础上,肯定了善俗之异的“不必易”。其言: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疏云:风,谓水土之风气,谓舒疾刚柔。俗,谓君上之情欲,谓好恶趣舍。用乐化之,故使恶风移改,弊俗变易。(同上,第1498-1499页)
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
疏云:乐法既善,变移敝恶之风,改革昏乱之俗。(同上,第1507-1511页)
乍看之下,《乐记》原文并未指明其“移风易俗”的对象为何,但疏文以“恶风”“弊俗”为解,其实颇合《乐记》本意。《乐记》开宗明义便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见吕友仁整理,第1455-1456页)也就是说,《乐记》一篇的主旨就是讲述乐教与人心的关系。结合上引段落中,《乐记》将“善民心”“耳目聪明”“血气和平”与“移风易俗”相联系的说法,可以看出,《乐记》在提及风俗问题时也是从“感动人心”的角度出发,强调性情之正对于敦风化俗的作用。既然乐教得以使民心归善,而“正风俗”之要在于“感民心”,那么对于《乐记》而言,“易俗”的界限便不是夷夏之辨,或者风土与君教之别,而是善俗与恶俗之异。恶俗自当改易,但同样也必然存在不变的美俗、淳俗。这些美淳之俗是否齐一并不重要,只需人心趋善,便自有其存续的正当性可言。
根本上讲,在“易”与“不易”之间,反映的仍然是统一性政教与差异性风俗之间的关系。以空间之异、易俗之法或是善恶之别来调和二者,固然均可备一说;不过,若是我们抛弃非此即彼的判断,从《王制》与《乐记》的叙述中,还可以寻找到其他理解“易俗”的方式。
首先来看《王制》。根据上文所引,《王制》并未以下定义的方式正面说明风俗的来源,而是着重点出,在“寒暖燥湿”与“广谷大川”影响下的异俗是“不可推移”的。如果从风俗来源的两面性来分辨异俗,那么《诗序》中的“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无疑是在“随君上之情欲”的意义上讲的,即指向王道衰微下的异政殊俗;而《王制》中的“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则是在“系水土之风气”的意义上讲的,它指向的是自然形成的、客观的动静刚柔之异。也正因此,这两种异俗无论在来源还是表征上都得以区别开来。对《王制》来说,王政缺失下的异政殊俗必然需要匡正,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自然水土影响下的风俗之异,却不能够被随意改变。这一理解向我们提示出了“易俗”的第一个面向——辟人为之乱。
岸本美绪曾提出,中国传统学者之所以十分关注政教与风俗的问题,其思想重点“与其说在于‘哪种秩序是比较好的’,不如说在于‘如何不陷入“禽兽世界”’这个问题上。‘禽兽世界’就是失去规范的状态”(岸本美绪,第62页)。岸本美绪对“禽兽世界”的概括可谓精准,生动地说明了风俗必然与文教紧密相关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禽兽世界”并不是指文明史意义上的原始社会,也不是指与文教相对应的自然。自然风俗并不一定是野蛮而愚昧的,反之,如果善恶、好坏、是非的规则能够被随意制定,言人人殊,那才会陷入真正人为的“禽兽世界”之中。孔子之所以会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深恶痛绝,本质上就是对于文明秩序标准的重视。在一个稳定且可持续的社会里,必须要有某种价值规范与尺度来指导人们的生活,因此风俗虽然看上去表现为衣、食、住、行等具体的生活方式,但其背后真正反映的却是“人们精神的性质”(岸本美绪,第52页)。统一性政教的决定作用,就体现在对人们精神品质的塑造上,而它也得以补足“随君上之情欲”的缺陷。从这个面向来讲,“易俗”与其说是以“政教”易“风俗”,毋宁说是以“王者之教”易“人君之教”。这也正是《王制》一方面认同“修其教”与“齐其政”,另一方面又强调自然风土之不可变易的原因。
在此,另一个问题也随之产生了:如果“易俗”存在着以“王者之教”易“人君之教”的一面,那么二者的根本差异在哪里?换言之,“随君上之情欲”的缺陷究竟是什么?这便要引入《乐记》进一步理解。
在前引《地理志》的叙述中,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谈到“俗”的来源时,《志》归之于“情欲”;而谈到“俗”的特性时,《志》称之为“无常”。儒家经典对王者政教的来源进行追述时,常常会用“本之人情”来表示,但“人情”主要泛言人类所共有的、天生的情感,它是圣王制作礼乐的自然基础;而当普遍人情落实于具体的个人时,其好恶、喜怒与欲望则完全来自于个体的私人品质,具有强烈的不稳定性。与之相似,《乐记》中也提到民心之无常的特质。简言之,人心之无常着重反映在其“应感起物而动”(见吕友仁整理,第1499页)的功能上。“应感”意味着人的内心会因感受外物而有知觉与思虑等活动,因此它不是恒定的,而是随着外物之变不断变化的。在这一点上,凡人莫不如此,即使是作为执政者的人君,也难以逃脱由“血气心知”所塑造的无常性情。而《乐记》中的“乐”(或“礼”),恰恰便是针对这一无常而起的。其言:“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同上,第1501-1502页)可见,先王制定礼乐,就是要节律、裁制人情,使其合于中和之道、五常之行。进一步讲,不仅仅是人情,甚至天地万物都得以感乐之德而各得其所:“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同上,第1506页)无论是“成文”“从律”还是“得数”,都代表了天地运行的规律与常道,只有这样,乐教才得以达到“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的境地。由此,便可以理解“易俗”的第二个面向——辟无常之失。
“人君之教”之所以存在风险,是由于“君上之情欲”的无常。这样一来,源自“君上之情欲”的风俗也必然是无常的,它正是造成混乱失序的根源,也需要大公无私的“王者之教”来进行补救。此处可引数例为证。《左传正义》有云:“但风俗盛衰,随时隆替,国之将灭,风散俗烦。”(见浦卫忠、龚抗云等整理,第1411页)这里的“风俗盛衰,随时隆替”,便展现了一国之风俗的无常特质。相比之下,王者所示民、教民的则与之相反。《诗序》云:“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正义》对此解释道:
“经夫妇”者,经,常也。夫妇之道有常,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德音莫违,是夫妇之常。室家离散,夫妻反目,是不常也。教民使常此夫妇,犹《商书》云“常厥德”也。……“厚人伦”者,伦,理也。君臣父子之义,朋友之交,男女之别,皆是人之常理。……王者为政,当移之,使缓急调和,刚柔得中也。随君上之情,则君有善恶,民并从之。有风俗伤败者,王者为政,当易之使善。(见朱杰人、李慧玲整理,第12页)
由此可见,人伦教化的核心就是为夫妇、父子、君臣、朋友之间提供一种恒久的相与之道。对民众而言,这种相与之道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提供一种好的生活方式,因而也被视为“美教化、移风俗”的标准。这里的“经”与“常”,与《礼运》中提到的“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出一辙。无论是君臣、父子、夫妇等伦理,还是仁、义、礼、智、信等德行,都是顺应天道人情而来,不因个体的一己之私情而有所改变。所以,王者所代表的统一性政教所寻求的是常道与常法,也正是在拯救无常的意义上,差异性风俗才是需要被规范的对象。
重新回到《王制》与《乐记》,可以发现,二者均展现出了儒学经典视域中对“易俗”这一理论之本质与限度的理解。仍以《地理志》为对照,《志》在区分两种风俗来源之后,又以大一统政教将之合二为一,这一倾向毕竟离不开现实政治的影响。但无论是《王制》的“辟人为之乱”还是《乐记》的“辟无常之失”,都表明儒家之所以批判异政殊俗,主张以教易俗,并不是否定差异性本身,而是批判一种混乱失序的状态。一方面,鉴于一国一地之君的德行良莠不齐,民众又无常心,只能随君上好恶,因此需要有王者的统一之教来齐整精神、制定准则,这就是“易俗”的本质;另一方面,既然“易俗”是为了使无常归于常道,而非强行使所有人依照同一种方式生活,那么在风俗本身有人为与自然之分、有好坏善恶之分的情况下,必定有所易、有所不易,这又为“易俗”的实施留下了限度。从这一角度讲,《王制》与《乐记》并不认为以教易俗具有绝对的正当性,而是在理论上提供了统一性政教与差异性风俗共存的可能。
三、理想风俗的图景:以《礼运》为中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于统一性政教与差异性风俗之间的关系已有所辨明。既然儒家并不认为整齐划一的风俗是必要的,那么理想中的风俗究竟是怎样一副图景?这就与前文所言“王者之教”的性质与功能有关。
上节提到,“易俗”有着以“王者之教”易“人君之教”的一面,这是由于人君好恶不定,其教散乱无章,而王者的政教却得以依循常道与常法。问题在于,为何“王者之教”就得以避免无常的特性?难道王者便不具备血气心知,没有喜怒好恶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这里的王者并不是对现实中在位者的泛指,而是指有德有位之圣人(或圣王)。《乐记》强调只有圣人方可制作礼乐,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正义》云:“唯圣人识合天地者,则制作礼乐不误。若非圣识,则必误。”(见吕友仁整理,第1477-1478页)如果说制作礼乐能够敦风化俗,而礼乐又本之于天地,那么唯有德合天地的圣人所制作的礼乐才能真正教化民俗,也是顺理成章的。对于圣人而言,其所具有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品质,便是至公无私。
《礼记·礼运》有一著名论断:“故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何谓“意之”?孔颖达疏云:“以意测度谋虑而已”。(同上,第914页)这里的“测度谋虑”并不是深谋远虑、谋定而后动之义,而是指以私意妄自揣度。《礼记·礼器》中的一句形容,与此句有异曲同工之妙:“是故君子之于礼也,非作而致其情也。”孔颖达疏解时,又将“非作而致其情”解为“非私自专辄”“非直任我情”。(同上,第996-997页)将之对应于“王者之教”与“人君之教”便可知,“人君之教”的弊端根源于个体精神品质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的重要表现就是无法逃离闻见所限、气质所拘。因此,常人仅凭一己之情,总不免落入“私意”的窠臼。相较之下,只有圣人方能破除一己之私,“法天地之道,先人后己”,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的境界。也正是在存公去私的层面上,“王者之教”得以从经纬天地的宏观角度出发,超越个体的私意与私情,为万物订立尺度。儒家理想中的风俗图景,就建立在大公无私的圣人教化之上。
在宋以前的儒学经典及解释中,对于理想风俗本身样态的描画并不多见。如前文分析所见,《诗序》《王制》《乐记》等文本虽有涉及,但重点并非“俗”而是“教”。与经典相呼应,郑玄、孔颖达等人也以紧贴文本的解经为主。因此,究竟何为儒家眼中的理想风俗,只能从不同文本的只言片语中撷取,难以找出某种具有代表性的描述。直到宋代,以卫湜《礼记集说》所载宋儒为代表,将《礼运》中的“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解为圣人治下的风俗,为我们提供了理解这一问题的钥匙。兹摘录如下:
长乐陈氏曰:风俗同,故天下为一家;心德同,故中国为一人。(见卫湜,第310页)
蒋氏曰:盖天下大本,在于人情离合,而众寡远近不与焉。方有道之世,上下相亲,小大相安,六合同风,九州共贯。迨其衰也,贵贱相逼,强弱相乘,则不免人自为政,家自为俗。(同上,第311-312页)
马氏曰:然则天下风俗之宜异,中国贵贱之势殊,而能使天下如一家,中国如一人,何也?盖风俗虽异,而其趋向则一也。贵贱虽殊,而趋于善则同也。凡此自非顺性命之理,而明利达患者,不能为也。(同上,第311页)
由此可见,以上三位的整体立场基本一致,大体认为“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可以与“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等语相类比,是指王者移风易俗,使天下形成统一的政教秩序。其中,马氏(晞孟)的理解格外值得注意。他不仅将“为”字解为“如”,使“一家”与“一人”成为一种譬喻,还非常细致地分疏了“天下如一家”与“中国如一人”的联系与区别。在他看来,“天下-中国”对应着“远-近”“略-详”“众-寡”与“一家-一人”。在天下这个领域中,最多能够做到如父子般的“一家”;而圣人之教无疑在中国具有更明显的功效,能够达到如左右手足般亲密的“一人”。可见,他仍然认为天下与中国的风俗存在差异,而二者之所以可被譬喻为“一家”与“一人”,则是由于“盖风俗虽异,而其趋向则一”。这里的“趋向则一”,指的就是在王者之教引导下的善政善俗。即使同处于王者政教之下,天下与中国所表现出的仍有“一家”与“一人”之别,由此可知远近、高下、详略、众寡之分是永远存在的。而王者之教却使得差异性的风俗有着共同的趋向善的渴望,这一点非“顺性命之理”和“明利达患”的圣人不能做到。马氏指出的这两点均出自《礼运》原文,正是对于圣人品质的刻画。对此,建安潘氏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说明。
建安潘氏同样承认“天下一家,中国一人”是圣人治功之盛的体现。但是,他认为如果仅仅以“风俗”作解,则“是知圣治之成效,而不见圣人之能事也”。因此,天下风俗之归一只是圣治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圣人之所以能如此的原因。潘氏化用《易·系辞》中“天下何思何虑”一句,认为“天下一家”与“中国一人”实际是“同归而殊涂”与“一致而百虑”的体现。他又有“无思则均一体”“狥私而自蔽,见有用则彼己不通,不见不用而会归则一”等语,说明潘氏所言之“思”并不完全是中性意义上的思虑,而更偏向于因自私、自蔽而囿于己身的念头。因此,圣人之所以不以一己外天下,就是能够摒除彼我之分、私欲之弊,视天下与己身为一体。潘氏的理解并非孤例,实际上,它代表了宋明理学家的一种典型思路。朱子在解释“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时,便从亲亲、仁民、爱物的角度出发,将之解作破私立公的仁爱之心。(见朱杰人、严佐之等主编,第1561页)与之类似的还有王阳明,他在《大学问》开头即言:“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王文成公全书》,第1113页)虽然阳明与朱子在整体思想上分歧甚多,但就此句而言,将其视作圣人之心的基本立场却是一致的。
总的来看,如果说前人尚未系统阐述儒家理想风俗的图景,那么宋儒则通过直指圣人的大公之心,点明了王者之教得以敦风化俗、使“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依据,也道出了圣人之治下的风俗之所以成为理想风俗的根本缘由。这一理解亦非宋儒孤明先发,从前文对《礼运》“非意之也”的解释便可看出,它强调圣人存公去私的独特性与重要性,具有一脉相承的解释传统。并且,上述儒者将“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解为风俗之大同,还向我们展示出了儒家对于政教与风俗关系的思考:在他们看来,风俗的形成除了自然地理的因素外,人为的政教因素亦十分重要。因此,真正理想的风俗无法完全依靠自发、自然的力量,必须要有统一的圣人之教为其制法;同时,风俗的同一不仅仅与圣人之法有关,更端赖于圣人之德。正如建安潘氏所言,车书混同、亿兆欣戴只是表象,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圣人洞照本原,视天下为一体。圣人无偏无党、廓然大公的品质,使其得以摆脱常人之私意私情的桎梏,在最大程度上使天下万物各适其性、各得其所。最终的结果,就是天下“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
四、结语
最后,我们回到儒学经典视域中政教与风俗之间的关系问题,可以总结出这样几个特点:
其一,以统一政教辟“异政殊俗”,既是现实中治理天下的必然要求,也是儒家政教思想的应有之义。一方面,从“大一统”思想的原始内涵上讲,王者之教天然有着普遍性与统一性的特征;另一方面,人情普遍喜怒不定、好恶无常,如果凡有位之人皆可创制立法来驭使民众,那么天下之俗必然杂乱无章、良莠不齐,没有普遍适用的价值原则。经典中对“国异政、家殊俗”的批判,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的。因此,礼乐政教须自王者出,民众才能知晓何谓中和之道,才有常法常理可以依循。
其二,儒家虽然重视以教易俗,但并不意味着以同一性替代差异性,而是站在“辟人为之乱”和“辟无常之失”的立场上,为“易俗”规定了本质与限度。这就使得儒家在移风易俗的具体施为之时,又强调“移不必易,易必有移”(见张涌泉主编,第1996页)。在“易必有移”的立场上,“易俗”必然要以“移风”为前提,这意味着风俗的形成与转变离不开王者教化的形塑;在“移不必易”的立场上,如果某地仍然葆有旧时美俗,那自然不用改易。即使需要“易俗”,也不是依靠政令来强制改变,而是必须如《诗经》中的“国风”一般,因地制宜,在尊重地方风俗的前提下施教。
其三,在前述两点的基础上,我们还得以想象儒家眼中理想风俗的图景。在《礼运》“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的描述中,“一家”与“一人”实际强调的是作为政教主体之圣人的重要性,即唯有圣人之德才能做到普遍与无私。也就是说,若能保证教化的至公无私,那么淳风美俗自然水到渠成,无须勉力为之;但若是强行改变风俗的差异性,则既非政教之旨归,更有可能起到反面效果。综合来看,宋儒马晞孟所言的“风俗虽异,趋向则一”,或可成为儒学经典视域中政教与风俗之关系的准确概括。依照本文的理解,这里的“异”指的并非“异政”之下的“殊俗”,而是万事万物所本有的差异性特征;相应地,这里的“一”也不是指天下所有风俗习性的整齐划一,而是制礼作乐、敷施政教的王者一人。通过风俗之“异”与趋向之“一”的结合,统一性政教与差异性风俗被统合进同一个秩序之中,既为以教易俗的正当性获得了有限度的空间,也为儒学经典视域中的文明生活方式提供了多元一体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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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达,北京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现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主要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中国哲学史》《开放时代》《人文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整理出版古籍文献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
来源:《哲学研究》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