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跃进:“选举”何以成为“威权”的修饰词

——选举概念的重构及新政体分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29 次 更新时间:2017-05-31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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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跃进 (进入专栏)  

词汇的搭配是一门语言的艺术。文人的写作、政客的演说、官僚的公文以及牧师的布道……,莫不精心于此。学术研究亦不例外。词汇乃概念之居所,其组合方式表达了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所谓的“理论”便是由词(概念)、句子(命题)构成的。

在比较政治学中,选举与民主可以说是一对绝配。自熊彼得以来,选举之于民主,一如寡头之于组织:言组织必言寡头,言民主则必言选举。

然而,应了那句老话——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常青。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不但打翻了众多威权政体的帆船,而且也顺势搅浑了比较政治学的语义场——既有的词汇组合被打散,新的搭配方式令人瞠目结舌。曾经与民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选举,如今竟然现身于威权政体的阵营之中。诸如“选举式威权”这样的表述,虽说未必是一地鸡毛,但也确实让人脑洞大开。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新的组合方式究竟是一种概念或理论的创新,抑或只是一种思维的混乱?民主化第三波究竟打出了怎样的浪花,让一些重量级的学者作出这样的术语选择?对于这样的现象,应当如何看待和评价?这些疑问是笔者在遭遇此一“变故”时发自内心的困惑,如今转化为本文试图加以分析的对象。

为了解答以上疑问,首先需要梳理海外学者对第三波民主化的早期回应。基于熊彼得“选举中心论”的民主观念,多数学者不约而同地将新兴转型国家纳入民主阵营。这种包容性的概念策略反映在术语上,便出现了各色各样的在民主前面添加形容词的乱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以科利尔(David Collier)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在坚持熊彼得路线的前提下,尝试建构一种新的分类方式,以便在扩张的民主阵营中确立一种逻辑秩序。

然而,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学者们逐渐意识到概念的包容策略难以处置第三波民主化所具有的复杂性,由此学术反思将矛头指向选举标准。随着理论与经验互动的加深,人们开始警惕“选举主义谬误(the fallacy of electoralism)”,超越“转型范式(the paradigm of transition)”,进而修改选举标准,提升民主门槛,完成了概念策略从(全部)包容到选择性排斥的重要转变。对这一转折及其后果的描述构成了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

基于上面的叙述,本文的最后部分做一个简要的小结。

为了操作的方便,在遵循“历史与逻辑统一”原则的前提下,本文的写作风格可以表述为基于过程,但以逻辑为重。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会牺牲学术研究演化本身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不过,对于一篇旨在进行专题梳理的文章而言,这种选择给予作者相当的灵活性,有利于在给出一个简要勾勒的情况下抓住问题的关键。


面对第三波:基于民主转型的包容策略


01

“在民主前面添加形容词”


人们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受制于两个重要的因素:一是理论框架或概念范式,二是历史运动的长波或周期。前者提供了观察事物的望远镜或显微镜,后者提供了观察事物的制高点或纵深度。第三波民主化及其相关研究,或许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正是有了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政体转型高潮,发生在70年代的葡萄牙军事政变才被视为第三波民主化的历史起点。换言之,1974年4月25日凌晨发生的康乃馨革命,最初或许只是在军事政变的百科全书中增添了一个新的案例,但是后来发生在其他地方的一系列事件改变了其孤立的存在。在“历史总体”的建构中,它获得了新的意义,这就是亨廷顿在《第三波》一书中完成的工作。而能够使亨廷顿完成这项建构(“第三波民主化”)的理论工具或概念范式,便是熊彼得确立的民主概念。

毋庸讳言,亨廷顿是在理性和激情的交织状态下撰写这部书稿的。毕竟与前两次民主化不同,第三波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席卷全球的民主化。一些学者基于这一事实,乐观地宣布人类历史上民主国家的数目第一次超过了威权政体。

不过,数量与质量之间的辩证关系无处不在。在选举这杆大旗下形成的阵营是一支典型的杂牌军。虽然集聚在民主的麾下,但无法用西方民主的番号来加以整编。竞争性选举的举行可以看作是向西方民主的看齐,但并不意味着与西方民主相同。当学者们将新兴转型国家纳入民主阵营时,他们面临着两个“巨大差异”:一是新兴转型国家内部存在着的巨大差异;二是新兴转型国家与西方民主国家之间存在着的巨大差异。对于一些学者而言,这些巨大差异足以使其产生怀疑,将新兴转型国家全部纳入民主阵营是否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正如本文第二节所要论述的,这种怀疑最终导致了对选举概念的反思。不过,在第三波民主化研究的早期阶段,乐观心态和肯定态度占据了主导地位。

第三波民主化导致的新情势对既有的符号体系构成了一种挑战:一方面,老的术语(威权)不能再用,因为这些新兴转型国家已经实现了政体转型,被认为摆脱了威权统治;另一方面,西方自由民主的帽子又戴不上。这一空档为术语发明和概念创新提供了大好机会。基于不同的考量,学者们忙于对新兴转型国家梳妆打扮,然后贴上不同的标签。这似乎是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时期,每一个研究者都拥有命名的权利。一时间,添加形容词的民主(democracy “with adjectives”)五花八门,诸如监护民主(tutelary democracy)、受限民主(restrictive democracy)、有限民主(limited democracy)、受控制的民主(controlled democracy)、男性民主(male democracy)、一党民主(de facto one-party democracy)、寡头民主(oligarchical democracy)、委任民主(delegative democracy)、保护民主(protected democracy)、半民主(semidemocracy)、虚拟民主(virtual democracy)、选举民主(electoral democracy)、指导选举(guided democracy)、部分自由政体(partly free)……甚至是非自由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根据科利尔和莱维茨基(steven Levisky)的说法,到90年代中期“带形容词的民主”数量已经超过了550多种,远远超过了新兴转型国家本身的数目!

对于比较民主化研究而言,漫天飞舞的形容词与其说反映了民主政体的丰富多彩,不如说是一种需要加以认真处理的问题。对此,比较政治学研究大师奥唐奈承认,“我们需要一种对民主进行分类的学说”。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区分西方自由民主与新兴民主成为学者们思考的一个中心议题。


02

缩减型民主


在需要之地和期盼之时,新的逻辑总是会被恰当地发明出来。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科利尔等人尝试在概念澄清方面进行新的探索,先后发表了数篇重要论文。对于科利尔而言,首先需要做的工作是从“古典分类”方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所谓古典分类,是指萨托利在1970年的经典文章中提出的一种分类方法。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存在着可以辨析的本质属性;(2)概念属性之间的关系是绑定的,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3)概念属性为类型中的每一个成员所共享;(4)不同类别的边界非常清晰,存在一个切点(cutting point);(5)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成反比关系,由此形成了一个可以调节的抽象阶梯;(6)对于比较研究而言,扩展研究对象、避免概念拉抻(concept stretching)的一个有效办法是沿着概念的抽象阶梯上升,亦即通过减少概念内涵来丰富外延。

第三波民主化为古典分类方法带来的最大挑战是:在民主与威权政体之间出现了一个模糊地带,绑定的属性出现了离散的趋势,明晰的切点难以辨析,坚持二分法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学者开始转向当年萨托利极力批评的程度主义。

在科利尔看来,一个好的分类方法必须致力于实现两个内有张力的目标:一方面具有足够的抽象程度,将新兴转型国家包容进来,避免概念拉抻;与此同时,又要在亦已扩展的民主阵营中提高内部的区分度。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古典分类方法可谓捉襟见肘,得之于此,失之于彼,无法同时兼顾两者。因此,超越古典分类,发明新的分类方法成为科利尔的一个学术使命。

这方面的概念创新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粗略而言,从1993年的“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 categories)”与“辐射型范式(radial categories)”,经1997年的“缩减亚类型(diminished subtype)”,发展到2009年的“部分-整体等级(part-whole hierarchies)”。贯穿这一持续努力的目标是,建构一种作为原型的民主理想类型与它的“缩减亚类型”,为在民主前面添加形容词的实践提供一个自觉的、系统的逻辑分类依据。

显然,能够作为原型的经验参照必定是西方的自由民主。在科利尔的逻辑分类中,这一原型具有双重意义:第一,就经验维度而言,它提供了一个系统的逻辑框架,不但兼容了新老民主政体,还为它们设置了自我定位的参照系。新兴转型国家可以通过与西方自由民主的比照,确定民主属性的缺失程度,并据此区分不同的缩减亚类型。第二,就价值维度而言,新的分类方法在民主家族内制造了高低等级。在古典分类方法中,西方民主与添加形容词的民主在逻辑上是一种并列关系,新的分类方法将这种并列关系巧妙地置换为完美类型和残缺类型之间的关系。实现这一转换的逻辑技术是用“程度偏离”取代“属加种差”。经由这一方式,科利尔有意无意地维护了西方民主对于新兴民主的优势地位和道德制高点。


选举概念的反思:从包容转向排斥


如上所说,鉴于学术传统的路径依赖以及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政治意义,最初的概念分类是在熊彼得所奠基的平台上进行的。只要迈入竞争性选举这一门槛,便被认为进入了民主阵营。尽管这种做法早有质疑,但声音很弱。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这种处理方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

对于西方国家而言,在全球推行民主这一行为包含着两个假设:第一,在价值维度,民主是理想的政治之境,即使不是历史的终结,至少也是山巅的光明之城;第二,在经验维度,民主具有诸多实际的功能。具体而言,选举作为民主的触发器一旦开启便会产生连锁性的综合反应,诸如代表、问责、回应、法治、人权甚或经济发展等。简言之,价值层面的可欲性与经验层面的有效性是许多人对民主化怀有的双重寄托。

然而,丰满的理想总是要面对骨感的现实。在最初的兴奋劲过去之后,人们发现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带来的海鲜品,并不是原先预想的盛宴。对此,戴蒙德的评语可谓一针见血:“在90年代,选举民主的持续增加和自由民主的停滞,这两种不同现象的齐头并进标志着民主在第三波后期变得日益空虚。在整个90年代,选举民主与自由民主之间的差距持续增长。……在此期间,从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的程度两个方面来衡量,民主的质量已经在许多重要的有影响的第三波国家中受到侵蚀……”“现在的问题不是民主国家集体死亡,而是许多国家民主被逐步地空洞化了,只剩下一个多党选举的外壳。”

戴蒙德敏锐地意识到,上述现象“将对理论、政策和比较分析产生严重后果”。确实,作为比较民主化研究的大家,戴蒙德的理论直觉是一流的。不过,实际产生的后果之严重性,恐怕超越了戴蒙德当时的预计。作为这种后果之一,人们开始将威权转型与民主切割开来。用莱维茨基的话来说,“(威权)转型并不总是导向民主”。这一切割是由一系列相关的变化或转折构成的,诸如混合政体的“发现”,超越“转型范式”,对选举中心论的反思,对选举概念的改造以及新政体分类的建构,等等。这些变化在相当程度上重塑了比较民主化研究的面貌。对于本文的叙述而言,最为重要的自然是对选举概念的反思及最终的革命性改造。


01

卡尔的警言:“选举主义”的谬误


在对熊彼得选举概念进行反思的学者中,特莉·卡尔的名字值得一提。早在1986年她就提出了“选举主义(electoralism)”的概念,质疑民主的选举标准。1996年她与史坦福大学的同事菲利普·施米特合作,发表了题为《民主是什么,不是什么》的论文。这一讨论中,作者对选举与民主的关系进行了新的思考。其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

第一,特定的程序规范对于民主政治的存续是必不可少的。根据拉美国家的经验,施米特和卡尔又增添了两个附加条件:(1)民选的文官政府能够切实行使政府权力,而不受非选举官员、军人或其他人士的阻扰;(2)政府组织(政体)必须独立自主,其行动必须不受其他重要的政治机构强制力的支配。

第二,只有程序是不够的。“仅这些程序尚不足以界定民主政治,……就其本质而言,它们是民主政治存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据此,他们主张不能简单地把民主“等同于定期举行选举”,并将这种观点视为“选举主义”之谬——“民主政治最一般的界定是把它等同于公正、可靠、定期举行的选举。有些人甚至认为,仅选举这一事实,即使是某些政党或者候选人被排除在外,或者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不能自由参选,就构成了民主政治存在的充分条件。这种谬见被称为‘选举主义’。”

在上面的表述中,不难发现施米特和卡尔为民主政治设置了双重门槛:首先选举本身必须满足一定的质量标准,如选举必须是开放的、公正的、可靠的、定期举行的、广泛参与的等,不是随便什么选举都能与民主挂上钩。其次,即使是符合标准的选举也只是民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如果说第一个门槛与选举中心论的民主程序观并不冲突,那么第二个门槛显然超越了选举中心论的立场。此处的民主概念意味着必须在选举标准之外,引入其他维度的属性或变量(例如法治、参与、纵向问责、横向问责、自由、平等、回应等)。

民主概念的这一界定固然可以满足学者的价值-政治需求,但也带来了一个棘手难题:一旦将选举下降为民主的必要条件,对充分条件的探寻便会打开学术争议之门,将人们引入一个众说纷纭的领域。在这个意义上,卡尔等人对“选举主义”的反思在方向上是正确的,但在替代性方案上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落实之途。尽管如此,对选举标准的反思构成了概念创新的出发点。


02

戴蒙德的区分:选举民主与假冒民主


戴蒙德是一位比较民主化研究的著名学者,不但如此,他还是《民主杂志》的联袂主编。这一角色显然有助于他以一种超越的视野来看待第三波民主化与比较民主化研究。因此,选择他的言论作为概念创新过程中的过渡性代表是合适的。

1996年,基于第三波民主化日益空洞化这一事实,戴蒙德发表了《第三波民主化过去了吗?》一文。在这篇论文中,作者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选举民主(electoral democracy)与假冒民主(pseudo democracy)。在1999年出版的《发展民主:走向民主巩固》一书中,戴蒙德对此做了进一步的系统论述。

所谓“选举民主”就是符合最低限度的程序民主。在此,“选举”的修饰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新兴转型国家只在“选举”标准方面初步达标,但在民主宪政体制的其他维度尚不能制度化。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后者除了具备公平竞争的多党选举程序之外,还具有高度的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诸如法治、表达意见、集会结社、个人自主等权利。

除了自由民主,选举民主还有一个对应概念,这就是所谓的“假冒民主”。对于理解选举民主一词而言,假冒民主具有更为重要的限定意义。事实上,选举民主一词此前早已提出,但更多地是作为一种包容策略来使用的(通过添加形容词来表征的缩减型民主)。在戴蒙德这里,选举民主一词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它是在排除策略的意义上来定位的。何以如此断论?假冒民主的概念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点。

所谓的假冒民主是指在表面上存在定期的竞争性选举,但是即使按照民主的最低限度的程序标准,其选举也是颇成问题的,因此很难将其归入民主阵营。在这一意义上,假冒民主的概念相当于对新兴转型国家做了一个二分切割:其中符合最低限度程序标准的国家可以贴上选举民主的标签,而剩余有问题的产品则归入假冒民主的箩筐。

可见,选举民主与假冒民主的概念建构了两个二分法:一是选举民主与自由民主的二分法,这是在民主阵营内部建构的二分法,这种建构为“民主质量”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二是在新兴转型国家内部建构的二分法,由此将其中的一部分选举不达标的国家排除出民主阵营。

作为这两种二分法的不意之果,一种新的政体分类方式隐约浮现:它由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假冒民主以及非民主(nondemocracy)构成。这一分类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处置的新关系:不但包括自由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区别,也包括选举民主与假冒民主的区别、假冒民主与非民主的区别,以及民主与非民主的区别。

对于排斥策略而言,选举民主与假冒民主概念的提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展。它意味着学者们突破了民主与威权的传统二分法,开始认真对待两者之间存在的第三域。在一些学者看来,这个中间地带既具有民主的属性,又具有威权的特征;因此既不属于民主,也不属于威权。通过选举民主和假冒民主的概念发明,戴蒙德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在他的概念策略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一种排斥的冲动,尽管他依然将民主作为修饰的主词(从词汇构成来看,“假冒”是形容词,“民主”是被修饰词,因而是主词)。在下一棒的接力中,我们将会发现形容词的修饰对象是如何从民主转向威权的。


03

谢德勒的修正:“民主选择之链”


上世纪90年代后期萌发的反思之风,尚起于青萍之末。虽然开始了新的探索,但步履蹒跚,许多重要问题亦未充分涉及。到了本世纪初,这种反思不但蔚然成风,而且具有“成建制”的特点。2002年4月号的《民主杂志》设有一个专栏,标题便是《没有民主的选举(Election Without Democracy)》!这一短语所具有的冲击力,只有在与下列经典名言的对比中才能充分领悟——只要选举的便是民主的,或凡是选举的都是民主的!

将选举与民主的关系悬置起来,目的显而易见:要将那些虽举行竞争性选举但并不合格的转型政体从民主的名单上除名。从逻辑上说,对部分新兴转型国家采取排斥策略有三种可以选择的方法:(1)放弃选举标准,为民主概念另觅准绳;(2)将选举标准从核心地位(分水岭/试金石)挪开,降为民主的必要条件;(3)保留选举的核心地位,但对其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选举标准,抬升民主阵营的门槛。

第一种方法最为彻底,但不具有可操作性,放弃选举标准将给西方主流民主理论带来难以承受的冲击,其结果甚或是灾难性的。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表述,这种选择所支付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可能得到的收益。因此,实际的探索在第二种和第三种选择之间进行。其中,卡尔、施米特等人的研究大致可归入第二条路径。但如上所述,在选举之外另觅标准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它会将学者引入话语竞争的是非之地,使民主成为一个高程度的“可争议概念”。因此,在本世纪初的集体反思中,安德里斯·谢德勒立场鲜明地选择了第三种方法。

摆在谢德勒面前的挑战是如何处置以下两个难题:(1)在熊彼得的竞争性选举标准已经无法有效地区分威权与民主的情况下,如何坚持选举标准?(2)如何处置民主与威权之间的混合政体(hybrid regimes)、模糊带(foggy zone)或灰色地段(the gray zone)?是采取程度主义的方法,还是采取二分法?谢德勒采取的办法可谓“快刀斩乱麻”,直捣心窝——以回归古典分类的方式重构熊彼得的选举概念。

与卡尔一样,对选举概念的重构是从解放思想、正本清源开始的。相比于卡尔的“选举主义”反思,谢德勒做的手术更为彻底:“将民主等同于选举的观念已达致如此紧密的程度,以至于我们处于这样一种遗忘的危险之中:现代代议制选举的历史既是一个民主胜利的传奇,也是一部威权操纵的故事。”

这一表述不但解构了选举与民主之间的紧密关系,而且还揭示了选举故事被遮蔽的另一面:自从有选举以来,威权与选举的关系有着漫长的历史,两者的联系程度丝毫不亚于民主与选举的关系。尽管谢德勒依然坚持“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No elections,no democracy)”的立场,但是通过一系列的条件限制,他对普遍流行的选举迷思以一贴清凉剂。无论是对选举与民主关系做逻辑切割,还是将选举与威权联系在一起,其产生的震撼不可为小。

谢德勒解构的第二个迷思是流行于比较民主化研究中的一个著名公式:威权转型=民主化。他指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的威权转型导致了非常复杂的结果,其中有的转向民主,有的则既不趋向于民主,也无法归入所熟知的威权类型。它们拥有选举,也存在某种程度的多元主义和政党竞争,但有时又严重且大规模地违背基本的民主规范。在谢德勒看来,将它们归入民主阵营毫无意义。他强调:“现在是放弃误导的标签,认真对待它们的非民主本质的时候了!”

由此,需要回答的一个全新问题是:那些虽然经历了威权转型,但是并没有转向民主,或仍然滞留在民主阵营之外的那些新兴转型国家应该怎样来称呼呢?对此,戴蒙德有些犹豫,将它们称为“假冒民主”。谢德勒则摒弃了在民主前面添加形容词的方式,将选举直接安装在威权的头上,“选举威权(electoral authoritarianism)”一词便由此流行。尽管在此之前、之后或同时,其他学者亦曾将形容词添加到威权的头上,诸如半威权(semi-authoritarianism)、半专制(semi-dictatorship)、竞争性威权(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包容性威权(inclusionary authoritarianism)、自由威权(liberal authoritarianism)、柔性威权(soft authoritarianism)等。但谢德勒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的命名实践不只基于经验感知和学术灵感,而且源于具有理论高度的系统思考。

从术语建构的角度看,“选举威权”表征了一个新的组合公式:选举+威权=选举威权。它显示了某种双重性:一方面具有竞争性选举的特点,从而区别于传统的威权政体;另一方面,这种选举尚未符合最低程度的民主标准,因此依然是威权的,当然这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类型的新式威权。选举威权的这一特点也可以通过与选举民主的比较来加以把握:选举民主搞定了选举(get elections right),但在其他重要维度与西方民主有很大的距离。与此形成对照,选举威权虽然有选举,但是没有将选举搞定。

于是,所有的探索都指向一个问题:如何区分选举民主与选举威权?我们需要一个可操作化的、用来衡量和判断选举是否“搞定”的标准。在这个问题上,熊彼得意义上的选举标准显然过于粗糙了,它是上个世纪冷战背景下提出的,旨在以二分法的方式区分民主与威权。在21世纪的今天,在经历了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之后,它已无力处置形成于灰色地带的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沿循熊彼得-达尔的路线(尤其是达尔的民主程序规范要求),谢德勒提出了由七个环节构成的“民主选择之链(the chain of democratic choice)”。

在谢德勒看来,区分选举民主与选举威权的这一标准链具有两个优点:第一,缩小了民主概念的二分法与程度主义之间的距离;对介于民主与威权之间的模糊地带的区分,既考虑到了程度主义的差别,又考虑到了质变的飞跃。第二,连贯的民主之链这一观念,为选举政体的具化比较(contextualized comparisons)打开了一条通道。在这种比较中,人们可以辨析出威权政体所操纵的选举在何处/哪个环节破坏了自由和公平的选举。不难看出,谢德勒设置的这些标准有着强烈的现实品格(破坏民主选择规范的各种现象,都是第三波民主化过程中出现的经验事实)。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谢德勒主张在程度主义与二分法之间保持一种适度平衡,但在根本上他是倾向于二分法的。在对“民主选择之链”的阐释中,他强调这一链条的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不同环节之间具有整体绑定的性质,只有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落实时,选举才是民主的。符合其中的部分民主规范并不会累加而导致部分民主,因为其中任一链条的中断都会使得其他符合条件的环节失效。在谢德勒看来,由于某个环节的缺失或缺陷,而导致民主程度不足,这样的陈述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民主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

至此,谢德勒完成了他对熊彼得选举概念的系统再造。不过,他的“贡献”远不止于此。经由选举概念的修正,谢德勒同时建构了一个由自由民主、选举民主、选举威权和封闭式威权组成的新政体分类。在这一分类中,民主政体由自由民主和选举民主两部分构成;相应地,威权政体也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诞生的选举威权(根据选举竞争程度的不同,复可区分为不同的亚类型);一部分是没有经历第三波民主化的传统威权——如今获得了“封闭型威权”的新名号。


余论:术语革命之后


经由上面的叙述,本文基本回答了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为什么“选举”成为“威权”的修饰词。在笔者看来,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术语革命,其新异程度在政治学关键词中无出其右,或许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与之媲美。

比较政治学的发展历史表明,现实政治的每一次重大变化都会带来相应的概念大洗牌。我们很幸运,躬逢其时。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比较政治学中的第二次术语革命。第一次发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二战之后大量新兴民族国家登上了世界舞台,为比较政治学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作为一种学术回应,那时涌现了众多的新词汇,如政治系统、政治结构、政治功能、政治文化、政治社会化等。它们的出现突破了比较政治学的欧美格局,使之成为一门真正意义上的比较政治学。如今,我们遭遇的不再是新兴民族国家,而是新兴转型国家。如果说,第一次术语革命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找到最具包容性的词汇,以容纳众多参差不齐的新兴独立国家;那么第二次术语革命的任务,是如何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出现的新兴转型国家进行分类定位。

如上所述,这一定位经历了一个深刻的演化过程。迄今为止,我们尚无法断言这一过程已经终结,但大致脉络亦已清晰呈现。笔者认为,可以用“从包容到排斥”这一短语来加以描述。这一演化过程的内涵可谓丰富多彩,既涉及逻辑和名号的问题(如古典分类/种类等级、部分-整体等级、穹概念、民主概念的最大策略与最小策略等),也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问题(如二分法、程度主义、转型范式等);既涉及概念的反思与修正,也涉及政体类型的重构。在这一系统工程中,本文的关注点——用“选举”来形容“威权”,是其中最为突出也最令人“困惑”的一个现象。

本文力图表明,选举“沦为”威权政体的修饰词,并非事出偶然,亦非学者的心血来潮,它是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错综复杂性在知识层面的学理反应。从在民主前面添加形容词,到将形容词的帽子套在威权之首,这一转换反映了比较民主化研究一系列内在的深刻变化。在这一过程中,符号更换和术语创新(发明新的术语及新的词汇组合方式)是变化之果,而非变化之因。当然,这一判断丝毫不影响本文所考察之题的重要性,毕竟现实世界的意义是通过概念的符号体系来赋予的。

谢德勒对选举概念所做的手术,从宏观上看似乎不大,但其影响所及既深且巨,因为概念体系内部的一个微小变化会牵动整个语义场的连锁反应。这种反应的强度与概念体系的逻辑严密程度成正比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本文的副标题必须添加“新政体分类”,因为概念问题不只局限于自身,概念问题也是理论问题。

在结束本文之际,指出并强调下面这一点是适时的:依时间过程而展开的叙述并不意味着出场先后之间存在着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关系。笔者建议,不如将其视为一种逻辑上的迭出关系。这样一来,文中提及的分歧与差异同时体现了不同方法和多元观点之间的并存与竞争。笔者相信,这种竞争有可能在某一天给学界带来新的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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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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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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