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江提出“强制阐释论”,引发了持久的讨论。“强制阐释论”之所以能够产生广泛持久的影响,在于它并不是任何一种具体的文艺理论,而是对于理论自身的反思,因而是一种元理论。自20世纪初中国现代的文艺理论学科建立以来,文艺理论研究主要围绕着各种具体的文艺理论形态和命题展开,我们的文艺形态经历了古典到现代的转型,相应的文艺理论形态也经历了现代化的进程,在这个现代化的进程中,一代代学者尝试引进新的理论概念和方法来重构文艺理论的范型,“中国20世纪文艺学学术史,是由古典文论的传统的‘诗文评’学术范型向现代文艺学学术范型转换的历史,是现代文艺学学术范型由‘诗文评’旧范型脱胎出来,萌生、成形、变化、发展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论在外力冲击下内在机制发生质变,从而由‘古典’向‘现代’转换的历史,是学术范型逐渐现代化的历史(现在正处在这个现代化的历史过程之中)。这是中国文论历史性的转变和发展”。文学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文学理论也折射着社会生活,现代文艺理论在古今中西的维度中不断寻找自我建构的根基。新时期以来,当代各种西方文艺理论依次登场,在各种理论的喧嚣之后,有学者突然发现,中国文论患上了“失语症”,其主要忧虑的是“中国现当代文艺理论基本上是借用西方的一整套话语,长期处于文论表达、沟通和解读的‘失语’状态”。然而,早有学者指出,“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所谓‘失语’,实质上并不是我们没有自己的言说方式,而是根本没有言说的对象……我们不是丧失了学术表达的话语能力,而是丧失了对自己生存方式和价值的自我解释能力,说白了就是对生存本身的无可言说”。可见,根本的问题不在于我们引用什么样的理论资源,而在于我们在引用和借鉴时没有通过反思建构起自我的主体性,因而丧失了对于文学现象和现实生活的阐释力。“强制阐释论”正是对于理论生产路径和方式的一种反思,它是从对于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生产方式入手,指向的却是如何建构真正有效的文艺理论这一元问题。
一、反思文艺理论的生产方式:强制阐释论的提出
任何一种理论都有其对象和研究方法,根据对象的不同,我们区分出了不同的学科,而研究方法则更具有基础性,一般而言,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方法上的最大差别就在于自然科学是说明客观事物的原理,而人文科学是阐释主观的价值和意义。“人文科学的方法——它们的对象早在它们之前,就为人作为一个整体理解了——实际上与那些自然科学的方法截然不同”。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我们运用各种工具和方法把握自然的规律,但我们自身并不参与规律的建构,而在人文科学研究中,我们需要将自己代入进去,人文科学首先是认识自己,无论是文学还是哲学抑或历史学,都是有关人自身的学问,文学更是对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的探索,相对于外在世界的开阔,人的内在精神更为深邃,它又区分为意义和价值两个相关的层面,意义由外部世界映射到主体的精神世界中生成,价值则由主体投射向外部生活生成。无论是意义还是价值,都需要通过阐释得以彰显,由此看待强制阐释产生的原因,就在于其混淆了说明和阐释两种方式,将文学文本当成了社会的说明书,“各种生发于文学场外的理论或科学原理纷纷被调入文学阐释话语中,或以前置的立场裁定文本意义和价值,或以非逻辑论证和反序认识的方式强行阐释经典文本,或以词语贴附和硬性镶嵌的方式重构文本,它们从根本上抹杀了文学理论及批评的本体特征,导引文论偏离了文学。”文学不同于科学,文学评论和原理的生成不应当是一种外在的操作程序,类似给文学文本进行外科手术,这样的操作无法生成意义和价值,也无法真正进入文学创作所展示的精神世界,更无法揭示文学与社会生活的血肉关联。文学当然也有一定的认识价值,但是认识在文学这里是为审美服务的,只是作为我们审美过程的一个层次和环节,审美调用了人的认识能力,经历了认识过程,但不停留于认识,而是洞察到了认识的限度,从而丰富人的精神世界。这就是为什么在审美上“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原因,每个读者所认识到的哈姆雷特形象可能是大相径庭的,但是他们同样都拓展了各自的心胸。认识各有不同,但经由不同的文学形象来体验精神的丰富和完善则是审美的目的。
西方当代文论之所以产生强制阐释,其实与西方文论根深蒂固的科学主义倾向相关,西方文艺理论有着悠久的科学主义的传统,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一开始即以摹仿说论诗,“从孩提时候起人就有摹仿的本能。人和动物的一个区别就在于人最善摹仿,并通过摹仿获得了最初的知识。其次,每个人都能从摹仿的成果中得到快感。”“由于摹仿及音调感和节奏感的产生是出于我们的天性,所以,在诗的草创时期,那些在上述方面生性特别敏锐的人,通过点滴的积累,在即兴口占的基础上促成了诗的诞生。”可见,在西方文论诞生之初,诗学就与对事物的摹仿、与认识息息相关。认识是西方理论思维的本能倾向,认识就意味着不断地分析、切分、分化,将文学文本肢解为各种理论的跑马场。无论是从内容还是形式,西方文艺理论总是倾向于将文学本身对象化,将文学现象分裂成理论的碎片,从不同的角度加以透视。“‘文学’作为一张网,在每个时代里自然都有着不同的鱼。更多时候,对于文学的讨论则肇始于不同的目的与出发点。”文学作为一张网本身是被架空的,理论则是钻过这张网的鱼,每种理论有其各自的目的与出发点,鱼和网互不相干,文学只是作为理论的背景存在。这种文学理论的生产方式催生了大量的概念和术语,却与对文学作品的阅读和体验无关,无法对文学作品的整体意旨做出判断。“强制阐释的一个基础性错误是,偏好部分,肢解整体,以碎片之黏合颠覆整体和代替整体,以主观制造的虚假相关,证明或证实论者动机任意指定的目标与结论。”
而中国的文艺理论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种整体性的思维特征,这是因为,文学在中国社会始终是作为一种维系社会和谐与统一的精神力量而存在的,从“诗言志”到“诗缘情”,文艺理论始终与人的社会追求和内在精神表达紧密关联。相较于西方文艺理论的认识论倾向,中国的文艺理论始终带有伦理学的倾向,体现在具体的理论偏好上,就是把文学看作一个整体,“中国人喜欢论列的不是批评问题,而是文学问题,如文学观、创作论、言志说、载道说、缘情说、音律说、对偶说、神韵说、性灵说以及什么格律、什么义法之类,五光十色,先后映耀于各时代的文学论坛。”所谓批评问题,就是分析性的、细节的批评方法,而文学问题,则是把文学当作一个整体,考察文学本身的功用、价值等。虽然同为文学理论,但其间分析思维与综合思维的差异、认识取向与伦理取向的偏好则暗含其中,潜在地决定了中西文艺理论的不同风貌。
张江提出“强制阐释论”,正是洞察了中西文论阐释方式的这一内在差别,理论的阐释方式往往比理论的内容更为根本,我们之前借鉴西方文艺理论,仅仅是将其作为一种理论自身生产与增殖的工具,这种倾向愈演愈烈,理论逐渐脱离了其阐释的对象,沦为自身的空转,甚至不再要求阐释文学文本,出现了“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不可否认,人文科学领域的理论,无论其生长的源头如何,一旦产生,都会有向其他领域扩张的冲动和自身异化的倾向,这是理论生产不可避免的倾向,理论只有经历了异化,才能不断分裂、增殖,变得更加具体和丰富,甚至颠倒为研究对象围绕理论,成为理论自身的演绎,但真正有价值的理论应该扬弃这一异化,回返与对象和文本的深度关联,最终回复到理论生发的真正源头,即现实生活中,体现出理论本身的现实感和历史维度,这才是人文科学的现实关怀。“强制阐释论”所真正反对的,是理论游离于现实生活,所以,我们可以看出,伴随着强制阐释的讨论,有一个重要的维度就是对于批评的公正性和伦理的考察,“文学批评只是聚焦于文本自身,比如像新批评那样琐碎于词语与句子,很难对社会历史及人类思想进步发生更大的作用。”可见,对强制阐释方法的反思与批判,其宗旨是要将文学批评与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思想进步联系起来,这其实是中国古代文艺理论“文以载道”传统的呼应与回归。
二、超越理论工具论:走向公共阐释
通过对西方文艺理论生产方式的反思,张江教授逐渐进入了一般阐释学的思考和建构。既然强制阐释的路径是不合理的,那么是否有更加合理的阐释路径?什么样的阐释才是有效的,怎样才能做到有效阐释?为什么会产生各种无效的阐释?这就逐渐进入了一般阐释学的讨论领域。与西方通常意义的阐释学立足于阐释者与文本之间的循环不同,张江的阐释学建构思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即注重阐释的社会效果。
一般而言,现代意义的哲学阐释学起源于西方,阐释的方法在西方最初主要运用于《圣经》的解释,施莱尔马赫则将阐释学从神学研究的樊篱中解放出来,提升为一般人文学科的方法论。“施莱尔马赫将解释学的任务规定为‘理解话语首先做到和作者理解得一样好,然后做到比作者理解得更好’”,显然,这是将阐释学从神的领域拉回了人间。不过,从施莱尔马赫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西方的阐释学始终围绕着个体的心灵和精神世界,他们关注的是文本是如何阐释这一内在精神世界的,本质上,人的精神世界还是神的镜像,并没有将阐释活动真正置入社会历史的发展之中来考察。西方阐释学始终封闭于文本与精神的阐释学循环,从狄尔泰的体验到海德格尔的“此在”,通过阐释开拓个体的精神世界始终是他们关注的核心,历史在这里不是现实的社会发展进程,而是蜕变为“效果历史”,即与个体的理解息息相关:“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当然,历史本身就是人的创造物,任何历史都由人的活动构成,本身必然渗透着人的理解,这是人类历史区别于自然发展史的根本之处,但社会历史同时有其客观性的一面,从历史中发现其自由发展的必然性,才是阐释的真正要义。
正是从阐释活动的社会历史背景出发,张江系统考察了阐释的一系列基本特质,如阐释是开放的,还是封闭的?(《开放与封闭——阐释的边界讨论之一》,《文艺争鸣》2017年第1期)阐释是确定的,还是不确定的?(《不确定关系的确定性——阐释的边界讨论之二》,《学术月刊》2017年第6期)阐释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论阐释的有限与无限——从π到正态分布的说明》,《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10期)等等,这些问题,无疑都是方法论的元问题。我们的文艺理论,之所以一直没有建构起自身的主体性,就在于没有对理论建构的元问题进行系统的思考,任何方法都只是作为阐释的工具,从精神分析、意识流、原型批评、结构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到形式主义、新批评,理论始终只是作为挖掘文本的工具,理论自身的合法性没有得到深入的反思。但没有对理论自身的反思,任何方法都只会是外在的,不能上升为真正的方法论。方法是应用性的,而方法论则是反思性的,只有通过反思,对方法本身的合法性做出严格的批判,我们才能在此基础上建构起真正自主的方法。就人文学科而言,阐释就是最基本的方法,而阐释学则是对这种方法的反思。我们要通过对于阐释学的建构超越理论工具论,形成对于理论的反思意识,才能有真正的理论创新。张江教授提出的这些问题,诸如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开放与封闭、有限与无限等问题,在大多数学者那里似乎是作为一个自明的前提,我们甚至没有反思过这些问题,但正是在这些看似宏阔的问题里包含着真正的创新意识,任何创新都是建构在自我反思的基础之上的,理论只有经由反思才能建构起包容性,否则只能是以甲理论反对乙理论,始终在一个平面上同室操戈,无法有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理论建构。
在中国语境下考察阐释活动,自然需要考虑阐释活动的民族特质,“阐释不是一种抽象的个体活动,而是一种被文化所渗透的社会化活动,中西文化不同的观念自然会折射到阐释活动的过程中,使其不可避免地带上文化的烙印,这决定了阐释公共性的不同走向。”前文已述,西方当代阐释学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围绕个体的人的精神做文章,而中国语境下的阐释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具有公共性。或者说,西方的阐释活动主要是人与神(神本质上是人的精神的异化形态)之间的沟通,其目的在于拓展个体的精神世界,而中国的阐释活动则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其目的在于获得社会公共性的承认。“公共阐释的内涵是:阐释者以普遍的历史前提为基点,以文本为意义对象,以公共理性生产有边界约束,且可公度的有效阐释。”公共性渗透在阐释的各个环节:以公共空间为前提、以公共理性为手段、以公共承认为目的。公共性是阐释的根本特征,阐释的动机、过程和结果都以公共性为要旨,围绕公共性,张江教授提出了阐释的心理本质即自证、阐释π等一系列观点,其所始终关注的,是如何将阐释提升为一种公共的知识产品,凝结为民族的精神结构,这与西方当代阐释学是大异其趣的,当然,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上,尤其是阐释的方法上,两种阐释学是可以沟通的,西方阐释学自伽达默尔以后,也逐渐打开了历史的维度,如哈贝马斯的批判阐释学就立足于人的社会交往,“伽达默尔诠释学立足于语言本体论,哈贝马斯虽然将语言视为基础和事实,但最终地把人的社会交往当作一切理解的基础。”其实,阐释学的核心就是语言问题,而语言天然有着两种功能:表达内心与沟通人际,这两种功能是不可分割的,表达内心体现了语言的超越性向度,而沟通人际则体现了语言的公共性向度,阐释就产生于这两种向度的张力之中,社会是人内心的一面镜子,同时,人的内心也不断吸纳着社会的内容。当我们讨论阐释的公共性时,我们不应当抹杀阐释对于拓展内心精神世界的力量,当我们关注阐释对个体精神的探索时,我们也不应忽视阐释的公共属性,“独立主体的阐释是自我理性主宰下的阐释,同时也包含全部日常生活经验和情感反应。非理性的多种因素,诸如生命体验、心理幻觉、情绪扩张,以隐蔽形式发生作用,渗透于理解与阐释的全部过程,集中显现阐释的个性特征。阐释者要自觉把握自我独立具有、他人无法知觉的特殊个性,从情感到意志,从直觉到顿悟,从不可重复的独特思想到不可描摹的独特叙述,使独立主体的独立性得以彰显,鲜明区别于他者。”在阐释活动中,向内与向外、超越与公共等维度完全可以融合起来,阐释活动不是对于文本内涵的简单揭示,它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一种使独立主体得以彰显的活动,只有在内在的精神世界和外在的社会生活中建立起循环,才能实现有效的、创造性的、有价值的阐释,即公共阐释。
三、开掘民族语言之根:让阐释学说汉语
阐释在中国不单是理论性的,更是实践性的、公共性的,这是建构有别于纯思辨的西方阐释学的当代中国阐释学的根本立足点。任何一种理论都处在自身的学统之中,有其自身的各种理论资源,中国有着深厚的阐释学传统,中国语言中包含着丰富的阐释学意蕴,只是这些意蕴没有被系统地表述出来。张江教授的阐释学建构始终围绕着阐释活动的民族特质,阐释作为一种语言活动,其根底也需要从我们的民族语言中追寻。从语言分析入手建构阐释的方法论,这是张江教授阐释学研究中最具特色的部分。语言在阐释活动中占据着核心地位,这不仅是因为具体的阐释活动本身就是通过语言进行的,还在于语言具有民族性,不同的民族语言内在地规定着阐释活动的不同思路和方向,“一般说来,语言能力只有在自己的母语中才能达到,亦即在人们生长和生活的地方所说的语言中才能达到。这就说明,我们是用母语的眼光学会看世界,反过来则可以说,我们语言能力的第一次扩展是在观看周围世界的时候才开始得到表现的。”母语构成了我们的世界观,也内在地决定着阐释的特质,我们要建构中国的阐释学,必须从对汉语的开掘入手,而不是简单搬用西方的阐释学理论,当然,这并不是说汉语阐释学与西方阐释学没有通约性,恰恰相反,只有对民族的阐释学进行创造性的建构,才能真正推进一般阐释学的发展。任何语言和思想都不是铁板一块的,都在进行古今、中西的交流,重要的是适应不断进步的时代需求。我们对中国古代的阐释思想进行开掘,不可避免地也会借鉴西方的眼光;而我们对西方阐释学的学习,也会不自觉地代入中国思想的前见,重要的不是将古今、中西严格区分开来,而是要将其熔铸在时代的发展历程中,创造出当下的思想。这不是一个平面化的过程,即不是对古今、中西的具体概念和理论作一种简单的比附,而是一个不断反思和深入的思想历程,即在古今、中西的辗转中深化对于自我的认识,最终建构起真正的主体性。
从汉语分析入手,张江教授首先考察了“阐”“诠”“解”的含义,这对于中国阐释学的建构具有定位的意义,阐释学理论从西方传入,有“阐释学”“诠释学”“解释学”等诸 多译名,但译名的选择大都出于对西方阐释学理论的概括是否准确,而没有从中国的语言和阐释活动出发,试图凝练中国阐释学的特质的,究其根本,是没有辨析在汉语 语境下“阐”“诠”“解”的不同倾向,张江教授则通过考据三者的词源含义提出:“‘阐’之公开性、公共性,其向外、向显、向明,坚持对话、协商之基本诉求,闪耀着当代阐释学前沿之光。‘诠’之实、‘诠’之细、‘诠’之全与证,其面向事物本身,坚守由训而义与意,散发着民族求实精神之光。中国古代的阐释路线,一条重训诂之‘诠’,一条重意旨之‘阐’。”这就不仅辨析了“阐”“诠”二者根本不同的含义,同时也赋予了二者不同的方法论意义,这其实已经超出了这两个字的古代含义,而是以现代的阐释学眼光对其重新熔铸。之后张江教授提出的更多概念的辨析,如“理”“性”辨、“表”“演”辨、“衍”“生”辨、“义”“意”辨、“通”“达”辨、“公”“共”辨、“识”“见”辨等,都不仅仅是词义考据,而是力图赋予每一对组合以阐释学的方法论含义,这些词的拣选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力图通过这些词,构筑起中国阐释学的基本方法。如果没有当代意识,是无法从浩如烟海的古代词汇中找出这些概念的。从这些概念中,可以窥见中国阐释学之大体风貌,这是有别于西方逻辑思辨传统下的阐释学,而是贯通了社会实践、凝聚了我们民族独有的文化心理特质的中国阐释学,如“理”“性”辨指出,西方的理性更注重纯粹的逻辑思辨,而中国的理是实践理性之理,乃实践智慧的直观表达,中国古代之性,当为伦理之性。“通”“达”辨体现的阐释标准更加注重阐释的社会功效,而西方之“阐释循环”则主要局限于阐释者的个体心理。这些都生动地展示了中西阐释的不同风貌,有了这种对于中国阐释特质的自我理解,我们对于西方阐释学概念的理解也会更加深入,任何概念都不是头脑的抽象物,而是带有其文化和历史背景的,如果没有一种自觉的文化比较意识,我们对于任何理论的引入都会流于表面,甚至变成语言的游戏,失去人文学科的现实关怀。
对于民族语言阐释学含义的辨析同时也激活了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比如训诂学,同样都是关于语言的学问,训诂学与阐释学有着天然的联系,但也有着不同的方向,一般而言,训诂学是面向古代的,力图揭示汉字的源初含义,而阐释学是面向未来的,力图开出汉语的新意;训诂学是一种方法,阐释学则是一种反思性的方法论。训诂学和阐释学各有相互借鉴之处,为此,张江教授创造性地提出了“训诂阐释学”的构想,以训诂为当代阐释学建构开辟新路。当然,我们从汉字传统中汲取当代阐释学发展的营养,绝不意味着故步自封,恰恰相反,回到传统是为了获得真正的自我意识,背后其实是强烈的现实关怀,正如张江教授所言:“阐释学不应该只是书本上的学问,而是我们把握当代生活、凝练时代精神的有效工具。”
综观张江教授的阐释学研究,我们可以看到有两种倾向始终交织,一是理论的反思意识,从以强制阐释论反思西方当代文论的建构方式,到以公共阐释论反思一般阐释活动的基本特质,呈现出一个在阐释学框架下理论层层深入的创新过程。二是鲜明的民族特色,阐释学作为一种与语言相关的学问,要想真正取得创新,必须开掘语言的民族性,张江教授在这一点上很早就有着清醒的自觉意识,不同于当代中国大多数阐释学的研究者对于西方阐释学理论的单纯引入,张江教授始终力图从民族语言中开掘阐释学资源,始终以中西比较的眼光看待阐释学理论,并自觉将阐释学提升为一种精神科学创造的方法论,这就为阐释学在中国真正的理论创新做出了宝贵的探索。
刊于《文艺争鸣》202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