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召开的中国-东盟外长会议上,王毅外长提出“南海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磋商的“四点愿景”,其中包括在不受干扰的前提下,于今年年中前完成“准则”框架草案磋商。就在昨天贵阳召开的中国-东盟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第14次高官会上,中国和东盟10国就“准则”框架草案达成共识,最终敲定了“准则”框架。此举是中国和东盟在南海致力于通过规则和机制建设管控分歧、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进程中,继《宣言》后又迈出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我们有理由为它的出炉喝彩和鼓掌。
众所周知,制定“准则”是全面有效落实《宣言》的一部分,是自上世纪90年代中国和东盟国家启动《宣言》磋商以来达成的一项重要共识。自2013年9月在苏州举行的第六次落实《宣言》高官会议启动“准则”磋商进程以来,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共同努力下,“准则”磋商已进入“重要和复杂问题”阶段。各方已通过两份共识文件,梳理了“重要和复杂问题”清单和“‘准则’磋商框架草案要素”清单两份开放性清单,并达成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及在南海适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CUES)等“早期收获”。同时,各方同意积极探讨制定“海上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在“准则”最终生效前有效管控海上局势,防止不测事件的发生。
事实上,完成“准则”框架草案磋商仅仅是“准则”磋商的阶段性成果,其实质是为后续磋商制定架构,它既不涉及实质性的案文,也不等同于完成制定“准则”本身。但仔细掂量这一来之不易的“准则”框架草案,我们不妨做出这样的解读:它是《宣言》生效15年之后,从《宣言》到“准则”迈出的重要而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是中国和东盟致力于通过规则和机制建设管控南海分歧、维护南海和平过程中,取得的一项实质性成果;它折射出南海地区规则甚至未来秩序的雏形,标志着中国和东盟政治互信水平的提升,以及本地区国家处理地区事务意愿和能力的增强;它预示着国际社会关切的南海地区和平稳定,将会获得机制和制度保障;同时它再次证明,在没有外部势力干扰和搅局的前提下,本地区国家完全能够承担起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重任。
在庆祝“准则”磋商取得突破和实质性成果的时候,我们也应理性看待这一收获,不应讳言未来“准则”磋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挑战。这些困难和挑战,既有东盟国家之间在“准则”核心条款上的分歧,也有中国与东盟有关国家之间在“准则”有关问题上的不同主张或意见。而要缩小分歧和不同主张,需要时间、需要磨合,有时还需妥协和让步。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的“准则”磋商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不仅作为当事方的中国和东盟国家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整个国际社会也应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和宽容态度。无论如何,时间、空间和氛围,都是“准则”磋商稳步推进并最终到达胜利彼岸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下,随着“准则”磋商的不断推进、《宣言》框架下海上合作的不断深化、安全领域合作的不断加强,把中国和东盟国家打造成命运共同体、把南海建设成“和平、友谊、合作”之海指日可待。
(作者: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