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兴庆: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须牢记初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9 次 更新时间:2024-05-2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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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兴庆 (进入专栏)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角度切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我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与日本、韩国类似,我国目前所达到的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与日本、韩国当初大力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时所达到的水平也基本相同。无论是过去的日本、韩国,还是目前的我国,都把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作为解决农业农村问题的重大举措。其背后有什么必然性?

第一,需要增加农民就业密度。我国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占就业的比重为28%。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城乡二元体制还没有完全消除,特别是在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背景下,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很难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提高而相应下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就算我国变为高收入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已经成熟了,但是我国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仍会明显高于其他国家。我国农民群体中会沉淀相当比重的“40、50”人员,部分农民工到了一定年龄后也会退出城市劳动力市场,回到农村。我国人口红利消失的拐点已经到来,如果农村劳动力资源得不到充分有效利用,对我国经济发展非常不利。要让农村劳动力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既需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尽可能多的进城务工农民留在城市,也需要为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找出路,让他们的空闲时间得到充分利用。仅靠第一产业显然难以实现,必须在第一产业的基础上发展二三产业,才能使农村劳动力资源在全年得到均衡利用。

第二,需要提高产业链竞争力。2013年以来我国大宗农产品普遍出现国内外价格倒挂,根本原因是我国农业基础竞争力不够。2001年加入WTO时,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是15%,世界是60%。我国大米、小麦、玉米、棉花、食糖5个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外可以实行高关税。现在来看,65%的配额外关税还能够把国外的大米、小麦、玉米挡在边境之外。但是从长远看,终究有一天65%的关税不足以对冲中国和新大陆国家之间的资源禀赋差异。届时我国只有提高农业竞争力,才能够保持一定水平的农产品自给率。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不仅仅是我国农户与国外农场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包括农户或农场在内的产业链之间的竞争。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延长农业产业链、重构农业价值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总体而言,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偏低、农民参与和分享的机制不顺畅,仍是我国多数地区农业的软肋。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就要全面提升我国农业产业链竞争力。

第三,需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农产品成本高、价格贵,如果质量还让人不放心,农业前途何在?就这个问题而言,需要保障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控制。现在大量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对质量安全敏感的加工企业,倾向于直接经营种植养殖业,实行一产和二产一体化,从源头保障产品安全。例如,一些乳品加工企业发展直营的大型牧场。但农业现代化不可能把农民撂在一边。三产融合、结为利益共同体,比三产分割更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三产融合中,农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纵向一体化得到解决。

要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关键在于两点:一要明确融合发展的实质。我国已发展多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虽然强调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但产业链的不同环节是分割的,龙头企业与农户是联合发展。一些企业既有一产项目,也有二产、三产项目,但这些项目不处在同一个产业链上,这只算是混合发展。真正的三产融合发展,是同一产品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向同一个市场主体集中。二要牢记融合发展的初心。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出发点是解决农民问题和农产品安全问题。融合的主体,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农民和合作社。特别是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应该更多地以农户和合作社为融合的平台。以企业为平台的融合,应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途径,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分享增值收益。给农民更多机会,才能解决我们想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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