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人工智能促社会治理新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71 次 更新时间:2018-08-3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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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  


当前,人类正迅速步入智能时代。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机器人技术不断融合,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逐渐形成。智能社会将成为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所面临的一种崭新的社会背景。我们应该把智能社会治理作为改善民生与创新治理方式的一种新路径,顺应治理建设信息化的发展潮流,应用现代化技术,深入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完善社会福利,化解社会矛盾,进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治理就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算法推理等技术,重构社会生产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促进党和政府的公共权力与社会组织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合作与发展,使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更加优化。智能社会治理的特征在于治理的协同性、智能性、生态性与法治性。而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也在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社会治理新发展。

推动社会治理协同化

在传统的社会治理中,由于时代以及治理思维的局限性,相关信息被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群体。而现代治理理念要求公共权力在运行的过程中是多向度的,这就需要国家与社会、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政党与公民等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受人民之托行使国家权力,从政治学的逻辑来说,这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制度安排。委托代理不可避免地受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困扰,所以多元主体的参与就显得尤为重要。

就社会治理协同化而言,人工智能技术至少有以下两点价值:一是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改变过去党、政府与民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让群众更加及时、合理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之中;二是云计算可以直接应用于民智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分析,产生直接的治理效益。在复杂的社会治理中,普通民众难以有效参与决策,但人工智能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为解决这种情形提供了契机。如今,党和政府已经可以凭借网络平台(网站、微信、微博等)收集民意。在未来,社会治理更要通过新技术、新手段与民众相互沟通,使党和政府的规划决策得到民众支持。同时,为了确保制定的政策符合治理的需要,可以建立数据模型,提前预判社会形势的变化,并在政策颁布实施后,用数据化的方式关注社会舆论,根据实际需要对政策进行纠偏。

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

党和政府是社会治理的直接推动者与规划者。一般而言,要实现更好的社会服务就要配备更多的人力资源,但在传统社会中,这种人力的配比是难以实现的。随着物联网技术的普及使用,这种困难将得到解决。如今,公共社会与私人家庭中已经存在各种智能设备,这些设备在被使用的过程中将会产生海量的数据。政府可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智能化分析、预测以及优化。

对此,智能社会需要在感知层、网络层以及数据层这三个层次建立体系。首先在感知层方面,安装RFID、GPS、摄像头、传感器等工具,时刻测量正常的公共生活情况。这样,犯罪行为就会被相关机构捕捉到。虽然一开始,这种犯罪的暴露会引起人们的恐慌,但在多次博弈之后,人们会对这种行为越来越谨慎,不再容易出现犯罪事件。其次在网络层,通过各种物与物相连的特性,对民众日常生活进行调控。通过网络层,民众能够在教育、医疗、交通等多个领域享受科技带来的福利。最后在数据层方面,运用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技术,逐步在社会中实现连续监测和长流程管理。例如,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的智能预警系统模拟出公共安全事件以及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轨迹以及未来动向,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推动社会治理生态化

在我国社会走向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凸显的环境整治思维和生态发展理念,推动社会治理开始了生态化建设。

笔者认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有利于生态性与可持续性社会的建立。一方面,从低碳、绿色的理念入手,社会治理的生态性需要实现自然资源的最大限度利用,减少生产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以及破坏。自动化控制、算法的精确计算等技术的出现已经为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开辟了全新的路径。而环境传感器与检测器等设备的发明又帮助人类克服了在污染源采集与分析上的难题,使环境检测真正做到动态性和立体性。同时,在社会规划建设方面,相比于人为决定,算法与机器学习的推理也更加客观、准确,这就最大可能地避免了相关规划建设的重复,提高资源的合理利用率。另一方面,从共享、发展的理念出发,社会治理需要充分地运用已有的社会资源,如共享经济便是智能经济形态的一种直接体现。共享经济依托互联网共享平台,供给方在短时间内把物品的使用权让渡给需求方,使社会已有资源得到最真实、最有效的使用。这种新的经济形态让商品的价值属性得到最广泛的使用,而由于使用成本的降低,也能满足消费者最大限度的多样性需求。

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随着行政行为的程序、方式和结果更多地被公开,公民更容易监督政府运作链条上的各项决策。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始终沿着为公众服务的方向前进,把法律放在社会治理的上位。

对此,需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让立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需要。由于法律天然滞后的特性,法律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被修改和完善。这也就要求党和政府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关注社会形势的变化、关注民情导向。过去,在处理舆论与突发的社会形势时,法律较难应对这一变化中的要求。如今,有效的算法推理以及大数据建模可以将技术规则与人的行为规范合二为一。基于大数据的分析方法与信息捕捉,党和政府能够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运用量化的方法,确定各类意见的具体比重并分析背后的原因,从而发挥法律的更大作用。同时,人工智能系统可以使社会治理活动的执行与监督活动变得更加客观与高效。例如,当一些程序化文件审核的工作完全由人工智能系统进行操作时,权力寻租的空间将被压缩到最低限度。

经过60多年的演进,人们正迅速进入智能时代。从发展趋势上看,人工智能技术越来越深入我们的生活,并在社会上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群智开放等新特征。这为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机遇,有利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活动的精准性与持续性。但由于智能领域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人工智能技术依然面临着智能发展不确定、算法黑箱、数据不安全等风险。因此,我们既要顺应人工智能的发展大势,把技术进步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相结合,重视人工智能对社会治理的推动作用,又要防范人工智能可能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新风险与新挑战。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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