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克思:西人管窥《红楼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88 次 更新时间:2022-12-0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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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克思  

作者简介:[英]霍克思(David Hawkes) 本文作者霍克思先生是英国人,现为牛津大学全灵学院院士。这篇文章是他直接用中文写的,我们对于原稿,除个别地方笔误外,未做任何改动。——编者注


一个外国的翻译者,跑到堂堂的中国红学家们跟前去说三道四地讲起《红楼梦》来,有一点像“冠沐猴”在人前跳跃着——即使不讨人厌,亦要惹人的笑话。


我在翻译《红楼梦》的过程中,为了减少外国阅者最感头痛的那一堆难念又难记的中国名字起见,把所有的丫鬟和小厮的名字都译成英文或是用英文名字来代替。因此,我读《红楼梦》时对丫鬟的名字多用一点心,在这小小的范围里头往往有琐碎的发见。如今不妨把其中一二写下来,以表献芹之意。


一、紫绡


在程本《红楼梦》第二十八回中,宝玉从冯紫英家和薛蟠他们喝酒回来,屋子里看到了元春送的礼物以后,有这么一段文字:


说着,便叫了紫鹃来:“拿了这个到你们姑娘那里去……”紫鹃答应了去。不一时回来说:“姑娘说了,昨儿也得了。二爷留着罢”……这一段文字我们感觉很奇怪。宝玉自个儿的房子里头既然有那么多丫头,何苦把个紫鹃从潇湘馆叫来,命她拿东西带给黛玉去?何不叫自己的丫头,像晴雯或麝月去送呢?事实上,我们如果查查别的本子,就知道宝玉叫来的并不是紫鹃而是另外一个丫头。戚序本作:


说着,便叫紫绡来:“拿了这个到林姑娘那里去……”紫绡答应了,拿了去。不一时回来说:“林姑娘说了,昨儿也得了。二爷留着罢。”


脂京本一样,只是有人把第一个“绡”字取消,改作“鹃”了;后来另一个人(或是第一个人改了主意的)又把那“鹃”字取消,用□恢复了原来的“绡”字。


脂残本一样,只有两个“绡”字皆作“绢”了。


《兰墅阅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下面略称“全抄本”)作:


又:(说着便)叫紫鹃来,拿了东西到林(你们)姑娘那里去……紫鹃答应了(拿了)去。不一时回来说,林姑娘说了……


(括弧里头的是改文。)


看了这些异文以后,我们很容易判定这一段文字是高鹗改错了的。他改的“林姑娘”原来没有错;错的是“紫鹃”的“鹃”字。


这一位紫绡丫头我们在第二十七回已见过。过芒种节的时候,有一群丫头在大观园里逛。戚序本和脂残本中丫头的名字如下:晴雯、绮霰、碧痕、紫绡、麝月、侍书、入画、莺儿。


脂京本一样,只有“绡”字被人取消了,改作“鹃”字。这明显是改错了的,因为这个时候紫鹃还没有出门;甚至连后来林黛玉出门的时候,紫鹃似还留在家里。


全抄本仅作“晴雯、绮霰等”。


程本作:“晴雯、绮霞、碧痕、秋纹、麝月、侍书、入画、莺儿”。


这是高鹗改得比较高明的一点。头五个名字都是宝玉的大丫头。但是“紫绡”这个名字属于修改小说过程中的某一个前期的阶段。在最后一次修改的、终没有作完的、曹雪芹自己管它叫《金陵十二钗》的、脂砚斋誊清时把它的名字重改作《石头记》的本子里头,所有小说中的“紫绡”都改作“秋纹”,只有两个“紫绡”忽略了,没有改。


为什么作者到了最后一次重写的阶段非把“紫绡”改掉不可?我想这是因为他要避免“紫绡”和“紫鹃”的混同。紫鹃本来是贾母的丫鬟,这是她本人在第五十七回里告诉我们的:


紫鹃笑道:“你知道,我并不是林家的人,我也和袭人、鸳鸯一伙的,偏把我给了林姑娘使……”


但是,在某一个前期的阶段里,她的名字不叫作“紫鹃”。第三回中贾母给黛玉的丫头叫作“鹦哥”,“鹦哥”就是“鹦鹉”。袭人是贾母同时给宝玉的,她的名字本来叫作“珍珠”。在最后的阶段作者把黛玉的大丫头改作“紫鹃”,把宝玉的大丫头改作“袭人”,把鹦鹉和珍珠依旧作贾母的四大丫头中的两个丫头:鸳鸯、鹦哥、琥珀、珍珠(两个从“鸟”,两个从“王”)。第二十九回中各房的大丫头到清虚观去看戏时,贾母房中来的就是这四个丫头。


高鹗不晓得第三回的“鹦哥”当作“紫鹃”,就把第二十九回中黛玉的小丫头春纤妄改作“鹦哥”。其实,作者把“鹦哥”改作“紫鹃”的原因,大概是因为黛玉的屋子里有一只鹦鹉,会学主子的叹息、念诗,作者把这一只鹦哥写得很得意,当然不要阅者把鸟和丫头混起来,因此给丫头起了一个新的名字。第百十二回中鹦哥(就是鹦鹉)还算贾母的大丫头。只怕后四十回的那一段文字不会是高老先生的创作。


第五十九回中也有贾母的四个大丫头:鸳鸯、琥珀、翡翠、玻璃。把“鹦哥”和“珍珠”换作“翡翠”和“玻璃”(一样是一个从“鸟”的名字和一个从“玉”的名字),恐怕代表修改过程中的另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贾母已经把自己的两个大丫头送给宝玉和黛玉,不过丫头的名字仍然是“珍珠”和“鹦哥”,还没有改。贾母少两个丫头,只好选出两个新的名字来填补。后来“鹦哥”改作“紫鹃”,“珍珠”改作“袭人”,可以把鹦哥和珍珠还给贾母,用不着翡翠和玻璃。


总之,“紫绡”变成“秋纹”和“鹦哥”变成“紫鹃”,恐怕都在一个阶段里头,就是甲戌(1754)年之前,作者进行他最后一次的“增删”,作出他终未完成的《金陵十二钗》(即脂砚斋抄阅再评时重题原名《石头记》)的时候。


二、檀云


除了紫绡之外,在小说发展的某一阶段里,宝玉还有一个大丫头叫作“檀云”。檀云在后期渐渐不见了。在程本的散文部分里头,她仅仅出现一次,可是韵文里有两个地方还看得见她。韵文比散文难改,由于这个原因,《红楼梦》的诗词里面往往保存着前阶段的痕迹,像第五回中关于秦可卿自缢的诗曲便是一个例子。(第百十回中还提到秦可卿自缢的一个散文例子。恐怕那一段文字也不是高老先生的创作。)


在诗词里面“檀云”和“麝月”成个对儿(檀和麝都是香料),正像李纨的两个丫头的名字“素云”和“碧月”也是对文一样。檀云和麝月在韵文里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二十三回里宝玉作的《夏夜即事》一首中:


窗明麝月开宫镜,


宝霭檀云品御香。


文冰先生在他的《红楼梦诗词注释》里把这两句诗如此翻译:


月亮把窗户照得通亮,好象(像)打开了宫镜。


满屋烟雾缭绕,闻得出是皇家的檀香。


在他的注释里,他说“麝月”当作“月亮”讲。底下他也说:“二、三、四、五句分别嵌鹦鹉、麝月、檀云、琥珀四个丫鬟名。”


我对这个解释感觉得很不痛快。我们先看这首诗的开首两句:


倦绣佳人幽梦长,


金笼鹦鹉唤茶汤。


据我看,佳人既然是佳人,鹦鹉无非也只是一只鹦鹉,谈不到什么丫鬟的名字。反正,鹦鹉和琥珀并不是宝玉的丫头,始终没有在怡红院里住过。而且把“麝月”当“月亮”解,虽说是谑作,好像有点儿不妥。我想颔联的“麝月”和“檀云”是直接标示着宝玉的丫头:一个开宫镜,一个品御香。


第二例在第七十八回《芙蓉女儿诔》:


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


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


此处的“麝月”和“檀云”也是两个丫头,就是晴雯的同伴,“檀云之齿”就是“檀云的梳子之齿”的意思。


程本中唯一的散文方面的例子是:第二十四回中小丫头红玉篡到大丫头的位置进宝玉的屋子去服侍他。作家先把怡红院的大丫头数了一遍,说明各人为什么偏在这个时候不在家:


袭人被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水,檀云又因他母亲病了接出去了,麝月现在家中病着。


戚序本和诸抄本都不说檀云的母亲病了:


檀云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


(可注意:“檀云”和“麝月”还是接连并提的,成个对儿。)


全抄本的这一段文字颇出意外:


晴雯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出去,射月又现在家中养病。


作者明显要把宝玉所有的大丫头说明一下,只有晴雯还没提到。看起来,全抄本是对的。为什么高鹗终于没有采取全抄本的文字?大概是因为作者在别的地方再三告诉我们晴雯没有父母,也不知父母是谁。


但是我们不可以根据第二十四回的这一段文字,就认为檀云是晴雯的前身。岂有晴雯的前身出现于晴雯的诔文中之理?诔文之外还有把晴雯和檀云并提的几个例子,比方在戚序本第三十四回中:


袭人见说,想了一想,便回身悄悄的告诉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


脂京本也一样。全抄本作:“悄悄的告诉晴雯、麝月、香云、秋纹等。”“香云”无疑是“檀云”的异文。程本干脆把“檀云”两个字省略了。


第五十二回中的例子很相似。这是晴雯着凉了,跟宝玉和麝月一起在一间屋子里睡觉,第二天麝月起来的那一段文字。戚序本和脂京本如下:


麝月先叫进小丫头来,收拾妥当了,才命秋纹、檀云等进来。


全抄本的原文也一样,后来有人把“檀云”两个字取消了。程本把“檀云”省略了。


檀云的问题很费解。哪能有堂堂的大丫头在整个小说里头仅仅出两次头,而且始终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的?必定是个前阶段的残存者。


我们可以假定“檀云”和“麝月”这一对名字是作者一时创造的,也可以假定这一对名字创造得比较早。然则为什么后来要把“檀云”这个名字除掉呢?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呢,即使檀云不是晴雯的前身,则将第二十四回中的大丫头数一遍,为什么把个无人知道的檀云提一提,而把个谁都知道的晴雯忽略了?


我想晴雯很可能是个新的角色,一直到最后一次增删的阶段才加进去的。晴雯的来历固然有点不明。她究竟是多浑虫的表妹还是吴贵的表妹?究竟是按例还是例外的大丫头?贾母究竟是什么时候给宝玉的?


贾家管大丫头的规矩很严。我们先不管王熙凤在第三十六回讲丫鬟的人数(看起来,凤姐说的比真数增加了一倍,或者是用类似果戈理《死魂灵》中的那种妙法)。按作者的大意来说,好像贾家的规矩是每个姑娘和奶奶有两个大丫头,贾母和宝玉有四个。袭人是例外的,是贾母送给宝玉的,所以仍然在贾母名下领受月例银子(后来又在王夫人的名下)。其实,晴雯也是贾母的人,贾母又是什么时候送给宝玉的?那是一概没有弄清楚。晴雯自己在第七十四回告诉王夫人的是故意撒谎:


我原是跟老太太的人,因老太太说园里空大人少,宝玉害怕,所以拨了我外间屋里上夜……


这当然是胡说。早在第二十回宝玉还没有搬进大观园里去住的时候,晴雯已经和袭人、绮霰、麝月、秋纹和碧痕一块儿做宝玉的大丫头。既然是贾母的人,晴雯就应该和袭人一样算作一个例外的。事实上,因为她是个晚来的角色,所以她的位置有一点动荡不定,有时算,有时不算。这就跟绮霰忽在忽不在的问题很有关系。


据我个人的揣想,宝玉在小说的某一个前期阶段中有五个大丫头:檀云和麝月是一对,紫绡和碧痕也是一对(取其红绿之意);这四个人是按着规矩的。例外有袭人(原名珍珠),是贾母给他使的。后来黛玉的丫头鹦哥变成紫鹃的时候,紫绡就变成秋纹。再后来,作者把个晴雯加进去,可是这晴雯究竟是檀云的变体还是放在檀云上头的一个人,连作者自己也始终没有弄清楚。若是放在檀云上头的,则晴雯和檀云两个人都可以一时出现;若是算作檀云的变体,按例的四位中就有一个空位,只好再选出一个新的丫鬟名来——这就是绮霰——以补之。


这一切都是假设。内中恐怕有很多问题还须待考。[1]


三、彩云、彩霞


第二十三回宝玉应贾政的呼唤到上房去看他父母的时候,他碰见王夫人所有的丫鬟在房外廊檐下站着。程本作:


金钏儿、彩云、彩凤、绣鸾、绣凤等丫头都廊檐下站着呢。


戚序本和脂京本皆作:


金钏儿、彩云、彩霞、绣鸾、绣凤等众丫鬟……


全抄本作:


金钏儿、彩云、彩霞、绣鸾、绣凤等众丫鬟……


程本里的彩凤,我们除在这个地方外,都看不见。“绣鸾”和“绣凤”是虚名,不是有血肉的角色,她们唯一的作用是捧场凑热闹的。绣鸾在第六十三回中一群丫头跑到怡红院去给宝玉庆寿时,又一次出现:


只听外面咭咭呱呱,一群丫头笑了进来。原来是翠墨、小螺、翠缕、入画、邢岫烟的丫头篆儿,并奶子抱着巧姐儿、彩鸾、绣鸾八九个人。


(程本、戚序本、脂京本、全抄本皆同。)


金钏儿跳井死了以后,她的妹妹玉钏做了大丫头(第三十六回)。小说前后提到王夫人的大丫头有四个:金钏、玉钏、彩云、彩霞。那么,绣凤和绣鸾是不是小丫头?要是小丫头的话,为什么第三十三回中没有提到玉钏呢?第三十回王夫人因假眠偷听了宝玉和金钏的私语要把金钏轰走时,她命玉钏去叫她们的母亲。可知那个时候玉钏已经做了王夫人屋里的小丫头。


上面已经说过,第三十六回中王熙凤讲丫鬟人数的规矩,好像把真数都加了一倍。当时连王夫人自己对自己大丫头的人数也有一点模糊。


王夫人听了想了一想道:“依我说,什么是例,必定四个五个的?……”


好,究竟是四个人还是五个人呢?按着平儿前边说的,王夫人照例应该有四个大丫头:


如今太太房里有四个大的,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分例,下剩的都是一个月只几百钱。


假使绣鸾和绣凤像彩云、彩霞一样是大丫头,再加上玉钏有五个人,那就多一个人;假使绣鸾和绣凤是小丫头,则彩云、彩霞加上玉钏是三个人,那就少一个人。


第五十九回中贾府的太太们送老太妃的灵柩到皇陵去的时候,太太们起程的前夕打点贾母的东西时有四个大丫头:鸳鸯、琥珀、翡翠和玻璃。打点王夫人的东西时有三个大丫头:玉钏、彩云和彩霞。那么王夫人的大丫头是五个人,是四个人,还是三个人?


我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看一看贾环和王夫人的大丫头的风流故事。这风流故事在第二十五回开始。贾环因受了王夫人的命令抄《金刚经咒》,拿腔作势地驱使王夫人的丫头来。这一段文字在程本里是这样写的:


一时又叫彩云倒锺茶来,一时又叫玉钏剪蜡花,又说金钏挡了灯亮儿。众丫鬟们素日厌恶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还和他合到来,倒茶给他,因向他悄悄的道:“你安分些罢,何苦讨人厌!”贾环把眼一瞅道:“我也知道,你别哄我。如今你和宝玉好了,不理我,我也看出来了。”彩霞咬着牙,向他头上戳了一指头……


这一段文字里头,我们不管别的,只看关于彩云和彩霞的几句:


叫彩云倒锺茶……只有彩霞还和他合到来,倒了茶给他……彩霞咬着牙……


诸本有如下的同异:


戚序本:


叫彩霞倒茶来……只有彩霞还和他合的来,倒了一杯茶递与他……彩霞咬着嘴唇……


脂京本:


叫彩云倒茶来……只有彩霞还和他合的来,倒了一锺茶来递与他……彩霞咬着嘴唇……


全抄本:


叫彩云倒茶……只有彩云还和他合的来,倒了一杯茶递与他……彩云道……


据程本和脂京本被叫倒茶的人是彩云,倒茶的人却是彩霞,据全抄本被叫倒茶的人和倒茶的人一样都是彩云,据戚序本被叫倒茶的人和倒茶的人一样都是彩霞。底下因给宝玉拍腿把个贾环气死了的,诸本一致作“彩霞”。


以下为这风流故事的要略:


(甲)第三十回中金钏对宝玉说:


我告诉你个巧方儿:你往东小院儿里头拿环哥儿和彩云去。


(乙)第三十四回中宝玉挨打之后袭人去看王夫人,王夫人叫彩云拿玫瑰露来递给袭人,叫袭人带回去给宝玉喝。


(丙)第三十九回中(这时金钏已经死了)宝玉和诸姊妹讲各房第一大丫头(像凤姐的平儿、贾母的鸳鸯等)的品格:


宝玉道:“太太屋里的彩霞是个老实人。”探春道:“可不是老实!心里可有数儿呢。太太那么佛爷似的,事情上不留心,他都知道。凡一桩事,都是他提着太太心,连老爷在家出外去时的一应大小事,他都知道,太太忘了,他背后告诉太太。”


(丁)第六十一回中彩云认罪,说偷王夫人的玫瑰露的是她:


偷东西的,原是赵姨奶奶央及我再三,我拿了些给环哥儿是真情……


宝玉很佩服彩云勇于承认错误的态度。他说:


彩云姐姐果然是个正经人……


——这“果然”似后追到第三十九回品评大丫头的话。结果,宝玉替她认罪。贾环因之吃醋,第六十二回里把所有彩云送给他的东西扔回去,彩云哭成病。


(戊)第七十回中凤姐与贾母和王夫人商量哪几个大丫头该配给小厮们:


虽有几个(大丫头)应该发配的,奈各人皆有缘故:第一个鸳鸯,发誓不去……第二个琥珀,现又有病,这次不能了。彩云因近日和贾环分崩,也染了无医之症……


(己)第七十二回中旺儿家的要彩霞做自己儿子的媳妇,请熙凤和贾琏做主:


前日太太见彩霞大了,二则又多病多灾的,因此开恩打发他出去了,给他老子随便自己择女婿去罢。


彩霞家中听到这个消息很着急,叫她妹妹找赵姨娘去说话:


赵姨娘素日与彩霞好,巴不得给了贾环,方有个膀臂,不承望王夫人又放出去了。


后来赵姨娘要请贾政把彩霞留给贾环,可是没有成功。彩霞从此以后到小说末了影响全无。彩云却相反,在后二十回中处处见到。(第一○四、一○八、一○九、一一○、一一二、一一三、一一七、一一九回等皆有。)


据我看,上面(甲)—(己)要略的风流故事的主人翁,很明显是一个丫头,不是两个丫头。就是说,在小说发展的某一个前期阶段中,王夫人有两个大丫头,第一个是金钏,第二个是彩云。到最后的阶段,作者决定把“彩云”改作“彩霞”[2],第三十四、六十一、六十二回等中的“彩云”原来亦当作“彩霞”;但是高鹗不好改,我们也不好改。这是因为后四十回有许多“彩云”;若把所有前八十回中的“彩云”改掉,后四十回中的彩云就没有来历了。


假使有两个大丫头,一个叫作彩云,一个叫作彩霞,她们必定是姐妹两个,像金钏和玉钏一样;可是彩霞的妹妹叫作“小霞”。既然有叫作“小霞”的妹妹,就不会也有姐妹叫作“彩云”的。其实,彩霞自己就是彩云的变体。


为了解决“彩云”和“彩霞”的问题,不如把我个人对后四十回的意见先说明一下。


据曹雪芹和脂砚斋在第一回中自己说过,作者把这小说一共写了五次,每次题了另一个名字(按:空空道人把《石头记》从石面上抄下来下世传给曹雪芹的话当然是寓言;实际上所谓“增删五次”是曹雪芹一次创作四次增删的意思)。脂残本写得很清楚,小说发展的过程是这样的:


(一)第一次写,题名曰《石头记》。


(二)第一次修改,改名曰《情僧录》。


(三)第二次修改,改名曰《风月宝鉴》。


(四)第三次修改,改名曰《红楼梦》。


(五)第四次修改,改名曰《金陵十二钗》,脂砚斋誊清时恢复了原名《石头记》。所谓《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就是这个。按脂残本第一回有“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等语。甲戌年是脂砚斋第一次誊清,第二次评阅的时候。《金陵十二钗》的原稿已经被脂砚批过一次。他誊清原稿的时候,原稿的评文变成抄本的双行小字注。说不定《金陵十二钗》的评文也有一些旧《红楼梦》的评文保存在内。脂残本的凡例明明白白地是《红楼梦》的凡例。凡例中“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等等”一段文字,大概是第四次修改时所补。


那么,上面几次提到的“最后阶段”就是这曹雪芹没有作完的、脂砚斋誊清时改曰《石头记》的《金陵十二钗》。


《金陵十二钗》究竟为什么没有作完?我怀疑曹雪芹把《红楼梦》修改成《金陵十二钗》的做法是每次写完了一批文章——或者是十回——把稿子递给脂砚斋。不幸,在把“抄家”前后十回写完递给脂砚斋以后,脂砚斋把这十回的后五六回借给别人看,被这个人丢了。脂京本第二十回畸笏叟丁亥夏的眉批就提到过这个损失: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


(按:“袭人正文标目曰”原作“袭正文标昌”。)


或者借稿的人觉得内容有点“不妥”,故意把稿子毁了,后来却告诉脂砚斋说,他把稿子丢掉了,很可惜。可是呢,说句不客气的话,他认为这几回的内容实在太不像话,务必劝雪芹先生下次重作时好歹作得体面一点,也未可知。雪芹一听了这个消息,大概就要把脂砚斋已经誊好的第八十一回至第一○○回的抄本拿回来,好在重写失却部分(或改写)时作参考。然而,不知因为曹雪芹感觉不平,还是因为他没有工夫,还是由于别的缘故,从甲戌(1754)年稿本“迷失”时起,一直到十年后他“泪尽”时止,始终没有把《金陵十二钗》作完。他死了以后,遗稿可能只有那脂砚誊清的、不到“抄家”部分的《金陵十二钗》的二十来回和那第三次修改本《红楼梦》的最后十几回。我并不是说程伟元真正得到了一些曹雪芹遗稿的残余,我不过要说假若他真正得了被别人修改的残稿,这残稿一定要包括些《红楼梦》的残文在内。


曹雪芹修改《红楼梦》作《金陵十二钗》的时候,一定要把几个新的“第二流”角色(大丫头们之类)的风流故事加进去。第五回的《红楼梦曲》中的女人都是大角色;除了妙玉之外,都是贾府的千金小姐和奶奶们。《金陵十二钗》却是有副册和又副册中的那些丫头们和“第二流”人。


这些副册和又副册里的人都是薄命人。薄命的就大半要早死。在这种情形之下,偏是王夫人倒霉了。王夫人本来有两个大丫头:一个金钏,一个彩云。金钏死了以后,彩云就做了王夫人的第一大丫头。我相信,在第三次修改本《红楼梦》里,一直到小说的结局,彩云都是这么一个身份。谁知把《红楼梦》修改作《金陵十二钗》时,曹雪芹决定把彩云(改名“彩霞”)变作一个风流人物,变作薄命人。正像宝玉在某种意义上把王夫人的第一大丫头金钏害了,如今宝玉的兄弟贾环一样地要把王夫人的第二个大丫头也害了,落得王夫人连一个可靠的人都没有。只好在金钏死了以后把玉钏加进去,好在将来彩云(彩霞)苦命夭折了以后,给王夫人还留下一个人。


我想如果后四十回通通都是高鹗的创作,他一定要把玉钏始终作为王夫人的大丫头。实际上玉钏在后四十回中仅仅出现三次。第三次是在第一一七回中。可是,全抄本述“倒是彩云时常规劝……”贾环的这一百六十八字的前一段文字底下有一个小圈。按照全抄本改卷的方法,这小圈表示附贴上的一段文字当在这里补入。


玉钏在后四十回第二次出现是在第百十回中。可惜全抄本第一○○回是誊清的再抄本,因此不知内中有“玉钏”的一段是原文还是后补的文字。只有第一次在第八十一回中出现的“玉钏”无疑是全抄本的原文。


据《红楼梦》引言所说: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虽说高鹗在校订《红楼梦》的过程中把前八十回往往改得不堪,可是,他对后四十回“可补而不可改”的态度或者有一点道理。


(《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1辑)


[1] 例如:脂残本双行小字批文有好几个地方提到晴雯。


[2] 把“彩云”改作“彩霞”可能是要避免与又副册中晴雯的词句“霁月难逢,彩云易散”的“彩云”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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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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