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庆云: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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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庆云  


马克思、恩格斯在构建其社会经济形态理论和相关概念时,并未新造出一套名词,而是沿用当时习用的名词并赋予新的科学内涵。马克思、恩格斯的“封建”概念从西义“封建”演化而来,但并没有被西方狭义的“封建”概念所束缚,通过进一步的理论概括,将“封建”视为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生产方式,从而大大超越了西义“封建”,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理论概念和理论工具,“封建社会”也构成马克思社会形态学说的重要一环。社会形态学说要说明的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封建”概念的适用范围并非仅局限于西欧一隅。

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封建社会是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一种社会形态。社会形态的核心是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这是决定社会面貌及其演变的最根本因素。封建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在生产力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生产关系上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国家和大土地所有者对农民实行剥削。由于自然和人文条件的不同,中西方的封建社会存在着巨大差异,但这只是在同一社会形态下的亚类型而已。

在长期热烈的争论之中,将战国秦汉至1840年鸦片战争这一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属性界定为“封建地主制”,其社会形态确定为“封建社会”,成为学界的主流观点。“封建地主制”的“封建”,从生产方式着眼,属于马克思主义的“封建”概念。其核心要义为:肯定这一历史阶段中国与西欧中世纪同为封建社会;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不同于西欧领主制的另一种类型——地主制。概言之,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既关注西欧的封建社会史实,又着力揭示中国封建社会的自身特点,力求达到历史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有机统一。我们研究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主要有六大特点。

一、大土地所有制与农民小生产相结合

中国封建社会以农立国,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主要财富,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基础。1954年侯外庐撰文提出,中国秦汉以来的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贯穿始终,土地国有表现为皇族垄断。此后,史学界对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从土地占有方式上来看,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有浓厚的中国特色,封建国家或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地主阶级大土地所有制与农民小生产相结合是其基本特点。具体而言,封建土地国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土地所有制这三种形式相结合,随着社会经济的演进、阶级斗争浪潮的涨落,其配置状况也因时变化。土地国有制与土地私有制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转化。整个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呈现出一种螺旋向前的运动,其趋向为地主大土地所有制的确立和发展。

同西欧封授世袭的庄园经济相比,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突出特点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中国历来就有“千年田,八百主”“百年田地转三家”的谚语。由于土地“民得买卖”,商人、高利贷者不断转化为地主,中国地主阶级的组成成分变动不居;土地不断集中同时也不断分散。中国封建社会也没有土地占有的等级结构,虽有士与庶的等级划分,但庶人之中既包括地主,也包括农民,统称之为“编户齐民”。

西欧封建社会主导形式为领主制下的庄园经济,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为封建国王所有,由国王以封建领地方式分封给各级领主,不能买卖。各级领主之间存在着严格的等级隶属关系,从而构成土地按封建品级层层占有的格局,故有“没有无领主的土地”之说。

从土地经营形式上看,中国主要体现为土地分散经营,地主尽管占有大量土地,但一般不直接经营,而是分散给农民租种,因而个体小生产性质相当突出。一家一户可以实现生产、消费、再生产的循环。西欧则相对集中经营,农奴不过作为庄园经济的一部分。从剥削形式来看,中国租佃制下的地主对佃农的人身控制较弱,两者关系常处于变动状态,人身依附程度较为松弛;以实物地租为主要地租形态,地主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相对缓和。西欧封建社会的农奴则终生被束缚于领地之上,且可以被领主买卖,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

自耕农是中国封建社会不容忽视的特有阶层。他们兼具劳动者与土地私有者二重性,其所负担的赋税一般少于佃农所缴纳的地租,因此自耕农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所特有的一个最有能力发展生产的社会阶层。统治者明白此理,所以不断实行占田制、均田制及移民垦荒等抚育自耕农的政策。

中国与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差异,决定了二者统治方式的差异。西欧各国封建君主虽然名义上为政治共主,但各级诸侯实为独立王国,在自己领地上将行政权、军权、司法权、财政权等集于一身。中国的封建地主则将政治权力交给他们的共同政治代表——皇帝及下属各级官僚机构,来实施对农民的统治,由此决定了其独具特色的政治体制。

二、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政治体制

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体制为中央集权制,这是由中国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及小农生产方式决定的,自然经济的分散性与封闭性为中央集权提供了广泛的基础。因为中央集权制,单个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及其地位尽管不稳定,却有利于整个地主阶级、整个政治体制的稳定与延续。

中央集权制始于战国,成于秦汉,这在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西方国家直至13—15世纪才开始伴随王权的扩张产生中央集权的趋向。

中央集权制以郡县制为基础。自春秋至秦统一六国止,郡县制从无到有,后来居上,因其能有效集中和动员全国力量,遂取代分封制成为安天下的基本国策(秦汉至唐宋仍存在封爵而不治民的制度)。郡县制的出现与定型,是中国社会组织结构一次极其重大的调整。得益于郡县制,中国的国家形态逐步脱离多元化的原氏族部落基础上的邦国而向中央集权模式转型。

中央集权的基本特征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将国家主要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到皇帝手中,皇权统揽一切,是最高的、唯一的、绝对的。皇帝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划进行治理,派出专业官僚至各地方行使政治权力。君权之下等级结构森严,明确尊卑等级,严肃伦理秩序,实现对广袤国家的有效治理。

与中央集权密切相关的,是以家族宗法制为核心的封建社会组织结构。以父子为主轴的家庭结构,通过血缘、姻缘关系形成纵横交错的家族,以封建法律、礼教、伦理道德将全体成员聚合成社会政治和经济群体。家族宗法制为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央集权体制不断调节以适应社会时代的变化,呈现出强化之势。中央集权体制的产生与发展,适应了自然经济性质的小农生产方式,亦有军事方面抵御北方大漠南北游牧民族侵掠的需要。中央政府能够强力干预、直接掌控各个地方的政治、经济、军事事务,有效配置各种资源,组织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国防、农业、水利、交通、救灾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修筑了规模浩大的长城、运河、驿路,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这是一种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也是行政动员和资源整合的高效体制,创造了诸多辉煌的历史业绩。

应该看到,中央集权体制本身存在着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中国幅员辽阔,封建地主阶级本身又带有地方性与割据性。中央的权力要贯彻下去,必然要分权给地方,但又不能使地方权力过大,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的斗争,成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东汉末年的州牧擅权、唐末的节度使专政,都因中央集权削弱,地方权重、干弱枝强所致。

中央集权的治理体系契合人们对“大一统”的理想追求,有着相当稳固的理念支撑,所以能维持数千年而不衰;还因其有着相当严密完备的制度设计,且总体来说运作良好,对中国的国家统一、民族融合、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促进作用。

如何看待中央集权制,我们以为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而作抽象的价值评判。中央集权体制克服了根源于自然经济而产生的地方离心趋势,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保障了高度分散的自然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若非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制,以中国之广土众民,必然出现分裂与动乱,中华民族亦将失去其存在的历史根基。

还须看到,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中央集权制,构成现代中国国家治理体制的土壤。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一个动员组织能力远超封建时代的集中统一治理体制,在现代化建设的起步阶段居功至伟。无论从历史传统还是从现实国情来看,在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一个统一的、权威的中央对缩小经济发展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应对国际挑战均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三、以官僚制度为核心的治理体系

一个国家要实现大一统的治理格局,必然需要凭借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行之有效的官僚系统。与封建时代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相适应,中国以官僚制度为核心的治理体系相当成熟,科层式官制、监察制、铨选制、考课制、奖惩制、品秩俸禄制、回避制均得以发展完善。高度发达的官僚制度与中央集权体制浑然一体,成为大一统国家的强大支柱,不仅为封建王朝的社会治理、经济文化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也为后世积累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中国的传统官僚制孕育于战国时代。列国争雄的险恶环境迫使各国在社会组织治理方面积极变革,贵族政治亲贵合一的格局被打破,出现文武分职、官职专业化的趋向。秦兼并天下后,立百官之职,从中央到地方基层,各级官吏的设置趋于系统化、制度化,分工明确,考核严格;且推重吏治,以吏为师,使国家官僚机器增强了务实能力。官僚政治的兴起,意味着政治权力等级世袭的终止。

汉代基本因循秦制又有所发展,侧重儒家传统的“儒生”与侧重法家传统的“文吏”的冲突到东汉末以“儒法合流”告终,奠定了士大夫官僚政治的初步形态。综观秦汉时期官僚体制,体现出制度化与法律化的特征,强调吏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力图建立防止权力滥用、膨胀的制衡机制,以加强中央政府对全国政治、经济、司法、文化的统一管理,协调朝廷、官吏与百姓三者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推动治道的运用。

魏晋时期逐渐形成门阀政治,政务官由门阀把持,负责具体事务处理的事务官则由“寒门”担任。北朝强调军功以抗衡贵族,士族门阀开始衰落,官僚政治得以发展。隋代废三公府僚,在外朝形成与皇家事务彻底分离的政权机关,摆脱家国一体的体制。唐朝六典的出现及其他形式的文官立法,使封建官僚制度进一步发展。

中国封建时代的官僚制度源于小农生产对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又极大限度地维护了农为邦本。官僚制度一方面依附于君权,但在实际运行中又具有不受君主意志左右的自主性。“皇权”与“相权”互相支持又互相斗争,总体上呈现“皇权”压倒“相权”之趋势。秦汉的三公九卿制度,到唐宋演变为三省六部制。明代因胡惟庸谋反案废掉丞相一职,皇权相权集于皇帝一身。清代设军机处,建立朱批密折制度,皇帝权力进一步加强。

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深知吏治清明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因而在官吏选拔上力图建立选贤举能的机制。从汉代的“察举”“征辟”,到曹魏以后发展为九品中正制。隋唐时期确立了科举制,科举考试日益严密,成为官僚进身的主要途径,使布衣也可能为卿相。科举制打破高级士族对官僚机构的垄断局面,扶植庶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扩大了官僚阶层的社会基础与人才来源,给官僚政治注入了新的活力。吕思勉认为:“科举之善,在能破朋党之私。”得益于科举制,中国的官僚体制在选人、用人方面相对公平,社会阶层因而富于流动性,官僚政治由此获得相当大的弹性,进而部分化解社会结构的张力。根据美籍华人何炳棣的研究统计,明清社会上层的垂直流动程度甚至现代西方国家亦难企及。不过还需看到,尽管政治权力不再能世袭,“但身份地位却往往可以成为一种‘世泽’而传诸儿孙”,官僚政治之下,荫子荫孙、子袭父爵也所在多有。

中国的官僚制度之完备,规范之详密,均为世所少见,对西方世界也产生深远影响。葡萄牙传教士克鲁茨在1569年出版的《中国游记》一书中,对中国的科举取士称颂不已。法国启蒙学者伏尔泰和孟德斯鸠也曾称赞中国文官制度。孙中山曾明确提出:“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中最古最好的制度。”

四、形成了深入人心的大一统理念与儒家 意识形态

中国幅员广袤,民族众多,自秦统一六国以后,尽管历经朝代更替、风云变幻,却总是“分久必合”。东汉末年由军阀混战而分为三国,唐时由藩镇之乱扩大为五代十国,这两次割据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程中,只是短期的、变态的,统一则始终成为历史的主旋律。如此庞大的多民族国家数千年绵延不断,中华文明及其疆域版图得以相当完整的继承延续,这在人类历史上亦属仅见。中国之所以能长期维系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帝国,诚然可以考虑自然条件等因素,但正如费正清所论:中国的地形本身并不利于中央政权的崛起,中国的统一“是人的制度战胜地理条件的结果”。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思想基础应是“大一统”理念。人们发自内心地期盼统一,厌恶分裂,形成超越了狭隘民族观念的崇尚一统的政治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

数千年来,“大一统”理念根植于中国各民族的心灵深处,渗透于人们的血脉之中,形成一种无形而强大的向心力,奠定了中央集权的思想观念基础,成为多民族统一国家强有力的粘合剂。即使近代帝国主义入侵,图谋分裂中国,亦因大一统思想的凝聚力而不能得逞。时至今日,一些西方国家仍企图对我实施“分化”战略,妄图把中国肢解成几大块。这是不了解中国历史,低估了中国人民维护统一的坚强意志,“台独”“港独”“藏独”“疆独”均不得人心。

“大一统”的政治实体形成于秦汉,但其理念可追溯至商周时代。或因当时战乱频仍,人们亟望有一个安定统一的局面,“大一统”理念几乎在春秋战国的各派学说中都得到推崇。孔子作《春秋》,书中寓含着一个最根本、最重要的思想主旨就是“大一统”。孟子也强调“天下定于一”。李斯说秦始皇“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

“大一统”理念的影响至为深远,数千年来浸润着中国人民的思想情感。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华夏民族面临周边少数民族的军事侵扰,与“大一统”观念密切相关的还有华夷之辨的问题。华夷之辨主要凸显了一种开放性的“文化中国”信念,主要强调文化认同而非血统认同,其最终指向的是民族融合、“华夷一统”。由于中华文化具有极为强大的同化力,以武力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最终又为中华文化所征服。近代以来民族国家的建构,依然以“大一统”为基本指导原则。今日的“中华民族”,正是在“文化中国”信念和“大一统”理念下进行整合的历史产物。

自秦汉时起,中国实现统一文字和度量衡,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形成一个相当稳定的人们的共同体。“大一统”的政治实体必然要求意识形态上的统一,与中央集权的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是在各种治道理念竞争中通过逐渐融汇、演化而形成的儒家占据主干地位的意识形态。秦统治者选择的是法家思想,为此不惜焚书坑儒,但严刑苛法激化了民众反抗。汉初统治者吸取秦朝速亡的历史教训,为寻求长治久安之道,汉武帝最终采纳董仲舒等儒家学者的建议,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统治方略。经过发展与改造的儒家思想取得独尊地位。儒家文化在制度方面构建了相应的礼法规范,逐步完成治统与道统的统一,实现意识形态结构与政治结构的一体化。魏晋时期正式采用“以礼入法”方式,将礼治的精神贯彻到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中,构成封建统治合法性的重要支柱。概言之,并非仅有儒家学术思想和治道理念发挥着单一作用,法家、道家的思想资源亦被吸纳其中,故而有“阳儒阴法” “儒表法里” “儒道互补”等说法。

以儒家学说为骨干的封建意识形态,通过丰富、多层次的教化体系而深入人心,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外在规范内化为人们的文化心理积淀,对于安定和凝聚社会、整合社会秩序与人心发挥了至为关键的作用。儒学具有特殊的精致性、渗透性和权威性,十分适合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需要,所以能历久不衰。

儒家思想的影响超越国界,辐射至朝鲜、日本、越南等,渗透到这些国家政治文化生活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形成东亚、东南亚儒家文化圈。

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学说具有两重性,既服务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同时对封建皇权有所制约。儒家思想中蕴含有“民本”思想,强调“民贵君轻”“公天下”,在晚明还生发出反专制的启蒙思想。纵观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儒家致力于以贤能政治制约帝王的权势,并真诚地希望其政治主张能够得以实现;帝王的专制权力也一定程度受到儒家道义和价值观的制约。近代以来,一些学者从激烈的反传统出发,将儒学简单批判为维护专制的工具,将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描绘为漆黑一团,有失偏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态度转趋理性,意识到儒学仍不乏其思想精华,提出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但是,儒家思想毕竟打上了封建时代的烙印,诸如森严的等级制、人身依附、任人唯亲等压抑了民族的生机与活力。对于儒家思想,我们应以批判的态度剔除其糟粕,汲取其精华,使之服务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五、创造了开放包容与璀璨无比的文化

纵观世界历史,尽管出现过多种类型的古老文明,但能够一直延续至今并且没有重大断裂的,则只有中华文明。在两千余年的封建时代,中国曾经有过多次经济繁荣、国力强盛的时期,创造了开放、包容的灿烂文化,成为人类文化发展史上的高峰。

中国是科学先进的古国,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火药四大发明,在世界科技领域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公元1世纪末发明造纸,先传到朝鲜和越南,尔后传到日本。隋唐之际发明了雕版印刷术。北宋时期毕昇创造活字印刷术,14世纪传到波斯、埃及。欧洲15世纪才有活字印刷,比中国晚了400年。唐代发明火药,到唐末、五代时已应用于军事。北宋时指南针已应用于航海,这是古代中国对世界航海文明作出的杰出贡献。

天文学方面,东汉天文学家张衡创制的浑天仪是世界上第一架演示天象的仪器,唐朝僧一行第一次测出子午线的长度,元代郭守敬于1276年主持全国规模的天文观测,达到当时世界最先进水平。中医自成体系,博大精深。唐高宗时组织编写的《唐本草》,是世界上第一部由国家编定并颁布的药典,比欧洲早800多年。明代李时珍著《本草纲目》,是当时世界上内容最丰富、考订最详细的药物著作。

中国的冶炼技术也长期处于领先地位。汉代已开始采用高炉冶铁,南宋最早用焦炭炼铁。制瓷、纺织、染色、漆器、酿造、船舶等制造技术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瓷器在唐朝已高度发展,到宋朝达到高峰。建筑方面也取得辉煌成就。秦朝修建的万里长城逶迤磅礴,西起临洮,东到辽东,堪称人类历史上的奇迹。隋朝开凿的京杭大运河,成为南北交通的大动脉。

中国封建时代还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学和异彩纷呈的艺术,唐诗、宋词、元曲,书法、绘画、雕塑,可谓名家辈出,繁星丽天,辉映千古。

封建时代的中国以辽阔的疆域、庞大的经济、先进的科学技术、灿烂的文化,成为世界上综合国力最强大的国家。据统计,1830年中国GDP总量占世界的29%,居首位,而经历工业革命的英国GDP仅占世界的9.5%。

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机制在不同时期实现了多元文化的撞击与整合。中原以农耕为主的汉族文明,具有极为强大的同化力,其先进性令各游牧民族的上层人物不能抑止仰慕之心,少数民族或被迫、或主动学习汉文化。北方游牧文明既给农耕文明带来挑战,二者也有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一面。匈奴、鲜卑等众多游牧民族刚健清新的文化,给中国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加新的活力。长城地带不仅是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长期对峙的界标,也是二者之间经济互补文化融合的纽带。民族的大融合就是在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张力和引力下,开始一张一弛的运动,形成螺旋式上升的周期性拓展,成为中华文化生生不息之源泉。

封建时代的中国综合国力强盛,故而总体上开放、自信。以汉代中外文化交流为发端,在唐朝达于鼎盛。唐代文化是当时东亚文化的聚焦点,也是世界文化最重要的辐射源之一。辉煌灿烂的唐文化,深为当时世界各国人民所向往。宋元时期,中外文化交流继续大规模展开,科技交流尤为显著。中国文化正是在与域外文化交流互鉴的动态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中国封建时代,以海纳百川、开放包容的胸襟融摄多种文化的精华,创造了璀璨的中华文化,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在世界文明史上熠熠生辉。

六、王朝更替中的社会持续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自秦汉至清道光朝延续两千多年,而西欧的封建社会不过延续一千年左右。概而言之,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成熟的整体形态,在各个历史阶段都形成了影响深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其科学技术、人口数量、城市规模均曾达到举世无双的地步。

与欧洲相比,中国的封建王朝更替频繁,祚长者二三百年,短命者只有十几年或几十年。“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社会大动荡的发生与王朝统治周期高度重叠。在王朝建立之初,统治者理解民间疾苦,鉴于前朝覆灭的教训,对民众多实行轻徭薄赋的经济政策,社会经济得以恢复发展。随着时间推移,政府对民众的汲取加重,吏治日益腐败,土地兼并加剧,社会矛盾激化,官逼民反,农民揭竿而起,王朝进入衰亡的末期,终至以残酷的战乱、惨烈的手段摧毁现存的统治结构,实现政权更迭。

中国历史上周期性王朝易代,其原因不外乎统治阶级内争、外敌入侵、自然灾荒、农民起义,不论何种形式,王朝末期爆发的农民起义均为推动王朝更替的关键力量和工具。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规模之大与频率之高,为其他各国所无。王朝不断更替,呈现高频率的周期性震荡,产生巨大的破坏性,广大人民流离失所,社会生产和生活甚至出现暂时倒退;但其整体政治架构却得以复制再生,迟迟未能实现生产方式的突破,未能冲破束缚迈入资本主义的门槛。这一特点是政治、经济与意识形态等诸多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折射出中国封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所具有的韧性和弹性。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中国封建社会虽长期持续,其中偶有曲折和停顿,但并非停滞不前,而是呈螺旋式上升发展。中国历史发展进程有其内在逻辑与节奏,有其自身运动的方向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文明化程度远超中世纪的欧洲。发展到晚明时期,中国社会近代化因素已然大量滋生,到清代前期事实上出现了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态势,具体表征为政府对基层社会政治控制的松弛化、商品经济繁荣和资本主义萌芽、反传统观念的兴起与传播。

近年来,西方学界亦出现对中国“停滞论”的反思和批评,通过学者的重新审视研究,传统社会“经济落后”的图景已被更新。如弗兰克所著《白银资本》强烈反对东方社会发展停滞论。他指出:“至少直到1800年为止,亚洲,尤其是中国一直在世界经济中居于支配地位。”

结语

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它科学反映了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社会形态理论无疑有着相当强的解释力,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解释体系的基本骨骼,依据社会形态理论解释中国历史留下的丰厚的学术遗产。社会形态理论是中西比较、中外会通的理论平台之一,为其他种种史观所不及。

“封建”是一种社会形态,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是农民和地主对立的社会,这种社会形态具有普遍性。中国和欧洲是世界史上两个并置的文明系统,中国和西欧都存在过封建社会。两者在其本质与基本面貌相似的基础上各自有其特点,并不完全一致。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封建社会形态并非西欧的专利品;中国封建社会存在的时间比西欧漫长,也更为发达完善,如果我们从只有西欧才是封建社会正宗的狭窄眼界中解放出来,中国封建社会更具典型意义。

还需着重指出的是,对“封建”的认识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中国近代史,其社会性质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这一基本论断不仅是中国近代史解释体系的基石,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纲领的逻辑起点。若否定秦汉以来至鸦片战争的中国为封建社会,则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定性也就无从谈起。我们认为,任何对于“封建社会”问题的学理分析,还须基于近代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实践。

“封建社会”这一概念的提出及广泛运用,是唯物史观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历史理论与革命理论相互融会的成果。我们要跳出西方中心论的窠臼,不能削中国历史之足适西欧历史之履。但在承认各民族发展的特殊性之同时,也应看到人类历史发展具有普遍性的一面。如果完全否认中外历史发展的共同性,则只能就事论事,而不能从宏观上探寻历史发展的规律与趋势。我们有必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坚持运用社会形态理论,从中国历史实际出发,会通中西进行比较研究,寻绎中国历史上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阐释其特殊性、普遍性及其相互联结,以更好地认识中国封建社会,进一步建构与完善中国历史叙事体系和话语体系。


(作者:赵庆云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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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史学理论研究》2021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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