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超越改革体制,走向立宪政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51 次 更新时间:2015-11-2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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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已经陷入危机。

实际上,早在2002年6月号的《二十一世纪》网络版上,吴国光就从八个层面进行分析,明确提出,“中国改革的资源已经耗尽,其支撑力量已经分化,其动力已经衰竭。因此,可以说改革已经结束了。”大约在此前后,赵晖也提出了同样的论断。

与此相关,包括杨鹏内的一些学者在这前后也提出,中国社会将从经济学家的时代,走向法学家的时代。笔者本人也从对经济学的关注,转向对宪政问题的关注,在2003年年底的《中国新闻周刊》年终专稿中,与范亚峰、王怡、陈永苗等同仁提出了“公民维权运动”的概念。

不过,一直到2004、2005年,主流媒体才开始对改革予以全面的怀疑与反思。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被指责为,在某些领域被迫停顿。教育、医疗体制改革则被宣称已经失败。在这种背景下,以刘国光为首的某些学者开始否定改革。《物权法》的修订也因为某些人士的反对而暂停。

看到这种情形,体制内改革派陷入焦虑之中。这种改革派主要由政法系和财经系组成。在围绕改革的争论中,张维迎、张春霖、李稻葵、樊刚等学者纷纷表明态度,要求坚持改革。西山会议则集中表现了这种焦虑。但是,这些学者更多地只是表明自己对改革的信仰,抽象地要求坚持改革,但却却无法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进路。他们也提出政府改革,增加公共品供应,甚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诉求。但对于如何让当政者做到这一点,却没有触及。

改革派的这种焦虑及无奈,可能恰恰表明,改革范式已经陷入深重危机,到了超越改革范式的时候了。笔者的基本思路是,超越改革范式,走向人民的自我立宪。


一、改革体制与转型国家


过去二十多年的改革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70年代末开始的第一阶段改革,大体说来,乃是一场自下而上进行的改革。因为旧体制限制甚至剥夺了个人自由,从而使所有人陷于绝对贫困中,小岗村农民就是因为没饭吃了,所以,才要颠覆旧体制,改革的动力主要是民众的自发创造性。而执政党内的一些人士也意识到了这个严重问题,所以,承认了民众的这些反叛性做法。当然,这在当时的意识形态约束下,也是一种进退自如的策略。因为决策者先让民众试验,在获得广泛支持后才予以认可。

这种改革的主要方向,就是“放权让利”。从政制上,这意味着,极权主义开始松动。党国不再全面控制所有资源,人们获得一定限度的自由和事实上的权利。这也正是80年代初中期的改革之所以能够导致“帕累托改进”的制度原因。很可能只有自由和权利的扩展或者说再分配,才能实现“帕累托改进”,而财富的再分配几乎没有这种可能性。

由此,中国进入“后极权”时代,改革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基本主题。不过,在80年代,改革的架构还是比较均衡的。那场改革本来就是从70年代末的意识形态和政治领域开始的,而其动力同样是自下而上的。尽管中间几度波折,意识形态争执相当激烈,但政治改革进程与经济改革基本上是配套进行的。比如,在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提出了政企分开、党政分开,并进行了初步的改革。如果沿着80年代的改革方向,中国很可能完成真正的宪政转型,就像苏联东欧一样,成为一个转型国家。

不过,历史在80年代末转了一个弯。具体原因,此处不拟讨论。但此次事件意味着,改革在邓小平南巡之后尽管得以接续,但其整体架构却发生了彻底的移形换位。最显著的变化是,政治体制改革被冻结了,改革成为单一维度的经济体制改革了。更深层次的变化则是,即便是经济体制改革,也大体上由自下而上的改革,自90年代后期以来基本上回避了规则的变革,出现了一种越来越明显的“再国有化”趋势。也就是说,甚至连建立市场体制这样一个改革的最低承诺及财经系追求的主要目标,在改革体制下也已经无法实现了。

这样,中国就刹住了其成为转型国家的步伐,而基于后极权主义操纵下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后极权主义的“改革体制”。中国、共产主义崩溃后的苏东各个国家,通常被笼统地称为“转型国家”。但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尤其是东欧各国与中国其实存在重大区别。“转型”当然涉及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它预设了,一个社会有一个追求的基本目标,其中最重要的是致力于转向自由宪政的基本制度框架。至于具体的政策,则甚至可以向传统的社会主义回归。

然而,在中国,尽管进行了这样那样的改革,但恰恰没有这样一个确定的转型的政治目标。因此,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反差:中国的市场化可能比东欧还彻底,但是,它却不是一个转型国家。基于这种政治角度的考量,我们把中国90年代以来的体制称为“改革体制”。

有助于宪政转型的改革,必须首要地致力于规则的变革,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新的经济、政治、社会与精神秩序。这种改革理当带有一定的“立宪政治”的色彩,而有别于“常规政治”。改革作为一种与革命相对应的体制变革模式,肯定不止是要解决当下的问题和危机,也不在于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相反,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形成解决问题的新的政治参与程序与公共决策架构。中国之所以需要改革,乃是因为,旧体制的规则框架是不合理的,不可欲的,而需要代之以新规则、形成新秩序。

90年代以来形成的“改革体制”,却刻意地把这种本来应当具有立宪性质的政治过程日常化。改革没有致力于规则变革,而基本上是增长导向、效率导向的。改革体制下的各项改革——不管是经济改革,还是司法改革,或者甚至某些零星的党内政治改革,均是如此。

这种体制不同于东亚转型模式,因为,韩国、台湾等最典型的东亚国家尽管曾经是威权主义的,但是,其宪法并不否认自由宪政的价值,私人财产权的发育也是健全的,法治的基础性框架也是比较正常的。在这些方面,大陆都存在巨大差距。一个具有极权主义传统、并且从政治上从来没有放弃极权主义理念的政制,与威权主义是完全不同的。

这种体制也不同于前苏联的某些后极权主义体制。那种体制尽管也有专制,但同样承认形式上的自由、民主。

因此,这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体制。这个体制在经济领域是非常灵活的,并且,因为权力不受限制的国家保持着广泛而强大的控制力,所以,只要其认定了某一政策、制度有助于经济增长,那它就可以非常高效地实施之,而可以不计社会成本。因此,它可以创造出全球最好的投资环境来。这也正是90年代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尽管在这个国家,财产权的保护和法治远远不够健全,这一点事实上颠覆了经济学的正统教条。但信奉现代经济学的财经系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正是这种迟钝,让他们最终声名狼藉。


二、改革体制的基本政治架构


在改革体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仍然是极权主义。经历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外民主政治冲击之后,中国当权者对于改革形成了一种非常明确的自我意识:将改革完全局限于经济领域,经济领域的改革,也完全以增长为目标。

这种意识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传统的政治智慧,以及正统的意识形态教条。传统的政治智慧就是管子所谓的“仓廪实而知礼节”。正统的意识形态就是唯物主义。它断定,通过改善物质条件,就可以解决社会中的一切问题。当政者意识到,现行的统治在政治与意识形态上的正当性丧失殆尽,所以,为了权力的自我维持,需要通过改进民众的生活水平,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从而化解民众的政治诉求。改革乃是后极权体制为了维护其统治而不得不作出的一种明智反应。尤其重要的是,保存下来的极权主义控制体系有足够的力量排除人们对于其他价值的追求。

而为这种范围极端有限的改革提供知识协助的,则是财经系。应当说,“财经系”——仿照范亚峰所提出的政法系概念——是改革最真诚的信仰者。他们包括现在人们所说的主流经济学家,也即信奉自由市场理念的经济学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任务在80年代曾经参与体制改革决策。即使到了90年代,其中部分人仍然具有官方身份,并对各级财经决策者有一定影响力。还有部分人直接进入财经决策层。在财经系中,除了相信自由市场的学者和官员外,也包括部分具有政治抱负的私人企业家。他们具有共同的知识框架、大体相同的价值和信念。

90年代改革重新启动,财经系就与执政党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默契。财经系提供改革方案,执政党选择其种对自己有利者,利用权力予以推行。

按理说,这两者的价值是大不相同的,财经系追求的自由市场,而当权者从来没有明确宣布过这个目标,而始终对此有严重保留。财经系相信私人财产权、相信个人自由,也相信法治,这些同样是当权者所反感的。

但双方都发现对方有可利用之处。当权者试图进行一种自我维持型的改革,其主要目标是维持权力,但在政治与意识形态的正当性丧失殆尽后,只能诉诸民族主义和经济增长两个正当性之源。而要保持经济增长,就必须进行改革,财经系则可以提供改革的意识形态和具体方案。

从财经系角度来看,同样是主动地合作。这种合作基于一个信念和一个幻觉。这个信念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命题:以私人财产权为基础的自由市场是宪政秩序的一个构成性组成部分;同时,自由市场的形成与健全,也有助于社会之整体宪政转型。这一命题,是由西方战后非常流行的、受过经济学训练的自由主义者提出的,比如米尔顿•弗里德曼。

应当说,这一愿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或者倒过来说则完全正确:一个宪政秩序不可能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对于这一点,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有深入论证,他的基本结论是,一个计划经济内在地要求政府扩展其权力、并全面剥夺个人的全部自由与权利,控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基于上述学理,财经系相信,通过市场化改革,瓦解传统的计划体制与公有经济,推进私人经济发展,明晰私人财产权,发展出民间社会,就可以实现宪政转型。因此,财经系在与当权者合作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时候,其实是有一个隐藏了的最终目标的,他们自己相信,是在进行一场诱导性改革,至少是为宪政转型积累资源。

而东亚多国80年代以来的成功转型,似乎为财经系的上述信念提供了一个坚实的证据。人们看到,在韩国、台湾、甚至印尼、泰国,在威权主义体制下,市场逐渐发育,中产阶级生成并壮大,民间社会不断扩展,最终在经济腾飞之后,也很快地完成了宪政转型。这些成功案例让财经系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意志非常坚定。

也正是这种市场催生宪政的信念和东亚模式幻觉,让财经系与当权者顺畅地形成了一种关于改革的共识。

第一,财经系认可当权者对于改革项目的选择,优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法制建设,以增强政府的执行力,所谓法制,就是刘军宁所批评过的“依法而治”,而非真正的“法律之治”。改革最多只能深入到这个层面,至于政治体制改革,则避免触及。而且,法治也被工具化,纯粹是基于经济层面的需要而提出的,其正当性乃是基于经济效率,而非基于人们对于正义的追求。正是借助这一点,范亚峰所说的“政法系”在90年代逐渐浮现,其实它是财经系的衍生物。

第二,与此相关联,财经系承认当权者强有力地控制社会是合理的,甚至是完全必要的。80年代后期形成的新权威主义是这种逻辑最清楚的表达。同时,在大陆财经系中具有相当知识影响力的张五常也撰文反复论证,民主无助于经济增长,甚至以印度为例来证明,民主妨碍增长,而必要的专制反而最有益于经济增长。这一观点被财经系普遍接受,从而为当权者的控制权提供了一种巧妙的基于经济效率的论证。有些财经系官员甚至论证,在经济没有发展之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有很大风险。

第三,双方在容忍腐败方面甚至也形成了共识。从80年代中期开是,官员们就尝到双轨制的甜头,因而,即便是在体制内部,要具有一种进行维持市场化改革的强烈动机,当然,通常是进行到转轨中间阶段就停滞,以便同时获得两种体制的好处。这正是90年代要素市场化进展迅速的驱动性力量。执政党意识到,要继续保持其对社会的控制,就必须让官员们不断地获得利益。目前的统治体系毋宁是一种分赃体制。财经系则相信,腐败有利于市场化改革。对于这一点,张五常有系统阐述。


三、改革体制的哲学基础


极权主义与财经系之所以能够达成上述政策与政治共识,从而形成一种改革体制,乃是基于一种共同或者类似的哲学立场。

首先,极权主义和财经系都是现代物质主义的信徒。

杨小凯在其《百年中国经济史》中引用诺思(North,1994),诺思和温格斯特(NorthandWeingast,1989)指出,在英国,经济发展的最初过程是倒过来的,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决定宪政秩序,宪政秩序决定政治体制和法律体制,然后政治体制和法律体制产生一定的经济绩效。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没有一个支配一切的政治势力的地缘政治环境里,不同国家间经济绩效的差异将产生改变意识形态和宪政规则的压力。诺思相信,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的变化比经济结构的变化要慢得多。而在中国,更一般的,当经济发展的后来者试图赶上发达国家时,杨指出,它通常遵循着逆向的制度发展工程学。它首先试图模仿工业化模式;接下来是经济制度,诸如私人企业的组织结构;再下来是法律体制,诸如公司法;然后是政治体制,诸如代议制民主;它也许最终采纳一些宪政规则,诸如权力的制衡及来自发达国家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

这种模仿进路在中国获得了普遍的支持。被誉为中国最出色的哲学家李泽厚就曾经提出了“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政治民主”这样一种四顺序说。他在《马克思的理论及其他》一文(http://www.cc.org.cn/newcc/browwenzhang.php?articleid=6731)中的观察结论是,过去二十多年来的中国整体来说,相当不错,似乎正好印证了我的“四顺序说”。经济发展是基础,是“硬道理”,二十年来经济发展迅速而平稳,比好些国家原始资本积累时期的曲折和苦难要短要少许多。经济发展推动了个人自由,……现在开始注意社会正义,重视三农问题,扶助弱势群体。总之,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搬进了西方的科技、生产力、管理制度、生产方式,发展了现代经济,开始形成了今日中国社会的本体存在(“西体”,即现代化的“体”),但这是通过土地承包、乡镇企业、特区示范、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等等(将来肯定还有一些)外国所没有的“中用”而实现的。“西体中用”把经济搞上去了,使全体人民各有不同程度的生活(食衣住行)改善……当然,整个情况仍然严重。现在我对中国经济非常担心,一方面成绩斐然,另方面形势危险。我以为未来十年是中国或成或败的紧要关头,这主要仍取决于经济。……按照“四顺序说”,我以为只有经济发展、个人自由、社会正义发展到一定程度,一人一票的普选、多党、议会制度才可能实行。……总之,循序渐进,在现有制度上改良,以迈出中国政改之道。

不仅是一种事实观察,也被李视为一种应然的政治判断。而且,它还获得了哲学支撑,这种哲学,在李泽厚那里是“吃饭哲学”。在极权主义者那里,是正统的经济决定论。在财经系那里,则是经济学的心灵。

真正的自由主义从来是拒绝物质主义的,相反,它自始即带来有强烈的唯心主义色彩。它关注的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这些相对而言是抽象的秩序层面的事物,而并不关心现实的财富。因此,从根本上说,经济学本身很可能就是对自由主义传统的一种偏离。信奉自由主义的亚当•斯密所开创的政治经济学,经过并不怎样复杂的演化,就发展为马克思的革命理论,这也许并不是偶然的。因而,在中国,以唯物主义为正统的当权者,与信奉现代经济学逻辑的财经系之间,其心灵都基本上是物质主义的。中国的计划经济也是一种物质主义,城市民众在与农民不平等的基础上享有部分福利,但却以失去全部政治与人身自由为前提。

这样,执政党和财经系达成一个共识:优先进行经济改革,以实现财富之增长,并且为了做到这一点,可以牺牲政治自由和权利。到了今天,李稻葵仍然以印度为例主张这一点,为了他们所珍惜的经济增长,中国应当暂时拒绝民主,甚至拒绝法治。可以说,物质主义信念在财经系心灵中已经根深蒂固。

基于这种考虑,财经系努力地追求政策的去政治化,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可能引起的“争论”,而使经济改革措施可以不受干扰地得到实施。而在执政党那里,执政党则有意识地使用一种替代性战略,我们可以将其称为福利替代自由战略。这种战略也得到了财经系的默许,尽管财经系始终要人相信,他们其实始终心怀一个终极的政治目标。恰恰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过程中要实现改革方案的非政治性。

其次,极权主义和财经系都具有现代唯理主义倾向,相信自上而下的社会工程学。

马克思主义者相信,他们已经发现了历史规律,因此,现代极权主义就是一种基于欧陆唯理主义传统而实施的最为全面的社会改造工程实验。极权主义变为改革体制,执政党推动改革的基本哲学倾向仍然是唯理主义。能够表现这一点,就是那个著名的政治词汇:“不争论”。

作为财经系之知识和信仰来源的现代经济学,也具有强烈的唯理主义倾向。现代经济学相信,通过运用优良的政策工具,是可以实现市场均衡的。这种理性的自负让财经系相信,通过对东亚模式的观察,他们已经发现了某种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规律,那就是通过开明专制下的市场发育,推动宪政转型。他们相信,自己设计出的改革方案,是解决现实的经济与社会问题的最优解。

知识上的唯理主义必须导致政治上的威权主义及对大众的蔑视,他们假定,大众是愚昧的,不能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利益,而他们已经发现了增进大众福利的最佳方案,因此,可以借助于权力自上而下的强力推进他们的社会工程。他们相信,到最后,大众会明白“我们的”苦心的。

这种唯理主义的政治后果就是改革的说技术化或者非政治化。对于执政党的“不争论”策略,财经系是完全认同的。最近,李稻葵、樊刚等人都对网络的改革反思表示反感。他们对于争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惟恐争论会扰乱他们所制定的唯一正确的改革方案。不管是执政党和财经系都极力维护其对改革方案决策权的完全垄断。

本来,改革既然涉及到权利的重新界定,利益的重新分配,因而,它自然首先是一个政治过程。但是,唯理主义倾向却把这个政治过程化约为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仿佛,每一具体改革的目标是给定的,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以最有经济效率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这样,民众的参与就完全被排斥了。

这种唯理主义总是假定:第一,从知识的角度说,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是全知全能的;第二,从道德的角度说,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是无私的、仁慈的。事实当然并非如此。


四、改革体制的破裂


可以说,90年代以来,由当权者推动、财经系设计方案的系统性改革所形成的经济增长模式,单从经济的角度看是高效率的,但其内在的体制缺陷也同时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与高效率是一体之两面。90年代以来的增长是由当权者与财经系共同设计的一种单向度的增长,高效率所依托的是权力自上而下的强制力;无视甚至取消可能妨碍的民众之权利,乃是这种增长模式的一个基本特征。而财经系为这种权力提供了基于效率的正当论证。而获得了这种正当性的权力愈加放肆而野蛮,这一点也许出乎财经系的预料,但财经系也基本上默许了。这样的增长模式当然导致了大量社会冲突。

另一方面,当权者对于财经系的改革方案,向来是有选择地实施的。财经系依据自己的逻辑认为,推进市场化改革,必须打破出场进入壁垒,放松乃至取消政府的管制。张维迎早就讲过,如果取消审批制,中国的GDP至少可以提高30%,腐败现象至少减少50%。但是,当权者只选择了放开价格,而拒绝开放市场,也拒绝放松管制。由此导致了教育、医疗等领域垄断仍在、价格飞涨的局面。

吴敬琏先生明智地提出“好市场”与“坏市场”的区分,这一区分这当然有助于在90年代的掠夺式增长中。把“市场化”这个理想拯救出来,通过把其中的恶劣做法归咎于政府的有形之手而挽救市场的声誉。但是,这一区分经受不住人们的反问:在中国的现实中,好市场究竟在哪儿?可以说,改革体制内在地决定了我们所得到的只能是坏市场。因为,改革者与当权者达成改革的默契之时,就注定了我们只能得到一个坏市场。

因此,民众开始不满以至于愤怒。在90年代以来的改革体制中,民众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民众被拒绝在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之外,自然地成为各种改革成本和增长成本的承担者。因此,从90年代开始,那些利益直接受到损害的民众就已经逐渐积累不满。到近两年,不满终于全面爆发出来,并且将矛头指向了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因为,他们就是市场化改革的人格代表。

对此,财经系的第一反应是委屈。借着民众的不满情绪,在政治思想领域,毛主义者迅速复活,在经济学领域,计划经济再次被人予以肯定。财经系一方面继续抽象地坚持改革,另一方面殷切地等待者改革的盟友当权者提供支持,但这种支持迟迟没有到来。财经系不能不极度失望,而民众的不满和愤怒继续发酵。财经系流露出某种恐惧。这两个月来,通过对网络民意的否定,财经系集中表达了对于改革框架可能被颠覆的焦虑,以及对于迅速地趋向民粹化的民众的敌视。在西山会议上,财经系、政法系表达了对于当权者缺乏改革勇气的遗憾甚至愤怒。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两点:第一,改革体制已经出现了相当大的裂痕,当权者为了回应民众的情绪性反应,而有意拉开与财经系的距离,并弱化市场化在其意识形态话语中的权重。这一点让财经系倍感焦虑。

第二,于是,财经系面临一个选择:继续坚持改革逻辑,还是超越改革的逻辑。我们看到,财经系选择了孤独地坚持改革的逻辑,为此,不惜全面放弃原来还有的宪政理想,委曲求全地央求当权者继续维持改革体制,推进市场化改革,并不惜与民众对立,更有明显地走向威权主义。因而,或许可以说,财经系正在趋向保守化。

事实上,置身于改革体制内,对于财经系来说,这个选择是迟早要到来的。本来,财经系是以宪政制度为目标,而以改革及其所促成的经济增长为手段的。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所设计的手段却始终不能达到其所向往的目标,相反,那个手段所滋生出来的社会问题,让那个手段本身难以为继,曾经沉默的民众起来反抗改革体制。在这种情况下,财经系必须选择,是忽视至压制民众的诉求继续那种手段,还是改弦更张,对改革体制本身进行改革,以容纳民众的诉求。

财经系基于其唯理主义的逻辑,选择了前者。这就使财经系陷入众叛亲离的境地。而财经系曾经幻想可以通往宪政秩序的改革,不仅没有自动地实现宪政转型,反而激化了社会的情绪对立,使宪政转型的难度加大了。改革被公众抛弃,在网络时代,底层民众——或者自称代表底层民众的底层知识分子——的情绪迅速地趋于激烈,清算旧体制的呼声在网络论坛上回响。中国社会正在走向又一轮治乱循环。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已经死了,改革已经完全失信。即使继续推进改革,也未必有助于宪政转型。

问题的关键在于,所谓的改革体制,带有强烈的主奴关系色彩。形成这种关系的根源在于财经系的哲学错误,即上述物质主义和唯理主义。只要财经系传递给执政党的信息是,只是希望通过改革,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增进民众的物质利益,改善大众的生活水平,那么,财经系就已经自我放弃了对改革的根本诉求:规则变革。另一方面,唯理主义则使财经系承认了当权者在改革过程中的主宰地位。财经系希望借助那种权力推进他们理性设计的改革,因此,这种权力本来就是其所制定的改革纲领的基础性组成部分,或者是其改革得以展开的逻辑前提。这样一来,财经系就丧失了平等的谈判者的地位,把自己置于一个绝对的弱者地位,成为一个代表人民或者代表理性乞求当权者的角色。


五、以维权政治超越改革体制


改革之所以成为一种体制,原因在于,改革已经不具有变革体制的价值了。改革体制的哲学就使改革从一开始就放弃了变革规则的诉求,尽管财经系及从中衍生出来的政法系也曾经发出一些呼吁。但是,他们的呼吁其实是与推进改革的框架自相矛盾。让我们设想:假如政府民主化,则理性的改革方案就如何被有效执行?

因此,改革体制是一种高效率地实现增长的模式,但却不是一个推动转型的体制变革的过程。财经系曾经幻想,通过一个去政治化的、完全专注于经济增长的过程,可以实现最终其隐秘的政治理想。但经历了那么多改革,将目前的政治程序及公共决策架构与十几年前相比,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变化。改革体制陷入危机之后,某些反思改革的学者提出,改革目前遇到的问题是利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只要调整利益分配格局,问题就能够解决。这依然是物质主义思维的一种延续。当权者也毫无章法地采取一些财政补救措施,试图通过财富、福利的再分配,来缓解民众的不满。这时的所谓改革,同样基本上不具备规则变革的价值,或者反而出现了规则上的倒退。

可以说,改革体制到今天,已经相当清晰地呈现出了其反宪政主义的面相。

事实上,改革体制不仅仅是反宪政的,它基本上是反政治的。执政党与财经系合谋的福利替代自由的战略把社会扁平化为单一的经济性,中国社会成为一个纯粹商业性社会,而丧失了政治性。在这种战略下,整个政府成为一家以追求经济指标为主要目标的商业性企业,“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这种战略的具体纲领。各地城市政府在谈论“经营城市”,地方政府为经营目标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这种去政治化的结果是,取消了民众对于政府及政府之间一切可能的约束,整个政府追求一个目标,必然使得每一个政府放弃几乎一切道德与政治的自我约束,为了唯一的目标——实现增长——而毫不迟疑、也毫无阻拦地使用赤裸裸的控制与暴力手段。为了一个地方或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而并非官员直接的个人利益、也非为了意识形态或政治目标——而使用国家机器的暴力,这大概也是改革体制所特有的一种历史现象。至于民众,则不是公民,而只是消费者。他们成为国家权力随意摆布的对象。

因此,或许,不应当再指望通过当权者所谈论的“改革”——哪怕是政治体制改革——来实现宪政转型了。财经系忽略了一个关键的过度环节,从现有体制之下的改革如何生成宪政制度。在改革体制的逻辑与宪政的目标之间,存在一个断裂。尤其是当这个改革已经完全局限为经济改革,甚至纯粹是为了经济增长的政策设计的时候。

或许我们需要深入地思考经济增长、甚至市场发育、私人财产权事实上的发育,与宪政转型之间的复杂关系。财经系受到芝加哥学派经济自由主义的深刻影响,相信市场化下的经济增长有助于民主制度之建立,东亚模式似乎也给出了一个证明。

但事实上,问题可能绝非如此简单。自由市场经济学家的信念可能过于简单了。它至少忽视了历史的事实:在英美,恰恰是在法治、在自由宪政体制确立之后,现代市场才诞生并成长的,才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

东亚模式其实都有一个被人忽视的特征:比如,韩国、台湾,在40或50年代就已经制定了大体上属于自由民主的宪法,只不过在冷战的背景下,现实的政治并非完全是依照宪法运行的,而形成了形态各异的威权主义。但这种威权主义绝非极权主义,且原来的法统仍在,因而,80年代以来的变革,不过是恢复旧制而已,而威权主义的抗拒其实是无力的。而且,这些社会并没有完全否定司法独立,私人财产权也一直受到较有效的保障,企业的自由度也相对较大,公民的政治自由空间也并为完全消失。

苏联、东欧、中国等极权主义国家的转型,则与此完全不同。当财经系相信,通过市场化下的经济增长可以通往宪政转型的时候,其实很可能忽视了极权主义的特殊性。他们付出的代价是:极权主义的力量扭曲了市场化,也基本上有效阻止了市场、私人财产权转化为一种政治力量。

宪政转型归根到底是一项政治事务,因此,还是需要直接在政治层面上讨论。事实上,自由主义是反决定论的,反唯物主义,相反,它相信,人们安排政治制度,未必需要某种经济前提,重要的是在政治层面上的努力。否则,不发达国家的自由主义就陷于一种自相矛盾中。

超越改革体制,就是首先超越物质主义,超越经济效率崇拜,超越对财富的崇拜,而恢复对于历史、社会的均衡认识,面向日常生活,恢复公共生活首要的特征:政治性。中国社会需要从商业社会,转化为政治社会,从财富话语转换为权利话语。

为此,也需要超越唯理主义的社会工程思维。唯理主义促使当权者和财经系共同创造和维持了一种寡头式改革方案决策与执行机制。正是这套机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那么,伸张权利话语,就需要每个消费者转化为公民,并要求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这样一种诉求本身,就具有变革规则的价值。

中国目前的体制是需要根本性变革的,而假如我们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项,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开启一种改革新范式,使之具有立宪政治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说,改革明确地指向宪政主义的制度变革。

这种立宪政治的可取形态,就是维权政治。维权政治的生长点在改革体制内部,这种体制所形成的经济增长模式是掠夺性的,经济增长是以普遍地牺牲社会大多数人的某种权利为代价的。因此,自90年代以来,民众维权活动就逐渐兴起。这种维权政治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而通过个案的政治化,有助于推动宪政性规则的生成。与改革体制相比,维权政治是宪政秩序的直达车。维权政治是一种民众自我立宪的自发过程。

诚如王怡在《孙文与中国百年宪政的教训》一文中说,近年大陆公民维权运动慢慢兴起,意义之一就是终于找到了训政的方式。不是政府训导人民,而是人民自我训导,并且进而去训导政府。训导的方式不是暴力,而是维权。不是对抗而是谈判,不是武器而是言论。通过维权运动的训政与自我训政,第一可以推动法治化的技术积累,第二可以强化政务系统的"非党化"(王思睿语)趋势。第三可以降低直接政治冲突的危险,第四可以增强官民两方面的政治承受力,第五可以缓释民众对于社会不公的怨恨,疏导公众的民主热情,第六可以涵养民间领袖、舆论领袖和地方领袖的素质、资源与声望,第七可以分化政府内部的情势,争取体制内温和派的同情,第八可以为各种海外民主力量和资源找到非政治化的回归和注入渠道。第九可以为党治的退出提供风险最小的路线图,在未来的变局中最大化的降低当政者的阻力。新的训政之路,就是人们以主人的身分,而不是以臣民的身分去培育民间社会,和一个公共政治空间。就是在一党专制的政治现实中,有勇气象一个真正的公民那样自行其是。

而维权政治的大规模开展有赖于社会重建与精神重建。要使民众成为公民,需要民众超越单纯的物质利益,而追求自由,关注公共之善。因此,民众当摆脱单维的消费者身份,而参与公共生活,并追求超越性价值。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培育出一种自由精神。只有这样,个人的努力才能够有益于转化为宪政秩序生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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