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西方的nation概念具有鲜明的国家性和现代性,几乎是现代国家的同义词。中国传统的“民族”一词则是一个历史-文化概念,可以泛指一切具有一定文化共性的社会群体。20世纪之交,nation被译为“民族”后,两个概念之间一直不能和谐对接,概念混杂、错位问题长期存在。1949年前,nation的国家性被强行移植到“民族”机体上,既引起了思想混乱,也产生了现实负面效应。1949年后,中国人仍将斯大林所讲的nation定义误用为“民族”定义,既引起不必要的学术辩论,也给民族识别工作带来麻烦。最近30年,中国对外交往增多,以nation为基础的系列基本概念频繁出现在国际问题研究中,概念错位的影响向国际问题研究领域、大众媒体扩散。如果引进“国族”概念同nation相对应,为“民族”概念减负,纠正100多年来的概念混杂、错位问题。“国族”的归国族,“民族”的归民族。
长期以来,中国将西方的nation/nationalism/nation-state等概念分别译作“民族”“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在西方,这组概念同主权国家密切相关,nation几近等同于国家,属于政治学或国际政治学概念。在中国,“民族”的首要含义是国家内部的一个社会群体(如中国的56个民族),属于社会学、民族学概念,有一定的国内政治含义,没有上升到国际政治层面。显然,西方的nation和中国的“民族”不是一个层次、同一性质的概念,二者相配是概念错位。1937年顾颉刚与费孝通关于民族数量的论战,1954年范文澜等人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辩论,1997年关于“民族”一词英译问题的讨论,都同概念错位有很大干系。在国际问题研究中,nation是最基本的概念和分析单元,概念错位造成的困惑涉及面非常广,干扰了一代又一代的初学者。近二三十年以来,随着社会交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趋势加速,该困扰向大众媒体、普通公众蔓延,问题的紧迫性上升、影响面扩大。本文建议引入“国族”概念与nation相配,解决中西概念错位问题,为“民族”概念减负。同时,长期把“民族”和nation相提并论,对我国社会和谐、国家安全亦有负面影响。
一、西方的Nation(国族)概念
Nation一词在西方古已有之,但是目前在国际政治中广泛使用的Nation概念则是近现代以来诞生于欧洲的新事物。Nation源于拉丁字naxci,后来衍生为natio,指人的出身、出生地。宗教改革和法国大革命期间,nation概念在英国发生质变,成为people/polity/territory的同义词,开始带有政治色彩。15世纪时,nation开始具有领土含义,意指拥有固定领土的社会群体;16世纪时,nation已具备政治含义,意指享有平等政治权利的社会群体。此后,随着欧美nation state(国族国家)的出现,nation词义完成从古代到现代的转变过程,成为依附于nation state的一个现代词汇。西方学术界关于国族(nation)概念的争议、分歧很大,《想象的共同体》作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感叹,对国族(nation)、国族主义(nationalism)下定义特别困难,分析研究它们就更困难。然而,争议主要体现在国族的定义、特征、分类和形成路径等问题上,对于国族本身是一个什么东西则少有不同意见。只要人们看到它,就能识别它。国族一般指这样一个社会群体:基于共同的血统、历史传承的领土、语言、宗教、历史记忆、政治制度等因素,不论这些共同点是事实存在的还是虚构的,这些人自认为形成一个社会共同体,应当或已经拥有主权独立的国家。
古代社会群体什么时候、在什么条件下、为什么演变成国族,属于一系列争论不休的问题。在时间问题上,西方学术界普遍认为国族出现在欧洲中世纪后期,具体时间点则没有共识,区间从15世纪一直延伸到18世纪。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标志着国族的形成?国族身份、国族主义能否代表国族的出现?先有国家还是先有国族?拥有国家是国族形成的必要条件吗?葛兰纳采取较为严格的国族定义,认为一个社会群体共同的主权意识是其必要条件。因此,他认为国族主义产生于18世纪,国族主义创造了国族,国族的出现晚于国族主义。安东尼·史密斯、里亚·格林莫尔德等人对国族、国族主义的界定比较宽泛,认为公民意识、自治意识的出现都是国族形成的标志。因此,他们认为17世纪初英格兰就出现了国族意识,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国族。甚至,其他一些国族要素或者国族迹象出现的更早,可以回溯到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时期。实际上,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国族形成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不可能在某个时间点上突然踏进门槛,国族是一个不断创新的产物,而不是一夜之间的发明。 如果说国族产生于16或17或18世纪有争议的话,到1815年西欧遍地已是国族国家则是西方学术界的共识。英国、法国被认为是最早形成国族的国家,当时统治者还是君主,称为国族君主。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威尔逊于1917年提出“国族自决”(self-determination)原则,以解决中欧和东欧各少数国族的独立问题,“一个国族一个国家”为核心内容的国族主义迅速成为国际主流意识形态。德意志、奥斯曼、奥匈、俄罗斯四大帝国瓦解后,根据国族界线,芬兰、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奥地利、匈牙利独立建国,欧洲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向国族国家演进的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三世界国家利用国族主义反抗殖民主义、争取国族独立,先后建立了主权独立的国族国家。目前,联合国拥有193个会员国,一般认为这些国家都是国族国家。
既然全球遍地都是国族国家,什么是国族的本质特征和核心要素应当一目了然。事实并非如此。西方学术界一直就此争论不休,国族成为最难定义的政治学概念之一。从历史纵向看,国族内涵在不断演变;从国际横向看,各个国族的历史背景都不一样;从学科角度看,对国族的认识不断深入,三个交叉变换的方向决定了国族概念的不确定性。对于国族的本质特征是什么,西方理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学派:原始主义(primordialism theories)和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t theories)。原始主义现身于1940年代,强调国族的客观性,认为国族特征是天生的、不可改变的,其标志是人的出身、种族、语言、宗教等,这些特征构成了国族的基础。例如,安东尼·史密斯认为,国族是这样一群人:共有历史上传下来的领土、神话传说、历史记忆和大众文化、经济、法律权利和义务。建构主义诞生于1960年代,认为国族主观的、想象的,是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常常被精英人物当作政治动员和追求利益的工具,社会群体的身份认同随空间、时间而变化,群体内部、群体之间、群体与环境的互动共同建构成国族。沃勒斯坦说,现代史上几乎每次都是国家先于国族,是国家创造国族;葛兰纳也认为,国族是由精英分子人为创造出来的。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认为,国族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两个流派分别强调国族的客观性、主观性和建构性,都相信自己抓住了国族的本质特征,其实不同理论之间既矛盾又互补,共同深化了对国族的理解。
对于国族的分类,学者们基本接受族群或文化国族(ethnic or cultural nation)、公民或政治国族(civic or political nation)的两分法。前者的代表有德国、日本,强调族群的纯正、集体权利,主要基础是族群;后者的代表是美国、法国、加拿大,文化多元、政治认同度高,主要基础是领土。德国和法国被认为是两类国族国家的典型。德是是先有国族,1871年德国统一时德国人已经存在,只不过生活在不同的国家,如奥地利、普鲁士、俄罗斯等国。法国则相反,几代国王宣都称对他们统治的领土有管辖权,在这些领土上建构出法国人。
每个学术流派都承认,国族是农业社会、封建主义向工业社会、资本主义过渡的产物,同工业革命、科学革命、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密切相关,本身是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同时又促进了现代化。国族同现代化密切相关。对于国族的成因,西方理论大体上也有三个流派。工业革命需要共同的市场、统一的文化、集中的行政管理,封建等级、地方割据、世俗与教会的双重管辖等旧制度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于是国族应运而生。这是功能主义理论(functionalist theory)对国族成因的述事逻辑,国族是现代化的产物。现代化理论(modernization theory)则强调国族本身的现代性,及其对现代化的促进作用。盖亚·诺谛亚说“国族就是用自决原则组织起来的社团”;里亚·格林莫尔德认为,国族是平等成员组成的主权共同体,国族主义有三个原则:世俗主义、平等主义和人民主权。在国族理念下,人被认为本质相同,阶层区别是表面的。现实主义对功能主义、现代化理论的解释有所补充,认为国族是权力政治的产物,历史上四次国族国家形成浪潮都是帝国崩溃的结果:1820年代拉美国家独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国家独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非国家独立、1991年后苏东国家独立。不论是哪一种观点,都承认国族与现代国家诞生于同一时代,国族与主权国家互为表里。国族内含自决权、人民主权等现代政治理念,明显区别于人类社会的其他社会群体。如果一个拥有共同地域、血缘、语言、文化、宗教的社会群体,形成对国家的共同意识和忠诚,寻求独立建国,这个群体就上升为国族。如果这个国族建立了自己的国家,这个国家就成为国族国家。
纵向比较,国族国家区别于历史上的部落(tribe)、城邦(city state)、帝国(empire) 、王国(kingdom)。部落以血缘、亲属关系为基础,领导人职位一般是世袭的。城邦是小规模、独立、自治的城市,相临城邦政治上独立,文化上统一。例如,古代希腊的斯巴达、雅典,中世纪的威尼斯、热那亚。王国内领主、自治城市林立,国王的实际行政管辖权有限。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各地形成大量小的王国,王国争战创造出英国、法国、葡萄牙等一些大的王国。王国居民接受多重管辖,包括国王、领主、主教等,被称为“百纳布”或“马赛克”式的管辖。帝国,也可以称多国族国家(multinational state),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俄国、德国、奥匈帝国,中央政府对广大的领域、不同的人口拥有间接、有限的控制。帝国的边界往往是不确定的,根据帝国的强弱扩张或收缩。帝国臣民没有共同的身份认同。例如,奥斯曼帝国中的阿拉伯人、突厥人、东正教人都有各自的国族认同。国族之前,人的身份认同是文明(中心与边缘)、宗教(信徒与异教徒)、地位(贵族与农民)、居住地(农村与城市)。国族之后,人的首要认同对象是国族。
横向比交,西方的社会群体一般分为race/ethnic group/nation三个层次。 Race(种族)基于一个社会群体的生物特征,如肤色、体形;ethnic group(族群)主要体现社会群体的文化特征,如语言、历史、宗教、习惯;国族则反映社会群体的政治特征,如自决权、主权、领土。如果说国族和国家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一个国族一个国家,国家的基础和合法性来源是国族;那么族群同文化也具有对应关系,一个族群一种文化,族群的基础和合法性来源是文化。同国族一样,族群概念也在不断演变中。最初,学者们认为族群特性是客观存在的,主要由血缘、宗教、语言等构成。后来,又认为族群是主观想象的,首先是一个族群认同问题。族群(ethnicity)是非常晚近才出现的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种族一词因为纳粹的使用而声名坏了,人们才开始逐渐使用族群。对于多数英美人而言,族群专指少数族群,欧洲其他国家的人则认为,每一个人都属于一个族群,不论他是少数还是多数。同国族相比,种族和族群都不具有明确的政治性,没有同国家之间的密切联系。国族建立在族群基础之上,但不等同于族群,多数国族是多族群的,一个族群也可以分布在多个国家。
国族主义兴起于法国大革命后,20世纪初期开始流行。一些人认为,国族主义是一种政治权利,即每个国族都有自决权;另一些人认为,国族主义是一种思想、信念或原则:国族单元和政治单元应当重叠;还有人认为,国族主义是一种政治表现,是形成国族意识,追求国族独立或自治的过程。总之,国族自决(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即“一个国族一个国家”,是国族主义的核心内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族自决”原则得到西方社会认可,在欧洲得到实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族自决被写入联合国宪章,成为全球性的主流意识形态,是第三世界国家争取独立的法理依据。
西方政治学界认为,国族的产生具有划时代意义,是现代国家最强大的政治合法性来源。工业化代表经济现代化,国族代表政治现代化,国族国家就是现代国家的代名词,其重要性怎么评估都不为过。汤因比说,工业化和国族主义,是对我们这个时代的西方世界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两种力量;里亚·格林莫尔德认为,国族主义是这个世界的根基,国族构成了现代性的根本元素。
因为国族与国家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西方国家中nation/people/country/state四个词往往可以通用。例如international relations指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the United Nation指的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联合体。特别在美国,state往往指州,美国人更愿意用country或nation指代国家。只有在特别专业的文章中才略有区别,各有侧重。nation指国族,侧重国人之间的关系;people指国民,侧重构成人口;country指国土,侧重领土;state指国家,侧重政府机构。
英国学者安德鲁·文森特总结出国族国家的7个特征:有确定的管辖领土;对领土享有排他性管辖权;有管理领土和人口的政府;有效的边境管理,特定的出入境地点;只有政府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民众或多或少拥有国族意识;政府享有居民一定程度的忠诚和服从。这些特征并非具有相同的权重,但都是构成国族国家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中国学者宁骚总结出国族国家的5个特征:第一,必须是独立和统一的;第二,中央集权制;第三,主权人民化;第四,国民文化的同质性;第五,统一的民族市场。两位学者对国族国家的概括大同小异,都突出了国族的两大政治特征。首先,国族具有鲜明的国家性,同领土、主权、政府等因国家特征密切相关;其次,国族具有清晰的现代性,涉及主权在民、公民平等权等现代政治议题。
长期以来,一直有极少数西方学者反对nation概念现代化,抵制国族与国家的联系,要求复兴国族的古代意义,坚持nation同种族、族群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在美国,仍然有学者视国族为族群的同类词,认为现在的国家都是multinational state,而不是nation state。美国一些土著群体,既没有独立也没有追求独立的意识,也自称为国族。例如,华盛顿州沿海地区有2000 人的基瑙尔特印第安人(Quinault Indian Nation),他们就自称为nation。有的英国人认为英国是一个国族国家,还有的英国人认为英国是四个国族组成的国家。但是,同主流社会相比,这些毕竟只是非常细小的支流,难挡国族概念现代化的浩荡大潮。
二、中国的民族概念
“民族”一词在中国也是古已有之。很长时间以来,学术界认为“民族”概念是外来语,来自日文或英文。近年来,学者们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发现了“民族”一词,其出现年代至少可以上溯1500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指出,古代文献中有“民族弗革”“粤有民族”“中原之民族”等说法。在古文中,“民”泛指“老百姓”,“族”则指一个群体。在西学东渐之前,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族”二字的本义,即“在‘族’字意义下所集合之人群”。汉语“民族”一词从开始就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没有精确的内涵和严格的外延,可以指代的人群范围广、层次多,泛指有共性的一类人和一类群体,具有多层次性、多义性,含义接近于西方的“族群”。但是,“民族”一词从无到有的考证过程说明,古代“民族”概念失传已久。“民族”概念再度出现是近百年的事情。
20世纪之初,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把西方的nation(国族)翻译为“民族”,希望在中国建立现代“民族国家”(nation state)。那么,这时候“民族”的含义到底是什么?答案众说纷纭,左中右三种说法都有。周传斌认为,“民族”概念“西化”了,受西方民族主义(nationalism)、民族国家(nation state)理论影响,当时所谓“民族定义”都是指nation而言,也就是指国族。龚永辉则认为,“民族”概念保存了本土特征,近代“民族”概念虽跟英语nation相关,但实质上是中国传统民族概念穿上了“中山装”。何叔涛认为,“民族”概念是中西合璧,汉语的“民族”概念从一开始就兼容了政治和文化两个不同层面的内容,而且二者密不可分。《中国大百科全书》也认为,中国将英文nation-state译为“民族国家”后,中国传统的“民族”有了两种含义:一是狭义的民族,指体现国家层面的民族,如中华民族;二是广义的民族,指自然、历史形成的民族,如汉族等56个民族。
三种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从不同侧面解读了20世纪之初“民族”概念的含义。首先,汉语“民族”确实吸纳了英文nation(国族)的诸多实质性含义,兼具一定的国家性和现代性。在当时中国救亡图存的历史背景下,资产阶级各派追求现代的民族国家,国家性是当时“民族”概念的重要指向之一。“民族”概念引入后,很快就出现“中华民族”的提法,中华民族类似于西方的国族,具有明显的国家属性。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把各个族类称为一个民族的习惯,这同西方国族的影响有关。梁启超称中华民族为“大民族”,汉族称为“小民族”。孙中山讲,“中国与昔日之罗马帝国、今日之美利坚合众国一样,国境内部有众多的民族,宜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在这里,大民族、新民族等概念,具有明显的国族色彩。因此有学者认为,从理论上说梁启超形成“大民族”观念,是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认识选择的结果。孙中山提出“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直接把“民族”等同于“国族”,激发中国人的国族意识,推动国族的整合。大民族、新民族、中华民族、国族等概念的出现,是当时中国资产阶级推动国族建构的尝试,也就是费孝通所说的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过程。同时,国民意识等国族特有的现代属性,也出现在关于“民族”的论述中。如,“中国之人民,皆同民族异种族之国民也。”“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 1911年中华民国建立后,中国已经初具“国族国家”的特征。《国民党党纲》提出,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国家。当时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提及“民族”时,也常指“国族”。如1916年李大钊说:“有青春之民族,有白首之民族”“我之民族为青春之民族”;毛泽东说:“德国之民族,为世界上最富于高的精神民族。”由此可见,虽然当时引进的是“民族”概念,其含义实际上有不少“国族”的内容,特别是在论述中华民族时。
其次,汉语“民族”概念也确实保存了传统文化中“民族”的含义,具有浓厚的本土色彩。自从“民族”概念引入后,所有人都在汉、满、蒙、回、藏层次上使用民族,也在中华民族层次上使用民族,还在阿拉伯民族、斯拉夫民族层次上使用民族。“民族”概念既包括跨国民族,也包括国族和国内的民族,还包括民族支系。梁启超定义的“民族”包括四要素:血缘、语言、信仰、自我意识,孙中山的定义为五要素: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都是一个历史-文化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族概念。这是中国人对“民族”的根本看法,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虽然屡屡遭受海外思潮冲击,本质没有大的变化。实际,不论当时所称“五族”,还是建国后识别出来的“56个民族”,都建立在历史-文化基础之上。1999年翟德胜梳理出“民族”一词8种用法,从阿拉伯民族、中华民族到汉族、狩猎民族都可以用。这些用法同20世纪之初没有实质性变化。建国前,人们把汉、满、蒙、回、藏称为民族,把中华民族称为大民族、新民族、国族;建国后,又把中华民族称为复合民族、民族复合体、多民族集团、多民族共同体、各民族的总称。这说明,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国族”,人们只是习惯上称其为民族,但这只是民族的转义,并不是“民族”一词基本的、科学的、广泛使用的含义。汉语“民族”的本义还是一个历史-文化群体,这同西方的“族群”高度相似,离nation则较远。
似乎可以认为,“民族”从一始就有文化、政治两层含义,狭义的“民族”指国族,广义的“民族”接近于西方的“族群”。其实,这只是在当前状态下对历史的理想化想象,是一种对历史的期望,而不是历史事实。如果“民族”的两层含义真是泾渭分明,后来围绕“民族”概念的诸多辩论也不会发生了。“民族”不是包含了两层含义,而是混杂了两种含义,以至于“民族”成为迥异于“国族”、“族群”的第三层概念。“民族”是从nation翻译过来的,却没有完整、忠实表达国族本来的含义,而是把国族的部分含义嫁接到传统文化中的“民族”概念躯体上。也就是说,西方“国族”概念和中国传统“民族”概念无序混杂成现代中文“民族”概念。在1997年关于“民族”一词英译的辩论中,多数人同意将“民族”译为ethnic group,但是也承认无论是ethnic group还是nation都不是非常恰当。一方面,中文“民族”所指称的社会群体首先是一个历史-文化群体,不论是“中华民族”还是“五族”,这是多数人同意将其译为ethnic group的原因。另一方面,“五族”和“中华民族”又都被赋予一定的政治属性,“民族”一直是文化概念与政治概念的混合或混杂。
早在日本人借“民族自决”煽动中国分裂之前,中国人已经开始赋予国内各民族不同的政治权利,视民族为政治实体。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实行“五族共和”,表明中国的主权属于中国各民族。1924 年国民党一大宣言承诺,“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1922年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主张,蒙古、西藏、新疆的“异种民族”实行自治,然后“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国家主权来源于各民族,各民族有自决权、自治权,这同西方国家构建“国族国家”的历程背道而驰。西方国家在构建“国族”时,突出强调公民身份,淡化“族群”身份,然而不论是“五族共和”还是“民族自决”、“民族自治”都是强化民族身份,赋予民族政治权力。这既同当时中国中央政府虚弱、地方尾大不掉有关,也是误把“国族自决”当作“民族自决”的现实后果。这种思维和作法的结果是,“中华民族不同于欧美那样的由国民或公民直接构成的均质化的民族,它直接由历史上形成和存在的各民族群体构成,因而是多元一体的结构。”从政治角度看,西方国家只有国族-公民两个政治层级,中国却有国族-民族-公民三个政治层次。在中国,每个公民都有双重身份认同,民族身份和国族身份。
由此可见,从汉语“民族”概念所代表的内容看,它既不是纯粹的舶来品,也不是地道的本地货,是“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产物,是中外杂交的新品种。“民族”既是文化概念也是政治概念,既可以在“族群”层次上用,也可以在“国族”层次上用,“族群”层次上的“民族”具有政治属性,“国族”层次上的“民族”也具有政治属性。同时,“族群”层次上的“民族”首先是一个历史-文化概念,“国族”层次上的“民族”首先也是一个历史-文化概念。这些混杂的含义和用法令人无所适从,完全依赖使用者自己的意会,其复杂性远远不是“从一始就有两层含义”那么简单。“民族”概念的底色一直是传统的,意指各个层次的文化群体,但是其政治属性因时间点、使用者不同而变化,中西思想勾兑的比例也不确定,概念混乱引发的辩论一波接着一波,一直延续到今天。
1949年前学术界关于民族问题的著名辩论,发生在顾颉刚和费孝通之间。1939年历史学家顾颉刚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章认为,“中国之内决没有五大民族和许多小民族,中国人也没有分为若干种族的必要!我们决不能滥用民族二字,以召分裂之祸。中华民族是一个,这是信念,也是事实!” 当时刚从英国学成归来的人类学家费孝通明确反对,他后来回忆:“中国境内不仅有五大民族,而且有许多人数较少的民族。我出国前调查过的广西大瑶山,就有瑶族,而瑶族里还分出各种瑶人,不称他们为民族,称他们什么呢?”显然,费孝通所指的“民族”是“族群”,即国内层次上的民族。顾颉刚在回应文章中指出:“我当初使用这‘民族’一名正同你的意思一样,凡是文化、语言、体质有一点不同的就称之为一个民族。”“但是九·一八的炮声响了,伪满洲国在伪‘民族自决’的口号下成立了,我才觉得这‘民族’二字不该乱用,开始慎重起来。”可见,顾颉刚使用的“民族”是“民族自决”层次上的,是我们现在知道的“国族”,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当然只有一个国族,就是中华民族。从顾颉刚对“民族”的定义也可以看出,他讲的是“国族”。他说,“民族是由政治现象(国家的组织、外部的压迫)所造成的心理现象(团结的情绪)”。当然,概念错位不是双方辩论的全部原因,辩论的核心问题是淡化还是突出民族差异,这个问题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是,“民族”与“国族”的概念错位使辩论失焦了。
建国前,民族工作的重点是对内促进民族融合、对外争取国族独立,涉及国族和族群两个层次的议题,因而容易产生概念混乱。建国后,民族工作的重点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识别,民族问题从国族、族群两个层次转变为“族群”一个层次。“民族国家”建构没人提了,关于中华民族、国族的讨论戛然而止,恢复对“中华民族”的关注要等到1980年代了。理论上讲,概念混乱问题应有所缓解。现实却并非如此。当时引进了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并且视其为经典概念和理论。斯大林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之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个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四个特征”和“资本主义时代”成为斯大林概念的核心要素。斯大林的定义对中国民族学影响深远,成为最流行、最权威的定义,2009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仍然采用这个定义。
现在回头来看,马、恩、列、斯在英、德、俄文中所讲的资本主义时代的“民族”就是西方的“国族”概念。斯大林定义的是“国族”,只是把“主权国家”的核心内容抽走了,但享有“国族”地位的人民可以建立加盟共和国且有分离权,类似“国族自决权”。可见,斯大林的“国族”与西方的“国族”概念有差别,但含义相当接近。当时中国学术界没有准确把握其意义,直接引用为“民族”定义。当时中国人思想中的“民族”是什么,有多少本土成分,有多少西方成分呢?1963年范文澜曾言:“在我国,‘民族’这个词近代以来已经普遍流传,无论是指国内外的民族、古代的民族、现代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都笼统用‘民族’这一概念,也都具有历史上形成的人们共同体的一般意义。这也就是说,在国内,按传统的观念,或按学术界广泛的观念,民族这个词相当于外文ethnic、folk、people等词汇。”这段话说明,当时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民族”相当于现在西方的“族群”,仍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族”的含义。1949年前,“民族”概念因混杂“国族”和“族群”两个概念而面目模糊,属于概念混杂;1949年后,因为用斯大林的“国族”概念改造、规范中国的“民族”概念(相当时西方的“族群”),属于概念错位,问题没缓解,反而更尖锐突出了。因此有学者认为,自从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被译成中文后,关于“民族”概念的混乱问题就出现了。
国族必须有确定的领土边界,这是国族的国家属性;国族也只能形成于资本主义时代,这是国族的现代性;这就是斯大林强调的“共同地域”和“资本主义上升时代”两个条件。这个概念被生硬套用到中国传统的“民族”概念上有很大问题,此后30年就是对斯大林“国族”概念边使用、边改造的过程。当时,“民族只能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论述对中国伤害特别很深,等于否定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国人绝对不能接受。苏联学者格·叶菲莫夫根据斯大林的定义认为,中国只有汉族一个民族,汉族形成于19世纪以后。这直接激起了中国学界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大辩论。1953年范文澜在《历史研究》发表“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一文,根据斯大林的“四个共同”原则,认为随着秦汉时期中央集权制的形成,汉族也形成了。但是,汉族既不是斯大林所说的部族,也不是斯大林所说的民族,“而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汉民族早就是一个民族而不是资产阶级民族”。也就是说,在分析中国的民族时,范文澜采用了斯大林的“四个共同”,但是放弃了“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条件。持反对观点的人坚持采用斯大林的全部标准,认为汉民族只能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即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认为中国的“民族”接近于西方的“族群”,从这个角度看,汉族形成于秦汉时期没有任何问题。当年,把苏联概念硬套在中国现实上,是一个失误;把苏联的“国族”概念误套在中国的“民族”身上,是一个更大的失误。1963年,林耀华曾认为辩论的要害在于“把现代‘民族’和一般概念的‘民族’混淆起来”了。要到2009年才有学者指出,双方辩论的根本失误在于,斯大林定义本质是西方的nation(国族),而当时中国学者心中的含义是民族。
1958年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成立后,受命编写54个少数民族的历史,根据斯大林的标准,没有一个少数民族够得上称为“民族”。当时出于政治考虑等因素,决定把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族群也称为民族,“这样对国内民族共同进行民主革命、共同走社会主义道路以及发展各民族间友好团结、互助合作关系,都是极有利的”。因此,必须为中国的“民族”寻找理论根据。功夫不负有心人,民族研究所用五年时间认真研究德、俄经典著作后发现,恩格斯讲过nation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而不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为解决恩格斯论述和斯大林定义之间的矛盾,斯大林所称“民族”被称现代民族或资本主义民族,之前的民族被称为资本主义前的民族或古代民族。但是,斯大林著作中对资本主义之前的民族有一个专门的词,汉译为“部族”。为解决这个新出现的矛盾,在1962年的民族理论座谈会上,把马恩列斯经典著作中的所有同“民族”相类的词都译为“民族”,这样经典著作中只有“民族”一个概念了,中国也只有“民族”一个概念,中外民族概念就能完全对接了。当时认为,“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解决了汉民族的形成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中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的形成问题,而且也解决了全世界一般民族的形成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起源与形成的规律,是一条普遍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其实,这是自欺欺人,引起了更大的概念混乱。
无论是当时的经典著作还是西方学术著作,除谈到氏族、部落、部族、民族的历史演化外,社会群体有还种族、族群和国族三个不同层次,三个概念分别以生物、文化和政治特征为基础,是横向的、共同性的分类。由于没有认识到国族和族群的根本区别是层次不同、性质不同,中国学者坚持以时间或社会形态为划分标准,是纵向的、历时的分类,把社会群体分为: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原始社会民族、奴隶社会民族、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这是对斯大林定义的曲线解构,实际上不承认斯大林定义的核心前提。当然,始终有部分学者坚持,经典作家的立场非常明确,民族(nation)只能形成资本主义时期,没有所谓的古代民族。类似争论一直持续到1980年代,最终形成中国自己的民族定义。现在看来,不是现代民族和古代民族的问题,斯大林定义的“国族”和中国人使用的“民族”是两个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概念。
当年的辩论不仅仅是学术性的,而且直接影响着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工作,实际上是实践工作的迫切需要迫使学者们思考、讨论这些议题。因为,“大量的识别实践告诉人们,如果严格套用斯大林的定义,中国将识别不出一个民族。因为这个定义是指资本主义形成时期的民族,而中国,包括汉族在内尚没有一个完全进入资本主义。此外,以‘四个共同特征’具体来衡量,也总会捉襟见肘。”把民族分为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解决了这个难题,古代、现代都可称为民族。在实践中,周恩来指示:“在我国,不能死套斯大林提出的民族定义。”于是,民族只能形成于资本主义时代的观点被抛弃了,民族可以形成于各个历史阶段;“四个共同”成为民族识别的基本原则,但也兼具灵活性,最后遵循的主要是民族特征和民族意愿两个标准。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中,自报登记的民族名称全国总共有400多个,从1954年到1982年历时近三十年确认55个少数民族,加上汉族中国一共有56个民族。民族识别工作基本结束,关于斯大林概念的纠结也告一段落。
新中国建立后的前30年,因为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识别只涉及少数民族,中国的民族研究实际是少数民族研究,“民族”也成为少数民族的专用词语。1983年费孝通曾说,“我们通用的‘民族学’,却不包括汉族的研究在内。”对“中华民族”的关注更是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国族层次的“民族”问题退出公众视野。同实践工作相吻合,这一时期中国学者对“民族”的定义也主要指国内层次上的“族群”,离“国族”越走越远了。1963年林耀华关于“民族”的四层含义,1983年杨堃关于“民族”的广义、狭义分类,都没有涉及到“国族”层次上的问题。杨堃主张,民族可以分为“广义的民族”和“狭义的民族”,“资产阶级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为“狭义的民族”,原始民族、古代民族和近现代民族共同构成“广义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解释,基本上停留在“中国各民族的总称”之上,很少去探讨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使用广泛的总称。
最近三十年,民族识别工作基本完成,同西方国家的交往增多,“民族国家”概念被广泛使用,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国族”再度受到重视,民族研究从“族群”一个层次拓展为“族群”和“国族”两个层次。1989年费孝通指出,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因为这些加在一起的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的、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终于,中国对民族的分类从纵向的、历时性的向横向的、共时性的转变,类似于西方理论中的“族群”和“国族”层次,这是关于中华民族研究的一个分水岭。1990年初代,国内就“民族”一词的英译展开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被翻译为“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实际上认可了中文“民族”同英文ethnic group最接近,也让“民族”概念终于回归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含义。至此,古代民族、现代民族的划分标准渐渐退出视线,斯大林概念渐行渐远。1991年周星归纳汉语中“民族”有六种含义:一是少数民族;二是超越基本民族单位的“中华民族”;三是民族支系或民族分支;四是某些人数不多、政治上尚未承认但又具独立性与文化独特性的族体单位;五是各种族体形态;六是与民族国家相联系的民族,大体上相当于nation。 2009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把民族分为广义民族和狭义民族,分别指中华民族和56个民族。在这些分类中,已经难觅历时性分类的踪影,反而具有明显的共时性分类特征。2005年5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12条”,将“民族”定义为:“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概念的第一次正式阐述,是对建国以来民族问题研究和民族工作实践的总结。这个“民族”概念更加接近中国传统文化,更加接近中国的国情,西方、苏联“国族”概念的侵蚀被进一步剥离。今天站在新时代的起点,回望历史上关于“古代民族”“现代民族”的分类,既可以说是中国智慧的体现,也是学术政治的荒诞。
从民族概念的百年演变史可以看出,受西方、苏联思潮冲击,在救亡图存、民族识别、改革开放等不同背景下,“民族”内涵和外延曾经相当混杂、错乱。但是,汉语“民族”的底色和首要含义始终是“族群”层次上的一个社会群体,民族概念的演变史就是逐渐回归本土文化的过程。
三、nation和民族的错位
“民族”概念同“国族”渐行渐远,“民族”回归民族的,“国族”却无家可归了,nation翻译为“民族”的尴尬和不适更突出了。美国人类学家郝瑞说,nation指一个独立国家的实际存在,对很多人来说它实际上就是country的同义词。早在1986年杨堃就指出,我们最初主要是根据斯大林的著作,但斯大林明白说,他所说的民族就是英文nation,这个概念对我们中国来说显然是不适用的。2000年马戎也说,从我国当年开展民族识别工作的实践来看,把西方含有国家意义的nation译为“民族”与我国实际情况之间的距离是明显的。尽管一些学者仍认为,汉语“民族”既可以指“族群”,也可以指“国族”,因而把nation翻译为“民族”没有问题。但是,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民族”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仅仅是染上“国族”色彩,其在汉语中的核心含义仍然是一个历史-文化共同体,接近于“族群”。在国际问题研究中,中国人把“国族”(nation)翻译为“民族”,心里想的还是“族群”(ethnic group)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族”,这是明显的概念错位。
建国后的前三十年,“民族”概念的错位主要影响民族问题研究的专业人士,辩论囿于民族学、人类学的小圈子里,不为外人所知。近三十年,随着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交往日益密切、深入,西方历史、政治学著作中的国族(nation)、国族国家(nation state)、国族主义(nationalism)仍然被译为“民族”、“民族国家”、“民族主义”,概念错位已经影响到国际问题研究,甚至向大众媒体扩散。鉴于国族、国家等词汇是国际政治中的基本概念,在当代国际政治中极为重要,其概念的准确性、统一性不容回避。特别是对于世界历史、国际政治的初学者,概念混乱造成了不小的困惑。
中国人把国族(nation)误当作民族,长期误读西方政治学基本概念,从而不必要地批判、抵制这些概念。其一,中国学者指责西方混淆民族(nation)和国家概念。诸如,“在英语中,nation是最常用的‘民族’,但又常用于表示‘国家’。”因而“多伊奇将民族和国家相联系甚至混为一谈,是有其深厚思想基础的。”实际上,是中国学者把接近于国家的nation当作“民族”,英语中nation并非常指“民族”。其二,中国学者认为民族自决(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是个理想或幻觉,不可能实现,并且对国家稳定、世界和平是危险的。今天,全球大约有3000多个民族,而只有190多个民族国家,如果每个民族都可以通过自决独立,岂不天下大乱,这是长期困扰中国学者的问题。更因为国内存在民族分离主义问题,中国学者对“民族自决”持高度警惕、批判态度。早在1924 年国民党“一大宣言”中,就批评“日本口中之民族自决,语其作用,诱惑而已,煽动而已,语其结果,领土分割而已,民众零星拐骗而已。”此后,为解构“民族自决”理论,1942年蒋介石提出,汉、满、蒙、回、藏是五个宗族,共同组成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中国唯一的民族。由此可见,“国族”和“民族”混淆不清很久了。直到今天,“民族自决”仍然是批判对象。费孝通就说,西方民族理论要使民族和国家结合成为民族国家,进而要求国家领土的完整,这不就成了当前西方民族纠纷连绵不断、民族战争至今未息的一个原因么?其实,在西方国际政治理论中,民族没有自决权,只有国族才有自决权。即使是“国族自决权”也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主要针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被殖民国家。随着殖民、被殖民问题的解决,西方对“国族自决”原则非常谨慎,已经不视其为国际政治的首要原则。当今世界,在一些已经独立的主权国家内部有一些“族群”或“民族”自认为是“国族”,寻求“国族自决”,排除特定事件中的“政治考虑”外,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基本上持反对态度。2017年,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伊拉克库尔德人搞独立公投,几乎受到全球各国的反对,就是这种思潮的体现。2012年江玲宝在《世界民族》发表“‘国族’而非‘族群’:试论民族自决权的适用主权”一文,指出西方的“民族自决权”实际是“国族自决权”。可见,中国人还纠结于“国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其三,中国学者认为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不是现实,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国家(multination state)。几乎每个国家内部都有多个民族,为什么这样的国家被西方广泛称为“民族国家”?这个问题直到今天还困扰着中国人。1991年宁骚提问:“近代以来建立的各个国家,特别是当代世界的各个国家,很少纯粹是由一个民族组成的。这样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民族国家到底是一种理想中的国家形式还是一种现实的国家形式,是一种普遍的国家形式还是个别情况?”2016年郝时远解释,在对“民族国家”的理解方面,纠结于“一族一国”理念中“一族”的成分单一性,是对现代“民族”概念的偏狭、僵化理解。《中国大百科全书》解释,全球有190多个民族国家,但是有2000-5000个民族,因而由多个民族构成的民族国家又称为多民族国家。据此理解,由单一民族构成的民族国家称为单一民族国家,由多个民族构成的国家称多民族国家。若如此,“民族国家”概念完全被解构了,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了。究其原因,还是对“国族”的误读。
误读导致了对西方概念诸多不必要的批判,更重要的是误读引起了广泛的误解、困惑。其一,国家层次上的民族(国族)和国内层次的民族(族群)并列使用时,难分雌雄。如,“由多个民族构成的民族国家又称为多民族国家”,这句话就让人摸不着头脑。由多个民族构成的国家称为多民族国家,这是一个同义反复,是一个没有争议的判断。但是,由多个民族构成的民族国家,就很令人费解了,多个民族怎么能构成民族国家呢?中国人还常说,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难道说中国从秦汉以来就是一个民族国家吗?其实,中国自秦汉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但不是一个国族国家;由多个民族构成的是国族国家,而不是民族国家。
其二,种族、族群、国族、国家概念容易同民族混淆。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说,民族主义是近代欧洲历史上的一种现象,在中世纪民众应当忠于国家这一点无人知晓。”这一论断必然会让初学者一头雾水,民众缺乏国家认同和民族主义之间到底有何因果关系?另一本中国人写的欧洲历史书则说,公元前3世纪开始,罗马开始向海外扩张,并于公元前1世纪完成了共和国制到帝国的转变,形成了一个环绕地中海的大帝国,并出现了帝国境内各民族的罗马化过程。”在这里,民族在欧洲又不是近代的产物了,而是古已有之,早于罗马帝国,欧洲民族到底是何时出现的?其实,前一个“民族”是“国族”,后一个“民族”是“族群”。2017年8月11日, white nationalist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校区引发骚乱,中国媒体在报道时都翻译为“白人民族主义者”。读者恐怕也不知所云,白人是一个种族,跟民族主义有何关系?实际上,这是白人国族主义者,要求建立白人文化主导的国家。
其三,中文民族主义的含义同英文nationalism含义差别大,无法对接、对应。在中文语境中,民族主义的含义非常广,泛指一切维护本民族认同、利益的思想和行为。在英文语境中,nationalism的首要含义是国族对国家的追求。中国人经常说,1950年代中东兴起了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1960年代末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失败了。初学者会感到困惑,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失败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指的是阿拉伯国族主义,是阿拉伯人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失败是建立统一国家的努力失败。
四、激活“国族”概念
“国族”与“民族”概念混杂、错位引起的思维混乱延续百年,直到今天仍然能见其幽灵。1937年顾颉则与费孝通的辩论,1953年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1962年关于“民族”译名统一问题的讨论,1981年以来关于民族形成问题的争议,1990年以来关于“民族”英译的辩论,无论当时的参与者意识到与否,都与“国族”与“民族”两个概念混淆有关。解决概念错位应当提上议事日程了。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激活曾经在汉语中出现过的“国族”一词,把“国族”从“民族”中剥离出来。“国族”的归国族,“民族”的归民族。
“国族”一词在汉语中也是古已有之,先秦时期就出现在典籍中。王国维曾用“国族”指称我国历史上代表一定民族的小国,当代学者也用“国族”指称我国古代一个王朝统治下的所有人口。可见,汉语中的“国族”也跟国家有密切联系,用“国族”对应nation有一定的中国文化基础。Nation被翻译为“民族”引进中国后不久,“国族”也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中国学者普遍认为,1924年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第一讲》中最早把nation译为“国族”,因而国族也是一个舶来概念。此说值得商榷。
孙中山说,nation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并没有说nation可以解释为国族;而是强调,“民族就是国族”只能适用在中国,“因为中国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外国有一个民族造成几个国家的,有在一个国家之内有几个民族的。”他还讲,“说到英国国族起来,当中便有三万万五千万印度人。”由此可以看出,孙中山认为nation是民族,既包括跨国民族也包括国内各民族,还包括“刚好同一个国家契合的民族”,这个民族就是中华民族。根据他的表述,“国族”指一个国家内的所有居民,不论是古代王朝还现代帝国,故而英帝国统治下的印度人也属于英国国族,这同西方的nation概念相距甚远。相反,这种解释同中华传统文化中“国族”的含义非常接近。孙中山在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现在要提倡国族主义。从逻辑上看,国族是从家族、宗族的次序上推导出来的。因此,孙中山讲的“国族”并非来自西方的nation,很可能是一个土特产。可以佐证这一判断的还有,当时提出“国族”概念后,其英文翻译不是nation而是state nation,state nation应当是发源于汉语文化的一个英文词汇。无论如何,1924年“国族”一词被写入中华民族宪法草案,“国内各民族均为中华国族之构成分子”,“国族”开始流行起来。
1937年潘光旦指出,nation被人译为民族、国家或族国,族国、国家和国族所指的是一个东西,用国族最适当;因为种族指一群人间的血缘关系,民族指生活组织,国族指政治组织。在这里,他没有提到时人把nation译为“国族”,而是认为当时已经存在的“国族”最适合对应nation。可见,“国族”并非源于nation。但是这段话说明,当时已经有人认识到nation应当被译为“国族”,并且开始使用国族概念,在潘光旦自己的文章中就经常出现“国族”一词。后来,“国族”概念随国民党跑到了台湾,在台湾生根了。1975年台湾的一部词典解释,“民族可不必有政治上的自治权及国家的形态,如过去的犹太民族是;而国族则必须有国家的实质,如中华国族是。”厄内斯特·盖尔纳著作《nations and nationalism》译成中文后,大陆译本名为《民族与民族主义》,台湾为《国族与国族主义》。
在大陆,1949年后“国族”概念从学术研究、大众媒体视野中消失,关于“国族”的讨论直到1990年代才重现。1995年宁骚认为,“国族”一词可以确切表达“与国家概念密切相连的民族”,英文是nation。1997年,民族学、社会学界在讨论“民族”英译问题时发现,当初要是“国族”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nation相对应,民族专指ethnic group,今天对两种民族概念的辨别也属多余了。2000年马戎提出,无论如何,关于“国族”与“民族”相区分的观点打开了理解和应用“民族”概念的新思路。这些观点似乎表明,中国学者已经主张将nation翻译为“国族”。事实并非如此,这些观点都是针对汉语“国族”的英文对应单词,没有人提出nation汉译的问题,相反当这些学者主张汉语“国族”的对应英文是nation时,仍然坚持把nation翻译为“民族”。宁骚在其专著中同时使用“国族”(nation)和“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两个概念,还花大量篇幅论证“民族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国家的统一性和国民文化的同质性的结合”,而不是由一个民族还是多个民族组成。马戎在同一篇文章中,一方面提出可以从“国族”角度理解中华民族,另一方面又讨论nation译为“国家”、“民族”都不是非常恰当。如果把nation state翻译为“国族国家”,国家由几个民族构成的问题早就迎刃而解了。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中国把nation译成汉语“民族”,却没有把汉语“民族”译为英文nation,而是译作nationality。一方面,这是遵照苏联的译法;另一方面,当时可能已经意识到nation同国家密切相关。1997年,中国世界民族学会等单位组织专题讨论会,讨论“民族”英译问题,尽管是否用ethnic group翻译“民族”仍有较大争议,但多数人倾向弃用nationality,认为这个词政治含义太强,过于接近nation。然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既然多数人认为nationality离nation太近,政治意义太强,不适合把“民族”译为nationality,却没有人提出把nation译为“民族”更不适合呢?究其原因,可能是参加辩论的人士都是民族学圈子里的学者,对于政治学的nation概念不关心;也可能是民族学界认为西方的nation是多义词,不适合译为“国族”。无论如何,“国族”一词重出江湖,意味着把nation译为“国族”的问题,仅剩一层窗户纸,只有一步之遥了。
根据概念具有的政治属性强弱,社会群体依次可分为种族、族群、民族、国族、国家,中文中因为缺少“国族”这一环节,向下侵占“民族”空间,向上侵占“国家”空间。把“国族”(nation)译为“民族”,侵占“民族”空间,引起诸多概念混乱。为避免这种混乱,有学者将nationalism译为国家主义。例如,汤因比《历史研究》汉译本有言:“工业化和国家主义,而非工业化和民主政治,是对我们这个时代的西方世界具有决定作用的两种力量”。这里把nationalism译为国家主义,比民族主义贴切不少。但是,在西方国际政治学中“国家主义”的专用词汇是statism,意指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导地位。把“国族”(nation)译为“国家”,向上侵占了“国家”的空间。
为了区分民族与国族概念,近年来有的学者仍然把nation译为民族,而在nation之上使用state nation(国族)的概念。实际上,这是回到了孙中山的“国族”概念,只不过孙中山认为只有中华民族是国族,而现在的学者认为只有西欧的民族是国族。例如有学者认为,西欧的民族(nation)都是国族,民族国家的建构,不仅标志着民族建构的完成,也使民族成为了国族;其他地方的情况就不同了,它们将国内多个传统民族整合为统一的国族,这些国家是多民族国家。一个国家既可以是民族国家,也可以是多民族国家。这种逻辑认为,西欧国家被称为民族国家,是因为这些国家是单一民族国家,所以“民族”就是“国族”,而其他地方的国家是多民族的,因而必须由国家把多民族整合为“国家民族”(state nation)。这既与西欧的历史有出入,也容易引起新的概念混乱,因为不管是多民族还是单一民族国家,都是国族国家。
马戎曾经提出解决“民族”概念混乱的两种一揽子解决方案。一是把“中华民族”的“民族”提升为“国族”,和英文的nation相对应,而“56个民族”中的民族保持不变;二是中华民族的提法保持不变,同时把“56个民族”的民族下调为“族群”,同英文的ethnic group相对应。在后来的文章中,他明显倾向于后一种方案。周平也认为,在中国只有中华民族才真正担当得起“民族”这个称谓。这同1937年顾颉刚提出的“中华民族是一个”,1943年蒋介石主张的中国只有“中华民族”一个民族,是一个思路。但是,“民族”一词拥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根基,把其提升为“国族”同传统文化脱节,很难令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同时,“民族”概念已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法律文件中,要将其连根拔起很困难。因此,把“中华民族”提升为“国族”难以落实。第二种方案中,把“56个民族”的“民族”降为“族群”有很大争议。因为,在中国“民族”具有国内政治含义,享有民族区域自治权,并非是一个纯粹的历史-文化概念,因而同“族群”有较大距离。
综合分析上述解决方案,只有将nation译为“国族”,争议最少、共识最大。至于是否要把中华民族视为一个国族,越来越多的人表示支持,但仍有一些分歧,需要进一步讨论和凝聚共识。因为中华民族古已有之,不是近现代才出现的,而国族是近现代才出现的。按费孝通的说法,近现代之前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在实体,此后成为一个自觉实体,就变成一个国族。长期以来国内民族学界关注的是汉语“民族”的英译问题,并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反而不关心英语nation的汉译。对于民族学界而言,英文nation汉译无足轻重,而对于国际政治学界而言却非同小可。若将nation译为“国族”,那么国族国家、国族自决、国族主义等一系列基本概念问题就一揽子解决了。
同时,将nation还原为“国族”,也有利于国内民族团结、国家稳定。长期以来,因为将“民族”和“国族”混淆,国内特别强调“民族”享有的政治权利,而忽视“国族”的政治属性,其实不利于国家统一,不利于国家凝聚力的形成。正如马戎所言,把“民族”这个核心概念定位在“56个民族”这一层面,其客观结果是架空和虚化了“中华民族”。只有把“民族”和“国族”分开,名正才能言顺,才能理直气壮地强调“国族”的政治属性。实际上,从100年前“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出现,国内一直强调的是“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属性,而非国家、政治属性。1943年蒋介石言,由于生活的互赖,与文化的交流,各地的多数宗族,到此早已融和为一个中华大民族了。 1988年费孝通言,中华民族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2014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些对“中华民族”的阐释,强调的都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属性,而对“中华民族”的“国族性”强调不够,对“中华民族”政治认同的强调不够。近几十年来,中国境内的民族分裂主义猖狂,更应该强调“中华民族”的国族性,把“中华民族建设和巩固成为一个统一的凝聚力强大的国族”。
因此,无论从概念的单义性、准确性出发,还是考虑到当前的政治需要,将nation还原为“国族”正当其时,且时不我待,越早越好。这既能缓解困扰中国学者百多年的概念混乱、概念错位,也有利于我国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国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