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华:古书自题书名“始于《吕览》,成于汉武”说析证

——以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印证[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5 次 更新时间:2020-07-18 21:50

进入专题: 古书  

高新华 (进入专栏)  


摘要:标题是古书体制研究的重要课题,而书名是古书标题最高的层级,但古书书名研究是学界古书体制研究的薄弱环节。余嘉锡曾提出古书自题书名“始于《吕览》,成于汉武”的观点,许多传世与出土文献都直接或间接地证明其说大致成立。虽然现在见到的出土文献尚没有明显的“小题在上、大题在下”的书名题写例证,然而某些西汉的简帛文献已有此端倪,而敦煌抄本可以证明六朝时书名的题写格式已与唐宋以至后世的格式并无二致。


关键词:古书  书名  标题格式  出土文献


本文发表于《图书馆杂志》2019年第4期。


随着出土文献的大量发现,近年来学界对“古书通例”的研究成为一个小小的热点。其中,关于古书标题的研讨也有不少学者涉足,除了一些偶有涉及的著作,专门的研究亦已出现。但是,在众多研究中,关于古书书名的探讨少之又少。此种情况并非说明人们对古书书名的题写情况已经非常清楚,相反,学界同仁在此问题上的认识是模糊的,相关研究是缺乏的、有待深入的。


古书书名是古书标题的最高层级,是“古书通例”、古代书籍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助于了解古代书籍的编写、使用、收藏、管理等各方面的发展演变过程,了解古代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传世文献的相关记载,结合出土文献的具体情形,对此问题作一个较全面的、初步的探讨。


1、前人的相关讨论


总结前人的相关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1、关于书名题写的起始时间


首先是余嘉锡的意见,他认为:“古书之命名,多后人所追题,不皆出于作者之手,故惟官书及不知其学之所自出者,乃别为之名,其他多以人名书。”而官书命名之例,“其书不作于一时,不成于一手,非一家一人所得而私,不可题之以姓氏,故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书只一篇者,即以篇名为书名”,如《孝经》。诸子私家著述则“多无大题,后世乃以人名其书”。“《汉志》于不知作者之书,乃别为之名”,如《儒家言》《杂阴阳》等,乃“刘向校雠之时,因其既无书名,姓氏又无可考,姑以其所学者题之耳”。此外,“自撰书名之所自始”,最早而可据者为《论语》,盖“门人论纂之时,已勒为成书。既裒然巨帙,不可无大名以总汇之也”。而《吕氏春秋》始为“自著书而自命之名”,西汉《淮南鸿烈》《太史公》亦如此,盖自撰书名,萌芽于《吕氏春秋》,而成于武帝之世。[1]210-217


张舜徽在自题书名的起始问题上,对余氏《论语》《太史公》二例提出了反驳,[②]但并未对余氏“始于《吕览》、成于汉武”的观点提出质疑。[2]


虽然现在有大量简帛文献破土而出,但涉及到古书书名的并不多,所以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基本上仍不出余氏的范围。余嘉锡认为“古书多无大题”,李零更进一步主张普遍题写书题是隋唐以后之事,[3]27但他们都认为“书只一篇者,即以篇名为书名”。其他学者的研究则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如骈宇骞就认为,张家山汉简的《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以及睡虎地秦简的《效律》《语书》《封诊式》《日书》、马王堆帛书的《经法》《十大经》《称》《道原》等皆为书题;此外,他在介绍《算数书》时还认为包山楚简的《疋狱》《受期》也都是书题。[4]


总之,李零先生的意见,似乎与其《隋志》始普遍题写撰人的观点相一致,而骈宇骞先生的观点则与余嘉锡先生“始于《吕览》、成于汉武”的看法大体吻合,这是目前两个分歧较大的观点。


1.2、对出土文献中古书书名的认定


对古书标题的研究,已经出现了一些专门的论著,像陈梦家的《由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马先醒的《睡虎地秦简中的篇题及其位置》、高大伦的《简册制度中的几个问题的考辨》、池田知久的《郭店楚简〈五行〉研究》、张显成的《简帛标题初探》、骈宇骞的《出土简帛书籍题记述略》、冯胜君的《从出土文献谈先秦两汉古书的体例(文本书写篇)》、李锐的《新出简帛与古书书名研究——〈古书通例·古书书名之研究〉补》,以及林清源的专著《简牍帛书标题格式研究》、程鹏万的博士论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等等,均对古书标题或古书书名问题发表过意见。上述学者的观点各有异同,而令人深感奇怪的是,对于出土文献中哪些可以视为书名、哪些仅可视作篇题,学者间的看法有时相去甚远,甚至截然相反。例如,睡虎地秦简《语书》、《日书》、《封诊式》等标题,马先醒、池田知久称之为篇题,而高大伦、张显成、骈宇骞、李锐等则认为是书题。更有甚者,在同一著作之中,有时章、篇与篇、书混而不分,纷然淆乱。如睡虎地秦简的整理者对层级较高的大标题一般称为书题,而有的地方又称之为篇题;[5]张家山汉简的整理者在多数地方都称《二年律令》《奏谳书》等古书的标题为书题,但在228号简背的注释中却称“奏谳书”三字为篇题;[6]阎步克在介绍北京大学藏汉简《周驯》时“十四篇”“十四章”混称,[7]71-74亦显非疏忽所致。


即便专门研究古书标题的学者,在此问题上也表现出极为审慎的立场。林清源在其专著《简牍帛书标题格式研究》中,“为了避免无谓的纠葛”,便采用了李零先生的意见,以“篇”为最高层级的标题,而没有使用“书题”一词。[③][8]出于同样的原因,程鹏万在其博士论文中也避免使用“书题”,甚至不用“篇题”“章题”之称,只用“标题”“大题”“小题”的称谓。[9]


不论是章、篇混称,篇、书不分,还是对“书题”使用的审慎态度,实际上都反映了当前学术界对古书标题题写情况、层级关系的认识还不够清晰的状况。


2、从传世文献推测书名题写之始


战国古书就有题写书名现象,在传世文献中还可以找到一些证据。《韩非子·难三》[④][10]曾引《管子》中《权修》《牧民》两篇的文字:


管子曰:“见其可,说之有证;见其不可,恶之有形。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说之无证;见其不可,恶之无形。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


管子曰:“言于室,满于室;言于堂,满于堂:是谓天下王。”


如果古书不题写书名,韩非何以知此言为管子所说?因为这两篇在《管子》属“经言”部分,通篇没有管仲的名讳,韩非很可能是通过《管子》的书名认为这是管仲之言的。在《难三》篇中,韩非还引用了老子的话:“老子曰:‘以智治国,国之贼也。’”这里的“老子”固然可能是指人,更可能是指《老子》这部书,因为这句话见于今本《老子》第六十五章,而韩非是今知最早做过“解老”的工作的,他对《老子》的研读一定用功甚深。


另外,刘向《战国策叙录》言:“本字多误脱为半字,以‘赵’为‘肖’,以‘齐’为‘立’,如此字者多。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臣向以为,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宜为《战国策》。”“本号”无疑指本有之书名,可见《战国策》不仅有书名,而且很多很杂乱。正如余嘉锡所说:“所传之本多寡不一,编次者亦不一,则其书名不能尽同。刘向校书之时,乃斟酌义例以题其书。”[1]218这些书名绝不可能仅出于口传而不题写在书上,否则刘向恐怕无从得知《战国策》的诸多异名,也难以辨清诸种异名与异本之间的对应关系。从他所说的以“赵”为“肖”、以“齐”为“立”之类的情况看,恐怕这些书中还有不少是古文旧书,极可能是从战国流传下来的古本。[⑤]


《史记》中也记载了不少战国时期的书名。如《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载:“不得意,乃著书,上采春秋,下观近世,曰《节义》《称号》《揣摩》《政谋》,凡八篇,以刺讥国家得失,世传之曰《虞氏春秋》。”这是与《吕氏春秋》大致同时的书,虽得之世人,但其得名至迟不会晚于汉初。《孙子吴起列传》说:“世俗所称师旅,皆道《孙子》十三篇。”《魏公子列传》说:“诸侯之客进兵法,公子皆名之,故世俗称《魏公子兵法》。”《司马穰苴列传》说:“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似乎《司马穰苴兵法》之称出自齐威王君臣。这些都是司马迁之前就有的书名。


另外,考察六经由类名向专名的演变时间,也有助于判定书名题写的起始时间。


李零先生有个说法非常好,他说:“六艺之书,如《易》《书》《诗》《礼》《乐》《春秋》,本来都是种类名而不是书名。《国语·楚语上》记楚庄王请人教太子,申叔时建议的九门课程有‘春秋’‘世’(世系,如《世本》)、‘诗’‘礼’‘乐’‘令’(官法、时令,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国之令典’、《国语·齐语》管仲‘作内政以寄军令’)、‘语’(事语,如《国语》《战国策》)、‘故志’(史记,如《书·仲虺之诰》,战国诸子或称之为‘志’)、‘训典’(如《书》之《尧典》《舜典》),就是这些种类。”[3]28由于六艺乃周官之旧典,是传统官学内容,而后世百家之学皆自官学出,所以后者在各方面都继承、学习前者,在标题的命名上亦复如此。


官学产生的书籍,出于实用的目的需要区分类别。以较早的《尚书》为例,所谓“举事以为题”或“以事与义题篇”,实际上就是以不同的“言说”行为方式来规定篇章的类型(即文体),[11]再缀以特定的人或事来实现对此篇此章的特指。例如,《尚书》的六体:典、谟、诰、命、训、誓,除“典”之外,其余五种都是指在不同场合发生的言说行为,此文体即因这种特定的言说方式而命名。《尚书》的许多篇章,即在此言说动词首缀以特定的人、地、事、物等,如《皋陶谟》《洛诰》《康诰》《文侯之命》《汤誓》《伊训》等等。这些特定的篇章既分属于一些特定言说方式的小类,又具有共同特征,即都属于记录言说行为的文字,所以古人把它们收集起来,统谓之“书”。这个《书》的名称已经带有特指的因素,与泛称的“著于竹帛”(许慎《说文解字·序》)之义有了区别。过去学者对《尚书》之“书”的解释仍沿袭了“著于竹帛”即“书写”的本义,认为是史官或臣下所书之义。[⑥][12]4但《书》的特指已是很显然的,史官载笔书写记录的君主言行并不都叫做“书”,有相当一部分是收入《春秋》《国语》等史书中的。然则《书》的涵义还需别求。


《尚书》中早期的篇章或者是出于后人的追述(如虞、夏书部分),或者为史官对君主言行的记录(如《盘庚》、《金縢》等),但西周稳定以后,特别是西周中期之后,多数训诰誓命之辞都是君主在特定的场合、经过一番带有宗教性的礼仪之后发表的书面讲话。[13]这些书面的文字在当时被叫做“书”或“命书”、“命册”,所以连带早期的、相传为虞夏商时代的文字也被叫做“书”了。这一点,陈梦家先生最先论及:“‘书’是古代命书结集的简称,犹西周金文之称‘书’‘命书’‘命册’。‘命书’是最早的典册之一,所以后来传录周初诰命的,称诰命的结集与各篇为‘书’。”[14]


《书》虽然已有特指的成分,但仅是特指此一类的文献,故在早期仍具有类名的性质。这从古籍引《书》的情况即可见一斑。先秦典籍中引“《书》曰”、“《书》云”(即直接把所引内容称作“书”)的,据刘起釪先生的统计,引逸《书》者似乎并不比引今传《尚书》者少。[⑦][12]5这些逸《书》虽然不见于今本《尚书》,但在当时或许与其他的《尚书》篇章作为一类被看待,比如新发现的清华简中,像现已发表的数篇,有的见于今本《尚书》,如《尹诰》《金縢》;有的见于《逸周书》,如《程寤》《皇门》《祭公》;有的则不见传世文献记载,如《尹至》《保训》《耆夜》。足见当时虽迟至战国中晚期,《尚书》类的书籍流通、收藏情况仍有以“类”相从者。


《春秋》的情况亦然。杨伯峻在《春秋左传注·前言》中说:“《春秋》本是当时各国史书的通名,所以《国语·晋语七》说:‘羊舌肸习于《春秋》。’《楚语上》也说:‘教之《春秋》。’《墨子·明鬼篇》也曾记各国鬼怪之事,一则说:‘著在周之《春秋》。’二则说:‘著在燕之《春秋》。’三则说:‘著在宋之《春秋》。’四则说:‘著在齐之《春秋》。’《隋书·李德林传》载其《答魏收书》也说:‘《墨子》又云:“吾见百国《春秋》。”’” [15]不仅《尚书》、《春秋》为类名,六经之名,确如李零先生所说,本来都是类名。这种情况在《汉志》中仍有体现,“六艺略”的各类即以六经之名分类,如史书皆归入“春秋类”,“礼”“乐”等类也具有同样的特点,这些在后世的四部分类中也一直延续着。


但《春秋》有时又专指鲁国史书。例如《左传·昭公二年》记载:韩宣子“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孟子·离娄下》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据此可知,当时诸侯各国皆有国史,名称不尽相同,如晋史名“乘”,楚史名“梼杌”,鲁史特称“春秋”。


鲁史在孔子笔削之后,《春秋》渐成孔子所修之书的专称,原来的鲁史则被称为《鲁春秋》或《不修春秋》。例如,《礼记·坊记》曰:“《鲁春秋》记晋丧曰:‘杀其君之子奚齐及其君卓。’”又曰:“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试以两处《鲁春秋》与孔子所修《春秋》比较,前一条文字略异,后者则相同。《公羊传·庄公七年》还记载:“《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这里把修订前的《春秋》称作“不修春秋”,则“春秋”一词已隐然成为修订后史书的专称。


六经之名,至少在晚周已十分流行。如:


《庄子·天运》: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


《庄子·天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


《礼记·经解》: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出土文献郭店楚简《语丛一》中也已明确提到,其顺序则不易确定。总之,“六经”之名既已见于儒家学者的对手——庄子(或其后学)的引述中,则六经的篇目在此时应该是基本确定了,因为同类的文字涵盖甚广,是不宜皆目为“经”的。所以上述六经之名,都应作专名看待。


六经之名在战国中晚期开始由类名演变为专名,再联想到前述诸子私家著述自题书名始于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以及骈宇骞举出的晚周简册书名、《韩非子》可能见过《管子》《老子》书名、刘向所校《战国策》原本题有众多异名并可能是先秦旧书,等等,这诸多现象无疑指向一个共同的事实,即战国中晚期已经存在题写书名的古书。


3、西汉及其后古书书名的题写情况


书籍的命名在秦汉之后的确开始流行起来。一个久为学者所注意的事实是,此时学者所著之书,喜欢以“新”字命名。例如,《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是陆贾《新语》之名,乃得自高祖及左右群臣。此外如贾谊《新书》、刘向《新序》、桓谭《新论》等等,皆以“新”名。“新”当然是对“旧”而言,似乎汉人很喜欢与古人一较高下,故争立“新”名。


而汉人自题书名的现象似乎也不止于《淮南鸿烈》、《太史公书》。例如《汉书·蒯通传》载:“通论战国时说士权变,亦自序其说,凡八十一首,号曰《隽永》。”按其语义,似谓“隽永”之号出自蒯通本人。又,《汉志•小说家》有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班固自注:“武帝时。”颜师古曰:“刘向《别录》云:‘饶,齐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时待诏,作书名曰《心术》也。’”观刘向之意,似乎此书名是臣饶自题,而不是像陆贾之书被他人称为《新语》。再如《初学记》卷二十一引刘向《别录》云:“淮南王聘善为《易》者九人,从之采获,署曰《淮南九师书》。”[16]所谓“署曰”者,明谓书上题有书名也。若果如此,至少从武帝时期开始,自题书名的现象开始流行起来的看法,应该是大致符合史实的。


事实上,武帝时期题写书名的事实已为出土文献所证实。近年北京大学收藏了一批汉代竹书,内容十分丰富,据初步判断,其“抄写年代多数当在汉武帝时期,可能主要在武帝后期,下限亦应不晚于宣帝”。[17]其中,《老子》一书分上下篇,且在上篇第二简、下篇第一简的简背分别题有“老子上经”、“老子下经”的标题,这是书题、篇题合写的例证,但二者之间并没有空格,所以也就没有遵循通常所说的“大题在下,小题在上”的通例;两篇简末还记录了本篇的字数,“《上经》之末为:‘●凡二千九百卌二’(简1754+1924+2494),《下经》之末为:‘●凡二千三百三’(简2047),合计5245字。”[18]是汉代很多古书的通行做法。此外,还有一种古书《周驯》,据学者初步研究,应该就是《汉志·诸子略》“道家类”著录的《周训》十四篇,竹书《周驯》也恰为十四篇,全书约6000字,现存近5000字,其中简5215背面上端题有“周驯”二字,是为书题。[⑧][7]71-72这两种抄写于汉武帝时期的竹书可以充分证明,其时已有题写书名的习惯,不待隋唐之后方始普遍也。


至于武帝之后,至西汉末期,自题书名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如《汉书·扬雄传》即扬雄自序,其《太玄》《法言》等书显然是自题书名。而像刘向编定之书,据刘向《说苑序奏》,知其所据书本名《说苑杂事》,他据以编定的书,则取名《说苑新书》,简称《新苑》;至于《新序》,据《列女传叙录》可知其名亦为自题,《汉书》本传所载《洪范五行传论》十一篇,很可能也是刘向自题之名。所以余嘉锡先生说:“东汉以后,自别集之外,几无不有书名矣。”[1]217扬雄、王充并汲汲于辩解其书《太玄》(《汉书·扬雄传》)、《论衡》(《论衡·对作》、《论衡·自纪》)命意的原因,可见西汉中期以后,自题书名的现象已开始普遍起来。


退一步讲,至少在刘向校书之后,书名应该是普遍题写在官方藏书上了。官方的藏书,如《汉志》所载,数量之巨,万卷有余,而向、歆整理之前,如《战国策》等,异称纷如,篇章重复,自然更加复杂,如无书题加以区分,要在外观上几无区别的数万卷简书中查找一部书,其难度可想而知。古人必不会如此愚笨,书题之名号即已产生,自然是作为区别异同的标识,不加题写,书名还有何用呢?


可惜的是,今见最“规范”的简帛古书,例如武威《仪礼》简,也不见书名大题,而篇名都取“××第几”的格式,如“士相见之礼第三”“服传第八”等。这与《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所说的“作××第几”是相同的。虽然汉代直至熹平石经时,以今所见,仍只如武威简那样只有篇题“××第几”;但据出土简帛资料和敦煌文献,在汉代已经出现“小题在上、大题在下”的书名题写方式之雏形,至迟在六朝时书籍的标题形式已与唐宋十分相似,下面分别介绍之。


马王堆汉墓帛书有被学界认为是失传的《黄帝四经》的四种文献,其中,《经法》和《经》是包含两级标题的两种。《经法》之末题云:“《名理》《经法》凡五千”;《经》之末题云:“《十大》《经》凡四千六□□六”。[⑨][19]这种标题题写方式,实际上符合后世“小题在上、大题在下”的格式。无独有偶,阜阳汉简《诗经》的标题皆书于简册正面,独占一简,标题上往往还有“右”“右方”“此右”等方位词,如“右方北国”“此右柏州”“右方郑国”等,由这些方位词可推测,《国风》的标题必定位于本国所属最后一篇诗歌篇名之后,也符合“小题在上、大题在下”的格式。由此两例可见,至少在汉代早期就已出现了“小题在上、大题在下”的标题题写方式之雏形,亦可证明后世标题题写的格式,应该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绝非一蹴而就的。


敦煌文献的标题题写方式,不烦它求,仅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所载六朝写本可为证者已不少,今条列于下:


①《尚书》残卷(伯二九八〇)。王氏谓:“此残卷自《费誓·孔氏传》文之末行断裂,故所存适为《秦誓》一篇。首题:‘尚书秦誓篇第三十二’,下题:‘周书’,空数字题:‘孔氏传’。篇末题:‘□□□书卷第十三’,所阙当为‘古文尚’三字。”[20]20按诸书影[21],当为“书”字残泐,而非“古文尚”三字。此写本格式与后来的《开成石经》乃至雕版印刷的古籍经典格式已无二致,这充分说明古书普遍书写大题并非隋唐以来的习惯,而是六朝时已普遍流行的风气。该写本的最后是“古文尚书虞夏商周书目录”,详列每篇目录,“尧典一”、“舜典二”……,并于每一类之后单列一行,题“右虞书五篇”“右夏书四篇”“右商书十七篇”“右周书卅二篇”,最后一页分三行题曰:


凡虞夏商周书五十八篇


孔国字子国    又曰孔安国汉武帝时为临


淮太守孔子十世孙


②《毛诗故训传》残卷三种。“伯二五一四”、“伯二五七〇”号卷尾皆题曰“毛诗卷第九”;“伯二五〇六”号卷尾分两行题曰“南有嘉鱼之什十篇卌六章二百七十二句”、“毛诗卷第十”。这些诗,每篇前有小序,结尾皆有“××几章章几句”之类的题记。又,凡经传之类,传注文字往往为双行小字,与后世亦同。


③《礼记》残卷(伯三三八〇)。此卷在篇题“少仪第十八”下空约四字,题有“郑玄注”三字,此与例①皆可说明古书题写撰人的风气在六朝时亦已兴起。


④《尔雅注》残卷(伯二六六一、三七三五)。此卷末题“尔雅卷中    二”五字,“二”字不知何义,且笔迹与后面书主“尹朝宗”的题记相同,故被断为尹朝宗所添加,可略而不论。[22]433但是其余篇题抑或正文行文格式,一如《天禄琳琅丛书》所收宋监本,再次说明唐宋以来的图书样式是延续自六朝的事实。


⑤《孔子家语》残卷(斯一八九一)。其《五行解》开篇一行为“五行解第卅    孔子家语    王氏注”,标题格式完全合乎“小题在上,大题在下”的规范。卷末有“家语卷第十”,[20]149也与后世相传的古书格式相合。


⑥《阴阳书》残卷(伯三五三四)。此残卷卷末题“阴阳书卷第十三”,旁注“葬事”二字,讲的是丧葬方面的方技学说,正文中还有小题,如“立成法第十二”之类。想其全帙,亦当与《孔子家语》等书的标题格式类似。


⑦《刘子新论》残卷(伯三五六二)。此卷存有章题,如“崇学第五”“专务第六”等,格式与唐写本(如伯二五四六、三七〇四及罗振玉《敦煌石室碎金》排印本)完全相同。


⑧《老子想尔注》残卷(斯六八二五)。此卷经文、注文漫抄一气,不作区分,但卷末有后题一行:“老子道经上想 尔”。


⑨《抱朴子》残卷。罗振玉《抱朴子残卷校记序》言:“敦煌石室本《抱朴子》残卷,存《畅玄》第一、《论仙》第二、《对俗》第三,凡三篇。《论仙》、《对俗》二篇均完善,《畅玄》篇则前佚十余行。书迹至精,不避唐讳,乃六朝写本也。……其书题作《论仙》第二,下空二格,接书‘抱朴子内篇’,又空一格,书‘丹阳葛洪作’,乃小题在上,大题在下,而撰人名又在大题之下。”[23]此卷虽难觅书影,而罗氏描述细致,宛在目前。


今仅据王重民先生《敦煌古籍叙录》一书,不假别求,粗略一览,就可得如上九条古书标题书写的证据。上述九条例证是否皆为六朝写本,当然还有其他说法,如第①条《尚书》残卷,王重民、饶宗颐都认为是六朝写本,日人中村威也则认为是8世纪的写本。[22]125但这至少可以证明,仅从标题题写格式上是不能区分六朝、隋唐的卷子写本的,足见唐前六朝之时,古书标题格式已极规范,不待隋唐之后方始普遍题写书名也。


4、结语


根据以上对古书书名题写的考证,我们认为余嘉锡古书自题书名“始于《吕览》,成于汉武”的说法是大致可以成立的,具体而言,则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书名的题写大致开始于战国中晚期,在当时或其后不久既已得名的古书,除《吕氏春秋》外,还有《管子》《战国策》(当时流传的书名非止一个)、《虞氏春秋》《魏公子兵法》《司马穰苴兵法》等。六经也在此时开始由类名向专名转变,亦可为书名题写始于此时期的旁证。


进入西汉之后,书名题写开始流行起来。汉人喜标“新”名的现象,似乎在向世人表示着他们为自己所著新书命名的强烈兴趣。陆贾的《新语》、蒯通的《隽永》,都是较早有书名的古书。武帝之时,《淮南鸿烈》《太史公书》、臣饶《心术》《淮南九师书》等,似可为自题书名开始流行的佐证。新出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即武帝时所抄,其中《老子》、《周驯》二种都写有书名,更可为书名题写流行于武帝时的实证。武帝之后,西汉末至东汉初的扬雄、刘向、王充等都对自己书名的命意十分在意。从标题题写格式上来看,马王堆帛书《经法》《经》和阜阳汉简《诗经》的标题题写,已开始具备“小题在上、大题在下”的雏形,敦煌文献中的六朝抄本亦可证明,六朝时的书名等标题题写方式已与唐宋以降大致相同。书名题写从出现到格式完备的演变过程大体如上述,是并非不可考察的。


参考文献:

[1]余嘉锡.古书通例[M].北京:中华书局,2007.

[2]张舜徽.广校雠略[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9-20.

[3]李零.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G]//李零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4]骈宇骞.出土简帛书籍题记述略[J].文史. 2003(4):26-56.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255.

[6]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112.

[7]20. 阎步克.北大竹书《周驯》简介[J].文物.2011(6):71-74.

[8]林清源.简牍帛书标题格式研究[M].台北:艺文印书馆,2004:108.

[9]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文学院,2006:84.

[10]容肇祖.韩非子考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3.

[11]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论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9-43.

[12]刘起釪.尚书学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9.

[13]李峰.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官僚制度和国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108-118.

[14]陈梦家.尚书通论[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189.

[1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1990:1.

[16]〔唐〕徐坚.初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2:499.

[17]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概说[J].文物.2011(6):49-56.

[18]韩巍.北大汉简《老子》简介[J].文物.2011(6):67-70.

[19]李学勤.马王堆帛书《经法·大分》及其他[G]//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280-282.

[20]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20.

[21]黄永武.敦煌古籍叙录新编[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331-334.

[22]许建平.敦煌经籍叙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6:433.

[23]罗振玉.抱朴子残卷校记序[M]//松翁近稿.上虞罗氏自刻本,1926:2下.

注释:

[①] 本文系山东大学文学院重点项目“出土文献与《汉书·艺文志》新研”阶段性成果。

[②] 张舜徽不同意司马迁自题书名为《太史公》之说,以为《太史公自序》“为太史公书序略”之语乃汉以后人所妄增,非史公原文,“所谓序略,犹云自序之节略耳”;又谓《论语》之名不出先秦,至西汉孔安国始有《论语》之称,《坊记》不可据。

[③] 虽然作者仅在第四章中提出如上做法,实际上其整部书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

[④] 容肇祖认为《难》四篇是“思想与韩非合而又有旁证足证为韩非所作者”。

[⑤] “赵”字古文多有作“肖”者,“齐”字古文多作,或作,隶定时易讹作“立”。

[⑥] 如刘熙《释名》:“《尚书》,尚,上也,以尧为上始而书其时事也。”王充《论衡•须颂篇》:“或说《尚书》曰:‘尚者上也。上所为,下所书也。’‘下者谁也?’‘曰:臣子也。’然则臣子书上所为矣。”王肃也说:“上所言,史所书,故言《尚书》。”(孔颖达《尚书注疏•尚书序》引)今人刘起釪也认为:“‘书’的意义最初就是‘君举必书’之‘书’,是动词,指史官载笔书写君主的言行。所以《说文》释其义为:‘书,箸也。从聿,者声。’后来由史官书写出来的东西也就叫‘书’,成了名词。”

[⑦] 陈梦家先生《尚书通论》也有先秦典籍引《书》的统计,但他把引《尚书》篇名的也算在内,即所有引用《尚书》的情况,刘起釪统计的是只将所引内容称作“书”的情况,此其不同。

[⑧] 按:这部书共约250枚竹简,也许当时编联为一卷,故书题题写在某简简背。既有《汉志》为证,则“周驯”之为书题是无疑的。

[⑨] 关于《经》的标题,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最初认为是与“十大”二字相联写的,故以“十大经”为题,而在“大”字的辨识上又有“大”与“六”“四”的争论,由此还引发了关于全文篇数或章数是十四篇、十四篇半、十六篇的争论。李学勤认为“十大”乃《经》篇末一章的标题,此章确可划分为十句格言式话语。


进入 高新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古书  

本文责编:川先生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文学 > 中国古代文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22158.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