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个税自行申报何以成为公共话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99 次 更新时间:2008-09-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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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 (进入专栏)  

  

个税自行申报,会使纳税人更为真切地体会到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会使纳税人更自觉地关注和参与到国家公共事务中来。个税自行申报全面落实的时候,就是公众民主参与意识全面兴起之时。

个税自行申报的实际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者的1/5左右,以致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不能不声称,将严格处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的人员,“绝对不会有任何留情”。此事成为舆论焦点,引发网民大讨论。从讨论中不难发现,公众对如下三个问题颇为关注。

  

公务员收入财产公开问题

个税自行申报是公民义务,几乎没有网民认为有什么不对。但网民同时认为,个税自行申报的意义,并非只是帮助税务部门实现“保证纳税人收入等涉税信息完整”的目标,其社会意义正在于个人收入及财产的透明化,而这首先应当从公务员开始。相当数量的公务员及其家属的年所得一定超过12万元,他们应当是个税申报重要的社会阶层之一。公众的这种猜测和希望,并非没有道理。

早在2004年,中国社科院就发表了很有影响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报告将当代中国社会分为十个阶层,分别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个税申报及其征收的顺序,应该首先集中于前六个阶层,从上到下依次推进,“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则是个税申报及征收能否成功的关键。

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首开官员财产申报的先河。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美国政府道德法》,明确规定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等在内的官员,均需申报财产并公开。同时规定,官员财产申报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目前,泰国、墨西哥、新加坡、韩国、俄罗斯、尼日利亚等国都不约而同地实施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要想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公共领域,公务员家庭财产公开化是重要条件。就此来说,个税自行申报是一个关键事件,它在刺激纳税人意识觉醒的同时,逐渐将个人财产尤其是公务员家庭财产透明化提到了公共舆论层面,这对发展民主政治、遏制特权腐败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税收民主问题

  

个税自行申报延伸出的另一个话题,是税收立法民主问题。许多网民质疑税收立法的民主程序及民意代表性,普遍认为,现代社会,纳税人是税收的真正主人,纳税人对公共品的数量及结构的需求,是决定政府供给公共品的前提,从而也是决定税种、税率及征管方式的前提。也就是说,设立哪些税种、每种税种的税率如何、如何更合理地进行征管,这些问题,应由纳税人认可的代表们来讨论决定。网民质疑个税申报规定仅简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和国务院,没有经过人大代表及公共舆论的充分讨论提出质疑。有意见认为如果法律出台的结果只是使绝大多数人违法,那么问题不在广大纳税人而在立法或执法者自己,税务部门首先要反省自己的失误。虽然税务部门也经常强调要从监管型税务向服务型税务转变,但从这次个税自行申报的情况看,他们仍习惯于统治型、监管型的税务管理,习惯把自己当成统治者而把纳税人当成被统治者。

在纳税人为主人的国家,凡涉及税务的法案,都要经过民意代表的充分辩论和表决。例如在美国,财政部提出税收法案,交参众两院组织听证会,然后辩论表决。参众两院表决通过后,还要交总统审核。一个税案要成为法律,要经过政府内外充分的讨论协商。税务立法,追求的首先不是效率,而应该是普遍的公正性。

税收立法是否经过充分的民主程序,立法内容是否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税收征管是否服务纳税人,公众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意味着中国民众的税收思考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财政民主问题

  

税收服务于财政,因此税收民主,建立在财政民主基础上。满足纳税人的公共品需求,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是财政合理性的前提。纳税人的公共品需求决定政府财政预算,政府财政预算决定税收。这样的想法,已成为公众的常识。表面上看来,这与为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幸福的传统财政思路没什么不同,但事实上两者间存在着深刻的差异。差异的核心是如何认识“公众需求”,是让公众将自己的公共品需求自行表达出来,还是由政府来主观判定公众的公共品需求。过去政府将税收上来,然后自己决定税的支出,税收和财政对公众来说是一个未知地带。现在税收逐渐透明化,财政却仍然保持了神秘色彩。

近年来,税收增长的速度总远远超过GDP增长的速度,政府公务员在社会总财富中控制的比例持续上升。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完成37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1.9%。这是纳税人委托给政府公务员管理的巨大公共财富,但对如何使用这笔巨额财富,纳税人的发言权、知情权及决策参与权还很不够。

凡公众纳税自觉的社会,凡公众国家意识强的社会,一定是公众或公众代表有知情权并能参与到税收和财政决定中的社会。在承担越来越重的纳税义务的同时,如何享受相应的权利,公众关心的这个重要问题是需要回答的。

  

下一步怎么办?

  

人们目前关心的是,面对个税申报的难堪,税务部门下一步会怎么做。按传统习惯,就是税务部门再给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一段时间,然后选出几个顽固不申报的典型人物,杀鸡给猴看。如果坚持这样做,固然能收一时之效,但也会留下怨恨,不利于个税申报更顺畅和谐地推进。

经过近三十年市场经济和工商业的发展,市民阶层已逐渐成长为中国社会的核心力量。农民社会普遍对土地高度敏感,市民社会则会对税收高度敏感,所以西方政治家在税收问题上,历来抱着谨小慎微的态度。中国正由农民社会向市民社会过渡,处于敏感的社会转型时期,税收问题必将日趋突出为一个公共问题。面对多数人个税申报逾期“违法”情况,需要税务部门转变那种传统的惩治心态,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为指导思想,在广纳民意和提供便利的前提下,理性、耐心、慎重地推进个税自行申报这件好事。

个税自行申报,会使纳税人更为真切地体会到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会使纳税人更自觉地关注和参与到国家公共事务中来。个税自行申报全面落实的时候,就是公众民主参与意识全面兴起之时。我们愿意看到个税申报的尽快落实。(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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