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善迈:高校发展科技产业的几个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23 次 更新时间:2015-02-0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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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迈 (进入专栏)  


80年代中期以来,在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大潮的推动下,我国高校校办产业得到了较普遍和较快的发展,部分高校创办的科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蓬勃兴起。但总的说来,这项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和初创时期。高校要不要发展科技产业,应发展何种科技产业以及怎样管理科技产业这些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上都还有待进一步探讨。本文就此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要不要发展校办科技产业

高校校办产业(包括科技产业)最初的兴起,在较大程度上是迫于经济上的压力。教育经费短缺,教职工收入和福利偏低,以及由此引起的教师队伍不稳,迫使学校创办校办产业,以增加学校预算外收入。而且,直到现在为止,不少学校发展校办产业的着眼点仍是创收。为此,部分人认为,学校办产业是不务正业,冲击教学与科研。这表明,对于高校要不要发展校办产业以及发展校办科技产业究竟有什么意义等问题,仍需进行讨论,加以澄清。

发展非教育的一般性产业,单纯地生产经营和经商,虽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学校收入,但不应成为高校校办产业发展的方向。而且,学校也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优势。但就校办科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而言,高等学校是有这方面的有利条件的。其意义绝非仅仅是为了创收,而是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发展校办科技产业,可以推动我国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迅速发展经济。改革开放的目的,也正是为了加快经济的发展。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高等学校在科学技术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人才济济,科学密集。尤其是重点大学,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科学研究中心,是国家举足轻重的科学研究战略基地。高校利用这种人才与科学优势,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将推动我国科技与经济更快地发展。

高校具有科技优势是无疑的,但问题是高校有无必要与可能将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高科技成果具有层次高、知识与技术密集、学科与技术综合性强等特点,通过商品化、市场化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企业,既不具备研制的条件,也缺乏商品化的能力。高校具有研究的优势,也有一定的将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如果创造一定的条件,将高校的科技产业化,可以大大加快科技成果,特别是高科技成果商品化、市场化的速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校办科技产业,是加速我国科技成果商品化乃至产业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北大方正集团以学校计算机研究所为后盾,采取技、工、贸一体化的体制,发展电子出版系统,使我国汉字出版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引起了我国印刷出版行业的革命,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不仅如此,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必将促进我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和行业的技术改造。我国大多数企业与行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急待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我们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将高校科技企业建成中试基地和新技术推广中心,从而加速科技成果向社会企业的转移和扩散,带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行业的技术改造。

第二,发展校办科技产业,可以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当代经济的发展要求大学培养出大批能适应高科技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国际经济竞争需要的人才。这种人才的培养,至少需要以下两方面的条件。其一是相应的教师,只有书本知识的教师是培养不出这种人才的。通过校办科技产业的发展,教师可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直接参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从而大大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应用能力,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更新。通过新技术的商品化与市场化,教师可以直接从市场源源不断地获得大量反馈信息,从而推动高校的专业和学科改造,使人才培养质量更加符合市场要求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其二是相应的实践基地。要造就上述新型人才,仅靠课堂教学是不可能的,还必须为学生提供进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实践基地。当然,社会企业、科研、设计单位是主要的实践基地。但校办科技企业也是重要的实践场所,而且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校办科技企业一般具有起点高、技工贸一体化、有教师直接指导等条件。学生在此实习,可以掌握最新的知识和技能;毕业生和研究生还可直接参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这不仅能够更好地培养人才,也有利于校办企业开发水平的提高。同时,学生通过在校办科技企业的实习,还可以增强市场经济的观念、实践观念、劳动观念等,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

第三,发展校办科技产业,可以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

教育投资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应多元化。目前,我国高教投资已开始呈多元化趋势。且其今后的变动趋势是,政府拨款比重进一步下降,学校自筹收入和学杂费收入比重进一步上升。据1992年统计,在当年全部高教投资中,属国家财政预算内的占83.45%,学校自筹资金占13.20%,学杂费占3.34%。而在学校自筹收入中,校办产业利润和科技服务净收入占4.92%。这说明,发展校办科技产业已成为高教投资的重要来源,成为解决高等学校办学经费短缺的重要途径。它在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人才等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支持了高等学校的改革。

总之,我们应从促使高校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高等学校自身改革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高校校办科技产业的意义。另外,这里还应该指出来的一点是,尽管发展校办科技产业意义重大,但由于学校内部与外部条件千差万别,因此,不应要求所有高校都必须发展校办科技产业。

二、高校应发展何种科技产业

在肯定了发展校办科技产业的必要性之后,还需进一步讨论高校应创办什么样的科技产业的问题。大体上讲,在选择和确立高校校办科技产业的发展方向上,应根据以下若干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以学校的学科与人才优势为条件

从创办产业和企业的经济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市场需求和供给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需求的产业和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是没有经济效益的。市场需求有短期和长期,有局部(地区和行业)和全局(全国乃至世界)之分。但在有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高校校办科技产业还必须从学校的供给条件出发,即从学校的学科与人才优势出发。没有供给能力的产业和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这里要讨论的不是一般投资选择问题,而是学校校办产业的发展方向。学校的中心任务是培养人才,不同性质与专业的高校,其学科与人才优势、条件不尽相同。因此,高校在选择科技产业方向时,必须把市场需求与学校供给条件结合起来。

第二,以人才培养为目的,与教学、科研相结合

高等学校既是人才培养的中心,又是科学技术生产和再生产的基地。这就决定了高校科技产业与社会一般科技产业有所不同:一方面,它负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科技成果商品化、市场化的任务;另一方面,它又是教学、科研的实践基地,并通过前者反馈市场与社会需求和信息,为学校提供资金支持,推动教学、科研的改革与发展。因此,高校校办产业的方向选择与发展,必须紧紧围绕育人这个中心,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使三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第三,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

首先,高新技术是高等学校,尤其是重点理工科大学的优势所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校办科技产业只有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方向,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其次,它有利于实现教学、科研、产业的三结合,培养高质量的人才。第三,这也是国家赋于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在我国产业结构合理化,尤其是高级化以及行业与企业技术改造的过程中,高校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利于发挥它特有的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对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从学校实际出发,因校因地制宜,切忌"一刀切"

各高等学校,由于学校性质与层次不同,学科与人才条件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因此,在发展科技产业上不能"一刀切",应因校因地制宜,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发展多层次、多类型、有自身特点的科技产业。条件较好的学校,可有选择、有重点地办好能代表本校科技水平、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规模效益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以此为骨干带动本校科技产业的整体发展。有的学校则可发展与本校产业和学科有密切关联的一般科技企业。有的学校在一定时期内,也可以发展见效快、市场销路好的一般技术产业,以及与本校专业学科相关的以咨询和信息服务为主的知识型产业和其它产业。这不仅是因为学校自身条件不同,市场和社会需求也是多样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不仅需要高新技术,更需要大量的一般技术。

在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社会化、国际化的条件下,高校校办科技产业应加强与社会的合作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即一方面按照自愿联合、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原则,推进产学合作联办科技企业,积极参与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校办科技企业的技术水平,增强其国际竞争能力。

三、如何管理校办科技产业

改善校办科技企业管理,探索并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合我国高等教育和科技发展特点的校办科技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保证高校校办科技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当前校办科技企业管理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从指导思想来说,要将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与校办企业工作严格加以区分

两者在性质与任务、运动规律与运行机制、管理与衡量标准上各不相同。教学、科研是学校全部工作的中心,其目的是培养人才,对教学和科研的管理要符合教育和科学的发展规律。而校办企业的开发、生产经营则属于经济活动,虽然它要服务于育人的目的,与教学、科研相结合,但其直接目的和衡量它的重要标准是经济效益。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用管理教学与科研的体制和方法来管理校办企业,而应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建立高校产业独立体系,对校办科技企业实行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应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劳动制度和分配制度。

同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一样,校办科技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在清产核资、评估验证、界定产权、明晰资产占有量及其归属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校办科技企业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并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二,如何处理校企关系,是目前和今后校办科技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由于产权关系不明,学校把校办企业作为自己的附属品,当成创收的"摇钱树",以及随意干预校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任意调拨校办企业人、财、物的情况并不少见。校办企业在初创时期,往往对学校依赖性较大,而一旦形成一定规模,获得较好经济效益,步入良性循环时,离校独立倾向就较严重。这些都不利于校办科技企业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的解决,只靠说教或无约束力的协议是无济于事的,必须依靠规范化的制度。应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实行事企分开,确立学校行政管理与校办科技企业的新型关系。学校作为事业单位的法人,其独资创办的科技企业,资产及资产增值部分属于学校所有,学校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资产转移与重组、选择企业负责人等权益,并承担与其出资相应的有限财产责任。校办企业则具有法人财产权,支配和运用法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权利,学校不得任意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得任意调拨企业的人财物。校办企业的财产基本组织形式应是公司制,除上述独资公司外,也可采取学校控股、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现存的校有校营、承包经营等方式,应逐步过渡到规范化的公司制。

第三,校办企业的内部管理,应建立一套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管理制度

在财务管理上,要按照国家发布的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目前,有的校办企业对学校投入的人、财、物采取无偿使用的办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企业资源低效使用。校办企业对学校投入的人员、房地产、固定资产、能源与材料等,均应采取有偿使用的办法,其消耗要计入成本,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

在劳动人事管理上,要采取合理的人员分流与适当的交叉。对经营管理与教学、科研人员应严格分流;对从事科技研制、开发的人员既要有分流又有要有交叉,以充分发挥学校人才资源的优势。可采取固定与流动编制、专职与兼职编制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合理的编制定额。这是保证高等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实行事企分开的重要条件。校办企业的职工应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社会保险费用原则,逐步建立起与社会相一致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企业收益分配上,要兼顾国家、学校、企业和个人各方利益。税后利润分配比例,由学校与企业合同规定。在企业初创时期,学校应采取"放水养渔"的扶持措施,使企业尽快走上良性循环道路。企业内部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职工收入总额增长率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率,职工平均收入增长率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由企业自主决定职工收入水平及其分配方式。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与专职科技开发人员,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一般职工与企业职工之间,个人收入分配的机制和收入来源不尽相同,不应互相攀比,搞平均分配。

另外,尽管学校有科技与人才优势,但缺乏优秀的企业管理人才,也不善经营管理。为此,学校可采取选派或校内校外公开招聘的办法,选聘经营管理人才,充实校办科技企业;还可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的办法,培养一支素质较高,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经营管理人员队伍。这是校办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我国高校校办科技产业现处于初创和探索阶段,而且它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采取支持和优惠政策,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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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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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高等教育研究》(武汉)1994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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