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朝:宗教如何解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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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朝  


基督教思想与西方哲学的关系问题在中国学者头脑中萦绕,时日已久,但是比较一致的看法尚未求得。近来,有学者指出:“将已深入欧洲人心的基督教思想,融贯到以希腊为传统的欧洲哲学思想中来,使其不再游离于哲学之外,不再有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而化为哲学体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将基督教宗教问题接纳到哲学中来思考,或为基督教问题寻哲学的理解、辩护方式,这个工作,许多的哲学家、思想家——像中世纪的奥古斯丁、托马斯、安瑟伦等等,近代的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兹等等,都做得不少,但集其大成的,是康德。”[1]笔者以为,这是一种以哲学为本位的学理上的思考,对我们理解与把握这一问题有重要启迪作用。然而,基督教思想与西方哲学的关系问题不应当仅从哲学角度进行审视,而应当将之纳入到具体的文化环境中去考察。自从基督教在具体的罗马帝国文化环境中生成以来,基督教与西方哲学的关系,一方面表现以希腊为传统的欧洲哲学“接纳”与“解构”基督教思想;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基督教思想家“接纳”与“解构”各种西方哲学。尤其是在罗马帝国时期,这后一方面表现得格外突出。

一、希腊哲学与基督教的抗衡

基督教兴起之时,希腊哲学已经有了数百年的历史。德谟克里特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宏伟思想体系尽现希腊哲学鼎盛时期的辉煌与风采,至今令人瞩目;随后出现的希腊化时期的各种哲学流派虽然锐气渐消,出现了严重的实用化、伦理化、宗教化趋势,但仍不失与东方宗教抗衡的一股精神力量。罗马帝国建立以后,从共和时期延续下来的对希腊传统的仰慕,以及帝国最高统治者对希腊文化的倡导使得帝国境内出现了全社会性的希腊文化热和哲学热。希腊哲学的发展从外观上呈出一派繁荣景象。原有的各种希腊哲学流派得以延续和发展。伴随着帝国都市化运动的进程,哲学讲堂成为城市里的常见景观。贵族青年从小接受包括希腊哲学在内的文化教育,哲学家们出入宫廷,参与政事。尼禄的宫廷顾问塞涅卡、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都成为斯多亚学派的重要代表。柏拉图梦寐以求的“哲学王”的理想在罗马帝国变成了现实。

然而希腊哲学好景不长。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基督教迅速崛起,以一种强劲的姿态开始了它对地中海世界的宗教征服。得益于大批有希腊文化背景、精通希腊哲学的知识分子的阪依,基督教迅速地改变了自己神秘教的原始状态,拥有了自己的神学与哲学。从公元二世纪开始,基督教的教父们对罗马的各种多神论宗教进行批判,矛头所指,兼及伦理化、宗教化趋势日益严重的各种希腊罗马哲学。各种哲学流派与各种非基督教的宗教一道成为基督教思想家批判的靶子,并在与基督教的论战中败下阵来。新柏拉图主义的出现(约3世纪初)似乎给这种局面带来一丝考机。“新柏拉图学派的成长,不只是作为罗马帝国中的一个学术机构,而且还是一个宗教时代的一种精神运动。”[2]普罗提诺(约204-270年)以柏拉图哲学为基础,以宇宙精神化的手法,把一个广泛接纳各种希腊哲学、犹太神学和早期基督教神学内容的庞杂的思想体系当作整个希腊哲学发展的终极结果奉献给世人。普罗提诺思想体系的形成,使古典柏拉图主义有了“新”意,使它超越斯多亚学派成为罗马统治者最亲睐的哲学,成为批判基督教的主力。然而,基督教的思想家已经抢先把柏拉图主义纳入了基督教的思想体系。新柏拉图主义者在与基督教思想家的抗衡中,除了罗马皇帝的亲密关系以外,已无理论上的优势可言。随着罗马帝国政局的变化,基督教上升为国教。到了公元529年,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关闭雅典所有的哲学学校,希腊哲学的发展在外在形态上走向了终结。

以上所述就是罗马帝国的基督教与希腊哲学抗衡的宏观场面,如果我们能够客观地看待这一段思想史,不以哲学本身之兴衰为唯一权衡,那么不难看出,基督教与西方哲学的关系在这一时期主要表现在基督教思想家对各种希腊哲学所作的有选择的接纳,而不是该时期的思想家站在希腊哲学的立场上对基督教进行接纳。当然,这样说并不否认希腊哲学家对基督教思想的汲取,例如诺斯提主义哲学家对基督教信仰的汲取和改造,也不否认希腊哲学与基督教思想家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例如希腊哲学中的理性神观与基督教的一神观。学者们常说:“基督教思想家汲取希腊哲学的理解、辩护方式,为基督教的信仰作辩护。”然而,汲取就是有选择的接纳。马克思当年在谈到柏拉图与基督教的关系时说:“说基督教里有柏拉图的成分比说柏拉图那里有基督教的成分要正确得多。”[3]同理,解释基督教与西方哲学的关系重要之点不在于它们之间在思想观念上有无相互汲取的地方,而在于这种汲取是站在什么立场上进行的,亦即以何者为本位的问题。包括奥古斯丁、安瑟伦、托马斯在内的大批基督教思想家在汲取希腊哲学从未偏离他们的基督教立场,有着十分明确的护教目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把他们所做的工作说成是哲学对宗教的“解构”有违历史事实。

二、基督教接纳与使用希腊哲学

基督教与希腊哲学的关系是在具体的文化环境中生成的。解释两者关系的最佳途径是据史实作具体的说明。在罗马帝国文化的大融炉中,基督教的对手不仅有形形色色的宗教,还有历史悠久的高度理性化的希腊哲学。作为一种新宗教的基督教能否在自身中包括这样一份历史遗产,是基督教能否征服同时期其他宗教和哲学流派的关键。

基督教在其初始阶段并不具备一套抽象的神学体系。使徒们在传道中要阐发神的启示和耶稣基督的启示,对启示的内容作过一些理性化的解释,这就是所谓的新约神学思想。然而基督教思想并没有到此止步,而是在与各种哲学思想的交锋中继续发展。基督教《新约全书》中直接提到过的哲学流派有伊壁鸿鲁主义和斯多亚主义。使徒保罗前往雅典传道,“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里着急;于是在会堂里与犹太人和虔敬的人,并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还有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与他争论。”[4]保罗是耶稣的使徒中文化水准最高的人,出生在斯多亚学派哲学家辈出之乡大数。他精通犹太神学,对希腊哲学也有相当的了解。然而,希腊哲学对保罗影响不大,他的神学思想主要是对旧约神学的发挥。再往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哲学家对基督教的批判越多,基督教教义的理性化程度提高的越快。在基督教与希腊哲学各个流派的思想交锋中,基督教一方有虔诚的信仰,但无系统的神学理论;而希腊哲学一方有成熟的理性批判能力,但无统一的信仰,而且又在相互攻伐。然而也正是在这样丰厚的理性批判精神的文化氛围下,基督教神学思想迅速地理论化、体系化了。完成这项工作的是古代基督教教父。

罗马帝国的基督教教父有三类:使徒教父、希腊教父和拉丁教父。使徒教父们有神学思想,但在理论形态上大体与保罗相仿,还谈不上系统化、理论化。希腊教父的主要代表有夸特寸方图、阿里斯提德、殉道者查士丁、泰逊、阿塞那戈拉斯、塞奥菲鲁;拉丁教父的主要代表有:朱诺酉与、菲利克斯、特尔图良、考摩典、西普里安、拉克唐修、奥古斯丁。希腊哲学在罗马帝国文化中所占的巨大份额使基督教教父们不得不思考基督教应当怎样对待希腊哲学,并在面临希腊哲学家对基督教的批判时发表自己的见解,由此构成了罗马帝国精神文化领域内与希腊哲学家对峙的另一个阵营。

具有高度理性批判能力的希腊哲学家对基督教的批判延续着前辈们的思想路线。他们认定基督教是一种旧宗教的翻版,基督教崇拜的神是神人同形同性论的。公元二世纪末的柏拉图主义者凯尔苏指出:基督教的神“是生来就有形体的,有人一样的身体。”[5]基督徒是一群愚昧无知的人。“他们相信能用他们的眼睛看见神,能用他们的耳朵听见神,能用他们的手摸到神。”[6]凯尔苏觉察到这种新宗教的核心是福音书中记载的耶稣事迹,于是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对圣经福音书进行理性的审视。他认为,耶稣“谎造了他从处女而生的故事”。实际上,他出生在一个犹太人的村庄,母亲是一个以纺织为生的乡下女人,父亲是一个兼做生意的木匠。他的母亲因为通奸而被赶出家门,只好到处流浪,过着耻辱的生活,秘密地生下耶稣,她把婴儿带往埃及。在那里耶稣长大成人,并会学了巫术。在返回巴勒斯坦的时候,他与十一名全国最坏的无赖结成团伙。为了赢得门徒,他给自己加上了神的头衔。后来有一个同伙出卖了他,使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7]凯尔苏还责问基督徒:你们说他死而复活,但有谁见过他复活呢?只有一个发病的女人。基督徒说耶稣是神,因为他预言自己将死,但我们是从哪里看到这个预言的呢?是在福音书中。福音书是谁写的呢?是耶稣的门徒。什么时候写的?是事情发生以后。就算耶稣作过自己将死在十字架上的预言,那么一个强盗预先知道自己被捕获会被处死,而后来事情确实发生了,能否因此使他成为神的儿子呢?至于他创造的那些奇迹,其他人也能制造。再说他被裹上紫袍、戴上荆棘编的冠冕、喝苦胆汁和醋又有什么奇迹可言呢?[8]诸如此类的批判在当时决不是罕见的例子,只不过这一类文献绝大部分已经在基督教得势以后被毁掉了。

不过,基督教思想不仅有一个以耶稣事迹为主要内容的信仰核心,还有许多其他的教义。怎样解释基督教思想与希腊哲学所具有的那些共同点呢?站在希腊哲学一方作出的回答是:基督教思想是对希腊哲学的剿窃与误解。凯尔苏断言,基督徒的学说没有权威。基督教的谦卑观是对柏拉图有关学说的一种粗浅的误解;[9]耶稣的格言“富人进天国是何等地难啊”是对柏拉图相关学说的一种歪曲;。基督教的道德学说是从其他哲学家那里借用来的,“不包含任何人感兴趣的新东西”;“神的国”(the kingdom of God)这个概念取自柏拉图的“神是万物之王”;[11]基督徒关于不与邪恶对抗的教导是对柏拉图思想的剿窃;[12]基督徒说神是灵,这只不过是从斯多亚学派那里借用来的东西。[13]

剿窃是贬义词,汲取或接纳是中性词。基督教的圣经与希腊的宗教、神话、哲学之间确实有许多相似之处,基督教教父们也无法回避这一事实。站在基督教的立场上,教父们作出了与希腊哲学家截然不同的解释:不是耶稣读过柏拉图的书,保罗研究过赫拉克利特,而是柏拉图读过摩西的书,因为旧约中的先知们的生活年代早于希腊诗人和哲学家。“摩西早于希腊作家”。[14]至于应当如何对待希腊哲学,教父们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受宗教立场的限制,他们没有公开宣布基督教应当汲取或接纳希腊哲学,而是通过对基督教思想和希腊哲学的比较研究,对基督教教义作再阐释的工作,从而使两者尽可能地接近了。

被称为殉道者的查士丁(约公元100一165年)在皈依基督教以前曾先后接受过斯多亚主义、亚里士多德哲学、毕达哥拉斯主义和柏拉图哲学。加入基督教以后,他确信,基督教是一切哲学中最真实的,因为这种哲学源于旧约先知和神性的逻各斯的训诲。任何时代的任何人,只要顺从逻各斯的教导和指引,都可作真正的基督徒。这普照一切的逻各斯肯定已经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化成肉身,因此基督是上帝的完全启示。基督教的教义与当时异教哲学中最好的部分非常相似。这是因为,任何民族中的贤哲都受同一种“道”启示,因此他们都有权成为基督徒。柏拉图哲学只要稍稍加以变动和修正,就能和基督教融洽无间。例如,圣经中的神和柏拉图的神都是超越的、永恒的、不变的、无形的、不可名状的。[15]圣经《创世纪》和柏拉图的《蒂迈欧篇》都认为宇宙是根据神的意志被创造的。但是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柏拉图的思想与圣经有差别。例如,柏拉图主张灵魂转世说是错误的。由于查士丁撰文的目的是为基督教辩护,向罗马帝国统治者为基督教争取宗教的宽容,因此他尽量说明基督教与希腊哲学思想的相似之处。另一名早期希腊教父克莱门和查士丁持同样的观点,但表述更加明确,“我们的导师是神圣的上帝、耶稣、道,他是全人类的领路人。”[16]他是一切真正哲学的来源。圣经直接来源于上帝,哲学间接地来源于上帝。“但在上帝召唤希腊人以前,哲学或许是上帝直接和主要赋予希腊人的。因此希腊哲学是导师,如同律法之对于希伯来人一样,引导希腊人的思想归向基督。”[17]他们的观点标志着基督教思想与希腊哲学被有意识地结合起来,一种求知的神学由此发端。

“拉丁神学之父”特尔图良的观点代表着另一种极端。他认为,基督教与哲学无关。“雅典与耶路撒冷到底有什么关系?学园和教会有什么一致的地方?”[18]他极力反对基督教教义的希腊化和哲学化,把批判的矛头指向那些用斯多亚哲学或柏拉图哲学解释基督教教义的人。他重申保罗关于哲学的警告:“不要让任何人通过哲学和空洞欺骗误导你们,它只是人的传统,与圣灵的智慧相对立。”“让那些创造所谓斯多亚学派的基督教、柏拉图学派的基督教、辩证法的基督教的企图统统见鬼去吧?”[19]然而,赞同特尔图良观点的基督教思想家是少数派。他本人在阐释基督教教义时,也毫不犹豫地从希腊哲学中汲取了大量的术语和逻辑推理。[20]

基督教的大思想家奥古斯丁也认为基督教是一种真正的哲学。但他明确地指出,哲学家们的哲学所依据的是推理,基督教的哲学所依据的是《圣经》权威。象道成肉身、基督的复活、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件这些东西是哲学的反思所不能理解的。[21]他在叙述自己的思想历程时说,他曾经竭力在柏拉图主义的著作中找基督教的学说,如神、道(逻各斯)、创世等等。他找到了许多共同点,但是找不到道成肉身、耶稣的尘世生活和死亡。[22]所以,从根本上来讲,柏拉图主义是福音的准备。读柏拉图学派的著作才能懂得从物质世界以外去寻找真理,才能深信神是实在的、无限的、永恒不变的自有者。他甚至认为,只有先读柏拉图,再《圣经》,才能接受《圣经》的教义;反之,则不能得到这种效果:“假如我先受你《圣经》的熏陶,先玩味你《圣经),然后接触到这些著作,这些著作可能会推翻我诚信的基础。”[23]柏拉图主义者虽然预示了基督教学说的某些方面,但对基督教的拯救并没有什么贡献;相反,倒是没有受过教育的虔诚的教徒,由于紧紧握住基督的十字架,倒能上升到天堂;而有学问的哲学家们的推理,在这点是不起作用的。[24]这些言论表明,无论柏拉图主义对奥古斯丁曾有过多少影响,也没能取代他的基督教信仰。他研究希腊哲学是为了像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从埃及人那里夺取金银财富一样,从希腊哲学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为基督教服务。[25]他对希腊哲学的研究不是为了使基督宗教问题进入哲学,而是为了让希腊哲学为基督教信仰服务。

总之,在古代基督教思想家那里,占上风的观点是将基督教教义解释为真正的、最高的哲学,并企图证明基督教教义已经把可能在希腊哲学中发现的那些具持久价值的所有学说融合于自身。“天下的一切至理名言都属于我们基督教。”[26]基督被称为导师,这个导师就是理性本身。通过这种方式,基督教教义便与理性哲学尽可能地接近了。对基督教思想家来说,完全不加选择地“接纳”希腊哲学或完全不加改造地“使用”希腊哲学的情况并不存在,也不可能。

三、基督教“解构”希腊哲学之结果

单纯从西方哲学发展角度看基督教与希腊哲学的关系往往看不清其意义所在,而若把握了古代西方文化向中世纪过渡的全景,那么,双方所处的位置及其作用可以看得比较准确了。有学者这样评价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不只是对中世纪人的思想的形成作出了许多贡献,而且,通过使用正在崩溃的大厦的材料,有助于使某些古代的成就继续保持生命,为了在不同的基础上,缔造一种新的文化。”[27]这一评价同样适用于所有古代基督教教义对希腊哲学的“解构”。

“解构”是以德里达为代表的当代解构主义思想的核心。用这个术语来概括西方哲学与基督教的关系并不是最佳选择。如果我们一定要用,那么,从基督教与希腊哲学思想交锋的最终结局来看,主要是基督教神学“解构”了希腊哲学,而不是希腊哲学“解构”了基督教。用一个西方学者常用的比喻来说,是基督教的“圣灵之剑”肢解了希腊哲学与文化。这一结局给西方人的精神世界带来了以下后果:

后果之一:西方人的精神核心从希腊哲学中的“终极存在”(或“理性神”)被置换为基督教思想体系中的“三位一体之神”。在希腊化时期和罗马帝国时期的宗教狂潮的影响下,各种希腊哲学流派作出自己的回应。然而,“哲学陷入这潮流愈深,就愈明显地显示出:哲学不能用伦理的生活理想满足有教养的人——不能向他们保证预许的幸福。因此结果是(首先是在亚历山大里亚),宗教各种观念混杂的、澎湃的洪流一股脑儿地涌进哲学中来;这一下,哲学在科学的基础上不仅力图建起伦理的信念,而且力图建起宗教。哲学,利用希腊科学的概念、澄清和整理宗教概念;对于宗教感情迫切的要求,它用令人满意的世俗观念来满足它,从而创立了或多或少与各种相互敌对的宗教紧密相联的宗教形而上学体系。”[28]这种类型的接纳使哲学自身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困难境地,并最终失去了公众的追随;相反,基督教则在接纳希腊哲学的同时使自己的信仰对象成为西方精神世界的核心,而无论此时它的神的观念已经与初建时有多大区别。

后果之二:逻各斯中心主义(理性主义)转变为信仰主义;哲学原有的中心位置边缘化了,最终沦为神学的奴仆。无论人们怎样概括希腊文化对后世的影响,希腊古典时期哲学中的理性至上的原则是人们公认的。希腊哲学家对基督教的批判不同于一般的异教徒。他们有哲学头脑,有理论分析能力。他们对基督教的批判本质上是理性思维对自然主义形态的宗教意识的批判,而非不同宗教之间的抗衡。因此,他们的批判可以看作是从外部推动基督教的宗教意识朝着理性化方向发展的一个动力。基督教的神学就是基督教信仰与希腊哲学思想碰撞、交锋的产物。然而两者又无论如何也不能完全合一。因为,基督教作为一种宗教,必然要贯彻信仰至上的原则。基督教可以有选择地接纳希腊哲学,给它以一定的地位,但无论如何不会与之等同。奥古斯丁把信仰的对象分成三类:第一类,历史的真理,只能信仰而不能理解;第二类,数学和逻辑学一类的真理,信仰这一类真理要和根据事实获得的理解结合在一起;第三类,关于上帝的真理,首先要信仰,然后才理解。以信仰为前提,理解才有可能。正如他自己说的:如果你不理解,信仰会使你理解,“信仰是理解的途径,理解是信仰的一种报酬。”[29]理解和思考“不是为了抛弃信仰,而是通过理性之光去理解,这种理性之光,你是凭借信仰,已经是牢牢地把握住了的。”这种包容理解或知性在内的信仰主义就是中世纪基督教信仰的特点。随着基督教信仰至上原则的确立,哲学理性只能处于仆从的地位。西方的中世纪就是这种哲学境遇的最典型时期。


注释:

[1]叶秀山:《“哲学”如何“解构”“宗教”》,《哲学研究》1997年第7期。

[2][27]阿姆斯特郎:《剑桥晚期希腊和早期中世纪哲学史》,剑桥大学出版社1980年英文版,第277、348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141页。

[4]圣经和合本,《使徒行传》17:18,“以彼古罗”是“伊壁鸡鲁”的另一种汉译。

[5][6][7][8][13][奥利金:《反凯尔苏》,第7章第27节、第7章第34节、第1章第28节、第2章第18节、第6章第71节。本文中基督教教父著作除另外注明者外均引自《前尼西亚教父著作集》,爱丁堡英文版,美国1993年重印本。

[9]参阅柏拉图:《法律》715E。

[10]参阅柏拉图:《法律》734A。

[11]参阅柏拉图:《信札》312E。

[12]参阅柏拉图:《克里托》49B-E。

[14][15]查士丁:《护教首篇》,第59篇、第12章。

[16]克莱门:《导师基督》,第l章第7节。

[17]克莱门:《杂记》,第1章第5节。

[18]特尔图良:《论基督的肉体》,第5章。

[19]特尔图良:《异端的行迹》,第7章。

[20]参阅拙著:《基督教与帝国文化》,东方出版社,第88页。

[21][24]奥古斯丁:《论三位一体》,第16章21节、第15章20节。

[22][23]奥古斯丁:《忏悔录》,中文版,第123、123页。

[25]奥古斯丁:《论基督教的教义》,第40章第60节。

[26]查士丁:《护教次篇》,第13章。

[28]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上卷第213页。

[29]奥古斯丁:《布道集》,第118篇。

[30]奥古斯丁:《书信集》,第120篇。


原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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