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敬宜:“回头路”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16 次 更新时间:2016-04-21 21:09

范敬宜  

"四人帮"横行时期流行过的许多政治帽子,现在差不多已经都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了。但是也有几顶,还没有完全销声匿迹,象暗处的冷枪一样,时而向人袭来。"走回头路"就是其中之一。

比如,为了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加快发展农业的步伐,今年许多地方试行了各种生产责任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这时,我们又能听到这种"枪声"了:"这不是走回头路吗!"在"四人帮"的辞典里,走回头路者,复辟资本主义之谓也,那还了得!于是乎,原来心有余悸的人更不安了,原来胆子比较大的人也觉得不那么仗义了,即便是态度比较坚决的人,也少不了再三辩解:"这不是走回头路,而是前进",等等。

其实,"走回头路"并不都是可怕的事情。在生活中,走回头路是常有的现象。走错了路,就需要回头,否则越走越错;走过了头,也需要回头,否则越走越远;甚至向前冲刺,也需要后退几步。明知前面是死胡同、臭水坑,或者已经碰得头破血流,还偏要"风吹浪打不回头",并且认为这叫"革命""前进",那不是傻子,就是疯子。建设社会主义同样如此。社会主义在实践中,既是实践,就不可能走笔直的路,就必然有曲折,有进退,不断地积累经验,然后才能找到比较正确的途径。前进中不走回头路的事,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个上下求索的过程,自然也包括走回头路在内。

指责实行某种责任制是"走回头路"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这样的责任制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就用过,现在是八十年代了,还拿来用,不是"复辟倒退"又是什么?问题提得够尖锐,可惜忘记了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检验一种生产关系是前进还是倒退,只能看它是否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还是阻碍甚至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什么"过去用没有用过"。过去用过有效,现在用了仍然好使,岂不恰恰说明这种办法适合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群众觉悟程度吗?怎么能说它是"倒退"呢?把行之有效的东西统统说成是资本主义,未免过于美化资本主义了吧!

我们有些同志之所以会被这顶帽子吓住,主要是还没有冲破左倾思想的束缚。长期以来,流行着这样一种理论:在生产关系上搞得越大、越公,就越进步,越革命,才越象社会主义。在这种错误思想支配下,干了不少违反客观规律的、冒进的事情,甚至指望在几天、几个月之内把列宁告诫过需要"一整个时代"来干的事情干完。而林彪、"四人帮"又把这种错误推向极端,在生产关系上搞"不断革命",震天价喊"坚持前进,反对倒退",搞"穷过渡",搞"大寨分",结果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国民经济被拖到了崩溃的边缘。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这样远了,再不回头能行吗?能回到真正的社会主义道路上来吗?对这个问题,许多群众是看得很清楚的,他们说:"不是今天走回头,而是以前走过头"。这个道理,应该使广大干部、群众都懂得,这样才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加正确地理解党的新政策、新措施,从而大胆地进行改革。

总之,对"走回头路"一定要作具体分析,看究竟是"回"到哪里。回到资本主义当然要坚决反对,回到科学社会主义则是天大的好事。对那些把"走回头路"当作紧箍咒拿在手里,企图用它来阻挡我们改革的人,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可爱的先生,你们说对了!我们就是要在实践已经证明走不通的道路上赶快回头。不过,绝不是回到什么资本主义道路上去,而是象列宁教导的那样:"为了更准确地跃进而后退--为了更好地跃进而后退!"(原载于1980年10月6日《辽宁日报》,当时署名为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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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1980年10月6日《辽宁日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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