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武:“符合”、“真理标准”与“常识”

——当代思潮系列评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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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很早就说过:"求知是人类的本性."(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页)求知,就是追求真理.那么,什么是真理呢?自亚里士多德以来,除了极少数古代神秘主义者、近代唯我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外,哲学家们几乎一致承认真理是人的主观认识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或再现,即承认"符合说".连被称为不可知论者的康德,也认为"真理乃知识与其对象一致."(纯粹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74页)某些后现代主义者曾从实证和逻辑两个方面,挑战了真理的"符合说",如后实用主义者罗蒂在对"自然之镜"进行批评时,指出了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和杜威等现代哲学家已经"放弃作为准确再现结果的知识观的某种尝试."(哲学和自然之镜,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页)但即使是这些人,也在事实上没有摆脱"符合说"的影响,因为他们也在宣传一种"真观念",力求要人们相信这些"真观念",这不就是在预设某种"符合实际"的真理吗?从真理产生的过程看,真理是通过人在观察和活动中,对客观现象进行体认得出来的.人们通常将实践做为获取真理的起点,自然是有道理的.但实践这一概念,具有"有目的的自觉活动"的含义,而这是不能确切地说明真理的起点的.人之获取真理,并非都是从“有目的的自觉活动”开始的,那种常有的"自然观察"和"无意扫描",也能成为获取真理的起点.出生不久的婴儿,不用通过人们常说的实践,而只是用双眼和双耳等感官,就可以获取对周围事物的正确知识,即真理,弗?培根就说过:"知识是以感官为起点的".(新工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38页)弗·培根还初步揭示了人的认识过程:"在经验的真正途程中,在把经验推进至产生新事物的过程中","我们实应遵循一个正当的上升阶段,┅┅一步一步,由特殊的东西进至较低的原理,一个比一个高,最后上升到最普遍的原理."(同上书,第46、81页)这就是今人常说的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会循环往复,永无止境的.当然,正如爱因斯坦曾经指出过的那样,这种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并无必然的逻辑通道,这是由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和人的本性的复杂性造成的.这两个认识阶段的界限不是固定的,且又互相渗透.没有纯粹的,不带某种理论的观察,即观察总是渗透着理论;也没有纯粹的,不带某种观察的理论,即理论总是渗透着观察.恩格斯曾举例说鹰的眼睛比人的眼睛看得远,狗的鼻子比人的鼻子嗅得灵,但都不如人更有识别力,其原因即在于人所独具的理论在起作用.胡塞尔的"先验自我"之所以能实现"本质直观",就在于这里对"本质"的反映.是与"直观"联系在一起的.针对新中国建立后的哲学界,普遍存在着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两个阶段机械地割裂开来这种弊端,一些学者在七、八十年代要求用康德提出过的"感性――知性――理性"这一认识过程上的三段式,来取代"感性――理性"这一认识过程上的二段式,是有道理的.但如细察就会看到,当年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在使用"理性"这一概念时,常常是多义的,甚至是随意的.康德本人就曾将"知性"囊括于"理性"之中,他那"纯粹理性"中的"理性",与他那"实践理性"中的"理性",就有所不同,他还曾把人说成是"有理性的动物".(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6页)黑格尔也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过"理性"这一概念.如果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关于"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的划分,联系到现代哲学家胡塞尔关于"感性直观"和"范畴直观"的论述,又念及列宁关于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的论述,以及毛泽东在延安时期依据刚翻译过来的原苏联哲学教材所作的关于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的论述,可以这样说:"两个阶段"之说,比起"三个阶段"之说,在逻辑上更顺畅些,在思维上更经济些.

(二)那么,将"实践"也包括在认识过程之中,作为认识运动中的一个阶段,是否恰当呢?从概念的确切含义看,应当说这也不够恰当.人们只能在正确地认识了客观对象之后,即获取了真理之后,才有可能去进行正确的实践活动."符合说"表明,一种认识是否真理,其标准只能是其是否符合客观对象这一实际,符合者即为真理,不符合者即为谬误.当然,这里的真理与谬误,都有个"程度"和"角度"的问题,即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科学哲学界中出现的“逼真度”的问题.那么,怎样来确定这里的"符合"呢?甲认为是"符合"了,乙可能认为是"不符合",这就要靠人的社会实践来检验.实践的结果成功了,就是"符合",反之,就是"不符合".由此可见,与其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如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途径或方法.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讲过实践是"标准"这样的话.马克思在批评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缺陷时,讲的是"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页)恩格斯讲的是"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17页)只是在列宁那里,才有了"实践标准"一说.但即使如此,列宁也并未否定"符合说",他曾明确指出:"理论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0页)当然,这里并非否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的基本思想,更不是贬低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所发表的评论员文章的重要价值和由之引起的讨论所具有的重大意义.这里只是指明,实践是"标准"之说,在逻辑上是有缺陷的,可考虑用"途径"或"方法"一类词汇来取代.

(三)人们在运用真理这一概念时,往往扩大了它的外延.本来,真、善、美、功是人类基于人性的四大追求,其间关系错综复杂.真即真理,属于认识领域,善与美属于主体视角上的价值领域,分别适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对客观对象的感受,功则属于客体视角上的价值领域.由于在古今中外的大量文献、文章、言说中,人们经常使用真理这一概念,便习惯于将这一概念扩大至善、美、功."为真理而斗争"中的真理,已不限于认识领域,而扩大至价值领域.还应指出的是,真理与常识的关系,是一个往往被忽视了的问题.常识可解释为"正确的普通知识",属于真理范畴.但一些人常常把真理视为较为深刻、较为高级的知识,久而久之,便陷入了忽视常识也是真理这种片面性.有些思想家和学者通过种种哲学思辨,抹杀乃至否定常识也是真理这一事实,造成了某种弊病,这已为中国现代史上的一些事例,包括新中国建立后左倾错误泛滥年代的一些事例所证实.例如在"大跃进"中,一些领导人和知识分子竟然相信"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土高炉能炼出优质钢"这类违反常识的说法.在"文革"前和"文革"中,毛泽东曾说学生上课时可以睡觉、看小说,考试时可以交头接耳、打小抄等,认为这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并认为不办文科大学并不影响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这类违反常识的观点,还被有人说成是运用"辩证思维"的表现.面对“大跃进”造成的恶果,当时的主流话语用所谓“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关系”,“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来辩护。面对“文革”前后教育工作中出现的虚无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当时的主流话语用所谓“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学校的现象必须批判和纠正”,“要培养具有反潮流精神的无产阶级革命接班人”来辩护。这样辩(变)来辩(变)去,黑辩(变)成了白,明明是错误的东西辩(变)成了正确的东西,辩证法就这样转化成了诡辩论和变戏法。这些违反常识的说法和做法,依靠行政权力而统治了当时的思想理论界,其结果不但与真理相去甚远,而且在实践上造成了重大危害。人们还注意到,一些坚持常识是真理的观点而不被这种所谓"辩证思维"污染的人,例如长期从事武装斗争的党的领导人朱德,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时,从常识出发,警告人们不要盲目把手工业"合营"在一起,就显得比当时党的主要领导人正确.工人出身的党的领导人陈云,为防止和克服经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急躁冒进错误,从常识出发,提出了许多正确的见解,在被当时党的主要领导人采纳时,便起到了积极作用.就连在"文革"初期紧紧追随毛泽东的个人野心家林彪,也在准备中共九大报告时,从常识出发,认为不要老是这样斗下去了,应当抓抓生产了,搞了一个所谓“唯生产力论”的报告草稿,但终因张春桥的反对和毛泽东的否定,而放弃了常识,违心地做起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九大政治报告来.对于"常识"的意义,马克思与恩格斯早就说过:"只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根源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9页)当代哲学家罗素也说:"只要我们的理论原则的结论,依据我们感觉无可争辩的常识来断定是不合的,这些原则便不十分正确."(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36页)几年前去世的捷克共和国的著名思想家、学者、前总统哈维尔也说过,有时农夫和小孩的感知比某些知识分子正确。近来,我国有些学者针对近些年来仍然广泛存在的从某种"目的"出发,经过无穷的思辨即诡辩而走向不顾常识的弊病,提出了"捍卫常识"这一思想,是有现实意义的.的确,在目前流行的政治言说中,仍然出现一些过去还有一定真理性而今已明显违反事实的言论.如有人硬说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是"钱袋的民主"、"富人的民主".其实,到过西方发达国家的官吏、学者、留学生、旅游者、定居者普遍反映,那里在经济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政治民主也发展起来,该国所存在的"钱袋的民主"、"富人的民主"一类现象并非主流,且在总体上被该国社会所排斥.这类现象在当今中国也是存在的,且未必比那些国家为少,这是一种很普通、很简单的常识,用不着花大力气调查研究就可以看清的.现实生活表明,面对一些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的争论,如果用"回归常识"的方法,就能轻而易举地解决.承认常识的客观性,不为诡辩所迷惑,也就是承认真理的客观性,这正是"符合说"本身所必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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