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雁:“文化治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建构全面深化改革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30 次 更新时间:2016-04-2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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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雁  

【内容提要】 当代中国的改革正处在一个关键期,由经济改革必然带来的“文化转向”为深化改革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创新的土壤比创新本身更重要;发展的方式比发展本身更重要。改革需要建构一种发展的土壤,而这个土壤就是一种具有核心价值认同的社会文化整合机制。从深化改革的视角我们可以认识到“文化治理模式”建构的时代价值;从全球竞争视角可以看出本土化核心价值建构的理论意义;从文化认同感和“集体良知”建构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文化治理模式”承担着群体社会价值重塑、文化权威重塑和现代人伦理重塑,并在此基础上培育具有民族共同价值内核的重任。

【关 键 词】文化治理/核心价值/文化自觉/集体良知


“文化治理模式”创新作为国家“软实力”的主要构成部分,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直接动力①。发达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在谋求一种“影响他国意愿的能力与无形的权利资源,如文化、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等领域的力量”②。面对全球化的新挑战,特别是以“混杂化”③为特征的西方文化对地方性文化的“碎片化”冲击,中国新一轮深化改革必须从民族文化核心价值重构的意义上进行“文化治理模式”创新,这是一项复杂而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现阶段可思考的问题有三个面向:(1)从社会角度出发,建立核心文化价值观的社会认同及“文化的合法性”④;(2)从本土化的角度出发,建立传统“文化根柢”与现代市民精神结合的文化治理“逻辑自洽”;(3)从群体与个体的自为角度出发,建立集体认同的社会文化发展动力机制。通过文化治理模式创新,培育深化改革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土壤。在全球竞争中确立国家本位化的文化核心价值,创造本位化的国家文化全球价值链的“生态位”是发达国家顶层设计的核心战略导向。在当代中国特有的由经济变革引发文化变革的“文化转向(Culture Turn)”背景下,“文化治理模式”建构与创新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塑造中国在世界竞争中的“文化身份”和文化话语权,同时,也是在创造深化改革的“文化治理场域”。

一、深化改革视角:“文化治理模式”的范畴与社会属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策略之一是启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改革总布局,即在强调“改革的系统性与整体性,突出协调性与协同性”,而“文化治理模式”创新在其中起着结构性整合的关键作用。

“文化治理模式”创新成功与否决定着总体改革的成败。纵观世界各国的治理模式,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从“社会管理”到“文化治理”模式的转型,特别是欧美,以及亚洲的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明确提出了文化治理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文化治理已经成为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主体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国家治理从工业社会走向后工业社会时出现的“社会转向”与“文化转向”,而其中的“文化转向”是政治结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变迁的必然选择。当生产服务型经济体系替代工业经济体系而成为社会发展主要动力的时候;当网络经济与智慧产业替代传统工业而主导现代生活的时候;当全球一体化使所有的国家都被置于一种“克里奥尔化”⑤文化背景下,而本土文化受到冲击的时候;当社会阶级转型——白领阶层、创意阶层的数量超过蓝领阶层而形成典型的中产阶级的时候,“文化治理模式”被推到历史前台。不言而喻,以民族文化核心价值取向为主轴的现代化“文化治理模式”,就是在全球化浪潮中建构“世界文化身份识别”的一种理论实践创新与行动逻辑,也是国家“柔性管理”、客户服务型管理的现代性模式。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以“多梯度社会结构类型”而存在的⑥,所以中国需要建构一种有本土化意义的“文化治理模式”的创新体系。

“文化治理模式”是福柯早期提出的“治理性(governmentality)”和托尼•本尼特提出的治理理论的整合,强调从“文化治理”的工具理性转向社会整合治理的法理理性和人文美学价值理性,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领域的治理到社会整体治理机制与模式的后现代建构。

传统治理模式强调的“治理性”是指以制度设置、权力调整和国家行政管理为核心的国家行政管理⑦,在工业化进程中这种理论本身形成了有价值的系统理论体系。“文化治理模式”就是吸纳了传统“治理性”的内核——建立政府和民众之间文化认同意义上的管理关系,这种关系是“使个体受最高的权力控制的一套复杂的行为方式”。⑧在此基础上,“文化治理模式”提出文化价值取向的社会治理体系,即从管理“控制的技术”到被管理的社会成员的“自我的技术”⑨及伦理认知控制的一种理论认知创新。从外在治理性对个体行为的引导,转向个体内在的“自我治理”,唤起个体个性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为”,进而形成自我规范的“文化范式”。传统“治理性”是“文化治理模式”的雏形也是核心要素。面临全球化的社会文化整合与冲击,特别是强势文化对弱势或地方文化的替代性冲击,国家管理必须上升到以“文化认同”和“核心价值建构”认同为内核的“文化治理模式”层面上来,这一模式的理论基础是从一般意义上的被治理,转向为文化自觉意义上的主体自觉参与治理,在人人是治理对象的同时,人人又是治理的主体参与者,是一种“善”的循环。亦如有学者所论:“即使是最为普通、不起眼的生活形态,也是对更为普遍的社会和文化秩序的表达。”⑩

本尼特将福柯的政府治理内涵扩展到了文化治理领域,把文化治理视为政府治理过程和主体意识的市民化构成。(11)我们强调的“文化治理模式”是依据文化在人类社会中的“生态位”的意义上提出的。人类文化学家爱德华•泰勒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12)显然,依据泰勒所证言的文化整体性内涵:社会是结构化的文化要素的存在,“社会类型”在本质上也是“文化类型”,社会是表征为一种“文化系统”而存在的。毋庸置疑,我们必须针对作为“文化类型”、“文化系统”存在的社会形态从文化的角度加以治理。文化治理也必须在文化整合的意义上,使公民文化自觉与行为自觉成为某种“治理性”的结果。事实上,人类的历史过程也是个体内在的知识、规范、信仰、价值、风俗等要素结构完善的过程,——简要地说,是文化形成了社会结构,而不是社会结构形成了规范、信仰、价值、风俗等文化形态。是文化在“结构与解构”(13)进化中演化形成了“文化复合体”,结果表现为某种“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通过文化机构的运转,特定的知识和技术分类、整理、展览和分配文化资源和其他文化实践材料,转换和组织成作用于社会的个体的行为方式。”(14)

进一步理解福柯和本尼特的观点我们可以这样再认识:社会作为一种文化有机体,必须置于文化治理的视域之下。(15)文化治理与政治、经济是无法分割的,任何政治与经济的改革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文化“情境”(milieu),需要一个文化土壤和文化治理场域,它不是排他性地取代政治权力、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而是重新找到一个能够表现为“现代性共容”的“中轴”理论,形成权力和市场的合理性关系。

必须强调的是,区别于其他治理模式的是:“文化治理模式”是从文化认同的意义上来直接表达社会运行模式和行动逻辑的。“文化治理放弃了建构一个文化上层框架的要求,转而强调不同文化的特殊情境,以及文化的内在动能与多样形式等等有助于治理运作的基本条件。”(16)文化治理不仅仅是提升经济影响力,而是在创造深化改革的“治理运作的基本条件”,更主要的还是使一个社会整体实现现代性的建构过程,覆盖民族文化核心价值、社会整体公平、市民社会福祉、充分合理就业、多元选择机会、公共服务合理均等化、公民个体文化自觉行动的日常规范礼仪、文化教育公平化等多领域,兼具社会各要素的整合功能及现代化进程的强可持续发展方式,具有多样辐射的强大可能性与潜力。目前中国正处于多重矛盾并发的改革深水期,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以“文化治理模式”创新作为关键环节实施突破有其针对性和必然性。

“文化治理模式”创新在本质上是将发展的动力从单纯的经济因素转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多重要素共存的动力形态。在五位一体的全面深化改革逻辑当中,“文化治理”可以实现全民动员、全民影响、全面认同、全面参与改革的格局,让改革不仅仅在客观后果上成为惠及民众、惠及社会的顶层设计工程,更能够在谋划、实现、落实过程当中,真正实现对民智、民思、民意的集聚,这也是“文化治理模式”区别于其他治理模式的本质特征。

二、全球化与本土化文化冲突视角:“文化治理模式”的“逻辑自洽”

“‘文化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去地域化’(deterritorialization)——全球化的力量得以削弱社会的以及地理场所的意义。”(17)在全球化竞争中最为关键的是“谁掌握了全球化话语权”,而这个全球化的话语权往往被理解为是“全球主义的推动者”(18)。早在20世纪中期就有西方学者指出:“由于偶然的历史缘故,西方文明影响的广泛性已远远超过其他任何迄今所知的地方性团体,它使自己成为地球上大部分地区的标准。”(19)不得不承认,在人类文化的进化中,某些文化类型消亡的事实是存在的。所以,几乎所有的国家在全球化的潮流面前,一方面主动参与全球化竞争以寻求发展空间,一方面又担心本国文化被外来文化冲击、同化和替代。奈斯比特说:“越是全球化并在经济上相互依存,我们就越是做着符合人性的事情;我们越是承认我们的特性……越想紧紧抓住我们的根和文化。”(20)全球的政治、经济的竞争结果证明,“文化向来是强者的武器!”(21)在当前世界范围的“新文化产业分工”和竞争中,其主题已经转化为“全球文化变革”的意义,本来多元化的世界文化,正在趋于单一化,美国文化的传播就被认为是“长久以来人们为实现全球统一而做出的一连串努力的最近的一次行动”(22)。而这一切是如此地不可被避免,因为这恰恰是文化全球化所带来的必然性后果。关键是,“全球化隐含的假定就是某种主导文化——假定是西方文化或美国文化——将征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而且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成现实。”(23)我们不得不这样说:在全球话语权的竞争中,国家与民族文化全球性意义上的文化自觉迫在眉睫。一个国家必须建构独有文化核心价值为主体的“文化治理模式”才能真正应对文化全球化的挑战。中国上一轮改革无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是在经济增长层面。但这种粗放式的增长方式却衍生了许多显性或是隐性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问题,特别是文化认同与核心价值观认同的问题,在日渐拉大的社会贫富差距社会体系内,文化被弱化,造成多类型亚文化渗透和扩张。与其说是我们的改革和体制出了问题,不如说是在文化发展模式建构上出了问题: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文化堕距”(Culture Lag)和“社会堕距”(Society Lag)。

在当前所有的问题当中,文化发展滞后所隐藏的矛盾最不显性,但却最深刻。当下由于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地区、阶层、群体乃至个人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分化程度大大加深,各种文化价值冲突与矛盾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多种多样,形成广泛的“文化认同危机”,这也是所有现代化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丹尼尔•贝尔的“中轴原理”强调在后工业时代,系统理论、技术模型、文化价值和新的生产型服务经济成为社会的发展“中轴”动力(24),而社会各个领域的运行都需要服从各自的“轴心原则”。对于这些矛盾可能出现的普遍性,贝尔是这样论述的:“资本主义矛盾来源于经济领域所要求的组织形式同现代文化所标榜的自我实现规范之间的断裂。”(25)贝尔的分析视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审视当下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中国同样也面临着经济结构、技术转型、文化价值转向等领域发展不协调的基本问题。

当代中国的改革比贝尔所遇到的社会情况要复杂得多。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下中国经济领域问题所表现的文化矛盾,主要是在改革深化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中产生的。特别是当代中国已经进入城市社会,城市作为文化集聚“文化的容器”和“改造人类场所”,(26)也是文化创新的再生产地,同时,还是人类文明与野蛮撕裂最深刻的地方。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已经有5-6亿人口流入城市,从2011年开始城市人口已经超过农村人口,城市化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变迁,城乡人口流动一直是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新社会问题产生原因之一。在全球化、城市化的历史性的文化整合中,一些传统固化的文化带来某种“集体性文化偏见”,特别是由于传统“文化根柢”的某种丧失,表现为多种类型的思想冲突,而隐藏在背后的是一种时代性文化矛盾和文化价值对立。我们必须深刻意识到“文化治理模式”创新,不仅是一场经济意义或是社会意义上的改革,而且是在迅速变化的当下社会,对于中国“根柢文化”的追寻与再造。社会发展不仅仅是需要财富的富有,还需要继承民族文脉、民族集体记忆;还要有民族文化的自觉与更新,民族英雄文化的引导,社会整体的进化与文明,还要有人的尊严的保障等等,这也不仅仅是为参与世界竞争的需要,而是民族真正觉醒的需要。需要一个民族的整体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意义上的核心文化价值认同,这一认知的本质是来自民族的“文化根柢”。亦如胡适所论:中国文化的“复兴的结晶看起来似乎使人觉得带着西方色彩。但剥开它的表层,你就可以看出,构成这个结晶的材料,在本质上正是那个饱经风雨侵蚀而可以看得更为明白的中国根柢——正是因为接触新世界的科学、民主和文明而复活起来的人文主义与理智主义的中国。”(27)

“文化治理模式”创新如同文化本身一样复杂而多样,必须寻找到一个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而要寻找到这样一个突破点,我们必须对“文化治理模式”与中国现实社会的关系进行整体思考和深度剖析。应该形成一个总体的认知和文化治理范式,当特定的文化体系没有被外来文化入侵的时候,这个“文化体”会与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形成一个“逻辑自洽”(logic self-consistency)体系。“如果没有外来文化的冲击,在长期的实践中,每个文化体应该都会是器物、组织、价值三个层次自洽的实体。”(28)我们对于文化治理模式创造所要求的“逻辑自洽”主要取向来自社会整体文化自觉,一个社会改革的主动参与机制,并在一种互动更新的构成中实现整个文化体的演进与进化。落实到中国当下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当中,我们认为应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文化改革的突破口:其一是在基础文化层面,文化改革应该形成被全社会所统一认可的文化理论基础与文化价值观体系,使其成为驱动整个社会不断进步、和谐共处的动力;其二是在核心文化层面,针对核心的社会文化价值观,不断扩大主流文化价值观的丰富程度与被认同程度;其三在动态文化层面,要求随着时间的发展,文化本身在器物、组织、伦理和个体行为四个层次联动基础之上的互相进化和更新、动态调整,形成文化价值观、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文化服务、文化主体的生态演替路径。一种治理模式的提出,主要在于形成一个综合管控、综合调配、综合统筹、核心价值清楚、多数民众认同的框架和创新视角——“文化治理模式”以这个综合框架来协调改革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从整体上创造局部所不具备的整体整合的功能与价值,并从系统本身发展的稳定性、目的性、创新性和整体性角度出发,对各个不同部分的重点突破领域进行创新思考和落地实施。

我们所提出的“文化治理模式”创新,一方面融合了学界对于“文化治理”这个概念的特定思考和哲学辨析;另一方面紧贴中国当下改革深化的核心任务与目标需求,通过文化认同和核心价值重构的融合、增值、跨界和自洽,实现文化“自觉”和“自为”发展的功能。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发挥文化治理在整个全面深化改革的“五位一体”动力系统中所必须承担的角色和作用;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够真正让文化治理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和杠杆支点;惟其如此,具备创新和突破意味的“文化治理模式”才可以担当全面深化改革的“中轴”功能与价值;惟其如此,才能够真正调动全社会、协调各方利益诉求,使其以文化认同为前提参与到这场决定中国未来发展命运的深化改革之中。“文化治理模式”创新的核心,不仅是从文化改革内部以一种提纲挈领的方式实现对文化整体改革的把控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要将文化放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审视,深刻意识到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乃至其他方面的关系。

纵观世界文化竞争的舞台,但凡是文化发展态势较好的国家,无一不是通过“文化治理模式”创新成功的国家,他们将国家文化价值观、个体文化价值、个体日常行为文化模式、民族文化符号价值和多类型的文化非营利组织等多个要素进行有机协调、充分整合,形成可为全球接受的国家文化主体的识别性,并通过自身“文化治理”提升国家文化竞争力。在“文化治理模式”体系内,社会各要素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恰恰相反,在“市场经济无形的手”的环境中,通过“文化治理模式”可以让市场经济的法理要素更广泛地传播,让商品交换的双方在新的意义上获得契约型的社会平等。(29)而立足中国现实的改革语境,“文化治理模式”应着力解决的是文化整体性与个体性的关系、文化地方性与全球性的关系、文化统一性与文化活力的关系以及文化核心价值整体认同和个体文化取向等问题。

三、“文化治理模式”建构的切入点:“集体良知”与“文化模式”

“‘人总是完全处在同他面前一切事物的联系之中’。这句话中所包含的文化连续性的思想,绝不是某种枯燥无味的哲学。”(30)这是爱德华•泰勒在《原始社会》一书中对社会以文化方式存在意涵的一种表达:任何社会都存在于传统与现代之间构成的“文化模式”之中。当代中国第一次将“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写入官方话语体系,其深层次原因也是如此。社会中的个体与群体、事件与事物都是有着某种文化意义上的有机联系的,传统意义上的社会行政管理模式忽略了社会存在是以“文化模式”形式存在的意义,而任何从管理到治理的发展模式,都是由文化这一人类本质属性和存在方式决定的。斯皮罗指出:一个人要想成为一定社会群体中的一员,要参与社会系统运行的话,“仅在社会上习得、共享和传递组成这个系统的社会角色和行为模式是不够的;还需要规定这些角色”(31),使个体行为能够适应群体的“集体认同”。因为“每一种人类社会秩序都是作为一种道德秩序来运行的”。与其说社会是以秩序规范方式来运行,不如说是以文化集体认同的“文化模式”——“道德心理基础”(32)此种共同性来建构,并且通过这种认同的“集体意识”来“获得身份的角色”——尽管这种建构是不完善的,但也是所有社会形态存在的一种共有的“文化模式”。从文化治理角度理解社会改革,就是遵循全球化意义上的后现代文化变革取向。诉求“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建立和提升“国家文化治理能力”,强调文化治理在实现国家治理中的价值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之所以说文化治理既是治理的对象又构成治理的工具,是因为这种模式可以让权力成为社会公共财富,而不是个人的或者集团利益的财富。一方面强调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透过“文化模式”(市民社会的契约性、价值取向、道德教化、礼貌、习俗、行为准则等)来进行社会生活的规约与调控;另一方面强调包括文化价值认同(核心价值认同、文化身份识别、文化自觉)等在内的治理形成内化为具有时代特征的“集体意识”。任何社会都必然以某种“文化模式”存在,而这种“文化模式”是由民族的文化行为、文化特质、文化丛、文化圈通过历史的积淀和创新而形成的,并通过文化教化、惯习与契约构成社会管理机制和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具有民族性、历史性和某种稳定性。“我们没有理由假定,任何一种文化都已经抓住了一种永恒的健全精神,并会被作为人类问题的唯一结论而载于史册。甚至下一代人就会认识得更好。我们唯一的科学方式是尽我们所能,把我们自己的文化作为无数人类文化中多样结构中的一例加以思索。”(33)“文化模式”越是稳定的国家民族或共同体,越应该强调针对性“文化治理模式”,进而形成社会整体治理的“逻辑自洽”,通过文化治理对传统与现代文化进行“解构与结构”(34)进而推进社会的整体进化——从传统走向现代社会。

不同的社会形态本身就是不同的“文化模式”。威斯勒提出了文化模式的概念,并提出文化的普遍模式和特殊模式范畴。一般意义上的文化模式表达为一种有特色、固定化的社会结构关系。威斯勒提出“文化模式”九要素,并认为不同社会的区别就在于要素和要素排序及结构差异。这些要素包括:语言文化;物质文化与特质;艺术文化;神话文学文化、科学知识文化;宗教习俗文化;家庭与社会制度文化;财富文化;政治管理文化;战争文化等。(35)这些要素虽然未能真正反映社会存在的文化模式样态,甚至我们还可以进行更多的罗列,但是,这些不同要素形成的不同文化特质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是一种互相影响并结构化了的文化存在,而这种存在就是“文化模式”。有如西方学者解释的美国文化、日本文化、中国文化和印度文化等有着明显不同一样,或者可以进一步进行逻辑演绎:既然不同的国家和社会形态是以“文化模式”的方式存在的;既然“文化模式”是社会类型和社会形态的集中表达;既然现代化社会越来越以“文化模式”形式结构化为某种社会关系状态,那就必须针对“文化模式”的样态提出“文化治理模式”。在“文化模式”理论中,“文化自成一个世界(例如像相对稳定的爱斯基摩文化)”,“我们的文明必须研究我们眼皮低下的文化标准和那些从地平线暗处升起的新标准。我们一定要乐于注意考虑变化中的正常状态,即使这个问题关系到曾经哺育过我们的道德”。(36)在国家现代化的“文化治理”的过程中,文化认同意义上的文化治理是创造实现价值共识和增强国家文化认同的核心要义。“对文化模式不能轻视,不能把它看作是无足轻重的琐事。正如现代科学在许多领域正坚持的那样,整体不仅仅是其各部分之和,而是产生一个新实体的各部分独特安排和相互关系的结果。”(37)而我们必须清醒的是,文化治理不是固守传统模式,而在建立一个包容传统的新文化模式。

“文化认同”是一种共同的信仰和情感,是民族、国家的一种文化心态,是涂尔干“集体良知”(collective conscience)和帕森斯“文化系统”的重要内涵,是将一个共同体中不同个体有机整合起来的内在凝聚力。社会的“集体良知”是秩序和规范通过某种文化治理完成的,是相对传统的落后文化的一种现代性表达。“文化治理模式”创新最深层次的目标之一就是在一个社会有机体内真正建构一个“文化系统”意义上的理想类型:“集体认同——集体良知”。涂尔干认为:“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的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这种意识的基础并没有构成一个单独的机制。严格地说,它是作为一个整体散布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38)“集体意识”,也有学者直接译为“集体良知”,“集体良知”的建构在中国具有更深刻的重要意义,因为近代社会以来,中国文化断裂与断层十分明显,“群体失范”是当代中国社会缺乏核心价值认同的集中写照。

“文化认同”是民族国家确立其存在正当性的重要依据,民族与国家的凝聚力是建立在全民认同的国家利益、文化传统和相对一致的社会道德价值观的基础上的。(39)因此,我们必须强调,对任何社会而言,文化认同意义上的“集体良知”不可或缺。形成思想共识、唤起文化认同是构建国家认同的基础,是“文化治理”的根基性问题,“集体良知”的文化认同有助于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生态。在文化认同的前提下,才有更多的人主动参与改革,并最终会成为改革的实践者和受益者。贝尔指出,“最终为经济提供方向的并不是价格体系,而是经济生存于其中的文化价值体系”。(40)文化认同的文化治理是国家民族“走向富裕和强大的未来的目的性动力”,这个动力能够“将所有民族放到同一叙述体系中”(41)。因此,如果一个涵盖核心价值、生活意义、身份认同、道德取向等高层次的社会文化生态滞后发展的话,则可能带来远比经济诉求更为剧烈的社会冲突和治理危机。

“文化治理模式”在强化法制和市场经济“无形之手”的配置功能的同时,更强调法理伦理结构化的社会规范与行为模式,“所谓规范不仅仅是一种习惯上的行为模式,而是一种义务上的行为模式。……也只有集体构成的道德实体才能凌驾于私人上。……社会没有凝聚力和调节力,就无法存在下去。因此,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在本质上表达了自我同一性的要求”。(42)一个微观上缺乏基本信任、丧失文化支撑、没有长久预期的社会,是难以承载“中国梦”的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为社会全体所共享的文化认同感正是“中国梦”的生长土壤。

霍布斯鲍姆曾指出,基于文化认同感而形成的国家认同感“乃是他们个人安身立命最基本而不可或缺的认同所在,是他们赖以为生的社会价值所系”(43)。文化认同感和“集体良知”的建构承担着群体社会价值重塑、文化权威重塑和现代人伦理重塑,并在此基础上培育具有民族共同价值内核的重任。可以认为,如何重构文化认同感,应当成为现阶段中国文化治理的核心问题与价值诉求,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


注释:

①包亚明:《译丛总序》,载Sharon Zukin《城市文化》,张廷佺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②Robert O. Keohane, Joseph S. Nye, Jr.,"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in the Information Age", Foreign Affairs, Sep/Oct, 1998.

③[英]戴维•英格利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周书亚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164页。

④[德]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译,(中国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68页。

⑤[美]乔纳森•弗里德曼:《文化认同与全球性过程》,郭建如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12页。

⑥张鸿雁:《论当代中国城乡多梯度社会文化类型与社会结构变迁——依据“社会事实”对“二元结构”的重新认知》,《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

⑦Foucault, Michel,"Governmentality", in G. Burchill, C. Gordon and P. Miller(eds.), The Foucault Effect: 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pp. 101-102.

⑧Foucault, Michel, Ethics: Subjectivity and Truth, (Essential Works of Foucault, 1954-1984.), Vol. 1, Rabinow, P.(ed.), New York: New Press, 1997, p. 68.

⑨[法]福柯:《性经验史》,佘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⑩[英]戴维•英格利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周书亚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4页。

(11)Hartley, John, A Short History of Cultural Studies, London: Sage, 2003, p. 106.

(12)[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13)张鸿雁:《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解构”与“结构”——新城市社会学的视角》,《社会科学》2012年10期。

(14)Bennett, Tony,"Archaeological Autopsy: Objectifying Time and Cultural Governance", Cultural Values, Vol. 6, No. 1-2, 2002. pp. 29-48.

(15)Barker, Chris, The SAGE Dictionary of Cultural Studies, London: SAGE, 2004. p. 78.

(16)J. Valentine,"Governance and Cultural Authority", Cultrual Values, Vol. 6, No. 1-2, 2002. pp. 47-62; M. Dillon and J. Valentine,"Culture and Governance", Cultural Values, Vol. 6, No. 1-2, 2002. pp. 5-9.

(17)[英]戴维•英格利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周书亚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151页。

(18)薛晓源、刘国良:《全球风险世界:现在与未来——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风险社会理论创始人乌尔里希•贝克教授访谈录》,《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1期。

(19)[美]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何锡章、黄欢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4页。

(20)转引自林本椿《文化全球化和对外翻译》,《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21)Anthony D. King(eds.), Culture, Globalization and the World-System: Contemporary Conditions for the Representation of Identity,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7.

(22)转引自张新华《信息时代国际政治的演变趋势》,《国际观察》1998年第3期。

(23)欧阳桢:《传统未来的来临:全球化的想像》,载王宁、薛晓源主编《全球化与后殖民批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57页。

(24)(25)[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高铦等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第14、56、16页。

(26)[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宋俊岭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04、117页。

(27)胡适:《中国的文艺复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第151页。

(28)林毅夫:《经济发展与中国文化的复兴》,《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7页。

(30)[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19页。

(31)(32)[美]M. E. 斯皮罗:《文化与人生》,徐俊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22、123页。

(33)(36)(37)[美]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何锡章、黄欢译,华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3、210、36页。

(34)张鸿雁:《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解构”与“结构”——新城市社会学的视角》,《社会科学》2012年第10期。

(35)[美]克拉克•威斯勒:《人与文化》,钱尚南、傅志强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69-71页。

(38)[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42页。

(39)赵剑英:《文化认同危机与建构社会基本价值观的紧迫性》,《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2期。

(40)[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高铦等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第305页。

(41)[加]卜正民、施恩德:《民族的构建:亚洲精英及其民族身份认同》,陈城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版,第8页。

(42)[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7页。

(43)[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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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科学》(沪)2015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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