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军:强制阐释论的缘起与发展考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1 次 更新时间:2025-01-15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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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军  

2014年,张江发表《强制阐释论》,宣称“强制阐释是当代西方文论的基本特征和根本缺陷之一”,一时激起中国文艺学和文学批评领域学者的强烈反响。“强制阐释”这个标识性概念也很快成为学术热词被广泛讨论。强制阐释论的横空出世是不是空穴来风?何以引发如此之大的学术反响?回顾十年来与之相关问题的争鸣与讨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值得特别关注:“强制阐释”究竟只是西方文论的顽疾,抑或也是中国文论及文学批评的隐患?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不能就事论事,而应尽可能还原强制阐释论的生成及发展的语境,看看它究竟从何而来,又向哪些方向发展的。

整体而言,强制阐释论的提出离不开当代中国文学批评价值重估和当代西方文论局限性反思的双轮驱动。前者是立足当代中国实际,直面文艺现实的问题意识;后者则是应对西学新潮的巨大影响,是反思思维方法的理论自觉。

 

一、从文学批评的“辽宁声音”到“文学观象”“海上观潮”

在2014年前,张江仅发表过几篇与文论和文学批评有关的署名文章。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强制阐释论的缘起,必须进一步追溯过往,从中获取一些线索。

2010年《当代作家评论》第5期(首发于《辽宁日报》2010年6月18日)发表了中国作协主席铁凝的一封来信:《或者,将来的文学史也要记上一笔——致张江部长的信》。文章对《辽宁日报》近期开设的“重估中国当代文学价值”的栏目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在一家有权威性的省级党报上,以这样大的篇幅、这样显著的位置讨论文学话题,长达半年之久,是罕见的,也很令人感动。这个策划体现出你们在文化发展战略上是有眼光的,有独到之处”。可见,张江在辽宁工作时期所推动的“文学批评的辽宁声音”成为日后强制阐释论提出的缘起。

其实,铁凝来信只是回应了“辽宁声音”第一阶段所产生的学术反响。与之有关的活动组织与策划一共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由《辽宁日报》在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6月12日组织的“重估中国当代文学价值”专栏策划。该栏目以记者采访报道的方式,先就“当代文学如何评价”和“评价中国当代文学,应该有怎样的立场”两个问题分别对陈晓明和肖鹰进行了独家专访,继而将二者的观点之争作为话题吸引更多作家、批评家和文论家参与讨论。在前后60余位的参与者中,不乏著名作家王安忆、莫言、阎连科,以及知名国内批评家陈晓明、肖鹰、丁帆,还有来自国外的学者谷川毅、许钧、陈众议等。第二个阶段是从2010年6月11日起至2013年11月8日止,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上先后发表了27篇以“廖文”为名的署名文章,围绕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中的诸多现象和问题发表观点,如《文艺精品:为人民而生》《群众文化:为人民而坚守》《文艺批评:为人民而担当》《呼唤英雄》《守望崇高》《回归理想》《文学:警惕新概念化倾向》《提供中国文学的原创力》等。所谓“廖文”即“辽文”的谐音,也是由辽宁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策划的直面文学创作与批评现状及问题的系列文论。这些文章“明确回答了文学和文化发展过程中,困扰人们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第三个阶段是2010年12月,在辽宁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文学批评:反思与重建”学术研讨会基础上,《辽宁日报》从2011年1月10日起在半年时间里策划了“重估中国当代文学批评”栏目,围绕“反思”和“重建”两个关键词,吸引广大作家、批评家和学者参与其中。同时,还辅之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听取在校大学生和普通读者的意见。在三个阶段中,第一、第三阶段的相关成果汇编以《重估中国当代文学价值》为题结集出版。

综观这三个与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密切相关的活动策划,可以明确感受到“文学批评的‘辽宁声音’”作为一个文学事件所具有的鲜明导向性。

其一,“辽宁声音”重点分析了当代文学创作在立足现实、反映现实方面的不足。“重估”专栏的核心议题在于对中国当代文学的文学价值的准确定位。陈晓明认为,当前已有一批杰出的作品展现出中国文学的卓越成就,“中国文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肖鹰则持相反意见,认为“中国文学在走下坡路”。另外,中国当代作家的创作问题引发广泛关注。有作家指出,中国作家常常“太过聪明。这种聪明表现在大家对于小说的技术、技巧、方法、方式的借鉴很沉迷,而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忽视人心、社会”,有回避现实的倾向;而莫言则着重强调作家应关注现实世界,着力塑造具备时代精神的“新人”,“只要我们写出‘新’人来,就是新的小说,就是贴近了现实,贴近了社会”;王光东、葛红兵等人留意到普通话写作对文学语言个性化的影响,而丁帆、王彬彬等人则提出中国作家学养不足的问题;陈众议、史国强等人也针对作家的模仿与原创问题展开了尖锐的分析。同样,“廖文”也分析了中国当代文艺创作中现实主义发展面临的困境:传统现实主义僵化与现实主义泛化问题并存,在创作实践里,部分作品未能有效统合客观现实与主观现实,无论是在记录时代历史,还是在塑造个体形象方面,都存在欠缺,在创作立场上也未能全面把握现实主义辩证关系。相应地,文艺创作形象的典型化问题也尤为突出,“进入当代以来,文艺创作在典型化问题上经历了诸多反复,没有找准位置”,真正优秀的艺术典型稀缺,对典型塑造存在诸多误解。“廖文”还审视了中国当代诗歌创作脱离大众的问题,认为“诗歌与大众的关系却日渐疏远,日趋成为个人独白、同好交流和圈子文学”。当代诗歌从个体意识觉醒走向个体本位主义过渡,漠视公共价值,与读者经验对接艰难,诗性特征不足,受西方诗歌翻译影响,与中国现实生活和诗歌传统脱节,从而疏远大众。

其二,“辽宁声音”反思了文学批评观念中受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思想影响,缺乏文化自信的问题。如在“重估”中,就专门有两次主题涉及对西方文学和文论的评估:“西方为何不了解文学的中国”和“西方文学也在走下坡路”。如陈众议指出,“西方的大众眼光对中国文学的关注仍然停留在一种不无偏见的猎奇心态上,还没有用一种平常的心态来看待中国的文学”。谢天振认为:“我们对西方的了解其实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而西方对中国的了解其实是从最近这二三十年才开始的”。在陈众议看来,世界文学整体上出现了“自上而下及由外而内、由强到弱、由宽到窄、由大到小的历史轨迹”,在陈晓明看来,“中国当代文学已经臣服西方美学的规训和尺度太久了,而后者实际上已经枯竭”,因此“应当在吸收西方理论及知识的基础上,对由汉语这种极富有民族特性的语言写就的文学,它的历史及重要的作品,作出中国的阐释”。西方文论备受热捧,本土理论却被边缘化,这一问题也被“廖文”多次以专题方式讨论。“廖文”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西方文论被大量引进,在理论和创作界被持续热捧和推崇,几乎成为垄断性的理论资源和主导性的权威话语”,国内文论界在热情高涨地吸收引进的同时,却忽视深入分析与批判性研究。文学研究和批评的“学院化”倾向也对文艺批评与创作实践、大众审美的有效对接造成影响。比如,批评文学创作中的概念化倾向。“廖文”认为,不少文学创作受西方哲学观念影响,呈现出“消极、颓废的精神基调”。诸如寻根文学、现代派文学、先锋文学以及新写实主义等流派,在吸纳西方思想资源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将中国生活当作演绎西方概念的素材,致使文学作品中人物符号化、情节公式化,进而抑制思想深度的产生。部分创作者陷入西方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思维,以西方价值标准评判中国文化与社会生活,对本土文化予以否定性解读,造成文学失语现象。这种厚“彼”薄“此”的态度,不仅遮蔽了文学表现的社会生活的多样性,而且容易导致精神层面缺失、价值构建困难,以及文体和形式创新弱化,与时代审美产生隔阂。

其三,“辽宁声音”对当代文学批评领域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予以了尖锐批评。“重估”专栏集中两期讨论“当下有没有真正的文学批评”和“如何发出文学批评的当代声音”的问题。其间不乏“当下中国文学批评确实在整体上颓败了”的看法和“搞文学批评不是做市场营销”的观点,许多作家和批评家也都认为中国作家和文学批评存在过于市场化的倾向。其中,理论资源的西方化导致文学批评理论的原创力匮乏成为大家一致的看法。“廖文”指出,“在文艺批评领域里,圈子批评、人情批评、红包批评、炒作批评等现象并不少见。导致严肃的理论问题被庸俗化、利益化,批评标准混乱、界限模糊”。结果,批评在褒贬、甄别、遴选方面的功能大为削弱,无法有效引导文艺创作与大众审美。因此,“廖文”在展开对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的反思的同时,也积极倡导文学创作应贴近现实与人民,强调文学作品必须真实反映现实生活本质,创作者需深入生活汲取灵感,作品应聚焦人民需求与精神世界,借塑造典型人物传递时代精神。“廖文”主张作品应达到细节真实、个性真实与本质真实之和谐统一,以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文学批评方面,“廖文”强调批评家应承担责任与担当,认为“责任历来就是文学的脊梁,是文学的生命和力量所在”,因此需要保持独立公正立场,提升批评针对性与实效性,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文学创作和社会思想进步提供正确价值导向。这些观点引发了广泛社会关注,吸引众多作家和批评家参与讨论,为后续文学批评活动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也为强制阐释论发展提供丰富思考素材。

正因为有了2010年至2013年持续数年推进围绕当代中国文学创作与批评问题组织全国范围作家、批评家和文论家共同研讨的成功经验,张江转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之后,在提出强制阐释论的同时,继续开展了《人民日报》“文学观象”(2014-2018)和《文汇报》“海上观潮”(2015-2016)的学术组织工作。这些工作前后开展了多达66次的对当代文艺现象及其相关理论批评问题的对谈,对谈人员除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之外,还有来自全国各高校和作协的120多位专家和作家。“与此同时,《文学评论》《文学遗产》等杂志,配合‘文学观象’的话题开办了有关专栏”,相关成果先后被整理成《原点、焦点与热点——“文学观象”系列论评》和《重塑文艺批评精神——“文学观象”系列论评集》出版。与此前的“廖文”和“重估”活动不同的是,张江以论评活动的组织者身份走上了前台,亲自参加每个话语的讨论,并且承担了提问者、质疑者、阐发者和总结者等多重角色,推动相关议题的深入讨论。“文学观象”和“海上观潮”专栏针对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中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进行了剖析,例如,部分作家和批评家盲目套用西方理论,忽视文学的本土特色和实际需求,导致作品和批评脱离实际;一些作品不尊重历史本来面貌,通过戏说、割裂、颠覆等方式歪曲历史;部分作品存在颠覆伦理、消解道德的倾向,或热衷低级趣味、宣扬负能量;还有一些作品与鲜活实践脱节、向市场献媚等,为强制阐释论提供了丰富的来自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现实案例的支撑。

 

二、反思当代西方文论:从理论到方法

强制阐释论获得正式命名是在张江反思当代西方文论局限性过程中逐步形成的。2011年,张江承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西方文论批判研究”(以下简称“批判”)。该项目旨在全面且系统地审视当代西方文论的局限性,避免盲目追随西方文论的弊端,进而推动中国文学理论的创新与健康发展。如果说,从“廖文”到“重估”,主要展开的是对当代中国文学创作与批评的现状反思的话,那么,“批判”这一项目则更多地从文论研究的角度将反思的对象聚焦到了当代西方文论领域。这个项目从启动到结项出版,前后历时六年,而强制阐释论的提出正处在这个项目开展到结项的阶段。因此,可以说,张江在推进这一重大项目完成的过程中,通过全面梳理当代西方文论发展的历史阶段及其不同特点,对其理论思维局限性进行全面审视,而凝练提出了“强制阐释”这一标识性概念。

2012年,张江在《文艺研究》第10期上发表《当代西方文论:问题和局限》一文(以下简称《问题和局限》),该文对风行中国三十余年的“当代西方文论热”的六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辨析。它们分别是:“向内转”走向、自我中心主义、非理性主义、“形式崇拜”、“反教化论”和精英主义取向,这六个方面也成为项目结项成果的主体论述框架。2014年,《强制阐释论》发表,该文将当代西方文论所存在的诸多弊病,提炼为“强制阐释”,并从理论思维的方法论角度将这些问题概括为“场外征用”“主观预设”“非逻辑证明”“混乱的认识路径”四个方面。在此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篇文章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其一,两者都是对当代西方文论的整体性研究。《问题和局限》不再是对当代西方文论思潮流派单一性的介绍,而是将林林总总的理论观点归并为六种主导性的倾向,并在这六种倾向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其所具有的内在的整体性和价值的统一性。正如张江所言,“当代西方文论绝不像某些学者描述的那样,只是松散、凌乱的理论堆砌,而是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有着非常明确的价值指向和高度统一的内在一致性。……这种价值诉求的真正内核,是更高地悬浮于文学艺术之上的、发挥统领作用的西方价值观。当代西方文论,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如何倡导学科自主性,归根结底,仍然是西方价值观的体现。”同样,后者也是强调这个问题。其二,《问题和局限》对当代西方文论之于中国文论的意义的强调主要在方法论层面,即张江所言的,“充其量只能是方法论意义上的启迪和借鉴”。如科学实证的方法、对理性之外潜意识心理的发掘、对形式风格的精细分析等,但由于当代西方文论各理论思潮追求“片面的深刻”,也导致了其在方法论上的偏狭。而强制阐释论则进一步从方法论角度来分析当代西方文论的局限,认为上述四大缺陷“从根本上抹杀了文学理论及批评的本体特征,导引文论偏离了文学”。后者的看法直接影响张江提出“本体阐释”的概念以及文艺学界围绕“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问题展开的热烈讨论。其三,《问题和局限》对当代西方文论局限性反思已部分触及日后强制阐释论有关的理论思维方式的分析。尽管《问题和局限》一文主要聚焦于理论层面的批判,但其对当代西方文论的分析不可避免地触及了方法论的问题,这与强制阐释论中对方法论的批判形成了密切的关联。如《问题和局限》中提到的理论与实践的颠倒,直接关联到方法论的问题。文章认为在文学理论中,理论的构建和应用应当基于实践,而实践中的分析和批评应当以理论为指导。当理论凌驾于实践之上,或者实践被理论所剪裁时,就出现了方法论的偏差。这与强制阐释论中对方法论的批判相呼应,后者强调理论应当服务于文本的实际解读,而非强加于文本。文章中对当代西方文论中自我中心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批判,也涉及如何平衡理论家的主观解读与文本的客观意义的问题;而强制阐释论中对非逻辑论证和反序认识的批判,也是从方法论角度反思如何避免主观预设对文本解读的强制影响。如何将其他学科的理论适当地应用于文学研究,而不失去文学研究的独特性,也是方法论上的一个重要议题。强制阐释论中对此也有涉及,即如何避免非文学理论对文学研究的过度干预。不难发现,尽管《问题和局限》一文的主要焦点在于理论层面的批判,但其对当代西方文论的分析实际上已经触及了方法论的核心问题,这与强制阐释论中对方法论的批判形成了密切的关联。

正式命名之后,张江继续通过与中国学者和外国学者的对话不断深化相关问题的讨论。其中比较重要的,是通过与周宪、朱立远、王宁为主的10次“通信笔谈”,逐条展开“强制阐释论”中命题观点的讨论,以及与赫费、哈派姆、哈贝马斯、米勒等十余位外国学者展开的对谈或书信交流。

以国内学者为主的四人通信笔谈问题聚焦,且形成了多方争鸣的局面,不同学者对同一问题的理解和展开有同有异,体现了论题的开放性以及分析的多维性。比如,张江认为“强制阐释”的定义是“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而朱立元补充说,阐释者的先在立场应潜在且不自觉;周宪指出界定的局限,强调文学研究应处于“协商性的张力结构”中;王宁区分了“强制阐释”与“过度阐释”,前者从理论概念出发,后者从文学文本出发。再如,在场外征用问题上,张江强调应用必须立足于“场外理论的文学化”;朱立元提议更改为“文学理论化”;周宪认为文学具有自身定性,场外理论应用应聚焦于“文学性研究范式”;王宁赞赏弗莱保持理论文学性,指出詹姆逊理论存在理论先行问题。又如,张江将强制阐释的主观预设视为核心因素和方法;朱立元认为立场与前见紧密联系,不能作严格区分;周宪认为前置立场难以消除,关键在于合理运用;王宁区分“理论家的立论本意”和“批评家的‘征用’或挪用”的不同情形。在模式与方法问题上,张江认为模式是固化的技术方式;朱立元指出模式具有双重性质;王宁探讨模式与方法的关系,认为“不同的模式中方法论的成分不尽相同”;周宪强调模式形成过程及其作用,“避免落入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基础主义和相对主义非此即彼的二难选择”。

相比较而言,张江与赫费、哈派姆、哈贝马斯、米勒等十余位外国学者所展开的对谈或书信讨论议题相对宽泛,也催生了跨文化语境下的围绕“阐释”以及“阐释学”相关的理论与思想的激烈碰撞。就拿与米勒的讨论来说,张江对以米勒为代表的解构主义批评发起质疑,指出其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明显矛盾。他认为,文本虽然能够进行多元理解,可依然存在相对确定的含义,然而解构批评却似乎否定了这种可能性。在对哈代《苔丝》进行分析时,身为解构主义者的米勒却依旧试图探寻意义主旨,这一做法背离了解构主义原则。米勒的回应则表示,解构批评实际上包含了“肯定”与“建构”的元素,其根源在于文学语言的比喻性,并且强调运用特殊方法(尤其是强调“文本中隐喻以及讽刺等修辞手法的运用”)来阐释文本意义,并非否定文本意义的存在。在与赫费的对话中,张江认为文本的意义和价值是内在的,可以通过与文本的思想对话显现出来,而赫费认为对于文本原意的把握是阐释的第一步,要区分“原意性阐释”和“理论性阐释”。在与哈派姆的对话中,张江认为文本可以由读者做多义性解释,但作者总是在场的,哈派姆同意作者意图在文本中的观点,但认为批评活动的任务是寻求意义,意义一旦找到,对话就结束了。在与哈贝马斯的对话中,张江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思想中“阐”的含义,并认为“公共理性本身就是反思性的,公共阐释就是反思性阐释”。哈贝马斯强调“理性的标准总是在语境中被接受,是不能被相对化的”。在与众多国际学者交流的过程中,张江已经开始将他开展的“公共阐释”以及以《“阐”“诠”辨》为代表的“训诂阐释”的研究,作为超越并克服“强制阐释”局限性的建设性方案提出来讨论了。

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第2期发表《再论强制阐释》一文。文章在综合与国内外专家围绕“强制阐释”展开交流讨论的基础上,对“强制阐释”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扩展,更加详细地探讨了强制阐释的心理学基础、逻辑规则违反以及对阐释学基础建构的影响。在《再论强制阐释》中,张江通过分析海德格尔对凡·高画作《一双鞋子》的阐释案例,详细分析了强制阐释如何背离确定对象,从而违反了阐释的逻辑前提。张江强调了阐释的整体性意义,指出强制阐释的一个基础性错误是偏好部分,肢解整体。这一点在《强制阐释论》中虽有涉及,但在《再论强制阐释》中,张江通过分析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进一步强调了整体性在阐释中的重要性。不仅如此,张江的《再论强制阐释》也不再仅仅局限于文学领域,而是将视角拓展到了哲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探讨了强制阐释在这些领域的普遍性和影响。诸如“偷换对象,变幻话语,借文本之名,阐本己之意,且将此意强加于文本,宣称文本即为此意”的问题,已经被普遍化。“强制阐释作为一种阐释方式,在各学科文本研究与理论建构上,已有极为普遍的表现”。这进而成为“中国阐释学”在建构过程中的“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元问题”。很显然,到了《再论强制阐释》一文,张江重点关注的问题已经不只是当代西方文论方法论局限性,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人文学科(张江在许多场合更多用“精神科学”一词)意义阐释行为的规律性问题,从而使“强制阐释”成为“阐释论”“阐释学”的基本问题。

 

三、从“本体阐释”到中国阐释学的话语建构

就在强制阐释论对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的价值重估和对当代西方文论局限性的反思持续推进的同时,张江也提出与“强制阐释”相对应的“本体阐释”“公共阐释”“训诂阐释”等具有建设性的理论方案。这也预示着,“强制阐释”虽然是作为一个负面的、以“破”为主的理论命名,但其理论建设的目标仍然在于“立”,在于如何克服当代西方文论局限性的负面影响,更好地推进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和文论话语体系的建设。

张江在提出强制阐释论的同时,即展开以“立”为主的阐释理论的构建工作。“本体阐释”成为首先的选择。为了克服脱离文学实践、偏执与极端、僵化与教条,导致文学理论无关文学、文学学科特性被消解的“强制阐释”问题,张江提出寻求一种更加合理、有效的文论研究路径的设想,认为应当回归文学理论的本体性,即文学理论应该基于文学实践,从文本的具体分析出发,而不是从现成理论出发。用张江的话说,“‘本体阐释’是以文本为核心的文学阐释,是让文学理论回归文学的阐释。‘本体阐释’以文本的自在性为依据。原始文本具有自在性,是以精神形态自在的独立本体,是阐释的对象。‘本体阐释’包含多个层次,阐释的边界规约本体阐释的正当范围。‘本体阐释’遵循正确的认识路线,从文本出发而不是从理论出发。‘本体阐释’拒绝前置立场和结论,一切判断和结论生成于阐释之后。‘本体阐释’拒绝无约束推衍。多文本阐释的积累,可以抽象为理论,上升为规律”。虽然后来张江放弃了“本体阐释”这一提法,但是其后强调回归文学本身(反对“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激辩“作者能不能死”“意图在不在场”,以及讨论“阐释的有限与无限”“阐释的开放与封闭”“阐释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等“阐释的边界”问题的系列讨论,都是“本体阐释”问题域下的理论延伸。

立足于中国阐释学话语体系的建构来超越并克服“强制阐释”问题的努力,来自张江从“公共阐释”到“训诂阐释”的一系列研究。严格来说,“公共阐释”和“训诂阐释”所讨论的问题其实基本是一致的,即如何形成一种超越并克服有别于西方诠释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阐释经验和传统的阐释学知识体系。这里的“西方阐释学”并不仅仅是狭义的以施莱尔马赫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的哲学诠释学为代表的西方诠释学知识体系,而是泛指自古希腊“赫尔墨斯”以来的西方诠释传统的意义阐释方法及其观念体系。

张江公共阐释论的提出经历了一个从对着说到展开说的转变,这一过程中与强制阐释论有一定关系,但二者总体上呈渐行渐远的态势。何以见得?我们可以以张江两篇标志性的公共阐释论作为对照:一篇是《公共阐释论纲》(《学术研究》2017年6期),另一篇是《公共阐释论》(《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11期)。在《公共阐释论纲》中,张江开篇即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当代的西方诠释学:“20世纪西方主流阐释学,构建起以反理性、反基础、反逻各斯中心主义为部基调,以非理性、非实证、非确定性为总目标的理论话语,使作为精神和人文科学基本呈现方式的阐释及其研究,走上一条极端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道路。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半个世纪的淘洗与磨砺中,长期流行并占据前沿地位的哲学及本体论阐释学,其基础日渐瓦解,漏洞与裂痕百出。诸多有关阐释的元理论问题,亟须予以澄明、修正和发展。”这段话包含的意思很清晰:西方阐释学是导致西方文论形成“强制阐释”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因此,展开对西方阐释学诸多元理论问题的批判和反思,是建设当代中国的“公共阐释理论”的必由之路。严格来说,这段话中存在一些理论的误读以及对西方阐释学的误判:以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为代表的哲学诠释学只是西方哲学思潮或文论流派中的一种,并非总体性的当代西方文论的理论基础;“反理性、反基础、反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理论总基调更多的是以“后学”和解构主义为代表的理论思潮的特征,它与哲学诠释学思潮有关但并不能等同。因而,要批判反思并超越克服的“极端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阐释方法,在当代西方文论中的主要体现为“后学”思潮;而作为总体的当代西方文论中的理论立场和研究方法是非常多元且存在较大差异的,不可一概而论。因而,公共阐释论所树立的靶子(“阐释本身是公共行为还是私人行为;对一切文本,包括对历史及实践文本在内的阐释,是否可为任意阐释而无共认证……”)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归谬法极化处理“后学”中的某些批评特性。或许正因为这样一个标靶存在部分错位的问题,张江在《公共阐释论纲》中仍然强调了海德格尔、伽达默尔、费什对阐释的公共性维度,这说明即便是当代西方诠释学,也是可以成为公共阐释的理论资源的。或许正出于这个原因,此后再讨论与公共阐释有关的问题时,张江更多地采取了展开说的方式,即基于自己以及与国内外学者就公共阐释相关话题的讨论所形成的一些公共阐释的定义、特征、原则和方法,来寻求一种理论化的表达和系统性的论证。如张江与汤普森、费瑟斯通、哈贝马斯等人的讨论中,大家对阐释的公共性的共识是显而易见的;他的若干篇阐发公共阐释观点的文章,也更多从“立论”“论证”的角度来铺陈论述。直到2022年发表《公共阐释论》一文,张江更是以彻底的不加一个引文和注释的方式,呈现对“公共阐释”的系统性思考。在对阐释空间的讨论中,张江也提到了“存在论阐释学”,主张将“此在”的“共在”增加社会关系的维度而成为“公共”,这可以说是对海德格尔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式的发展。不过类似有非常明确的标靶和超越的理论对象的思考,在文中并不太多。全文围绕“阐释的公共空间”“阐释的公共前提”“公共理性的阐释学意义”以及最后的“阐释自觉”的讨论,采取了基础理论式的从概念界定到命题展开,再到事实与逻辑的论证的研究方法,这正是一种理论自觉的重要表现。

在公共阐释论展开的过程中,张江注意到了中国古代阐释传统中围绕“阐”“诠”“解”“释”的不同内涵,以及与“公共阐释”有关的“理”“性”“通”“达”“公”“共”等所具有的文化特色。张江从2017年开始推进了一批与阐释学有关的中国术语的训诂阐释的研究。第一篇文章是从“‘阐’‘诠’辨”开始的。非常有意思的是,这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阐释的公共性讨论之一”。显示,张江之所以要展开“阐”和“诠”的训诂阐释分析,其理论目标仍然在于公共阐释。这也就解释了“公共阐释”和“训诂阐释”所处的不同的理论位置。“公共阐释”是张江意欲建立的当代中国阐释学话语体系的理论命名;而“训诂阐释”则是在发掘“公共阐释”的中国思想理论资源的重要方法。也只有从“公共阐释”的角度,才能更好理解为什么张江会选择“‘解’‘释’”“‘理’‘性’”“‘公’‘共’”“‘通’‘达’”等关键术语来展开了。在对这些关键性概念术语的分析中,张江采取了训诂的方法,回到这些词的造字法,从探究其本义开始,进而扩展至引申义、比喻性以及在不同语境中使用时所增加或删减的意义和内涵。因而,对这些关键性概念的理解,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这些概念成为“公共阐释”理论的中国文化资源,即通过考察这些概念内涵背后的中国造字法及其相关的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并从中汲取和总结思想资源,再配合对中国阐释传统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是有可能将“公共阐释”建立在中国思想文化传统的根基之上的。另一方面,张江采取的训诂法本身也是极具中国特色的研究方法,因此,有可能将训诂学与阐释学相结合,发展出“训诂阐释学”这一新的学术领域。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百家争鸣:公共阐释的历史见证》一文中,张江认为“百家争鸣是中国历史上公共阐释的最早范例,集中体现了公共阐释的构成要素、基本形态、实现过程,为公共阐释提供了充分的历史见证。……阐释的公共性成就了百家争鸣,百家争鸣见证了阐释公共性的力量,凝聚了民族思想文化的主线索”。很显然,训诂作为方法,如同阐释作为方法一样,都属于方法论、技术层的问题,而“公共阐释”所追求的阐释的公共性,包含着对人文学科(“精神科学”)之所以为人文学科的“公共空间”“公共前提”(“共通感与集体表象”“语言与逻辑”“知识信念与知识准备”等)和“公共自觉”。

 

结语

在强制阐释论缘起到发展的历程中,除了前述若干次专题策划、学术笔谈、访谈对话之外,还有更为大量的诸如学术期刊的专刊(《阐释学学刊》)、专栏、专辑的发表,相关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或工作坊的举办以及数次“阐释学高级研修班”的开设,等等。可以说,从文学批评的“辽宁声音”到“中国阐释学”的话语建构,已经聚集了一大批不同学科专业的学者,形成了一批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讨论“阐释问题”的议题,并发表了大量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研究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制阐释论既是张江个人对当代西方文论理论思维局限性的提炼和概括,也是在与当代中国众多作家、批评家、文论家共同讨论碰撞中逐步形成的学术共识;它的学术影响力既来源于对当代中国文学创作与批评价值重估和对当代西方文论局限性反思的“破”,也来自从中西方学术思想传统中发掘资源实现新的理论建构的“立”。正如张江所言,“坚持协商而非强制,力求共识而非独断,思想才可能进步。融亦包含融于时代潮流,为时代演进注入精神动力”。“强制阐释”论从最初的当代西方文论方法论局限性的反思,发展到“公共阐释”对以“百家争鸣”为代表的公共理性精神的弘扬,凸显了“中国阐释学”自身所应该具有的强烈的问题意识——这个问题意识不仅是来自认识论的,也不仅是来自方法论,还包括来自价值论的,是对人文学术(张江所用的“精神科学”)的存在论与方法论的系统思考。

刊于《文艺争鸣》202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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