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认为,神学就是关于神的学问。“神学”(theology)一词由希腊文合成,与今天所谓“神话学”语义相近。古希腊人以通晓诸神的性质及故事的人为theologos。亚里士多德以“神学”一词指他的“第一哲学”,即“形而上学”。中世纪初期,曾以辩证基督神性的论述为神学。在各种世界宗教和民族宗教中,只有基督教的神学最为发达。基督教神学在论证神的存在及本性的同时,也讨论神与世界、神与人的关系。
对于自然界第一因的思考,使一部分哲学家转归于对神的认知。粗知哲学,使人倾向于无神论,然而深究哲学,却使人复归于有神论。这是弗·培根的精粹见解。
然而,在基督教神学中,也包含着关于人的本性、人的使命、人在自然界的地位的理论宝藏。对于神的认识,断乎不是来自人对自身的了解。相反,对人的认识,却来自对神的沉思。我常想,认为人是有限的存在,人不是神,不是无所不能的,这一思考是多么可贵!显然,这是树立了“神”的标准,并以此来观察人、自然与社会。
基督教认为,神的创造活动,以对人的创造为其最后的活动。神的全部旨意,在于人的得救与成圣。因此,在基督教的神学中,有着丰富的人学。西方哲学的人本主义传统,来自希腊晚期哲学,具体说来,来自斯多葛派。基督教同样重视人。这是西方文化传统有别于中国哲学的重要之处。
有人些人以为,基督教神学对人性是贬低排斥的,因为它认为人都沾染了原罪,因而人性是败坏的,并且人无力自救,只有靠神的恩典——神安放在人心中的信仰——才可得救。人只有信靠耶稣基督。但是,基督教也同样高度重视人的问题。神将他所创造的万有都托付给人去支配。“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都赐给人类。”无比尊崇的神,化身为人,取了人间奴仆的形象,以救赎人类。凡此皆说明人在神学中的地位。
在基督教神学中,人人皆兄弟。人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万国万族的人,不分智愚高下,一律可以得蒙“神的恩典”。在神的眼中,穷人与富人,男人与女人,黑人与白人,犹太人与外邦人,希腊人与化外人,自主的与为奴的,原无分别。
如果人是上帝的形象,那末,人的尊严和价值就应当得到重视。尊重妇女而不是贬辱妇女,是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相区别的一大特色。这源自基督教。西方没有“三从四德”之说,儿童和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颇令人羡慕。
基督教使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得到巩固,因而西方断乎没有中国男人娶妻又纳妾的现象。西方的寡妇也不如中国的寡妇那样“门前是非多”。欧洲历史及哲学史上,许多哲人、牧师娶寡妇为妻,并不像中国人那样感到再醮与取寡妇就是耻辱。
勇敢地反对虐待黑人,把黑人视为人,把印第安人视为人的,首先是基督教的神父和传教士。当欧洲人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印第安人曾不被看作人。正是当时的罗马教廷颁发通谕,认为印第安人“是人”。基督教出于《福音》的考量,反对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认为那是否认人人内在地具有造物主的形象。
传教士在中国禁烟、放脚,反对纳妾、放粮、赈灾、办学、反对迷信陋俗,是有一份功劳的。
基督教还有鼓励人“沉思上帝”的教义。人在神秘的玄想中与上帝合一。这使人敢于超越世界。人向着未来超越。因此,在西方,科学与民主的探险精神比东方要强烈。基督教的人是富于开拓与扩张精神的人(不是贬义的扩张)。发现新大陆的西方人“哥伦布”,名字的意思是“神(基督)之舟”,是“基督的运载者”。西方人的地理探险受到寻找“东方长老”的愿望的刺激。因此,基督教教义鼓励了世界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
“四海之内皆兄弟”、“工人无祖国”、“男女平等”、“耕者有其田”、“不劳动者不得食”及“世界公民”(马克思)的观念均源于基督教的西方而不是东方。
在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基督教坚决反对国家崇拜与皇帝崇拜。地上的国度与神的国度相比,是次一级的。在一个异化了的社会里,国家,这个人所创造的政治制度,长期成了约束人、压迫人的外在的、异己的力量。欧洲国家的基督教化极大地改变了人与国家的关系。波依修斯云:如果人是上帝的形象,那末,他便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他有自由的权利和义务。人不再是为国家而存在,相反,国家倒是为人而存在。另一方面,国家与皇帝不再是地上的上帝,相反,国家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的尊严。这样,人的权利,便构成国家宪法的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是据以考查和判定国家权力的标准。
基督教对人间的罪恶持否定态度。它揭示了俗世的邪恶,视人间为贪欲的场所,而不是粉饰现实。基督教的“原罪”,乃是指人的有限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故而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人必须服从法制与道德约束。人的无限的权力会导致无限的腐败。基督教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他要审判全世界,即“世人”,包括统治者。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基督教的神学是批判的神学,是与现实不妥协的神学。神学并不逃避这世界,而是要负起社会批判的责任。它要创造一个“新天新地”。
基督教原本就不是民族主义的产物。它的思想基础是世界主义和个人主义。希腊城邦的公民,生来就必须为城邦而战斗,以战死沙场、为国捐躯为荣。一位青年从战场上跑回来,被他的母亲送回战场。然而,在希腊化过程中,城邦不再值得依靠。希腊人从此生活在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里,原来排他的、自我满足的封闭式的城邦,同世界其余地区产生了密切联系。一种具有世界主义色彩的世界观出现了。同时,伦理学说的中心也从集体的城邦转移到个人身上。这两点,也正是基督教产生的前提。假如不是顺应了人心的“世界大同”的需求,那就很难断定基督教能取得最后胜利。
一方面是“万邦万民一家”的观念,另一方面是“个人中心论”,基督教因而对当时的人很有吸引力。在保罗的“因信称义,而不是单凭律法称义”的说教中,就包含着“个人自由,使个人得到解放”的思想。
德尔斐阿波罗圣庙有一句深邃的格言:“认识你自己!”(know yourself!)。但是,它却隐含着“永恒者”的存在。认识你自己,指的是认识你是人,而不是神圣的存在。这意味着人要自重,切勿自以为神。在《荷马史诗》中,诸神被叫做“不朽者”(immortals)。与此同时,人是有死的生物。
人的本义是“土”。《旧约》也认为亚当(即男人)是用泥捏的(《红楼梦》也认为男人是泥捏的,女人是水做的)。在上帝面前,人承认自己不具备神性。人的地位卑贱低微。人具有尘世性。在中世纪,“人性”一词所指的并非人比自然伟大,而是人的卑微。人有犯错误的可能。人同上帝相比,转瞬即逝,昙花一现。
《诗篇》说:“人是什么,你却顾念他!”人发现,“人是什么”这个问题,是上帝在宗教中对人提出的。人必须以全部生命来作答。人并没有主动提出这个问题,而是在苦难中体会到这个问题。他们体会到自己受到挑战,却不能作出应战。
《新约》中的真正的“新”因素,《新约》中使人文主义感到厌恶的因素,就是在被钉十字架的耶稣身上,既看到真正的上帝,也看到真正的人。然而,怎么能在耶稣身上看到人性(humanness)呢?
耶稣关于善和美的理念同希腊哲学关于人的善和美的理念截然不同。从耶稣传教一开始直至其死,人们来到他跟前时,是完全呈现病态与错误——从发烧到瞎眼、从魔鬼缠身到麻疯病、从叛逆(treason)到迷信。诞生在马槽、出身卑微的耶稣,自己也是这些穷人中的一员。他并不传播和实践关于善良与公义的人的“理想”,而是把即将到来的上帝之国的“福音”带给穷人。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乃是“人”的一般。耶稣却特别注重无权者、穷人、弱者。他同罪人与税吏同席共桌。他治愈病人,驱除魔鬼,称穷人、忧伤者、哭泣者与饥饿的人为“蒙福之人”。“天国是他们的!”穷人来到他身边。他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人,一无所有。他们无钱治病。他们是被压迫的奴隶,被剥削的无产者。事实上,他们是地上被人诅咒的人。在他们中间,不可能爆发革命。耶稣被叫作“人子”,是因为他认为,他在这些人中间,同他们结为一体。
人子是谁?他是置身于罪人中的人,因而他原谅他们的罪。人子(son of man)是这样的人,他把自己等同于下等人,从而把他们叫做“人”。因为他也把自己看做穷人、忍饥挨饿的人、犯人。因此,耶稣称他们为“我兄弟中最小的。”(太25.40)。在耶稣的行动中,上帝同不信神者的团契,历历可见。
耶稣的这些说法显然同那时的政治统治者难以适应。也许耶稣过于理想主义,但基督教不正是“天国”理想派吗?我们所缺乏的,正是这样一种普遍的人学。一旦基督教蜕化为一种政治上层建筑,一旦神甫牧师出入侯门相府参与帝国国务活动,那受害的就不仅仅是社会,更是基督教自身。
耶稣被他的同胞、民族、国家和门徒拒绝,甚至被上帝亲自拒绝。耶稣死于十字架,然后被称为“我们的神”。这个神学观点极有意义。基督教断不可被称颂为“爱国主义”与自我封闭的运动。
在被钉十字架的耶稣身上,人一次又一次地看到历史进程中的自己。他们放弃幻想,在他的钉痕中看到自己的钉痕,在他的孤独寂寞中看到自己的孤独寂寞。他们在耶稣身上看到上帝的人性。这种爱使他们免去羞愧、焦虑和自责。
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并不属于某个民族、种族、国家和阶级。作为流浪者、遭驱逐者和被贬辱的人们的兄弟,他从根本上理解人类社会。文化、语言、财产的差别不再是重要的。在人类苦难中,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希腊人还是野蛮人,主人还是奴隶,男人还是女人,都成为一体。正像我们难以说出一个骷髅是来自富人还是穷人,是来自信神的还是不信神的,同样,在人类的不幸(它表现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上,上帝的爱正是被给予人类苦难的,人类苦难体现在十字架上)中,这些差异也消失了。人不再彼此为敌,不再划分为不同阵营。
对被钉十字架的耶稣的纪念,不仅对官方教会本身,而且对社会(它确立偶像和禁忌,以便使自己安然无恙),都是危险的纪念,因为从这一纪念中,一次又一次地产生了解放性的破除偶像运动(iconoclasm,即对传统观念和人为造神运动的破坏)。它反对华丽而虔敬的形象(人就这样欺骗自己和别人)。
十字架因而就成了基督教与世界宗教的根本区别。十字架把信仰同迷信区别开了。十字架反对关于人的形象的意识形态和人文主义。十字架是信与不信的试金石。基督教的人学是被钉十字架者的人学。正是由于同“人子”的关系,人类才看到自己的真理,并第一次成为真正的人。在历史的的基督教中,的确常常有人把基督教文化归结为“关于人的形象”。然而,正是非基督徒的马克思和尼采提醒基督徒认识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即看到人的凄惨。
我始终认为,基督教是对现实的批判。基督教应当是地上的火,而不是浇灭火的水。它不应当粉饰世间的邪恶,而应当成为批判的武器。
莫尔特曼有言:“上帝是对人的批判”(God is the criticism of man)。此言包含着这样的意思:上帝是人间事务的标准。人自身不能成为人自身的尺度,因为我们不能用一把尺子度量这把尺子自身长短。一杆秤不能称出自己的重量。以人为标准,那是人的傲慢。只能用“上帝”克服人的冷漠与傲慢。人若好大喜功,自封为神,则贻害无穷。
在罗马帝国频频迫害基督教的时候,出现了一批甘愿殉道的护教士和教父。基督教神学得到发展。在纳粹统治与迫害下,一些神学家也拒绝与法西斯合流,留下了他们的神学思考成果。今日不少解放神学家在丛林里浴血奋战。在他们的神学中,带有弥漫的硝烟。神学必须力图反映时代,与人民共患难,才有力量,才可不朽。
基督教代表了西方的一种思维模式和世界观。基督教同中国原有宗教和文化的融合贯通,不仅仅在于协调和顺应,更在于批判和推动。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宗教家们将与人民认同。在这个过程中,基督教也不会丧失其“身份”。
某些人把基督教在世界传播的全部历史归结为“福音同各民族文化相融合的历史”,而认为这一过程又是“按照各民族的思维方式和哲学思想来理解福音的精神”。这种看法同历史的真实相去甚远。它忘记了,基督教曾经使一些原始的,几乎没有哲学思维,没有语言文字,生活于不毛之地的民族进入文明状态。它抹煞了基督教的提升与教化功能。按照这种观点,“福音”如果被一个民族认为是“外来的,异已的”东西,就不能被认同,被接受。这似乎是说,排外攘夷,抵制异己文化是合理的。
可是,实际状况是:我们生活中有不少东西的确是外来的。政党、选举、议会制度,民主、自由、教育、报刊、通讯、交通、购物卡、E-mail、网络,科学技术和衣食住行中,外来的东西可谓多矣,我们并不盲目加以拒斥。基督教的确就是外来的,绝不可能一经打扮,就变成中国土生土长的东西。耶稣不可以被化妆为穿西服的玉皇大帝。“本土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术语。
五四时代,基督教被斥为“洋教”,“帝国主义侵略工具”,于是教会中便有些人抖擞精神,力谋改弦更张。可惜他们不加分析地向儒家传统思想靠拢。然而,五四时代的真正革命精神却是“打倒孔家店”。结果基督教便站在“五四精神”的对立面。
吴耀宗先生有自己独的到见解:“中国的文化,自五四以后是在时代的洪流中被洗刷,在革命的烈火中被锻炼。它的一切都不断地被重新估价”。他期望“基督教将要成为一个新的基督教,它将不再是社会的一个保守力量,而会变成人民所需要的面酵、光与盐”(吴耀宗《光明与黑暗》,第216-217页)。
当代中国教会学者沈以藩也认为,中国正“摒弃儒学中那些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墨守传统礼仪的主张”,“中国神学思考不能一般地不加分析地与儒学相结合”,“不能走上复古倒退的道路”(《金陵神学志》1988年11月第9期)。
这样一种态度就不是简单地套用“民族化”公式,而是使中国基督教走向世界,走向未来,使中国教会汇入世界共同文化潮流。这就要求高扬“世界化”、“普世教会”的大旗,克服封闭、狭隘、固执、偏狭的思想状态。这是教会的出路和前途。
基督教的人学是以上帝为本,这不同于中国。“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何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国治而后天下太平。不过,我认为基督教本来就不是追求天下太平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它根本不是个人修身养性的哲学。不同于后来与国家权力结合在一起的官方基督教,原始基督教也是对现实的有力批判。耶稣不会以进入“议院”“政协”为荣。他永远与无权者为伍。对人间事务的批判,意味着人的事业不可能是万世基业。
基督教神学原本对人学有过重要的建树。在我国学术界讨论人的问题时,神学不应当寂寞。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神学同西方哲学一样,更加注重人的问题。这时期的上帝,不再是冷冰冰的、形而上学的上帝,而是对人有着无限脉脉温情的上帝。上帝不再是沉思的对象。神学也不再仅仅是思辨的神学,而是成为行动中的科目。我国的神学也受到这股潮流的激荡。
不过,我也深感我国神学注重的“人”,指的是“人民”,而不是具体单个的人。但是,中国传统之注重“民”,同西方传统之注重“人”,以及学术界讨论的“人”,是不同的概念。民,即“人民”,是集体概念,而不像“人”那样,专指个人。相信基督教神学对人学的发展,一旦传播到学术界,就会成为酵母。这样,学术界与神学界的鸿沟,就会填平。宗教对一般不信教的读者也一定会产生吸引力。
中华汉字不适合于表达科学、逻辑、哲学和神学。科学、哲学和神学起源于也只能起源于欧洲这块风水宝地。世界赖有欧洲文明,才有今天的繁华美景。公元前775年左右,希腊人把他们用过的象形文字改造为腓尼基人的拼音字母(这也为希伯来人所采用),看来地中海的商业贸易文化交汇有百利而无一害。采用拼音字母,使希腊人更通文达理,能记载他们的历史和思想。古希腊由于采用拼音文字或字母,因而在公元前600年文化活动得以繁荣。这无疑有助于思想传播。为何希腊人才气横溢,富于创造,这是文明史上的重大问题,原因全在于开放交流和商贾文明。
因此拿一种落后的汉字和人竞争,搞什么鸟汉语神学,就有些有伤大雅。
中华佛教的罪恶意识妨害了中国人。当然,在西方,和善相对立的恶,也是研究的对象,不过,在欧洲,恶不具有本体,也就是不具有存在的性质。善是一切存在者所依赖的,是自身满足的,是万物的尺度和原理,占支配地位。因此,罪恶不在存在物里。假如还有罪恶,那它就在虚无里!按照柏罗丁(就是普罗提诺),罪恶并不是诺斯底派和摩尼教所谓的独立于上帝之外的独立原理,真正说来,罪恶是存在者的影像(普罗提诺,《九章集》,第一集,第八篇,第二章)。罪恶的根源在非存在里。
一切虚无哲学的实质,就是对人的漠视。如果以人为本,这人就不会被抽象的人民所覆盖。因此我们应该着眼于中西文化之分别,不是去建构什么汉语神学,而是全盘学习接受西方神学。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