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思想的边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35 次 更新时间:2021-04-16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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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进入专栏)  


1


读者也许会说:“陈行之先生,你这个标题有问题,思想难道还要有边界吗?有边界的思想难道还叫思想吗?都21世纪了,你不觉得观念太落后了吗?”


我承认标题不太准确,我也接受读者的指责,但是我也想请求读者让我解释几句。


思想当然不应当有边界,中国古人有“超然物外,神游八荒”的说法,如果按照字面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思想作为一种观念性的东西,是无所约制的,它可以到达任何它想去的地方。想想也是,谁能阻止人思人所未思、想人所未想呢?阻止不了的。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所有不自由之中,只有思想天生是自由的,这种自由甚至是无法被禁止的。譬如,你不能因为某人想了一些让人不爽的事情就将丫逮捕法办,至少目前人类还不具备这种可以侦听思想电波的科学技术手段。至于以后会不会有,我不敢妄测,我只能说,这要取决于人类捍卫尊严的道德力度和政治力度。力度不够,妥协退让,就可能有;力度足够,生死相搏,就不会有。这样说来,在当下这个时候,人类似乎还是幸运的,还没有把全部精神领地都丢失掉,人类还有理由认为自己享有思想的权利,保持着基本的尊严。举例来说,当一个人在现实中被强力欺辱而又无力反抗的时候,至少还可以猫在被窝里想想事情甚或是啜泣几声,不用担心有思想警察循着脑电波破门而入把你拎到你绝不想去的地方。


我们能不能根据此就认定思想是没有边界并且是绝对自由的呢?


我的回答是:不能。


2


按照一般说法,思想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或形成的观念体系,简洁一些,我想大概可以这样表述:思想是外部世界在人的意识层面的折射,思想是关于他人和自我的意识,思想是人的精神形态的观念表达,思想是人与外部世界进行联结的通道……等等。当然,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解释,思想作为思维现象更要复杂一些,它甚至可以将触角延伸向本我、自我和超我,但如此专业深奥的理解与我们所关心的问题已经关联不大,所以也就没有必要从这个角度饶舌了,我们还是仅仅扣住我们要谈论的话题吧。


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似乎不能不回答:思想是意识吗?思想跟意识究竟是什么关系?在我们的话题之内,我愿意认为意识是未经表达的思想,反过来说,思想是经过表达的意识,或者说,思想是意识诉诸表达的结果。比如某人对某人恨极,一个人沉思默想:“不行,我得找机会把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这“沉思默想”就是意识;再比如一个人半夜突然决定“花一千万元买个公安局长职位”,丫所“想”的东西就是意识,而当他向老婆说出那个打算,并且强调“这一千万元只是一般行情”时,丫的“打算”以及对职位价格的分析就是意识诉诸表达的结果即思想。


同样道理,倘若一个被欺负得实在活不下去的家伙站在当街对乡亲们宣布说“我要杀死村委会主任”,他所“宣布”的东西当然也就绝不是意识而是思想了。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上面说的,凡是经过表达的意识都是思想;意识如果不经由表达,是不可能被他人即外界感知的,它就不可能是“实在”,而我们称之为思想的东西,只能是“实在”,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


我们还可以换一种方式来描述这件事情。


意识看不见摸不着,思想却可以经过语言、文字转变为“实在”,这是极为重要的区别。这种区别最显见的特征是:“在”即思想是可以被他人感知的,“在”作为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必然要于其他部分产生关系,和谐的关系或者冲突的关系,一句话,它是要承担“在”的后果的。多少祸端都是因表达而起!为什么古今中外以思想治罪的事情一般都冠以“讥讪圣祖”、“谤讪朝廷”、“传播异端邪说”、“散布反动言论”、“文字狱”、“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之类的名称呢?道理就在这里。


古人深知表达之危险,所以才有“北客若來休问事,西湖虽好莫吟诗”(宋·文同)“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清·龚自珍)的警语;即使在市井俗民之中,也有“祸从口出”、“莫谈国事”、“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的提醒。更近一些,在反右派运动和文革浩劫当中,知识分子大面积遭受焚书坑儒式的摧毁,很多人成为了冤魂怨鬼,几乎全部肇始于他们的言论和著述(尽管有些言论是被“大鸣大放”、“引蛇出洞”诱惑着说出来的,也未见因此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置力度),可见这事儿真不是闹着玩儿的。至于中国西汉(汉武帝)时期发生的以“腹诽”治罪的事情,则太他妈不讲道理太荒谬也太他妈混蛋了,而且也不具普遍性,我们就不议论它了吧!


还有一件事很值得提及:既然意识和思想是相互依存并层级递进的,那么思想后面又会是什么呢?是行动。我们刚夺取政权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经有“现行反革命”的说法,说的就是那个“反革命分子”不仅有了反革命的意识,同时还有了反革命的思想,而思想的结果必然是行动,结果丫竟真的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始行动了——或者毁坏掉一架机器,或者在公共食堂投毒,或者炸掉一个煤矿一个厂房,或者干脆在某处放一把火造成伤亡,在铁轨上置放障碍物制造火车颠覆事故等等。这当然是极为严重的反社会罪行,按照当时的法律术语,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所以类似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的下场几乎全都是被喂一颗香喷喷的花生米,戛然之间了断了跟这个世界的联系。


不过既然本文限定为探讨思想边界的问题,“行”方面的事情就放到以后再说吧!


我们仍然说思想。


3


既然思想来源于客观存在,那我们能不能断言客观存在对思想具有直接作用,甚至决定着思想的品貌呢?我认为是可以下此断言的。这有点儿像天文学上的引力关系,恒星引力决定着行星的轨迹,行星又直接影响着卫星的动态。所谓进化论实际上也是在这里说话的:大自然以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决定物种能否延续以及呈现怎样的样态,而“呈现怎样的样态”仅仅是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的无穷无尽链条中的一环,它们的最终样貌是谁也说不清的,谁敢保证数十万年以后人类会不会变成腾云驾雾上天入地的妖精?谁敢保证数百万年以后猫儿会不会像老虎那样壮硕和凶猛?谁也不敢保证。我们说人是社会动物,实际上是在强调人的本质既源于基本人性又源于社会环境,是社会样态决定着人的思想和精神的品貌。


“社会样态”不仅在横向(空间意义)上是迥异的,比如当下的伊朗和米国、非洲部落和发达国家,就其政治质态来说有任何相似之处吗?这种差别和迥异在纵向(时间意义)上更是如此——你能想象“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的时代与萎靡堕落签署丧权辱国条约的清王朝时期有任何相似之处吗?这种横向(世界)和纵向(历史)的迥异或者说不同,我们可以简约地称之为政治差异、文化差异、文明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在“人”上,就会显示出不同的思想和精神品貌。


——至此,我们已经回到对于“思想”的常规解释,即排除掉反社会、反道德的思想,而专注于传统意义上的正面解释了,这种解释集注于人类理性指导下的精神活动,或者说,是集注于体现人类进步的自由主义思想范畴的。至于为什么这样处理,除了认定人类思想主流的原因之外,还有技艺上的节省篇幅的原因,这是我要特别向读者说明的。


现在我们设想,约翰·洛克无拘无束殚精竭虑构想三权分立原则以限制国王和政府权力的时候,这位作为英国光荣革命产儿的大思想家一定想不到,在遥远的东方,康熙皇帝“奉天承运”,正在惬意地享受着只有极权专制主义才可以提供的国家级的顶礼膜拜,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正在罗织文字狱大肆杀伐像洛克这样随便议论国是的狂徒,丫是绝对想不到的。这种区别,在随后二百多年的历史延流中,一步步显现出了我称之为“国家后果”的后果,那就是国之不国,被资本主义列强瓜分和蹂躏。资本主义国家实现工业革命,从来不仅仅单纯是生产力事件,在一定意义上,它是自由主义的精神后果;如果我们将专制主义所导致的国家后果和自由主义所导致的国家后果并列在一起对比着看,就会看得更清楚历史的驱力到底在哪里?


历史是一个有机的过程,有些规律性的东西是不可改变的,或者说,历史河流是沿着人性的河槽向前逶迤的,即使某些河段极度狭窄,也很少有能超乎界外的事情发生。正是这些不可改变和无法超乎界外的东西,才维系着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才将过去-现在-未来置于同一条逻辑线上,使历史变得能够被我们所理解。这条逻辑线,我愿意称之为“源于人性的精神脉流”。


“源于人性的精神脉流”说穿了就是思想的力量、精神的力量——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是,人从客观世界得来的意识,终归要转化成为思想(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信仰”),而思想一旦成为客观存在,也必定与客观存在的其他东西(甚至人性本身所包含的东西)发生碰撞,思想的力量、精神的力量、信仰的力量在冲突和激荡中对人类进步发生过怎样的影响,不用我说读者也能心领神会,这真是一幅色彩斑斓辉煌壮丽的历史画卷啊!


我们做如此述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们确认思想作为历史角色正式进入了历史,如前所述,从此以后我们说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在说思想史了。单是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我们说人类历史的基本依托(或者说它的骨架和灵魂)是人的精神史,这句话一定是站得住脚的。或许正因为如此,如前所述,“历史画卷”从来都不是静止的,人类在往前走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处在风雨雷电的浇濯和洗礼之中。我们循着自由主义思想史往回看,你会发现人类建构这样一个具有普世意义的价值系统(插一句:要撼动它是很难很难的,更不要说替代)是非常不容易的,很多人被逐出了人类群体之外,颠沛流离于他自己的信念世界之中,很多人为此付出了鲜血和生命,无论用什么办法,你都无法熄灭他们身上那种普罗米修斯式的光辉。他们是一些用生命的光亮照射人类征程的人。


“那我就要问了,”读者也许会说,“究竟是什么人、什么力量使人类经常陷入如此的困境呢?”


问得好!循着这句问话,我们就来到“思想的边界”面前了。


让我们看一看我们会看见什么——也可以说思想会遇到什么——吧!


4


我不止一次在随笔中谈到和引用卡夫卡小说《在法的门前》。我很想避免大篇幅引用,然而卡夫卡是无法复述的,所以今天还要引用一次。下面是小说全文——


在法的门前站着守门人。一个从乡下来的人走到守门人跟前,请求进门去见法。守门人说,我现在不能放你进去。乡下人想了想,问过一会儿是不是可以放他进去?“也许有这种可能,”守门人答道,“但现在肯定不行。”


由于通向法的大门像往常一样敞开着,守门人又走到一边去了,乡下人便探着身子朝门里边窥望。守门人看到了,笑着说:“你既然这么感兴趣,不妨试试在没有得到我许可的情况下走进去。不过你要注意,我可是有权力的,而我只不过是一个级别最低的守门人,里边的大厅一个连着一个,每个大厅门口都有守门人站岗,一个比一个更有权力。就说那第三个守门人吧,他摆出的那副模样,就连我也不敢多看一眼。”


这些困难是乡下人没有料到的,他本来以为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见到法的,然而待他仔细端详了这位穿着皮外套、长着又大又尖的鼻子、蓄着细长而稀疏的鞑靼人的胡子的守门人以后,他决定最好还是等得到许可以后再进去。


守门人给他一只凳子让乡下人坐在门边。他就在那儿坐着,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为了能够获准进去,乡下人反复做了多次尝试,不厌其烦地请求守门人。守门人时常和他聊几句,问问他家里的情况和其他事情,但是谈话的口气甚为冷漠,就像所有大人物和小人物谈话时的那个样子,而且说到最后总是那句话:现在还不能放他进去。


乡下人出门时带了很多东西;他拿出手头的一切送给守门人,再值钱的也在所不惜,希望能够买通守门人。守门人把那些东西都收下了,但是每次收取这些东西的时候,总要说上一句:“这个我收下,只是为了使你不至于认为有什么该做的事没有做。”


在那段漫长的日子里,乡下人几乎在不停地观察着这个守门人。他忘了其他的一切,对他而言,这个守门人似乎是横亘在他和法之间的惟一障碍。开始几年,他大声诅咒自己的厄运;后来,由于衰老,他只能喃喃自语了。他变得孩子气起来;由于长年累月的观察,他连守门人皮领子上的跳蚤都熟悉了,他甚至想请求那些跳蚤帮忙说服守门人改变主意……最后他的目光模糊了,他不知道周围的世界真的变暗了,还是自己的眼睛在欺骗他。然而在黑暗中,他现在却能清晰地看见一束光线源源不断地从法的大门里投射出来。


现在他的生命已接近终点。弥留之际,他将整个等待过程中的所有体会都凝聚成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他还从来没有问过守门人——他无力抬起自己正在变得僵直的躯体,只好把守门人招呼到跟前。守门人不得不低着身子听他说话,他们之间的高度已经相差很多,乡下人愈发显得瘦弱矮小了。


“你现在还想知道什么?”守门人说。“你简直就没有满足的时候。”


“每个人都想到达法的跟前,”乡下人道,“可是,这么多年来,除了我以外,却没有一个人来求见法,怎么会是这样呢?”


守门人看出乡下人已经筋疲力尽,听力也正在衰竭,于是在他耳边喊道:“除了你以外,没有人能获准进入这道门,因为它是专门为你开的,我现在要去把它关上了。”


我不想做过多解说了,但这里有几个着重点,我想提请读者注意——


一、法是有门的,而法的门就开在它将乡下人隔绝的地方。


二、法的门前是有人守卫的,这个无所不在的强力人物决定着乡下人的处境和未来。


三、守门人绝不会被人性感动,它是非人类,是依照程序运转的工具。


四、乡下人在法的门前孑然而立,没有任何人可以帮他,唯一能够帮他的人(守门人)从实质上说是将其陷入死境的人。


五、法的门在名义上是可以进入,而实际上永远无法进入的。


现在我将这几个着重点转换成或者说植入到我们的话题当中——


一、思想是有边界的,而思想的边界就建立在它将人与世界隔绝的地方。


二、思想边界是有人守卫的,这个无所不在的强力人物决定着人的处境和未来。


三、守卫思想边界的不是人,仅只是依照政治程序运转的工具,是庞大政治机器中的一个冷冰冰的部件,它绝不会被人性所感动。


四、人在思想的边界前孑然而立,没有任何人可以帮他,唯一能够帮他的人(思想边界的守卫者)从实质上说是将其陷入死境的人。


五、思想的边界名义上都可以进入和跨越,而实际上它又是永远无法进入永远无法跨越的。


我希望读者再回读一下卡夫卡这篇小说,你会重新发现它许许多多精妙的描述,要远比字面所显示的冷峻和深邃。这才是有魅力的文学,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有魅力的文学和有意义的文学永远都会保留一条通往哲学的通道,卡夫卡把这件事做到了极致。


也正是经由卡夫卡,我们对于历史与现实的思索才有了稳定的坐标,它指示我们,世界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杂乱不堪,我们事实上是生活在一个有迹可循的世界里的,这是我们的幸运——这句话的另外一个意思是,只要你不因任何有形的或者无形的暴力阻挡而停止思想,只要你把思想作为人生最重要的依托,你的生命同样也会充满魅力,变得极富有意义。


5


那么,究竟是谁把守门人派到法的门前的呢?卡夫卡没有直接回答,但是他通过描述已经给出了答案,这就是守门人威胁乡下人时所说的:“你要注意,我可是有权力的,而我只不过是一个级别最低的守门人,里边的大厅一个连着一个,每个大厅门口都有守门人站岗,一个比一个更有权力。就说那第三个守门人吧,他摆出的那副模样,就连我也不敢多看一眼。”这就是说,不是守门人自己站到法的门前的,是有人把他派驻到这里的;派驻到这里“守门”的不是别人,正是所谓的拥有无上威严,即便是守门人也“不敢多看一眼”的“第三个守门人”。


第三个守门人才是制造了这一切恐怖情境的人。


这个人是谁呢?回顾源自古希腊和古罗马以来的人类思想史,我们会发现,一个幽灵,一个巨大的幽灵始终徘徊在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论说之中,但是一直没有获得确切的名称。直到进入十七世纪,英国思想家霍布斯(1588-1679)才将其命名为“利维坦”——专制君主制意义上的“国家”。霍布斯在《利维坦》这部著作中固然是论述了专制君主制的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表面上看他在精神上与专制主义似乎是相通的,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我们不说他是开山鼻祖吧),恰恰是他而不是别人,以其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信念空前地动摇了专制主义的根基。顾肃先生介绍说:“尽管他说过,为了保卫和平,控制人的永无止境的欲望,应该有一个大于一切人权力的公共权力做自然法的后盾,但他同时又强调,国家的权力和法律的权威只有在它们对单个人的安全有所贡献时才是正确的,因而服从和尊重权威的合理基础仍然是使个人获得更大的利益。从这种精神实质上来说,霍布斯对于专制君主制所做的辩护只是表面的,因为他已经把专制制度传统的法理基础抽掉,而代之以彻底的个人权利和利益。”(顾肃:《自由主义基本原理》,2002年)


这样的“利维坦”当然是具有无上权力的,英国哲学家罗素就曾经概括说,霍布斯笔下的“这个最高权力,或是一个人或是一个议会,称作主权者。在霍布斯的体制中,主权者的权力没有边界,对一切的表达有检查权。”罗素强调:“一切社会都面临着无政府状态(陈行之注:这里特指霍布斯描述过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状态”,即没有法律约制的状态)和专制政治两种危险”,霍布斯“固然也承认主权者可能专制,但是(他认为)哪怕最坏的专制政治总强似无政府状态”,何况霍布斯还同时宣称“承认服从主权者也有一个限度,自我保全权(陈行之注:即我们通常所说通过让渡某些个人权利而换取的国家对于人民的“安全保障”)在他看来是绝对的权利,所以(这种权利一旦获得侵袭)臣民有甚至对抗君主的自卫权……他把自我保全权作为了组织政府的动机。”([英]罗素:《西方哲学史》,1945年)


很显然,在霍布斯的世界中,作为“最高权力”的“利维坦”具有双重性:一、它是超越个人存在的存在;二、个人存在大于它(国家)的存在。这几乎就是霍布斯持之以恒的信念了。我认为霍布斯的最大意义还不仅如此,而在于从此以后思想家们对于横亘在人类精神天空之上的强力(国家、政府)获得了一个相对精准的概念,它提醒人们,“利维坦”永远是值得特别警惕的,“国家是必要的恶”(托马斯·潘恩:“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的观念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出来的。我们甚至可以说,自由主义正是从霍布斯出发,才有了立足的根基,才获得了实质性进展。


随后的荷兰思想家斯宾诺莎(1632-1707)继承了霍布斯思想的“合理内核”,对于国家功能与个人权利做了令人信服的区分,空前强调了思想和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下面我引用几段斯宾诺莎的相关论述——


▲政府最终的目的不是用恐怖来统治或约束,也不是强制使人服从,恰恰相反,而是使人免于恐惧。


▲人的心是不可能完全由别一个人处治安排的,因为没有人会愿意或被迫把他的天赋的自由思考判断之权转让与人的。因为这个道理,想法子控制人的心的政府,可以说是暴虐的政府,而且规定什么是真的要接受,什么是不真的不要接受,或者规定什么信仰以激发人民崇拜上帝,这可算是误用治权与篡夺人民之权。所有这些问题都属于一个人的天赋之权。此天赋之权,即使由于自愿,也是不能割弃的。


▲有一条原则,就是一个人之忠于国家,有类于其忠于上帝,只应根据其行动加以判断,也就是说,根据是否爱人。如果我们根据这条原则,我们深信,最好的政府会容许哲理思辨的自由,正不亚于容许宗教信仰的自由。我承认这种自由有时或许引起一些不便,但是有过什么问题解决得那么完善,相对不会发生弊端呢?凡企图以法律控制事事物物的人,其引起罪恶的机会更多于改正罪恶。


▲如果不把表面的附和认为高于确信,如果政府要握权握得牢,对煽动分子不被迫让步,那就必须得容许有判断的自由,这样人们才能融洽相处,无论他们的意见会有多大的分歧,甚至显然是互相矛盾的。我们深信这是最好的政治制度,最不容易受人攻击,因为这最合于人类的天性。在民主政治中……每人听从治权控制他的行动,但不是控制他的判断与理智;就是说,鉴于不能所有的人都有一样的想法,大多数人的意见有法律的效力。如果景况使得意见发生了变更,则把法律加以修改。自由判断之权越受限制,我们离人类的天性愈远,因此政府越变得暴虐。


(引自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1670年)


上述内容比较枯燥,但是如果你将这些内容嵌入到卡夫卡《在法的门前》当中去,如果你能够从霍布斯、斯宾诺莎、潘恩等人的自由主义思想中领悟到“守门人”尤其是“第三个守门人”在人类生存中所起的重大作用,你就会发现历史简直就是一出活报剧,历历在目,生动而有趣。


我们仍然在剧中。


6


歌德在诗剧《浮士德》中,藉着魔鬼靡菲斯特之口说:生命之树常绿,理论是灰色的。而我却愿意认为,理论是亮丽的,只有生活是晦暗、诡谲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自由主义固然是一种值得人类骄傲的理论,它也的确带来了人类进步,但是你要看到,在理论与现实之间,往往存在着巨大的间隙乃至于隔离,这一点,甚至在自诩为“人类文明灯塔”的美国也显现出来了——自从美国人民“民主”地选举出不具备任何政治家素养的流氓、恶霸特朗普作为总统以来,美国的政治质地(它对国内以及国际事务的因应处理)与自由主义观念还有多少联系?我认为几乎是没有了。“守门人”与“乡下人”的角色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置换,我们看到的全都是“守门人”的粗暴、阴鸷和歹毒。在选举政治以及反智主义、民粹主义的政治绑架下,即便是体现美国政治传统的民主党总统拜登,也不得改弦更张,以拜登之虚,行特朗普之实。美国以及西方媒体对中国的极度偏见,他们的所谓“新闻自由”,很使人怀疑那些冠冕堂皇的自由主义理论与西方的现实运作之间,究竟存在着多么大的间隙和断裂?谁也没想到,在霍布斯之后五百多年,世界又重新回到了被价值观掩盖的种族争斗的丛林状态,这究竟是讽刺,还是人类命运本该就有的呢?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让我们怅然的当然不仅于此。两千多年来,儒家把好话都说尽了,可是,谁改变得了“外儒内法”的残酷事实呢?正是在这事实当中,“乡下人”始终没有为自己挣得一个体面尊严的位置,“守门人”却活得如鱼得水——这句话的意思是,思想,作为人的精神存在方式,一直都在被证明是有边界的,“守门人”无所不在。人不能用观念活着,人只能用“活着”活着。恰恰是这“乡下人”式的“活着”,总是在提醒人们:有的门你是进不去的,活着就可以了,想什么想?!


结果,“乡下人”死了,不是死在家里,也不是死在路上,而是死在了法的门前,死在了思想的边界上——用卡夫卡在长篇小说《审判》中的话说,“死的跟狗一样。”


这才是真正的宿命。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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