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田:流动抑或纷扰:民国前期农民离村现象及时人的认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39 次 更新时间:2023-01-13 23:51

进入专题: 农民离村现象  

罗志田 (进入专栏)  

[提  要] 民国前期的农民离村在当时和后来都得到较多的关注,产生了不少调查材料(包括数据和描述)。然而向被看重的数据其实不甚可靠,使用须仔细斟酌;而调查中的表述和时人的解读,常带有负面化的倾向。从一般言“现代”所本的西欧模式言,现代社会的重心移向城市是一个带有必然性的发展倾向。但当时绝大多数人并未把农民离村入城视为因应时代变化的建设性社会流动,即视为一种资源的注入,而更多看作一种表现社会动荡的纷扰。与欧美工业国家大批农民离村往都市做工不同,中国农民离村是一个复杂而多样化的现象,它是多向的流动,不限于城乡,也包括乡村间的互迁,且有往也有返,有时由城入村的数量还超过由村入城的。这些事实与迷思以及相关的不同认知和解释,都还需要进一步的辨析。

[关键词] 民国前期  农民离村  人口流动  中国农村

[原文出处] 《澳门理工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名家专论”栏目



艾森斯塔特(S. N. Eisenstadt)曾提出“自由流动的资源”(free-floating resources)的重要概念。在近代西方,知识人脱离了封建等级制的羁绊,摆脱了对贵族的依附,在社会身份和思想上都以“自由流动”为特色,而这样的“自由流动”者也多被视为正面的资源。但在近代中国,也曾出现农民和知识人离村的流动,却不被视为人力资源的注入,而被看作一种负面的因素。这种中西认知的迥异固有文化的差异在,也因“流动”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需要将其置于具体语境中认识。


刘咸炘曾观察到一种世界性的“浮乱”——“离乡轻家,民浮乱失业,此世界劳动主义所以起。今基尔特主义者已见其弊,而倡爱乡安土之心矣。”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观察,“浮乱”可以说是“自由流动”的同义词,虽褒贬大异,却都与不同程度的“失业”相关。在很多人眼里,劳动主义和基尔特主义或有些相近(都倾向社会主义),但刘咸炘看到的是另一种类似,即都有应乱和弭乱的一面。刘咸炘关注的是世界,而不仅是中国,但强调乱生于“浮”,注意到“离乡”与“轻家”的共同,似又带有中国特色。换言之,民初一度流行的家庭革命与当时不少人的离村,都伴随着中国现代性的展开,是所谓“现代”的某种表现。


从更长的时段看,离村在中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意识层面得到强调的表述和实际发生的史事有时存在紧张,如一统始终被强调,而分裂也长期存在。那些实际存在而没有得到充分表述的史事,是史家不能忽视的。


“离村”就是一个多少被遮蔽的持续现象。根据在大一统后确立的“编户齐民”体系,由于牵涉到赋税(含劳役)的征收,成规模的农民离村是不那么容易的。但在中国历史上,除了战乱时的迁避,朝廷(国家)提倡或默许的大规模人口迁徙也屡见于历史,较近的一个显例就是从清初开始而长期延续的“湖广填四川”。还有一种李中清所谓“自发性移民”,似乎悄无声息,却以一种积水成渊的方式,在实际流动规模上可能超过政府主导的移民。故以强调安土重迁著称的中国传统社会,实际也能为长距离、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提供情感和财力支持。安土重迁持续呈现于“意识形态”层面,人口迁徙则长期贯彻于行动之中。


在明清历史中,从东南到西南、西北的移民规模宏大,持续时间漫长,涉及的范围广泛。这类移民或许是人类历史上除了移民美洲之外规模最大的“离村”。考虑到当时的交通条件,迁徙的时空距离是相当可观的。且尽管有“贱商”的传统在,至少到明清时代,中国其实有着足以支撐人口和商业流通的远距离信用体系。故我们认知中的乡村呈现出两重性,一方面是显得比较停滞却也得到较多表述的“常态”,另一方面则是仿佛无声无息却至少在数百年时间内不断的扩展。


近代中国一个关键性变化,就是城市的兴起和城乡的疏离甚至走向对立。在后五四时代,一种分业的思路逐渐流行,逐渐形成一个工业城市和农业乡村对峙的二元化虚拟结构(详另文)。受当时反传统倾向的影响,乡村的停滞常被诟病,而安土重迁和不鼓励远游的古训似又被认为表现了乡村的实际。在这样的语境下,离村这一新型远游式流动,引起了较为广泛的注目。


顾炎武关于“人聚于乡而治,聚于城而乱”的名言,在民初得到较广的传播。盖近代因寻求富强而重工商,又“误以各国都市之繁盛为其工商发达之原因,遂群以振兴市面为唯一之策划”,实际偏向今日所谓消费行业,而“于通商惠工之政,反视为缓图”,使都会成为“交通及销费之地而非生产之地”。若乡村之民“群弃其生利之地而集于销费之地”,不啻由人民“集中于农村”的“承平之象”转而为“集中于都市”的“衰乱之征”,实为“国家之大患”。


民国前期的农民离村,究竟是一种因应时代的流动(故至少可以接受),还是一种影响社会“进步”的纷扰(因而不可接受),以及时人何以会这样或那样看待离村,仍是需要辨析的问题。此前许多人有意无意间是从由村入城这一视角观察离村的,其实离村首先是多向的流动,固然有很多是入城的,然乡村与乡村间的流动也不少见;其次它也是有往有返的循环流动,不仅乡村间的互迁如此,有时由城入村的还超过由村入城的。学界对农民“离村”已有相当的关注,唯这一层次丰富的现象非简单的数据足以表述,还有待发之覆。



一、事实与迷思:农民离村现象辨析


当年农民的离村,是一个多向的流动。吴至信在1937年曾据“过去若干年之情形”以及“各地农民之地理环境”分析中国农民离村后之出路,分别为谋生海外、移垦边区、寄迹都市和流为兵匪。华北诸省农民大都以“走关东”为出路,而东南沿海如福建、广东等省之农民则多到南洋各地谋生。在“靠近工业都市或政治中心之地,农民离村后每视到城市求业为一生路”。至于西北、西南诸省,则“当兵作匪,几为农民最要之出路”。除华北与东南数省之外,“到都市与作兵匪又几乎为全国各地农民离村后之共有现象”。


这个概括大致点出了离村农民的走向,然或许为了彰显表述的科学性,区分得太清楚,话又说得太果决,至少对西北、西南诸省,或不免言过其实。不过他指出离村入城者与“工业都市”和“政治中心”的关联,虽同样太果决,却也不无启发,因为这两者在那时的中国其实不多,则走这条路的离村者究竟有多少,或需要进一步的斟酌。


就一般所知的社会性格言,农民似乎并非一个富于冒险精神、勇于追逐机会的群体,如果离村形成规模,多半是情形不好所迫。据陈达当年对905家华侨的调查,因经济压迫而出洋的约占70%,因有南洋关系而去的近于20%,则不得已离开家乡的明显更多。而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对山东农民离村原因的调查,受经济压迫离村的比例也近似。两者皆有很大的不得已成分,离村入城估计也类似。既然情非所愿的比例都较大,从“纷扰”视角看离村现象,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除了负面的被迫出走,这些离村人中或也不乏是为了能挣更多钱的正面追求,似可用“谋生”来概括。孙本文就说,“离村之人,大都只求谋生,初不问其为城市或乡村”。盖“闯关东”和“下南洋”虽有风险,回报确实都不低。据上海《大晚报》1935年的报道,九一八事变之前,“每年山东农民由东北银行、汇款庄、邮局等汇兑机关汇至山东农村之款,可统计者在五千万元以上,农民由东北回鲁自行带回者尚不在内”。而据福建方面的统计,1925~1938年间,华侨汇款年均接近六千万元。当事人在异乡的辛苦或不为家乡人所悉知,但挣钱的成功故事应也会鼓励一些人走上“远游”之路。


民国前期下南洋的群体究竟有多大,尚乏较准确的数字。据说1922~1939年间从厦门、汕头、香港出洋的移民就约550万人,则年均出国约三十余万人,绝大部分前往东南亚。但同期回国的也不少,有些年份甚至归国者多于出国者。故净迁出的人数,年均不过十多万人。相比而言,闯关东的调查和研究要丰富些。据统计,1912~1949年,山东移民东北三省总人数达一千八百多万人,回返山东一千零四十四万五千人,回返率为56.8%,留住率为43.2%,年均净迁出的人数超过二十万。因为这些数字多系当时铁路及港口的统计数字,肩挑步行者以及乘坐民间帆船登陆者都未计算在内,故实际数字应更高。从整体人数言,闯关东这一群体要大不少。


据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于九一八事变前的实地调查,东三省移民中山东籍者占全数90%,其中又有90%是在1912~1930年间离村,这其中的一半是在1925~1930年间离村。在1927~1929三年中,“内地移入东北人口三百余万人,山东人占全数百分之八十”。那些离村人口特别集中的年份,多因输出地出现了较大的灾荒。如1927年一年间“直鲁灾民之北来者”就有百万人,而1928年还更多,即因直鲁出现严重的旱灾。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人严禁关内人进入东北,移民数量骤降,但从1939年起日本人到山东征招劳工,几年间移民数又大增至近百万,移民的产业结构也由农业为主向工矿方面转化。


至少在九一八事变之前,华北很大部分的农民离村是“闯关东”,而在东南沿海则一直是出洋。即使不计这两个大宗的流向,离村农民中也有很大部分是乡村间的互迁。据1934年实业部的数据,在乡村间互迁的比例要大于城乡间互迁的。而据金陵大学就全国8区101处38,256农家的调查,农民迁徙仍“以由农村到农村者为最多”,超过由农村往城市者。


更重要的是,所有这些定向流动本身都存在大量的回流,故就特定走向言,也常常是往返双向的。因此,看似较高的离村率是要打折的,因为“一面离村,一面同时亦有来村者;而离村者之中亦有不久回村者”。当年大型的调查数据有二,一是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于1935年对22省离村农户的调查,一是金陵大学于1928年至1934年对全国南北16省101处38,256农家迁出、迁入状況的调查。根据后者,个人离村的“迁出者占全数1.3%,迁入者占1.5%,迁入兼迁出者占1.7%”,则“农民离村者不如来村者之多”。孙本文因而强调,“研究农民离村,同时应研究迁入的人数,否则便不能明白其真相”。


汪疑今就把由农村到农村的迁徙称为“‘农业的’移民”,而把农民“离开农村而集中于都市及其由都市回到农村的环流”称为“‘工业的’移民”。“环流”二字特别能表明城乡之间也是互迁,而非单向的。在16省统计中,“由农村往城市者,反不如由城市来农村者为多”。而“走入他村者”的人数“比往城市者反多一倍以上”。据实业部1934年的数据,由城市回迁乡村的比例也略高于从乡村迁往城市者。这道理很简单,那时中国工业发展有限,城市工业不可能吸纳所有的离村农民。


惟就离村的整体结果言,由于所谓净迁出的存在,农民流动仍表现为单向的。其具体数据,因调查者的不同及调查时间和地域的差别,也有所不同。据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离村农民“到城市作工者占27.7%,到城市谋事者占20.2%,求学者占17.5%,到别村做雇农者占22.6%,到垦区开垦者占5.9%”。到垦区开垦的,应也属乡与乡之间的流动。而据《农情报告》所刊一项1935年的调查,全家离村之农民的去处,到城市的约占59%,到别村的约占32%,垦殖约占4%。两者大致相近,由乡入城者约占60%,乡与乡之间的流动约占30%。


孙本文指出,欧美工业国家“大批农民离村往都市作工”是单一的;而在中国,则离村农民“有往都市者,亦有往其他农村者”。这样的中西差别,是中国农民离村的又一特色。而时人(以及后人)更关注离村入城这一种流向,或也受到外国的影响。


整体言,因为缺乏对城市规模及其容量的针对性的计算,农民离村的规模显然有所夸大。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于1935年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农民离村调查,在有报告的1,001个县中,农民全家离村总户数近200万,而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更超过350万户(后者虽以户计,但每户离村的大约就是一二人,而前者的两百万户保守计也达六百万人,故就总人数言,前者应超过后者),其中迁至城市的约占60%。不过该报告指出了,第一调查当年黃河、长江流域各省水旱灾患奇重,所以逃难人数特多;第二各农情报告员仅统计其所负责的区域,而由甲区移往乙区或由甲村移往乙村,均列入离村之家数中。“自全县或全省观之,其离村之农民,未必有若是之多也”。


这种从各地招募报告员的调查,数字可靠性本就存疑,仅能提供参考。报告没说这数据是当年的或是积累的。一般积累的要说明从何时起,故只能理解为当年的,则此数据的参考价值更多是临时的而非长远的。盖若所反映的趋势是持续的,青年男女离村按一户一人计就是三百五十万人,举家搬迁的两百万户保守计也达六百万人,两项相加几达一千万。当年中国农村人口大约三亿多,照这样流动下去,没有多少年中国农村人口就所剩无几了。实际上,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国家,真出现这样巨量的人口离家出走,早已是天下大乱,议论蜂起,不会仅有数量不多的人在那里说空话。


而最具迷思的,可能是离村者中进入城市的人数。据上述调查推测的离村者近千万的数字,进入城市的60%即接近六百万人!若有这样的流动量,中国所谓城市化就真要拔世界头筹了。具体言,1935年中国的城市人口是否达到一亿尚不敢说,城市要能容纳这样的年流动量——意味着至少提供三百万个就业岗位(全家离村的200万户和单身离村的350万户均按每户一人算,其60%即约330万),当时中国城市的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如拉人力车)要吸纳这样规模的待业人口,不知要有多高的增长率,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实际上,从1920~1936年期间,全国城市人口增加约539万人,年均不到32万人。而据王士达的统计,1928~1933年间“上海增加三十五万七千余人,广州、南京各增加二十三万人,北平增加十三万人,汉口增加十二万人,青岛增加六万人”,总计六大都市约增115万人,年均16万人多。全国中小城市数量虽多很多,但各市人口增加量则要少很多,即使按两三倍计,年均也仍不过30~50万人的水平。这两项数据与上面推测的近六百万完全不具可比性。


稍后吴至信又据中央农业实验所“最近三年来各地农情报告员之调查报吿”,三年间“离村者竟达一千三百余万之众”,他自己都觉得“言之得毋惊人”!这个“惊人”的数字与前引数字相比已有减退,姑仍以60%计,每年入城人数也超过二百五十万,与上引十多年间城市人口不过增长五百多万的数据相比,仍不可同日而语。


故若根据中国城市人口的增长数量来反推农民离村入城人口,即使乐观地扩大很多倍,那数量也相当有限。但如果考虑到城乡之间的流动是双向的,即有大量的入城农民实际又返回了乡间,虽仍不足以落实巨量的离村者,城市人口的增长和离村人数的统计就相对接近一些。可惜时人和后人多更注意离村入城的单向流动,而相对忽视规模并不小的由城返乡的流动。


这样看来,“农民离村最大的去路,自然是逃往都市”的说法,既是事实,也是迷思。事实是这现象的确存在而引人注目,迷思则在于几乎从一开始各种说法甚至数据都不那么可靠,表述的随意性和情绪性相当普遍。若据以立说,须仔细斟酌。而时人对数据的解读,也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其中一个倾向就是忽视了这去路同时也是回路,真正能留在城市的数量是很有限的。


而且那时中国工业化程度不高,除“纺织工业尚具相当规模外”,其它工业并不发达。“略具工业化雏形之省份,不过辽宁、江苏、河北、广东、山东、湖北等六省”,其“工业化仅集中于极少数之城市”,分布并不普遍,“殊不足以产生全国农村人口之移动现象”。故中国农民之离村,主要“并非由于都市工业化之结果”。吴至信这个观察大体可立,中国是真正的广土众民,区域差异原就很大,程度不高的工业,各地发展水平也很不一样。


同时,大城市和小城市可容纳的务工人数和类别也不一样。竺可桢在1920年代所获的数据,若以一万人城邑以上之人口为城市人口,则浙江城市人口占15%,而江苏占19%。以江浙两省之地(当时上海属于江苏),50万以上人口城市占全国三分之一,10万至50万与5万至10万人口的城邑也各占四分之一强。其城市人口“远过于全国之平均,而苏则尤甚于浙”。不仅上海、无锡、南通“已工业化,即杭、嘉、湖、苏、常之以蚕桑为业者,亦可谓之工业化,以其能以人工制造品销行于外,取良好之代价以购饮食起居之必需品”,其整体“工业化之程度甲于全国”。


江浙约即前引吴至信说少数靠近工业都市之地,但他关于“农民离村后每视到城市求业为一生路”之说,也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靠近工业城市的地区,农民入城务工的可能性的确比其他地方更大,然当地的农村受到工业化的冲击也最大,后者可能恰是造成农民离村的一个重要渊源。


薛暮桥曾说,“都市工业品之侵入,实为农村巨变之最大原因”。在他家乡江苏无锡礼社镇,“沪宁铁路通车以前,礼社之经济尚逗留于自足经济之中。开明地主每年亦仅入城一次,农民更墨守乡土,终生未尝一睹都市文明者十之八九”。当地“一切主要消费品均属土制,食土产,衣土布,非唯洋货不易多见,即京货、广货亦视为珍奇”。自沪宁铁路通车“远道货物,纷至沓来。昔之视为珍奇者,今已为日常所必需。且青年男女之求学都市者,常挟其物质文明以输入附近农村”,遂“引起乡村财富之激急流出”。


面对“都市工业品长驱直入,首当其冲者为纺织等家庭手工业”,主要副业蚕桑也随之衰落。由于“家庭手工业及农村副业破产,农民之收入因此大减”,而“都市高利贷资本更假手于乡村地主而侵入农村”,农村的“自足经济迅速破坏”。再加上部分农业已在使用机器,使农村中产生大量“过剩劳动力”。于是农民“不得不打破其墨守乡土之故习,群集都市,成为产业工人、商铺店员或劳动后备军”,礼社镇离村人数占全人口的21%。


在走往外县的569人中,“以赴上海者为最多,在400左右,其次苏州”。而在本县城区的也“约计百余人”。他们“以纺纱、缫丝及机织工人为最多,面饭店之店工次之”。然而中国“都市工业之发展”实“远不足以吸收此大量之过剩劳力”,故“失业者亦不少”。许多“流亡农民常因不耐长期失业之困迫而重返故乡”,尽管返乡者并“不足以掩盖农民离村之趋势”。


与无锡类似的变化也发生在邻接上海的宝山县,这里“十多年前,真可说是康宁承平的世界。男子种田,女子纺纱织布”。但“上海资本主义的煤灰,逐渐破坏了这平靜自足的田园生活,转移了自来男耕女织的旧习,改变了男人女人谋生的方法”。过去织布是“中小农的主要副业,收入颇大”,随着“土布的销场全被洋布侵夺去了”,“多数女人都拋下梭子,去做‘男人家’的事,即作长工,当‘脚色’,而男人们的劳力反转渐感多余无用起来”。


这种冲击是全方位的,宝山本少有大地主,家道中落的小地主和富农不得不“将交通便利地方所有土地,由‘地鳖虫’做中介,卖给上海有钱的商人和豪绅(此种事实,在近沪之地,更属显见)”;有的因子侄兄弟连年析产而分成数家十余亩的小农,不再需用长工,使“原本靠佃田、做长工或当脚色活命的壮丁,寻不到长年工作”。许多“无恒产,没信用,借不到债的贫农,则不得不另行寻找活命的路径”,于是


求亲托友,想法跑到上海去挣钱;最普通的是“做厂”、“出店”(给商店当运输工人,内以米店最多)“吃油水饭”(即在沪上本地馆子做堂倌)“摆作台”(即开缝衣店)。这是民十五六年间的“时髦生意”。可是上海的饭也难吃,近几年来,因受不景气的影响,常有被辞歇的危险;所以跑上海的幻想早已破灭,不像七八年前那样踊跃了。

这类变化在江南似相对广泛,据一位到江南采集生物标本的人记载:


常闻一般老人家谈起来,总觉得前清时候是快乐的。就是甲子年齐卢之战以前,也还大家容易过日子。只是近来却一年不如一年,有产业的渐渐消折了,穷一点的更不用说,千百家中很少有不负着债的,种田的连饭米都没有,做小生意的也都蚀本;奔向都市谋生,落泊了回乡,更弄得走头无路。

宝山和无锡相似的变化增强了城乡的关联,也强化了农村与都市之间的紧张,使得农民离村不再仅是一个乡下的问题。而那位江南观察者的最后一语尤有余味,在过日子一年不如一年的背景下,到都市谋生可能就是最后的出路,却也并不十分鼓励人,其失败或许意味着“走头无路”。


而在那些并不靠近工业城市的广大乡村,受工业的冲击虽更小,但入城务工的机会也相应更少。有人论及江苏常熟农村贫苦农民“向城市另谋生活之道”说,因“内地城市工业尚未发达,无法容纳,大都转趋大城市”。这是一个重要的观察,工业不发达的所谓内地城市,能提供的工作数量是有限的。如广西全省既“没有一个超过十万人的城市”,也“没有一个超越三百工人的工厂”。据对永淳等4县24村273人离村情形的调查,职业以佣工为最多,占49.4%;军警其次,占23.1%;“工”仅占6.7%,尚不如“商”所占的8.55%。


饶涤生就说,“都市所能容纳的人口,是有一定限度的”。而“在帝国主义支配下奄奄一息的民族工业”所“需要的工人,简直是‘微乎其微’、‘少之又少’的!因此都市工厂的工人,早已达到饱和点以上,再也不能容纳了”。且即使进入大城市,能“入工厂充劳役”已经是很不错的,很多进入上海、武汉、南京、天津、广州各大城市之人,往往“只有拉黃包车充当牛马”。湖北孝感离村乡民去汉口,所操职业也“不外卖力拉车而已”。


不过钱智修已指出,农民离村入城趋势呈“加速度之进行”,固然大都因“生计问题有以驱迫”,而城市在生活状态方面的吸引力,以及确实有更多发展的机会,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有人甚至认为,农民离村是受到“都市生活之外面的美丽的诱惑”。因为“都市之生活,无论从何处观察,亦比农村美丽繁华远甚。衣服住居,固无待论。就食物一项而论,都市亦优于农村”。这使“思想见识全无之农民”初与都市接触,遂感“无不惊奇”,于是受此美丽诱惑而离村。这是比较想当然的见解,尤其“思想见识全无”一语提示出作者是以看“他人”的眼光看农民。普通的农民可能会羨慕“都市之美丽诱惑”,但因此而弃家离村,或太理想化,人数恐怕有限。


也有人把离村农民按贫富区分,以为“富人的离村,多是为憧憬着都市舒适的生活”;而贫民的离村,则“完全是因为生活艰难的缘故”。而据张履鸾在江宁县杨柳村的调查,由其他职业改入农业的人数是由农业改入其他职业人数的两倍多。前者“大都皆系不大得志而略有资财与田产的商人”,见“工商业远不如农业之稳定”,于是回家耕种,其中“属于小康级的人数,竟达75%”;而后者“大抵皆系半由生计之驱迫,半由城市生活之吸引。富有者较少,而贫苦者较多”。中国固然是广土众民,各地发展差别较大,然两种截然相反的认知提示出,农民受城市生活吸引而入城,更可能是观察者一廂情愿的代言。


而且都市未必欢迎农民。尽管农民以所获之米谷供给都市,他们若“饥饿流离,转乎沟壑。而都人士则并不怜恤之,且恐其侵入都市而为盗也”。在这样的氛围下,如果农民真因“都市之美丽诱惑”而离村入城,恐怕在都市很难安居。故在常规的状态下,农民进城是一个冒险的行为。前引“求亲托友”反映的是具体现象,前辈或者同乡的提携是外来者在城市里找到足以谋生而且比乡村收入更好工作的重要前提。


如吴至信所言,由于“中国工业化过于迟滞,不能吸收大量劳力”。而且“厂工大都有组织,贫苦来奔之农民,亦不易插足”。且“以农民之智识技术,在都市中必难谋较好之地位”,于是只能“充作苦力”,甚至失业。换言之,在城市的工业和商业没有发达到可以持续使用大量劳动力之前,去了城市并且能留下来的人,在整体农民中所占的比例应是不大的。所以有多少进城农民能留下,其实是一个城乡两面的问题:首先城市要有这个需求,其次农村去的人要有适当的保障。


我们且设身处地从农民的角度想一想,有家累的人离村入城,先要考虑家里谁来管?因为家里的地(不管是租佃来的还是自有的)如果不种了,是没有多少收入的。如果进城没有一个可确定的收入,那如何养家呢?所以在常态下,农民要进城找工作,一般要有相对的保障才敢去。那些乡间没有家累的青年农民,应该比一般人生活更好,可能也只有实际需求较强(如挣钱娶妻)或者受到某些新思想影响的,才会去冒这个险。或许兄弟较多尚未分家的家庭可以允许未婚的青年入城,一是本无家累,二是如果他能在城市稳定谋生,不仅可以寄钱回家,而且不用在农村家中分产业了。


至于举家离村,就很有点不归路的味道了。农民不到迫不得已,不会轻易走这条路。但在既存的统计中,举家离村的比家中一二人离村的少不了多少。根据法国学者谢诺(Jean Chesneaux)对上海的观察,这意味着在城市找到工作的人很多都过得不算好。因为在城市谋生的农民常寄钱回去养家,由于“低工资的不能坚持长期汇款”,因此“在上海经常带家同住的,正是那些工资最低的,特别是由江北来的工人”。反而是“有相对稳定职业”而“能保证养活留在农村的妻儿”的人,可以维持单身在城市的生活,而不必举家离村。


贫苦的农民其实也“知道离乡背井是一件辛苦的事”,并且“和他们的‘安土重迁’的保守的根性是违背的”,所以只有在“万分不得已的时候”他们才会离开故居。故即使尽量正面地假设离村农民中有三分之一是因为向往改善生活而向城市迁徙(这已相当不符合农民心态),其余三分之二因被迫“乱跑”,也说明乡村情形确实不好。既然有相当数量的农民成规模地离村,且多数带有被迫的成分,可以肯定那段时间农民的生活并不安稳。


所以吴至信强调,中国农民离村问题不能像西方那样以工业发展来认识,主要“并非由于都市工业化之结果”,亦非“农村人口压力之驱使”,而系“天灾兵祸所使然”,这是“本问题在中西根本不同之点”。孙本文也认为,“我国近时农民离村现象”与“欧美工业国家由于工商业发达而生的离村运动”不同,主要是“由于荒灾贫穷等原因,迫之使不得不离村而别谋生路”。而中国“离村现象的重要性及其引人注意者即在于此”,因为可据此“看出农村生活的安定与否”。


唯当时社会秩序再差,也很难有数百万人“转于沟壑”而不引人注目。除闯关东或有稍大的容纳量外,其余没有任何去处能容纳前引统计出来的离村人数。故既存对离村人数的统计有明显夸大,是可以确定的。即使调查中一些看似“确切”的数字,也是一种无意中的“夸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新知识人对农村已经不那么理解了。故在调查统计中把农村中的寻常现象“也刻板地作为数据的一部分,于是把常态看成了变态。


如中国的农村从来是农工商混合的经济体系,农业虽为主,与农相关的工商也是常规的存在。居住农村者中间“有一小部分时常出外经商,故终年往来频繁”,是较平常的事。而农村女性“因婚姻关系出嫁而离村或入村”的数量很大,据金陵大学调查,“因婚姻而离村者达23.2%,入村者达34.9%”,是迁入、迁出最主要的原因(迁入者以婚姻为最多,迁出者以婚姻为次多)。把这些“寻常农村中极自然的现象”考虑进去,就可知“我国农民离村运动,并不如一般人想像的严重”。


夸张的离村人数引发不少想像性的解读,随着五四后读书人对农村和农民关注的进展,农民离村现象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以及具有特色的演绎。当年知识人对于农民离村的描述,不论是针对本事还是影响,多少都有些迷思的成分。在他们的讨论中,不论是同情的还是批评的,有意无意间都存在借事表意甚或借事抒情的夸大成分,多少都有些失真。唯本文不仅是针对这类细节的商榷,毕竟这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更多是遮蔽与被遮蔽的认知问题。


在农村调查兴起之前,农村的形象就已趋于负面化,而这些调查无意中分享着类似的思绪,调查产生的描述和数据又提供了某种“事实”,进一步强化了此前的倾向性。观念和调查之间的循环和激发,最终构建了乡村形象的负面“迷思”。在这段时间里,乡村确实受到包括天灾、战乱在内的重大冲击,特定区域甚至濒临崩溃,但即使遭遇众多接近历史极值的小概率负面因素叠加来袭,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到1936年也恢复了,最能表现中国乡村的韧性有多强。故对于当时农民离村的认知和解释,都要有所辨析。



二、资源注入或社会动荡:对于农民离村的不同认知和解释


朱偰曾说,“必有城镇,然后农业方有所凭借”,同时城市也是乡村移民的一个前提。而从一般言“现代”所本的西欧模式言,现代社会的重心移向城市是一个带有必然性的发展倾向。如果确实如此,则像农民离村入城这种社会流动,是一种因应时代变化的举动,似有一定的建设性。然而时人对农民离村的认知,大体都视为一种造成或至少表现社会动荡的纷扰。一些人或就是直观的想像和随意的感喟,另一些人则做出了学理的论证。


如董汝舟把农民离村看作“农村破产的表征”,而他的依据之一是卜凯(John L. Buck)的研究,说离村者中10.2%为商人,4.1%为官吏。这数据多半是转引的,因为他给的出处是错的。其实这仅是河北盐山县150户中49个离村者的统计,带有偶然性,不能随意扩大为是在表述整个“中国”。这且不论,从解读言,据当日和今天的标准,其中有近15%的离村者应算是上升性社会变动,离“破产”似尚有些距离。董汝舟显然先有负面的态度,然后据以想像,并做出先定的判断。


那时一些有意无意间带有“城市傲态”来观察农民的人,语及农民则表述常较随意。如千家驹说“被迫离开土地的农民,若要不在饥饿线上奄奄待毙,就只有流为盗匪,或出外从军”,就是脱口而出的随便一说。如果离村农民真是“只有”如此,则如上所述,社会再乱,所能容纳的兵匪数量仍有限,据此两者统计出的离村农民总数,只会是个很小的数目。


陈正谟在1935年出版的《各省农工雇佣习惯及需供状況》广被引用,他的材料是借用金陵大学农学院在各县的农情报告员代为查报。陈先生自己认为


在填报调查表之人员中,其观察分析社会现象之因果关系,或有不如专门学者之精密,然因日日沐浴于其所处之乡村社会中,其观察分析其所处社会现象之因果关系,或有过于走马看花者及坐在读书房或办公室中推论者之精密。

其实不然。从被陈正谟引述的报告员原文看,这些在地方的报告员,率多“文学爱好者”,其报告中不乏言过其实,甚至尺水丈波的描述。如说四川征兵使“死亡者不知凡几”,故农工缺乏;又说因为征兵和民团抽丁,“乡间所有农工,不是老弱,即系愚庸”。这都是过度描写的显例。四川军阀间作战向以不甚严酷著称,其战死者似不至于到“不知凡几”的程度。而1928~1937年间四川人口在四千八百万至五千万之间,农村中的壮年男性保守算也有一千万之谱,焉能尽被征兵抽丁而去!“愚庸”何所指另当别论,恐怕作者也未必认为被抽征的都是“智秀”之人,或不过顺手写下,却多少透露出对农民的轻视。


像这样对入城和留村者分类的描述不少,各有特色。如有人说,由于农民大多入城,乡村中“只剩下少量的具有十八世纪头脑习惯的人在过着十八世纪的生活,用中古的技术求得生产来供给自己”。这位作者是农民的同情者,然“十八世纪”和“中古”用语体现出其自身的“现代”眼光。而其口滑也是显著的,离村的人再多,也不可能只剩“少量”的人居留在乡村。


又如胡希平说,“强健者多逃入城市,另谋糊口;而所残留于乡村者,大都老弱贫病者流”。而在山西安邑,又是“有知识有门路者,均出外谋生;无知识之健壮者,亦弃农当兵”。江苏南通也是“稍有能力者多往都市或工厂工作,留在家乡者是忠厚懦弱的农人”。但在山东寿光县,“出外觅食”的才是“赋性诚实、天资明敏者”;留在农村的,则因“人心浮诈,风俗奢华”而“为习俗所染,只想法吃巧食,或当兵,或为匪”。


汪疑今甚至一则说城市“在年龄精壮上吸收农村劳动人口,留老弱的劣质人口于农村”;再则说都市“吸收农村精良性质的人口入于工业,又把劣质的人口复返于农村”。他根据上海某纱厂工人退职表,明确“以怠慢、成绩不佳、身长不足、淘汰人员、及负伤而还诸农村者”,皆“无疑地是劣质的人口”。或因有类似优生学的“科学”眼光支持,汪氏可以说出这样在今日看来非常政治不正确的话。即使如此,把因工伤残者算成“劣质人口”,在当时也难脱偏袒资本家之嫌。


可以看出,对离村和留村的人做出对应性表述的还较常见,从强弱、智愚到赋性、心习等,各说不一。唯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其共同倾向是对占农民大多数的留村人有所贬低。这些立言者中相当一些人表现出了对农民的同情,但并不妨碍他们实际把留村之人讲坏,揭示出其下意识中隐伏着明显的重城轻乡心态。那时的普遍认知是不把农民离村入城看作顺应时代发展的建设性社会流动,即并不视为资源的注入,却又以重城轻乡的眼光看待离村农民,视作秩序紊乱、社会动荡的表征,颇有些诡论意味。


也有少数人如米迪刚似更多看到农民主动的一面,他认为“目下农村居民中,其性情活动者,因咸思出外谋生”;而“资质谨愿者,则仍多乐居乡土”。杨开道有相似而辨证的看法,他一方面说乡村中“有才智的人,不甘于乡村工作的劳苦,并且嫌报酬太薄,生活太低,所以纷纷跑入都市,求一种较轻易的工作,较丰的报酬”。另一方面又说因为“田园耕作的种类和方法”十分繁复,需要据天时人事“计划农事”,那些“无才智的蠢人”是“难以胜任”的。而“都市中则有若干甚简单甚机械的工作,并且有若干共同的工作”,使“作工者有追随他人及偷闲的机会”。于是“无才智的人,也都趋入都市来做这样的工作”。乡村中有才智的冒险家和无才智的蠢人都群趋都市,颇有些意味深长,但城乡间的不融洽,也在不言中了。


同样表述随意而颇费斟酌的,是乡间农工究竟是过剩还是不足,及其与离村的关联。如说山西省临汾县农工太多,是“因3年前山西钞票倒塌,人人吃亏。多数人无钱使用,又无特别技能,只得为人做工”。而同省忻县“因西北方商业停滞,商人失业,回家种田,故农工太多”。两皆明显言过其实,所谓“钞票倒塌”大概指晋钞的挤兑和贬值,而金融机构本身及相关行业所雇人员,似不足以影响一县农工的多寡。而“商人”失业回家种田的,即使充分考虑昔年农与商的密切关联,怕也难以造成农工过剩。


同在山西,又可以发现农工缺乏的现象。平顺县“感觉农工之缺乏,其原因大都是向来做农工的人,多跑向都会去”。河北三河县的农工缺乏,也因“农户子弟以农家工作过为劳苦,工金又少,俱奔工商二途”。两地皆距所谓工业都市较远,据上面的探讨,附近的城市或工商容量有限,应不足以造成农工缺乏。可知这些调查员的表述的确颇为随意。


更费斟酌的是,有时一样的事可同时成为农工缺乏和过剩的原因,如粮价低贱、农村经济衰落、兵灾匪患等,皆被认为既造成农工缺乏,又造成农工过剩。委托调查的陈正谟只能勉为其难地把这种“既……又……”的模式做出一种循环的解释,即城市工商业发达需人,就使乡村农工感觉缺乏;而一旦城市工商业衰颓,失业者返回家乡,又使乡村感觉农工太多。其说似稍顺,然如上所述,城市能雇佣的工人和广大农村的劳动力的数量,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之上,前者最多冲击后者,很难造成缺乏或过剩的结果。


对于农工需供状況调查,有618县填报回馈,其中填报“缺乏农工者计268县,占43.36%;农工过剩者计228县,占36.89%;农工之需供适中者计122县,占19.74%”。假设这些填报是大体准确的,则“缺乏农工者最多,农工过剩者次之,而需供相称者最少”。在陈正谟看来“农工需供之不相应”,是造成中国“农村经济崩溃”的要因。其实如前所引述,农民离村和入村这样一种往返循环的流动,虽有因果关联,却不必是一种直接的因果关系,或不如说更多体现出广土众民的多样性。中国各地发展实际不同步,这种异象共存的状态很难以单一的模式来解释。


尽管洪亮吉在清代中叶已注意到所谓的人地矛盾,吴至信就明确主张中国农民离村不能以人口或耕地因素来解释。一般所谓人口密度过高之所以不足为据,是因为中国“近百年来人口增加至微”,而“农民离村乃以近年而越演越厉”,则“其非全由于人口压力所促成,固显然也”。而根据中央农业实验所对22省离村农户的分析,佃农占35%,自耕农占29%,地主占19%。其中“地主离村者竟占若是高之百分数”,也无法“以土地之有无多寡来解释”离村现象。


有意思的是,这类当年设计和从事调查之人(以及后来的研究者)所关心的问题,农民本身似乎并不看重。今人喻晗根据1936年中央农业试验所的《农情报告》整理出的江西农民离村的原因中,学者关心的名目如“农村金融困敝”仅占0.7%,“耕地面积过小”也占0.7%,而“乡村人口过密”占2.1%。这些数据不论出自农民本身接受调查还是由农情调查员填写,都比较支持吴至信的见解。


上引这些有特色的调查表述,多少都表现出城乡的不均及城乡关系的不融洽。除了带想像的感叹和随意的表述,时人对农民进城的注重,也受到输入观念的影响。李大钊很早就提及,欧洲资本主义成长过程中,“因为小产主的消灭与牧业代替农业的结果,农村的人口也渐集中于都市”。那时虽然尚少见后来所谓现代化的思路,但中国会像欧洲一样发展,是很多人的预期。不过钱智修很早就提醒说,“都市集中为工商业发达以后之自然产物”,英法各国是“以工商业立国”,而中国“尚未改其农业国之素质”,故“现在之都市集中,不过一时病的状态之表见,而非遵工商业发达之顺序者”。


吴至信稍后也将中国的农民离村与西方国家比较,指出“欧美国家农民离村,由于工商业之吸收,农村生活程度因之提高”;而中国则多是“天灾兵祸所造成,农村经济崩溃所加速”。故欧美的农民离村是自动的和“常态的”,而中国的则“是被动的不是自动的,是病态的不是常态的”。这是农民离村“问题在中西根本不同之点”,故“农民离村在西欧国家不成问题,而在中国不仅成为问题,而且因数千年以农立国之故,更成为一严重之问题”。


1930年代初南京的一份调查也表明,农民的离村入城并“非因都市直接生产的工商业的繁荣需要劳力而被吸收到都市”,而更多是被“天灾、战争、匪乱、土地不足等原因”所迫而“乱跑”。由于作者的调查对象是从各地迁到南京仍然务农的人,这一观察的代表性要略打折扣。但外地迁徙而来的农民仍然务农,仍从一个侧面证明工商业的繁荣及其所需劳力确实规模不够大。


基于类似的思路,当有人试图阻止“乡村的人民都向都市迁徙”的趋势时,杨开道就认为不必,而其论据即“乡村人民群趋都市”是“都市乡村人口消长中一种自然的现象”。将来中国农业学术渐渐昌明,农业机械渐渐输入,工作效率大增,则多余下来的农民除一部分去开辟新田地外,“大多数的人,必定跑到都市里,向工商业中谋生活”。当然前提是中国“工商业逐渐发达,各种职业所需的人甚多。足以容纳很多的新入都市的乡人”。从长远看,“今日之病态的离村转而为将来之常态的离村乃势所必然”。


这还是以一种长程的乐观看待农民离村,比他更积极的是广西的刘宣,他也反对“用政府力量去防止农民离村”,因为“农业包括从种植、制造到贩卖的全过程”,若“从众人的利益、社会的幸福设想”,应认定农民离村对“我国目前的环境是有利而无害的”,是应当奖励的,否则“中国的农业决难打得出一条出路”。与杨开道仍着眼于由农业向工商业发展的现代化思路不同,刘宣似更侧重农业本身,这在当年是很少见的。而米迪刚则居于其间,他认为农民离或留的两面皆可以利用,前者可借以“奖励移垦,振兴工业”,后者则“大可利用发达农村生计”。故“有一部分青年出外谋生,于国计民生上尤觉相得而益彰”。


汪疑今则旗帜鲜明地鼓吹农民入城,以为凡到城市工作的人,“知识风习已进步,脱离乡村的地方孤立性而和国家或世界接触,把自己和资本主义世界连系起来”,已“再不能安心于旧日的传统秩序之下”,所以是“最有进步意义的人口”。但这些已“工业化的人口”,要他们“复归于农业”,也“不能回复劳苦工作的劳动”了。似乎一旦入城而成为“工业化的人口”,就已走上一条不归路了。唯在他看来,不论这些人是促进还是阻碍了“农村生产之进步”,他们都“使农村劳动力脱离旧秩序而自由而社会化,是更深地资本主义化的”,故最终是使农村进步的。


上述的观点背后,都有一个西方发展模式在。他们虽以西方发展模式为“自然”为“常态”,但通过中西对比,说明中国农民离村主要不是因为城市工业发展的吸引所致,即不是中国工商业发达的自然产物,则只能是一种工商业尚不发达的“非常态”甚或“病态”的现象。如果中国农民离村不是一种因应时代发展的建设性社会流动,而是一种非常态的负面表现,则将其视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纷扰,就相对顺理成章了。很多人虽不一定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无意中或分享着类似的思绪。


这就引出进一步的问题,即当年农民何以会成规模地离村。不仅中国传统强调安土重迁,就是从实际考虑,农民也不会轻易离村。如冯和法所指出的,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土地不能迁动。农民非出于不得已的逼迫,是不肯离开其原来的农村的”。不仅自耕农,就是没有土地的佃农和雇农,离开熟练的生产方法去另找职业,是很困难的,故“非出自特殊的压迫”,也不愿离开农村。盖“以中国农民之乐土重迁,忍苦安命”,只要“可以维持他们最低限度的生活”,决不会“源源离村而度无所依借之生活”。


关于农民离村一个广义的解释是帝国主义的经济入侵所致,曲直生注意到,“现在谈农村问题,几乎没有一个人不以帝国主义侵略为中国农村经济崩溃的解释”来陈述。如洋纱洋布的倾销加速中国传统经济的解体的说法就起源较早,吴汝纶认为,清末“畿辅深冀诸州,布利甚饶,纺织皆女工。近来外国布来,尽夺吾国布利。间有织者,其纱仍购之外国,故利入益微”。而南宫等县,“昔日家庭皆以纺织为正业。通商以来,为洋布洋线所挤,不敷工本,相率休其蚕织”。比吴汝纶更具现代眼光的翟克说,由于洋货日销,取代了“中国农村的唯一副业的手工业”,失去副业的中国农民家庭“生活因之不能维持,所以农村中之少壮者不能不逃到都市去找求工作,以为补助农村家族生活费之一部”。


中国传统农村一向是“耕织结合”,不过那主要是所谓家内生活。其他小手工业也或为家庭辅助,或供小区域内人员的使用。能以赢利为目标的纺织等业,仅存在于少数地区。在陈正谟委托的调查中,“因手工业衰落而引起农工过剩者仅占0.82%”。而喻晗整理出的江西农民离村的原因,副业衰落的也仅占0.7%。而以当年农民的生活模式和农村的实际购买力言,洋货在农村的销售仍属有限。故若出现广泛而成规模的离村,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可能是一个根本原因,似乎不像是直接的主要原因。


饶涤生进而指出,“农民的离村是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残余压榨下的必然结果,因此农民离村问题的解决,必须以打破帝国主义的统治和扫除封建残余的势力为唯一必要的前提”。只有整个的中国“脱离半殖民地和半封建性的经济机构”,农民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在帝国主义之外加上“封建残余”之后,其解释就更具根本性了。然而这样的根本解释其实针对着整体的中国问题,对那些想要解决农民离村这一具体问题的时人而言,或有些缓不济急,似也显得离题稍远。


除帝国主义之压迫与窥觎之外,翟克所列举的农民离村原因还有:历史政治变乱之影响、地主土豪之榨取、土匪猖獗、天灾频发、买办阶级操纵农产物之市价和封建政治之剥削。这些都是“破坏农村安宁之原因”,也正是农村呈现的“不安之象”导致了农民离村。


关于农民离村另一个也较广义的解释,即认为农民离村与颇带虚悬意味的农村破产或崩溃相关。当然,对一些当事人或旁观者而言,农村破产似也未必虚悬。毕竟何谓“破产”,并未出现众皆认可的界定,其实人各有见。而那些对“破产”有切近感受的,至少说明他们所见所闻的农村情形确实不好,对农民生活有直接的影响。千家驹语带感情地说:


成千成万被迫离开土地的农民,若要不在饥饿线上奄奄待毙,就只有流为盗匪,或出外从军,形成国内军阀混战时的血肉工具。这又转而促进农村的破产化!农村越破产则流为兵匪的越增多,兵匪越增多则农村越益加速其崩溃。

关于离村农民不为匪即从军,当然是一种带有比兴意味的表述。如前所述,实际的兵和匪这两个群体绝不可能容纳人数众多的离村农民。但千家驹是通过这样的夸张描述把农民离村和农村的破产或崩溃联系起来。那时这样思考的人并不少见,如李景汉曾报告长期作为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改造农村实验区的定县,农民离村率也一度近于4%。饶涤生就惊叹“农民离村的高度,一至于此”!在比定县更差的地方,“农民离村的现象,更是报不绝书”。故“中国农民的离村虽然不自今日始,但是到了现在,农民离村的数量却随着农村的破产而形成加速的增加”。


几年前曾经憧憬过到乡间读书的顾颉刚,1933年在江浙就观察到“农村破产情形”,主要是“谷贱、匪多、税重,乡村有产者大抵均集中都市”。江浙,尤其浙江,是国民党统一后能真正实行统治并且进行了某种程度土地改革的地区,却也出现“南人甚恨国民党”的情形。我们不要忘记国民党执政不过几年,北伐时曾积极拥护国民党的顾先生此时有这样的观感,不可等闲视之。所谓“南人”不必就是贫苦之人,其不满在某种程度上似能解释“乡村有产者大抵均集中都市”的现象——他们眼中的社会失序或与一般人不同,其集中都市可能就是在躲避国民党推行的土改。


在国民党真正实现统治的江南出现与国民党权限不及的华北相似的离村情形,需要予以特别的注意。与相对虚悬的农村崩溃相比,离村是个更切实的“问题”,在相当一些人看来,两者是相互推进的。或许农村崩溃是虚,乡村无序是实。如吴至信所说,“农民离村非中国特有之现象,亦非现代始有之现象”。但中国农民离村“此种事实,以近年更为深刻化”。可以说,


中国农村崩溃之原动力,大都即是农民离村之主因,但不得视农民离村完全是农村崩溃之结果;因离村一事实并非必待农村经济崩溃之后始有之,每与农村经济崩溃同时出现;不过农村经济崩溃之后,越加速农民离村之严重化耳。中国农村崩溃之原因至多,然其中足以造成及加速农民离村者,择要言之,一为天灾,一为兵祸。天灾包括一切非人力所致之灾变,而兵祸乃指战争土匪与军阀橫行之种种蹂躏而言。

既然农民离村的原动力“多非由于社会进化之自然趋势所促成”,则乡村社会失序应为农民离村的主要原因。天灾和兵祸“予农民之压力,不仅经济方面受严重之打击,兼亦危及其生命”。在其他人的调查中,天灾人祸也是农民离村的主要原因。


易家钺稍早曾说,“现在我们的乡下”简直就是“土匪世界”——“你讲农业他就抢劫,你讲复兴他要你死”。他的描述带有很重的比兴味道,然而乡村的社会秩序紊乱是存在的,“大家不能安居乡间,自然往城里跑”。乡民离村入城,使城市和乡村出现对应性的兴衰,成为“中国目前一个大问题”。若要“社会事业繁昌,必先使社会秩序恢复”。因为“在纷扰的国家中,没有一事能成功的”。


如果那时的中国确为一个“纷扰的国家”,使其如此的原因是很多的。既然离村现象被树立为社会秩序紊乱的一个表征,则针对性的探索也相应而生。早在五四学生运动之前,全国教育会就指出,若因“政府失职,不能保护;政治紊乱,盗贼蜂起,乡村安分之黎庶,不克保其独立之生活、固有之地位,乃成为流民,走集城市,以求苟活”,是“酿成社会破产之萌孳”。如果不设法解决,则“驱乡村之民而群集于都会”必成“国家之大患”。然欲乡村之民“归安田园,则非得确实之保护不可。今者官治之力已穷,则自治必不容缓”。应以乡村自治来保障田园生活的稳定。


这是在国民党掌权之前,所以“社会”想像力还比较丰富,以为政府既然“失职”,不妨改走一条从乡村自治到稳定田园生活的路。这条路其实相当漫长,前者尤其需要维持国家权力不及基层的状态。到国民党掌权后,国家(state)前所未有地力图走向基层,所谓乡村自治已很无法实现了。所以吴至信特别提出,因社会治安紊乱而致使乡民离村入城,“政府应该负责”。这样一种强调政府责任的持续看法,多少表现出对政府权能的期盼。但吴至信已经指出农民离村与“农村经济崩溃”的关联,政府固然有维持治安的责任,在发展经济方面具有多大的责任和能力,仍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可以看出,对于农民离村的认知和解释既多元又纷歧,但有一个大体共同的趋向,就是多从负面认识和解读这一现象,把农民离村视为一种乡村出问题的结果,甚至就是问题本身。前述艾森斯塔特关于“自由流动”说的是资源,农民当然是一种人力资源,但即使对农民离村持负面看法的时人,也很少视为资源的流失,而注重其对乡村秩序的影响。同样,或因饶涤生所说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特色,因工业发展而从农村吸引大量就业者这一“常态”现象在中国并未出现,也少见人把农民入城看作资源的注入,仍多注意其对城市生活的扰动。


只有少数像钱智修这样的人,很早就指出乡村之人往“都市集中之为害最烈者,尤在将全国之资本、劳力,吸收于少数之大都会或大事业,使田野荒芜”。稍后农复会也认为,“农民流亡失所”和“资金辗转流入都市”是并行的现象。盖劳力和资本是两种可贵的资源,正是它们的单向流动,加剧了发展中的城乡不平衡,助推了农民的离村。钱智修的观察兼顾了两种处于流动中的重要资源,也提示了可以思考的方向。



三、余论:多种资源的流动


钱智修所谓资本的流出,大概与前述地主占离村者五分之一相关。如吴至信所说,“此辈在农村中多为放高利贷者,农村金融每赖以资周转。今离村而去,一方面造成现金集中都市,他方面农民告贷无人,资本枯绝”。杨开道也说,由于兵灾匪祸,“有钱的农民都离开了农村到城市或是租界里面去过他们‘苟延残喘’的生活,没有钱的农民只好仍旧住在农村里受兵和匪的蹂躏”。昔年人阶级观念不强,地主也包括在农民之中。这些因避祸而入城的“有钱”农民,多少会带走在地的流动资金,从而影响乡村的发展。故乡村里中小地主的没落贫困,是离村现象中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因素。


薛暮桥就注意到,在无锡礼社镇,“近年因中小地主没落,要求义庄救济者日多“,导致“义庄收支失其平衡”。子女教育和婚姻都是他们的重累,“中等地主之能收支相抵不致沦入债丛者,亦已寥若晨星”。而“少数大地主及高利贷者,则受农民觉醒之威胁,一部分已迁居都市,留守乡间者仅二三人”。中小地主本是高利贷的主要承受者,而大地主和高利贷者的迁居则非常明确地点出了资本的流出。


这个问题当然不那么简单,千家驹在1933年就观察到,最先注意到“中国农村经济的偏枯”这一问题的是银行家,说明乡村仍是城市金融业放贷的重要对象,故也不排除乡村资本的流出给城市资本的进入留下了空间。经济学家何浩若后来提出,中国本是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以“男耕女织”为标识,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


中国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便被破坏,幼稚的手工业不能与之竞争。所以中国社会上便产生游民与游资:因为由手工业的破产,而机器工业尚未能容纳尽量失业群众,自然便有游民;而内地工业不发达,一切资源集中都市,而都市中亦不能容纳,因此便有游资。

这一“游民”与“游资”并生的概念是值得关注的,资源的“自由流动”本是双向的,然其带来的损害似乎农村承受更多,戴季陶很早就说,资产常随“有资力者”而流动,“农民非有资产,种稻养蚕,其资皆假之富者也。今地方之有资力者既转移他所,则农民唯有坐以待毙耳”。然而资可以有游也可以归,若“由地方行政官速开诚布公,召回迁避在外之富民。地方之有资力者既返其居,而一般农民也、工商也,皆可各安其生”。


若游资能归,则游民亦可能归。米迪刚就认为,要解决农民离村问题,“须竭力提倡发达农村故有之生计,使人民不致趋重都市生活,坐视田园荒芜,令数千年之社会基础忽受动摇”。若农村生计发达,农民乃不劝而自留。董汝舟也注意到离村入城的农民是贫富都有,“富者仍然享其舒适的生活,贫者改为工厂工人。农村组织因之破坏,国家基础逐渐动摇”。此所谓国家基础的动摇,与米迪刚所虑之社会基础动摇,异曲而同工。


早在1918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的一项决案就指出,西方“因资本制度过于发达,小地主、小资本家不克自保其独立之生活、固有之地位,乃降而为劳佣,走集城市以谋工作,此为酿成社会革命之种子”。故“国家之大患,莫甚于驱乡村之民而群集于都会”。那时中国农民离村现象不显,所以会议认为中国尚非如此。但若中国农民也像西方那样走集城市,就同样可能成为“社会革命之种子”,或引出新的社会问题。


在薛暮桥看来,因都市工业发展不足以吸收乡村的过剩劳力,许多“没落地主及失业农民,转化为流氓地痞等寄生阶级,为害乡里”。是否流氓地痞且不论,“寄生阶级”一语则颇道出其间的转变。在离村者中,有相当数量的人成为军警团丁一类。如前引广西4县的调查,离村人中军警占23.1%。这虽可能是个案,且这类人的数额在整体农村人口中所占比例不会太大,但具体人数应也不少。陈正谟即注意到,“农工当兵之后,不能再受农工之勤苦与社会之压迫”。他们“一经士兵等生活,则不能回复农工劳苦之工作”,的确容易变成为害乡里的“寄生阶级”。


瞿秋白进而指出,帝国主义的侵入破坏了中国的宗法社会制度,“所谓‘士绅阶级’日益堕落;外货充斥,原料输出,农民阶级更破产得不了。于是社会上发生两种游离分子:‘高等流氓’与‘下等兵匪’——都是造成军阀政治绝好材料”。其实读书人中层次较低的“游离分子”和农民中“破产”之人,往往也是革命的主要人力资源。如果农民离村可能动摇社会或国家的基础,成为“社会革命之种子”,则重要的是让所谓“游离分子”安顿下来。


既然“游民”与“游资”是并生的,潘光旦就强调要“把人才衰落的现象和经济衰落的现象看作同样的严重,并且要明了两者之间有密切的因果关系”。不仅“经济要有着落”,更要“使已经脱离农村生产生活的人还归到农村里去”。黃尊生的看法相近,他注意到,“近来一般谈经济复兴者,多主张先行复兴农村,而尤主张将都市资金归流到农村去,以此为中国经济复兴的起点”。而“中国的知识问题当然亦可以这样看法”,因此他主张“中国的知识分子复归到社会,复归到群众,质而言之,即复归到乡村”。


可以看出,农民离村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它是多向的流动,不限于城乡,且有往也有返;离村的农民也是多样的群体,有贫也有富,有主动也有被动。假设艾森斯塔特所说的资源“自由流动”是一种“常态”,蕴含丰富的中国农民离村现象或是一种另类(alternative)的“自由流动”,时人在论及相关现象时常用的“游”字,就特别能体现这一特色。人和物都是资源。“游民”中“有资力者”的离村多少意味着资本的流出,可能影响乡村的发展。而影响乡村秩序更多的,则是潘光旦和黃尊生所关注的另一群体即“人才”的流出,他们是归农召唤的主要对象。关于读书人特别是新知识人的离村及对其复归的期盼,当另文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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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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