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舫:重思马克思“消灭哲学”的经典论断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468 次 更新时间:2024-04-08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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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舫  

 

摘要: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消灭哲学”的经典论断。“消灭哲学”论断中的“哲学”特指黑格尔法哲学,并非针对全部西方传统哲学。“消灭哲学”论断体现了内容和方法的双重现实性,其中“消灭哲学”和对应的“实现哲学理想”在思维方式上都呈现自我否定的特征。“无产阶级”是“消灭哲学”的必要“物质武器”,“消灭哲学”的论断以“无产阶级”作为实践主体,在理论逻辑上具备可行性。“消灭哲学”的论断与现代西方哲学推崇的“哲学终结论”存有本质性差异,实现了对“哲学终结论”的根本超越。“消灭哲学”的经典论断既体现了马克思早期哲学观的精髓,也为重建当代哲学提供了理论支撑。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是理解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的关键文本,其中“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的经典论断,蕴含着马克思对哲学的本质追问和现实反思。国内外学界围绕马克思“消灭哲学”的论断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但仍在一些基础性问题上存有争议。例如,《导言》语境中意欲“消灭”的“哲学”具体指涉什么?“消灭哲学”和原文中与之相对应的“实现哲学理想”之间是何种关系?“消灭哲学”的实践主体是谁?“消灭哲学”与“哲学终结论”是否同一?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学界的相关争议进行反思和辨析,进一步考察马克思“消灭哲学”论断的思想史背景和相关文本内容,在对“消灭哲学”指涉对象、思想内核及实践主体的层层追问中,更加立体全面地理解马克思“消灭哲学”论断的逻辑布展和思维图景。重思“消灭哲学”论断的真实意蕴,有利于领悟马克思早期哲学观的本真内涵,激活“消灭哲学”论断在当代思想语境中的生命力。

一、“消灭哲学”中的“哲学”指涉什么

在《导言》中,马克思通过对德国实践政治派和理论政治派的具体批判,掷地有声地发出“消灭哲学”的激昂宣言,揭露其假象自由和抽象理论的虚伪本质。学界围绕《导言》中“消灭哲学”的经典论断论述颇丰,其中的前提性争论是“消灭哲学”中的“哲学”究竟指涉什么?对于这一问题,不少学者往往倾向于跳出《导言》,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马克思思想相对更为成熟的文本基础上,将“消灭哲学”理解为马克思对传统思辨哲学的批判。而在《导言》的具体语境中,学者们则对“消灭哲学”中的“哲学”是具有特定人物性指涉的黑格尔法哲学,还是具有普遍性质的传统思辨哲学各持己见。我们有必要重新在《导言》的具体创作语境中理解“消灭哲学”,通过回到马克思创作《导言》的学术背景,还原《德法年鉴》时期他面临的真实历史情景,揭示“消灭哲学”中的“哲学”的真实意指。

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忆,“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其中“苦恼的疑问”“法的关系”“物质的生活关系”共同勾联起“消灭哲学”论断出场的核心思路,这也是理解“消灭哲学”的“哲学”意指的关键线索。

追循“苦恼的疑问”,马克思在“物质利益难题”冲击下开始质疑黑格尔“理性的法”的权威,这构成我们判断“消灭哲学”意指的第一重逻辑线索。在为《莱茵报》撰稿时期,马克思“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逐渐意识到私人利益与国家法律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现实冲突,即立法权总是被“维护特殊利益的等级代表会议”所掌握。在“真正的现实生活问题”的冲击下,马克思开始重思“理性的法”同“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即黑格尔基于实体性及自我意识的原则所构建的伦理国家观,能否在真实的物质生活中达到“具体自由的现实性”?在此追问下马克思发现,要想破除“物质利益难题”,首先需要走出黑格尔法哲学的“绝对理念”阴影,“来到坚实的地面上演戏”。同时,当马克思纠缠于“物质利益难题”时,费尔巴哈哲学的出现从感性人本学维度为马克思找到了“回到地面”的方法,进一步启发了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在求解“苦恼的疑问”中,马克思已然有了“消灭哲学”的自觉意识,即下定决心彻底揭穿黑格尔法哲学的理性幻象。

从“法的关系”转向“物质的生活关系”,马克思将黑格尔法哲学作为通往政治经济学研究必经的理论基点,这构成我们判断“消灭哲学”真实意指的第二重逻辑线索。在《德法年鉴》阶段,马克思并未沿着《莱茵报》时期面向社会经济问题的思路,直接展开政治经济学研究,而是选择“绕了一下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进行批判性对峙这样的迂回之路”。马克思为何没有在遭遇“物质利益难题”后直接开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道路,而是选择中途转向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再绕回政治经济学研究呢?马克思选择迂回之路的根本动因正在于:他已然意识到要想彻底消灭“理性的法”的抽象权利,必须重新认识作为“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的逻辑起点——市民社会,而这一内在逻辑的建立,唯有以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才能够达成。其背后的致思理路具体呈现为:马克思找寻到消灭“理性的法”的根本出路在于消灭市民社会,而消灭市民社会的前提是基于对市民社会本身的科学认识。因此,消灭“理性的法”必须首先研究市民社会,其中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就成为无法绕开的研究根基。通过还原被黑格尔颠倒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马克思将“市民社会”作为这一时期理解社会历史的基本理论视角。在对黑格尔关于立法权认识的批判中,马克思穿透“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对立表象,精准洞察到其背后蕴藏着“私有财产”与“国家”的对立本质。作为“市民社会”获得“自身质的规定性”的来源,“私有财产”不仅是“国家制度的支柱”,而且还是“国家制度本身”。在转向黑格尔法哲学的迂回之路上,马克思逐渐触及到国家政治制度背后的本质关系是私有财产,并愈发认识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因此,“消灭哲学”只有以黑格尔法哲学作为特定对象,才符合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思维发展的真实理路,进而合理承续他对市民社会展开内部解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之路。

马克思将黑格尔法哲学视为“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的“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认为其构成“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且黑格尔法哲学“最主要、最普遍、上升为科学的表现正是思辨的法哲学本身”。通过还原马克思创作《导言》的历史背景,结合马克思在遭遇“物质利益难题”后对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的质疑,进而借助批判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展开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思想语境,可以发现《导言》中消灭的“哲学”特定地指向黑格尔法哲学。

二、“消灭哲学”与“实现哲学理想”是否同一

《导言》中“消灭哲学”里的“哲学”特指黑格尔法哲学,那么这一论断中的“消灭”又该如何理解呢?在与“消灭哲学”论断直接相关的论述中,马克思还提出了“使哲学成为现实”的论断,这一论断表明马克思不仅力图“消灭哲学”,而且意欲实现“哲学”本身内蕴的“改变世界”的理念。无论是“使哲学成为现实”才能“消灭哲学”,还是“消灭哲学”才能“使哲学成为现实”,都展现了马克思的“实现哲学理想”,并内在构成“消灭哲学”得以成立的“现实”前提和“现实”终点。因而,对“消灭哲学”论断思想内核的正确阐发,离不开对“实现哲学理想”的深度把握。其中,“现实”作为“使哲学成为现实”论断中的核心词,蕴含马克思“实现哲学理想”在物质内容和辩证方法双重向度上的深刻哲思。为把握“消灭哲学”论断的思想内核,有必要以“现实”概念为切入点,从反面思考“消灭哲学”与“实现哲学理想”之间的内在关联。

“现实”的物质内容构成“实现哲学理想”的第一重向度,马克思为历史服务的现实哲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为价值服务的思辨哲学。在《导言》时期,马克思对于“哲学”本身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其中否定的态度指向特定语境下的黑格尔法哲学,而肯定的态度则蕴含其“实现哲学理想”的现实性内容。在1843年写给卢格的信中,马克思曾明确表明自己创办《德法年鉴》的初衷就是探索“批判的哲学”,“用一句话表明我们杂志的倾向:对当代的斗争和愿望作出当代的自我阐明(批判的哲学)”。基于《德法年鉴》时期中途转向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研究成果,马克思已然认识到实现“批判的哲学”的根本遵循在于深入“物质的生活关系”,他在《导言》中明确揭示哲学的使命在于为历史服务,而历史的任务就在于“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在对人的解放问题的具体构想中,马克思强调哲学必须置身现实社会的革命实践中,作为“解放的头脑”,是人的解放不可或缺的“精神武器”,其“使哲学成为现实”指实现过去被禁锢在哲学中的“改变世界”的崇高理想,而这种对于“哲学理想”的“实现”并非基于某种应然性的价值推论,而是着眼于现实历史趋势的哲学式构想。

“现实”的辩证方法作为“实现哲学理想”的第二重向度,是把握马克思“实现哲学理想”中自我否定方法的关键。借助黑格尔哲学中“现实”概念蕴含的自我否定思维,有利于在方法论层面理解“消灭哲学”思想内核的辩证意蕴。卡尔·洛维特曾指出,“黑格尔的原则,即理性与现实的统一和自身作为本质与实存的统一的现实,也是马克思的原则”。黑格尔的“现实”概念内蕴“自我活动”的否定性思维,现实作为本质与实存的同一,是理念不断自我否定进而自我实现的活动过程。黑格尔揭示出哲学只有在现实中才能获得否定性的生命力,否定性是哲学“自主运动和生命力的内在脉搏”。在黑格尔看来,“现实并不仅是一直接存在着的东西,而且,作为本质性的存在,是其自身的直接性的扬弃,因而达到与其自己本身的中介”,黑格尔通过激活哲学的现实内核,使哲学在动态的自身中介关系中获得否定性外延。理解黑格尔“现实”概念的自我否定内核,有助于把握马克思以现实的同一性思维对传统哲学应然和实然对立的二分思维的超越。在马克思看来,“实现哲学理想”即“使哲学成为现实”的过程具体展开为“哲学”的自我否定运动。马克思并不是以线性历史观的思维先“消灭哲学”再“实现哲学理想”,而是在辩证的历史性思维中论证了“消灭哲学”与“实现哲学理想”二者“否定性同一”的逻辑关系,其中“消灭哲学”是“哲学”为了自我实现所必经的直接性扬弃阶段,“实现哲学理想”是“哲学”自身现实化运动的必然性目的。“世界在黑格尔那里成为哲学的,这就要求哲学在马克思那里同样完全地成为世界的。”“消灭哲学”在自我否定的辩证运动中获得现实性内核,“哲学”的本质只有在自我否定中才能自我实现。马克思的“实现哲学理想”真正回答了“现实”何以作为本质与实存的同一,在思维方式上进一步超越了传统哲学中应然和实然的二元对立。同时,“消灭哲学”虽然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现实”概念的否定性思维,但并未停留于黑格尔抽象的“现实”概念,而是通过确立“物质的生活关系”的现实内容,从根本上扬弃了黑格尔通往理念幻象的虚妄现实。

马克思“实现哲学理想”中的“现实”具体表现为“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根本内容和以否定性思维引领哲学方法的辩证原则。至此,对马克思实现的“哲学”究竟是什么,以及“消灭哲学”是否等同于“实现哲学理想”的谜题也得以开解。马克思要实现的“哲学”是在现实本质上为历史服务的哲学;“消灭哲学”与“实现哲学理想”的论断在思维方式上都呈现出自我否定特征,即“消灭哲学”和“实现哲学理想”都表征为“哲学”自我否定运动的历史性发展阶段。现实性的内容和辩证方法共同构成“消灭哲学”深刻的思想内核,对这一思想内核的准确把握,有助于深入认识“消灭哲学”与“实现哲学理想”的自我否定特征及其内在关联。

三、“消灭哲学”为何必须以无产阶级为实践主体

在《导言》中,马克思首次揭示出“消灭哲学”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内在关系,“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消灭哲学”以无产阶级作为主体是否具备实践可行性?一些国外学者将无产阶级仅作为“观念上的力量”,认为其无法肩负起“消灭哲学”的实践重任。国内学界也有部分学者持相同观点,强调无产阶级并不是基于现实历史的经验性概念,而是马克思“横空出世”的思辨哲学概念。对“无产阶级”是否具有现实性的质疑,直接关联到以无产阶级作为实践主体的“消灭哲学”论断是否具有逻辑合理性的问题。故而,有必要通过解蔽《导言》中“无产阶级”概念的重重迷雾,进一步推演马克思论证“消灭哲学”实践路径的合理逻辑。

“无产阶级”概念是否具有现实性,是论证“消灭哲学”是否具备实践可行性的核心环节。马克思在三重具体路向中展开对无产阶级形象的现实刻画。其一,基于德国理论与现实之间割裂的特殊境况,“彻底的德国革命”对“被动”因素的根本需求,构成无产阶级主体出场的物质基础。《导言》时期,马克思面对的“落后的德国”正深陷于建构现代国家制度的理论困境中,对此,他敏锐地捕捉到,“德国现状是旧制度的公开的完成,而旧制度是现代国家的隐蔽的缺陷”。德国独特的现代化道路非但不能摆脱现代国家固有的“缺陷”,反而更加受困于现代国家的“缺陷”之中。“德国式的现代问题”的核心是德国的现实“原本”远远落后于理论“副本”的本质错位,即从德国的现状来看尚不能达到现代国家的普遍水平,但德国的理论是“唯一与正式的当代现实保持在同等水平上的德国历史”。基于此,马克思揭示出只有首先批判德国的理论“副本”即思辨哲学进而实现对现代国家的现实“原本”的批判,才能够跨越德国的现实限度,揭露现代国家最为根本的现实境况。但在对德国的理论即“思辨的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意识到德国的国家学说也只是“现代国家的未完成”,因而不能仅局限于将德国提升到现代国家的普遍水平,而是要“实现一个不但能把德国提高到现代各国的正式水准,而且提高到这些国家最近的将来要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德国需要的是一场“彻底的革命、普遍的人的解放”,而“彻底的革命”需要抓住革命“事物的根本”,即作为物质基础的“被动”因素。

其二,受到法国工人阶级“联合”氛围的感染,马克思逐渐勾勒出无产阶级的经验性形象。马克思与法国社会主义知识分子的真实接触,构成“无产阶级”作为现实性主体出场的直接动因。马克思在1843年写给卢格的信中强调“必须为真正思维着的独立的人们寻找一个新的集结地点”,而巴黎作为当时“社会主义思想和行动的心脏”,无论是农民出身的法国思想领袖蒲鲁东,还是俄国的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抑或是德国著名的激进主义者魏特林,都能在巴黎找到各自理论亮相的舞台。马克思由此认为“新的集结地点”必须是作为“新世界的新首府”——巴黎,并和卢格一起将《德法年鉴》的最终出版地选定于此。不同于在德国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时期,马克思此时探讨的核心主题已不再是“黑格尔的‘法哲学’所构筑的理论体系的成败,而是如何将他已经完成的理论批判工作与现实的改变德国的行动联系起来”。从1843年10月起,马克思就开始浸润于社会主义的“联合”气氛中,“联合的行动创造一种新的需要”,他写到,“当法国的社会主义工人联合到一起时……,人的兄弟情谊不再是空洞的词句,而是一种现实,人的尊严从他们劳累的身躯上向我们投射出来”。在法国工人阶级“联合”氛围的感染熏陶中,无产阶级的经验性形象已经在马克思心中呼之欲出。

其三,马克思在以市民社会为分析基点的阶级属性探讨中,明确无产阶级成为“消灭哲学”的主体是基于合理现实需求的必然结果。从德国现代化问题的特殊性出发,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德国社会中思想要求和现实回答之间的错位现象,并进一步洞见到现象背后折射着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以及“市民社会本身”之间的本质错位。由于德国缺乏实现局部的、纯政治革命的阶级条件,即“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因此,彻底的、普遍的人的解放比局部的和纯政治的革命在德国更有可能实现。通过对德国与法国市民社会的对比分析,马克思精准指出,只有当特殊阶级以社会的普遍权利为目的时,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头脑和社会的心脏”。法国贵族和僧侣的“消极普遍意义”同时也促成了与其自身截然相反的资产阶级的“积极普遍意义”,因为“要使一个等级真正成为解放者等级,另一个等级就必定相反地成为公开的奴役者等级”。就德国而言,由于缺乏这样的特殊阶级,市民社会中的任何一个阶级都不具有“普遍解放的需要和能力”,因而,当“部分解放是普遍解放的基础”在法国成为可能时,德国只能将“普遍解放”作为“任何部分解放的必要实现条件”;当法国第三阶级站出来振振有辞地宣称“我没有任何地位,但我必须成为一切”时,“德国解放的实际可能性到底在哪里呢”?马克思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在于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无产阶级”正式登场。

基于对“无产阶级”登场的现实背景的前提性阐发,可以进一步展开对“消灭哲学”以无产阶级作为主体的实践路径论证。学界主要以无产阶级缺乏经验性现实基础作为基本论据,指认《导言》中“无产阶级”概念的先验性。但通过上述三重路向的论证,可以说明“无产阶级”的理论登场背后具有复杂且深远的社会历史基础,其是德国理论与现实割裂引发的彻底革命需要、法国工人阶级“联合”氛围的直接推动和德国市民社会具体分析的必然结果,《导言》中的“无产阶级”并非缺乏经验性的纯粹哲学概念,而是基于特定社会的历史发展必然导向的现实性形象。

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无产阶级”既然不是思辨的哲学概念,那么现实中的无产阶级能否担负起“消灭哲学”实践主体的重任?对“消灭哲学”以无产阶级作为实践主体能否具备可行性的考察,必须从无产阶级的历史形成及其内在使命出发,在对无产阶级与哲学之间的关系澄明中,重新审视马克思对“消灭哲学”实践路径的逻辑论证。首先,无产阶级是由工业革命导致的“人为造成的贫民”。作为社会解体带来的特殊阶级,客观历史因素导致无产阶级是“戴上彻底的锁链”的“无产者”。无产阶级被“彻底奴役”的现实处境构成其作为“消灭哲学”实践主体的外在逻辑。其次,无产阶级本身表现为对私有财产的否定。无产阶级作为同德国国家制度前提的全面对立,社会领域的普遍性对抗关系全部集中于无产阶级,其自身彰显了“人的完全丧失”。当无产阶级遭受“普遍的不公正”时只能求助于“人的权利”,它们“只有通过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本身”。否定私有财产进而“复归自身”,是无产阶级内生的历史使命,并以此构成其作为“消灭哲学”实践主体的内在逻辑。最后,从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与“哲学”之间的关系论述来看,“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马克思坚定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为其发声,“无产阶级宣告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解体,只不过是揭示自己本身的存在秘密,因为它就是这个世界制度的实际解体”。作为“解开整个人类社会问题的钥匙”,无产阶级自身内蕴的否定性力量,必须被“思想的闪电”击中才能激活,即无产阶级需要以哲学作为“消灭自身”的“精神武器”。同样,基于德国一直以来的“理论性”革命传统,“理论的解放”在德国具有特殊的实践意义,“德国理论的彻底性的明证,亦即它的实践能力的明证”。且由于“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哲学也必须以无产阶级作为实现自身“理论的解放”的“物质武器”。“无产阶级”与“哲学”在本质上呈现为互相以对方作为否定性中介的对象性关系,二者间的关系性存在构成无产阶级作为“消灭哲学”实践主体的理论逻辑。

基于对无产阶级作为“消灭哲学”主体的外在客观逻辑、内在历史逻辑及其与哲学之间关系性的理论澄明,马克思严密论证了“消灭哲学”实践路径的逻辑可行性。“消灭哲学”必须在以无产阶级为实践主体的自觉运动中才能真正走向自我的“实现”;无产阶级也必须通过“消灭哲学”进而才能“消灭自身”,最终实现自身和全人类的解放。然而,由于马克思还不能从“生产—资本”关系展开对无产阶级的经济学解读,即对无产阶级是处在雇佣劳动关系中的无生产资料的阶级,《导言》对无产阶级“复归自身”的历史使命阐发仍带有人本学色彩。无产阶级尚未具备能够投身社会革命的实践可行性,其概念只能在逻辑上肩负起“消灭哲学”的理论要求,确实具有一定的先验局限性。但需要澄清的是,导致无产阶级概念具有先验局限性的原因是马克思此时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尚未成熟,还不能从生产关系领域挖掘出无产阶级为何不掌握生产资料并受制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真相,而不是因为无产阶级没有基于社会现实的经验性基础。马克思《导言》中的“无产阶级”概念是内在反映社会发展趋势和现实革命需要的必然理论结果,其与“消灭哲学”之间具有紧密的逻辑关联,“消灭哲学”只有以无产阶级作为实践主体,才能在理论上具备逻辑可行性。

四、“消灭哲学”能否等同于“哲学终结论”

“哲学终结论”是20世纪西方哲学演进中最为响亮的“现代性”口号。仅仅基于“消灭哲学”论断的字面表述,就将马克思的“消灭哲学”诠释为“哲学终结论”,是否符合马克思在《导言》时期的思想原貌?对于将“消灭哲学”等同于“哲学终结论”的观点,学界也不乏反对之声,无论是通过将“消灭哲学”看作“哲学的完成”,还是基于“消灭哲学”提出的具体语境质疑该观点的普遍合法性,都有力论证了“消灭哲学”不同于“哲学终结论”,但这些反驳声音并未完全诠释出二者之间多层次的深度差异。笔者试图在对“消灭哲学”与“哲学终结论”的整体性结构梳理中,全方位对比分析二者自身的论证逻辑,澄清二者的本质性差异,进一步揭示“消灭哲学”对“哲学终结论”的根本超越。追问“消灭哲学”能否等同于“哲学终结论”,不仅是重思“消灭哲学”论断必须直面的时代性课题,也有助于拓展“消灭哲学”在现代哲学语境中的学术空间。

对现代西方哲学语境中“哲学终结论”的内在发展逻辑进行结构梳理,是澄明其与马克思“消灭哲学”论断本质性差异的理论前提。“哲学终结论”紧密勾联于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和罗蒂等具有标志性的现代西方哲学家的研究主题中,成为“那些称为哲学家的人的共同体的惟一问题”。海德格尔认为,哲学就是形而上学,“哲学的终结”作为“形而上学的完成”是“科学技术世界以及相应于这个世界的社会秩序的可控制的设置的胜利”。他指出黑格尔和胡塞尔通过“面向事情本身”的呼声,在“事情”达到“绝对知识”和“终极明证性”的地方昭告了“哲学的终结”,并以此通向哲学在终结之际为“思想”规定的道路,即“放弃以往的思想,而去规定思想的事情”。维特根斯坦对于哲学的态度更为消极,“历来对于哲学问题所写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不是假的,而是无意义的”,在他看来,哲学问题应该导向“为思想的表达设定界限”的语言逻辑哲学。罗蒂认为,“维特根施坦曾企图建立一种与心灵主义毫无关涉的新表象论;海德格尔曾企图建立一套与科学、认识论或笛卡尔的确定性寻求毫无关涉的新哲学范畴”,以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等为代表的“教化哲学家”,通过引入一幅幅新的地域区划图而展开了一种新的“革命的”哲学,并以此超越了以认识论为中心的传统“镜式哲学”。罗蒂进一步批判作为本质主义哲学观的“大写的哲学”,认为这种“哲学”并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他指出应当通过非专业性的“小写的哲学”,开启一种“后哲学文化”。依循“哲学终结论”在哲学思想谱系中呈现出的理论地位,现代西方哲学家面向传统形而上学展开彻底批判,以缜密的语言逻辑推演和细腻的心灵感受捕捉,从不同的研究进路提供并丰富了当下哲学批判的多元视角。

通过对《导言》中“消灭哲学”与“哲学终结论”在指涉对象、思想内核和实践路径三方面具有本质性差异的揭示,可以明辨这二者的根本不同。在指涉对象上,马克思的“消灭哲学”具体针对的是以黑格尔法哲学为代表的“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消灭哲学”有其特定的针对语境,并非面向全部西方理论哲学的传统命题;在思想内核维度,马克思挖掘出黑格尔“现实”概念内蕴的自我扬弃精神,“消灭哲学”是哲学通过自我否定运动走向自我实现的必然中介,而非对全部形而上学的彻底“终结”;在实践路径维度,马克思以哲学作为“精神武器”激活了无产阶级内蕴的否定性力量,马克思“消灭哲学”的最终目的在于以现实的革命掀起一场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解放运动。

马克思从未排斥哲学作为一种能够透过表象直抵本质的抽象思维,但他强调哲学不能仅停留在抽象的思辨层面,必须在人的解放的实践中推动自身成为现实。“马克思哲学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或作为一种学科创制的哲学。对马克思来说,哲学从来就不是纯粹形而上学的思辨,不是什么重建本体论的努力,而是人类解放的精神武器。”回溯《导言》中马克思论证“消灭哲学”的结构框架,每一重逻辑的理论建构都紧紧围绕着人的解放的实践理想:“消灭哲学”以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作为直接动因,逐渐找寻到市民社会是人的解放的逻辑起点;“消灭哲学”在“使哲学成为现实”的“实现哲学理想”中,初步展开哲学作为“解放的头脑”的现实性愿景;“消灭哲学”以无产阶级作为“解放的心脏”,为人的解放在逻辑上提供了合理的实践路径。唤醒“哲学终结论”的虚无呼喊,“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实践”。在现代西方哲学的当代语境中,展开“消灭哲学”与“哲学终结论”的积极对话,为当下重新注入哲学作为人的解放“精神武器”的思想力量和现实勇气,具有重要的思想指导和实践指引意义。

对哲学的批判性反思是贯穿并推动马克思实现“改变世界”哲学革命的思想动力。《导言》中的“消灭哲学”论断,在对哲学与人的解放内在关系的初步探寻中,彰显了马克思早期哲学观的本真意蕴,这一论断构成我们理解马克思人的解放哲学根基的重要理论前提。“消灭哲学”的经典论断在指涉对象、思想内核和实践主体上根本区别于“哲学终结论”,《导言》中的“消灭哲学”论断并非面向全部哲学的抽象批判,其内蕴的“实现哲学理想”并未囿于“理论哲学”的应然设定,其无产阶级的主体形象也不是“横空出世”的哲学概念。《导言》时期马克思虽还未通过深入经济学研究找寻到实践“消灭哲学”的具体方案,但他已然意识到哲学需要切中“当代所谓的问题之所在〔that is the question〕”。廓清“消灭哲学”论断的真实思想内涵,有助于领会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的演进逻辑和为实现人类解放不懈追求的精神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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