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维:民主迷信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459 次 更新时间:2011-08-1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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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维 (进入专栏)  

一.当代中国的成就

中国社会半个世纪以来的巨大进步是很难否认的,特别是近十年来获得的惊人繁荣。比起年长的人,年轻人相对缺少纵向的历史感,却比长辈有更多横向的关于西方发达社会的知识。因此,相对于长辈,青年学生对我国的社会现实有更多的不满。其实,不仅是较为年长者更多看到国家的进步,多数海外华人和在发达国家的我国留学生也对中国的持续进步持乐观态度,通常比在国内生活的人对现状的评价高。归国的留学生多了,台湾和周边国家来我国大城市定居的人也多了,来我们这里做生意的发达国家的人更是川流不息。中国的商品正在大规模流向全世界,中国的城市正在迅速国际化,令人燃起对恢复汉、唐辉煌的希望。当然,两方面的不同看法可以理解为海外的人与国内的人处境不同,海外的人较少遇到国内不良环境的种种委屈。不过,个人的委屈也可能蒙蔽对宏观局面的认识。当美国对中国的迅速崛起感到恐惧,把中国当作自己的主要竞争对手时,你就不得不承认当代中国取得的成就。

1840年英国因为中国拒绝他对华贩毒就敢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兵力不超过两万,就让中国赔了四亿五千万两白银。这数字是按中国当时的人口计算的,也就是说要中国人不分男女老幼,一人赔一两,实在是野蛮至极了。那个时候,中国不是任何国家的对手,而是任人宰割的对象。但五十年以后,到1950年,我们把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阻挡在了国门之外,赢得了迄今五十年的国家安全,赢得了对手的尊敬。朝鲜战争始于三八线,终结于三八线。但是中国军队参与的战争始于鸭绿江,终结于三八线。

为了扭转1840年以来中国的衰弱,中国人一直在学习。满清王朝学过日本的明治维新,北洋政府学过西欧的议会制,孙中山要搞“军政”,蒋介石尝试过德国的法西斯,共产党人学了苏联的“专政”。自上个世纪开初,我国的留学生不绝于途,哪个国家先进就如潮水般涌向哪个国家学习。结果呢?正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国绝不“思想僵硬”。百年来,主流意识形态换了好几次了,恐怕比世界上任何社会的主流思想换得频繁。中国是最早放弃计划经济,改行市场经济的共产党国家。若非近二十年来中国开辟了一条极其特殊的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美国不会产生恐惧,认认真真地把中国当成竞争对手。

中国已经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为什么却出现那么多对政府的不满呢?我们的学生们不去了解亚洲的其他欠发达地区,如印度;也懒得去比较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我们的建国与印度独立几乎同时,起点全面低于印度。与拉美比,我们的起点更低。在20世纪初,阿根廷和巴西还属于第一世界,属最富裕的国家之列。如果你们了解现在的印度政府,和许多实行市场经济的其他后进国家的政府,大家恐怕会非常满意我国政府的表现了。反过来说,如果那些后进国家的人民能享受到我国这样的政府,他们大概要念佛了。然而,关键不在于我们的知识青年不了解落后国家,关键是我们的青年根本不屑于了解与我们一样落后的国家,不屑于与他们比较。我们的眼睛盯紧了世界上最强大,最富裕的国家。

二.中华政治文明的底蕴

为什么我们的眼睛永远盯着北美、日本、西北欧、和澳洲呢?因为我们认为自己有资格成为这样的国家。这就要说到“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自汉唐的强盛以至明清的繁荣,我国原本就是世界上最强大富裕的先进国家。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的文明今日何在?惟我中华文明三千多年绵延不绝。中国之所以有今天,原因在于我们的文明有深厚的底蕴。我们的传统文明不仅历史悠久,而且极为出色;因其出色而悠久,亦因其悠久而出色。《易经》讲,既然“天行健”,就要“君子以自强不息”,“与时偕行”。我国的传统文明讲求格物致知,好学不倦,而且有教无类,造就了世界上最好学的文明。没有这深厚的文明底蕴,就不会有先贤们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不可能有百年来的艰苦学习,不会有近半个世纪来的持续进步。

这里要提出一个看法,关于政府体制的政治文明构成一切伟大文明的核心。比如古希腊文明的核心不是断臂的维纳斯,而是雅典的民主体制。今日西方文明的核心是以美国体制为代表的代议制。中国近半个世纪的惊人成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体现的也是我们对政治体制的认识。更早时,我国有“体用”之争,讲的也是政治体制。同样的道理,我们对社会现实的种种不满也大多可追寻到政治体制的根源。

政治文明是一切文明的核心,这要从政府的重要性讲起。没有了政府,社会就受丛林法则支配,弱肉强食。建立政府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第一步。当人们把所有实施暴力的权力让渡给了政府之后又怎样呢?这时,对人民最大的威胁来自政府,来自关于政府的体制。人们需要政府做很多事情,大事情,却又希望政府别做伤害我们个人利益的事情。

在今天遇到贪污腐败,滥用公权之事,我们对政府不满,要求政府体制的变革。自然的,人们会想到西方的制度,特别是议会民主。源于我们北大的“五·四精神”主体是反传统,追求“西化”。民主的理念被称作“普世价值”,被认为是“人民作主”的体制,对知识界很有吸引力。美国甚至有人认为,民主加市场是“历史的终结”,人类政治经济文明的顶点。然而,另外一些西方人,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却早就看到议会民主的狭隘。民主制度有强烈的阶级性,无论是代表工人阶级还是资本家阶级的政治,民主体现利益集团争夺政权的强权政治,代表着建立在一定规则上的强权政治。马克思主义也是西学,而且是西方的显学。问题在于,西方的民主制度真的代表政治文明的顶峰?

中国有伟大的政治文明传统。取消私有制是西方思想的一个重要传统,西方最早明确论述消灭私有制的思想家是两千四百多年前古希腊的柏拉图,远远早于马克思。我国的孔子比柏拉图早生一百二十多年,《礼记》里记述了他的“大同”理想。孔子的思想比柏拉图中庸得多,更人性,更出色,表述也简洁得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从政治结构到道德准则,从道德准则到社会关系,从社会关系到经济、伦理、教育,自经济、伦理、教育迄于社会结果,全文仅107字。接下来,《礼记》又记述了孔子对“今大道之隐,天下为家”的私有时代的政治理解,及相应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强烈的现实主义。自汉武以降,以孔门思想为基础的中国传统政府制度绵延两千多年,在世界上不仅是独特的,而且是先进的。不独如此,两千多年前的语言文字,不必翻译,今人仍能流畅地阅读,岂是希腊罗马文明所能比拟?

由于一个世纪的“革命”,国人对中华政治文明多持否定立场。认为是“封建”腐朽的。只会抽象承认“中华文明伟大”,却具体指责中国政治制度野蛮。这不仅讲不通,而且是因为对历史的无知。三代中国青年都只晓得西方的先进,包括苏联的先进,却不知其野蛮和落后;只知道传统中国的野蛮落后,却不知中华传统政体的文明先进。中国的传统政治文明“以德治国”,极其独特,效果惊人。一是政府之治与乡绅领导的自治相结合,给人民以相当的自由。二是首创文官制度,以公开平等的考试加考核来选贤任能。这种带有“虚君共和”色彩的文官遴选体制惠及整个世界,较之今日的普选制度也并不逊色。三是世俗政治,以德治国,发展出对不同民族、部落、和宗教的宽容和包容,成就了今日的中华“民族”。当西方人为取消宗教法庭而奋斗,为世俗化而艰苦“启蒙”,我国的世俗化在两千三百年前就完成了。四是绝对的小政府,治理着辽阔的国土和众多的人民。传统的县比今天至少大一倍,但一个县只有一、两个由国家付工资的官员,没有专门的税务机关,专门的法律机构,也没有庞大的常备军。“天高皇帝远,”多数老百姓大概一辈子也没见过政府官员。

我国传统文化以仁爱和中庸为“道统”,并不强调“国”和“族”,中国大体上是个文化范畴,“国家”也不过是家之聚合。过去的西方使用拉丁文作统一的书面文字,后来用拼音来拼写各地方言,就要求不同的拼音系统,形成不同的民族语言。我们用象形文字和非常自由松散的语法包容各个民族。凡使用汉字为书面语言者多自称为“汉族”,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族熔炉。过去的西方信奉统一的宗教,后来对宗教的不同理解导致各种极端主义和血腥战争。我们中国是世俗社会,世俗国家,不许宗教支配政府,故能包容各类宗教。宗教和语言是民族国家的基础。如果用拼音来拼中国各地的方言,如果大家为神和神的教义争执不休,中国会分裂成多少彼此仇视的国家啊!比起国学宣扬的仁爱文化和中庸之道,西方的极端的民族主义和帝国主义岂不是野蛮?

我们当然可以举出中国传统政府的无数劣行,两千几百年里,在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中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但比起西方曾经的专制,中国的政治要文明得多,也宽容得多。马克思从未来过中国,不通中文,仅凭东印度公司的一些报告就想象出所谓以治河官僚为由来的“东方专制主义”,谬传至今。中国当然是“礼仪之邦”。直到中国王朝灭亡之际,西人要我老百姓一人赔一两银子,皇帝却谨遵康熙“永不加赋”的“祖训”,不曾敢对亿万农民加收一分钱的田税。结果是政治体制的高度“合法性”,绵延两千多年。有人反具体的皇帝,具体的贪官,但没人反体制,连元朝时的蒙古政权也不反中华体制。这样的体制在西方的侵略下结束了,但它是否就一无所长了呢?是否就被西方来的新体制连根拔去了呢?

今天的人,但凡发现新体制的弊端,就去攻击“长期的封建专制传统”,而不知道那是西方(包括俄国)体制的弊端。一个翩翩君子被流氓无赖击败了,但那并不证明流氓无赖代表更先进的文明。满族人击败了明朝,日耳曼人摧毁了罗马帝国,但那并不必然代表先进文明战胜了落后文明。满族人的成功恰恰在于他们继承和发展了中国的传统文明。的确,日耳曼人摧毁了罗马腐朽的奴隶制,满族人挑战了汉人给女子裹小脚的恶习,但那只证明先进文明与野蛮文明相结合才能摧枯拉朽,才有活力。整体的抛弃一个伟大的文明传统并不可取。西方近代以来的进步起源于对希腊罗马政治文明传统的“复兴”。孔子的伟大思想是对“周礼”反思的结果,在于他孜孜不倦,锲而不舍地“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们的文明传统是我们成功地学习外国,并且创造独特政治体制的基础。近代的中国向外国学习,但并没有割裂,也不可能割裂中华文明的延续。没有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汲取中华传统文明的精华,中国就不能超越西方世界。

三.民主迷信

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据说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国的青年们也自认信仰民主。

民主制是有社会条件的,我们的社会条件与西方不同。西方从古希腊开始就是阶级社会,之后的古罗马也是。中世纪更有严格的等级社会,到了近代资产阶级对传统贵族发动攻势是阶级斗争。因此,《共产党宣言》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然而,中国的传统社会是小农社会,是大一统的社会,不是阶级社会,不信仰阶级斗争。至迟到了商鞅变法,中国的封建制就不存在了。中国早熟的农业导致了这样一个社会,精耕细作、多子多福,拒绝长子继承制。在这种情况下,“富不过三代。阶级社会不仅是由贫富分化引起的,更依赖长期形成的阶级意识。我们的传统社会不是产生阶级意识的温床。

这样的传统社会导致了一个独特的政治体制,比起西方体制要文明和谐得多。如果政府文明是一切伟大文明的核心,中国的政府文明是空前的。在中国,我们比柏拉图更早意识到政府必须由贤能者领导,并且发明了公平的选贤任能的制度,人人有平等的机会来参与政府工作。人不分老幼华夷,均可参加公平和公开的科举考试。“布衣宰相”乃是寻常之事,甚至春秋时就有奴隶为相。中国社会是平等的小农社会,不是界限分明的阶级社会。中国人理解的“政治”,是由“正”的道理来治,不是阶级之治,不是强大的阶级或利益集团通过斗争来获得权力。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公正廉明、两袖清风是主流的政治文化。官员是考选出来的职业的中立官员,他们代表全社会(所有小农)的利益。中华文化是“仁”的文化,此道统源远流长。做人要做仁人,为政要行仁政。官员们学的是仁义礼智信,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因为“以德治国”而非“以力治国”,中国传统的小政府治理了那么大的一个国家,这不是世界政治文明史的奇迹?马可•波罗曾经极力赞美过中国政府,但他看到的不过是我国政府史上最恶劣的政府之一。我们选贤与能,由贤人来治理国家。贤人也就是柏拉图所说的哲王。大家经常只知柏拉图赞美“王制”,却不知其核心是贤能者治国。中国传统思想比柏拉图进步得多,提出并且实践了选贤任能。

在西方阶级分裂的情况下,道德治国只能是柏拉图的理想。一直到今天,西方人的大学课堂里还在欣赏和学习柏拉图谜一般的思想,却不知如何成为现实。孔子的思想在春秋战国“乱邦”林立、“礼崩乐坏”时代也只能是理想,但在中国大一统的小农社会里就有了实现的条件,构成了我国政治文明的深厚传统。

何谓民主?民主制度的核心规则是“多数决”的程序,为政的合法性在于多数人的支持。多数决有两层意思,一是选举时的多数决,二是政府议事时的多数决。西方一个阶级掌握了垄断权力后,另一个正在崛起的阶级只能通过暴力来夺得权力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让各个阶级都有发言权,出现了代议制民主的规则。人民分成阶级或利益集团,推选自己利益的代表来争取权力,从而维护自己集团的利益。民主之谜是,民主会代表多数人的利益。

世界上的穷人总比富人多,那么民主制度应当会代表穷人的利益。可是,为什么代表穷人反对富人就正确呢?而且,人多势力未必大,团结的少数人往往比松散的多数人更有力量,因此,西方的民主制度并不必然代表穷人利益。最后,当人民分成两个集团,51% 的票数就构成多数;如果分裂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集团,我们还可能有真正的多数吗?少数人操纵多数人是选举政治的必然结果。所以,古希腊的雅典人为了真实的民主——人民作主——就采用抽签的办法,使人人有平等的作主机会。举凡重要的事情,都举行全民公决,依人数多少作决定。雅典的衰落与这种直接民主密切相关。医生需要专门知识,你不会希望给你治病的医生是普选产生的。政府也是要专门知识的,应当选择贤明能干的人来领导国家。“民意”的反复无常使雅典输掉了战争,流放了无数精英,还杀掉了伟大的思想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雅典民主制度最直言不讳的批评者。

从学理上讲,我们为什么要服从一个相对的“多数”?有人说,因为服从少数不利于稳定。可是,除了服从多数就是服从少数?为什么支持者的“数量”那么重要?中国的传统文明里非常重视人民的利益,但却从未产生过以人数多少来决定是非的观念。并不是中国人愚蠢,自古希腊衰败以后的两千多年里,包括罗马人在内的西方人都拒绝以支持者的数量来决定政策。原因很简单,那是个非常粗糙,原始,甚至野蛮的想法,是强权即公理,根本不是什么普世价值。科学界不信这一套,企业界不信这一套,教育界也不信。教室里有一百个学生,34% 的学生不喜欢老师讲的内容,希望换人讲,33% 的人无所谓,另外33% 的学生喜欢老师讲的内容。如果按照民主原则,第一,这个老师必然被赶走;第二,学校就不会有考试了,因为没几个学生喜欢考试,而且学生人数永远比老师多。

罗马人认为应当服从“自然法”的正义。中国人认为应当服从“道德”正义,都不相信“数量正义”。一直到美国建国,民主依然是个贬义词,与暴民政治,多数专制连在一起。到了19世纪前期,代议制被美国人称作“民主”,民主才变成褒义词。代议制把雅典的人民作主改成了由人民选举给自己作主的人,若干年人民有一天的机会换人作他们的主。这是民主制度的进步。然而,这样的制度依然体现了西方深厚的强权信仰传统。

为什么西方人对强权政治如此着迷?因为那里有深厚的阶级社会传统,利益集团只有夺得了政权,利益才能得到代表和保护。在这样的社会条件和传统里,大家都同意,获得选票多者可以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集团的利益,输家必须优雅地认输,若干年后再来竞争。

不仅我们中国人,西方人也早就看到了这种代议制的弊端。他们利用自罗马以来的另一个深厚传统来制约民主,这就是法治传统,或曰“宪政传统”。这个传统体现为三个要素。第一,民定的法律服从宪法,而宪法来源于基本法,基本法来源于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或曰“自然法”。换言之,人民代表不能依着自己性子随意立法,必须依法立法。第二,司法独立,民选的立法和行政领袖不能自行决定自己做得对或错,必须由独立的非民选的第三方来判断其作为是否合法。第三,司法人员由经过考试和考核选拔的职业精英来承担。民主与法治相结合成就了西方的近代政治文明,也成就了西方近代以来的强盛。

美国的阶级意识非常薄弱,但仍然继承了西方的强权文明,社会划分成大型的利益集团,构成了与欧洲阶级政治(class politics)不同的“利益集团政治”(group politics)。在中国则不认可阶级政治,也不认可利益集团政治。由小农社会变迁而来,我国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家庭企业,并不企图以争夺政权来维护自己集团的利益。加入WTO对在座的学生们显然是有利的,外语水平较高,比其他人更了解外国的生活方式,所以有更多机会获得高薪职位。进入WYO对农民可能是不利的,因为外来农产品更有竞争力。但是,你们并不会去组织集会支持进入WTO,农民也不会搞集会抗议。仅仅从自己集团的利益出发来考虑政治问题不是我国的传统,我们支持或者反对进入WTO多从中国的整体利益出发。政治是正义之治,不是利益集团之治。台湾的竞选各方有一个共同的纲领,叫做“超党派全民政府”。对西方人而言,这是个奇怪的概念,由代表“全民”的党来治理国家还是“政党政治”吗?可这恰恰就是中国人的观念。大家需要公正廉明的政府,并不想要偏向某个阶级或集团的政府。如果我们的社会不是利益集团的社会,不是阶级社会,那么,民主选举能带来什么呢?可以想见,政客们会拼命利用社会现有的差异,挑动社会分裂和历史仇恨。对于台湾而言,省籍几乎是唯一的话题。对大陆中国而言呢?

四.关于咨询型法治

面对今天的不公平现象,特别是政府官员滥用公权谋私利的现象,我们怎么办?上面的讨论给了我们什么启示?第一,民主的多数决原则并不能帮助我们遏制腐败问题,也无法控制住政府官员滥用公权。绝对的权力,无论是属于多数还是少数,都是人治的一种,都会腐败。世界上民主化浪潮的结果我们都看到了,是腐败的蔓延,而且还伴随着政客们挑动社会分裂,进行种族清洗。第二,我国过去靠的是道德治国,在今天的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环境下,纯粹的道德原则已经无法治理国家。第三,西方的法治精神比我国传统的法家思想要先进,是控制腐败和滥用公权的出色思路,而且特别适合我国的传统政治文明。德与法形式不同,来源相同。德治与法治的结构有相同之处,都依赖文官体制。

什么是法治?法治有三个基本要素。第一是基本法至上原则,要依法立法。符合人类基本道德准则的宪法就是基本法。我国已经明确,共产党要在宪法、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事。但现在并没有做到。怎样才能保证这个原则得到遵守呢?法治的第二要素是分权制衡,特别是司法独立。基本法至上原则只能以分权制衡的方法予以保证。分权制衡的关键是司法独立,也包括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务员系统的中立和独立。当政府与百姓之间发生争端时,由中立的第三方来评判,由机械的公务员系统来执行裁决。法院的职能主要是制衡当权者。法律自己是不能治国的,世界上原本没有“法律治国”。法又是人制订和执行的,如果某些人掌握了绝对的权力后怎么可能“依法治国”呢?法之所以能“治”,在于政府分权。政府分权制衡,法律的权威才能“至上”。然而,谁能保证司法和公务员队伍是中立的呢?法治的第三要素是,司法者必须由中立的职业精英组成,由公开的考试与考核来产生。

今天中国的政体非常像“纯粹的民主制”。什么东西走到极端都会走向反面。在我国,“一切权力归人民”。作为代议制,就成为“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大会”。我国政府“分工而不分权”,一切权力源于人民代表大会,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谁掌握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多数,谁就有了绝对的权力。罗伯特·达尔最近了本书,说美国的宪法不民主,他举了司法复审制和联邦制为例证,很有说服力。可是,他的批评者评论道:“感谢上帝,美国的立法者没有让美国那么民主”。对多数专政、多数滥权的理解导致美国的开国者设计了严密的分权体制,法律来源于法律,并不来源于人民。人民代表的决定必须服从基本法的精神。

在中国怎样实现法治?答案是“咨询型法治”。其蓝本是香港新加坡,他们是华人社会治理得很成功但又缺少民主的例子。在那里,我们看到了复兴中华传统政治文明的希望。那里有小政府,政府与“乡绅”(社会咨询委员会)的“共治”,有法律下的个人自由,有文官为主体的共和,有世俗的政府,“王者无外”,包容了各类民族和种族,有独立的法院,真正实现了超党派全民政府。这种政治体制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与专制不同,咨询型法治不是人治,也不是党治。与西方民主为主,法治为辅的体制也不同,咨询型法治是以法治为主,民主为辅的体制。

咨询型法治有六大支柱。一是中立的文官体制。公务员系统是政治体制的核心支柱。二是独立司法系统。我们以各种手段保障司法独立。三是独立的反贪机构。严密侦察公务员系统和司法系统以公权谋私利的行为。四是独立透明的审计机构,防止政府官员滥用手中的财权。五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组成的广泛的社会咨询系统。人大有批准或拒绝法案的权力,还有行政调查权、听证权、和行政建议权。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外,每一层级和系统的文官都要建立人民咨询委员会,并且使之享有行政调查权、听证权、和行政建议权。第六个支柱不是机构,是所有政府部门都必须遵守的准则,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四大自由。我们统称为公民自由权(civil liberties)。在民主制度下,这四大自由很容易被党派或外国势力利用,成为颠覆政府的势力。但在咨询型法治制度下,如在香港,四大自由无法为政客用于夺取权力,却是表达人民意愿、监督公务员的主渠道,也是政府各部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咨询型法治是针对今天社会弊端提出的解决方案,也着眼于我国的长治久安。“咨询型法治”体现了回归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追求。它继承了我国悠久的文官传统,去掉了皇帝,并以具体的法律取代抽象的道德准则,引进了西方的法制精神,是一种独特的政体,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这种政体在香港新加坡那样的小型华人社会已经有了实践经验,在我们这样大的社会里将会被完善,变成一个宏大的政治文明。在今天世界的“春秋战国”时代,这个设想也可以说体现一种“新法家”的思潮。

法制的政府文明是中国现代化的最后一步。现代化的第一步是确立国家的认同,建立民族的国家,完成国家机械的政治整合。现代化的第二步是让机械地联系在一起的人民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靠的是市场经济。现代化的最后一步是建立公正的长治久安的政府体制,使政府受到法律的约束,使所有的政府官员不得不严格遵守法律。信奉多数决的民主制度并不能导致我国人民所认同的公正,因为我国的社会基础与西方国家不一样。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关键。在毛泽东的旗帜下,中国完成了现代化的第一步;在邓小平的旗帜下,中国完成了现代化的第二步。我们当然希望中国共产党也能带领国人完成现代化的最后一步。

跟在别人后面效颦,我们不可能超越别人。制度创新是我国强盛的唯一希望。制度创新的出路不仅在于学习西方,更在于继承自己祖国的优秀文明传统。西方世界之所以有今天,在于他们有“文艺复兴”。孔子之所以能“为万世开太平”,在于他“为往圣继绝学”。过去的中国人创造了独特而伟大的政治文明,使中华文明独步于世界。今天的中国人怎么就会认为西方人穷尽了世界的政治文明呢?如果我们有信心,就会相信,“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提问与答问

问:你的概念都是错误的,论据也是错误的,目的是为共产党政府辩护。你关于民主和法治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在座的多是青年学生,他们的知识很有限,生活阅历也很有限,很容易被你的错误思想毒害,你是在毒害青年。

答:批评民主制,我不是第一人。第一个人大约是2400年前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政治哲学家苏格拉底,他因为批评民主制,被雅典公民投票处死了,罪名就是“毒害青年”。这是民主制度迫害思想自由最著名的例子。我们北大是个有思想自由传统的校园,思想的触角没有禁区,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怀疑的,包括我刚讲过的思想。这里的青年就是在无数教师的“毒害”下成长和成熟。如果大家都来“毒害”青年,青年就“成长”了。让单一思想垄断,给别的思想扣上“毒害青年”的帽子,我们称之为“思想专制”。

问:您认为中国走了一条和西方不同的道路,并且顺利发展到了今天。但是我认为您所提到的法制、人民主权、言论自由等等一系列概念恰恰在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做得很好。中国古代的皇权、文官制度等等概念是和今天的这些现代的概念等同的吗?我认为您所反对的恰恰是中国原有的这些东西,而希望发扬的却是西方做得很好的东西,您如何解释这个内在的逻辑上的矛盾呢?

答:首先,文官制度是中国人的发明创造,是中国政治文明的核心成分,是西方从中国学来的。靠考试和考核选贤任能是法治的三要素之一。现代法治还包括基本法至上和分权制衡两个原则,主要靠从西方学习而来。普遍道德准则是基本法的源泉,因此德治与法治比较容易转换。同时,中国有一定的制衡传统,只是缺少了制度性的分权,传统的制衡不可靠。其次,法治的思想与人民主权并不是一个概念。法来治和“人民”来治有根本性的区别。法治优于人治,德治优于法治。人民主权是地道的西方观念,而且是个有很大问题的西方观念,所以我并未强调人民主权。如果人民能自己作主,为什么还要政府呢?以民选的政府来代表和维护集团的利益是西方社会和历史的结果,却并不一定适合中国的社会历史和社会现实。我们不能“教条”,要因时因地,找到适合我们今天社会现实的道路。比如德治优于法治,但孔子的思想在春秋战国时代就不合时宜,所以先秦是法家居上的时代。柏拉图的理想在西方更是几乎没有机会,因为西方国家分裂,社会分裂。第三,我并没有说今天的西方政治体制“不好”。但照搬西方的体制,不顾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在结构和意识上的差异,不去走出一条独特的道路,我们就没有超越和创新的希望。菲律宾照抄了美国的体制,却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果。新加坡和香港并没有照搬任何西方体制,而是结合了西方制度和中国的传统制度,建立了一个独特的以法治为核心的制度,效果非常好,是华人社会的创新。第四,指责和诋毁中国的传统制度已经成了我们知识界的“习惯”,好的都是西方的,特别是美国的;坏的都是中国的。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我不会说中国传统制度没有野蛮和腐朽,但西方传统制度里的野蛮和腐朽远远超过中国。今天的西方制度,包括民主制度,也不是什么高明得不得了的制度,更不是什么普世价值。与我们一样,即便是美国,也是问题丛生,经常会暴露出野蛮的传统。就言论自由而言,在传统上,西方的言论并不比我国自由。今天西方的言论自由也不是由民主来保障的。如果没有法治,民主会摧毁言论自由。因为法治是言论自由的最可靠保障,若在中国建立以法治为主的政体,我们能够做到比今日的美国更真实的言论自由。我们新一代的知识青年应当去了解一下自己祖先的政治文明。如果去读中国的古典著述,了解我国的政府历史和对政治的认识,我们能得到很多全新的启示,你可能会认同中国需要自己的“文艺复兴”。如果念过中国的古典著作,比较了西方和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大约就不会去肆意诋毁我国的传统制度,盲目赞颂西方的思想和制度。

问:有这样几个问题要请教。第一、民主和法制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您怎么看这个问题?第二、您提出宪法至上,但是却没有论证法律的正当性,我们首先应该看到法律是不是恶法,才能讨论它是不是应该至上的。第三、您提出要司法独立和审计独立,但是如果没有竞争性的政党,司法独立和审计独立是不可想象的。最后,您列举的新加坡和香港这样的例子,不可否认是很成功。但是以经济的标准来衡量政治体制的合理性我认为是存在很大问题的。经济腾飞可能有很多原因,政治体制只是其中之一。

答:首先谈好和坏的法律。我很少使用“宪法”这个词,更多使用“基本法”。基本法指的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从定义说就是“好”的法。宪法应当是基本法最集中的体现。不符合基本法精神的法,包括宪法,都应当被修正。其次,民主是“好”法的基础吗?多数决产生的法并不一定是“好”法。美国的奴隶制和英国发动鸦片战争都经历了多数决的程序。基本法不是由人们当前的利益和数量决定的,而是人类社会千百年痛苦实践所形成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西方人原先认为基本法是“自然法”,或者说是神要人们遵守的契约。一个短期的相对多数支持并不是基本法的源泉,却可以是一般法律的源泉。所以,一般法律必须服从基本法,必须服从宪法,也就是说必须依法立法。美国宪法是民主产生的吗?《美国宪法》是乾隆52年(1787年)由美国55个自认是“人民代表”的绅士讨论通过的,比如宪法起草者杰弗逊,他大概觉得,我既然是弗吉尼亚州最大的庄园主,我不是人民代表谁是人民代表?所以赶着马车就到费城来了。那55个“人民代表”仅有39人投了赞成票,多半还是使用奴隶耕作的大庄园主。后来十三个州的议会批准了该宪法,但参与讨论和投票的人总共不超过两千,那两千个代表的产生方式大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两千人早已做古,和当代人的生活毫无干系,可两百多年里却从未有过针对宪法的人民公决。即便美国宪法算是民主产生的,世事沧桑,以乾隆时代民主定的规矩来规范21世纪的今人能算民主?然而,《美国宪法》依然是“良法”。大家还知道而今的《德国基本法》和《日本宪法》从何而来,也清楚到97年为止的香港基本法《英王制诰》从何而来,都不是民主产生的。《美国宪法》通过不断的解释和修正,成为美国人俗世的《圣经》。任何人民代表制定的法律,只要违背了宪法精神,就可以被取缔。谁来判断人民代表制定的法律违宪呢?应当是非民选的第三方,是职业的法官。基本法至上,司法独立,中立于执政者和人民的第三方作出司法决定,这三个要素构成法治。第三,独立的司法、审计、和反贪机构当然不能以党派政治和党派竞争为基础,如果以阶级或利益集团为基础,哪里还有“中立”和“独立”呢,岂不就成了政党的政治工具了?在那种情况下,司法、审计、和反贪机构的独立才是“不可想象的”。最后,香港和新加坡的经济成功,乃至中国经济的成就与政治体制有关系吗?我的回答是,当然有关系,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关系,是根本性的关系。我们的经济成就和挫折都同政治体制有密切关系。实行计划经济,又改行市场经济,怎么会同政府制度无关呢?不仅是经济的,而且政治的,社会的成就和挫折都同政治体制密切相关。

问:我有两个问题。第一、美国的法治带来了很大的成本问题,比如律师的费用就很高,这种成本问题甚至已经到了影响美国经济发展的程度,您怎么看待这种成本带给中国的影响?第二、您上次给博士生的讲座中说过一句让人很费解的话,您认为中国人的素质普遍比美国人高,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您能解释一下吗?

答:美国的司法管理费用庞大,动辄打官司,付出高额的律师费。美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耗费也相当大,而且效率低下。我们国家的法庭上也曾经有人民陪审员,但逐渐放弃了。欧洲大陆并不使用人民陪审员制度,香港和新加坡也很少用。成本低,效率高。总体上说,美国的司法制度是健康有效率的,问题主要是金钱因素太强,经常妨碍正义。如果少一些民主因素,司法的代价会降低,效率也能提高,正义可以得到相对更好的保障。其次,关于人民的素质问题,我向来不相信那些关于中国人素质低下的说法,也并不认为中国人比西洋人素质高。我只是说中国人是非常聪明的。“素质”与政府管理相关。我们总是拿随地吐痰的例子来论证我们的素质低下,但为什么同样的中国人到了新加坡就不随地吐痰了呢?如果你了解香港和新加坡的人口构成及历史,你很难认为那里的人民“素质”必然高于我们。再以随地抽烟问题为例。我自认为自己的“素质”挺高,在美国从不随地抽烟,但我在法学楼就随地抽烟。为什么呢?因为这里违法不受制裁,我的学生、我的老师、我的领导在贴着“禁止吸烟”的牌子底下抽烟,我为什么在寒冷的冬天或者炎热的夏天跑下三层楼到外面去抽烟呢?正因为我是博士,所以我没那么傻,回国后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入乡随俗”了。美国人,欧洲人也在法学楼三层抽烟,他们因为理解力差一些,所以要用一个月才被“同化”,才敢在“禁止吸烟”的警告牌下抽烟。美国人和西欧人在本国开车非常守规矩,但来中国时间一长,他们在北京成了开车最无法无天的司机。为什么?因为我们的交通警察对外国人的交通违规一般不施惩罚,其中也有点语言因素。人们遵守法律不是因为他们的素质,而是因为其他人遵守法律。当法律不能制裁其他人,特别是有权有势的人,我们为什么要不顾自己的方便而去遵守法律呢?我们的人民是非常勤劳聪明的。贵州是我国最贫困的省份之一,贵州的穷苦农民在人迹罕见的山洞里,一年就生产出装备一个师的非法武器。你认为我们的农民“素质低”吗?正是他们仿造了世界上的几乎一切产品。世界上有几个国家的农民如此聪明?因此,关键在于政府制度,一切出色的文明都是以其出色的政府文明为核心的。

问:您认为村民自治制度会不会消亡?

答:在中国,农民问题一直是个大问题。我们经常讲“三农问题“,其实只有“农民”是根本问题。大家认为农民穷是因为政府压迫,或者城市的剥削。然而,政府不压迫,农民也很穷,是农民就必然穷,小农尤其穷。说穿了就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矛盾。人均一亩地都不到,比美国人家的后院大不了多少的一块地,种海洛因都发不了家。既然没人认为美国人能靠耕种自家的后院来“致富”,凭什么认为中国农民应当富裕?正因为如此,民选或任命村长,集体或家庭耕作,种粮食或种经济作物,翻过来倒过去,都不能解决我国农民贫穷这一根本问题。在资本主义市场条件下,小农经济的衰败更是必然的,他们只能温饱,不可能富裕。我国唯一的出路是将中国建设成“城市国家”,造更多、更大的城市,把农民吸引到城市,大幅度降低农民占总人口的比例。然而,这不是个短期能做到的事情,而且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也不够积极和进步。既然无法迅速城市化,才引出了村民自治的问题。为什么“自治”?因为政府能力达不到村庄。政府有能力管理城市,用不着“市民自治”。但政府没有能力让法律的正义遍及数以十万计的村庄,管理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假设村长们都是公务员,我们的公务员队伍要扩大几十倍。所以才要“村民自治”。然而,村民如何“自治”?自九十年代初,政府决定,村民自治就是村民自由地选举村长。十年过去了,这种方法导致的问题与解决的问题至少一样多,所以推行起来很困难。总之,村民自治是个权宜之计。如果我国的农业人口减少到总人口的10%,我们的农业问题就解决了,我们的农村问题也就解决了,就可以依法治“村”了。不仅村民自治是权宜之计,许多基本的农业政策,农民政策,和农村政策,都是权宜之计,是不得不为的政策,也只好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政策。解决我国农民贫困问题的唯一战略性出路是让大量农民进入工商和服务业,推行城市化。更进一步说,城市化也是使我国迈入发达国家行列的最具根本性的经济战略。最后补充一句,实施这个宏伟战略的基地不在农村,而在我国的城市,在城市管理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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