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光洪:城市信息网络空间特性和开发重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5 次 更新时间:2017-11-2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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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洪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1]。信息革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2]。信息化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催生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创新一批新的商业和运营模式,大大提升了社会生产效率。产业形态、结构和组织革新必然引发就业方式和居民出行改变,影响发展空间的重构。信息化时代的城市正面临大变局,信息网络加快优化城市空间开发利用。

一、城市空间的深化

作为城市的基本表征,空间开发利用历来是城市规划发展的重头戏。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我国城市土地开发不仅成为近十多年城市快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且深化了城市空间和功能的叠合优化的认识与实践。城市空间的划分有不同类型,例如空间角度有地上地下空间,形态角度有实物和虚拟空间,功能角度有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要素资源角度有土地、矿产、河流、大气等空间,城乡关系角度有城区、近郊远郊区和城乡接合部等。诸如此类的空间划分,促进了城市空间开发和合理有效利用,但空间划分总体上是静态的,空间之间呈现弱关联[3]。

从发展的、动态的视角,城市围绕人这个核心,汇聚、分配、布局和优化各类生产要素、众多物资产品、多样文化娱乐等,进而构建起支撑城市有序运行和持续发展的诸多联系。这些关联覆盖城市及其腹地,彼此千丝万缕,形成实物与虚拟特性兼具的各种流量。无疑,要素流量反映城市运行的动态性、关联性、开放性,并勾勒出城市的多重动态空间。

第一, 人员流物资流空间。要素流动活跃城市,形成的实物流量及其空间,属于常态化的人员物资、商品货物等实实在在的人与物从城市一地移动搬迁到另一地的轨迹。大体上,人员和物资商品的流动与城市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网络叠合,依托市政道路、轨道等出行方式,以流量网络形式出现。以人次或物资批次计量,人员和物资商品流动的数量程度反映出不同功能空间的地位、等级、紧密度。典型的就是城市商业商务空间,从中央商务区到商圈、社区商业便利设施,人员和物资商品流量差异甚大。同时,中央商务区与不同区位的商圈、工业园区、货运中转地,不同等级商圈之间、商圈与周边生活聚集区,人员和物资商品往来的数量和重要性也有差异[4]。为促进空间开发,居民通勤仍是引导城市空间合理开发的主要指标,大宗商品批发分销和水电气使用状况基本上反映城市物资商品的流量动态。随着城市居民信息化能力指数提高,依托互联网平台的物流快递,不仅方便日常办公和家居生活,更是构建起连接商品货物周转、延伸覆盖居民小区的物资商品流量网络,有助于生活空间的深度开发和优化。

第二,资金流或者价值流空间。人员和物资商品流动过程,既有实体的数量和程度上的流量,更有促进交换、体现市场对要素资源配置功能的价值流量。实际上,以货币单位和货币数字的资金流,从城市的金融财务营运机构到便利餐饮店和家庭,持续循环地流动,保障人畅其流、货畅其流。这是要素资源价值体现的一个方面,还有重要的一面,就是要素资源的资产属性,需要市场发挥其价值发现功能。其中,作为不动产的土地资源及其附着物、构筑物是城市的主要构件,其产权变更、转移、抵押、租赁等方式,在市场法则支配下,产生了巨大资金流量,支撑和营运城市发展[5]。

第三,信息网络空间。信息是要素资源的自然属性,是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的时间和空间内涵随着城市发展而丰富。农耕时代的城镇、集市,信息源少、量小、传递慢且不能即时交互,决定了信息虽是支撑城市运行的要素资源但处于附属、从属地位。工业化时代的大生产释放出大量的信息,通信技术飞跃发展不断摆脱信息非对称的束缚,但信息的独立要素资源地位没有确立。技术创新是社会经济空间结构演变的根本动力[6]。互联网一改过去信息传递交换的单一功能,发挥其粘接特性,整合优化配置要素资源,使信息网络发展为城市的第三空间。从要素流角度,信息流是人员流、物资流、资金流的又一维度反映,紧随实物流和价值流的存在而变动,但因其先导性又反作用于人员流、物资流和资金流的动向[7]。由此,信息流构建的信息网络空间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步入信息化时代的现代城市,可谓流量城市、数字城市。为全方位和系统性地预判城市运行发展态势,城市构筑物的矢量确定和要素资源的流量测度历来是城市开发的依据,以此推演城市发展规律、预演城市发展未来,更好地服务城市空间开发利用。从实物流、价值流、信息流三个维度构建的城市三重空间,特别是发展到信息网络这个第三空间,将极大地拓展和深化城市空间开发的潜力,使其更优化合理、更符合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发展需要[8]。

二、城市信息网络空间属性

城市信息网络空间是现实空间的客观反映,是动态发展的,既同于又有别于城市人员流物资流资金流空间的特点。立足于信息及其网络自身特点和城市空间、功能结构,城市信息网络空间这一开放式架构,有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多重属性,以此全面认识其特点和开发利用潜力。

第一,物理属性上的黏合特性。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关联、连接、接纳、聚合个体对象到自身构架的节点和连线上是网络的基本功能。信息网络更是如此,其强大的黏合性、聚合性远甚于交通物流等网络。而且,信息的先导性决定了信息网络发展速度不仅快于人员流物资流,还优先资金流。正因如此,城市信息网络空间由三大部分组成:信息技术网络,包括有线光纤的物理通信网络、互联网和正在攻关的物联网、量子通信网;融合基础设施的智能网络,即水电气路等网络设施的信息化改造提升,例如智能电网、水网、路网建设,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和精准供需调控能力;资源资金数字化网络,以互联网或物联网为平台,聚合不同领域的资源,黏合不同市场主体和活动对象,以资金流、价值链的形式出现,推动城市活力持续迸发。城市信息网络空间的物理属性表征,可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指数及其覆盖程度、挖掘利用程度来刻画比对[9]。

第二,资源属性上的稀缺特性。信息是资源,信息网络空间更是资源。只有承认空间的资源属性,城市开发利用才有价值和目标导向。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资源的使用价值和市场开发程度。信息的稀缺性因时间和空间快速转换导致价值程度不一,同样在信息网络空间上有所反映。互联网普及后看似信息更容易获取、网络空间更容易进出,实则资源占有的成本和付出更高[10]。坦率而言,信息网络空间的稀缺性已经步入垄断的格局,且极难改变。有形网络设施也好,互联网平台也好,谁先进入、谁尽快整合资源,谁就占据难以撼动的垄断地位。后来者要么另辟蹊径开辟新领域,要么知难而退。更不容忽视的,互联网域名地址分配权被垄断,决定信息及其网络空间不只是城市市场开发问题,更是城市发展主导权和国家安全问题。这是信息资源不同于其他要素资源的稀缺性的地方。注重信息网络空间的资源属性,厘清其稀缺性的表现形式,对信息资源的市场整合配置,对城市空间合理开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三,资产属性上的产权特性。信息网络空间的稀缺性决定了其具有资产属性,有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租赁权等权属,并可以赋予灵活有效的权能。城市信息网络空间向谁开放、开放哪些领域和时限,这就是城市对信息网络空间产权的有效使用。正因为信息网络空间具有资产属性,互联网平台聚合资源后,方可进入资本市场,主要采取风投方式获取投资,加之保险功能叠加,构建起共享经济或分享经济的循环运行。进一步,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兴起,逐步发展壮大为城市的主导产业,以及就业创业的主要载体[11]。有别于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信息及其网络空间资产的权属价值评估、权属分割使用、产权交易等有其自身特点,需要探索重构。

第四,生态属性上的安全特性。信息网络空间已被视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空间,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进步的同时,正遭受网络攻击、违法违规活动猖獗、非法商业交易的严峻挑战。受当初去中心、去权威、去管制的自由主义驱动,信息网络空间出现之日就没有太平之时,且随着技术不断突破,攻击频度越快、强度越大、损害面越宽。相对而言,网络空间的自主性缺位、关键核心技术软硬件开发缺位、协同治理机制缺位,使得我国城市信息网络空间生态状况很不乐观。如今,网络生态营造和网络安全防范已成为政府、市场主体、各类组织和用户的共同关切,网络空间治理成为城市治理的重点任务[12]。类似自然生态,信息网络空间的不同要素、不同主体参与,既有先天性的技术漏洞,更有人为的、恶意的攻击,但无论那一种,对城市发展的损害都是巨大的。信息网络空间是开放的,或者说是超越城市边界和地域的,其生态秩序维护固然取决于所有城市、所有城市主体的共同努力,更多还在构建共同治理、有效开发利用的规则制度。

三、城市信息网络空间开发重点

相较实物空间和功能空间,城市信息网络空间的开发才起步,效用较为单一且不明显。即使与互联网经济、分享经济相比,信息网络对城市空间的改变也较为滞后。但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已对城市商业功能布局、空间利用造成影响,对城市商务形式和办公方式带来改变。跟随信息技术革命,城市信息网络空间必将大为拓展,并改造既有的工业化时代的城市空间结构。

第一,把信息网络空间纳入城市发展的基本功能来规划。打破现有城市规划的人口、功能和保障条件框框,运用网络思维和网络构架,以人为核心、便捷生产生活为重点,突出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功能要件的关联性。这一思路可看作智慧城市或智能城市的指引。目前,智慧城市打造主要从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角度出发,网络、智能、数字等技术、设施、功用都是嵌入式,与从信息化、网络化角度来构建城市构架和功能不同。所以,在城市发展规划层面,基础设施网络化、构筑设施智能化、社区治理网格化、要素资源流量网络等既是依据也是规划重点。其中的重点,不只是通信设施的功能保障,也不是一般意义的信息化,而是系统的、渗透各个领域的信息网络空间布局。这个过程中,需要从大数据的本质属性出发[13],夯实城市信息网络空间规划基础。

第二,推动城市信息网络融入互联互通。以水电气讯路为重点的互联互通设施是城市空间的经络。作为互联互通设施的组成部分,信息网络发展紧跟信息技术不断突破而完善,不仅涉及网络本身,还关联云和端。例如移动互联网广泛高频使用,有移动通信技术突破,有智能手机技术成熟,还有支撑的平台软件开发等。其实,信息技术及其网络发展,都源于云网端技术革新的同步发力。由传统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再到工业、交通物联网,人人互联、万物互联、人机交互的信息网络覆盖整个城市。与此同时,信息网络与交通网、电力网、供气网、供排水网的融合,海量的数字流量引导要素资源流动,调节城市要素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效利用[14]。特别是作为城市顽疾的交通拥堵,硬件上的路网完善固然是重点,但根本性解决之道,需靠居民通勤出行大数据的挖掘、交通组织的优化,以及未来车联网的使用。由此,要把信息网络作为城市的关键基础设施,提前规划,加大投入和安全运行维护。

第三,顺应信息技术突破和网络空间发展调整城市功能开发。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全新信息化进程加快,信息网络黏合渗透城市工商业。非体验的网上店铺和网上办公已发展为城市的新业态,满足了部分网民灵活就业的需求,促使传统的生产、消费、家居生活空间正聚合一体。即将突破的第五代通信技术,超高可靠性和超低延时,在深化人人互联的同时,促进万物互联变为现实,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产业化,加速城市不同功能空间的聚合演变。对此,是否调减城市商业商务空间,或者说重构新型的、适应信息网络需要的商业商务空间,关系未来城市发展和良性运行。与之关联,城市的生活、教育医疗和休闲娱乐空间,例如网络化的居住区,同样要思考调整。未来不长时间,人工智能成熟后带来的机器换人,必然对城市工业聚集区开发管理带来挑战,产城融合的城市开发路子显然不适应。机器换人过程中,大量产业工人从工厂释放出来何处安居乐业,将逐步改变城市发展理念和治理路子。

第四,发展数字经济丰富城市信息网络空间。城无业不兴,市无商不活。城市信息网络空间更离不开新技术突破、新产业成长、新业态涌现。数字经济是城市未来发展方向,也是超常发展的突破口。数据无疑是城市的重要基础性战略资源。以大数据深度开发为开端,数字经济即将迎来爆发性增长[15]。一方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新算法的产业化商业化,正加快构建数字经济的产业、业态、营运模式体系,拓展发展空间。如同金融业一样,数字产业无论是就业规模还是产值,对城市经济的贡献越来越重。另一方面,信息网络对要素资源的黏合,信息技术对三次产业和生产生活领域的深度渗透,推动了创新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教育医疗养老等兴起发展,传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被重塑。由于信息及其网络空间的资源稀缺性和资产属性,数字经济发展既要防垄断,更要防脱实就虚。互联网的效用之一就是借助平台,整合盘活闲置要素资源。但现实运作中,常借闲置资源利用之名行融资之实,即烧钱圈市场,一旦金融杠杆撬动发力,分享经济不分享,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规则,浪费了信息网络市场空间。

第五,加强城市信息网络空间治理。信息网络空间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共同体。信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是少数利益群体的逐利场。没有规则、没有秩序、没有底线,信息网络空间必然走向死胡同。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立线上线下互动有效治理机制,首先要坚持网络主权理念,把网络空间安全作为城市营运安全的重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尽快改变法治建设滞后、技术标准不完善的现状。坚持问题导向,拉长短板,扭转网络空间租客[16]的被动局面,增强自主性,积极争取和巩固发展网络空间的主导权。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提升技术含量是网络空间安全的最基本要求[17]。主动发现,提前预防,聚力攻克信息网络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施设备,从城市信息网络安全、云端安全、数据安全、位置安全、密码安全、存储安全等方面加强技术升级和漏洞防范。树立城市信息网络空间的共同体意识,坚持法治、技术、管理和自律并重,合理开发和安全发展并举,全面实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多元参与、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治理机制,坚决打击破坏网络空间生态、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和危及城市空间安全、治理安全的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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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重庆邮电大学。主要观点已刊载《城乡规划》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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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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