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晋芳:“互联网+”的哲学反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09 次 更新时间:2018-09-18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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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晋芳  

内容提要:互联网技术向“互联网+”的经济社会新形态的转变和跃升是社会信息化变革的核心标志之一,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有责任、有能力对这一重大社会历史变革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反思。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从本体论(世界观)、认识论和思维方式、价值观、话语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人的存在方式等方面对“互联网+”进行哲学思考,可以认为,信息时代和“互联网+”为人类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准备了物质技术条件。

关 键 词:“互联网+”  信息  共产主义



马克思说:“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pp.289-290)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2]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的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有责任也有能力对那些重大的时代性问题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哲学反思。


一、什么是“互联网+”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其中,由工业化向信息化的转型是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上的重大而根本的变革,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转变和跃升为“互联网+”的经济社会新形态,则是信息化变革的核心标志之一。如果从1991年万维网算起,互联网在世界的普及仅有26年,从1994年中国接入互联网起才23年,短短二十多年,互联网正在前所未有地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全面而深刻的变革。据统计,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人,占全球网民总数的1/5。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3]。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最显著最重要的变化就是由单一的作为经济技术新形态的互联网向“互联网+”——互联网与其他产业和其他领域的深度融合——的转变,这一转变具有重大的社会历史意义。

狭义的“互联网+”,一般是指“互联网+传统产业和领域”的新经济理念和经济形态,但并不是简单地相加,而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全面更高层次的以互联网为基础技术和核心动力的经济发展新形态。这一概念最早由企业家于扬在2012年11月提出。2015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提交了《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的议案,提出以“互联网+”为驱动,鼓励产业创新、促进跨界融合、惠及社会民生,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创新发展。2015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核心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增强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动力。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笔者认为,广义的“互联网+”已跃出经济技术领域,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新生态和新理念,可初步定义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全面深度融入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平台、新动力和新支柱。最终目标将逐步取消网络/非网络的差别,实现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万物互联的泛在普联网络[4],人类将进入更高级的信息社会。下面,笔者试图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观、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人的存在方式等方面对“互联网+”及其带来的全面变革进行初步的哲学反思。


二、本体论(世界观)的变革


在最抽象和最深层次的本体论(世界观)层面,信息时代和“互联网+”带来了深刻变革。首先,信息时代和“互联网+”使人们真正突破了传统哲学(特别是传统西方哲学)的物质—精神二元对立的本体论和世界观,使信息从过去可有可无的低层次的中介要素上升为与物质和精神同等的构成世界的最本质要素之一,而物质—信息—精神之间构成了最高层次和最广义上的网络系统,充分突显了世界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复杂性,甚至可以说,世界就是一个由物质—信息—精神构成的复杂的大网络。凯文·凯利认为,原子是20世纪科学的图标,网络是21世纪的科学象征,并以蜂群来类比[5](pp.38-39)。笔者曾经给“网络”下过哲学定义:“网络就是物质、信息和人的普遍联系的基本形式,是存在于一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事物或系统中的关系的实质。”[6](p.35)

其次,信息时代和“互联网+”使人们突破了传统哲学的还原论和实体主义倾向,真正建立起系统性和普联互动的世界观。传统西方哲学的本体一般是还原论和实体意义上的本体,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抑或不可知论哲学,从古希腊的“世界本原”“原子”“理念”,到中世纪神学的“上帝”,到法国唯物主义的自然,德国古典哲学的“物自体”“绝对精神”……这种本体论是把复杂多样变化的世界还原为一种或几种简单、抽象的实体,用这种简单实体的本质和属性来解释复杂多样变化的世界,难免把世界简单化、抽象化、静态化。中国传统哲学的世界观略有不同,从朴素和直观的意义上把握世界的系统性和复杂性。

受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特别是信息论、系统论和控制论以及耗散结构论、突变论和协同论等现代自然科学理论)和社会文化变革的影响,以及哲学自身发展的逻辑,现代西方哲学出现了所谓非本体论化、非实体主义的转向。如怀特海的过程哲学、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和生命哲学、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海德格尔的“此在”、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结构主义从结构和系统角度解释存在、语言哲学的转向、后现代主义的主体间性,哈贝马斯的“交往”、米尔格拉姆的“六度分割理论”等,更不必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转向。而信息时代和“互联网+”的现实变革使人们进一步摆脱了狭隘、孤立、僵化的还原论和实体主义的世界观,真正建立起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即以物质第一性为基础,以物质—信息—精神互联互动为核心的系统化、网络化、联系和发展的世界观。传统教科书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原理——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普遍联系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从一般的抽象的基本原理转变为更具体的世界图景和人们的更直接有效的思维方式。

当然,也有学者担忧,“互联网+”条件下,信息、交往、精神、文化等非物质性要素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在这样一种崇尚精神和文化的背景下,对物质利益问题的关注则被贬低到次要的位置上。逐渐的人们就容易忽视掉物质要素在社会生产和变革中的决定性作用,最终陷入到唯心主义的困境中”[7]。这种担忧有一定道理,但笔者认为不必过虑,重视精神和文化的作用并不必然导致唯心主义,而只强调物质第一性,忽视精神文化的作用,是机械唯物主义观点,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当在坚持物质第一性的基础上,坚持真正的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


三、认识论和思维方式的变革


与本体论和世界观的变革相对应,信息时代和“互联网+”也促进了人们认识论和思维方式的变革。近现代西方哲学的认识论主要是以理性为基础和核心的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就是把完整的世界分成主体—客体/精神—物质等两种因素的对立,并在对立中求统一。在认识模式上主要是感性直观—理性抽象—理性具体以及实践—认识—再实践的线性认识模式。在认识方法上主要是对具体事物的分门别类的分析和研究,以演绎/归纳法为主。这种认识论和思维方式在认识和改造外部世界、发展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文明上起到积极的进步作用,但也导致一系列理论和实践上的危机和困境,导致生态危机等全球性问题,导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恶化。而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与网络文化的思维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姜奇平认为:“中国互联网文化与中国农业社会文化之间,同样存在这种‘隔代遗传’。隔代遗传的本质,是文化范式从农业文化的自然复杂性范式,转变为工业文化的工业简单性范式,又综合为信息文化的信息复杂性范式。”[8]

信息时代和“互联网+”使人们越来越超越传统哲学以理性为基础和核心的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和线性认识模式,突显了认识的非线性、复杂性、相对性、多元性、开放共享性,并且吸取现代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出现了许多新的认识方法,如系统方法、控制方法、虚拟现实、大数据调查分析等。人工智能的发展更是极大地提升了人类整体认识能力。

简言之,在信息时代和“互联网+”时代,单一、线性、孤立的认识模式和思维方式不要说认识世界整体,就是认识任何一个单一的事物,也是行不通了。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工具、认识手段都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


四、价值观的变革


任何一种传统哲学都直接表达或隐含着某种价值观,虽然古今中外的不同哲学思想有不同的价值观,但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在同一时代、同一文化系统内部(同一时空境域),存在基本一元或占主流地位的价值观,如中国古代“天人合一”价值观,近代西方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价值观等,而在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系统之间,则存在不同价值之间的矛盾冲突和互动融合,尤以矛盾冲突为常态。因为大多数传统价值观都具有排他性、异质性,都以维护自己的基本价值,排斥甚至消灭异质“他者”价值观为己任,“党同伐异”,这一点无论在宗教文化,还是哲学思想中,都有充分体现。

“互联网+”时代的哲学,充分体现了不同于工业时代的时代精神和问题意识,具体表现为多元、开放、自由、创新、共享、宽容等现代价值。既极大促进了传统价值观的变革,也创造了崭新的价值观,尤为重要的是,信息网络为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平等对话和交流提供了一个全球化的无障碍平台,不同哲学和价值观可以,也必须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共生共存,从而为建立一种真正的全球哲学、全球价值观提供了可能契机。正如段永朝所言:“我们需要面对的是‘互联网到底启动了何种进程’?这不只是简单意义上的知识的堆叠、生产力的进步,也不是对工业伦理、财富观、进步主义的修修补补,而是自文艺复兴以来,科学与人文的分离之后的一次重逢、一次交叠。这是‘人的重启’。”[9](p.21)


五、哲学自身的变革


传统哲学的话语方式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唯我论”(自我中心主义)和独断论。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种是明确地以“我说”“我思”证明我的存在,进而“推己及人”,论证他人及世界的存在,他人及世界的存在是以我的言说或思想为前提基础的,前者不过是后者的一般和普遍化;另一种以隐含的方式,用“我们”或无主语的“世界”言说人及其世界的存在,虽然前未明言“我说”“我思”,其实是扩大的唯我论,即用“非我”“无我”的方式言说我的思想言论。这种话语方式,其实是以近现代理性文明及其蕴含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

而“互联网+”时代的哲学的话语方式正在摆脱传统哲学的唯我论话语方式,以多元、共享、对话、共生共存为基本原则,虽然仍以“我说”“我思”“我认为”为言说与思想的起点,但并不会想当然地把我的言论和思想一般化普遍化为他人和类的言论和思想,而是坚持我说我思的有限性,同时承认尊重他人说他人思的平等权利,在此基础上,努力达到人与人之间言说和思想的对话和共识,其理想境界是和而不同。

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时代的哲学的研究方式和方法发生了很大改变。传统哲学的研究方式不外乎两种:一种从理论出发,博览群书,广泛深入学习研究古人他人的文本和思想,生发出自己的创见;另一种是从生活实践出发,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原则观察生活,体验生活,分析和批判社会实践,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概括出哲学思想。“互联网+”时代的哲学的研究方式和方法日益多元化,信息网络为哲学思想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新平台和新空间,“互联网+”时代的哲学完全打破了传统哲学的“学院化”和“精英化”倾向,真正走向平民化、大众化,哲学思想不再是少数知识分子、专家的特权,而可以为所有人共享共创。哲学话语的霸权不复存在,从前“沉默的大多数”开始说话了,开始有思想了,并且可以互相交流互相共享,这无疑是人类思想文化史上的一次重大进步。


六、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变革


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互联网+”最大的影响在于持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生产者(广义而非狭义)的创新能力,实现真正的共享共赢经济。传统经济发展方式有几个基本前提:资源稀缺、信息不对称、产权占有、生产交换消费过程的相对独立等。而在“互联网+”条件下,这些基本前提都正在发生深刻改变:资源不再稀缺,物质资源的利用效率极大提升,信息资源的利用提供了近乎无限的生产资料;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基本消失,生产交换消费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全社会生产和创造活力空前激发;所有权观念和体制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共享越来越成为常态,当不必独立占有而是通过共产共享共创可以实现个人和全社会的利益最大化时,对物质和知识产权的私有可能就会过时,私有制作为一种制度和观念可能就会真正被扬弃,马克思所设想的“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0](p.104)的“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尽管这些变革有些很显著,有些只是初露端倪,但总体趋势是比较明显的,难怪近期马云和刘强东都从不同角度谈到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可能性前景。美国思想家杰里米·里夫金也(Jeremy Rifkin)敏锐地洞察到这一转向,正如其代表作《零边际成本社会》的副标题“物联网,协同共享和资本主义的消逝”,里夫金把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世界和资本主义的消亡这两个主题放在一起。里夫金大胆预测,在互联网时代,原来用以组织经济社会的、由政府和私营部门构成的长期双方伙伴关系将让位于以共享管理为主、以政府和市场力量为辅的三方伙伴关系,并逐步形成全球的协调共享的经济模式;“到21世纪中期,协调共享将日益占据主导地位,而资本主义经济则逐步发挥辅助作用”[11](pp.309-316)。“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最新的网络技术发展,使生产的‘社会化特征’远远胜过‘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市场资本主义正转向协调共享的新经济模式”[12]。

笔者认为,这种趋势确实客观存在,非常值得重视和研究,但就此断言资本主义的消亡还为时尚早,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不会因为技术的发展就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3](pp.2-3)。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经济社会模式之间的斗争还会持续发展。但信息时代和“互联网+”的确带来全新的历史可能性,相比而言,以公有制为主体和社会整体利益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制度更能满足新信息文明的进步要求,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对资本主义的整体超越。

“互联网+”和共享经济能否带来社会的全面进步,能否解决现有社会经济体制特别是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弊端,能否解决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不平等,是否朝向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经阶段,对于这些重大问题,学界还有激烈争论,一些更深层次问题的展开和解决时机还未成熟,还有待更进一步深入思考和更新的实践探索。正如汪丁丁所说:“互联网提供了实现自由人的自由联合的最终技术条件,但这一技术条件代替不了自由人的自由联合所需要的道德条件。”[14](pp.8-9)互联网更多提供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技术条件,只有在具备了相应的人的条件(制度、道德、观念)时,共产主义才能真正实现。不过,技术和生产力变革往往是社会变革的先导,我们有充分理由对未来保持乐观期待。总之,根据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互联网+”与共享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的理解和分析,笔者可以初步得到以下判断:“互联网+”和共享经济对于解决现有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促进生产力持续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变革,乃至为未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提供可能途径,都具有重大意义。


七、人的存在方式的变革


“互联网+”的最根本影响还在于人本身,特别是推动人的存在方式的变革。

首先,信息时代和“互联网+”使得人们逐步摆脱了个人/社会、个体/群体、个人主义/社群主义的抽象对立,走向“共在存在论”与“共在思维”①。人与人之间从党同伐异的生存竞争状态转向互联共享、互利共赢的生存状态,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世界大同的理想创造了条件。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互联网+(特别是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的结合)使人本身的存在发生了重大变化,以信息网络为代表的技术越来越从外在的工具变为内嵌于人体的存在,人与非人、人与技术、人与工具、主体/客体/中介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不可剥离,具有单一确定的身体和主体性的人的存在越来越不确定。或者如凯文·凯利所预言的:“人造物表现得越来越像生命体;生命变得越来越工程化”,一种新生物文明即将到来[5](p.5)。

最后,“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未来主要有两大趋势:一是人工智能的人化;二是人的智能化。这两大趋势都对人本身的存在提出巨大而根本性的挑战。人工智能的人化是指人工智能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人工智能从对人的某种能力的模拟和替代到无限逼近人之为人的根本——主体性、自我意识、自我创造和自我控制能力。尽管到目前为止,多数科学家认为,人工智能还没有超越甚至取代人,但谁也无法断言,持续量变之后不会产生质变或突变,人工智能会不会在未来超越人类整体,具备自主性,挑战人的主体地位?这大概是包括科技专家在内的所有人都关心的重大问题。

另一趋势是人的智能化,也就是人体与智能技术的直接嫁接,如生物芯片、脑神经芯片、人体识别技术等。假如在人脑中植入智能芯片,可以取代人的绝大部分知识学习功能;假如人的任何身体器官和组织都能被智能化改造;假如克隆人技术实现,突破了人类的自然繁殖程序;假如人类的绝大多数活动可以由人工智能体来承担;那么,无论是作为自然意义上,还是社会意义上的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都将受到严峻挑战,人与非人的界限将不复存在。

另外,“互联网+”对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也有两重影响:一方面互联网为个人自由的充分发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互联网对个人的自由权带来严重的威胁。“由于互联网直接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链接起来,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化,几乎所有私人领域的事情都可以发生在公共领域之中。完全的隐私在今天已不复存在,人类社会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处在极大自由和极大必然的内在张力之中”[12]。一方面互联网极大地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和创造能力;另一方面,“互联网+人工智能”也有可能使人成为智能技术的奴隶。


结语: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经过百余年的生产力发展和社会革命,以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博弈,似乎共产主义社会离我们仍然很遥远。现在我们可以确信的是,信息时代和“互联网+”为自由联合起来的个人有意识有计划地发展生产、管理社会、改造自然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尽管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还需要制度、道德、意识等多种条件,但很有可能,人类离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不是越来越远,而是越来越近了。关键是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和道路,积极主动地开创信息时代的未来:“科技可以帮助我们,赋予我们解放自身的巨大潜能,可以帮助我们自我完善。但是这一切绝不会自动到来。主动权、决定权和行动的自由操在我们自己手中。”[15](p.520)反之,“如果互联网发生了问题,将不是因为我们缺乏技术,缺乏远见,或者缺乏动力,而是因为我们未能把握方向,共同走向未来”[16](p.217)。

①参见赵汀阳:《共在存在论:人际与心际》,《哲学研究》2009年第8期。共在存在论以“共在”(coexistence)而非“存在”(existence)作为存在论的基本问题,共在先于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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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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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北方论丛》 , 2017 (5) :33-37,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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