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博::施特劳斯与自由主义的真相

——评刘晓洲博士著《现代政治的批判与阐释——论列奥·施特劳斯与自由主义之争中的核心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05 次 更新时间:2019-07-20 17:22

进入专题: 施特劳斯   自由主义  

胥博  


胥博,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从本世纪初起,国内的思想文化圈就掀起了一股“列奥·施特劳斯热”。当然,在施特劳斯为数众多的国内读者中,恐怕多数都把他视作自由民主社会的敌人。施特劳斯重提“古今之争”,并从源头上对现代政治哲学做出批判,这不仅在国内的很多读者看来是对自由主义政治方案的根本拒斥;进一步地,对他们中的一些人而言,施特劳斯的批判置于中国的语境中与其说是终结了现代人的“政治正确”不如说是终结了现代西方人的“政治正确”。因此,不难理解,在国内,“施特劳斯热”也与近些年来文化保守主义的兴起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相比之下,本书作者可以说是国内施特劳斯阅读圈子中的少数派。通过阅读施特劳斯并对他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进行辨析,作者最终旨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要义,并澄清施特劳斯对待现代自由民主秩序的真正立场。为此,本书沿着两条路径展开:


第一条路径:作者反驳了施特劳斯把现代性危机主要归咎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观点。在《自然权利与历史》中,施特劳斯曾提出,是马基雅维里、霍布斯等现代早期政治哲学家与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哲学的有意识的决裂最终催生了历史主义与价值相对主义(实证主义的道德后果),从而使现代西方陷入了虚无主义的精神危机。但作者指出,施特劳斯的归责是错误的。因为,第一,自由主义,就其经典形态来说,是一种关于人类的普遍主义,是坚持人的普遍性权利的,这意味着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反历史主义的。第二,尽管自由主义主张宽容,主张多元的善,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主义就不辨善恶、不辨黑白。无论如何,在不同的善之间保持中立和在善与恶之间保持中立,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在这一意义上,作者指出,自由主义所坚持的善的多元论,不能被等同于韦伯意义上的价值相对主义,而且,自由主义还主张正义的一元论,这就给一个政治社会的秩序划定了某种道德上的底线。用魏玛共和国的例子来指责自由主义国家因其中立性而无法保卫自身是错误的,因为魏玛共和国展现的是一种不成熟的自由主义,但成熟的自由主义国家不会对反正义的恶予以宽容。事实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就西方的现代史而言,真正长时期保持稳定、强大的国家(当属英国和美国)也恰恰是最成熟的自由主义国家。


第二条路径:作者肯定施特劳斯是现代自由民主社会的一位敏锐的批判者,但并不将其批判诠释为否定。在作者看来,施特劳斯与其说像很多国内读者以为的那样是现代自由民主社会的敌人,倒不如说是它的一位诤友。比如,施特劳斯意识到现代社会中平等化倾向的泛滥会导致人的庸俗化,使那些原本可以活得高贵的人难以高贵,由此,他也特别重视现代社会中的自由教育(liberaleducation),以作为补救。在作者看来,施特劳斯的这种批判并不意味着他从整体上否定现代的自由民主制;因为,作者指出,现代的自由民主制不同于古代的直接民主制,它实质上是一种综合了主权层面上的民主制与治权层面上的贤能制的混合政制,是施特劳斯愿意接受的现代条件下切实可行的最好政制。从这一意义上说,施特劳斯的批判更应该被视作对现代自由民主制的一种善意的提醒,以让后者持续保持健康与活力。


事实上,就理解施特劳斯与自由民主社会的关系来说,作者在本书最后部分对哲学与政治的关系的讨论也给我们以进一步的启示。正如作者指出,对施特劳斯而言,哲学思辨是绝对自由的,是百无禁忌的;但是,政治哲学却要求哲人既意识到哲学的限度,也意识到政治的限度。哲学真理几乎不可能变成政治现实,而哲人则尤其应当拒绝建立某种乌托邦社会的诱惑,从而在政治面前保持节制。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这一观点,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通常被认为有着很强烈的保守主义特征。从这一意义上说,我们自然就难以想象,作为一位节制且保守的政治哲学家,施特劳斯会旨在从思想学说入手“颠覆”现代西方社会主流的自由民主制,挑起针对它的“革命”。


总之,作者把施特劳斯归为自由民主社会的诤友而非敌人,是很有说服力的。对此,我们在这里或许还可以再作一个简单的补充:让我们做一个不太恰当的类比,通过苏格拉底与民主雅典的关系来“说明”施特劳斯与自由民主社会的关系(古代雅典毫无疑问就是一个自由民主社会,虽然它的“自由民主”与现代有着某些重要的差别)。苏格拉底在言辞上总是不乏对雅典及其民主制的批判,但这是否意味着苏格拉底就是民主雅典的敌人?对此,我们不得不注意到一个事实,即终其一生,除了短暂的外出作战,苏格拉底都没有离开过雅典(尽管不像苏格拉底,施特劳斯没有出生在一个自由民主社会,但他最后还是选择定居到了一个自由民主社会,并且没有再离开)。苏格拉底似乎以他的实际行为表明他是偏好民主雅典的,而其理由也并不难以说明:没有哪一个社会比民主雅典更能够宽容一个哲人自由的心灵与言辞,即便雅典最后判处了苏格拉底死刑,但它毕竟允许他自由地开展哲学探索直至70岁的高龄。既然如此,又如何解释苏格拉底在言辞上针对雅典及其民主制的批判呢?让我们简要地看一看施特劳斯的一种解释(参见TheCityandMan,ChapterII),这或许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折射出他所理解的他自己与自由民主社会的关系。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同他的谈话伙伴一起展开了针对民主制的猛烈批判乃至彻底颠覆,其最终的结果是在言辞上建立起了一个由哲人做王且共产共妻的新奇的乌托邦社会。尽管按照传统的解释,那个乌托邦社会反映的乃是柏拉图至高的政治理想,但在施特劳斯看来,它却更像是一种颇具喜剧色彩的反讽,它表明,放任哲学去改造政治,其结果可能是多么可笑且可怖,其导致的将是一个多么反常识、反伦理的所谓“美好”社会。事实上,自由民主社会始终面临着两个方面的威胁:一方面,是平等催生的平庸;另一方面,则是自由哺育的那些哲学上的激进思想,后者正是以谴责平庸、堕落和肤浅为名给颠覆自由民主社会埋下了思想上的种子。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想国》中苏格拉底的激进言辞恰恰是对自由民主社会中的那些自由心灵的一种善意的“警醒”,或者说,是给它们打的一记“预防针”,避免它们陷入政治上的无节制与狂热。毕竟,正如施特劳斯所言,《理想国》乃是针对一切形式的政治野心的最可观的矫治。


    进入专题: 施特劳斯   自由主义  

本文责编:川先生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政治哲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17276.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