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关于文论自主性的话题又一次成为热点。我说“又一次”,是因为这个话题以前曾经热过,算不上太新鲜。如果不追溯得更远,那么至少在20世纪80、90年代,文论界就曾经反复讨论过文学(包括创作和理论)的自主性(以及作家艺术家的自主性、知识分子的自主性)等问题。那么,新世纪及新时代以来,关于文论自主性的提法到底是在什么样的新语境下出现的?有哪些新意?新在何处?
一、两种自主性:对内和对外
今天讲“自主性”时,很多人总是把它和“中国”联系在一起的,以至于 “中国文论自主性”的关键词其实是“中国”而非“文论”。新世纪以来文论界各种时髦的潮流、议题,如“建构中国文论话语体系”“中国文论的自主知识体系创新”“中国文论走出去”等等,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一定要在“文论”前面加上“中国”二字,以突出其民族国家的属性。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未尝不可以把它们都归入广义的民族主义思潮。
这样一种民族主义性质的自主性诉求当然不仅仅出现在文学理论界,实际上它在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有体现。很多人在阐释“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这个命题时,总是把它提到国家文化发展和中华文明复兴的高度,而且要特别强调一下此命题出现的时代背景,这就是中华文明在近现代遭遇到的厄运——在西方列强的军事、经济、文化侵略下自主性的丧失。比如有人这样写道:“能否拥有自主的知识体系、切实推进自主知识体系的创新与发展,关乎国家发展与文明兴衰。中华文明独具特色,在悠久的历史发展与传承中形成诸多思想流派,体现着中华民族认识、理解和改造世界的独特智慧,是中华文化知识宝库的珍贵财富。但是到了近代,中华国运多舛、文明凋零,在列强入侵及西方文明的强烈冲击下,中国自主的知识生产进程非常缓慢。……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持续发展,在党的领导下砥砺前行,逐步构建起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基础框架。但与此同时,我们清醒意识到,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声音还比较小、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不利局面……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1]很明显,作者之所以要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性诉求的背景追溯到近现代,正是要突出这个命题的地缘政治意义,并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选择联系在一起。
刚才说了,文学的自主性、自律性并不是一个新话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它就曾在文论界得到积极、热烈的讨论。“告别工具论”,“为文艺正名”,“向内转”,放弃“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口号,提倡文学批评和研究的自由等等,强调的都是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相对于政治权力的自主性,其背景是告别之前那种把文学和文学理论看做政治奴婢的他律论文艺学。这种自主性诉求是新时期与改革开放相配套的思想解放运动、新启蒙运动的一部分,其学术资源主要是西方的文学/审美自律论(包含但不限于新批评、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文论)。从90年代开始,文学和文化的市场化、商业化大潮掀翻了作家艺术家、教授学者刚刚摆好的书桌,扰乱了他们刚刚静下来的心绪,于是“人文精神”的倡导者开始强调人文学术研究、包括文学研究相对于市场/商业的自主性,“痞子文学”与大众文化、消费文化成为他们的批判目标。尽管有这些差异,但80、90年代的自主性诉求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矛头对内:对准国内政治、商业对文学创作与文学研究自主性的不正当干预或挤压,呼吁文学和文学理论与政治、商业保持距离,维护自己的独立和尊严。
新世纪以来,文学理论自主性诉求的矛头从对向转向了对外,批判的目标已变成了西方国家的“他者话语”“文化霸权”——从好莱坞电影到形形色色的西方文学理论,并把这种诉求提高到了捍卫国家主权、复兴中华文明的高度。与此同时出现的则是对启蒙的清算。有人甚至指责鲁迅的国民性批判是被西方传教士洗了脑,丧失了文化自信和自主。如此等等。如果说80年代的自主性诉求本质上是一种学术诉求,具有强烈的去政治化色彩,那么,新世纪/新时代以来的自主性诉求则是更像一种民族国家主权诉求,具有明显的地缘政治色彩,或者说,具有一种再政治化趋势。
二、来自柏林和索尔仁尼琴的启示
人文学者,包括中国人文学者,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民族情感和民族认同渴望,这是并不奇怪的。在中国语境中,这种情感和渴望因为鸦片战争以后中华民族在与西方交往的过程中遭受的屈辱、中国在后发现代化过程中特有的矛盾纠结(先进的西方既是老师又是外敌)而变得更加强烈。我们不应该轻率、简单地把这种民族情感表达、民族身份追寻视作狭隘民族主义,也不应该将之与政治上的国家主义或狂热排外简单等同起来。对本民族的语言、习俗、生活方式与审美趣味等的偏好,基于知识分子根深蒂固的文化认同需要,即使是一个主张和标榜客观中立的学者也很难完全排除。更重要的是,它并不必然与人类共同价值无法共存。人文科学不可避免地带有价值维度,完全价值中立的人文科学研究是不存在的。与其简单排斥或回避人文学术的价值维度,追求自然科学那样的中立,不如直面人文知识的价值属性并认真处理好其内部可能出现的紧张和冲突。我认为,人文知识内部可能出现的价值冲突常常产生于人类共同价值与民族身份诉求之间的紧张,在这里,简单谈谈自由主义思想家以赛亚.伯林如何解决民族特殊身份与人类共同价值的关系或许是有意义的。
伯林自由主义的一个不同寻常且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他在坚持人类共同价值的同时对民族身份认同的肯定和维护。伯林虽然一生坚守、倡导人类普遍价值(如自由、平等、人权),但在他看来仅此不足以解决其特殊民族身份、即犹太人身份认同的问题。他说:“虽然我长期信奉个人自由,但我绝不与以个人自由为名拒斥对特定民族、社群、文化和传统之依附的那些人为伍。”[2]这使得他与那些贬低和忽视民族文化归属的普遍主义的启蒙主义者发生了分歧。他说:“犹太人两千年的历史就是一种独特的返乡的渴望,停止成为异乡的陌生人的渴望。”[3]正因为认识到了这点,伯林并不认同启蒙思想中那种“轻率的世界主义”。但与此同时,正如克劳德指出的,伯林对于犹太文化和犹太国家的支持,是受到普遍主义的自由主义制约和限定的。伯林的犹太认同是文化的、世俗的,而非政治的、宗教的。他肯定犹太人认同的价值,但又不否定自己的自由派英国人身份。所以他尽管不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却又强调要用自由主义来限制它以免其走向扩张主义。他认为做一个犹太人、保持犹太人认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必须死守传统的犹太人生活方式,也不一定必须生活在以色列。更重要的是,保持和维护犹太民族认同是一种个人的选择行为,而不是集体压力的结果。换言之,伯林的民族主义是受到自由主义普遍价值制约的民族主义,它拒绝以民族集体的名义剥夺个人的选择自由,包括民族身份的选择自由。
这种自由主义被柏林的学生耶尔.塔米尔概括为“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参见塔米尔《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上海社科院出版社,2017年),它努力融合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两种原本对立的意识形态,促使民族主义吸取自由主义理念而变得温和理性,从而区别于极端的民族主义;同时也促使自由主义承认民族认同的重要意义,使自由主义变得更有人情味和包容性。
俄罗斯作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例子。比如,被流放美国的俄罗斯作家索尔仁尼琴,尽管可以认为他在批判斯大林极权主义、捍卫人的自由和权利方面认同西方普遍价值(不等于认同美国式民主制度),但这种普遍性认同却不能解决其对于俄罗斯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依恋。他虽然1974年去了美国,但对美国的消费主义文化和生活方式始终格格不入,选择住在乡下以尽可能保持自己原来在俄国的生活方式,还拒绝学习英文,并于1994回到俄罗斯。对于索尔仁尼琴等俄罗斯作家来说,只有生活在俄罗斯才会觉得自在(别林斯基也说过类似的话),无论是西方的知识、制度,还是自由主义的普遍价值,都不能提供这样的自在感。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为了捍卫自由、民主、人权等普遍价值而对自己国家发生的反人权行为做出尖锐批判。对于既崇尚西方自由平等的普遍价值又深深扎根于俄国传统文化的几代知识分子而言,这种身份认同的紧张、协商和调谐是非常普遍的。
三、两个必要的制约
我们知道,“文革”时期“阶级斗争为纲”的文论政治化,摧毁了文论话语的学术自主性,使之沦为政治的奴婢。今天带有地缘政治色彩的文论自主性诉求,如果任其在再政治化的方向上不受制约地脱缰狂奔,是否也可能带来同样的结果呢?从这几年文论界说什么鲁迅的国民性批判是被西方传教士洗脑的结果,莫言是抹黑中国的汉奸作家,等等,我觉得这不是杞人忧天。
不可否定的是,由于新世纪/新时代以来中国文论的自主性诉求具有鲜明的地缘政治和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因此容易被绑上再政治化的战车,失去在中国尚未牢固确立的文学理论的学术自主性。“文革”时期文论的政治化使文论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当下文论的再政治化如果不受到应有制约,则有可能使文论成为地缘政治斗争的工具,前者把文论简单化、符号化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后者则可能把文论简单化、符号化为中国与西方、爱国和卖国的较量,从而陷入新一轮的文论标签化运动。
正因为这样,我认为,新一轮以捍卫文论的国家主权为核心的自主性诉求,必须受到文学研究的学术自主性的制约,必须尊重文论的学术自主性而不是碾压其学术自主性。缺乏学术自主性的制约,中国文论的“自主性”追求很可能陷入狂热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漩涡,在“凡是西方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西方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的简单站队中迷失自身。这是第一个制约。
其次,尽管偏重语言、审美、习俗等文化维度的民族主义,与偏重政治的国家主义不能划等号,但在民族国家主导的时代,两者不容易区分,甚至可能被混同。德国学者在追求文化上的民族身份认同、强调学术的民族特色、民族优越性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形成了一个很悠久的传统。它与希特勒的国家主义不应该完全划等号。但这两者在特定语境下曾经产生危险的混合(比如哈曼、海德格尔、施密特等德国学者就走向了纳粹主义的邪路)。这是一个必须认真汲取的教训。想要消解它们之间结盟的可能性,除了要强调学术研究的学术本位立场和个体本位立场、对来自国内的和国外的、政治的和经济的非学术干预保持必要警惕之外,还应该强调民族文化身份诉求必须受到人类共同价值的制约。中国学者应该追求和创造一种属于中国的文论话语和文论范式,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这种对于文论的民族性、民族特色的追求不应该成为中国学者的无条件的“最高追求”。打一个也许不十分恰当的比方:小脚女人是非常中国的,是“中国原创的”,我们也要坚持吗?对于一种学术范式,特别是人文科学的学术范式,普遍伦理道德的追问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而言,在民族特色之上应该有一个更高的价值追问,不能认为具有民族特点的就一定是值得追求的。
[1] 王爱莲:《守正创新 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光明日报》2023年9月21日第6版。
[2] [英]乔治.克劳德:《自由与多元论——以赛亚.柏林思想研究》,第40页。
[3]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