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扬兵:美好的远景和过高的预期——农业合作化高潮形成的原因之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794 次 更新时间:2007-01-02 02:13

进入专题: 农业合作化  

叶扬兵  

「内容提要」1955年底1956年初,在“四十条”所描绘的远景吸引下,许多农民抱着过高预期纷纷加入了高级社,这是农业合作化高潮形成的原因之一。由于预期加入高级社后收入可以大幅增加,许多农民不愿再从事原先对其具有吸引力的非农职业,有些农民也不愿从事副业生产。这一方面说明,许多农民加入高级社的确是自愿的,但是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许多农民的自愿是建立在不尽现实的过高预期之上的,带有很大的虚假性和盲目性。

「关键词」“四十条”/农业合作化/高级社

在1955年底1956年春,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掀起了一个高潮,许多农民纷纷加入高级社。农民加入高级社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所描绘的美好远景吸引下,许多农民抱着过高的预期加入了合作社(高级社)。对此,以往研究多未提及,现根据有关档案和报刊资料加以论述。

1955年11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业“十七条”,提出一个农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在1956~1967年12年内,我国粮食平均亩产量要达到规划目标“四、五、八”,即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的地区,要求达到400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达到500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达到800斤。1956年初,在农业“十七条”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四十条,并正式定名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简称“四十条”)。“四十条”公布后,向农民描绘出一幅美好的远景。在1955年冬和1956年春,全国农村随即掀起一股宣传“四十条”的热潮。

根据当时江苏省的宣传资料,“四十条”实现后,我国农村的面貌将要焕然一新。“这就是说,我国农村中的一切剥削制度将被彻底消灭,汪洋大海似的小农经济,将变为高级的大型的合作社经济,使穷根从此挖掉,富根开花结果,子孙万代幸福无穷;我国的农业将变成先进的农业,使荒地变成良田,低产变为高产;我国农民都将成为富裕的农民,家家丰衣足食,社社五谷丰登;我国农村将成为文化发达、美丽幸福的农村,人人识字,个个读书,乡乡都有电话,社社都有收音机;到处是青山绿水,遍地是牛马骡驴,猪羊鸡鸭成群,路平桥好,四通八达,天灾能防御,四害被消灭,千年荒山开了花,百年大病断绝根,户户安康,人人欢乐……总之,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就像一幅美好动人的图画,画出了我国农村繁荣、幸福的明天。”[1]

山东省在《山东省实施“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划(草案初稿)》中更具体地规划出山东省实现“四十条”后的美景: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达到750斤,棉花每亩平均产皮棉150斤,花生每亩产皮果500斤,大豆每亩产270斤,烤烟每亩产450斤,麻类每亩产655斤,蚕丝达366.2万担,果品达61亿斤,水产达120万吨,骡马达100万头,生猪达6000万头,水浇地扩大到80%~90%。农业生产可以基本实现机械化,水、旱、病、虫、鸟、兽等自然灾害可以基本消灭,农业生产可以得到稳定的丰收,人民生活水平将大大提高。每人每年平均粮食由现在的530斤增加到1200斤,而且可以储备两年以上的余粮;每人每年平均吃80多斤猪肉、40多斤鱼、90多斤果品、三四百斤蔬菜。那时农村将是“五谷丰登,牛马成群,百花满山,果木成林,粮食满仓,鲜鱼满池,棉花成堆”,那时文教、卫生、交通事业也将大大发展,“小学、中学、医院、托儿所、电灯、电话、铁路、公路应有尽有,农村到处呈现一片幸福繁荣的景象”。[2]

如果说以前宣传的苏联农民的美好生活,对于许多农民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遥远梦想,现在,“四十条”则具体而生动地把这种美好的远景摆到他们面前。许多农民兴奋地说:“这下子社会主义已经不是隔着千山万水,是近在眼前了。”“幸福生活已经看得见,摸得到了。”看到这个美好的远景,饱受贫困之苦而急切盼望富裕幸福的农民,无不欢欣鼓舞,喜形于色。许多农民说:“看看现在,想想将来,心里高兴,浑身是劲。”老人、妇女、青年更是特别高兴,普遍反映:“四十条成了老年人生养死葬的靠山,是青年人的远大前途,是妇女彻底解放的标志,是儿童更加幸福的未来。”

为什么农民相信关于“四十条”的宣传呢?一是由于几年来大多数合作社(基本上是初级社)都是增产增收,特别是1955年农业普遍获得大丰收,投资大的合作社增产增收就更多,因此不少农民就相信规模更大的高级社将会更多地增产。二是“四十条”不只描绘了美好远景,还详细地制定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具体办法。譬如,在发展农业生产上,就提出了兴修水利、推广新式农具、增辟肥源、推广优良品种、改良土壤、扩大复种面积、多种高产作物、改进耕作方法、消灭虫害和病害、开垦荒地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应该说,这些措施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有效增产办法。其中,有一些对许多农民来说并不陌生,只是限于个人或初级社(小社)力量有限而不能实行罢了,还有一些则为本地或邻近地区先进经验所证实,不由人不信。因此,许多农民真诚地相信,加入高级社后,人多力量大,资金足,就可以大力实现这些个人或初级社还没有实行或无法实行的增产措施。用当时的流行话说:“过去做不到的事,合作化了就做得成。”1955年冬至1956年春大修水利、广积肥料的热潮也印证了这一点。

既然高级社建立后会有如此美好的前途,而且又有许多切实可行的办法,许多农民当然愿意加入高级社。用浙江省乐清县虹桥镇的倪学宝的话说:“一个宣传,一个具体做法,使农民觉得入社是个好东西。”[3]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因小社(初级社)还不能实现大量增产,农民也要求建立高级社。江苏省委第二书记刘顺元在分析高级社发展迅速的原因时指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增产指标,小社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办高级社来解决。[4]

在宣传“四十条”的同时,各省、专区、县以及大多数乡和社也纷纷制定自己的长期发展规划和1956年的发展规划。在反右倾保守思想的指导下,各级发展规划纷纷缩短实现“四十条”的规划时间。特别是在生产规划上,冒进更是一个普遍现象,甚至许多县、许多社自己规划1956年就是“千斤县”、“千斤乡”、“千斤社”(千斤是每亩土地的总产量,并非单季产量——作者注)。[5]据此,许多地方在办高级社时就向农民许下诺言,预开支票,甚至不切实际地宣传社员生活的改善。江苏省赣榆县有的区干部在办高级社时对群众说:“你们以后饿了有苹果吃,收下的地瓜能把你们压死……”[5]江苏省涟水县一位干部宣传说:“合作化后,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上灯不用油,耕地不用牛,说话不用嘴(电话),走路不用脚(汽车)。”在这种美好远景的吸引下,许多农民自然踊跃地加入高级社。

这里需要指出,当时少数地方制定的过高的生产计划完全是胡思乱想的官样文章,不要说农民不相信,就连制定者本身也不准备做到。但是,多数地方在制定过高的生产计划时态度是认真的,是经过计算后得出的,不仅制定者相信,连很多农民也是相信的。1956年9月《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文章曾经对1956年初制定的冒进计划进行了较为中肯而深刻的反思:“许多现在看来过高的生产计划,在当初制定的时候是经过反复计算,看起来‘有根有据’的。问题在于,要确确实实地掌握‘根据’,并不是十分简单容易的事。当时,在生产活动中以及别的许多方面,的确出现了空前未有的盛况和‘奇迹’。常规已经被打破了,人们都感觉到新的局面出现了。由于缺乏新情况下的新经验,缺乏科学知识,有些地区找到的‘根据’并不是完全真正可以作为根据的。”[6]

费孝通曾经生动地描绘了江村成立高级社前后的情景。“在合作化高潮卷到这个村子里的时候,热烈的场面真是动人。高级社成立前几天,号召大家积肥献礼,每只船都出动了,罱得满船的河泥,把几条河都挤住了。几村的人都穿上节日的衣服,一队队向会场里集中。一路上放爆竹,生产积极性的奔放,使得每个人都感受到气象更新。”“肥料加到地里,青青的水稻那样得意地长起来,使农民心花怒放。”“农民们从田里回家谁都怀着兴奋的心情,‘700斤’没问题,接下去的口头禅是‘一天三顿干饭,吃到社会主义’。”[7]

许多高级社根据冒进生产规划计算出的1956年每个劳动日工值都偏高。①1956年春,山西省各地规划的劳动日价值一般是1.5元,最高的是4元。[8]据福建省估计,农业合作化以后,农业劳动日的价值低的可达1.2元,高的可达1.8元。[9]广东省规划,要使每个劳动日的报酬一般达到1元,其中在广州、潮州、佛山地区和若干其他中等城市郊区的劳动日报酬要达到1.2元左右,湛江、高要、韶关、惠阳等专区要达到9角左右;合浦专区、海南行政区要达到8角左右。[10]在浙江省,“山区农业社最低农业劳动报酬1.5元”,[11]永嘉县潘桥乡集体农庄预计干一天能获得27斤谷子的劳动报酬(按每斤0.08元计算折合2.16元)[12].江苏省不少高级社规划的劳动日工值也偏高。如上海县陈行乡勤俭社,1956年春天规划的时候,每个劳动日预计为3.8元。[5]仪征县大仪乡路壮社公布预算方案,每个劳动日2.1元。[13]为什么农民会相信这么高的劳动日价值呢?这主要是1955年许多老社和高级社每个劳动日分红已达到较高水平。据国家统计局对1955年26935个合作社(其中高级社202个)的收益分配调查,平均每个劳动日价值0.92元,其中高级社平均1.58元,初级社平均0.90元。[14]我们再从河北省河间县诗经乡红星农业合作社的个案中进行分析。该社从转高级社开始,社员都在盘算:1955年,一个劳动日就分了一元多;如果土地不分红,再加上增产,一个劳动日不就能分得更多吗?根据当时冒进的生产规划,规划的结果是1956年每个劳动日能分到3.8元。[15]

在美好远景的吸引下,许多农民抱着过高的预期纷纷加入高级社,以致他们不愿再从事许多原先对其具有吸引力的非农职业。这种情况在1956年3月17日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的文件——《农业合作化后发生的几个问题》中反映最为典型和集中。②该文件反映了农业合作化实现后发生的六个方面问题,即教师和学生方面的问题、农村医生入社的问题、交通运输方面的问题、招收临时建筑工人问题、少数民族问题、农业社和手工业社关系的问题、商业方面的问题。[16]由于该文件并非旨在说明农民的入社动机,所以其真实性和可信性都不容置疑,它从一个侧面真实地反映了农民当时的想法。这里,笔者不妨对相关内容作比较详细的摘引。

在教师和学生方面,首先是小学教师思想波动甚至要求辞职。在高级合作化以后,有一部分小学教师家里劳力不足,土地不分红了,工资待遇又低,引起家中生活困难,“特别是农民收入预计大大提高的情况下”,他们感到当教师不如当社员。据了解:在教师中已经提出辞职的约占1.5%;思想波动严重的约占5%;波动较小有观望等待态度的占40%;其余53.5%的教师思想比较稳定。思想波动比较厉害的教师主要是家中人口多,劳力少或无劳力,先前依靠土地分红补助生活;加入高级社后,全家收入就要降低了,甚至要降低不少。来自家庭关系、社会舆论等方面的压力也更加使教员思想不安。藁城教师晋英水的父亲说:“咱家八口人靠我一个人吃饭,你再当教员,咱家的日子没法过啦!”有的农民向教员说:“你们从前不如工人,现在也不如农民了,识字还不如不识字的农民挣钱多”,这就便他们的思想波动更加严重了。此外,行唐上碑区6名代课教师擅离职守,人都找不到。女教师雇佣的保姆感到看孩子不如回家参加农业生产,要求辞退。有的女教师根本找不到保姆。这些情况,除了反映出小学教师待遇偏低以及取消土地分红会导致部分缺少或无劳力的农户收入降低外,也说明在入社预期收入提高的情况下,小学教师、代课教师、保姆等非农职业已对农民失去吸引力。

与此同时,各地也发生不少学生退学和休学现象。据对唐山、邯郸、通县、张家口4个专区61所中学的调查,退学休学的904人。宣化县中一个班就有1/3的退学,古原县中开学时到学的不足1/2.他们不上学的主要原因是补充家里的劳力不足,也有的为了多挣钱。据藁城对43名退学的学生的调查,家里无劳力生活困难的占30%多,生活不困难的占50%,学生因病或参军的占百分之十几。小学这种情况也很严重。秦皇岛市郊区4508个学生有5.8%退学,年龄大的直接参加生产,年龄小的在家照顾孩子。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农家子弟读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将来跳出农村,从事非农职业,男的大多想当工人、干部,女的多数希望嫁给工人和干部。这种大量退学和休学的反常现象,一方面说明,在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后,部分学生因为家中无劳力生活困难而退学和休学;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入高级社后收入增加的预期下,农民子弟通过读书途径以从事非农职业的愿望也降低了,部分学生因此退学或休学以多挣钱。

在交通运输方面,存在着积压物资的问题。全省积压物资达6.4万余吨,宝坻运往杨村的稻谷种子1300吨,到月底只能完成400吨。航运方面缺船,3.9765万吨无法运输。积压物资的原因是:(1)到3月7日有17890辆专业马车入了农业社。(2)合作化后船工参加农业社的很多,目前尚缺船工三千余人,他们嫌工资低(牵工每日1.1元)。(3)路工要求辞退,唐山路工集体请假不干了。他们主要是嫌工资低,每个路工每月21元多。显而易见,由于以为加入高级社能获得更高收入,所以船工、路工嫌工资低,不愿干而要求加入合作社。

在招收临时建筑工人方面,出现招收困难和流失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基本建设任务的完成”。河北省全年调配任务32万多人,其中农村需调配20万人,但是只完成8万多人,还差十几万人,而且现有的工人有的不干了。第四工程局六七千人跑了15%,正定招收499人跑回去137人,新乐、高阳、定县回去200多人。秦皇岛有四五十名长期建筑工人要退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1)工资低,每个壮工一天工资一元左右,除了吃不过四五角钱。同时,“对农民从人力上支持工业建设的教育不够。”(2)劳力规划中没有把这部分劳力规划出来,有的社规划后劳力多,开办了副业生产。(3)社员出来当壮工,社里怎样记工没有解决。青苑有的社要壮工社员一天向社里交1元钱记一个劳动日,工人挣不了就回去了。徐水固营社出来7个人回去了6个人。此外,农业社甚至县、区干部怕劳力少了影响农业生产或对农业上需要劳力不摸底,不叫社员出来当工人。如南楼底乡干部就说“我们劳力还不够呢!”安国县领导说“我们是千斤县不能出壮工”。不难看出,农民不愿当建筑工人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嫌工资低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

在农业社与手工业社关系方面,农业社与手工业社往往产生矛盾,既互争社员,又互争业务。手工业者的心态有两种:一是愿意从事手工业,以为现在收入多,现得利,不愿做农业;另一种是看到老社收入多,规划增产更多收入,认为手工业收入小,愿做农业。也有愿两者兼顾的,把土地家口入手工业社或把手工业带入农业社。看来,至少有一部分的手工业者抱着收入能增多的预期而加入了农业合作社。

在商业方面“也发生了新的问题”。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的第四季度销售计划都未完成,这一方面影响商品流转的进一步扩大,也使国营企业利润和工商税收计划不能完成。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1)对农业高级合作化后的新情况估计不足,未能按照这一新的特点安排工作。主要的生产资料、农业器械、大型农具脱销,生活资料有很多积压,但也有脱销的。农民积极参加生产无时间去买货物。商业上的经营方式不适应这种新的情况。(2)先前农村有29万多小商人。1955年普查时还有20.9万人,1956年又减少了3.1万多人。“农业社多说小商贩是剥削,使他们感到不如入社光荣且收入大,所以他们愿入社。”看来,部分小商人是抱着入社收入大的预期(当然也有怕被说剥削的政治压力)加入合作社的。

上述河北省出现的现象,在其他地方也有所发现。如1956年春,由于合作社生产计划偏高,山西省各地规定的劳动日价值一般是1.5元,最高的是4元。“结果不仅妨碍了副业生产的发展,而且造成农民不进城,城市劳动力的紧张。”[8]1956年春,江苏的新海连(即今连云港市)、泰州、南京等市有些临时工人要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甚至有的供销合作社的营业员也要回家。他们说:“在外面苦的钱不如高级社的劳动日分红多,回去合算!”[17]江苏省也有些中、小学生不上学,他们反映说:“现在按劳取酬了,不识字不要紧,在家劳动可以多得工分。”[17]据1956年2月《光明日报》报道,全国许多地区的中、小学校发生了严重的学生休学或退学现象。据河南省18所中学统计,有400多名学生退学或休学;许多地区的中、小学校学生退学人数平均占到全校学生的3%左右,江苏个别学校竟占到13%。其中,有些学生家庭并不十分缺乏劳动力,也不是由于合作社的需要,“只是希望入社以后能多赚工分,也到学校去动员学生退学”。[18]江苏省有些地方,有的小手工业者、船户、小商贩,春天里听说合作社3元钱一个劳动日,就都入了社。[19]江苏省溧阳县南渡镇的联盟社中除了61%的纯农户外,其余为商贩、半农半商户、手工业者。在合作化高潮中,他们听到社内规划每个劳动日有4元多钱,当地政府又号召他们选择道路,归一头改造,农、商不能兼营。他们看到商贩过剩,营业清淡,因而自愿弃商转农,但也有个别的是硬性动员下去的。[20]

 

由于对入社的收入预期过高,特别是对劳动日价值估计过高,而相比之下,副业收入就显得偏低,因此,1956年春,一些农民一度不愿从事副业。

在浙江省一些地方,“农业争着干,副业无人干”。例如萧山三级京放纸,每件收购价是18.8元,减去原料费6.76元、什用费1.29元、工具折旧费1.05元,余9.693元,根据农业社按件计酬标准计算,每件京放纸需82分,平均每个劳动日1.15元,与山区农业社预期的最低农业劳动报酬1.5元比较要低0.35元。土纸每件最高收购价15.6元,减去原料费9.58元、包装费0.49元、工具折旧费0.77元,尚余4.76元。每件土纸花工60分,平均每个劳动日报酬仅得0.77元,比农业报酬低0.73元。望谷县五丰农业社规划1956年每个劳动日报酬2.15元,社员孙玉连参加农业劳动可得4分合0.86元,如果编草席仅得工资0.38元。因此,一些社员愿干农活,不愿从事副业。[11]

山西省太谷县胡村社规划每个劳动日工分值为2.19元(1955年为1.5元),吸引力很大,社员认为搞副业不合算。[21]

湖南省会同县麻塘农业社的社员“迷信预计的劳动日价值,普遍感到搞家庭副业划不来”。该社在1956年,按照不切实际的生产计划,每个劳动日价值是2.5元,7月初经过初步修订生产计划后,改为1.4元。社员普遍感到:做一两分工就可得四五角钱,零星的家庭副业收入不大,就不愿意做了。[22]

贵州省有些地方,1956年春在计算劳动报酬的时候,把农业生产的报酬计算得太高,使社员产生了错觉,认为“经营副业划不来”。[23]

江苏省南京郊区和江宁县等地,过去农闲时不少农民上山采药,每采一天可得0.6~0.7元。合作化后,由于预计农业劳动的收入增多了,可是药材的收购价格并没有提高,这使社员争做农活而不愿采药。[24]在吴县,农村原本刺绣多,特别是光福区有“户户刺绣,家家养蚕”之称,刺绣、养蚕占整个农村经济的80%以上。刺绣产品深受国内外消费者的欢迎。1956年春天,有的农业社干部在宣传农业劳动工分时又说过了头,于是便“发生了绣工普遍改行抢农业工分的现象”,导致刺绣任务只完成一半,满足不了出口的需要。1956年春天有些农业社在规划农业劳动收入时,确定每个劳动日为2元多,而手工业者每天的收入只有1.4元。[25]因此,很多专业手工业者就转到农业社里去搞农业生产。③海门县有的农业社,由于劳动规划特别是小段劳动规划未搞好,处于临时待工状态,“有些搞小副业的如捉鱼、推芭等,怕外出后农业社里有活干自己干不到吃亏”。有的农业社预计一个劳动日二三元,而副业一天最高工资一两元,因而有些干手艺的不愿外出做工。[26]金坛县有的社劳动规划结果,规定了一个整劳动力一年要在社里劳动280~300天,社员既没有一定时间从事家庭副业,“又怕耽误一个劳动日要少二元”。[27]

综上所述,在美好远景的吸引下,许多农民抱着收入增加的预期加入了高级社。这一方面说明,不少(不是全部)农民加入高级社的确是自愿的,但是,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农民的自愿是建立在收入增加的这种不尽现实的预期之上的,带有很大的虚假性和盲目性,因而缺乏坚实的基础。因此,一旦加入高级社后收入增加的预期不能实现,则农民的自愿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就是后来出现退社风潮的根本原因所在。

注释:

①需要指出,劳动日是劳动计酬单位,通俗地说,一个劳动日就是一个工(10分工)。在正常季节,1个标准男全劳动力工作一日,有的地方可得10分工(一个劳动日),有的地方则可得8分工。多少工作日能折合(相当于)一个劳动日,也就是说做多少工作日才能获得一个劳动日,不仅在各类劳动力(男全劳动力、男半劳动力、女全劳动力、女半劳动力)之间不同,在各社之间也不尽一致。

②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农业合作化后发生的几个问题》,1956年3月17日,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879-1-70,引用部分均出自该件,不再一一注出。对于该文件反映的问题,3月28日,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向河北省委提出了《关于高级农业合作化以后发生的新问题和解决的意见》,河北省委于4月2日将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的文件转发各地、市、县委等研究执行,见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855-3-970.

③但后来1956年春在农业社小熟预分时,农业劳动的收入却又少于手工业者的收入,于是这批搞农业的手工业者,又纷纷转回手工业。

「参考文献」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于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宣传提纲》,江苏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5页。

[2]《山东省农业合作化史料集》上,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81页。

[3]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72页。

[4]《刘顺元在全省丰产社代表会议上的总结》,1956年2月7日,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11-永久-93.

[5]中共江苏省第四次区委书记会议《情况与资料》第8号,1957年1月7日,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11-长期-351.

[6]《还要不要计划》,《人民日报》1956年9月7日。

[7]费孝通:《江村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77页。

[8]《关于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山西省档案馆馆藏档案C29-1-53.

[9]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596页。

[10]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部等编《广东农业生产合作制文件资料汇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页。

[11]《关于浙江省农村副业生产情况的报告》,1956年9月15日,浙江省档案馆馆藏档案J007-8-42.

[12]戴洁天:《燎原火种——1956年永嘉包产到户始末》,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63页。

[13]中共江苏省第四次区委书记会议《情况与资料》第9号,1957年1月8日,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11-长期-351.

[14]国家统计局农业司编《农业合作化和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收益分配的统计资料》,统计出版社1957年版,第33页。

[15]张宗荫:《红星农业合作社1956年的劳动规划》,《人民日报》1957年2月17日。

[16]《农业合作化后发生的几个问题》,1956年3月17日,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879-1-70,

[17]《江苏省农业合作化运动情况及今后整顿巩固工作的意见》,1956年3月,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62-永久-40.

[18]《防止中、小学生退学现象》,《光明日报》1956年2月3日。

[19]《江苏省农业合作化情况资料》,1956年8月,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62-永久-40.

[20]《关于溧阳县南渡镇开放自由市场后农民经商活动的调查》,1957年3月8日,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11-长期-344.

[21]《关于太谷县胡村经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1956年6月6日,山西省档案馆馆藏档案C29-1-51.

[22]中共(湖南省)黔阳地委农村工作部调查组:《经营副业不少,为什么实惠不多?——麻塘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展多种经营中的几个问题》,《人民日报》1956年8月31日。

[23]刘希:《副业生产要赶上去》,《人民日报》1956年5月27日。

[24]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部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江苏卷),1999年内部发行,第253页。

[25]石鸣:《搞好手工业和农村副业的关系》,《大公报》1957年1月26日。

[26]《海门县代表唐如浴在中共江苏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发言》,1956年7月8日,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11-长期-264.

[27]《金坛代表郭志强在中共江苏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发言》,1956年7月9日,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3011-长期-264.

叶扬兵,历史学博士,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江苏210013)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1期

    进入专题: 农业合作化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中国政治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2510.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