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周:“十三五”文化规划应做好顶层设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27 次 更新时间:2016-04-21 11:28

进入专题: 文化规划   十三五  

范周  

文化发展重在内容建设,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做好顶层设计,使传统文化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源泉,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秉持文化发展为人民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文化对外贸易的规划设计,大力培养文化人才,推进文化立法,依法管理文化事务。

一、传统文化应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曲阜孔子研究院的讲话中,传达出“中央弘扬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决心”。此后,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大会上,总书记再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并具体指出中国儒学在国际传播中要做到“四个讲清楚”。

由此可见,中华传统文化精华,是习总书记治国理念的重要来源,在总书记倡导的“中国梦”、以民为本、以法治国、人与自然和谐一体、新型国家利益观等重要的治国理念中,都能看到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厚重的历史影响。正如习近平所说,“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领导干部也要学习,以学益智,以学修身。”可以说,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总书记已经给我们指明了方向,也为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供给,以及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上,中国传统文化都应该大有作为。

(一)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供给应凸显传统文化精髓

首先,要做好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把有效的资金投放到国家规划的内容当中。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容生产上,挑选一大批群众喜闻乐见、耳熟能详、便于传播的文化产品,像总书记所说,“像空气一样,弥漫在生活中”。此外,既然是通过国家的财政投放,强调文化惠民,就要本着均等化、标准化的原则,让不同区域、无论城乡的所有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中传统文化的滋润。

其次,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其核心是为了人民群众,应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这个“人”,指的是精神层面的需求。当下,人民对传统文化的渴望程度,与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殷切期望,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我们要在这个领域当中,挖掘出与时代精神相一致的内容。而在具体操作当中,其表现形式也应该与时俱进,适应当下社会快节奏、移动化、碎片化、图片化的阅读习惯,将传统文化的精髓通过动漫卡通和数字娱乐等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以全新的形式呈现出来。

(二)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应体现宏观引导

对于文化产业意识形态这一重要社会属性的自觉认知,是我们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具体表现。在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上,不能够完全听从市场的指挥。文化产业和其他经济产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文化产业有明显的社会属性。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顶层设计的作用,通过政府杠杆、评价机制、资金导向、园区和产品等各项措施,归纳、引导和规范文化产业在内容生产中应该弘扬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这是作为执政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权利。

作为文化产业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文化企业也应该在这个领域当中拿出真正的实招,不能仅仅盯着文化产业的市场要素。在今天的文化建设当中,文化产业要想持续高速地运转,其核心是超越了市场要素本身的,是对于意识形态重要属性的自觉认识。

(三)对外文化贸易中应积极传播中国文化元素

如何把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到国外消费者的欣赏习惯中,是对外文化贸易的重要任务。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开办孔子学院等等,这是有一定成效的。也有一些企业通过院线收购、演艺产品输出等方式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影响力并不大。其根本原因是,我们还没有从顶层设计上做好研究。文化走出去要讲究策略,应该根据消费国的欣赏习惯,让中国传统文化要素有机地糅合在其中。譬如,好莱坞为了抢占中国市场,在题材选择、人物造型、拍摄场地、甚至演员阵容上,有意识地加入了很多中国元素,安排中国场景,这都表现出制作方对消费国审美需求的细致全面的分析。因此,我们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也应该做好这方面的研究、梳理和开发,使之能够以文化产品的形式把中华文化的精髓、中华民族的文化价值观输入到全球。

(四)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应去粗取精再加工

不是传统的就一定是优秀的,不是有记忆的就一定是要弘扬的,要像总书记所说:“对我国传统文化,对国外的东西,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

在这一方面,我们应该组织专门的社科力量予以专题研究,充分发挥高校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对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深入挖掘、科学梳理,把那些和时代脉搏跳动相一致的、和今天社会发展相吻合的思想提炼出来,整理升华。我们既是中华文化的承载者,又是中华文化的传播者,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认真汲取其中的思想精华,深入挖掘和阐发其时代价值,在继承中创新,在实践中发展。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好这源头活水,用其蕴含的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这与我们正在开展的“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内容可以说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何能够让顶层设计的思想贯穿到规划编制的方方面面,这是我们当前应该深入思考的一个命题。

二、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应协调发展

文化建设需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双轮驱动。文化事业满足了人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文化产业满足了人民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那么,在顶层设计当中,应当如何充分利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各自的特点,使两者共同承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使命,满足人们多元、多层的精神文化需求,最终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呢?

(一)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协同发力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文化事业”一直处于我们视野的焦点,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文化产业”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党的十六大报告则明确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作为两个概念提出,并指出“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指导意见。

国家支持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文化产业也在近年来快速发展。但是,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背后,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却颇显落寞,我们应该看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短板以及相比之下我们对公共文化事业的轻视。

基于这样的原因,“唯文化产业GDP论”出现,忽视文化建设内在规律的“大跃进”现象层出不穷,这为我们的“十三五”规划敲响了警钟。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仅体现在GDP的比重上,更要充分考虑文化建设在促进文化共享、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作用,这需要顶层设计予以充分考虑。

(二)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互通共进

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优化整合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在文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有的文化项目既有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属性,也有经营性文化产业的特点,两者密不可分,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协同发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例如,广播电视村村通、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制作和少数民族文字出版能力建设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这些文化项目本身是公共文化建设的范畴,但是其真正的运转则涉及了文化产业的诸多门类,例如电视产业、广播产业、图书出版产业等。再如,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珍贵文化遗产的保护性修复工程,其本质均属于公共文化建设,但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拉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间接产生了经济效益。因此,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时刻牢记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密切关系。

(三)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共同承担文化使命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核心是内容生产,具有鲜明的社会属性,承载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使命,这是二者的共同之处。从这一角度而言,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彼此间更是无法分割的。

有一段时期,我们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过度强调市场要素作用,将文化产业与其他普通经济门类相等同,这种观念忽视了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有失偏颇。在这样的思维导向与价值取向下,部分文化产品只要市场不要底线,为了获得低俗的叫好声而最终沦落成市场的奴隶,更有甚者则把这些文化产品当作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实施贿赂的手段。

我们的文化建设不能够忽视“底线”,要始终承担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面对我国文化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在顶层设计层面始终贯穿底线思维,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妥善破解文化建设的各类障碍,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要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协同发力,承担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使命。

(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各自具有重要特色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文化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分别有着各自鲜明的特征。在推进两者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要时刻预防忽视两者特色的问题出现。

产业必须要通过盈利来实现其存在的价值,文化产业的发展亦是如此。文化产业对于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着重要的作用。文化产业通过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文化产品付费是必然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就是要通过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供人们消费,满足人们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相反,文化事业则不能因为其要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就借“事业之名”行“产业之实”。在文化事业建设中,要始终牢记文化事业立足于维护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然而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举例来说,现在有很多地区打着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不能割裂的口号,将群众文化馆、群众图书馆进行租赁,从事餐饮等行业并从中营利,人们进入图书馆读书还需要额外缴费。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文化设施原有的惠民性、公益性被破坏了,这种做法也是对纳税人的不尊重。

因此,在公共文化建设中不能偷梁换柱,不能事业、产业全不分,要始终坚持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事业建设的惠民性、公益性,通过提供标准化、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在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两者不能从完全割裂的极端,走向忽视各自特色的另一个极端。

三、文化发展应体现人民观

文化来源于人,又回馈于人,文化发展,既是国家战略,又与每个个体息息相关。只有把人作为文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正确的文化发展观,才可能实现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一)文化发展为了人民

文化的发展,说到底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与落后的文化生产力之间的矛盾。通过大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健康的公共文化生活空间,丰富高品质文化消费产品的供给,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让每一个公民在文化发展中提升自己。人民是文化发展的目的和归宿。

明确了文化发展的目的,就需要在顶层设计当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变以往以政府为主的单向模式,将是否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作为衡量文化发展的准绳。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人民的文化生活方式和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文化发展需要和人民的新需求有效对接,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让每个个体都享受到文化发展的成果,沐浴到公共文化服务的阳光;也要考虑人民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大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还要把“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确保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不能被损害。文化民生,一切的发展都以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文化发展依靠人民

人民是文化发展的目的,也是文化发展的主体。人民群众的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尤其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文化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以群众为主体参与的文化建设充满了生命力。风靡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就是群众自发创造文化、消费文化的典型事例。政府搭台、民众唱戏,才是文化发展的“正道”。

文化事业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吸纳广大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开辟新路,同时也要保障这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的正当权益并给予相应的鼓励和扶持。近年来,上海、北京开展的文化消费优惠活动,就是探索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尝试。这个活动将公众自觉自愿的消费与政府补贴结合在一起,让观众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文化娱乐方式。文化产业方面,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市场去引导人民参与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总之,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一起发力,依靠人民发展文化。

(三)文化发展秉持人民观

文化是“五位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更是贯通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主线,“十三五”的文化发展也面临着新常态。在制定文化发展规划的时候,要从人民真实的文化需求出发,结合各地的人口结构、文化消费水平、风俗人情等实际情况,将文化惠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综合考虑统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勾勒出“十三五”的文化发展蓝图。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把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合理分配公共文化资源,统筹城乡均衡发展,推动老少边穷地区的跨越式发展,解决文化普惠的现实难题。文化产业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同时与文化富民紧密结合,培育和激发群众的文化消费潜力,引导、鼓励、扶持全民开启文化创业新篇章,以文化发展促进个人发展。

文化发展要秉持人民观,实现目的、手段、路径“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要在这一过程中共同努力。政府掌舵,把握文化发展的前进方向,做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顶层设计;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成为文化发展的中流砥柱和活力源泉;公民既是文化发展的建设者也是成果的享用者,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深入到文化发展的全过程。

四、文化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

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在“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的编制中,我们所讲的实事求是,就是要立足中国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国情和区域文化差异化发展的实际,把握文化发展的规律,做好文化规划的设计,寻求文化建设的路径。其基本内容概括为“三要”、“两切忌”。

(一)文化发展应强化“三要”意识

1.文化发展要立足自身调结构

文化建设到了新的历史时期,不能只强调速度,而忽略内部的结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不断调整,文化建设也面临着自身结构调整的问题。例如,互联网、数字化催生出的新业态,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文化消费内容和形式,我们现在的“老三馆”(博物馆、体育馆和图书馆)早已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了,需要创造一些适应实际的文化阵地。因此,在“十三五”文化规划的编制中,顶层设计要做到实事求是,让文化建设的产业、事业、非遗保护和对外文化贸易都立足于自身发展规律,不断创新,调整结构。

2.文化发展要正视差异留接口

实事求是还应基于我国区域分布的广泛差异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民族习俗、宗教信仰的多元性。不能“一刀切”,不能一个标准管全国,要在顶层设计的大框架下,留出缺口,留出接口,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细则。例如,台湾的文创产业分类是“16+1”,其中16个门类是全台湾地区都必须发展的,具有统一的统计标准和口径。同时,还允许每一个市或县结合自身实际,发展一种特色的文创产业。这种做法做到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十三五”文化规划的编制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将地区差异、经济状况和民俗信仰这三个维度考虑好。

3.文化发展要把握优势谋发展

我国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文化传承等都不一样。因此,各地区要充分挖掘各自优势,科学谋划发展。例如,深圳毗邻港澳,早期发展了印刷,随即兴起了设计和包装,之后聚集了大量图片和音像资料汇总企业,形成了上下游完善的印刷产业链,由此产生了引领中国印刷业的雅昌集团。同样,深圳的电子器材逐渐发展到民用器材,后来又发展到娱乐产品,由此产生了酷六、腾讯和华强等一批文创企业,这些都离不开深圳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结构调整。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必然会给上海带来更多的文化与金融结合的新产物,使得上海在文化创意的设计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十三五”文化规划要做到实事求是,把握当地的经济文化优势,抓准当地的资源特性,将其与文创产业和公共文化事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找到本地的文化地标,实现科学长远发展。

(二)文化发展要强调“两切忌”原则

1.文化发展切忌“牵强附会”

“十三五”文化规划的编制一定要厘清当地的文化资源,尊重历史事实,树立正确的文化历史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不能为了争地方经济发展之利,争城市影响扩大之利,争官员政绩提升之利,而牵强附会、舍本逐末。例如,名人故里的争夺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乱象横生。从享誉历史的三皇五帝、将相名流,到臭名昭著的民族败类、无耻小人;从确有其人的典籍人物,到虚幻缥缈的传说人物和文学角色等,真可谓无所不包,无奇不有。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就是要结合实际的自然和历史文化传承,同时还要有一个底线思维,坚持正确的文化导向,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当地历史文化资源。

2.文化发展切忌“贪大求全”

我国文化产业包括十大门类,而各地区的资源秉赋、综合实力不同,所以在发展文化产业时不能贪大求全,要因地制宜,发展当地具有优势的特色文化产业。例如,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有28个大项、302个小项,一些体育大国有几十甚至上百个项目,更多的国家只有一项,或打橄榄球、或赛马、或游艇,并不影响参与奥运会。文化产业也是一样,它有10大门类,30多个中类,100多个小项,一个地方能干好其中几项就可以了。有些地方把图纸描绘出来,表现出来雄心壮志,但想干和能干,这完全是两件事情。因此,在“十三五”文化规划的编制中,实事求是还要体现在“量力而行”上,“量”资源的力,“量”人才的力,“量”对整个历史文化梳理的力。

总之,“十三五”文化规划的编制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历史文化资源相结合,与地方的文化特色相结合,同时与已有的资源相结合。我们最担心的就是规划的编制不从实际出发,甚至有一种政绩攀比心理,其他城市做了一项规划,而这个城市不做就会感觉没面子,其实真正的面子是做出的规划能不能落地,真正的面子是总书记讲的能不能一张图纸干到底,这是最大的实事求是的面子。

五、加强文化对外贸易的规划设计

“十二五”以来,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对进一步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贸易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文化对外贸易作为文化走出去最有效最持久的手段,在国家顶层设计中应当加强规划设计。

2003年至2013年,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从60.9亿美元攀升至274.1亿美元,年均增长16.2%;但同时,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偏低,核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仍然存在,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还很弱。在“十三五”文化规划编制的过程中,研究文化贸易走出去的重要性,就是要先从顶层设计上下功夫,从内容设计、渠道建设、引进走出相结合三个方面重点规划。

(一)优化文化产品内容设计

1.考量文化产品的创作需求

俗话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文化产品的打造,要把需求作为第一位来考量,把节奏、叙事风格、表现形式,以及消费过程中所追求的审美享受,作为创作的原则。中国原创品牌剧目《功夫传奇》,是国外知名度最高的中国舞台剧之一,堪称中国功夫文化对外的一张名片,它的成功“出走”,正是由于在创作过程中,以国际思维更新故事情节,成为符合国际审美需求的英雄成长历程。

2.规划文化产品的行销方式

“酒香也怕巷子深”,再好的产品没有充分的宣传和营销,也是浪费。文化产品走出去,要把对文化贸易走出去的宣传、文化整体形象的展示、文化商品的推介结合起来,而对于大部分成长中的民营文化企业来说,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国家要从规划上进行引领,地方政府也要把工作做到位,学习介绍国外好的营销方式。从创作到发行,在顶层设计上就得引导得当、支持到位,真正让好的文化产品走对路,走到对方心里面去。

(二)构建文化产品贸易渠道

我们讲文化产品适销对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找对渠道。被国内外的艺术同行誉为“中国油画第一村”的深圳大芬村,有超过80%的油画出口到欧洲、中东、澳洲、美国等地。然而,从大芬村出口的油画经过欧美等国家的销售渠道进入市场以后,却只能赚取小部分的利润,原因就在于海外渠道的不顺畅。因此,主动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国外销售公司、就地展销接单是大芬村“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

很多企业凭借强大的资本力量和独到的战略眼光,已经深刻意识到渠道对文化产品走出去的重要意义。比如万达集团收购美国电影院线,以及对欧洲市场的开拓,是中国重视提升文化软实力,拓展海外传播影响力的一种尝试。上文提到的《功夫传奇》,也正是通过积极探索海外演出渠道,开拓出了一条中国文化的国际表达之路。再如近年来中国图书在法兰克福图书交易会上的优秀表现,也是渠道进入的一种成功。

实际上,过去很多优秀的文化产品拥有着响亮的品牌和独特的设计,然而到头来却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由于缺乏渠道建设,只能在产业链的环节中被迫处于劣势地位。这种被动挨打的现状证明,要做好文化贸易,就要在渠道上下功夫,深挖渠道、占领渠道话语权是首要任务。这需要在“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顶层设计中首先强调出来。因此,做好文化贸易的渠道构建,一定要从国家的战略层面开始。

(三)树立文化产品贸易自信

1.把握文化保护的合理力度

文化保护是各个国家都面临的课题,但在引进来过程中,更重要的是树立文化自信,掌握鉴赏甄别的能力,使其推动本民族文化产品的快速成长。中华文化与世界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化是相通的,只有“走出去”,才能加快中外文化之间的碰撞和融合,通过自觉的文化批判和文化选择,使中华文化根深叶茂,永葆青春。

2.重视文化贸易的双重使命

文化产品和一般的工业产品有很大的不同。工业产品只是消费产品,但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功能,肩负着消费、传播国家价值观的双重使命,既要重视推介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更要重视推介中国的新文化。应该比其他贸易更值得拥有好的政策。通过编制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要把文化贸易的制度体系建构起来。

六、人才培养的基本框架和战略思维

人才是文化发展的基础,优秀的人才也是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不可少的基石之一。因此,在“十三五”文化发展的规划编制中,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也应当被纳入到顶层设计当中来。文化人才的培养方式在基本框架方面应遵循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两步走的道路,从基础教育开始,通过专业的学科教育引领人才的发展方向,而后通过继续教育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磨炼和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同时,在战略思维上,做到对内营造包容的人才成长氛围,对外开展积极的人才交流活动,提升人才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弘扬中国文化。

(一)高校和社会共同致力人才培养

1.高校做好基础教育工作

首先,目前人才队伍建设应当做好基础教育。当前,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建设正处于如火如荼的阶段,社会的各种资源都在向其倾斜。但是,无论产业还是事业,没有人才作为支撑,就不可能获得持续发展。基础教育是现代人才培养最主要的一个途径。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需要高校向学生来传授专业知识同时引领专业方向。专业学科的基础教育是人才培养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因此,人才队伍的建设首先要从基础教育抓起。

目前,全国已有近千所高校设有文化产业相关专业或方向。但是,文化产业的专业学位教育至今未能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之中。文化产业的大部分学科都是依存在传统学科下面作为一个分支或者方向。很多高校都将文化产业专业设立在人文历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或者艺术学院等二级学院。近年来,这个问题已经慢慢获得了国家的重视。但是,我们要明确的是,完成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设还要有个过程。

2.社会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基础教育解决的更多的是人才发展方向的问题。要想真正培养出能够推动产业进一步发展的人才,还需要在继续教育中提炼培养一批领军型人才。因此,继续教育也应当列入“十三五”的规划编制当中,特别是对于重点人才的培养更是应当引起重视。我们常说,一个人才就是一个行业。有一批领军人才,这个行业才能持续发展。日本的动漫产业因为有了手冢治虫、宫崎骏这样一批大师而慢慢崛起,而斯皮尔伯格、蒂姆•伯顿、弗朗西斯•科波拉等一批著名导演也在引领着美国电影产业的发展。

在人才的建设上,对于领军型人才的培养很重要,这些领军型人才是未来引领行业发展方向的人,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人才的培养需要社会大环境的磨炼,因为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需要在各种技能融会贯通之下的综合素质,这些只有在社会的实际操练中才能获得。

我国现行的人才发展战略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例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国家“863”计划,教育界的长江学者以及大量海归人才的培养等等。这些人才发展战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各行各业的领军型人才。但是针对中国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发展,国家没有专门的人才规划,也没有专门的重点人才培养战略,这是一个重要的缺憾。

(二)内外结合推进人才培养

1.内部:以包容心态对待人才

对于人才,我们要有包容的心态。人才的培养需要一个打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够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失败;不能不顾现实环境,做出一些拔苗助长的行为,这样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卡梅隆为了拍摄电影《阿凡达》,前后酝酿了十二年,这样漫长的等待换来的是整个世界的震撼。反观我们自身,急不可耐地要求出精品、出力作,却不知道给予人才成长的时间,最终只能无功而返。对于任何人来说,安全感、归属感、被社会容纳和尊重的感觉是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要知道,一个宽容的社会环境才能留住人才,发展人才。

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所以,对于不同人才间的差异性,我们也要用宽容的心态来对待。科学讲究的是整齐划一,文化讲究的则是差异化、个性化,这也是文化所独有的魅力所在。因此,很多从事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人会有一些另类的特点,这并不妨碍他们能力的发挥。可是往往因为这些另类和独特,许多人无法接受他们的与众不同。所以,怎样去构建一个和谐宽松的社会氛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2.外部:以开放心态培养人才

对于人才的发展建设,我们应该遵循“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战略思维。当下青年人的思维方式带着特有的互联网标签。如果政府不能打破陈规,从青年人的角度出发去和他们沟通,那么产生的必然是不理解和抵触。而像台北市的新市长柯文哲这样,真正通过互联网,以青年人能够接受的形式传递一些信息和信号的人又有几位呢?

交流才能互通。我们应当让大量的人才“走出去”,与全球的青年才俊进行文化交流,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同时,我们也需要把大量人才“请进来”。因为,这些人的亲眼所见和亲身所感是比任何广告都要有说服力的。像美国这么发达的国家,依旧会拿出来数字惊人的资金,吸引世界的人才到美国去学习和深造。这样做的结果是既促进了人才间的相互交流,也传播了美国的文化。如果我们国家也能够让全世界的优秀青年到中国学习、就业、生活。那么在这样的熏陶之下,何愁中国传统文化不能走向世界呢?

人才建设的前提是思想要彻底解放。顶层设计的目的是要从战略和布局的角度,顺应发展趋势,前瞻性地规划出未来的发展蓝图。因此,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必然是要结合未来文化建设的发展趋势以及当下的发展现状,为未来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好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工作。而这样的人才规划和人才管理可能需要政府用五年、十年、二十年时间才能纳入到政府总体的管理当中。

七、推进文化立法,管理文化事务

现阶段,文化已成为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改变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影响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而通过立法方式管理文化领域的事务,已经迫在眉睫。“新常态”中有新亮点,文化立法也迎来了新机遇。

(一)文化立法刻不容缓

文化立法在文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总体上看,文化立法相对于国家的整个法制建设来说,步伐缓慢。据统计,截至2013年8月,我国立法总数约38000件,其中有关文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约1042件,占全部立法的2.7%。其中现行的文化领域法律约占全部现行法的比例为1.68%,与之对应,经济领域法律、政治领域法律、社会领域法律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分别占全部现行法的比例为31.5%、52.1%、7.56%和7.56%。文化立法着实刻不容缓,因为文化立法在整个立法中所占的比重太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文化纳入到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些都要求在十九大召开之前一些重要的文化立法工作要全面推进,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十三五”文化发展的编制规划过程中文化立法无疑迎来了重要机遇期。

同时,我们也应明确文化立法的重要性。首先,加快文化立法,有助于协助我们更好地去处理文化领域新兴事物的需求。现行的文化立法内容的前瞻性和涵盖面均不足,导致在面对当前文化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文化业态时,在监管上往往存在法律的空白点或灰色地带。其次,加快文化立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方面的需求。现有的文化立法局限于当前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缺乏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制度设计。再者,加快文化立法,对我们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文化领域,目前国内的很多文化法规条文与国际公约尚未能很好地对接,开放度不够,我们需要在顶层设计上做更多的努力。

(二)文化立法是搞好文化治理的前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现如今,文化治理没有法律的保障,就只是依靠一些行政措施、一些文件来管理,这对于可持续性的发展是不利的。

改革开放36年来,中国现代化建设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成就斐然,达到举世公认的“黄金时期”。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新概念的提出堪称现代化的“第五化”,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除了需要强化的制度、机制等硬手段外,更需要文化治理这样的软办法。“更少的强制,更多的同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多的对话协商沟通合作,更少的独断专行”“更多的激发权能,更少的排斥和歧视”是人民群众所期待的。

(三)文化立法是促进文化建设的基石

中国的文化法律体系由母法、专门法、法规条例三个层次构成。宪法是三个层级当中最高的层级,宪法下面的各个行业上都有一些母法,文化的母法也有一些了,像最近刚刚公布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但在公共文化服务母法下面还有一些专门法,比如图书馆法、文物保护法、全民阅读法,文化产业促进法下面也有像电影法、动漫法、电视剧法等一些专门法,再往下就是一些条规了。我们现在条规法规是有一些,但专门法不健全,缺失太多,顶层的母法几乎全部都没有,所以说我们文化立法体系的建设是整个社会治理当中的非常紧迫的事情。

就拿文学艺术领域来说,文学艺术界为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而关心文化立法已成为普遍而又紧迫的要求。一部反映现代生活题材的电视剧或电影,往往因为其涉及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某部门、某事件,就会有人对号入座,整得编剧、导演、制片人手足无措。七改八改片子面貌全变了,虽是心急如焚,四处奔走,八方呼号,却也全然无效。内行哭笑不得,外行吐槽挑剔。大量营销热度很高,放映后却票房惨败的电影如《一步之遥》等或许有点有苦说不出。这部片子是由姜文执导,观众期许甚高,惨遭滑铁卢的背后,我们也许不知道这部影片在经过多次审查后是否早被修剪得七零八落了。

(四)文化立法是增进国际交流的助推器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范围的不断扩大,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文化贸易进程的不断加速,中国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文化立法工作的建设与发展无疑能为我们更好地走出去保驾护航。

现在国际的许多文化组织,比如教科文组织对中国的许多疑义,就是因为他们认为中国在文化多样性上、文化折扣上、文化保护上是一个封闭的缺少法律支撑的国家。所以我们加快建设文化立法这方面的工作也是为了和国际进行交流有一个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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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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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文天下》(济南)2015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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