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尧远:正在进行的“工业革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81 次 更新时间:2018-03-16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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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尧远  

二〇一一年九月,美国著名的未来学家杰里米·里夫金撰写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新经济革命如何改变世界》出版,二〇一二年四月,英国著名经济学杂志《经济学人》发表了《第三次工业革命:制造业与创新》的专题报道,两者都言明:“人类已进入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而自二〇一五年起,德国的工业4.0 专家乌尔里希·森德勒主编的《工业4.0 :即将来袭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二〇一五年一月),日本学者藤原洋的《精益制造030 :第四次工业革命》(二〇一五年十月),世界经济论坛(也叫“达沃斯论坛”)创始人兼执行主席、德国学者克劳斯·施瓦布的《第四次工业革命:转型的力量》(二〇一六年六月),《日经商务周刊》编撰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二〇一六年九月)等著作也相继问世,它们却在宣示着“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发生。另一方面,不论是在新闻媒体上,还是在学术刊物上,近些年的诸多文献都以“第三次工业革命”或“第四次工业革命”为背景或内容进行报道或者研究。甚至在二〇一三年,《新工业革命》一书的作者英国人彼得·马什还提出了“第五次工业革命”的观点。这种大相径庭的表述说明工业革命的次第和主题出现了紊乱:当前正在科技和工业领域发生的深刻变革能否被称为“工业革命”?如果是“工业革命”,究竟是“第三次”还是“第四次”抑或“第五次”?各自的主题又是什么?


一  界定工业革命的标准


什么样的变化才能被称为“工业革命”,需要设定一定的评判标准,标准的缺失与错乱,是人们“自言自语”或各执一词的原因。在学术范畴里,人们通常把“工业革命”与“第一次工业革命”等同起来。虽然不同的学者对工业革命有着不同的解释,甚至至今没有达成共识,但工业革命的研究者舒小昀认为,对工业革命的解读越来越趋向于综合性的定义,即,将对工业革命进行阐释的各类学派观点的核心要素综合起来,构成一个工业革命评价或定义的集合体系,以此作为界定工业革命的标准。以不同学派对工业革命的内涵研究为依据,可以勾勒出界定工业革命的基本条件:

社会变革学派      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的巨大变革;

工业组织学派      能够影响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

宏观经济学派      投资率的大幅提高、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由政治、社会结构的优化而带来的可持续的增长;

技术学派     新技术的出现及其持续性创新是工业革命的核心;

能源学派     工业革命根本上改变了人们获取能源的方式,从而满足了以能量需求为核心的人的物质需求,新能源的利用或能源获取及使用方式的变化是工业革命的核心指标;

消费学派     日益扩大的供求缺口即消费需求的产生推动了工业革命的发生。

综上所述,判断一场变革是不是工业革命,大概需要如下四个条件:一是能够深刻影响生产生活尤其是生产组织形式变化的非传统核心技术体系革新,二是生产效率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三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系统性变革,四是新能源的出现或能源利用方式的变化。只有上述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被称为工业革命,其中一个或两个领域的变化不能以“工业革命”相称,这正是科技革命的次数多于工业革命次数的原因。

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都符合上述标准,而且关于这两次工业革命的时间、主题,人们基本已经达成共识:第一次工业革命被称为“蒸汽革命”,时间是从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蒸汽机动力技术的深刻变革不仅使工业工厂代替了手工劳动,也促进了英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使自耕农阶级的消失和工业资产阶级的壮大,深刻地影响了英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为英国成为资本主义强国奠定了基础。第二次工业革命被称为“电气革命”,时间是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电力技术的革命带动了化工、能源、机器制造、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全面发展,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极大促进了生产力的进步,而且加快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化趋势,催生了垄断组织,垄断资本家为了攫取更多的超额利润开始更加肆无忌惮地干预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甚至走出国门,制造国际垄断组织,推动美、英、法等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


二  当前工业革命次第和主题的争议


关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争论。工业革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置身其中时常常不能感知,多数是一种事后的评价和界定,摩根认为:“工业革命的影响是相对的,只有在进行回顾的时候才显示它的意义。”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生以后,也有人根据经验去研判和预测某些领域的技术变革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关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预言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第一种观点认为,计算机技术或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带来的系统性变革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核心内涵。一九八六年,美国新泽西理工学院的经济学教授罗伊·赫尔夫戈特看到以中央计算机为核心的柔性制造系统控制下的机器人劳动对于提升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的巨大作用,并预测这种技术同时也将对以等级和分工为依据的组织管理带来冲击,由此做出美国正在发生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判断。一九八八年,印度经济学家罗哈特·奈比·柯汉指出,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相互融合及其在金融、商业、管理、工业、科学研究、天气预报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必将带来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九八八年,日本日立公司的科技研发经理武田认为由晶体管、计算机、火箭等技术发明为核心的工业革命是“2.5 次工业革命”,而日本东京大学的后藤教授研究的磁性量子参数器将能够彻底优化“信息处理装置的存储单元和逻辑单元”,从而将世界带进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可见,武田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支撑技术仍然是信息技术。

二〇〇〇年,阿格内斯·巴尔顿总结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召集的由世界知识界领袖参加的“全球化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圆桌会议的主要观点,其中来自耶鲁大学的保罗·肯尼迪教授指出由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主导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将扩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为讨论方便,我们将这种观点定义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信息技术学派”。第二种观点认为,可再生能源技术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技术支点。二〇一〇年,能源工程学家贝拉·利普塔克强调在其《后化石能源时代》一书中设计的过程控制技术把太阳能发电推向世界,它将推动全球在二十至五十年后实现清洁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从而实现工业领域的革命。第二位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是工业革命的推进剂的学者便是杰里米·里夫金,他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中指出:“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可再生能源的出现让我们迎来了第三次工业革命。”我们把这种观点定义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新能源学派”。第三种观点认为,新材料和智能制造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主题。持这种观点的是《经济学人》 杂志,它在《第三次工业革命:制造业与创新》中指出,3D 打印技术、纳米等新材料、产业集群、新一代机器人、高度的数字化等元素的创新与融合将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导火索。我们把这种观点定义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第四种观点认为,纳米技术“点燃了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曙光”。斯路阳在总结一九九三年第二次国际纳米技术研讨会成果的基础上,得出纳米技术发展“可引起电子学、计算机技术、生物学和医学的质的飞跃,产生一次新的工业革命”的结论。我们把这种观点定义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纳米技术学派”。

关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研究有两次高潮,一次是在一九八三年到一九八四年左右,一九八三年十月,欧洲经济共同体为了改变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研究落后于美国和日本的状况,十个国家的工业部长在希腊雅典制订了“欧洲信息技术研究发展战略计划”,人们以为第四次工业革命即将来临;另一次是在二〇一三年,德国政府在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上提出“工业4.0”战略后,又引起了产业界、新闻界和学术界关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热烈讨论。而这些关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内容或主题的提法都不尽相同。第一种观点认为第四次工业革命是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技术的使用为动力而产生的一系列变革。这种看法是一九八三年左右学术界和新闻界关于第四次工业革命讨论的主题:一九八三年,《芝加哥论坛报》科学撰稿人罗纳德·科图拉克引用时任环球石油公司(UOP)副总裁玛丽·古德的看法,认为以计算机、遗传工程、新材料和新能源的发明和使用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已初露端倪。一九八三年,著名经济学家华·惠·罗斯托把电子、通信、机器人、新材料等技术发明与应用称为“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一九八四年,在欧共体工业部长的“雅典会议”之后,英、法、意大利、联邦德国等国家的主要报刊都对“第四次工业革命”进行了讨论,普遍认为新的电子和信息技术将会对职业结构、生产效率、社会形态带来深刻影响。我们把这种观点定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信息技术学派”。第二种观点认为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智能制造将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驱动力。施瓦布认为人工智能、可植入技术、纳米技术、3D 打印、万物互联等二十三项技术的全面革新将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主要内容。《日经商务周刊》通过对西门子、通用电气、博世、日立、罗兰贝格等世界知名公司领导的采访,汇集了他们对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看法,这些公司领导基本上将第四次工业革命与德国的“工业4.0”等同起来,认为“关联工业”(相连接的工业)、“智能工业”(会思考的工业)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着力点。森德勒整理了电子、自动化、机械工程、汽车制造等诸多领域专家的观点,认为“生产高度数字化、网络化和机器自组织”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主体意涵。我们把这种观点定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第三种观点认为绿色能源革命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心。二〇〇九年一月,许明等人提出新能源、新材料、新环境科技和新生物技术将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藤原洋认为自己在二〇一〇年就率先提出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概念,以信息技术不断革新为基础的太阳能经济、新智能电网等应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要素。清华大学的胡鞍钢认为要中断十八世纪中叶以来的“黑色发展轨迹”,让人类步入绿色发展时代,绿色能源革命或环境革命将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主线。我们把这种观点定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新能源学派”。

关于第五次工业革命的争论。藤原洋在展望工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时,认为机器人革命将是第五次工业革命的主要篇章。彼得·马什认为技术的交叉融合、智能化支持的个性定制与生产、高度专业化、环境保护压力与责任、特立独行的制造商、新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等组成了第五次工业革命的关键要素。


三  当前工业革命的次第与主题辨析


一九八三年到一九八四年,关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讨论之所以认为工业领域将要发生的变革是“第四次”是因为当时学术界对于工业革命的次第划分本身就在争论当中,古德、罗斯托、马什等都认为在目前我们已经达成共识的第一次的“蒸汽革命”和第二次的“电力革命”之间还有一次“工业革命”,即铁路和轮船的发明和使用在十九世纪三十到四十年代先后为英国、美国和德国带来了繁荣,是“第二次工业革命”,这就是一九八三年左右那次关于工业革命的讨论会被定义为“第四次”的原因。但是,后来学者们认为铁路、轮船的使用不过是“蒸汽革命”的继续,所以,应当被归入“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范畴,也就是说,基于后来对第一次工业革命和第二次工业革命达成的共识,一九八三年那次讨论中认为将要发生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实际上应该是“第三次”,其内容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一系列技术革新带来的系统性变化。因此,马什所认为的“第五次工业革命”应该叫作“第四次工业革命”,依此类推,马什关于工业革命的观点便又和施瓦布等人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上。

当前,对“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定义占主流的仍然是赫尔夫戈特、柯汉、武田、巴尔顿、肯尼迪等人的“信息技术学派”的观点,即电子信息技术的发明使用及其给整个世界带来的巨大影响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主题和内容,根据上面的分析,该观点的支持者还可以包括罗斯特、古德和马什,还有后来提出“第四次工业革命”观点的施瓦布、森德勒等人。我们依据衡量工业革命的四个方面的标准来判断“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信息技术学派”的观点。第一,以某一核心技术为支点的非传统的技术体系的革新。信息技术是本次变革的核心技术,且它与第一次的蒸汽机技术和第二次的电力技术在本质上存在区别,同时,以信息技术为支点,它带动了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海洋技术、材料技术等一系列技术的发展。第二,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第四代大规模集成电路在计算机上的运用揭开了计算机在生产生活领域运用的新篇章,从一九七〇到二〇〇一年,世界经济经历了长达三十二年的持续增长,平均增长率为3.7%。周勤等人的研究发现:“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以网络形成与扩展为载体,不仅能够改进交易效率,促进分工水平提升和报酬递增,而且又可以以生产性产业的身份直接促进经济增长,另外,信息技术的进步能够使市场大小和分工程度相互依赖,从而产生报酬递增的良性机制并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第三,导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系统性变革。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使用,加快了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效率,使传统的“官僚制”模式受到挑战,产生了组织扁平化的趋势;它使各类资源信息的聚集与共享成为可能,催生了电子商务、分享经济;它建造了虚拟的网络世界和新型媒体,加速了文化、思想的传播和碰撞,软化了传统的权威力量,推进了社会的多元化进程,信息技术立体地影响和改变着整个社会。以上可以证明,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的进步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标志,在这一点上,“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信息技术学派”“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新能源学派”的观点是一致的,也可以说人们在“第三次工业革命是信息技术革命”这一点上共识是非常广泛的。

里夫金和施瓦布等人定义的“新工业革命”实质上只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新浪潮”而非“新革命”。首先,辨析“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新能源学派”的观点。里夫金认为,可再生能源的转变、分散式生产、氢存储技术、能源互联网实现分配和零排放的交通方式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五大支柱,他对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次第与主题定义是认同的,但他否认“第三次工业革命信息技术学派的观点”,认为第三次工业革命是“互联网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融合”,所以,上海交通大学的陈宪教授认为里夫金是“重新定义了第三次工业革命”。从里夫金对第三次工业革命五大支柱的厘定中可以看到,太阳能发电、垃圾发电、风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已经日趋成熟,它们或许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会引起政治、文化等领域的部分变化,但这种影响与信息技术带来的影响相比是微不足道的,而且关键的是这些仅仅存在于能源领域的技术无法引起整个社会技术体系的革新,因此,它无法被称为新的“工业革命”,但恰恰相反,如果没有互联网技术,里夫金所说的能源供应方式的革命便不会发生,所以支撑里夫金关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不可或缺的技术依然是以互联网为表现形式的信息技术,里夫金所说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不过是信息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运用,依然是信息革命的继续,他所提出的“革命”的最大缘由与二十世纪后期以来日益紧张的化石能源的供给、全球污染和气候变暖有关。同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新能源学派”的观点也应当看作信息技术运用领域的拓展,而不是“革命”。其次,辨析“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的观点。以施瓦布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其核心名词是“智能制造”,而智能制造也是信息技术在生产领域运用的新形式,其并没有产生“不同于传统的核心技术”,所以,它也不能被称为“工业革命”,不过,它在很多生产领域已经变为现实,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它比里夫金认为的“互联网与新能源的结合”来得要快要早。如此,“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藤原洋和马什的“第五次工业革命”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的观点也就殊途同归了:都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延续。最后,结合界定工业革命的标准,可以看到纳米技术虽然是一项不同于传统的新技术,但它并没有引发不同生产领域的技术体系的变化,也没有对政治、经济和社会造成系统性影响,目前来看也不具备被称为“工业革命”的条件。

工业革命界定标准的不统一性、对已有共识的排斥以及认知起点的差异造成了工业革命次第和主题定义的分歧,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争议最大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新能源学派”“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新能源学派”“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制造学派”等四个学派所定义的“新革命”不过是信息技术运用的“新领域”。我们可以把互联网的诞生看作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和标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第一次浪潮”,把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能制造看作“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第二次浪潮”,把互联网与可再生能源的结合看作“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第三次浪潮”,而且“第二次浪潮”和“第三次浪潮”融合的趋势已经出现。至于信息技术是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创新性浪潮,还是未来会有颠覆信息技术的新技术带来真正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我们还须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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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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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读书》2018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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