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无政治改革的推进,周永康案无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909 次 更新时间:2015-03-0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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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进入专栏)  


1.把结论写在前面

最终如何处理周永康案,目前还看不来端倪。无论怎样处理,周永康案都将成为影响中国历史的重大事件。这里所说的“影响”,不是指党内党外的政治震荡,也不是指权力机器内部的人事更迭,而是指:它将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决定着中国的政治走向,决定着中国在世界政治版图中的位置,决定着大国关系和世界政治格局。处理得好,中国也许会在经年堆积起来的政治废墟中涅槃重生,融入到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秉持的价值体系当中;处理得不好,则有可能继续沉沦,在对“特色”的坚持中进而成为对内对外意义上的非正常国家。

2.我们目前所处的位置

那么,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呢?我们不做就事论事的推论,而是从常识入手,在“国家类型”或者曰“国家政府的权力谱系”当中,具体看一下我们所处的位置。

世界上有很多种国家类型,分别被冠以不同的名称,譬如民主主义的,权威主义的,极权主义的……不管有多少名称,实际上都可以简略地归为两类: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其政府也可以区分为民主政府和非民主政府。

民主政府还可以细分为民主制和有限民主制,我把前者称之为完善的民主制,将后者称之为不完善的民主制。完善民主制的国家特征是:两党或多党,普选,切实保护个人自由,朝向社会和经济平等的垂直流动,宪法对政府有具体的限制和制约,权力制衡机制,新闻出版自由,公职敞开招聘,对结社不加限制。不完善民主制的国家特征是:一党独大,限制候选人的普选,缺乏权力制衡机制,有限的个人自由,一定程度的新闻自由,部分社会和经济平等,宪法对政府有限的制约,部分开放公职,允许某些政治团体存在。

非民主政府同样分为两类:权威主义政府和极权主义政府,也可以表述为权威主义国家和极权主义国家。权威主义的国家特征是:一党或无党,个人决定或政党决定的领导权,完全没有权力制衡机制,等额选举,对个人自由不稳定的宽容,宪法对政府极少或者没有限制,对社会间歇性的管制,军队直接影响政府,政府决定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政府控制新闻。极权主义国家特征是:一党制,个人或政党决定的领导权,人民有一定程度的选举权但仅限于赞成政党候选人,缺乏宪政,极其有限的政治自由,国家决定社会结构,政府牢固控制经济,政府控制大众传媒。在上述极权主义之外,还有一种被称之为绝对极权主义的国家,特征是:绝对一党制,人民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没有个人自由,政府高悬于社会之上,控制新闻媒体,被强制的经济和社会分层,政府完全控制经济,严格的思想控制,个人良知泯灭。

众所周知,由于个体差异,人们对时间、空间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同样,在判定一个国家是民主主义的、权威主义的还是极权主义的,也会有很大不同。然而这不影响人类在大致相同的价值基点上对自身位置进行确认,这是因为名称仅只是概念符号,而概念是从人的生存经历中得来的,是不可改变的——譬如,我们都经历过中国人所经历的,这种经历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刻骨铭心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写镌刻在我们内心深处的记忆——正是这种确认,使我们从周永康案中看到了它之所以产生的必然性缘由,看到了促使它产生的国家特征和政府特征,在这种条件下,名称实际上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一个国家历史和政治、经济、文化结构决定那个国家的国家形态和政府形态,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具体到我们的话题,是中国独有的历史,是中国独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决定了周永康案的必然发生。来源于历史的中国政治文化是有毒的,其政治、经济、文化架构是扭曲的变形的,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两者互为因果——扭曲变形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决定了中国必然连续不断发生周永康案之类带有黑暗性质的政治事件,此类政治事件也说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之严重的扭曲变形。

于是出现了“如何处理周永康案”的问题。

有两种选择,一是在某种政治强制状态下,不触动政治、经济、文化架构,只是将其视为偶然发生的腐败案件,让人民在浅层次的反腐败幻象中陶醉,施行绵延数千年的法家路线——表现为高度体现国家意志、将人民排除在政治过程之外的酷法统治——将他们引入到对新皇的崇拜与效忠之中;二是在一定程度的政治自由的氛围中(哪怕仅仅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那种极为有限的政治自由),还给人民思想的权利,释放人民的政治智慧,以普世的自由、民主的方式而不是以“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允许民意进入的方式,审视这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形态和架构,按照人民的意愿,刻不容缓地对所谓特色制度和特色体制进行深刻的反思、变革和改造——即本文标题所谓全面推进政治改革。

两种选择,两种结果。

3.周永康案不能就案说案

尽管在如何处理周永康案上目前还看不出端倪,然而依据历史记忆,依据我们卑微生存中的过往经验,依据被置身于政治过程之外的当下处境,我的直觉是,做前一种选择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即便是在看到高层发出“依法治国”的宣示之后也是如此。如果真的是这样,对案件的审理和解说必定会以“可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原则,仅只是就案说案,只在反腐败层面浅尝辄止,那就意味着必定会有很多不能规避、不能切割的问题被刻意规避和切割,而这些问题又如此重要,重要到让“腐败”这个词都失去分量,重要到所谓“周永康案”有意义或者没有意义,重要到关乎中国的未来政治走向,关乎到——就像我开头所说——这个国家正常还是不正常,甚至重要到这个关乎这个国家得以涅槃重生,还是在一片岑寂中走向沉沦死亡。

这些问题是——

如果如官方所说周永康是一个阴谋家和腐败分子,那么,他是怎样攫取国家权力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是什么样的制度、体制、机制把他送到了如此令人惊叹的权力高位?在这个制度、体制、机制中,国家权力的来源究竟是什么?是人民经由选举权表达的同意,还是更大权力带有黑箱政治色彩的私相授予?人民的意志和愿望为什么无法进入国家政治过程?中国何时可以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宫廷政治转变为开放的民主政治?我们应当从周永康案中追究怎样的制度责任、体制责任和机制责任?

周永康是偶然出现的个体,还是制度性麇集起来的团伙中的一员?有没有同级别或者比他更高级别的人用同样的手段攫取了国家权力?有没有人仍然人模狗样地一边接受膜拜一边还在巧取豪夺?除了周永康之外,还有没有人让子女亲属盘踞在国家最重要的经济命脉部门,通过所谓“国企”的方式垄断资源、垄断经营,在金融、电力,通讯、水利、交通、矿产领域疯狂饕餮和掠夺社会财富和民脂民膏?关于“500户”的传闻究竟是真是假?《纽约时报》披露的家族财富真的是“西方敌对势力”编造的虚假新闻吗?如果剔除了周永康仍旧不能阻止利益集团的其他成员继续为非作歹,如果人民面前仍旧虎狼当道,如果人民仍旧被掠夺,如果社会仍旧喑哑,如果思想仍旧被视为洪水猛兽,如果政治、道德、人性仍旧继续溃烂并无可抑止地向全身蔓延,又该怎么解释作为局部事件的周永康案与全局性的中国政治结构、政治形态的关系呢?

周永康以“维稳”之名肆无忌惮地破坏法治,恣意侵犯公民权利,仅只是他的个人行为吗?如果没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保证和机制遮护,如果没有集团式的国家级政治运作,周永康个人能做到喑哑所有社会声音、禁绝任何思想流动,以封建时代“文字狱”的方式打击和迫害行使思想权利的民众吗?赋予这个人国家权力的更大的权力者当时在干什么?如果周永康个人就有那么大的能量,我们又如何评价在他上台之前和下台之后几近相同的社会政治形态呢?在一个因为统计地震遇难孩子人数和姓名就可以受到指控的国家,在一个因为为举牌要求政府官员公布财产就被以寻衅滋事罪遭到逮捕的国家,在一个因为对不合理制度、体制、机制发表几句非议就会被“喝茶”的国家,仅只是周永康一个人在用国家暴力践踏人权吗?究竟谁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又是谁在以国家的名义消解和褫夺了公民的权利?就连国家主席、党的总书记想要挪动一下脚步都不得不将个人生死毁誉置之度外,究竟是什么样的黑暗势力拥有如此强大的胁迫力量?

上述所有问题,中国人民都需要一个说法。

周永康案的发生,使这种需要变得急不可迫了。

你再也不能回避了,没有退路了。

4. 特殊利益集团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敌人

是的,中国人民需要一个说法,需要一个回答,人民在等待。

但是,让谁来回答呢?倘若仍旧缘木求鱼,让作为掠夺集团的豺狼、老虎来做回答,人民将得到什么,已经被惨痛的历史一再证明过了,我们看得到大地上流淌的鲜血和游荡的冤魂,林昭是也,张志新是也,被以各种奇怪的方式剥夺话语权的知识分子精英是也,被碾压在推土机下面的村支书是也,被枪毙的小贩夏俊峰是也……这就是说,我们不可能从他们那里得到回答,他们给我们的唯一回答,只能是政府暴力,犹如我们目前随处可见、已经见怪不怪的征地强拆一样,死人都已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何况“说法”乎!

有些事情需要换位思考。特殊政治利益集团已经把中国政治弄得如此肮脏腐烂,中国的大好河山已经被他们掠夺得如此贫瘠破败,中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已经如此形单影只,他们除了用一个又一个叠加的谎言继续欺骗和蒙蔽民众之外,除了成瘾性地强化使用国家暴力压制民众意愿和利益诉求之外,还能做什么?如果是我,也会做同样的选择,原因很简单,作为当事人,他们比任何局外人都深知,哪怕后退一步都将遭受灭顶之灾,咆哮的民意是不可能放过他们的,必将像惊涛骇浪一样把所有腌臜与丑陋荡涤一空……如此跌宕激越的政治前景,即便是稍微的想象也让他们胆战心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怎么可能会给你什么“说法”呢?永远不会。

想起了小人物杨佳的话:“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杨佳的这个说法未必不是一个说法。这个说法在观念意义上的合理性在于,每一个个体,不管他的地位多么卑微,都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与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没有任何区别,他们有权利审视这个国家的事物,有权利就重大政治问题说出自己的见解,有权利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履行对人民的义务与责任。这当然很难,甚至可以说难于上青天——在讨要说法的过程中,你非常有可能流淌鲜血,也非常有可能成为冤魂,犹如在此之前仆倒的那些人一样。然而,既然你认为这些问题至关重要,既然你认为只有做出回答才能确证你自己是值得骄傲的天地之灵,付出鲜血乃至于生命又何足道哉!?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放弃这种做人的权利,那个裹挟着国家权力的特殊利益集团,还敢不给你一个说法吗?换一句话说,如果上述所有这些不容切割、不容规避的问题在“可控”的意旨下仍然遭到了切割,遭到了规避,那么,你除了必须给他们一个说法之外,难道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可做吗?!

这就是本文标题所表达的,如果没有政治改革的全面推进,周永康案无意义,它充其量是一部似曾相识、反复上演的政治滑稽戏,对中国的现在和未来无意义,对置身于国家政治过程之外的中国人民更没有意义。好在历史进入到了一个重要的关节点。我这里所说的“关节点”,不是指通常意义上的那种所谓“历史关头”,而是强调一种愈见明显的现实政治情态。

这种政治态势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特殊利益集团大比例地裹挟了国家政治权力、经济权力与文化权力,已经很难把他们与国家区分开来了。他们的经济掠夺越来越具有国家特征。为了保证这种掠夺持续进行,他们对人民越来越频繁动用国家暴力。我们当然可以不把他们视为整体意义上的国家,然而不能不承认,人民在伸张自己的权利时,遭遇的往往是以“国家”面目出现的政治力量的阻滞和镇压,他们就像寄居蟹一样钻进了“国家”的躯壳,并且以此对人民耀武扬威。我们通常所看到的权力罪恶,几乎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如果说有什么中国特色的话,特殊利益集团对国家的绑架和对人民的勒索,才是最大的中国特色,是这个特色而不是别的什么使中国成为了中国,世界才用怀疑的乃至于警觉的看待我们。他们完全无法判断,在如此这般的非常态的政治文化架构下,这个国家究竟会走向哪里,无法判断它将会给世界带来什么,这也是我们陷入国内政治晦暗僵滞和国际政治外交困局的最根本原因。

第二个层面比第一个层面更值得警觉,那就是:特殊利益集团,哪怕是把传说中的“500户”聚拢到一起,也毕竟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国家,它只是国家肌体中的侵入性力量,这就决定了特殊利益集团必然在终极意义上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敌人,这一点,随着时间的延续将会越来越看得清楚。当下,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是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上下其手呼风唤雨的特殊利益集团,而不是什么他们借助于国家宣传机器所指认的“国外敌对势力”,更不是什么秉持自由民主信念的公共知识分子,把国家和人民同时置放到了生死攸关的危险境地,他们用腐败和饕餮掏空了人民的国家认同和爱国意识,国家又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作为根基的人民的合法性支撑……还有什么比这种情形更危险的吗?!

如果说历史是一面镜子,那么我们可以用它来照一照120年前的中国与当下的中国,看一看有没有相似点?我们会吃惊地发现,历史来了一个无情的轮回,中国再次置身于与甲午战争前后几近相同的处境。一个国家强大与否,不取决于战争机器,甚至也不取决于经济实力,而是取决于那个国家的人心背向。就像清朝的皇权贵族和地主阶级无法承担战胜日本的历史责任一样,如果现在发生一场高烈度的国家间的战争,特殊利益集团也一定会摒弃这个国家,携带着天文数字的民脂民膏逃向美国,在前线浴血奋战的,将是那些被排除在国家政治进程之外、既无选举权又无言论自由、无法表达利益诉求的人的子女,如此这般的一场战争,结果还用得着预测吗?最近我看到有人担心地问:“如果这时候爆发一场国家间的战争,中国会不会像甲午战争那样重蹈惨败的历史覆辙?中国会不会再次遭遇与甲午战争之后类似的奇耻大辱?”我认为这同样用不着回答。

上述两个层面的政治态势,一方面说明中国的处境危急,“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家和人民难得地出现了利益契合,两者极为偶然地获得了突破特殊利益集团所设种种政治藩篱的共同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中国处在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关节点。

必须指出,这个关节点所创造的历史机遇是转瞬即逝的。这个关节点既可以产生创造宏天伟业的治国巨人,也可以产生误国的蠢人乃至于祸国的罪人,全看最高权力者作何选择了。我们当然寄望于前者——插一句:我曾多次在文章中说,最高当局应当勇敢地“向人民借力”,打一场围歼特殊利益集团的人民战争,很多人认为我天真,然而我至今仍然认为这在目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寄望于人民意志与领袖意志交汇和融合,形成一种反抗黑暗政治力量的合力,在全面深刻的政治改革浪潮中,在人民行使最基本的选举权、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的公民权利的过程中,把祖国这条大船拉回到正确的历史航道上。如果这种局面真的出现,则中国幸甚!中国人民幸甚!世界幸甚!

尽管希望渺茫,可我们仍旧没有绝望,我们在晦暗的天空中看到一抹彩霞,我们希望它能够在阴云的包裹中不断扩展,扩展出一片光明,让这种光明普照大地,这就是我们明明预感到周永康案很有可能会在“可控”的国家意旨下被淡漠处理,人民很有可能仍旧无法进入这个最重要的国家政治过程,却还在这里谈论这件事的主要原因之一。

5.基于同意基础上的合法性

人类是不完美的社会动物,天生就有一种想把自己归入群体并遵守它的规范的需要,正是这种需要,使人类社会成为可能并进一步造就和维系了政府权力。世界文明史告诉我们,人类需要永远都是合理的,然而因为需要所产生的社会结果,譬如政府权力,却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是人类生活的福音,又可能成为殃及每一个人生存的遮蔽性力量。

我们需要把话题延伸一下:权力可以简单地被定义为一个人让另一个人做某事,然而如果把它上升到国家层面,问题就不这样简单了,这是因为,政府权力的存在必须附带一个必要的支撑条件:合法性。

合法性是政治学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的最初含义是指皇帝有权继位是由于他们的“合法”出身——在中国,谓之“天子”——然而自中世纪以来,至少在西方,它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不再单纯指向“统治的合法权利”,同时还指向“统治的心理权利”。及至现当代,合法性更是表现为“人们内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确认政府的统治是合法的和公正的。所以,合法性的基础是同意,美国《独立宣言》表述为“对统治的同意”,即被统治者同意被统治。

这里的所谓的“同意”,是通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选择由谁来代表人民管理人民的事业(国家)来实现的。还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表述:人民为了自己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所以才委托一部分人组成政府来保护自己。众所周知,这是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1632-1704)的观点——洛克发展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完全不同的理论,主张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完全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合法性。具体地说,是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社会契约才会成立,如果缺乏了这种同意,那么人民便有权利推翻政府……洛克的思想极大地影响了美国的开国元勋,这种影响集中反映在了《独立宣言》之中。

既然合法性是“人们内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就一定是一个完整的逻辑链,它不会仅满足于赋予而不过问结果。譬如,倘若人们内心的对统治的同意发生了动摇,就会觉得没有必要遵守一个不合法并且不公正的政府的法律。在此种情况下,不遵守法律不再被认为是肮脏的和不诚实的,因为政府本身就是肮脏的和不诚实的。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失范”描述的就是这种状态,具体表现为:权力横行无忌,社会人群大面积道德畸变、良知泯灭和人性扭曲……我在前面已经把这种国家状态概括为“沉沦”。

如果这种局面继续发展下去,政府仍旧作为国家力量强制性地褫夺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继续无止境地攫夺社会财富,并且无法也不可能在自身利益与民众利益的博弈中做出妥协和让步,那么,这个国家就有可能爆发全面内乱,正是谚语所言“忍无可忍,无须再忍”,人的利益诉求会以极端的方式进行爆炸式的激烈表达,即:推翻政府。这就是我们在伊拉克、埃及、利比亚和叙利亚看到的情形。这种情形,从独裁者倒台的角度来说固然是一种历史的进步,然而整个社会所承受的代价——这种代价就像爆炸之后的烟尘一样,最终会落到老百姓身上——也是巨大的,巨大到无法承受。

无可否认,目前至少特殊利益集团裹挟的那部分国家权力,这种被基于同意基础上的合法性松解了,溃散了,它成为了高悬在国家和人民之上的一种政治异在。这是观察当代中国的最重要视点。有了这样一个观察角度,很多似是而非、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政治、经济、文化现象就会得到解释。如果这种高悬在国家和人民之上的政治异在得不到抑制,甚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坐大,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洛克已经做了回答,世界现当代史也已经做了回答。

无论他们如何处心积虑地用“特色”把中国与世界隔开,然而中国人的人性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性是一样的。对自由的渴望,对民主的渴望,对尊严的渴望,并不会由于特殊利益集团利用国家公器肆无忌惮地抹黑人权、诋毁普世价值(我们看到,经过连续不断的贬损和讨伐,自由、民主、公共知识分子、律师、维权、诉求之类的词汇已经被他们涂抹得面目全非了,散发着可疑的味道)而终止。中国人终究是要说话的。千万不要以为没有声音就是安静。在很多时候,安静恰恰是狂风暴雨来临的前兆,你不能忽略这种不祥的前兆。同样,中国也和世界上所有国家一样,绝不可能由于你强调了“特色”而逃脱历史规律的制约,更不可能由于你用国家吞噬社会就可以逃脱历史规律的惩罚。不管你愿意不愿意,该发生的一定会发生,仅只是何时发生以及以何种方式发生而已。

当下的历史已经远远不是过去的历史,换一句话说,历史条件发生了巨大改变,过去没有发生的绝不意味着当下不会发生,更不意味着未来不会发生,这在全球化的今天尤其是如此。

那时候将会是怎样的情景呢?那将是剧烈的社会崩解,是国家版图的四分五裂,是真正意义上的“亡党亡国”。中国是世界的中国,世界不可能不对中国的事情做出反应,然而这只是外因,内因是:特殊利益集团“哪怕身后洪水滔天”的凶残掠夺和对民意的严酷压制,必然会一步步增加社会压强,并最终制造出剧烈的社会爆炸。令人唏嘘的是,一旦这种社会爆炸发生,最终付出沉重代价的,仍旧是平民百姓,就像我们在伊拉克、利比亚、埃及和叙利亚看到的那样。

6.中国怎么办?

说实在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任何人,包括最高领导人,也无法给出万全之策,像盖房子那样按部就班地解决中国所面临的诸多难题。难题之难,不仅在于政治、经济、文化结构经年累月的深层扭曲,更在于有一个裹挟和绑架了国家的强大特殊利益集团,他们尾大不掉,拥有的几乎就是国家力量本身,这就决定了它是一种很难对付的黑暗力量。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很多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改革家,其结果不是被车裂就是被灭族,所为者同样是寄居在在国家肌体上的特殊利益集团。谁也不敢保证当下的中国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仅仅是反腐层面的周永康案,就要最高领导人如此殚精竭虑,支付如此昂贵的国家政治资源,直到今天还有人忧虑老虎们会不会联手反扑,更深入的政治改革将会面临多少难以预测的凶险,几乎不用想象。

然而,等死吗?我想,这绝不是中国人的回答。

我前面说过,中国处在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关节点,全看如何选择了。如果最高领导人具有伟大政治家的眼光和智慧,了解目前的中国恰恰是由于坚持“特色”而在世界政治格局中占据了一个不尴不尬的位置,奋力矫正这艘大船的历史航向;如果最高领导人真的想让人民成为创造历史的动力,以巨人一般的胆魄和胸怀,聚集起社会共识,让人民站到政治舞台中央,在行使国家主人权利(最主要为选举权、新闻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过程中进入国家政治过程,永久性地结束带有中世纪色彩的秘密政治;如果最高领导人看得到中华民族恰恰是因为被剪断思想的翅膀才导致的大面积精神沉沦和种种社会乱象与危局,意识得到只有让思想流动起来才能够完成对这个伟大民族的精神救赎,意识得到只有以普世的、自由民主的价值体系,以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相似的或者相同的精神质地,才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那么,他就会紧紧抓住周永康案这个千载难逢的契机,毅然启动全面深刻的政治改革,借助于人民的意志和力量,与特殊利益集团进行一场血战!如果这种局面真的出现,人民一定会戮力同心,舍上性命跟上他走,去共同面对任何艰难险阻,中华民族一定会谱写出让世界瞩目的而不是警觉的历史篇章!

然而,“如果”这个词就像“假如”一样,很多时候表现的是一种无力感,一种带有“徒然”色彩的寄望和等待,事情怎样发生,完全不是我们所能预测的,所以才有了写在前面的结论——

最终如何处理周永康案,目前还看不来端倪。无论怎样处理,周永康案都将成为影响中国历史的重大事件。这里所说的“影响”,不是指党内党外的政治震荡,也不是指权力机器内部的人事更迭,而是指:它将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决定着中国的政治走向,决定着中国在世界政治版图中的位置,决定着大国关系和世界政治格局。处理得好,中国也许会在经年堆积起来的政治废墟中涅槃重生,融入到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秉持的价值体系当中;处理得不好,则有可能继续沉沦,在对“特色”的坚持中进而成为对内对外意义上的非正常国家。

这个结论,至少在目前,还是一种有价值的观察依托。

至于中国怎么办,中国人民怎么办,答案就在“如果”之后。

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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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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