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2 次 更新时间:2022-03-01 23:45

进入专题: ​数字经济   就业  

张顺  


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成为我国劳动者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专门提到“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数字经济转型已成为现代经济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数字经济转型不但带来持续的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转型,导致新业态层出不穷,也会进一步助推就业群体快速分化,深刻影响我国的社会分层结构与社会运行状态。为此,要充分重视数字经济转型带来的诸多挑战,优化政策设计,进行多维治理,维护弱势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鼓励创新创业活动,保证就业稳定与持续扩大就业。现代经济学认为,就业总量从根本上取决于经济长期增长水平。总需求包括投资需求、消费需求等,只能影响经济短期增长,对就业数量的影响也是短期的,对长期稳定与扩大就业的贡献更是相当有限。就业的长期稳定取决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经济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是科技创新以及基于科技创新的创业活动。数字经济转型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的契机,以人工智能、6G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将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相互贯通,开拓新的经济发展潜能,推进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因此,要进一步降低创业政策门槛,优化创业政策,通过创新创业实现就业长期稳定与扩大就业。

二是优化社会保障政策,强化政府兜底思维。数字经济转型必然加快职业流动,带来更多的新业态,非正规就业与灵活就业的比重还会增加,甚至成为未来就业的常态。如现有的劳动法规及社会保障政策不能及时革新和跟进,将会大幅提高创新创业企业成本,打击小微企业创业的积极性,弱化经济发展活力。此外,新业态具有高度灵活性与多样性,工作流动性强,规范劳动关系难度极大,监督成本过高。为此,应优化社会保障政策设计,树立政府兜底思维,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

三是充分发挥工会职能,让劳动者通过组织化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业态中企业对劳动者的算法控制,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方的监督成本过高。应该积极探索平台经济下工会的组织方式,明确劳动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地方总工会指导各类新业态建立工人的工会组织,利用组织力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是激活社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关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新业态就业方式与工作方式的灵活性与分散性,使得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成本较高。新时期应该强化社区的服务功能,以社区为地理边界,扩大社区公共空间,引进社会服务组织,建立社会工作者机构,强化社区心理服务,为劳动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水平。

五是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劳动者学习意识与学习能力。在数字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折旧或贬值速度加快,人们可能难以一辈子只从事一个职业。为应对数字经济下劳动力市场的快速变化,要优化好教育的人才培养功能。教育具有为社会输送合格的劳动者的重要功能,教育改革要与数字经济转型相匹配,数字经济时代应强化基础教育与通识教育,提升人们的数字经济素养,提高劳动者获取知识的能力而非知识本身。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善于在工作与实践中学习,更好适应数字经济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

张顺,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实证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进入专题: ​数字经济   就业  

本文责编: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经济学 > 经济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1775.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民论坛,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