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真:全面树立大农业观加快农业强国建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32 次 更新时间:2024-05-16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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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真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提质增效的换挡期,亟待由格局更大、系统性更强、方法手段更全的大农业观来引领。目前,农业现代化理论研究已初具深度、农业多元化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农业多样化功能发挥已初见成效,但是农业现代化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有待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和产业三大体系的协同机制有待健全,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的综合效应有待提升。因此有必要面向农业强国“五强”目标,重点在食物供给多元化、生产体系多元化、经营体系多元化、产业体系多元化和效益体系多元化五个维度,牢固树立和加快落实大农业观,推动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大食物观”“树立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要求“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这是我国农业在新发展阶段,应用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所作出的深刻判断和战略选择。千百年来,农业一直是影响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生态的重要领域,甚至是国家具有决定意义的“底盘”,而非一个简单的产业。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分工细化和市场深化,农业的“产业”身份被进一步强化。尽管农业“产业化”的趋势使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及供应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这并不利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需要有大视野、大纵深和大格局。

大农业观的基本内涵

上世纪九十年代,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曾针对闽东如何脱贫致富提出了“走一条发展大农业的路子”,认为“大农业是朝着多功能、开放式、综合性方向发展的立体农业。它区别于传统的、主要集中在耕地经营的、单一的、平面的小农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内较早提出的大农业观念。1992年,“树立大农业观念”写入了党的十四大报告。当时的大农业观念还停留于一种发展农业的思路和提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农业观念逐步深入农业实践与农业政策研究领域,开始系统化与思想化。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提出“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虽一字之差,但自此“观念”提升为“思想”。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强调“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4年一号文件在“大食物观”的基础上再次强调了“双观”,并提出要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这表明,大农业观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引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理论遵循。这也意味着我国未来农业发展必将朝着更加广阔的领域和更加宏大的体系迈进。作为新的农业发展战略思想,大农业观有以下三个突出特征。

一是格局更大。大农业观将与农业有关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视为一个整体。在功能上,不局限于农产品生产供给,更重视农业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全方位的功能;在贡献上,除了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贡献,还强调了其在促进生态涵养修复、引领农民增收致富、改善宜居宜业环境、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升国家综合国际地位等方面的重大作用。

二是系统性更强。首先,大农业观使农业和二三产业的关联更系统。过去人们更多关注农业生产端的种植养殖,而大农业观将农业拓展至全产业链,甚至与非农产业融合,覆盖数据供应、产后加工储运、新技术开发和数字化应用等多种场景。其次,农业内部的产业体系更丰富。在经营业态上,除了农林牧渔业,大农业观还囊括融合了其他产业的新型模式业态和经营方式;在经营主体上,不仅包含小规模农户,也包含家庭农场、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再次,农业外部的环境体系更完整。大农业观将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将国内资源市场和国际资源市场统筹考虑,将涉农要素市场、农产品市场同政府管理部门等相关主体全盘纳入视野。

三是方法手段更全。大农业观能够整合农业内外部更多资源,丰富已有的政策工具箱,能更加有力有效推进土地、金融、生态、科技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力量协同协作,更好发挥我国“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独特体制优势,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全面的制度保障。

树立大农业观对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的意义

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是农业强国建设的目标愿景。但是,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五强”目标的实现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大农业观的树立对于应对挑战意义重大。

大农业观可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开拓新视野。当前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在改变,肉类占食物消费比重增加、粮食消费比重降低,谷物以及大豆等饲料原料的供需缺口进一步增加。而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保障农产品供给的重点在粮食生产领域,这使得我国的综合食物自给水平呈现下降趋势,食物供给保障面临较大的不稳定性。从食物的自给结构来看,按照“种植面积需求等值”的算法,我国粮食和肉蛋奶已实现高水平自给,但食用植物油的自给率维持在低水平,且提升困难。基于此,树立大农业观,将生产视角拓展至山水林田湖海草沙等多元空间,加快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构建多元化食物生产体系,可以更快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确保食物供给;同时,大农业观强调因地制宜,各地依资源禀赋合理定位发展方向,能够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资源安全和国家食物安全的协同保障。

大农业观可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更广空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逐年提高,但核心技术对外依赖程度仍然偏高,高端技术装备的应用受到一定阻碍。此外,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不足,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45%,而发达国家普遍在80%左右。这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市场引导力不足、考核机制难以有效衡量创新成果等因素有关。而大农业观的树立能够将科技研发激励强、市场效益好的细分产业和领域纳入国家农业发展整体战略,有利于倒逼市场、人才和制度环境,增加多元科技投入,促进需求导向型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大农业观要求引进培养有能力、熟悉不同业态和模式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吸收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能力,推动农业科技支持政策完善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机制创新。

大农业观可为建设新型经营体系挖掘更大潜力。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效率提升的重要途径。目前看,土地规模化的红利已经充分开发,服务规模化等多种类型的适度规模经营方式正当其时。大农业观的树立将为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注入新的指导思想。基于“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离不开2亿户以上的小农户。而当下登记备案的近400万个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的221.6万家农民合作社、十余万家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96万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还不够紧密,联农带农的形式还不够有效。大农业观将进一步打破原有产业边界,扩展农业投资来源,为更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凝聚多元经营力量,为发展更加具有包容性的现代化大农业指明方向。

大农业观可为增强农业产业韧性提供更多可能。当前国内极端自然灾害多发,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风险加剧,涉农产业市场波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农业产业韧性尚需进一步提升。大农业观的确立,不仅有利于把农业发展拓展到农林牧渔及其辅助配套服务在内的农业内部结构的视角,也有利于将农业放置于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工农城乡关系之中谋划,还有利于将全球农业资源和市场纳入我国农业发展的整体布局当中,能在多个层面提升农业产业韧性。在产业链上,强调通过融合社会资源、加强产业上下游和产业之间的协同管理,提高农业产业链竞争力和风险抵抗能力;在供应链上,强调拓宽食物来源,防范自然、市场和国际贸易等风险,以大食物观支撑建立数量足、质量好、弹性强的稳产保供体系;在价值链上,强调构造多元化经营体系,以服务规模化、数据规模化等多种形式,夯实农业生产根基,优化联农带农机制,提升农户和经营者的风险应对能力。

大农业观可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形成更优对策。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在稳步上升,但国际竞争力整体较弱,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这集中表现在农业投入产出效率、成本效益、农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不明显。大农业观为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提供了多个维度的发展对策。一是在耕地和种子两大要害问题上有更快突破。约束农业竞争力的“卡脖子”因素往往在农业之外。大农业观使盐碱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等得到更大力度的科技与政策支持,使最先进的科技更多向国内种业自主研发倾斜。二是在推动产业效能提升上更具有整合能力,使土地、劳动、资本、数据等各类要素发挥协同效应。三是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上更有动员能力,使资源的利用与回收纳入生产体系,将市场主体、消费者、管理部门全盘考虑,促进节本提质、增效多赢局面的形成。

树立大农业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一是农业现代化理论研究已初具深度,但其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有待加强。学界对农业现代化的微观机制与宏观路径已有相当多的研究,但在新的世情国情农情条件下,对农业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以及对农业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和推进全面乡村振兴中定位的理解,各方观点并不一致。特别是,很多观点思路仍“深刻”地延续着西方式现代化路径的解读逻辑。这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并不相符,也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指引下农业农村的实践需要存在差距。我国的农业发展涉及范围广、人口多、农业生态系统多元、利益关系复杂,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必然呼唤大农业观的树立。而我国特殊的农业现代化路径必然产生农业现代化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大农业观的树立必然是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将是对世界农业发展的重要理论贡献。

二是农业多元化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但其生产、经营和产业“三大体系”协同机制有待健全。在科技和改革的驱动之下,我国农业发展的推动力量呈现日益多元化的格局。农业生产方式正在从主要依靠土地、劳动要素向更多依靠资本、数据等新型要素组合转变;经营体系正由以小农户为基本面向小农户与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展转变;产业体系正从传统的农林牧渔业产品生产为主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繁荣转变。投入要素的多元化、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产业形态的多元化,使得我国食物供给模式正从“向土地要粮食”为主朝着“向山水湖海林田草沙要食物”的立体式多元食物供给体系转变;效益创造模式正从经济价值向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创造转变。但是,从现有农业多元化发展的实践看,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协同机制尚不健全,在行为主体、要素市场和政策体系方面衔接不畅,上下游供求错配或错位时有发生,这与农业强国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存在差距。

三是农业多样化功能发挥已初见成效,但其生产生活生态综合效应有待提升。农业多功能性的特点已经逐步为各界所认知,这也是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水到渠成的重要认知基础。实践中,除了食物供应的重要功能外,农业在促进社会发展、保持政治稳定、传承历史文化、调节自然生态、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也日益显现出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应对经济危机、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出了食物供给产业所不可能承担的功能作用。这是农业本身所蕴含的正外部性特点决定的。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对农业这种正外部性的发挥给予了极大财政支持。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也对农业进行了史无前例的政策支持,但是农业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生态质量水平的综合促进作用还较为有限。特别是生活和生态两个维度上的质量提升有赖于惠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而基于农业关联产业和关联领域的“溢出”效应并不明显。这也是当前呼吁深入贯彻落实大农业观的重要理由。

以大农业观推进农业强国建设的对策建议

面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大农业观的树立恰逢其时。基于我国当前在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观念认知方面的基础,本文提出加快推进五大体系多元化的对策建议,以更好落实大农业观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一)食物体系多元化

一方面,协调国内资源,实现重要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持续供给保障。加强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和产能水平,增加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自给率。深化粮食流通体系改革,优化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率,提高流通效益。建立健全粮食储备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和调控能力。聚焦农业全产业链中“卡脖子”的农业核心问题,增强种业自主性,提高食物供给效率和质量,提升食物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强对大豆蛋白、人造肉、微藻等未来食物的科研投资,增强供给稳定性。

另一方面,面向国际市场,增强国际农产品贸易韧性。建立健全食物预警、储备、调控和保险制度,提高食物的多元化供给能力,增强应对影响食物安全的各种风险和冲击的能力。统筹国内外资源,加强国内外市场的协调和监测,优化供应链管理,采取多源进口策略,参与全球农业治理,增强国际合作和互信,提高国际农产品贸易韧性。

(二)生产体系多元化

一是开发多元空间,打造立体农业。拓展地下、水面水下和空中等多元农业生产空间,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戈壁农业、沙漠农业和城市农业等,实现立体开发、复合经营,推进农业集约高效发展。二是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循环农业。转变传统生产模式,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绿色化生产模式。推动农业农村废弃物和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行节约资源和高效利用的农业技术和措施,如合理调控水资源利用、保护和改良土壤、推广清洁能源等,全方位推动高物质投入依赖型农业增长方式向绿色节约的高效率增长方式转变。三是加快“机器换人”,发展智慧农业。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投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用现代化的设施装备支撑农业稳产增产。通过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人工智能在生产管理上的落地应用。特别是充分挖掘数据这一新要素的智慧功能,促进生产智能化、精准化,实现产品的标准化及可追溯。

(三)经营体系多元化

一方面,在小农户为基本面的情境下,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健全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关注家庭经营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小农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通过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开展“科技小院”等项目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和媒体进行宣传教育等方式,帮助小农户掌握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等信息,培养现代化的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规模效益好、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现代化经营管理经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各类主体的服务与监管,维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各主体间的合作交流,有效整合资源,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形成良好的产业经营生态,让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位一体”农合联、合作社投资兴办的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模式不断涌现。

(四)产业体系多元化

一是丰富优化传统优势产业。根据原有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从做优质量、做大产量、打造品牌、畅通信息等方面着手,对农林牧渔等区域农业主导产业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全方位促进其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休闲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融合型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发展。以休闲农业特色化发展为重点,实现农业“接二连三”;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此不断提升我国农业产业体系的质量与效率。三是创新数字化经营方式。过去的农业产业只能线下实体经营,大农业观指导下的经营方式应包括线上的数字化经营,用数字技术改造农业生产经营全链条,驱动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数字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深入农业产业基层,集中力量攻关符合农民生产经营所需的农业大数据技术。加大对农业数字技术研发创新的补贴力度,积极推进农业大数据产品和应用方案的孵化、示范和应用。

(五)效益体系多元化

一方面,促使多方参与现代化大农业的价值创造。发挥各地区资源禀赋优势,加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升产品品质、打造品牌,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统筹各方资源、外引内育,做大做强产业经济价值。鼓励各经营类型、各环节、各地域主体分工合作,参与融入价值创造过程,共同做大经营的“蛋糕”。统筹推动农业特色化发展,带动各地相关农业科技装备质量提升,增强我国整体农业发展实力。

另一方面,促使各方在现代化大农业中实现收益共享。强化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以帮带模式促进弱势主体融入全产业链,提升其现代经营理念、装备水平和盈利能力。整合打通各界资源,鼓励产业链上各主体实现资源互补、信息互通,促使经营效益和惠农效果达到最优。统筹协调土地、金融、生态和社会福利等政策工具,发挥体制优势,促使农业收益分配更加公平,共享发展成果。在宏观上通过大生产、大流通、大消费、大贸易,让各界在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中受益,并运用系统性政策工具进一步促进流入其他产业的价值回流农业,形成基于农业的正向大循环。

 

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钟真

来源: 《中国发展观察》2024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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