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百年一遇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16 次 更新时间:2015-04-10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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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泰 (进入专栏)  

罗文拿来他的新作《百年一遇》,要我说点什么,作为书的"引言"。这是一本以记录他的哥哥遇罗克事迹为主、并叙述他们一家在"文革"中不幸遭遇的书。罗文在书的"后记"中又写道,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告诉读者,希望大家不要遗忘,我们曾经有过那样一个时代。

我几乎是流着泪,把这本书的打印稿读了一遍,特别是书中写到66年"红八月"那一节。我自诩是不敢健忘的,"红八月"二十六号那一天,我也被集体"批斗游场"(当时,我因为对"三面红旗"有些个人看法而被划为"反动学生"劳动改造),并据后来农场职工说,如有反动学生反抗,准备全部处死的。虽然有过这样的经历,但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现在与人说起这些,多是作为谈资笑料的。似乎是在讲到某处参观一些文物、或是讲出国后的一次奇特的经历,听完后大家哈哈一笑,也就过去了,如李白诗中所说"有如东风吹马耳"。仿佛这些事情就像一场戏,它的背后没有什么真实的血泪!

而《百年一遇》中记录了这样一件事,使我永远不能忘记。"红八月"的下旬,在大兴县马村,活埋一位老奶奶和她怀中抱着的孙子,当凶手往他们头上埋土时,孩子对奶奶说:"奶奶,迷眼。"奶奶安慰他说:"一会儿就不迷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颤抖了,更令我震惊的是那个现场操作的凶手,我不知道他长的是一颗什么样的心?我相信一切有良知的读者都能记住这件事,都能记住这对祖孙的最后的对话。我希望人们从这件事上能够认识到被某种宗教或意识形态激起的狂热能把人变成什么?当我们现在轻轻松松侈谈"爱"的时候(当然有必要谈),不要忘记那个互相猜忌、互相恨的时代。读罗文这本书,我感到不要"遗忘"的沉重!所以,不论是于私(我与罗克是高中同学)、于公,我都感到有必要写一点我的想法,支持本书的问世。

一、"家"给了我们什么?

本书是写遇家遭遇的,自解放后的"三反""五反"以来,到"文革"结束这近三十年中,遇家几乎就没有安定过。罗文在"后记"中说,"我家被迫害的次数和程度是比较集中的,我认为是中国亿万家庭的缩影。"家的不幸给它的每一个子女的前程都涂上了阴影。我们可以看到小小的一个家庭,在动荡的社会中的无力。它仿佛是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舟。家中的成员一个个被浑浊的激流裹胁水中。也许外国人很难理解,许多中国人的幸与不幸的最直接的来源于是他的"家"。

"家"本来也应该是人类幸福的最初本源,因为一个人诞生后,"家"最重要的就是他的父母。当婴儿依偎在母亲怀中发出的咯咯的笑声的时候,难道这不是幸福?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每个人有了一个具有自然和人文双重特征的"家"之后(以父母为主体的亲人团体和居室),"家"就成为人类社会里最温馨的存在,不管与大自然、与社会、与其他人群斗争有多么残酷,一旦躲回到自己茅草棚里,和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又回到了一起,便会感受到极大的安慰。此时身体与精神得到了双重的放松,好象经历了狂风恶浪之后,终于又停泊在风平浪静的港湾里的小船。从甲骨文中就已出现的只有两根立柱支撑的一个覆盖物的简单的家,到现在流行歌曲中所吟唱的《我想有个家》,可以看到古今多少人对"家"寄托了深深的期待。

自周代以来实行了宗法制度,"家"又放大为"国",家国同构,周天子既是天下的"共主",又是全国老百姓的"大家长",这种情况,看来温情脉脉,很有人情味儿,实际上,从此走上了政治家庭化,家庭政治化的道路。这样的"家"与本来意义上的家,产生了区别。从此,残酷的政治斗争的参加者不仅是个人,而且波及到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即使个人的活动与家属毫不相干,为了加大对拂逆者打击力度,其惩处也必然累及家人。于是中国发明了"族""族诛""灭族"等(一人犯罪,杀其全家的不同说法)等刑法。《尚书•泰誓》中就以"罪人以族"指责殷纣王的残暴,孔安国解释说:"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实际上周代也有这样做的例子,在《左传》中就有记载,不过到了秦朝才把"一人犯罪,株连家族"的残酷的作法正式写入法律,到了汉代便"族诛"成风,《史记》《汉书》多有记载。这个"道理",在封建社会里也真是深入人心,连小孩都懂得。曹操要杀孔融,从家里把他抓走,可是他的孩子仍在地上玩,孔融问去抓他的使者,他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能不能免于一死,使者还没作声,他的两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却很镇静地说:"大人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这是被《世说新语》收入"语言"门,被当作"隽语佳话"传诵的,可是,我读了只感到悲哀。试想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就看惯了生生死死,对于即将到来的死亡,完全无动于衷,这是他们的幸福还是不幸呢?唐代的韩愈名作《元和圣德诗》就是歌颂朝廷"族诛"割据藩镇吴元济一家的,如果说吴元济被处死是罪有应得的话,那么他的老母弱子则纯属无辜,诗中以极真切的描写记录这个场景,特别孩子上断头台的描写真是太惨了,这里不忍重录。后来,统治者觉得,只杀一族,还不足以立威和解气,于是,又发明了"诛三族""诛九族",明代永乐皇帝又开创"诛十族",用以屠戮那位特别倔强的方效孺。所谓"十族",也就是除了亲族之外,还包括了老师一族。大约这位朱棣是最看重老师作用的了。这里说的都是全家跟着一人倒霉的例子,当然,家族、甚至家族后代也有因为一人而"仙福永享"的。《尚书•泰誓》在讲完"罪人以族",紧跟着就说"官人以世"的。因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是封建社会的行政规则,这一点是人们都能亲眼得见的了。当然这是最高统治者对官僚们的恩惠,与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普通人承受的只是"罪人以族"。

近代文明是"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株连是野蛮的象征(当时西方国家与中国打交道要求"治外法权"的借口就是"大清律"太野蛮)。光绪末年,在世界大潮面前,清廷尝试搞改革,"大请律"也要与"世界接轨"了。在改革刑法时中国第一位近代法律专家沈家本上言力主废除连坐族诛之法,"今世各国,皆主持刑罚止及一身之义"。其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都没有罪及家属的条款,然而,这种应该"罪及家人"的思想意识没有变,许多人从内心里认为这家子出了一个罪人,其家属会没有责任?从而推断这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想方设法要给他们点儿罪受,因此,株连之风也是有社会心态作为基础的。这一点许多从那个时代的过来人,都是有所感受的。喜剧演员冯巩因为演《没事偷着乐》得了"金鸡奖",娱乐记者采访他,问他幸福不幸福?冯巩回答说,我妈说过,床上没病人,狱里没亲人,这就是幸福。这话说得很凄凉。他祖上在北洋时期当过临时大总统,解放后少不了麻烦,而且是一人出事,全家倒霉。我想连邻居小孩都会给他们点颜色看,即使没有人出事,那种出身也是先天的"政治贱民",不说人人得而诛之,也是人人得而弃之,人人得而歧视之的。所以冯巩才会有这样令人心酸的"笑话"脱口而出。一个不幸而又不能选择的"家",简直就是它的成员生活和前进的"枷",永远不能摆脱。我读李一氓先生回忆潘汉年的文章中得知,那位忠诚于潘汉年的妻子(听说是位银行家的千金),因追随其夫,死于劳改场,而她的身份还是"犯属"(写到这里真是令人感慨万千)!可见株连制度之厉害,到死也不放过。

当然,如果在二十世纪中叶再鼓吹赤裸裸的株连制度是多么必要,那是要被国际上视为野蛮的。于是,株连往往是"血统论"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做法不仅巧妙而且进一步扩大了株连的范围。封建时代的株连只是对于"犯罪"之人,而五十年代以来的株连几乎囊括一切出身有问题的人。而且"有问题的人"在社会上与日俱增,被株连的队伍也就越来越大。当然,"株连"不是把出身有问题家庭的青年人都爪起来,实行了一种有形和无形的歧视制度,把这些青年人视为低人一等的"政治贱民",给他们的正常生活于追求带来巨大的压力(一般说来,农村比城市更甚)。这些在《百年一遇》中有很好的描写,遇氏一家的兄弟姐妹不幸的遭遇皆始于其家。

二、"家"和《出身论》

当然遇家没有冯巩家庭那么显赫,罗克的父母一辈不过只是到日本留过学,父亲在"三、五反"时出了些莫须有的问题,被抓了起来,尽管后来无罪释放,但在身上落下了黑点,父母两人又是资本家,这样到了反右时期,即使不说话、不表态也是"右派"。"文革"以前,用毛主席的话说就是对"大蒋介石"还是有某种优待的,而对"小蒋介石"则是坚决镇压的。因此,家中父母有点不大问题的,往往比那些有较大问题的家庭的处境更糟,遇罗克兄弟们所遇到的问题可能比冯巩一家还大。

当然,这种做法与想法都是在所谓"阶级斗争理论"的旗号下进行的,中国倡导者和执行者,乃至一般老百姓对它的理解都是经过传统的宗法意识解读的,因此看来很新的理论,实际上都有十分陈旧的思想背景。因此,有时候说起来好像言之成理,可是一做起来便极其荒唐。例如对待数以亿计所谓历史有"问题"和"出身不好"的人们,解放以来是有所变化的。前十二三年中,虽然其间有曲折,有紧有松(毛主席说这是"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然而,对于家庭出身好与不好,大体上还是由党委和人事部门"内部控制"的问题。在教育"出身不好"青年时,总是要提到"出身不能选择,道路可以选择"。倡导与家庭划清界限,鼓励与反动家庭作斗争,这些好象有些道理,实际上是用利益诱导青年改变人的天性,它严重后果远大于短淺的、暂时的政治利益,这一点也许当政者 没有考虑到的,现在泛滥的成灾的思想意识上的问题与那时的政策是有一定关系的。后来又提出"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就又紧了一层,而且什么叫"政治表现"?在当时看来就是比"螺丝钉"还螺丝钉,比"驯服工具"还要驯服。人怎么才能达到这个水平?谁都心里都是有数的。但多少在城市里还给"出身不好"的青年留有一定的面子,并给他们些希望。尽管这些可能是假象。

1962年秋季,北戴河会议上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和阶级斗争"以后,形势有了根本的变化,把有历史问题、特别是严重历史问题的家庭推到敌人一边,对于有问题的人们及其家庭成员作了种种限制,这些在《百年一遇》一书中有很好的介绍,例如在"'血统论'无处不在"那一节里写道:"过去罗克只知道在大学里有的学校干脆不招收出身'坏'的,有以设立'工农革干班'(学生全部是工、农、革干家庭出身的)为荣的;在高中,出身'不好'的要入团非常难,入党几乎没有。通过代课任教,他又理解到初中、小学'血统论'影响也相当的严重。"

其实罗文当时年纪小,他对这个时期的社会现实缺少亲切的感受。他的哥哥遇罗克1960年高考中之所以落榜,主要是因为家庭出身。我与罗克是同级不同班的同学,同在学生会的文学组,对他有所了解。罗克文理兼优,作文比赛在北京拿过名次,物理比赛在东城区名列前茅。他的记忆力极好,可以同时与两三个人下默棋。可是在那年他居然没有考上大学,要知道那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仅有20万人,而大学招生人数却高达23万人。许多并没有报考大学的本届毕业生,如已经留校、或因家庭经济困难已经找到工作的,都动员上了大学。遇罗克却没有学上,这本身就是极荒唐的。现在问题明白了,原来就是出身歧视。像遇罗克这样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早已被内定为"另册"人物,只是他自己不完全知道罢了。而一切与组织系统有关的人都知道了,街道、派出所、工作单位中、甚至学校的老师,总之凡是能够具体管到遇罗克的人都了解他属于"另册"。这些人日常言谈话语、乃至一颦一笑都会流露出来对"另册"人物的歧视。没有这种经历的人是很难理解的。这些必然会大大刺激像遇罗克这样聪明敏感青年的自尊,在他的心灵上留下极深刻的痕迹。毛主席对此很有感受,在他给老同学周世钊的信中说到人们对周的歧视时(也包括毛在北大时的遭遇)是"口虽不言,目笑存之 "。这是很形象的,然而这只不过是大学者看不起小知识分子。至于那种自认为是社会中坚,当他们看到可以随意踩到自己脚下的人物会是什么心态?心中又会有多少满足?这还需要艺术家的想象吗?

遇罗克的这种感受是他写作《出身论》的动力。他觉得自己、还有一大批与自己有相同经历的人,被视为"政治贱民"。这种歧视到了"文革"中,公开化了,而且,以一种大力张扬的方式四处播散。此时把一切出身"不好"的青年称之为"狗崽子",它不仅活跃在许多出"好"的人们的口头,也常常震荡在高音喇叭之中;而且见之于报刊文字。马克思是把共产主义的理论和事业视为人类文明的顶峰的,我想,马克思的在天之灵永远也不会想到他竟有如此野蛮的"继承者"!他们是在继承?还是在糟蹋!

"文革"初期,在青年中掀起最大波澜、引起最广泛争论的,大约就要数北京工业大学学生谭立夫所提出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一对联了。这种最落后、最愚昧、最粗鄙的"血统论"实际上是1963年以来政策发展的必然结果。外省市许多地方的红卫兵以为谭立夫是"中央文革"首长,在北京传播"真理",纷纷学习和响应谭立夫。这个荒谬的、放在世界坐标上、像野蛮人讲述的笑话一样的论断",却在我们这块野蛮的土壤上传播开来。就如《百年一遇》中所说的"它像霉菌、病毒,既作恶多端,又无孔不入"。

为什么"血统论"能征服一大批青年学生、甚至为他们所欣赏呢?除了青年人幼稚、缺少理论修养,以及这个口号与现实中的政策实践具有一定的承接性之外,还由于人性的弱点,特别是中国人的弱点。中国人自古就把天地之间的财富看成一个常数,其追求幸福也缺少向外部扩张的勇气,人们的对现实的满足程度往往是因为他看到有一批处境还不如自己的落伍者、如果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可供自己践踏的人则更好。当时成年人有地、富、反、坏、右("文革"中又增加了敌、宪、伪、警、特、僧、道、巫、尼、娼等十类)、叛徒、黑帮、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成为社会中的人下人,每到单位里开大会时,这些"另类"被武装民兵押解入场,这种景象往往使"革命群众"看呆了,虽然他们也坐在寒风凛冽的批斗场上,然而他们会为自己的处境的暂时的安全和优越感到满足,甚至他们还会认为如果那些"另类"代表着"罪恶"的话,自己就代表着清白与正义。说到这一点,也许为现代读者所不理解,"正类"的人们精神上的满足,正像阿Q一样,如果没有王胡、小D、小尼姑等更弱者作为对照,如果未庄都是赵老太爷、假洋鬼子等一类威压人物,他的心理能平衡吗?他能在土谷祠睡得那样香甜吗?他能够一天天飘飘然吗?,在"革命"迷狂状态下的阿Q还幻想把一切不顺眼的人物都踩在脚下("文革"叫得最响的口号也是:把某某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自己要成为未庄的唯一的威压人物。有人觉得这种说大法太把"文革"喜剧化,其实如果不在把"文革"看得过于神圣、或过于正经的话,实际那荒谬的十年只是为大小阿Q提供了活动舞台罢了。

当然,事情还有另一面,革命小将和老将们尽管自己"革"痛快,没想到还有被迫扮演"革命对象"人们的痛苦(前面引的那位老奶奶和小孙子就是一例),只顾一味地胡闹下去。于是,被"革"人们实在是苦不堪言,也要"仰首伸眉,论列是非"了。"阶级斗争"的理论老拿马列主义说事,这个"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到底有多少马列主义?到底有几分真理?两千多年前没有文化的陈涉都知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两千年后,据说是总结和继承了人类全部先进文化的所谓的"马列主义者"竟说:"王侯将相"就是"有种!""英雄"和"混蛋"都是要一代代传下去的,永无止息!这就是"血统论"告诉给我们的,并在当时受到了大多数人们拥护的"真理"。据说,在一次大辩论会上,有位出身不好的青年登台现身说法:"用我来证明吧!我出身不好,我就是混蛋!"这是喜剧,还是悲剧!

"血统论"威风了一两月,受到了许多当事者的质疑。第一站出来说话的,而且在十年浩劫之中说得最好、并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就是遇罗克的《出身论》。说老实话,《出身论》并没有越出自五十年代以来舆论所允许的范围,文章的内容就是《百年一遇》中概括的那四条,其核心要说明的也则是"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这一条近代社会已经被普遍承认、不证自明的公理。在这里我要说,不仅是青年,一切人,只要他没有被依法褫夺了公民权力,他们就是天然平等的。也许正像有人所说的,真理就是简单的,是聪明人们把它弄复杂了。例如在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几千年来争论的核心也就是"平等"问题。奴隶社会、封建时代把人分为若干等;经过了启蒙学者几百年的宣传,"平等"成为了欧美人们的常识。现代的"平等"的概念是从西方传来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平等"逐渐成为民主革命中革命者和人民大众所追求的目标。没有一个革命者说:"我们追求的是新的不平等,新的压迫。"孙中山先生的"遗嘱"中说:"余致力于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得中国之自由平等。"难道这个"平等"仅仅是国家之间的"平等",不包括国内人们之间的平等和国家领导者与人民之间的平等?

解放初,"平等"也是为社会肯定的,具有正面意义政治概念,例如"男女平等""民族平等",是经常挂在口头的。可是人与人之间平等不平等,没有明确说,但从一些有权的人以改造者自居,并把看不顺眼者列为改造对象来看,平等是不存在的。自强调"阶级斗争"以来,"平等"这个为历代仁人志士所追求的社会理想突然变成负面的东西,把它说成是"资产阶级理论的遮羞布",并把它与政治权力斗争的胜负联系起来。当权者是聪明的,他不说"我倡导不平等,人和人之间不该平等。"而是用"哀兵必胜"的战术说自己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自己"受到了资产阶级的压迫"。他要反抗这种"不平等的待遇"和"压迫",于是,提出了"不是你压迫我,就是我压迫你"的命题。由此演绎出,主张"平等"不过是敌人的幌子、是资产阶级的"遮羞布",其目的就是要压迫我,为了不让你压迫我,我先镇压你,不给平等。这就是当时的逻辑。因此,"平等"这样像几何公理一样的道理被列入了禁区。从此"平等"已经脱离了学理,完全成为政治实践问题,它是不能讨论的,只是主政者根据自己的利益制定和处理的,不会有个是非标准。遇罗克出于自身的感受和对真理的热忱,贸然地介入了这个争论,最后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出身论》成为遇罗克用生命做出的最后一次搏击,其所面对的却是粗鄙的"理论"和荒诞的政治。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他受到类似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和清代文字狱一样的待遇,这是遇罗克没有想到的,更是现代的青年很难理解的。《百年一遇》一书中对《出身论》写作背景、内容及结局的介绍与评论是会使现代人大开眼界的。

三、"生民之乐"

《资治通鉴》记载了一个故事,说唐元和间藩镇割据,军阀吴元济割据蔡洲,统治极为严酷。他禁止在大街上两人交谈,禁止点灯,禁止人情往来和人们之间的酒食宴请。违者杀头。待唐中央政府收复了蔡州以后,丞相裴度下令:"唯禁盗贼,余皆不问,往来者无限昼夜。蔡人始知有生民之乐。"这是一段很心酸的历史往事。中国的老百姓对于生活没有多么高的企求,他们向往的也就是极普通的日常生活,用今天老百姓的话是"过日子",说俗点无非就是有饭吃,晚上能点个灯,朋友亲戚见了面能一块聊聊天,喝两盅。化为文词就是"生民之乐"。能让老百姓安生"过日子"可以说是对为政者的最起码要求。在战乱之后的西汉初年,执政者大多信奉黄老哲学,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萧规曹随,这样才出现了看似不太辉煌、而老百姓确实得到许多实惠的"文景之治"(从老百姓的观点看,汉文帝、景帝都是比汉武帝更伟大的皇帝,汉武帝的穷兵黩武,开边、开拓疆土,与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如果我们总结五十年施政上的得失的话,我以为扰不扰民肯定是很重要的一条。建国之初,老百姓经历了近百年的形式不同的战乱和社会动乱,好容易熬到了一个和平时期,本来应该让他们得到充分的休息、使经济得到恢复。很可惜,决策者忽略了这个问题,也许他们想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好事做完,于是不断地"革命",一个接着一个,具体表现为就是"运动"。1976年年底,我与一位曾经作过人事工作的朋友仅凭着个人记忆,扳着指头算了一下解放以来搞以整人为目的运动,大约有二三十次之多。平均下来,不到一年就有一次,把人们折腾得"找不到北"。当然,有运动是打击犯罪活动(如"三反""五反"),这本来是应该属于政法机关的事,为什么为了抓出少量的犯罪分子而扰动全国人民(主要是城市居民)呢?而且,涉及处理人的问题应该是很严肃的,没有多少法律知识的群众、没有经过执法训练的民众只能把事情搞糟,这是人所共知的简单的真理。也许主持者的目的本来也不在于打击犯罪,而在于整治那些本来没有犯罪,但却让他们看着不痛快的人!"文革"就更厉害,真是把一切人"都发动起来了",其规模之大和迁延的时日之长是集数十年来整人运动之大成的,几乎各种类型的人士、各个阶层都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挨整,弄得人人自危,可以说在整整的十年中,全国人民都不得安生,工人不能安生做工,农民不能安生种田,学生不能安生上学,把十亿人民都套在高速"革命"的转轮中旋转,欲罢不能,真是古今未有之奇观。老说要加紧建设社会主义,不做工、不种田、不上学能建设什么?当时还发明了"抓革命,促生产",试想穿着那双欲罢不能的革命的"红舞鞋"跳革命芭蕾,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怎么能"促生产"?1958年大跃进有个歌名叫"一天等于二十年",那时人们怀着天真(有时天真与愚蠢之间没有严格界限)愿望,幻想:"一天等于二十年","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结局是"二十年等于一天",待到1978年结束了"洋跃进"之后,才发现我们的经济已经走到"崩溃的边缘"。这就是几十年折腾的结果。老一代撒手人间了,新一代要清理他们留下的麻烦。也许主持者的动机与古代统治者立意扰民不同,我也愿意这样去想。《庄子•骈拇》中讲了一个故事,或许对我们有所启发:"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筴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人事业不同,其于亡羊者均也。

《百年一遇》虽以讲述遇家在"文革"间的遭遇为主,但也涉及到五十年代以来的一些运动,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运动给平民百姓带来的不安。这里不妨就遇家遭遇和心理上的去就作些分析。遇家解放之初小有薄产,然而,就这点产业,在解放前三年国民党腐败政权的吞噬下,很快就会破产。因此,就遇家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来看,他们是拥护新政权的。如果我们没有那么多的扰民的运动,任其发展,遇家的两位老人会成为好的企业管理者和有发明创造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四个儿女也会各有成就,就他们后来的发展情况看,他们可能为思想家、美术家、发明家,为祖国的进步和文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遇氏一家也能兴旺发达。然而,运动夺去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甚至生命。一家六口,倒有四人六次进过监狱,其父遇崇基进过两次7年,失去自由的时间最最长;其兄遇罗克最短,只有两年零两个月,却以死刑而结束。这是多么悲惨的现实,"一个温暖、和睦、规矩的家"就这样崩溃了,然而,并不是由于他们的过恶。当然,有这样遭遇的不仅仅他们一家,有的比他们更悲惨。像罗文的二姨一家。

二姨和二姨父是一对温柔得有点怯懦的城市贫民,住的一间屋子半间炕的房子。吃点酱肘子、喝盅烧酒都被视为幸福。然而如果没有干扰,他们真是幸福的,他们是对"恩爱夫妻",都热爱戏剧,二姨父为了学习京胡,夜里到京胡名手家的墙根底下偷听学艺。他们热爱生活,对京剧的喜爱达到痴迷的程度,连吃碗炸酱面,都要用京剧的韵白,这样仿佛才是生活的滋味。然而就这一对老实到家的夫妻(二姨父没有拿到《毛主席语录》时就不敢出街上班),只因为二姨父在解放前当过半年交通警(如果看过石挥主演、老舍编剧的《我这一辈子》便可知解放前普通警察生活的悲惨)他们就成了"反革命"。二姨整天带着"反革命家属"的黑牌,不敢摘下来。最后服毒自杀。用一句老北京话说"他们招谁、惹谁啦?!"

文革前17年认为是出身"好"的也不能完全踏实,用《百年一遇》中一句话说,因为家庭不断地在变,变好的可能性极小,而变坏的可能性就大多了。大家都知道的像国家主席刘少奇家、"第四号人物"陶铸家、元帅贺龙家悲惨遭遇。我想到了秦朝位极人臣的宰相李斯。这位一度大权在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也没有躲开押上刑场的命运。最后,他对自己的儿子说:"我还想和你牵着黄犬,出上蔡县(李斯的老家)东门一起去打猎,岂可得乎?"没有制度的保障,一度处在顶峰的人物,最后想做平民而不可得!

更多的家庭并没有陷入如此的境地,然而近三十年的非正常的社会生活,使人们少了许多正常的"过日子"的心态(现在的居民热中于装修房屋、购置家具正是安心"过日子"心态的反映),许多人处在惶惶不可终日的状态下,什么都是凑合。有个家境还不错的同学跟我说过一句话,至今还记得。他说:"中国城市里大概没有屋子没有床的。"这句话反映了那时住房紧张,又表明了当时人们不重交往和生活凑合的态度。大家都很少有正常的"生民之乐"(运动中,有些人以斗人、打人为乐)。就拿"三反、五反"和"思想改造"来说,都不算大的运动,又发生在解放初期,领导运动的干部刚刚进城还保留着一些朴素作风,可是许多经历过那次运动的人仍然感到屈辱。前年在《万象》创刊号上发表的顾颉刚的当年所写的日记对自己在这场运动中的表现和心理活动有很生动的记录。一个书生在经济上能有什么问题,而主持运动的干部一再督促他交代,盛气凌人,使他感到"到此方知狱吏尊",顾氏反复检查也过不了关。在1952年8月9日的日记中写道:"三反之时,不贪污不如贪污。思想改造时,则不反动不如反动,以贪污反动有言可讲,有事可举,而不贪污、不反动者,人且以为不真诚也,好人难做,不意新民主主义时代亦然,可叹矣!光信(李光信)已两夜不眠,逼之过甚将成精神病,更可怜。"李光信是个"拘谨之甚,生平唯做教员,亦无危害人民之事实"怎么交代检查也不能通过,被领导运动干部的斥责而吓病,经过这类运动而被吓成精神病的,我所见到的就不在十个以下。有一个在"一打三反"中被吓成精神病的乡村教师,现在还住在精神病院(快三十年了)。至于以后的"忠诚老实运动""批胡适""批胡风""肃反"""整风反右"""社会主义教育""插红旗,拔白旗""反右倾"""五反"(城市中)"四清"等等,老百姓们在这"革命"的碱水之中经历了几蒸几煮?真是难以统计了。

到了"文革"真正彻底剥夺了一切人的"生民之乐",连春节都要过"革命化"(1967年的春节)的。所谓"革命化"的,就是不放假,该劳动的,还劳动;该改造的,还改造,不让休息,总之让你处在筋肉紧张之中。在思想上,更是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谈一谈吃喝就是散布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议论了一下女人的长发(邓拓写过一篇《长发的秘密》)就是"搞和平演变",连"八小时以外"的娱乐休息都要管起来。有人甚至提出对睡觉、做梦也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所以,有人因为说梦话而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而且,这时没有法治,不知道什么是犯了法,卖一本书、扔一张报纸、剪一封来信(信封上有邮票)、擦一次塑像都有可能犯法,被抓起来。主席逝世时,我见到一个人因为在看追悼会电视时(由大队组织的),吃了一粒花生而被判八年徒刑(后平反了)。这些使人们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手足无措。我有看报的习惯,然而,报纸积攒起来不敢处理,害怕万一不慎就可能出问题。后来积得太多了,上报由北京市革命委员会统一处理。现在谈起这些真是有"隔世之感"。侯宝林先生在去世前对记者曾说:"真的,我一辈子是一个顺民,对社会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一不要打仗,二不要搞运动,安居乐业。安居乐业的意思也不敢要求小康,只要求温饱。"(《羊城晚报》1993.2.12)我们普通的老百姓也是与侯先生持同样想法的。

《百年一遇》这个题目不错。我想罗文以此为题不是改造"百年不遇"这个成语来吹捧自己的家庭和兄弟姐妹。而是真诚的希望像遇家这样悲惨事情就权作"百年一遇"吧!今后别在发生了。这也使我想起宋人曾慥《类说》里讲的一个故事。唐末梁王朱温镇压了黄巢以后,兵权在握,权倾朝廷,他在与大小军阀的争权夺利斗争中,搞得老百姓苦不堪言。可是朝庭上下他的爪牙甚多,赞美歌颂之声,仍是不绝于耳。一次盛大的宴会上,拍马者瞅准了机会,高声赞颂说:"为国家建立伟大功业的梁王,那是五百年才生一个啊!"旁边一个伶人马上接上一句说:"幸亏是五百年才生一个,要是一年生一个老百姓和朝廷还受得了?!"与宴者大惊失色。想到这个事关"百年"的故事,我也由衷地祝愿:像遇家这样的悲剧,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还是少遭遇一些吧!最好是"百年不遇",千万别七八年又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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